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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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論文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產生的背景
傳統的貿易理論告訴我們,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在于交易國之間的差異,以及勞動生產率、生產技術的差異(李嘉圖的比較利益學說),或是要素稟賦的差異(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并由此決定貿易格局。這對于解釋南—北貿易較為有效。然而,當今世界貿易的將近一半是在要素稟賦比較相似的工業化國家之間進行的,而且發達國家之間的制成品貿易占整個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超過2/3,傳統貿易理論對此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
1979~1980年前后,克魯格曼、蘭開斯特、迪克西特和諾曼幾乎同時獨立地發表了關于規模經濟、不完全競爭市場條件下國際貿易的論文,成為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在這些模型里,不完全競爭不再被看作例外,而被視為世界經濟中大量存在的普遍現象。建立在規模收益和不完全競爭基礎上的新理論,一方面賦予“貿易獲益”定理的證明以新的內容,強化了自由貿易優于閉關自守的傳統結論。因為除了傳統理論所揭示的比較利益以外,進行國際貿易還能促進規模經濟,使本國消費者獲得以較低的價格享受同一商品不同種類的選擇機會。另一方面,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和常數規模經濟的背離使市場本身運行處于一種“次優”的境地。這種次優的境地并不能保證潛在的收益一定能實現,所以適當的政策干預或許有可能改進市場的運行,從而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其最優的地位,也為一些情況下的適度干預和保護提供了某種理論上的支持,出現了所謂的“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理論。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博弈理論基礎
戰略性的貿易和產業政策中的“戰略”兩字,是從博弈論中引用過來的,所以對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全面認識,也離不開對其博弈理論基礎的考察。進行戰略性的政策干預,就是要把市場競爭處理成一場競賽或博弈(Game)。由于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的存在,市場份額對各國廠商變得更為重要,市場競爭變成了一場少數幾家企業之間的博弈:誰能占領市場,誰就能獲得超額利潤。在這場博弈中,政府能夠通過補貼、關稅、配額等各種政策工具來幫助本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勝。這樣,貿易政策通過影響本國廠商及其外國競爭對手的決策行為而產生了轉移“經濟租(Rent)”和擴大本國企業市場份額,從而提高本國福利水平的效果。政府政策起到了寡頭競爭模型中的戰略性行為的作用,從而被稱之為“戰略性貿易政策”。這一思想在以下的一個簡單例子中表現得很清楚。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產生研究論文
新貿易理論不僅對傳統貿易理論進行了補充和發展,為貿易政策分析提供了新的理論分析工具,它還從理論上動搖了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條件下自由貿易政策的最優性,證明了政府干預貿易活動的某些合理性。正是這種理論上的創新與現實需要的結合,摧發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出臺。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產生的直接原因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產生除了得益于新貿易理論之外,還有兩個直接的社會經濟原因:
第一,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發生變化。
在過去幾十年中,美國在世界經濟中地位的最重要變化是貿易的重要性日益提高。統計顯示,從1960—1980年,美國制造業中進出口的份額增加了一倍以上。在1960年,美國制造業的廠商基本上是面對本國消費者銷售并與本國廠商競爭,出口通常是次要的活動,并且面臨外國競爭的壓力很小。而到了八十年代,大多數廠商要么嚴重依賴出口銷售,要么在國內市場上遇到外國競爭者的有力競爭,因而國際考慮就成為一個重要因素。
這一變化使得一些傳統上的國內問題變成了影響貿易政策的因素,特別是諸如市場力量和超額收益率、創新和技術變化等問題,再也不能不認真考慮它們對貿易政策的影響了。首先看市場力量問題。美國政策傳統上所關心的一直是限制集中產業廠商以消費者利益為代價而提高價格和獲得超額利潤的能力。然而,隨著美國逐步成為這樣一個貿易大國,其政策目標就會變得更為復雜。保護國內消費者免受剝削是一個問題,但為了維持高收益,還必須保持或擴大國內廠商獲得的市場份額。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壟斷性產業中,貿易政策通常能在促進國內廠商利益,反對外國競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或者至少我們應當關注在這些產業中,外國政府利用貿易政策以促進其本國廠商利益的可能性。再看創新和技術變化問題。美國政策傳統上所關心的一直是促進活動,例如促進對經濟產生有價值的外溢(Spillover)的基礎研究。但現在美國僅僅是許多促進產生這種外溢活動的國家之一。這里就產生了貿易政策問題,因為貿易政策是決定技術變化速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外國通過補貼或保護國內市場來對高技術部門進行“瞄準”(targeting),就可能使對經濟產生有價值外溢的美國產業萎縮,這就必然會產生對外國產業政策進行國際反應的可能性。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分析論文
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兩個層次和核心是比較成本理論與要素稟賦論。前者揭示了互利貿易的基礎及貿易得利的來源在于勞動生產率高低不同而導致的生產成本差異;后者則指出,比較成本差異的原因在于各國資源稟賦不同,并且對國際貿易的商品和要素模式作了確定性的結論。兩者都認為,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自由競爭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比較優勢及資源稟賦決定的利益分配天經地義,并會惠及全球。國家干預是一種偶然現象,是國內經濟扭曲的產物。因而,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最大特征就是前提嚴格、邏輯嚴密、形式完善,但這也是它的缺陷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產業內貿易、公司內貿易不斷發展,跨國投資成為經常現象,“里昂惕夫之謎”的產生,導致了人們對傳統貿易理論的反思,產生了很多繁雜的、并不系統的新貿易理論。20世紀80年代,以克魯格曼(P.Krugman)、赫爾普曼(Helpman)等為代表的經濟學家對各種新的貿易理論進行綜合,創立了所謂的“新貿易理論”(Neo-tradetheory)。在新貿易理論的基礎上,格羅斯曼(G.Grosman)、斯本瑟(B.Spencer)、布蘭德(J.Brander)、狄克西特(A.Dixit)等人以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為前提,以產業組織理論和市場結構理論為研究工具,提出了戰略
性貿易政策理論(StrategicTradePolicy)。該理論動搖了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條件下自由貿易政策的最優性,證明了政府干預的合理性,提出了適當運用關稅、補貼等戰略性貿易政策措施,將有助于提高一國貿易福利的主張。這一核心結論正好與傳統貿易理論相悖。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因其在理論的獨創性、分析方法的獨到性及其解釋現實的能力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突破而日益為人們所重視。
一、突破之一:非完全競爭市場和規模經濟條件下的貿易行為
1.規模經濟效應的非常數性。規模收益用于微觀經濟學分析廠商的生產函數始于20世紀30年代。顯然,國際經濟學在這一方面落后了許多,一直停留在完全自由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的分析基礎之上。戰后國際貿易發展現實顯然無法得到傳統貿易理論的合理詮釋。現實生活中的許多產品是以規模報酬遞增生產的,并且生產這些產品的行業(如汽車業、半導體業、計算機業等)構成了國民經濟的支柱。產品生產的規模經濟可分為外部經濟效應和內部經濟效應兩部分。外部規模經濟效應是指廠商水平上的規模報酬不變,而社會的遞增性報酬以外部經濟的形式體現的情況,因而這種廠商及其產業能夠產生巨大的外部經濟,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和出口的擴展。這種外部經濟效應往往并不能為各廠商同時同等程度地享受,廠商與行業間的競爭行為因而受影響。但更重要的是廠商內部規模經濟效應,即廠商水平上的規模經濟。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下,一個較大的公司能夠更好地克服生產不可分割性,使生產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時,由于某些一般管理費用并不會隨生產規模而變化,因此其每單位成本會隨著生產增加而下降。如果規模經濟持續存在,則平均成本總大于邊際成本,如果以邊際成本定價就意味著損失,因此,內
部規模經濟不可避免地與競爭均衡發生了矛盾。因而,傳統貿易理論無法解釋發達國家之間與產業內、公司內的貿易成為國際貿易主流這一現實。到了20世紀80年代,以克魯格曼為首的一批經濟學家才試圖突破這一理論與現狀的隔膜,將規模經濟引入貿易分析,提出了依靠政府支持,通過獲得規模經濟效益,達到擴大出口、搶奪競爭對手市場份額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
2.市場的非完全競爭性。由微觀經濟學可知,廠商這一層次上的規模經濟的存在意味著價格行為與非負的利潤不一致,因而市場不可能是完全競爭的。對于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西方經濟學迄今沒有一個一般性的結論。但是,畢竟放棄了傳統貿易理論最不現實的假設,即世界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分析了以下可能的三種市場結構:(1)可競爭市場(伯蘭特假定這與無代價和無限制地進入和退出相結合);(2)古諾雙寡頭國際競爭模型(即均衡產量水平由兩個廠商反應曲線的交叉點所決定);(3)壟斷競爭。盡管一般性不完全競爭理論沒有產生,但是,在各種不同的市場結構下,在實證和規范兩個方面有關貿易的一些重要結論都有效,也是可行的。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可行性的博弈分析
戰略性貿易政策是指在不完全競爭條件下,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貿易政策干預來抽取和轉移國外壟斷企業的利潤或租金來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一經提出就引起廣泛的爭議,很多學者從實踐角度對這一政策的可行性進行了分析,認為在貿易實踐中使用戰略性貿易政策存在嚴格的條件限制,但從理論可行性角度進行的分析并不多見。本文通過建立一個簡單的博弈模型分析了戰略性貿易政策在理論上的可行性。
一、戰略出口政策和戰略進口政策的博弈分析
戰略出口政策的主要觀點是政府對寡占行業中的本國企業給予出口補貼,會使本國企業獲得一種Stackelberg領導者地位,增加其在第三國市場的銷售額。出口補貼所帶來的企業利潤增加可能超過補貼額,從而使得本國的福利水平提高。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該觀點,如表1所示,假定在一個寡頭壟斷行業中有兩個潛在的生產者,一個本國廠商,一個外國廠商,二者的產品均在兩個生產國以外的第三國市場上銷售,這兩國內部無消費。括號前面的數字表示企業獲得的超額利潤,括號里面的數字表示該國福利的變化,可以看作是該國政府的收益。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情況下,企業獲得的超額利潤等同于該國福利的改善,因為超額利潤可以看作是一種額外的收益,均衡的結果應該是兩個廠商都進行生產,各自獲得5個單位的超額利潤。戰略性出口政策認為本國或外國政府可以改變這一均衡結果。假定本國政府可以給予本國的廠商5個單位補貼,而外國政府不進行干預,如表2所示,均衡的結果是本國廠商進行生產,外國廠商不生產,由于本國政府的補貼,本國福利水平提高了19個單位(。
但如果兩國政府都可以選擇干預或不干預,結果又會怎么樣呢?我們用擴展式博弈表示這一情形。圖1中S表示補貼,DS表示不補貼,P表示生產,D表示不生產。第一層節點表示本國政府決策,補貼或不補貼;第二層節點表示本國政府決策后外國政府的反應決策;第三層節點表示政府決策后本國廠商的反應,生產或不生產;第四層節點是外國廠商的反應;第五層節點是均衡的結果。采用逆向歸納法,可以得到這一博弈的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為(本國政府補貼,外國政府補貼,本國企業生產,外國企業生產)。這是因為只包含兩國廠商決策行為的從左至右四個子博弈的納什均衡分別為(本國廠商生產,外國廠商生產)、(本國廠商生產,外國廠商不生產)、(本國廠商不生產,外國廠商生產)、(本國廠商生產,外國廠商生產),很明顯,均衡的結果是兩國政府都進行補貼,各自獲得4個單位的福利改進。
因此,政府的干預并不像戰略性出口政策所認為的那樣會在降低對方福利水平的基礎上提高本國的福利水平,而是使兩國的福利水平都比不干預的時候低;雖然如此,由于每個政府都有通過干預提高自己國家福利水平的動機,最終的結果是雙方都干預,政府在戰略性出口政策的選擇上陷入“囚徒困境”。但現實中大部分國家的政府沒有像模型預示的那樣廣泛實行戰略性貿易政策,這是因為上述模型的假定是靜態的,即政府的政策制定是一次完成的。當我們考慮政府在每個時期都可以制定不同的政策,而且無限延續下去,上述模型就變成一個無限重復博弈模型。為了簡化分析,假定貼現率為1,兩國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有四種策略可供選擇:A=每個時期都進行補貼;B=每個時期都不補貼;C=偶爾補貼,即在某一個時期補貼,然后是否繼續補貼視對方的反應而定;D=不補貼,但報復,即自己不首先進行補貼,但如果對方政府在某一時期補貼,則在以后的每一個時期都進行補貼。如果兩國政府都不進行補貼,則兩國政府在每一期的收益都為5個單位,因為我們假定貼現率為1,所以無法算出它的總值,就用R來表示。如表3所示,這一無限重復博弈模型中唯一的(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為(D,D),實際的結果是兩國政府都沒有進行補貼,各自獲得收益R,“囚徒困境”并不存在。所以,戰略性出口政策不僅理論上不可行,而且也不會有哪個國家的政府去實施。
戰略進口政策的主要觀點是對進口的寡頭壟斷產品征收進口稅,關稅帶來的進口價格上升會小于關稅本身,這相當于政府利用關稅來抽取外國寡頭壟斷廠商的壟斷利潤。其模型的假定和戰略出口政策是相似的,不過把分析的對象從第三國市場轉向本國市場,對本國廠商扶持的手段也就從出口補貼變為進口關稅,除了需要考慮本國消費者的福利水平受價格變化的影響之外,模型的分析過程和結論與戰略出口政策都沒有不同。那么,在這里戰略進口政策是否可行就取決于對方國家的政府是否可以采取報復措施,如果本國沒有同類產品向對方國家出口,戰略進口政策的實施就可以提高本國的福利水平。但如果對方國家可以采取報復措施,則戰略進口政策在理論上不可行,在現實中也不會存在。
國際貿易新理論論文
一、引言
有關政府在一國對外貿易中的作用定位一直是國際貿易理論中頗具爭議的問題。重商主義認為政府應該對國際貿易進行嚴格管制,主張政府實行獎出限入政策。比較優勢理論和要素稟賦理論則認為政府不應該干預對外貿易,主張通過自由貿易來增進各國的福利。這種自由貿易觀點后來又受到以李斯特為代表的德國歷史學派以及凱恩斯超貿易保護主義的反對。
20世紀80年代產生的國際貿易新理論——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StrategicTradePolicy)認為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下,通過適當運用關稅、補貼等戰略性貿易政策措施,將有助于提高一國經濟福利水平。該理論將政府的作用內生化,主張政府以積極的態度干預國際貿易。與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差不多同時產生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CompetitiveAdvantagesofNations)卻認為政府不應直接干預國際貿易。該理論認為政府在創造和保持一國競爭優勢上僅起輔助作用。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和國家競爭優勢理論作為新貿易理論主要代表,在有關政府作用的定位上雖有一些相似的觀點,但基本觀點卻是不同的。本文將環繞這兩種理論在政府作用上的不同定位展開論述,以求得出一些有益的結論。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和政府的定位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認為規模經濟會帶來競爭優勢,而實現規模經濟的最佳途徑是進行政府干預,政府應該對具有規模經濟的“戰略性”部門進行扶持。所謂“戰略性”部門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存在“經濟租”的部門,通過政府的扶持政策使某個國內部門能夠從國外競爭者手中獲得更多的“經濟租”,亦即是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下的超額壟斷利潤,這樣的部門可以被認為是戰略性部門(BranderandSpencer,1981,1985);另一種情況是存在較大的“外部經濟”的部門,通過對該部門的政策扶持,可以發揮其巨大的外部性,這樣的部門也可認為是戰略性部門(Ethier,1982)。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認為政府干預對形成靜態和動態規模經濟具有積極作用(Krugman,1984)。
戰略性貿易政策分析論文
一、戰略性貿易政策及其實用性的評論
在西方理論界,近二、三十年來,隨著新貿易理論興起,作為該理論在政策領域的拓展,布蘭德和斯潘塞等人提出了戰略性貿易政策。所謂的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是建立在不完全競爭、規模經濟基礎上的新貿易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從狹義而言,即為“利潤轉移理論”,其基本思想是由于寡占存在著超額壟斷利潤或租金,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貿易干預來影響本國企業及其國外競爭對手的行動,以改變競爭格局,從而達到從國外寡頭企業向本國轉移利潤,提高本國福利的目的。狹義的戰略性貿易政策主要包括三個觀點:戰略出口政策、戰略進口政策和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政策。廣義的戰略貿易政策與產業政策結合起來,除了上述“利潤轉移”的論點,還包括“外部經濟”理論。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基本模型對現實做了極大的簡化,從而突出了問題的核心,但正因為如此,其結論的得出依賴于一些嚴格的假定前提,一旦這些假定發生變化,其實施效果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政府應該采用的最佳政策工具就會發生變化。因此,戰略性貿易政策提出后,一些學者提出了種種批評意見,主要可分為經濟與政治經濟兩方面。
在經濟批評方面主要有以下觀點:1、戰略性貿易政策模型對一些特定的前提具有較強的依賴性和敏感性(如,對假設競爭行為、廠商數目、時間選擇的敏感性),因而缺乏一般性結論的政策含義。在實際政策制定中,對企業成本、競爭行為、市場結構等信息缺乏準確的了解就不能制定適當的政策。2、戰略性貿易政策給本國帶來的福利提高并不是很大,對某些支持甚至可能對本國福利產生不利的影響。3、至今在戰略性貿易政策領域,還沒有明確的標準來確定該扶持哪一類部門或產業,大多是憑經驗來確定的。此外,還有人從扭曲理論的框架出發,指出戰略性貿易政策未必是糾正某一扭曲的最佳“對癥”政策。
在“政治經濟學”上的局限主要可以概括為:1、國家之間同時采用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行干預會導致“囚徙困境”局面的出現。2、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在出口補貼的籌集、選擇特定行業等方面都可能給本國國內帶來不利的收入再分配效應。3、政府通過貿易政策支持本國企業競爭會引起“道德風險”問題,造成國內企業對政府政策的依賴性,甚至引發“直接非生產性尋租”活動,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4、政府的政策干預可能不適當,其行為可能缺乏應有的效率,其政策決策會受到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這些都可能導致本國福利惡化。盡管對戰略性貿易理論存在諸多批評或質疑,但不可否認,這一觀點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有積極的意義和貢獻。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在中國的適用性分析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前提假定是:規模經濟與不完全競爭。理論創立者們已明確提出這些前提條件。我們還應認識到,該理論由西方學者在市場經濟體制基礎上提出,對他們來說經濟體制是不言而喻的,但對中國這樣的轉型國家就不同了。市場經濟體制是否已經建立起來并處于良好的運行之中,這是判別該政策能否應用的一個極為關鍵的條件。由于這一條件對西方國家是不言自明的,西方學者并沒有明確提出,因此可以把它稱為戰略性貿易政策應用的隱含條件。
論國際貿易理論適用性
20世紀80年代以來產生的新貿易理論及其政策建議——戰略性貿易政策,引起了國內學者的廣泛關注。部分學者提出,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在我國已經過時,應緊跟國際潮流,用戰略性貿易政策來指導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我國發展對外貿易還是應該以比較優勢理論為基礎。本文將從分析兩個理論的前提假設條件入手,研究兩個理論在中國的適用性問題。
一
要探索傳統貿易理論(或比較優勢理論)與現代貿易理論(或新貿易理論)在中國現階段的適用性問題,首先必須從一般理論意義和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實踐歷程分析這兩種理論的適用性。
(一)兩種國際貿易理論前提假定
比較優勢理論的實質是自由貿易論,其基本理論立足點是古典和新古典經濟思想,考慮的是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圍內最優配置經濟資源的問題。比較優勢論最根本的前提假定是完全競爭和規模報酬不變,這是一種典型的新古典分析方法。盡管新古典微觀經濟理論在理論史上遭到了眾多的批評,但其理論大廈歷經100多年的風雨卻從來沒有被摧毀過。比較優勢理論是新古典經濟理論在國際范圍的延伸,它所倡導的是基于國際分工基礎上的貿易互利論。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說,這種國際范圍內的自由貿易可以達到整體世界經濟的帕累托最優。因此,比較優勢理論具有堅實的理論根基。從理論的應用來看,傳統貿易理論較客觀地解釋了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現象。但比較優勢理論解釋不了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領域出現的新變化,如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量大大增加、同類產品之間的貿易量大大增加、跨國公司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作用空前加強、產業的規模經濟明顯等現象。
新貿易理論正是抓住了比較優勢理論的兩個基本前提對其進行否定,認為國際商品市場具有不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遞增兩個基本特征,從而合理地解釋了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現象。以古魯格曼、赫爾普曼、迪克西特等為代表的新貿易理論,其精髓和要義集中體現在規模經濟理論中。規模報酬遞增意味著廠商存在內部規模經濟,也即大廠商比小廠商有成本優勢,從而可形成寡頭壟斷或壟斷競爭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在這種前提下,同行業廠商數目少,各廠商生產有差異產品,從而每個廠商一定程度上都是價格制定者而不是價格接受者。這就是說,假定消費者的需求偏好是異質的,那么即使在資源稟賦相似的情況下,各國出于規模經濟考慮來專業化生產有限類別的產品也必然產生國際貿易。即除比較優勢外,規模經濟成為國際貿易又一獨立動因,通常用來解釋行業內貿易現象。由新貿易理論必然邏輯推演出戰略性貿易政策,即一國政府借助研發補貼、生產補貼或出口補貼等政策手段,保護國內市場,扶植本國戰略性產業的成長,實現規模經濟,搶占國際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或者通過進口征稅攫取外國壟斷利潤。因此,戰略性貿易政策本質上是一種有限保護政策。
小議戰略性貿易的實踐及意義
關鍵詞:戰略性貿易政策新貿易理論發達國家啟示
內容摘要:文章通過分析發達國家戰略性貿易政策實踐的特點,提出我國實施戰略性貿易政策的重要性、基本原則及具體思路。本文在對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行理論綜述的基礎上,指出戰略性貿易政策來源于新貿易理論,但目前尚存在對立的理論觀點。
新貿易理論與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綜述
新古典貿易理論認為,貿易是對資源差異的反應,一個技術要素密集的國家,會出口技術要素密集的產品,而進口資源相對稀缺的產品。如果兩個國家的經濟技術水平相當,且擁有相同的自然資源,那么他們就不會進行相互之間的貿易。然而,二戰以后國際貿易在技術水平和資源稟賦相似的發達國家之間大幅度增加,由此改變了傳統理論觀點。
新貿易理論則強調被傳統理論忽略的幾個重要因素,即規模經濟、干中學和不完全競爭。新貿易理論認為,國際分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時機和傳統的差異造成的,此時國家之間的貿易行為已不再完全取決于各國之間資源優劣的差異,而更多地取決于一個國家在某一時點上在某個行業所具有的技術優勢或規模優勢。規模經濟導致的報酬遞增,本身是對資本、技術和人才的一種聚集,這種聚集反過來又進一步使經濟規模擴大,這就形成了在某個行業的相對優勢地位(Lucas,1988)。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該國可以擴大其在某個行業的生產規模,而規模經濟和“干中學”等原因又可以使該行業的產品成本下降,從而在國際市場上贏得優勢(Krugman,1987)。相反,如果一個國家的某個行業規模較小,其行業成本必然相對較高,自然會在國際市場處于相對劣勢地位。
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核心就是國家通過生產扶持、出口補貼、稅收優惠、進口關稅等貿易和產業政策手段來扶持本國戰略性目標產業,提高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從國際市場獲得更多的超額利潤。Brander(1984,1985)指出一國政府通過對特定產業提供適當的出口補貼或R&D補貼,能夠提高本國廠商的競爭能力,從而使本國廠商擴大出口市場份額,增加利潤,最終增加本國國民福利。同時,對外國壟斷廠商征收進口關稅可以轉移其所獲得的壟斷租金,提高本國的國民福利。Lester(1992)指出高新技術產業比其它產業有更大的發展潛力,國家可以通過政策將有限的資源配置給這些產業,國家可以通過政策扶持微電子等重點高新技術行業而獲益,否則將在國家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貿易政策原理與體驗應用
1.戰略性貿易理論的內涵與政策主張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認為,在不完全競爭的現實社會中,在規模收益遞增的情況下,政府可以選擇有發展前途且外部效應大的產業加以保護和扶持,使其迅速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形成貿易優勢來提高產業或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戰略性貿易理論的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以內部規模經濟為基礎的利潤轉移理論;另一個是以外部規模經濟為基礎的外部經濟理論。
1.1利潤轉移理論
利潤轉移是指政府通過政策來剝奪外國廠商的出口利潤,把它轉移到本國廠商身上,以促進本國廠商和笨狗產業的發展,從而為本國廠商贏得國際競爭力,打開國際市場。該理論的具體主張主要有以補貼促進進口、用關稅獲取國外廠商壟斷利潤、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三個方面。
1.2外部經濟理論
外部經濟理論認為,某些產業或廠商能夠產生巨大的外部經濟效應,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并帶動進口的擴張,但由于這些廠商不能占有外部經濟所帶來的全部利益,因此這些廠商或產業就不能發展到社會最佳狀態。如果政府能對這些廠商或相關產業提供適當的幫助、保護與支持,就能夠促進這些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發展,加大國際競爭優勢,以獲得的長遠的戰略利益。
國際經貿理論在中國適用性透析
20世紀80年代以來產生的新貿易理論及其政策建議——戰略性貿易政策,引起了國內學者的廣泛關注。
部分學者提出,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在我國已經過時,應緊跟國際潮流,用戰略性貿易政策來指導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我國發展對外貿易還是應該以比較優勢理論為基礎。本文將從分析兩個理論的前提假設條件入手,研究兩個理論在中國的適用性問題。
要探索傳統貿易理論(或比較優勢理論)與現代貿易理論(或新貿易理論)在中國現階段的適用性問題,首先必須從一般理論意義和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實踐歷程分析這兩種理論的適用性。
(一)兩種國際貿易理論前提假定
比較優勢理論的實質是自由貿易論,其基本理論立足點是古典和新古典經濟思想,考慮的是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圍內最優配置經濟資源的問題。比較優勢論最根本的前提假定是完全競爭和規模報酬不變,這是一種典型的新古典分析方法。盡管新古典微觀經濟理論在理論史上遭到了眾多的批評,但其理論大廈歷經100多年的風雨卻從來沒有被摧毀過。比較優勢理論是新古典經濟理論在國際范圍的延伸,它所倡導的是基于國際分工基礎上的貿易互利論。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說,這種國際范圍內的自由貿易可以達到整體世界經濟的帕累托最優。因此,比較優勢理論具有堅實的理論根基。從理論的應用來看,傳統貿易理論較客觀地解釋了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現象。但比較優勢理論解釋不了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領域出現的新變化,如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量大大增加、同類產品之間的貿易量大大增加、跨國公司在國際經貿活動中的作用空前加強、產業的規模經濟明顯等現象。
新貿易理論正是抓住了比較優勢理論的兩個基本前提對其進行否定,認為國際商品市場具有不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遞增兩個基本特征,從而合理地解釋了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現象。以古魯格曼、赫爾普曼、迪克西特等為代表的新貿易理論,其精髓和要義集中體現在規模經濟理論中。規模報酬遞增意味著廠商存在內部規模經濟,也即大廠商比小廠商有成本優勢,從而可形成寡頭壟斷或壟斷競爭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在這種前提下,同行業廠商數目少,各廠商生產有差異產品,從而每個廠商一定程度上都是價格制定者而不是價格接受者。這就是說,假定消費者的需求偏好是異質的,那么即使在資源稟賦相似的情況下,各國出于規模經濟考慮來專業化生產有限類別的產品也必然產生國際貿易。即除比較優勢外,規模經濟成為國際貿易又一獨立動因,通常用來解釋行業內貿易現象。由新貿易理論必然邏輯推演出戰略性貿易政策,即一國政府借助研發補貼、生產補貼或出口補貼等政策手段,保護國內市場,扶植本國戰略性產業的成長,實現規模經濟,搶占國際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或者通過進口征稅攫取外國壟斷利潤。因此,戰略性貿易政策本質上是一種有限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