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稅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7 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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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稅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在對依法治稅理論進行簡要述評的基礎上提出了筆者對依法治稅概念的界定和對其內涵的理解,并進一步指出依法治稅的觀念基礎在于“稅收法律意識之重構”。稅收法律意識應在現代法治觀念總的指導下,以國家分配論和社會契約論中的合理因素——權利義務對等觀念的有機結合為理論基礎,從確立和開始培養“征稅意識”以及重新培養“納稅意識”并明確二者的結構關系和邏輯關系等方面就加以重構。
關鍵詞:依法治稅稅收法律意識重構征稅意識
一、依法治稅理論的歷史回顧
(一)第一階段
依法治稅理論的歷史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國務院于1988年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稅”的口號開始。次年(1989年)5月,由北京大學分校法律系和經濟法研究所主辦的“全國首屆‘以法治稅’研討班”在京舉行[1],可謂是掀起了學習和貫徹“以法治稅”的第一個高潮。
這一階段中,以法治稅主要是針對治理整頓稅收秩序而提出來的;雖然也有學者使用“依法治稅”的表述,但并非是在對“以”和“依”作出本質區別的基礎上來使用的,往往是將二者混同使用,反映的是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所體現的“人治”觀念和法律工具主義優位的特點。但其中亦不乏有益的嘗試和真知灼見。有學者就指出“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戰略方針的組成部分”[2];有學者還指出:“‘以法治稅’……也就是說要在稅收工作中貫徹法治原則”[3]。這是對依法治稅和依法治國或法治之間關系的較早論述。又有學者將“以法治稅”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之一[4];或是將“稅收法治(或制)”作為基本原則,并以“有法可依等十六字方針”對其進行了詮釋[5]。還有的學者富有卓見地強調稅務人員稅法意識的培養尤重于納稅人或廣大民眾,稅務人員應當“將目前嚴重存在的權力意識和自我優越感轉化為義務意識,自我中心意識轉化為人民公仆和對國家與社會的責任意識。”[6]該學者在當時能夠提出這一間接地體現了以權利義務觀念來糾正稅務人員意識觀念偏差的思想,實屬難能可貴。
依法治稅調研報告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對于我國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宏偉目標,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如何學習貫徹科學的發展觀,落實到我們稅收工作中,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在組織稅收收入、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服務地方經濟等各項稅收工作中堅持依法治稅。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必須堅持依法治稅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重要經濟杠桿。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和基礎,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新時期我國稅收本質的、根本的需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堅持依法治稅。首先依法治稅是發展經濟的必然要求。發展經濟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按照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稅收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市場經濟需要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稅務機關只有公開、公平、公正地執行好稅法,依法保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各類稅收違法行為,才能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為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改革開放20多年來,全市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離不開稅收提供的強大財力保障,離不開稅收職能作用的持續、有效發揮。南京作為省會城市,市場化程度和對外開放度都比較高,法制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稅收工作要與地方經濟發展相適應,就必須堅持依法治稅,提高依法治稅的水平。其次堅持依法治稅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必然要求一個包括稅收杠桿在內的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稅收杠桿作用發揮得如何,稅收調控職能履行得怎樣,直接關系到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程度,直接關系到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實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宏觀管理與調控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授權來進行,稅收通過參與社會總收入分配和調節經濟,運用稅種、稅目開征與停征,稅率的高低和增稅、減稅、免稅等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引導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穩定、協調發展。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已處在一個重要關口,在保持良好發展的同時,在經濟運行中也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對此中央審時度勢,更加注重宏觀調控,更加注重統籌兼顧,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和改革創新。近一個時期,稅收與財政、金融、建設、社會保障等部門就解決“三農”問題、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改善困難群眾生活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重要舉措。堅持依法治稅,落實這些措施充分體現了“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新思路,充分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再次堅持依法治稅是稅收本身發展的需要。稅收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在依法治稅,稅收事業發展的機遇與出路也在依法治稅。近幾年,我局依法治稅不斷取得新的進展,但仍存在一些執法思想上與行動上不到位問題。稅收工作只有納入法制化軌道,才能保證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在稅收領域得到貫徹實施,才能從根本上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促進市場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年初,總理對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作出的重要批示中也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各級稅務部門要堅持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立法,規范稅收執法。為此,我們要堅決貫徹總理的指示,堅持“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綜合治理”的依法治稅指導方針,通過多種途徑,大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提高執法水平,做到治標又治本,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在執法中要正確處理好中央利益與地方利益、組織收入與服務經濟、嚴格執法與優化服務的辨證關系,既不能為了加快實現“法治”而損害了經濟發展,又不能為了服務經濟發展而損害了法治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二、依法組織稅收收入,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的基本職能,促進稅收與經濟的同步增長
國稅機關要實踐科學發展觀,硬指標在于組織收入。要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制止和防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切實加強稅收管理,不折不扣地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的基本職能,保持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強大的財力保障。一要加強收入的預測與監控,做好同行業、重點稅源稅負分析,優化現有監控程序,及時掌握收入情況,做好區域結構分析,尤其是加大市、區兩級結構收入的分析精確度,增強收入預測的前瞻性;推行市、縣征管質量計算機自動考核,確保各項收入級次與減免提退符合政策規定。二要更加注重稅源、稅戶基礎管理。認真吸取“鐵本”事件經驗教訓,積極開展稅收分析工作,注重掌握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稅源變動情況;全面推進主體稅種納稅評估工作,加強對經營收入與用票大戶而稅負低、納稅少企業的納稅評估,防止特大偷逃稅案件的發生。積極轉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核查、評估、調查和稽查“四位一體”的稅收管理體系,依職權加強稅基管理。深化稅戶責任區和“一戶式”信息管理辦法,運用信息化手段和績效考核辦法提高管理質量,切實解決“梳于管理、淡化責任”問題。加強主體稅種征管力度,繼續抓好金稅工程正常的運行,突出抓好“一四六小”管理,以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為重點加強增值稅管理,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機”模式,加強對票表稽核比對結果的分析運用,抓好增值稅納稅新申報辦法的推廣使用;認真做好總局關于加強貨運發票管理、農副產品、廢舊物資收購發票和進口海關完稅憑證管理四種票管理項措施的落實工作;提高防偽稅控開票系統、認證抄報稅系統、稽核系統、協查系統、申報系統和會統系統六個軟件系統的運用;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加大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征管力度;全面組織涉外稅務審計工作;積極抓好中央出臺的新政策的貫徹落實,重點做好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落實。三要突出抓好重點稅源戶的管理,實行管理前移,堅持在管理中服務,在服務中管理,完善83個重點稅源崗,及時為全市394戶大型企業、重點稅源服務。四是深化納稅評估,深化管理、強化服務、挖潛增收,重點抓好銷售大戶的納稅評估,實施約談制,突出對稅收政策執行的監督與提醒,防止和減少違法犯罪,特別是大案的發生。五是加強稽查,規范整頓稅收秩序,堅決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堵塞稅收流失的漏洞,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
三、依法落實各項稅收政策,更加注重發揮稅收調節經濟調節分配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法治稅的難題與策略
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治稅之本,也是稅收工作的基礎和靈魂。原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說:稅務工作的基本職責、基本出發點、落腳點、基本方針都是依法治稅,最終目標也是依法治稅。即要求稅收工作要建立在憲法和法律的基礎上,貫徹法治原則;代表國家征稅機關和人員要依法征稅,公民要依法納稅,全社會要依法支持和監督稅收工作。新《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為推進依法治稅,確保國家財政收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全面做好各項稅收工作提供了制度、機制和手段的保證。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稅收法治環境仍不盡理想。下面筆者就當前依法治稅的難點及其相關對策談幾點粗淺看法。
一、依法治稅現狀與難點
依法治稅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我國從1988年首次確立以“以法治稅”為指導思想,到今天全面堅持依法治稅,依法治稅的思想逐步成熟,深入人心,稅收法制建設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依法治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完善執法,規范征管,稅收執法日趨規范化、制度化,建立了新型的征管模式;加強稅務稽查,強化法制宣傳,改善了稅收法制的外部環境;強化“兩權”監督,堅持教育培訓,提高了隊伍整體素質。但是,從目前狀況來看,稅收法治水平與依法治國、依法治稅的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依法治稅工作存在一定的難點問題:
(一)依法征稅原則遠不能夠完全落實到位。依法治稅是依法征稅和依法納稅的統一,要實現依法治稅,就得遵循依法征稅原則。依法征稅原則又叫稅收法定主義,它是稅收和稅法的最高法律原則。即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必須嚴格依據法律的規定,不得違法作出開征、停征稅收,不得擅自變動納稅主體、征收對象、稅目、計稅依據、稅率等收稅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這是依法治稅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稅收征管活動的法治化,減少稅收執法隨意性,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然而,一方面,在基層,稅收執法權仍然相對集中在一些部門或個人手中,集征、管、查于一體的基層單位還很多;另一方面,現行機構設置不盡合理,相互制衡機制較弱,制度依然不夠完善和健全,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實不夠,從而直接導致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缺乏有效的監督。在這種情況下,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和不規范性的問題比較突出,使違法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影響了依法治稅的深入。
(二)稅收計劃的指令性破壞了稅法嚴肅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稅務機關依法征稅,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發展,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矛盾日趨激烈。各級政府在“吃飯財政”預算支出不斷增加的壓力和約束下,當稅收計劃與依法收稅發生沖突時,迫使稅務機關變通執法,使稅收執法權被扭曲,造成一些地區有稅不收,搞藏富于民或者收“過頭稅”、“寅吃卯糧”,完全偏離“計劃指導稅收”的宗旨,背離依法治稅的基本原則,嚴重破壞依法治稅,損害稅務機關執法形象。
(三)政府職能越位阻礙了依法治稅的進程。新《征管法》第5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而現實環境下,仍有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門領導打著支持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旗號干預稅收或在制定稅收任務時盲目加碼,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而在稅務機關內部,個別稅務機關和干部法制觀念較淡,存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收“人情稅”、“關系稅”、“暗箱”操作等等。所有這些,不僅嚴重違背了法治經濟正常的稅法基礎和運轉規則,直接干擾市場經濟,而且影響國家宏觀調控,阻礙依法治國進程。
依法治稅研究論文
論文摘要:依法治國作為我國基本的治國方略,已莊嚴地寫入了《憲法》,這是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一件大事,對稅收工作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1988年國家稅務總局(當時的國家稅務局)提出將依法治稅作為新時期治稅思想。10多年來,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但在推進依法治稅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依法治稅工作離黨和國家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有悖于依法治稅的現象時有發生。本文從依法治稅的概念,揭示了依法治稅的內涵,從法律至上、職權法定、義務法定、程序法定、作為法定,對依法治稅作了詳盡的解釋。緊緊圍繞依法治稅的地位,著眼于稅收的特征決定了依法治稅的核心地位、稅收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決定了依法治稅的核心地位、稅收與稅法的關系決定了依法治稅的核心地位、稅收工作的主要矛盾決定了依法治稅的核心地位,闡述了依法治稅在稅收工作中所處的位置。面對我國依法治稅實施的進程和現狀,從立法、執法、依法治稅環境、執法干部隊伍四方面發現和分析了現階段依法治稅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了提高法律級次,完善稅收立法體系、以重在治權為核心,完善稅收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稅制,使稅法更加嚴密、健全護稅協稅體系,優化依法治稅的社會環境、強化信息化建設,完善依法治稅的技術支撐體系、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嚴肅查處稅務違法行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改進稅法宣傳教育方式,注重實效、提高干部素質,加強執法主體建設等九個方面的解決措施。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廣度和深度決定了依法治稅的進程,依法治稅工作的完善和改進又進一步促進了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所以,必須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工作,實現依法治稅,規范征收工作,做好稅收工作的高度來認識。只有責任明確,監督有力,依法治稅的各項措施才能落實,才能最終實現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所以,依法治稅尤為重要。
一、依法治稅的概念及內涵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稅收法律來管理稅收,達到依法征稅、依法納稅和依法管稅。依法治稅具體應包括以下五層意思:
1、法律至上。即在思想觀念上,承認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把法律看作是開展稅務機關工作的依據和評判稅務工作的核心標準;任何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不論級別高低、職務大小,都必須服從法律的權威,而不能凌駕法律之上。這里所講的法律,不僅僅指稅法,而是泛指一切與稅務相關的法律。
2、職權法定。即稅務機關所具有的稅收征管職權是由法律授予或設定的,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非經法律或法規授權,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項稅收職權。這是因為稅務機關所具有的權力是公共權力,對于公權而言,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授予的,行政機關不得為之;當然法律法規禁止的,更不得為之。否則,就是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必然要負法律責任。
依法治稅調研報告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表現為政府依法征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它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義務人都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在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活動。
依法治稅的環境是推進依法治稅的必要條件和基礎。依法治稅的環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環境,主要指稅收法制建設情況,包括稅收法律的地位,法制是否健全,法與法之間是否協調等;二是體制環境,主要包括管理體制,計劃分配與考核體制等;三是思想環境,主要指人們對稅收及依法治稅的認識、所持的思想觀念;四是素質環境,即依法治稅主體堅持和實現依法治稅所具有的職業水準和業務水平;五是社會環境,主要指全社會依法辦事的風氣和協稅護稅的情況;六是歷史環境,指中國傳統文化及稅收歷史對依法治稅的影響;七是監督環境,主要指稅收執法和監督制約機制及其作用發揮。
一、當前制約依法治稅的環境因素分析
當前制約依法治稅的因素很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稅收意識薄弱,行政部門干預嚴重。一方面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和廣泛普及。稅務部門年年開展稅法宣傳,但并沒有從根本上扭轉社會大眾的稅收意識。稅法的普及程度相對較低,全社會法制觀念仍然比較淡薄,人們依法納稅的意識還比較淡漠,各種偷逃稅、騙稅、抗稅、欠稅現象還比較嚴重。另一方面,政府行政部門又習慣于以行政命令的辦法,非稅方式組織收入,或以蓄水養魚、招商引資、穩定經濟為由強迫稅務機關減征免征緩征某些稅款,對打擊涉稅犯罪活動的司法保障不夠得力。這些都難以提高全社會的稅收意識,進而弱化了以法治稅的力度。
2、稅收法律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稅收立法體系存在缺陷。稅收行政立法現狀不容樂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稅法和其他法律銜接不夠,現行的各單行稅法不能從憲法中提取足夠的法律支持。如憲法中籠統規定公民有納稅義務,對不履行義務和如何履行義務等重大稅收法律原則問題則沒有表述,在其他法律中對公、檢、法、金融等職能部門如何配合依法征稅也沒有明確規定,缺乏完整的稅收行政執行監督體系。另外,征管法和其他行業法律的沖突也影響了征管法的威力。二是稅法體系中缺少一個統帥性的根本大法——稅收基本法,使依法治稅先天不足。三是稅收實體法立法滯后,法律級次低,稅法剛性不足的問題依然存在,很大程度上難以滿足依法治稅的需要。四是立法行為不規范。稅收立法與稅制改革不配套;分稅制立法不徹底,政府職能未完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立法是執法的前提,稅收立法是依法治稅不可或缺的內容,而現行稅收行政立法的不規范,會極大地影響稅收法制建設的推進。另一方面,稅務行政執法存在較多問題。在稅收執法中,存在執法依據、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不規范的問題,不按法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事的現象廣泛存在,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仍未得到有效的維護。
獨家原創:加強納稅服務 堅持依法治稅
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指通過稅收法制建設,使征稅主體依法征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從而達到稅收法治的狀態。我們在強調依法治稅的同時,決不能忽視對納稅人的服務,我們要加強對納稅人的正常管理,優化納稅服務。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基礎和靈魂,優化服務是稅收實踐工作的重要內容。稅務部門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優質服務的關系,在執法中優化服務,在服務中嚴格執法,不斷規范執法行為,強化服務意識。堅持依法治稅要在稅收立法、稅收執法、稅收司法、稅收守法、稅收護法等各個方面,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各級稅務機關應轉變重管理輕服務的思想,立足依法治稅的基本要求,完善納稅服務體系,切實提高納稅服務質量與水平。因為,堅持依法納稅與優化納稅服務它們是辯證統一的。
1、在優化納稅服務的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依法治稅
稅收作為國家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和宏觀調控的必要工具,必須始終堅持以國家權力為核心,積極主動地為國家的政權穩固和國民經濟的建設和發展發揮作用;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應該強化服務意識,積極地為納稅人服務,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因此要注意,當我們在強調優化稅收服務的時候,并不只是強調所謂的“納稅人繳稅以換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這樣一種簡單的市場交換關系,而是要通過稅收功能的發揮,為國家政權的正常運作和政府適當導向下的市場經濟發展提供條件;同樣,當我們強調國家稅收的重要性時,更需要我們在稅務工作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為納稅人服務為自己的崇高職責,盡全力地營造一個為經濟行為主體服務的良好氛圍。
2、在堅持依法治稅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納稅服務的優化
稅務依法治稅探究論文
一、改革與完善稅源監控措施及稅收計劃的制定和分配辦法,提高其科學性、準確性
為此,要進一步改革稅源監控措施,逐步將稅源的動態發展置于稅務系統的有效監控之內,要進一步將稅收計劃的制定與各地國民經濟的發展聯系起來,要在全國實現以國民經濟的稅收負擔率替代“基數加比例”作為計劃制定與下達的主要依據。
二、加強教育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全系統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素質
首先,各級稅務機關領導要學習和熟悉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須的基本法律和知識,提高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稅務行政法律事務的能力,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凡事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不搞狹隘的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如省級收入要與市(縣)級收入并重,稅源充裕地區要力爭多收超收為國家分憂,地稅國稅應主動通報情況協調行動等等。二是公平觀念。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型企業都是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權利平等,義務平等,違章受追究平等。任何不符合政策的對個別企業的“特別關照”都是對其他企業的歧視,也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三是服務觀念。稅務人員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國家執行公務,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義不容辭,任何特權思想和盛氣凌人、頤指氣使的工作作風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要提高稅務干部的整體素質。稅務人員素質從廣義上說包括受教育程度、政治理論水平、政策法律知識、業務技術能力、創造能力、公關能力、辦事態度及效率等。稅務人員素質的高低,關系到稅收執法行為是否公正,關系到稅務機關的地位、形象,關系到稅務行政執法質量。鑒于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培訓來解決。一要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稅務執法人員樹立堅強的政治責任感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深刻認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性和不執法的危害性,牢固樹立為稅收事業獻身的崇高信念。二要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除了業務方面外,還要組織學習《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使廣大稅務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執法。三要開展具體執法操作程序的培訓,狠抓崗位練兵,培養征管能手。四是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辦法。對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給對外執法證,決不能心慈手軟,偏袒放任,對那些嚴于律己、秉公執法者則要大張旗鼓地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三、繼續落實“四垂直”,深化征管改革,為依法治稅打下堅實的體制基礎
稅務系統依法治稅分析論文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依法治稅是市場經濟順利發展的有利保障。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標志著我國國民經濟將全方位、多領域地融入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浪潮中,這將對我國稅收工作提出挑戰、帶來機遇,依法治稅問題更擺上了重要位置。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稅收事業發展的根本方面既是貫徹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需要,也是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推進,各地稅務機關都實現了從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從手工開票向微機開票、從管戶制向管事制的順利轉變。逐步建立起“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間逐漸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聯系的運行機制,稅務人員執法的隨意性大大減少,特別是計算機等高新技術在稅收征管領域的廣泛應用,因手工操作而導致收“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進一步減少。隨著新《征管法》的頒布實施和ctais的全面運行,依法治稅工作也將得到長足發展。各級稅務機關以稅收法律法規為準繩,認真履行稅收職責,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治稅方針,不斷深化征管改革,大力加強規范化管理,不僅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稅,而且提高了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但是,依法治稅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從我國的稅收實踐看,近幾年來,每年因各種偷稅、逃稅、騙稅、越權減免以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造成的稅收流失已經相當嚴重。可以肯定,稅收流失是我國目前乃至今后較長一段時間內不得不面臨的一個難點問題。營造依法治稅的環境非一日之功,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討。
針對如何推進稅務系統依法治稅,筆者認為當前應完善以下措施:
一、加強培訓,提高稅務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素質
首先,各級稅務機關領導要學習和熟悉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須的基本法律知識,提高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稅務行政法律事務的能力。一是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凡事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不搞狹隘的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二是樹立公平觀念。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型企業都是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權利平等,義務平等,違章受追究平等。任何不符合政策的對個別企業的“特別關照”都是對其他企業的歧視,也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三是改善服務觀念。稅務人員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國家執行公務,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義不容辭,任何特權思想和盛氣凌人、不可一世的工作作風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要提高稅務干部的整體素質。稅務人員素質的高低,關系到稅收執法行為是否公正,關系到稅務機關的地位、形象,關系到稅務行政執法質量。鑒于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培訓來解決。一要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稅務執法人員樹立堅強的政治責任感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深刻認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性和不執法的危害性,牢固樹立為稅收事業獻身的崇高信念。二要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除了業務方面外,還要組織學習《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使廣大稅務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執法。三要開展具體執法操作程序的培訓,狠抓崗位練兵,培養征管查能手。四是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辦法。對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給對外執法證,決不能心慈手軟,偏袒放任,對那些嚴于律己、秉公執法者則要大張旗鼓地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增強自我約束能力
依法治稅與稅務行政效能
如何在依法治稅下提高行政效能建設成效呢?筆者認為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稅收法律法規體系,為依法治稅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是推進依法治稅、加強地稅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基礎。首先,從立法權限上加快實現稅收立法權的橫向、縱向合理配置。除了將那些為保證全國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地方稅的立法權集中在中央外,可將其他地方稅的立法權限作適當調整下放給地方。其次,加快稅收基本法立法進程,建立完備的稅法體系。目前我國的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因此,需要借鑒西方國家建立稅收“母法”的經驗,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的特點,從健全稅收法制和實現稅法的統一出發,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稅收基本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范性,并為單項稅收立法提供依據和范例,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為統率、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并駕齊驅的稅收體系。第三,完善現行稅收立法工作。通過加強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清理與審查,提高稅收法律規范的級次,規范稅法解釋,增強稅法透明度等,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稅收法律體系,為有效防止行政行為的自由裁量權彈性過大,使行政效能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最終為依法治稅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二、嚴格履行稅收執法職能,依法推進行政效能建設
只有建立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的行政效能建設,才是有效的行政效能,超越了法律、法規的行政效能則是違法行為。一是要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稅收執法權、履行職責,要嚴格依法處理各項涉稅事項,切實提高依法治稅的整體水平。二是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當前,地稅部門要認真抓好本單位的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該法規定的行政許可,要予以堅決糾正;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設步伐,健全有關具體的、保證《行政許可法》順利貫徹實施的工作制度和責任制度,確保國家法令的正確貫徹實施;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繼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能下放的權利要下放,該簡化的審批程序要簡化,應縮短的時間要縮短。三是要處理好實體與程序的關系,充分重視程序的作用與程序制度的建設,特別是執法的程序。實質上,稅收執法是稅收實體與程序的有機結合,違反程序的行為同樣是違法行為。因此,在推進依法治稅的過程中要實行立法公告、執法公開制度,要健全聽證、復議制度等,它們是依法治稅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稅務機關行政效能的基本要求。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提高行政效能管理水平
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研究論文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依法治稅是市場經濟順利發展的有利保障。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標志著我國國民經濟將全方位、多領域地融入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浪潮中,這將對我國稅收工作提出挑戰、帶來機遇,依法治稅問題更擺上了重要位置。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稅收事業發展的根本方面既是貫徹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需要,也是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推進,各地稅務機關都實現了從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從手工開票向微機開票、從管戶制向管事制的順利轉變。逐步建立起“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間逐漸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聯系的運行機制,稅務人員執法的隨意性大大減少,特別是計算機等高新技術在稅收征管領域的廣泛應用,因手工操作而導致收“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進一步減少。隨著新《征管法》的頒布實施和ctais的全面運行,依法治稅工作也將得到長足發展。各級稅務機關以稅收法律法規為準繩,認真履行稅收職責,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治稅方針,不斷深化征管改革,大力加強規范化管理,不僅有力地推進了依法治稅,而且提高了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但是,依法治稅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從我國的稅收實踐看,近幾年來,每年因各種偷稅、逃稅、騙稅、越權減免以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造成的稅收流失已經相當嚴重。可以肯定,稅收流失是我國目前乃至今后較長一段時間內不得不面臨的一個難點問題。營造依法治稅的環境非一日之功,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討。
針對如何推進稅務系統依法治稅,筆者認為當前應完善以下措施:
一、加強培訓,提高稅務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素質
首先,各級稅務機關領導要學習和熟悉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須的基本法律知識,提高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稅務行政法律事務的能力。一是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凡事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不搞狹隘的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二是樹立公平觀念。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型企業都是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權利平等,義務平等,違章受追究平等。任何不符合政策的對個別企業的“特別關照”都是對其他企業的歧視,也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三是改善服務觀念。稅務人員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國家執行公務,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義不容辭,任何特權思想和盛氣凌人、不可一世的工作作風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要提高稅務干部的整體素質。稅務人員素質的高低,關系到稅收執法行為是否公正,關系到稅務機關的地位、形象,關系到稅務行政執法質量。鑒于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培訓來解決。一要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稅務執法人員樹立堅強的政治責任感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深刻認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性和不執法的危害性,牢固樹立為稅收事業獻身的崇高信念。二要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除了業務方面外,還要組織學習《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使廣大稅務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執法。三要開展具體執法操作程序的培訓,狠抓崗位練兵,培養征管查能手。四是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辦法。對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給對外執法證,決不能心慈手軟,偏袒放任,對那些嚴于律己、秉公執法者則要大張旗鼓地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并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增強自我約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