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7 08: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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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從對學生的調查問卷結果來看,法制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一)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分離
晉中職業技術學院在大一年級就開設了國家規定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從這門課程上來看,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好像是結合在了一起,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從這門課程的具體內容來看,雖然既包含思想道德修養的內容,也包含法律基礎的內容,但其中的法律基礎內容僅僅是一些法律常識,沒有與道德的要求和學生的實際結合起來。而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形式僅為課堂講授,缺乏多樣與生動的形式。這就使得作為道德最低要求的法律不能深入學生心中,影響了法制教育的效果。除此以外,法制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的關系也大抵如此,相互脫離的狀況比較嚴重,例如馬加爵案,當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但如果事前加強了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和疏導,案件應該不會發生。
(二)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競爭的日趨激烈,在大眾教育的趨勢下,學生就業問題也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為了更順利地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很多學生就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專業課的學習上,投入到了相關證書的取得和培訓上,而對于不能短期見到成效的高校“兩課”來說,同學們往往都抱著“別掛科”的態度來應對,學生學習的目的只是應付考試,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對于學習這門課的積極性。而對于大多數學生來說,法律基礎知識也并非完全沒有,但比較嚴重的問題是沒有將法律知識轉化為法律意識,用意識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從而做出正確的抉擇。
(三)法制教育方法簡單,手段單一
隨著我國近些年對法律的重視,通過電視和廣播開展的法制宣傳形式越來越多樣,但高職生作為一個特殊群體,他們吃住都在學校,很少有機會或者說很少自覺收看或收聽法制類節目,使得全社會比較認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對他們來說收益甚小。當前我院的法制教育,受課時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約,教師往往以某些法律知識的講解和傳授作為重點,例如什么叫法律,社會主義法律的作用有哪些,我國的法律體系包括哪些內容等等,使學生覺得法律離自己很遙遠,看到的、聽到的也都是別人的事情,跟自己沒有什么關系,也不會從他人的角度來思考這類問題,借鑒別人的經驗,吸取別人的教訓。課堂簡單的理論堆積卻沒有更深入的、更貼近學生實際的法律內容的講解,把法制教育簡單地理解為法律知識的教授,忽視了其更加重要的法律意識培養的內容。
(四)教師水平參差不齊
從我國目前的現狀和課程設置的狀況來看,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一般是由思想政治課教師承擔的,我院也是這樣。而思想政治課教師很少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對現行中國的法律體系和社會上的一些法律事件,很難給予正確的法律分析,從而在教學過程中具有一定難度。而我國的綜合類大學當中,有一批水平比較高的專業法律教師隊伍,他們不僅從事多年法律教學工作,而且開展比較深入的專業法律知識研究,絕大多數的法律教師還從事律師工作,具有相當豐富的實踐經驗,他們在教給學生更多法律知識的同時,也指導大家對當下社會上的一些現象給予更多的法律思考,做出正確的認識。但現實中這類專業法律教師很少愿意從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這就形成了實踐中的一種矛盾,專業的老師不愿代,非專業的老師又代不好,使學生成為了最終的受影響者。
二、提升法制教育效果的相應對策
(一)建立獨立的法制教育體系
從近些年來高校大學生犯罪案件頻發的現象可以看出,當前的法制教育摻雜在道德教育當中的“觀念教育”并沒有達到讓學生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雖然我院近些年的校園環境氛圍已經比較友好和諧,但不穩定因素仍然存在,所以筆者認為,學院法制教育要切實發揮作用,需要構建一套獨立的、完整的法制教育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起到法制教育的作用,為樹立法律意識和社會進步起到積極作用。
(二)重視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
全社會都應該重視法律知識。對于我院來說,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重視,如畢業法律課分數限制,對用人單位來說,也應加強對應聘人員法律基礎知識的考核。除了增長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法律意識。在日常學習和工作中,學院可以廣泛利用學院報刊和廣播等媒介,加強法律宣傳,并結合學生實際和社會的熱點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辯論賽、演講賽、展覽會、報告會等活動,更多地將教育從“進耳”向“進腦”“進心”轉化,從思想層面增強大學生的法制意識。
(三)改革大學生法制教育方法作為學院的教師
應該注重教學方法的改革,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學的方法,也可將課堂教學延伸到校園中、法庭內,選擇較為貼近學生實際的案件,組織學生進行旁聽,引導學生思考身邊的法律問題,分析社會現象。另外,還可以由學生自己選取較為感興趣的話題,在每次課前安排一名學生上講臺與大家分享這個案例,這不僅鍛煉了大家的組織和表達能力,更豐富了知識,在學生心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四)提高法制教育師資水平
篇2
關鍵詞:藝術教育多元智能開發新視角
現代教育是一種素質教育。素質教育不是某一種教育的片面發展,而是受教育者的品德、智力、審美、體能體魄、操作技能等的全面培養和提高,它離不開融合著感性與理性、自由和規范、功利與超功利的藝術教育形式。
一、藝術教育的現狀分析
長期以來,學校藝術教育的理論研究始終是我國教育理論研究的一個盲點,學校藝術教育的實踐更是基礎教育的一個薄弱環節。這一方面是由于在學校教育中,藝術教育的價值和功能遠未得到應有的肯定與發揮;另一方面是由于學校藝術教育理論自身的局限,使學校藝術教育處在一個從屬的地位,藝術教育被看作是開發智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質的一種輔助工具,一直未能擺脫技術工匠式教育的舊有模式,藝術教育自身的主體地位與其獨特的功能和價值則遠未得到認識與挖掘。再加上教育理論研究與實踐工作者自身的局限,而從事美育與藝術教育的工作者對學生發展的認識未達到宏觀的教育理論高度。因此,雖然藝術對學生的發展起著深刻而全面的作用,但遺憾的是缺乏科學的理論支撐,使得我們對藝術教育的價值和功能的論述缺乏說服力,在實際操作時也就容易被納入德育、智育的軌道,或者是成為極少數特長生的教育。
我們常說藝術與人類社會的發展密切相連,它為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全面的、復合型的人才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在藝術教學中究竟要培養學生哪些良好的精神和情感品質?藝術教育到底要發展學生何種藝術能力等等,我們無法做具體的闡釋。可以說缺乏一套完整的、令人信服的、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理論支持,這恐怕就是藝術教育的軟肋。然而,多元智能理論的到來為藝術教育提供了最好的詮釋。藝術教育促進人多種潛能的開發,這些潛能具體是指什么?美國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HowardGardner)教授創建的多元智能理論(簡稱MI)給了我們答案。
二、多元智能理論的概述
傳統智力觀認為智能只是一種單一的邏輯推理或語言文字能力(換言之,除了邏輯與語言文字能力之外,其他的能力都是沒有價值的),而傳統的教育工作者培養得更多的是單一類型的人才,即語言或數學邏輯方面較有優勢的人。而那些在視覺空間、音樂、肢體動作等其他智能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只能是在上學前后、閑暇時間去學習相關內容,在學校他們被視為不務正業的人,其特長也被埋沒。隨著時展和科技進步,對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趨向多樣化。傳統智力理論及影響下形成的教育觀和人才觀,已經不能滿足時展的需求,當今時代呼喚新的智能理念。
針對這種狀況,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提出多元智能的新理論。他指出,我們社會一直以來只重視語言和數學邏輯智能,大家都以為那就是智能的全部,然而,人類思維和認識世界的方式其實是多元的,“人的心理和智能由多層面、多要素組成,無法以任何正統的方式,僅僅用單一的紙筆工具合理地測量出來。”并描述性地給出了智能的定義:“是在特定文化背景或社會中解決問題或制作產品的非常重要的能力。”①每個人都是具有多種能力組合的個體,而不是只擁有單一的、用紙筆測驗可以測出的解答問題能力的個體。加德納的研究證實人類至少存在九種智能,除了語言和數學邏輯智能之外,還有視覺/空間關系智能、音樂/節奏智能、身體/運動智能、人際交往智能、自我反省智能、自然觀察者智能和存在智能。②這些智能對于現代社會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同等重要的。
多元智能理論關注的問題是“你的智能類型是什么?”學生的智能無所謂高低之分,只有智能傾向的不同和結構的差別。對于同一種事物,每個人都會運用不同的智能或智能組合,從不同的渠道、用不同的方法去認識它、理解它、表現它,每個學生都是一個潛在的天才,只是經常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多元智能拓展了對人的智能的研究領域,特別對學校教育產生很大沖擊,為藝術教育理論研究與實踐提供了新視角。
三、通過藝術教育開發多元智能
多元智能理論的倡導者加德納教授指出,每個人與生俱來都在某種程度上擁有九種以上智力的潛能,每種智能都能導向藝術思維的結果,即表現智能的每一種形式的符號,都能(但不一定必須)按照美學的方式排列。就是說,語言智能用于日常交談時,需要講究語言藝術,用于寫詩歌和小說時離不開美學原則。同樣,空間智能可以被航海水手和雕塑藝術家應用,身體運動智能能夠被舞蹈家、演員、畫家等運用,音樂節奏智能更是藝術學習的重要素質之一,數學智能也能體現美的原則,如一種證明比另一種證明更優雅從容等,而這些智能都與藝術有或多或少的聯系。藝術教育是一門綜合性的課程。它不僅僅是某一門藝術學科的知識、創作技能、文化背景、風格流派等內容的綜合,還是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影視等多種藝術學科的綜合以及藝術學科與其他學科的綜合。藝術教育通過藝術手段達到教學的目的,即通過藝術課教學和藝術活動,提高學生的藝術修養,增強直覺能力,增強發散思維,改善學生的思維品質,促進學生和諧、健康、全面發展。藝術教育是開發智能的重要途徑,是素質教育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
1.音樂/節奏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根據多元智能理論,個體的智能并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音樂/節奏智能在九大智能中占有一席之地,這使我們藝術教育者備受鼓舞,讓我們對音樂教育有了全新的認識。多元智能理論已論證音樂是人人具有的一種智能,也就是說,音樂并非是僅為少數人所擁有的陽春白雪,人人都可以學習音樂。那么音樂/節奏智能的培養和開發最主要的途徑當然就是藝術教育中的音樂教育。不言自明,音樂課程重點開發和培養的自然就是學生的音樂/節奏智能。
多元智能理論認為,音樂智能在人類個體天賦中是最早出現的。并且,童年期是一個人音樂智能發展的決定性時期。尤其是在3—5歲時,是發展兒童對節奏和音調敏感性的關鍵期。在這一時期,音樂對促進孩子的思維發展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們經常可以在一些從小學習樂器的人身上發現,他們的頭腦反應速度較快,悟性較高。這就是因為,從小學習樂器的孩子很早就開始鍛煉注意力的分配,手眼的協調和反應,甚至是通過識譜來鍛煉記憶力。因此,讓孩子從小接受音樂熏陶,不僅有利于兒童的學習和智能發展,還可以為他們今后的人生道路得到精彩的生活風景創造條件。
音樂/節奏智能或許不像語言或邏輯數理智能那樣對于人類發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但是,作為一個全面發展的人,需要以音樂為手段,培養心靈的美感,陶冶情感,激發創造性,以達到身心健康和諧地發展。
2.語言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語言的發展自古以來就備受重視,作為人類生存和交流的必備工具,語言在生活和學習中的作用毋庸置疑。
托爾斯泰曾說:“藝術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流的手段。”③藝術是一種特殊的語言。藝術善于充分表達人內心的情感,就音樂來說,不同的節奏語言具有不同的表現作用,從而使旋律展現不同的個性,節奏緩慢、沉重的音樂作品,傳達給聽眾的情緒情感總是偏于憂郁、悲傷。而那些節奏輕快、急促的音樂作品,傳達給聽眾的情緒情感就偏于歡快、熱烈。藝術甚至能表達日常語言所無法表達的東西。藝術語言一般比說話要來得更深刻,比文字要來得更動人。日常語言是具體的,內容是有條件、有限度的,而藝術語言則是抽象的、感性的,是能表現無限且難以捉摸的深情感動。一般來說,大凡藝術素養較高的人,其語言表達能力也相對較強。
在藝術教學中,我們要鼓勵和引導學生學會選擇自己喜愛的語言表達方式來評論自己喜歡的藝術作品,善于運用不同的藝術語言形式向周圍的人傳遞和表達自己的見解。貝內特·雷默就曾指出,每種藝術都有其主要的語言,音樂中有旋律、和聲、節奏;繪畫中有色彩、線條、質感;詩歌中有比喻、形象、韻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每一位藝術家都用自己特有的藝術語言表達著自己的內心世界。在畫家的心中,繪畫已不是一種技能,而是一種語言,一種他跟別人交流的第二語言。通過他的畫,向別人述說著自己的情感;通過他的畫,我們也讀懂了他的內心。
相信不管是音樂、美術還是戲劇、舞蹈等藝術形式,它們正是以各自獨特的語言形式,感染著學生,影響著學生,并為學生的情感表達提供出口,讓學生想說,有話要說,而且語言表達更豐富、更富感染力。
3.視覺/空間和自然觀察者智能的培養
現在的學生是看電視長大的一代,這使得他們的學習具有高度視覺化的傾向。幻燈片、投影片和錄像都可以成為學生學習的輔助素材,如果學生在使用這些素材的過程中能由被動的觀察者轉變成為主動的思考者,這樣的藝術課教學起點就比較高了。腦科學揭示,人在感知事物的同時也在理解事物,并不是感知在前理解在后,思維與觀察是密不可分的,這也是多元智能理論提出視覺——空間智能的重要依據。從多元智能的視角分析,我們應該清楚如何引導學生學會在觀察中思考,并更好地運用觀察者智能,更好地開發視覺空間智能。一個人空間智能高且傾向于藝術,就可能成為一名畫家、雕塑家或建筑藝術家,這也是他們所要求具備的基本素質。同時,作為一名藝術家,他對自然的觀察,對物體的辨認和分類及洞察自然或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就是加德納所說的自然觀察者智能)會比一般人強。很顯然,在藝術的學習過程中,學生的視覺/空間智能和自然觀察者智能會得到充分的培養和提高。
例如,在繪畫藝術創作的過程中,教師會引領學生近距離地觀察、研究事物的生長環境,充分調動學生視覺空間智能,讓他們學會準確地把握事物的色彩、形狀、空間位置等要素;同時,伴隨著學習的過程,學生為了能更好地再現事物,在生活中會形成持久而又穩定的觀察注意,學會盡可能地調動全部感官,運用視覺、聽覺、觸覺等多種感官去感知事物,從而實現對客觀事物空間形式和特點的把握和認知。事實上,學生在藝術的課堂上,不僅鍛煉了視覺空間智能和自然觀察智能,更重要的是讓學生學會用審美的眼光去欣賞周圍的環境,同時,也讓學生對事物的觀察和認識比一般人更細致、更深刻、更動人。
4.數學/邏輯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數學/邏輯智能并不是只在數學教學中才涉及,幾乎所有的學科都有或多或少的涉及,在藝術教學中也有使學生這一智能得到發展的機會。一位數學家曾深有感觸地談到:“藝術和數學有很多相似的因素。古詩跟數學很相像,它們都很簡潔、干脆。數學的美感在于它的簡單、和諧、絲絲入扣,就像古代描寫美女,增一分則太肥,少一分則太瘦。數學就是這樣的美人,真理是樸素的,平凡就是美麗。”④藝術和數學都是種簡約的美,不同只在于,數學是理性的,充滿邏輯的美,而藝術則是感性的,寄托深情的美。具有數學天賦的人通常對藝術表現出比較濃厚的興趣。
實際上,科學研究本身就潛藏著奇妙的藝術因素。若科學家能動用自身的藝術細胞,充分調動直覺、想象等藝術思維方式,并有意識地利用藝術美感、節奏、和諧感等,其科研成果將會具有更高的創造性。
音樂欣賞課堂上,在分析交響樂曲時,其內部就蘊含著嚴密的數的結構,每個部分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和特殊的邏輯規律,讓整個樂曲顯得結構嚴謹。在對某段和聲布局進行深入分析時,離不開精確的和聲計算,離不開作曲家的巧思天工。可以說音樂思維離不開數學思維。音樂的一切基本要素,或者說構成音樂的所有元素,例如音的高低、長短、音階、調式、音程、和弦等的構成,直到曲式、結構、……無不包含著微妙的嚴謹的數學構成。無怪乎有人說:音樂是形象化的數學,數學是抽象化的音樂。
在美術教學中,幾何中的點、線、面更是審美觀組成不可缺少的元素,特別是建筑設計、商標設計等現代造型藝術,更體現了美術與幾何的綜合運用。在學習和設計的過程中,讓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感受到幾何美,從而也會激發了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促進了數學/邏輯智能的開發。
5.身體/運動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不要以為擁有運動智能的人只是四肢發達,也不要以為這種智能只屬于運動員,因為運動智能是通過身、心來使身體表現完美的能力。我國自古就很強調身心和諧、修身養性,認為訓練心智能恰當地使用身體,而訓練身體能發揮心智的表現力量。其實,身體運動是人類認知的基礎,是源自我們體驗生活時所獲得的感官動作經驗。中國古代文人愛好琴棋書畫,體現了較高的文化生活水準。而琴棋書畫中,至少有三項與身體/運動智能有關。演員、舞蹈家、發明家、外科醫生等都表現出相當的運動智能。解決一道數學題、做一個化學實驗、創作一幅油畫等都離不開身體運動智能的參與。
眾所周知,舞蹈是一門綜合藝術,它對于運動智能的開發是再合適不過了。它是集人體動作、音樂、服裝、舞臺美術、色彩、燈光和情節于一體,主要依靠人體動作來塑造藝術形象,表達思想感情。舞蹈是一種有組織架構、有主題,并有強弱快慢的肢體擺動。通過豐富的形體動作刻畫生動的藝術形象。當音樂響起,優美的樂曲輕輕流淌,有種向人直撲而來、令人無法抗拒的感覺,隨著音樂舞動身體就成了一種天生的自然反應,這比通過語言傳達后所產生的動作更細膩、貼切,更讓人感動。而舞蹈形體訓練恰恰在這方面有它獨特的魅力。它通過一些形體動作訓練使肢體語言更協調,發展了學生的身體/運動智能,同時讓學生具有聰慧的頭腦、強健的肌肉、充沛的精力、優雅的氣質、瀟灑的舉止等。
6.人際關系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如果說傳統的智力概念更適應于校園生活的話,那么,加德納提出的人際交往智能不僅適應于校園生活,它更多地指向未來生活。隨著社會聯系與人際合作的增加,人與人的關系以及對人際關系中的自我和他人的認識顯得越來越重要,對人際關系的研究也開始受到教育界的廣泛關注。所謂人際關系智能是指能夠有效地理解別人和與人交往的能力。
藝術和藝術教育在這方面能夠發揮出什么作用呢?有人心里可能會畫問號,這項智能與藝術相關嗎?是的,藝術的重要社會功能之一是人際交流功能。“藝術的主要吸引力和性能就在于消除個人的離群和孤獨之感,就在于使個人和其他的人融合在一起。”⑤
藝術之所以具有這樣的價值,是因為審美的超越性,它超越了某些民族的、時代的、階級的界限,而具有普遍性。尤其是作為審美典型形態的世界語言的音樂,更是跨越時空,讓生活在地球上各個角落的人,心靈相通。不論什么民族、國家、地域、階層的人,雖語言不通,卻都能通過音樂,直接感受這種真摯樸素的感情。因此,有人說音樂超越國界,突破了各民族語言之間的隔絕。我們即使不懂意大利文,照樣可以體會普契尼歌劇的深遠意蘊;我們即使不懂德語,仍然可以同莫扎特、貝多芬和瓦格納的音樂產生心靈的共鳴。因此,通過藝術對話是人類彼此交流的普遍和有效手段。
藝術促進人際交流,讓人與人之間通過這一世界通用的語言,加強溝通和理解,和諧相處。在每一次合唱、每一次集體舞、每一次戲劇演出中,都會使參加者在一個共同分享的情感領域中達到交流與理解。每一次畫展,每一次音樂會,都會使參與者獲得一次情感的共鳴,每個人的情感都向四周蕩漾開去,彼此之間進行著真摯深切而又無言的集體心靈對話。
7.自我認識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自我認識智能主要是指認識、洞察和反省自身的能力,表現為能夠正確地意識和評價自身的情緒、動機、欲望、個性、意志,并在正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形成自尊、自律和自制的能力。自我認識智能較高的人具有自我認知、自我反省的能力,并善于用這種能力計劃和引導自己的人生。
藝術及其教育有助于人類自我認識智能的發展。表面上看來自我認識智能好像與藝術關系不大,但不可否認的是它與人的感情活動具有緊密的聯系。藝術三大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情感性。藝術是人類表達情感、思考人生、觀察現實、追求理想的重要方式。所以,我們在藝術課的教學中,更重要的是引導學生從對藝術形象的直觀感受和初級的感官體驗,走向對其內在意義的體驗和把握,最后感悟審美對象中所蘊含的精神氣質,提高學生的自我認識和人生境界。
“從古至今,藝術作品的一個永恒主題與功能是人類彼此溝通、理解與相愛。這體現為對故鄉、親人和自然的愛與懷戀,對改變人類命運的強烈渴望,對戰爭、罪惡、暴虐和專制的控訴,對死亡的抗爭和超越,對美好生活的贊美和對善良而懦弱者的同情。”⑥可以說,藝術作品本身就是創造者的自我表現,藝術家的創作與表演都是一種與欣賞者的對話,其中蘊含著他們對人生、對事物的感悟,而在藝術教學中,將這些優秀作品介紹給學生,讓學生在藝術作品中學會觀照自身,認識自身,并幫助學生勇敢面對人生,引發共鳴,激發他們心靈深處的美好情感。
8.存在智能的開發與培養
存在智能是人類對人生終極問題、意義及其奧秘的理解和追尋的渴望,“是在直達廣闊無垠的宇宙盡頭為自己定位的能力,是在人類的生活環境中與存在有關的能力,及為自己的存在定位的能力。”⑦加德納在他的存在主義智能的定義中還指出,全身心投入到藝術中是一種對最終生活觀念的體驗與表現的方式。
藝術教育的目的在于完善自身的人格修養,提升自己的人格境界,并進一步完善自身的理論修養、完善自身的思維方式和知識結構,學會藝術的思維方式,掌握藝術的人生智慧。在藝術課堂上,我們會讓學生從中國園林建筑“庭院深深深幾許”中看到曲徑通幽之妙境;在書法的“宛如游龍、飄若驚鴻”的曲線之美中,神思飛揚;在繪畫的“霧里看花、迷離恍惚”的虛實之境中,意猶未盡。而通過這些藝術的對話方式,學生與各種藝術經典進行積極交流,從中悟出作者對自由、永恒、淡泊、孤寂、曠達等一系列生命至高境界的思考。藝術乃靈魂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人對種種至臻至善藝術范式的積極探尋,這正是對生命存在的完美形態與人生理想方式的不懈求索。⑧
面對那些源遠流長的中國傳統藝術精髓,面對那些鳶飛魚躍、水流云在的自由心靈,我們如何努力做到真正的感悟、理解、承傳并將之發揚光大,使它們成為支撐我們民族文化演進的一種偉大的傳統。而這一切離不開存在智能的效用,去探索藝術的價值,去思考未來藝術的發展。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也深刻地體會到,各種智能都與藝術教育有著不同程度的聯系,藝術教育能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地開發和培養人類的九種智能。可以說在藝術教學的具體內容中,蘊含著培養這些智能的素材,只不過不同的內容在培養這些智能時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在信息時代的今天,我們不可能教會學生所有的知識、開發學生所有的潛能,但我們可以給學生好的藝術氛圍,為他們提供更多機會,讓他們創造性地探索自己的興趣和才能,使他們能夠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中,感受成功、感受獲得知識與技能的樂趣。同時我們教學生學藝術,不是一定要培養他們成為藝術家,而是希望他們在獲得很好藝術能力的同時,其他領域的潛能也能獲得更好的發展。幫助受教育者開發多種智能,幫助他們發現適合其智能特點的職業和業余愛好,這樣我們的學生會更有能力或對自己更有信心,從而會更積極、更投入地參與社會活動。
德國著名詩人海涅的《還鄉曲》中有這樣一段話:心完全和海一樣,有潮汐也有風雨,并且在它的深處,蘊藏著許多明珠。說明人的心智像海洋一樣遼闊,只要耐心挖掘,就會有意想不到的寶藏產生。而藝術教育就像一把金鑰匙,幫助教師開啟學生潛力之門,為更好地挖掘學生智能提供了更大的舞臺。
注釋:
①加德納.多元智能,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頁.
②同①第5頁.
③轉引自杜衛.美育論,教育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6頁.
④雷道炎文.數學家的人文情懷,浙江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
⑤杜衛.美育論,教育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6頁.
⑥杜衛.美育論,教育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頁.
⑦加德納.多元智能,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
⑧朱良志.曲院風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5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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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霍力巖.多元智力理論與多元智力課程研究[M].教育科學出版社,2003.
篇3
論文摘要: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風行全芙教育界的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思潮傳入我國,倍受教育改革者們的青昧。不少學者發表文章傳播建構主義并以建構主義作為理論武器向傳統教學發起挑戰。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對法語學習者的語言學習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過介紹建構主義理論及建構主義學習理論來論述其對高職法語教學的影響。
論文關鍵詞:建構主義法語教學
1建構主義理論概述
建構主義是西方教育心理學的最新教學理論,是認知理論的一個分支。建構主義源于兒童認知發展的理論,20世紀80年代初由瑞士的皮亞杰提出。皮亞杰是認知領域最有影響的一位心理學家。他關于建構主義的基本觀點是:個體的認知結構是通過同化與順應過程逐步建構起來,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環中得到不斷的豐富,提高和發展。在皮亞杰的理論基礎上,國外的科爾伯格、維果茨、斯騰伯格等學者又從不同的角度做了進一步的研究,豐富和發展了建構主義的理論,從而為建構主義實際應用于教學過程創造了條件。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在認識論、學習觀、教學觀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與觀點,并在國內外教育教學領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2建構主義關于學習的含義
自20世紀50年代起,學習理論經歷了行為主義、認知主義和建構主義等不同的發展階段。如果說行為主義注重外部刺激的設計,認知主義著重知識結構的建立的話,建構主義則更關心學習環境的設計。行為主義和部分認知主義偏重于教師的教,而建構主義則特別注重學生的學。
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知識的獲得主要不是通過教師傳授,而是學習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會文化背景下,利用必要的學習資源,通過與老師和學習伙伴的交流、協作,最終以意義建構的方式來獲得。建構主義學習的基本特征突出表現在學習的自主性、學習的情境性和學習的社會性這三個方面。建構主義改變過去只重視知識傳授的傳統教學方式,重新對教師與學生的角色進行定位,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讓他們在適當的環境中通過探索和交流主動地參與學習過程,最終獲得知識。建構主義鼓勵學習者發揮學習的主動性,積極地參與到實踐中去解決問題,并在學習過程中不斷提高自己的認知能力,使新知識的學習不斷得到攀升,同時注重教師在學習過程中的牽引作用。
3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對法語教學的影響
從法語教學的角度我們可以看出,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學生是法語知識的實踐者,教師是法語學習的設計者、組織者和指導者;法語教學的最終目標是使學生能夠建構當前所學知識的意義,從而能夠運用到實踐中;學習的方式應以合作學習為主,運用會話和討論。這種理論對法語教學產生的影響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3.1對師生角色定位的影響
在建構主義學習環境下,教師和學生的地位、作用和傳統教學相比發生很大的變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在法語教學中,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中心,是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者。學生的地位將由傳統的被動接受者轉變為主動參與者,學生將成為知識的探索者和學習過程中真正的認識主體老師是學生法語學習過程中的指導者,老師對學生的學習起指導作用;法語學習過程中的互動和協作也是學生學好法語的前提與重要的保證。教師要改變傳統講授者與灌輸者的角色,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起組織者、指導者、幫助者和促進者的作用。在高職法語教學過程中,教師不僅要使學生學會自主學習,還要學會與他人合作。教師應引導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幫助學生實現自主學習,最終達到使學生有效地建構當前所學知識的意義的目的,真正發揮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作用。
3.2對法語教學設計的影響
隨著情境認知、真實生活中非正式學習研究的深入,以及多媒體計算機和網絡通訊技術的飛速發展,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觀點對教學設計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引人注目。根據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學習是學生心理的積極運作,而不是對教學的被動接受。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其他人可以提供援助,但是,發揮重要作用的是學生本身。從這種教學觀出發,對直接教學的質疑變成了法語教學設計的一種需要,即要求學生借助于他人的幫助對所接受到的法語知識進行建構。這樣,高職法語教師對課堂的精心設計顯得尤為重要。老師所設計的課堂教學活動既要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又要能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同時,還要他們學會協作學習,使學生形成個性化學習方法,發展他們的自主學習法語的能力。在教學設計中,教師對學生的直接灌輸減少甚至取消了,但教師的啟發、引導作用和事先的準備工作、組織工作都大大增加。因此,依據教學原理對教學過程和教學資源進行科學的設計成了教師的主要任務。
4對法語教學模式的影響
與建構主義學習理論以及建構主義學習環境相適應的教學模式為:“以學生為中心,在整個教學過程中由教師起組織者、指導者、幫助者和促進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協作、會話等學習環境要素充分發揮學的主動性積極性和首創精神,最終達到學生有效地實現對當前所學知識的意義建構的目的。”在這種模式中,學生是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者;教師是教學過程的組織者、指導者、意義建構的幫助者、促進者,教材所提供的知識不再是教師傳授的內容而是學生主動建構意義的對象;媒體也不再是幫助教師傳授知識的手段、方法,而是用來創設情境、進行協作學習和會話交流即作為學生主動學習、協作式探索的認知工具。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學生的網絡化學習成為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網絡化學習拓寬了學生的知識面、開闊了學生的視野。網絡的普及對高職法語教學內容與學習方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學生學習法語不再僅僅是一本教材,而是通過各種媒體完成自己對聽說讀寫譯的學習。在建構主義學習過程中,學生主動去搜集并分析有關的信息和資料,對所學習的問題要提出各種假設并努力加以驗證。對于教師來說,原來個人的教學工作可以利用計算機和通訊網絡進行。教學方式也由原來的老師講學生聽變成與網絡化學習相結合。教師和學生可以加入網上討論,通過網絡共享學習資料,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以此來提高師生的教學與學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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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學生;法制教育;德育教育;一體化
隨著社會經濟的一體化發展和文化多元化及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我國人才培養的素質要求不斷提升,但是目前高校中普遍存在著部分大學生道德危機和法制意識淡薄的現象,引起了國家和社會的關注和重視。
一、社會發展趨勢要求實行一體化的德育與法制教育
大學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的關鍵,是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力軍。未來市場體系建設的規范化、科學化以及法制化依賴高等院校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1]。大學生整體法律素養及道德水平的提高對于整個國家和社會的發展起著積極的影響和作用。我國自古以來都非常注重對學生的德育,在長期的實踐和發展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技巧,形成了整體上正面積極的社會風氣。然而隨著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國外一些文化及風氣的負面影響也給新一代的大學生帶來了消極的影響,造成部分大學生對社會有抵觸心理,價值觀不正確,過分追求功利目標,道德水平整體下滑。傳統的說教式的德育教育在一些年輕人眼中過于古板守舊,需要與法制教育相結合,突出意識形態的宣傳,進行新時代的德育教育。在課程內容的設置上,我們要多關注當代大學生的生活體驗和情感發展,從說教的方式中發展出具有生命活力的法制和德育教育。比如在課堂上可以借助社會熱點案列,首先上學生小組討論,各抒己見,教師加以引導,這樣學生更好地參與到課堂中來,在此基礎上進行的德育和法制教育能夠產生最佳的效果。另外也可以借鑒國外的德育和法制教育方法,關注學生健全人格的發展和完善,并結合政治因素進行教育,既尊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又能灌輸法制意識,使學生成長為守法公民。
二、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內容呈現出一體性
(一)大學生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交叉
學校德育是一門系統的科學,是指教育者根據社會的發展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學生施加思想道德方面的影響的活動[2]。高校德育不僅體現在德育課堂上,它滲透在學校生活的方方面面,與其他教育如美育、體育和智育密切相關,具有相互促進的積極作用。大學生德育教育的內容除了關注學生的道德發展之外也具有一定的政治意義,主要包括愛國主義教育、勞動教育、自覺紀律教育、理想教育、集體主義教育、民主與法治觀念教育、民族精神與尚武精神教育、科學世界觀和人生觀教育等等。大學生法制教育是實現依法治國戰略目標的基礎,對構建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近年來,法制教育在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并在我國的經濟發展、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國大學生法制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對學生進行法律常識的教育,學習相關法規政策,教導學生自覺遵守法律,理解法的內涵及作用;對學生進行民主教育,讓學生懂得民主的真正含義,學會正當行使民主權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教育學生懂得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辨證關系,更加積極、主動和富于創造性的促進社會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對學生進行國家根本大法法律的教育,使學生在實際生活中能夠運用法律最為武器行使權利及保護自己,同違法行為進行堅決的斗爭。由此可見,我國高校大學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內容上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具有一體化的內容基礎[3]。
(二)大學生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功能互補
目前我國高校教育體系中,進行德育和法制教育的課程主要是思想道德與法律修養,這種課程設置方式體現了法制教育與德育的功能互補性。首先大學生德育教育是進行法制教育的基礎。人都能思考有感情,特別是大學生情感意識非常強烈,對于生活中和社會上的事物易形成主觀性的認知和看法,從對大學生進行德育教育入手,法制教育才能更容易被接受和學習。其次大學生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成果的檢驗和保障。雖然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都具有一定的約束效力,德育教育的約束范圍也比較寬泛,但是法制教育才能體現出現實意義上的強制性,為學生踐行德育提供了標準和支撐。
三、法治教育與德育教育一體化的途徑方法
(一)以人為本的基礎上進行法制與德育的一體化整合
以人為本是我國教育發展的重要理念。在對大學生進行德育與法制教育一體化整合時一定要注意人本理念的運用[4]。這就要求我們在教育工作中要尊重大學生的主體地位,堅持公正平等自主的原則,激發大學生自我發展的主觀能動性,培養未來社會主人翁意識。這樣在大學生的學習生活以及日后的社會工作中才能更清晰有效地進行規劃和執行,并對一些社會中的不良現象和風氣自覺抵制,從而促進社會的健康和諧有序發展。
(二)建立長期有效的約束和監督機制
首先高校要制定關于大學生德育與法制教育一體實行的章程和治理細則。高校按照章程嚴格執行和治理,促進教育內容的科學性和全面性,確保教育程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情況的特色章程,也可以適當引進外校的治理模式,幫助高校更好地開展德育與法制教育工作。其次,高校要建立相應的激勵和監督機制。現代高校的發展呈現出“去行政化轉市場化”的趨勢,我國可以借鑒歐美部分高校的經驗,與現代企業管理機制相結合,建立德育與法制教育一體實行的約束監督機制,對相關的權利運行機構設置進行分權和制衡,防止教育決策中的個人過度自由裁量,從而保證高效德育與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實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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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國在 20 世紀末基本實現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以下簡稱“普九”)的戰略目標后,人們比以往更加關注義務教育發展中的差距問題。在理論研究和媒體輿論相結合并對國家政策和社會穩定的影響日益擴大的情況下,從理論上科學地分析義務教育發展中的差距問題,對國家制定正確、可行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具體政策十分重要,對引導義務教育健康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也十分重要。
一、關于分析義務教育發展差距的方法論
在調查和論證我國義務教育發展的差距時,既可以應用整體數據的基本統計方法,也可以應用抽樣或個案等調查方法,還可以援用國際上通行的反映人們生活水平及其差距的分析方法如恩格爾系數、基尼系數等。不可否認,這些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學性。但是,方法不等于方法論。當所應用的研究方法忽略了科學方法論的支撐時,即使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學性,其研究結果或結論仍有可能存在偏差甚至嚴重的錯誤。
研究與分析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差距的科學方法論,最根本的就是唯物辯證法。
(一)我國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差距的現象及其本質
在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中,目前存在著區域之間的差距、城鄉之間的差距和學校之間的差距。社會各個階層的人們都能夠直接觀察到并切身感受到此現象。對上述差距進行研究,僅僅較為細致、精確地描述存在差距的現象是不夠的,重要的是還必須分析此現象的本質。
如果將 20 世紀末我國基本實現“普九”作為一個臨界點,那么我國義務教育在質上經歷了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在 20 世紀后期,我國的義務教育就存在著差距,但那時的差距在質上表現為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存在著數量巨大的失學人口,尤其是初中階段失學人口,也就是“普及”與“未普及”的矛盾。進入 21 世紀,我國的義務教育仍存在著差距,如占全國總人口約 10 %的地區至今尚未實現基本“普九”的目標。如果將此類尚未“普九”的地區與全國大多數已實現“普九”目標及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進行比較,可以說目前少數地區的義務教育狀況與全國大多數地區存在很大差距,但這決不是全國的普遍狀態。從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和絕大多數人口的角度看,目前的差距在質上已經不是“普及”與“未普及”的矛盾,而是如何鞏固“普九”成果與提高“普九”水平的矛盾,是其發展水平高與低、快與慢的矛盾。因此,盡管在前后兩個歷史時期,義務教育都存在差距,但它們是完全不同質的差距。不同質的差距根本不存在可比性,所以僅通過對不同歷史時期義務教育不同質的差距進行比較,是不能斷言目前的差距比以往更大的。如果不能正確認識這一點,在研究中就不能公正評價我國在實施義務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也就不能公正評價各級黨委和政府為之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并會無意或故意地混淆義務教育發展不同階段的差距在質上的根本區別,誤導理論研究與輿論,甚至誤導公眾對我國義務教育形勢的判斷。
也許人們關注的主要是現階段義務教育發展水平高與低、快與慢的差距是否在擴大,即同質的差距問題。但是,既然是同質的差距,那么此類差距的產生一定存在特定的、與以往不同的原因,因而只能采取與以往不同的對策。
(二)我國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差距的因果關系分析
在理論研究中,僅僅指出差距是不夠的,還應當追溯其原因,而且需要對其原因進行正確的判斷。造成我國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差距的原因既有歷史因素又有現實因素,既有客觀因素又有主觀因素。
1. 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延續關系
包括義務教育在內的整個教育在現實上的差距,是其在歷史上的差距的延續,其中的影響因素也部分地由歷史延續到現實之中。從歷史角度看,盡管我國具有重視教育的傳統,但教育發展在古代就存在著差距。在古代經濟發達的地區,人們重視教育的理念較為濃厚、穩定,文化繁榮,各級教育設施較多。從清末開始,近代教育發展的重心開始向沿海地區和城鎮轉移。在中華民國階段,雖然大力推進國民教育體系的建設,但教育發展較好、較快的仍多集中在經濟富庶的地區和城鎮。這種非均衡狀態在建國以后雖然得到很大改變,但仍不同程度地延續下來,因而使一些地區義務教育的發展缺少歷史基礎,客觀上造成義務教育目前的非均衡狀態。
因此,在分析義務教育目前的差距時,不應忽略其歷史因素所起的作用,不能割斷歷史因素的延續。正如任何對現實與未來不利的歷史積淀都需要在現實與未來的發展進程中逐步改變、祛除一樣,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利的歷史因素也需要在其現實與未來的發展進程中逐步改變和祛除,同時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利因素也需要逐步形成。于是,盡管我們必須“只爭朝夕”,但也必須認真地意識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進程。
2. 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的辯證關系
從客觀角度看,造成我國義務教育目前差距的現實原因主要有: (1) 自然地理因素。在山區、牧區以及廣袤的高寒地區,人類生存環境惡劣,人口密度小,義務教育適齡人口居住地極為分散,使義務教育學校難以形成適度規模,增加了教育成本。 (2) 人口遷移因素。上述地區的居住人口多為少數民族,其民族文化、生活習俗以及人權因素等使他們難以集體遷移到其他地區,也難以根據勞動力的市場調節而實現個人的區域流動。此外,龐大的農業人口攜家在全國范圍內的城鎮間流動,一方面使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的規模縮小或生源不穩定、布局調整困難,并由此嚴重影響教育成本,另一方面造成城鎮義務教育學校的諸多困難。同時,農村留駐人口和流動農業人口的“超生”又加劇了農村義務教育的公共財政壓力。 (3) 經濟及義務教育財政體制因素。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建立在此基礎上的以行政區劃為主的公共財政體制,雖然可以避免“平調”的平均主義,但它在客觀上造成各行政區劃之間公共財政資源的很大差距。義務教育公共財政體制又建立在以行政區劃為主的公共財政體制的基礎之上,這就在客觀上導致各行政區劃之間義務教育公共財政資源的很大差距。
從主觀角度看,造成我國義務教育目前差距的現實原因,主要是許多地方政府未能真正認識到義務教育及其“均衡化”的戰略重要性,未能將其放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與社會“和諧發展”的戰略高度,未能切實落實教育尤其是義務教育的戰略地位,政府不能依法執行義務教育公共財政預決算制度,學校經費嚴重短缺。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人員挪用義務教育公共財政資金,非法占用、轉移、拍賣公立義務教育學校資產等。此外,政府某些教育政策的失誤如集中巨額公共教育財政資金用于少數“窗口學校”、“示范性高中”等建設,也導致了義務教育發展中的差距。
在承認上述兩者都是影響因素的前提下,需要確定的是:究竟是客觀因素還是主觀因素在根本上造成了義務教育的差距?如果用“物質與精神相互關系”的哲學思想來解釋,那么答案應當是清楚的:一方面,主觀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變客觀因素、最大限度地利用客觀因素中的積極方面并限制消極方面。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同樣是經濟困難地區,主觀因素使有些地方的義務教育發展得好些,而有些地方的義務教育發展得就很差;為什么同樣是經濟發達地區,一江之隔的兩片地區義務教育的發展水平卻存在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客觀因素是造成義務教育差距的根本原因。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盡管有些經濟困難地區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其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及均衡狀態仍然落后于不甚努力、根本不努力甚至主觀上反向而行的某些經濟發達地區。因此,無論在理論研究還是在政策制定中都不能夸大人的主觀因素在義務教育發展中的作用。
3. 經濟上的差距與義務教育上的差距之間的因果關系
一般情況下,當義務教育公共財政體制建立在以行政區劃為主的公共財政體制的基礎之上時,經濟上的差距導致了義務教育上的差距。而義務教育上的差距又導致了弱勢群體發展起點的不公平,進而維系并擴展了人們在經濟上的差距。從邏輯學角度看,兩種差距互為因果關系,但從哲學角度看,經濟上的差距是義務教育上的差距的決定性因素。正因為如此,即使在發達國家,當它們實行以行政區劃為主的公共財政體制時,經濟的區域差距也使其義務教育存在區域差距、城鄉差距和公立學校之間的差距。雖然它們也實行中央財政的補貼,但那只能保障弱勢地區的義務教育不低于最低標準或基本標準,卻不能保證弱勢地區的義務教育發展水平都接近或達到發達地區的同等水平。如果忽略經濟差距對義務教育差距的決定性作用,而過分強調義務教育差距對經濟差距的作用,那么在研究中就會違反哲學的基本原理,在政策制定中就會產生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
二、關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對性
(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心在于“發展”
經過 20 世紀后期的奮斗,我國已基本實現了“普九”目標,形成了由近百萬所各種水平的學校組成的義務教育體系。隨后,尚未基本完成“普九”目標的地區如西部地區,在中央政府及發達地區的支援下,繼續為實現“普九”目標而實施“攻堅”工程。迄今為止,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水平至少可以劃分為以下層次:其一,尚未基本完成“普九”的地區要基本實現“普九”目標;其二,“普九”水平出現下滑的地區要鞏固“普九”成果;其三,“普九”水平原先較低的地區要提高“普九”水平;其四,原先水平較高的地區要提高教育質量,并逐步提高普及義務教育的年限。其中,處于前兩個層次的多為農村地區。此外,無論處于上述哪一個層次的地區,都面對著義務教育城鄉差距的挑戰,面對著一定數量的農村學齡人口以一定的規模和速率向城鎮轉移的挑戰,從而面對著義務教育“屬地化”的挑戰。因此,我國義務教育在 21 世紀前二十年的發展,不是全局性的“有或無”的問題,也不是在同一層次上的“同速發展”問題,而必然且必須是根據“分層、分類、分區、分段發展”的原則提高發展水平、質量和效益的問題。
(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核心在于“均衡”
“均衡”是發展的指導原則與價值標準。但“均衡”的目的必須是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其結果必須是實現義務教育的發展。這就是“均衡”與發展之間的邏輯關系。應根據上述邏輯關系,來研究與確定“均衡”的含義、指標和標準。
1. “均衡”至少有以下兩種含義: (1) 在全國各地的城鄉地區,義務教育都得到發展,而不是有的地區發展,有的地區停滯甚至倒退;也不是僅僅城市的義務教育發展,農村的則停滯或倒退。 (2) 在全國各地的城鄉地區,義務教育發展水平的差距控制在合理區間或義務教育發展達到相近水平。如果說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需要“分層、分類、分區、分段”的話,那么在今后數年中對“均衡”的規定應取上述第一種含義,然后到 21 世紀前葉結束時,對“均衡”的規定應當體現上述第二種含義。無論對“均衡”做出上述哪一種規定,都意味著“均衡”的相對性,意味著在“均衡”狀態下某種差距的存在。
2. “均衡”的關鍵性指標必須包括:教育資源(其中必須包括生均教育財政資源、物力資源、教師資源和信息資源等)、教育質量和教育效益。上述指標既涉及“均衡”的外在形式,即通過學校外部各方的努力所形成的教育資源狀態,又涉及“均衡”的內在本質,即受教育者素質的普遍提高以及在此基礎上的教育資源的合理、有效使用。這意味著盡管教育資源的供給與配置是“均衡”的關鍵性指標之一,但不是唯一指標。如果沒有義務教育質量的普遍提高或沒有質量的“均衡”,資源供給與配置的均衡就僅僅是表面的,并反而可能導致教育資源的浪費。當教育資源相對均衡時,義務教育質量的普遍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校長、教師和學生們的主觀努力,難以通過外部的強制性力量來實現。人們在主觀努力方面的差距是絕對的,這就決定了義務教育質量的“均衡”是相對的,進而決定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相對的。
3. “均衡”的標準可以從多種角度予以研制,但無論有多少種角度,關鍵是要從學生及其家庭受益和公共教育資源的承受能力與需求的適當性的角度來確定。 (1) 就教育機會而言,“均衡”的標準至少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適齡人口都能夠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第二個層次是逐步使盡可能多的適齡人口都能夠享有充分、良好甚至優質的義務教育公共資源;第三個層次是使盡可能多的適齡人口能夠接受更長年限的優質義務教育。 (2) 就教育結果而言,“均衡”的標準也至少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適齡人口都能夠合格地完成義務教育;第二個層次是使盡可能多的適齡人口能夠得到更多、更高水平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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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以學生權利為本,依法治教,是促使高校管理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科學化、人性化的源泉和動力。在高等教育的管理實踐中,實現依法治教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在教育領域的具體體現。現代法治精神要求高校管理要尊重和注意保護學生權利,為此要求對高校管理行為進行必要的限制。高校應轉變觀念。樹立法治精神,做到依法治教,以學生權利為本,確保學生權利落到實處。
論文關鍵詞:學生權利;高校管理
以學生權利為本,依法治教,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在教育領域的具體體現。從高等教育的目的來說,高校管理與學生權利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高校行使教育管理權對學生實施管理,從根本上說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最大多數學生的權利。但現實中高校管理與學生權利沖突的現象并不鮮見樹立以學生權利為本位的高校教育管理新理念迫在眉睫。
一、高校管理與學生權利沖突的原因
在高校管理中,與學生權利的沖突主要表現在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知情權、參與權、公正評價權以及程序性權利等方面。造成沖突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護學生權利的法律法規滯后和缺失
近十幾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和高等教育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形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而我國現行的教育法律法規中《教育法》是1995年施行,《高等教育法》是1999年施行,《學位條例》則制定于1981年。法律法規規定明顯滯后于現實,法律規定的疏漏不斷顯現。對已有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修訂不及時,明顯的法律缺陷和漏洞未得到及時彌補,法律法規無法指導現實工作,造成了高校管理的法律盲區。一些法律法規是在特定背景下由政府推進立法的產物,偏重于管理,立法的總體價值導向著眼于有效地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忽視大學生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保障大學生具體權利的法律缺位,導致學生權利被侵蝕。雖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規定了學生享有眾多權利,然而,除了《學位條例》以法律形式規范學位授予問題外,保障學生具體權利的法律法規缺位,學生權利更多地還停留在書面權利的狀態,無法轉化為現實的權利。
(二)保護學生權利的法律程序缺失,救濟途徑模糊不暢
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有關學生權利保護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權利中,沒有規定程序權利。《高等教育法》第53條第2款對學生的權益保障僅作了原則性規定:“高等學校學生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障。”在高校管理的現實中,還有相當多數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當事人的決定之前,幾乎都沒有向當事人說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給予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在做出處理決定之后,也未及時送達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往往是在處理決定公布后,被處理人才知道懲處的結果、內容,被處理人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訴、向何處申訴。程序缺失導致學生權利未能真正得到保障,學生的知情權、申辯權與訴訟權等未得到充分尊重。
《教育法》第42條第4款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這是學生權利的一個重要的救濟渠道。該規定把學校處分和對學生人身權、財產權的侵犯加以區分,對學校給予學生的處分賦予了行政系統內部的救濟機制——申訴權。遺憾的是,雖然該條款在形式上賦予了大學生申訴權,但是法律和其他法規都沒有對大學生如何行使申訴權作進一步的說明。事實上,目前也很少有高校設置專門負責受理學生申訴的機構和人員,學生申訴權仍然形如虛設,學生的權益實質上仍未得到有效救濟。
(三)高校內部管理秩序失范,學生權利保護意識淡薄
當前,我國絕大多數高校仍然沿襲著行政機構規則行事的運行機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觀念和行為規范還沒有真正確立起來,高校自身對教育法的了解和貫徹也非常不夠。高校在行使教育管理權時,其內部管理的秩序以及監督機制尚未完全納入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軌道,沒有形成真正有權威的、客觀有效的監督,高校教育管理存在著權力濫用的可能和致害的風險。
許多高校在“從嚴治校”理念指導下,出臺了諸多加強學籍管理、嚴肅紀律等校規校紀。不容否認的是,校規校紀從維護高校管理的角度出發,普遍存在著重視學校管理權利而輕視學生權利的現象。甚至有些校規校紀的規定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校規碰撞法律。一些高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無法律依據擅自增加學生義務,限制甚至剝奪學生合法權利,學生權利性規范與義務性規范嚴重失衡。管理者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學生權利的尊重,沒有真正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
二、以學生為本。樹立高校管理新理念
在高校管理中,尊重和保護學生權利是高校管理工作不斷趨于法治化的重要體現,必須盡快建立和完善相關機制,突出學生權利本位,促進高校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民主化。
(一)完善教育法律體系,明確大學生權利
近幾年來,我國教育立法已有明顯進展,在明確高校的法律地位,調整高校管理與學生權利以及建立和維護高校體制與管理秩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整體上來看,還有諸多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近年來學生與高校糾紛不斷,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文作參考,以致當高校管理與學生權利沖突時,校方與學生各執一詞。應進一步完善現行教育法律體系,特別是完善《高教法》內容,將學生權利明確寫入法律。針對學生權利被侵害的現狀,有必要把《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關于“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的內涵和外延具體化、細化,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高校學生權利,確定高校對學生獎勵或處分的權限,對于確需剝奪或限制受教育權的條件、情節、程序要明確作出規定,使高校管理的每一項活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監督規范高校管理,依法治教
高校教育管理存在著根本性的張力,在制度上一直沒有解決由誰來監督或如何監督高校依法辦學、自主辦學的問題。必須加強對高校教育管理的監督,在賦予高校充分行使自主權的同時,也要將高校納入被監督之列。
當前,我國教育立法對高校權力的授予、運行、制約及責任承擔等問題,都缺少法律規定。這是造成高校濫用權力,侵犯學生權利的主要原因之一。高校可以不需法律依據而關于管理、教育學生的命令規則,學生必須服從。高校可以對學生作出各種處分決定,學生如有不服,只能提起申訴而無法尋求司法救濟。高校這種不受法律限制的權力對學生合法權利構成了巨大的威脅,與依法治國原則相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應拋棄這種與法治不符的觀念和做法,在法律、法規、規章沒有先行規定的情況下,高校不能自行規定剝奪或限制受教育權的條件、范圍、種類。
正確理解和合法行使高校教育管理權,高校必須遵守法律,依法治教,依法管理教育學生,行使管理權力的職能范圍必須由法律授權。高校在行使權力時必須受到法律的限制、制約,進行教育管理活動的權力來源應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權力的行使必須合法。在實現依法治教的進程中,既要確保高校管理權的實現,同時也必須對高校管理權的行使給予必要的約束和限制。高校管理必須建立在合法設定高校自主管理權的基礎上,并應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合理合法。
依法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高校必須依法行使管理權,高校規章制度必須與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相協調,而不能相抵觸。高校應通過對現有法律法規的分析研究,從學校的實際出發,充分保護學生合法權益,廢除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校內規章制度,出臺一些新的保護學生個體權益的規范性文件,真正實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在實際管理中高校應將有關學生管理的規定及時向學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依法指導、檢查和督促。
(三)建立多元化的學生權利救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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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依法治校,法制教育,人文關懷
(一)依法治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人們的法治觀念也在不斷加深。論文格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世界的接軌程度越來越緊密,這使得年輕一代的思想思維模式受到國外思潮的影響越來越大,年輕人的思維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論文格式。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進程步伐的加快,社會整體法制意識增強,學生家長和大學生本人法制意識維權意識也不斷提高,傳統意義上定向思維的大學生思維模式已經不再存在,學生管理工作面臨許多挑戰, 傳統的管理思、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已越來越不適應新時代、新形勢的要求, 不符當代大學生的現狀, 其中一些原來就存在的問題也更加凸現出來,樹立學生管理新理念, 依法加強高校學生管理。
(二)依法治校是建設和諧校園的重要保證
《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是我們辦好大學的法律依據,依法治校是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推進教育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實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師生人格,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實行依法治校,就要不斷完善學校各項民主管理制度,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學校依法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格局。推進依法治校,有利于運用法律手段調整、規范和解決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構建法制、文明、和諧的校園。
(三)依法治校是深化高校改革、實現對學生有效管理的內在要求
當前許多校擴大辦學規模, 建立大學城;通過合并實現學科優勢互補, 提升辦學實力, 并且斷探索教育管理改革新思路, 探索“校院二級管理”新模式。這些新并或擴大規模的高校在過渡期間和改革期間, 加強學生規章制度建設、依法加強生管理顯得尤為緊迫, 否則必然影響平穩過渡, 影響進一步深化改革。依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依法治校,是學校自身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教育領域還未完全建立起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體制,和具體的學生工作相關的管理規定到去年才得以出臺新規,高校要對學生進行有效管理, 就必不可少地需要制定一系列校規校, 依法加強學生管理, 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新形勢下如何做到依法治校
隨著各級教育的發展與辦學自主權的擴大,教育管理越來越復雜,出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都要依靠法律和教育規章制度來理順關系,規范行為,加強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依法治校,建設和諧校園。
(一)完善學生管理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要與國家法規相一致
學校的規章制度體現一個學校的人文精神和校園文化。完善的規章制度是是確保硬件條件和諧有序進行的法寶和靈魂。
首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校規校紀的制定必須在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范圍內制定,不能與上位法律相沖突,創新性的內容也必須不違背上位法律的基本精神。4其次,學生規章制度的修改和清理必須及時,對于內容不適當,或過時的規章制度,學校應與時俱進,及時予以修改或撤消、廢止。重點清理那些直接涉及教職工和學生權益的文件以及與上級部門法規不相一致的文件。校紀校規的清理,以保證其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一致性。再次,學校在對已有文件清理的同時,還必須制定一整套嚴格規范的管理工作制度,讓“正當程序”滲透到學校管理的全過程,以保證學校各項行政管理工作長期按照依法治校的理念實施,這是法治管理的必然要求。最后,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和處理辦法必須公示,做到程序公開、公正,讓學生了解和掌握。并征求意見,反復修改。
(二)依法治校要尊重人權、以人為本,兼顧人文關懷
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更新高校的法治管理理念,以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重新審視高校的管理工作、創新管理機制,是當前時代的要求。論文格式。尊重權利的一個重要要求就是慎用權力。這是判斷對學生處理合理性的一個重要尺度。學生所犯錯誤是否夠得上“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這種剝奪受教育權性質的處分,必須以法治的精神來判斷。也就是說,對學生行為“錯誤”性質的價值判斷,并不能代替對其所犯“錯誤”程度的事實判斷。毫無疑問,學校依法享有對學生的管理和處分權利,它的確屬于學校合法的自由裁量行為。但是,正因為如此,它也就成為一項管理者必須根據公認的合理性原則來行使并接受監督和評判的權力。所謂合理性,說白了就是要合乎情理。在學校管理工作中的情與理,就是要兼顧學校的教育目的和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探尋二者合理兼顧的制度“臨界點”以實現二者的平衡,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項艱巨任務。學校不能不顧育人和管理的導向問題,但為此而實施的管理措施以及對學生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應被控制在一個盡可能合理的限度之內,即所采取的措施應與其正當目的之間存在邏輯上的關聯性———必然聯系,從公正的意義上具有必要性以及用社會通常觀念來理解具有適當性。高校學生的人性化管理是法治化管理理的“調節器”和“助推器”。5法治化管理是學生管理下作中一種有效手段。以學生為本,使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充分的尊重;在法治理性的寬容信任中,使學生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的保護,是校園和諧的基礎。也就是說,通過依法治校、建立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實現校園的和諧。法治文明對管理工作者的要求是“認真地對待權利”。管理工作應充分體現尊重人權的理性精神。
(三)加強對大學生的法治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
法律素養是大學生全面素質的重要內容之一,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學生良好的法律品質、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的有效途徑,關注大學生法制教育對依法治國的進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信息社會、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以及國際社會思潮的影響,對高校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社會要求高校的法制教育在主體、客體、內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創新。當前,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學生類型增多,教育的形式不斷多樣化,以上種種新變化都對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加強大學生法制課程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法制教育實踐活動,鍛煉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
依法治校,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可急功近利,它不僅和社會的法制水平有關系還和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教育的發達程度都息息相關;加強依法治校,提高學生管理工作水平,使學生管理工作干部依法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權;賦予學生平等的民事權利,做到學生的合法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只有這樣學生工作才能得以健康發展,學校管理水平才能得以提高,享得更多的社會聲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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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論高校學生法制化管理與人性化管理的關系》 張鳴鳳,李璞 《中國高等醫學教育》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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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試論高等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 蔡國春 《高等教育研究》2002年9月第23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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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丙劍 (1981—) 男 山東菏澤人 碩士 西安石油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助教 訴訟法學方向
2 李世福(1957— ) 男 寧夏人 西安石油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高級工程師
3 《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構建淺探》 楊 科 唐百峰 《滄桑》 2006年第1期
4 《高校學生法制化管理探討》 李建軍《重慶行政》 2006.4
5 《論高校學生法制化管理與人性化管理的關系》 張鳴鳳,李璞 《中國高等醫學教育》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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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質。現階段主要觀點認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識教育,屬于德育范疇。2005年、教育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及其實施方案中,明確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列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四門必修課之一。但實踐中對這個問題還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有其獨立性,不應從屬于道德教育。[1]張曉敏認為素質教育的理念下,應當還高校非法學專業的法制教育之獨立性地位。[2](2)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劉穎認為法制教育確定了公民教育的主要內容,推動了公民教育的發展與實踐,是公民教育行進過程中的重要環節。[3]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主要是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4](2)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標在于培養知法、守法、護法的大學生,這是我國高校法制教育進行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培養的前提和關鍵。[5](3)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質。[6](4)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終極價值目標應當是人的全面發展。[7](5)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并幫助其樹立法律信仰。[8]還有論者認為高校法制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培育大學生的法治信仰。[9]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與內容研究關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體系構建研究。代表性觀點有:韓世強認為當代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應當是兼容“意識”、“知識”和“行為”于一體的法律素質構建,其教育的真正發揮必須依賴一套健全完善的實現結合機制。[10]黃青燕認為應當建立法制教育的銜接機制,實現法制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相結合,課程教育與校園法制文化建設相結合,校園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11]高校法制教育內容,主要集中體現于“基礎”課程之中。主要觀點有:(1)高校法制教育內容要突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核心地位。黃文藝認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應致力于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培養法律思維習慣,形成堅定的法律信仰,增強依法辦事能力。[12](2)應當調整法制教育相關教學內容。沈蓉等認為增加有關經濟法內容的教學應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客觀要求,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新經濟形勢下各種復雜問題的能力。[13](3)完善“基礎”課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構建實用型的法制教育內容體系。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內容應當能幫助大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和社會主義法制觀念;還要能幫助大學生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法律問題。[14]
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的探討方面,許多學者都通過相關的問卷調查進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顏素珍等對南京地區的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15]郭先根認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領導組織機構和合理規劃,法制教育課程尚未作為一門必修課正式列入教學大綱“,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16]孫勉認為各高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視道德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表現為重勸導輕約束、重自律輕他律、重揚善輕抑惡,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說得多、做得少,口氣大、效果小”。[17]2.大學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過深入實地的調研,結合調研數據深刻剖析了當代大學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謝山河、黃章華主持的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18]張雪芹對轉型期大學生法治信仰的調查。[19]王美君以武漢市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作為抽樣調查對象,設計調查問卷,分別從基本情況、法律認知、法律服從及運用、法律權利意識、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對被調查者進行調查。并運用統計分析軟件,對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的共性特點進行了總結。[20]王西閣認為受傳統法文化的影響,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很難內化為主體對法的動力,傳統“無訟”思想也導致了大學生思想意識中對法律的輕視。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單一的途徑和高校學生管理行政色彩過濃以及社會現實支持的欠缺都有礙大學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是學界研究最多的問題。具代表性的觀點有:1.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的觀點在學界已形成共識。陳大文認為,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創新理論為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結合提供了理論依據。[22]余國政分析了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觀基礎,并從教育觀念的變革、課程改革、教師素質結構的改善和思維方式的變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層的教育等四方面來實現兩者的融合進行了探討。[23]2.不斷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學方法,深入研究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等的開展。黃文藝認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學法之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可以采用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24]王康康、徐延平認為,應當利用主流傳媒對大學生進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學課堂,發揮課堂教學在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學校園環境,將無聲的熏陶與有聲的教育相結合;走出校園,開辟第二課堂。[25]3.開展比較研究,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經驗。李俊杰比較研究了中美兩國法制教育,認為在理論上可以借鑒實用主義教育思想和人本主義教育思想;實踐上值得借鑒的有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等經驗。[26]車雷研究了英國的學校法制教育,認為其教學內容的選擇側重于與公民身份密切相關的法律,強調公民意識的養成;法制教育能夠有效利用社會法律資源,為學生提供富有意義的實踐教學機會,極富啟示作用。[27]4.緊跟中國法治進程,及時調整更新教材內容。“05”方案之后“,基礎”課教材經過幾次修訂,對法律基礎部分的內容有所完善,使理論更加聯系實際,貼近學生。陳大文認為,“基礎”課教學應當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特征和內部關系,正確認識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不斷增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使命感和責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應當體現人文精神。林國強認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應當注重提升大學生的人文素質。[29]蒲鴻志認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臨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視青少年的主體地位,導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種創新,強調溝通、感悟、互動和體驗。[30]6.重視法制教育網絡化的研究和實踐,主張利用網絡這個新載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彌補傳統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碩士論文中詳細論述了增強我國高校網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對策,并提出從三個不同的層面著手探索增強實效性的具體途徑。[31]7.優化校園法制環境,營造校園法治氛圍,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黃蔡芹認為校園環境對大學生的思想言行能產生強烈的致導作用,優化學校法制環境能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起到潛態的影響作用,提出了校務公開制度、學代會制度等途徑。[32]王西閣認為目前我國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濃厚、行政化趨向嚴重的現象,對法制教育產生不良影響。高校管理必須秉承法律至上、權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實現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學生權利救濟制度等。[33]張慶旭則從訴訟法學的角度專門研究了高校學生處分申訴制度的修正與完善,為保障學生權利、實現校園法治提供了有益參考。[34]
高校法制教育的原則和規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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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實施素質教育,以對學生的健康成長高度負責的態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爭創特色,強化管理,提升辦學水平和質量水平,辦好群眾滿意的學校。
二、具體要求:
(一)師資隊伍建設:
1、著重在師德、文化素養、教學技能和信息技術能力上下功夫;通過師德考核、班主任工作評議、一日常規檢查評比、校本培訓、信息技術能力的實踐運用等方面來提高師資隊伍整體水平。
2、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例會制度,發揮例會制度的決策功能,各部門對本周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周工作進行安排和布置;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責任落實;每學期進行民主測評;要求班子成員深入課堂,聽課、評課,指導教學,了解、掌握教情、學情,在所任的教學中起到骨干示范作用。
3、堅持每周五全體教師會議,及時傳達和正確解釋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政府的各種政策,布置落實每周工作。
4、加強教師基本功訓練,為教師提供練兵和展示才能的機會,開展教師基本功比賽;積極參加市教師業務大練兵活動,爭取成績。
(二)狠抓常規管理:
1、嚴格制度管理,對照《中小學管理規范》和教師規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通過學習教育,檢查考核和評優評先,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規范進行。
2、堅持做好每月認真檢查工作,定期聽隨堂課、跟蹤課,進行指導評課;教導處做好學科單元測試分析驗收和綜合質量測評;開展校本培訓,針對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精心設計作業,單周進行語文、數學、英語的學習、研討、集體備課,雙周進行開課、評課活動;積極參加市教育局教師基本功比賽,認真實施市“十一五”立項課題研究工作,撰寫有質量的論文。
3、實施“三項規定”精神,結合校情,制定以靜為主的素質教育綜合活動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場地落實,對活動情況納入一日常規檢查內容,期末舉行成果展示,舉辦“各年級賽詩會”“優秀作品展示”“集體健美操表演”等,并與學期考績掛鉤。
4、繼續做好科學、勞動和文體衛生、體育、藝術學科的教學。認真上好每門課,迎接市教育局的綜合質量調研。衛生工作有專人負責,每周進行個人衛生檢查,每月一次衛生知識講座,每期黑板報有專題衛生知識宣傳角,每月評比衛生先進班級;做好流行病的防控工作,建立流行病的報告制度。體育工作做到三認真,認真上好每堂課,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確保兩課兩操質量,提高學生身體素質;開展田徑運動培訓,提高學生的體育達標率,合格率與優秀率。
(三)加強德育工作:
1、注重學生的行為習慣養成教育。利用晨會、班會、、校內外活動等途徑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行為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結合學校實際工作計劃,積極開展“學雷鋒”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少先隊員到社區服務,開展紅領巾“敬老愛老,扶貧助殘”服務崗;“三八”婦女節開展“我向媽媽學一招”班級交流活動;結合“一元錢工程”,開展愛心獻給身邊的小伙伴;每個月圍繞一個主題開展廣播講座、社區宣傳、行為養成等思想教育。
3、繼續開展“教師家訪”活動,教師深入到學生家庭中去,把握學生思想脈膊,并把心理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地結合起來,切實防止學生違規、違法現象的發生,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4、各年級著重對學生尤其是外來人員子女在:懂禮貌、愛干凈、能靜心、講節約、會寬容、保安全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抓出成效,抓出典型,并把班風建設作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
5、做好班主任工作,定期開展工作交流、學習培訓,進行班主任工作評議,表彰先進,激勵大家。
6、繼續重視校園文化建設,學校板報、畫廊有專人負責。班級板報每兩周一期,有檢查,有評比,保質量;校園宣傳標語醒目,使文化氣息更濃,給學生以薰陶與教育。
(四)做好安全保障:
1、學校利用集體晨會、專題廣播講座、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日常的重點工作,[免費]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養成安全習慣。圍繞防火、防騙、防中毒、防傳染病、交通、校園保衛、等內容進行教育。培養學生在緊急情況下的自救能力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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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創新消防
法治教育是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項長期性任務,進行消防法治教育,規范消防執法是保障,推進消防法治宣傳是核心。如何根據微時代的性質,借鑒微時代的特征,構建消防法治教育新模式,推動消防法治建設,是本論文研究的主要問題。
一、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義及特點
(一)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含義
法治教育是政府部門為了實現依法治國的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培養公民法律意識的工作。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就是以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為載體,對人民群眾進行廣泛而有效的消防法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信息技術將消防法治知識碎片化傳播,讓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或無意地接觸到消防法治相關內容,學習消防法律知識,培養消防法律素養。在微時代背景下,信息更新快,信息內容豐富多樣,人們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傳播者,這與傳統的信息傳播模式具有很大的不同。此外,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是形式和內容的統一。在內容方面,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信息豐富,易于瀏覽和存儲,且更新及時,信息覆蓋面廣;在形式方面,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通過文字、圖片傳遞信息,又可以通過音頻、視頻等傳遞。在教育效果上,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能夠突破時間、地域、受眾數量的限制,人們可以隨時隨地獲得消防法律知識,發表自己的觀點,共同推進消防法治建設。
(二)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特點
牢牢把握微時代背景下消防法治教育的特點是有效進行消防法治教育的前提和條件。微時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傳播速度快,受眾覆蓋面廣,教育形式靈活多樣,能夠極大地促進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的交流互動,達到以往消防法治教育所達不到的效果。1.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主體性人人都能在消防法治教育中發揮主體性作用,是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顯著特征。這種主體性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法治教育者的主體性。微時代的消防法治教育靈活多變,要想獲得比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教育者應該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利用微時代的有利條件條件,積極探索新方式新方法進行消防法治教育活動。二是受教育者主體性。微時代信息傳播媒介發達,信息量巨大,給消防法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提供了很多選擇的機會。受教育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有選擇、有針對性地接收消防法治知識,在潛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消防法治觀念。在傳統的消防法治教育中,消防法治教育者與被教育者之間聯系較少,消防法治教育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在微時代條件下,現實社會中的時間、空間、身份、年齡等限制被弱化,每個人都可以自由接收和傳播信息,每個人都既可以是消防法治教育的教育者,也可以是法治教育的被教育者,教育者與被教育者之間平等的交流能夠大大降低受教育者的排斥和戒備,使消防法治教育更易于為人們多接受,更加深入人心。2.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的立體性傳統消防法治教育主要負責部門當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為消防法治教育的主要承擔者,由于其自身擔負的任務復雜多樣,在進行消防法治教育時往往受警力不足等條件的限制,只能進行有限的消防法治宣傳工作,容易造成內容相對滯后,缺乏時代感。微時代克服了傳統消防法治教育信息匱乏、內容滯后的弊端,在人人參與,全民法治的情況下,能夠實現消防法治信息的快速更新,教育者與被教育者的交流互動更加頻繁。微時代的消防法治教育使得消防法治教育信息從以往的靜止狀態轉變為流動狀態,教育模式從平面性轉向立體性,教育效果顯著增強。3.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手段的多樣性傳統消防法治教育受到時間空間的限制,受教育者只有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場所才能獲得消防法治的相關信息,至于消防法治宣傳到不了的地方,則是消防法治教育的盲區。在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受時間、空間的這種限制已經被弱化,只要網絡信號能到達的地方,消防法治信息就能到達。微時代的消防法治教育,既可以采用視頻、音頻的教育形式,又可以通過微博、微信等進行消防法治信息的傳播,還可以通過發帖交流,貼吧互動等形式,充分調動受教育者的積極性,使其更加主動地參與到消防法治教育活動中來。
二、傳統消防法治教育存在的問題
實現消防法治在全社會的普及和推廣,宣傳工作必不可少。長期以來,消防法治教育工作被認為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主要負責的事情,社會各部門對消防法治教育的工作力度明顯不夠,以至于消防法治的社會化程度較低,人們的消防法治意識普遍比較淡薄,消防工作難以正常展開。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消防法治工作越來越重視,全社會對消防法治工作的認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要真正實現消防法治的社會化,推動消防法治建設,消防法治教育工作還有一些需要加強和完善的地方。
(一)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間歇性”
雖然我國《消防法》明確規定了各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都有進行消防宣傳的責任和義務,但在實踐中,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主要還是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許多部門并沒有對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引起足夠的重視,有的地區則只是在“119”消防宣傳日前后走一下過場,發一下傳單,并沒有長期持續對消防工作進行有效的宣傳。
(二)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片面性”
受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現有體制的不完善等的制約,一段時間以來,我國的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很大程度上都局限在城區,而對農村的消防法治宣傳則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即使注意到農村消防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由于人力、物力、財力的匱乏,也是有心無力。消防法治教育要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得到推廣,做好農村消防法治教育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三)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單向性”
雖然近些年來消防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都有所改進和完善,但仍然不能有效地引起全社會的共鳴,究其原因,主要還是法治教育工作的民眾參與度不夠,人們通常認為消防法治工作僅僅是消防部門或其他部門的事情,只與國家有關而與個人無關。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一直以來只停留在輸出方面,對社會效果如何,對民眾是否造成影響,是否達到了法治教育目的等反饋結果關注不夠。
三、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創新
在微時代進行消防法治教育工作的創新,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消防法治教育工作和微時代網絡信息傳播的特點結合起來,形成全方位、不間斷、滾動式的消防法治教育新模式,讓每個人都在自覺或不自覺當中加入到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中來,推動消防法治的社會化進程。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統
建立完善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統是進行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的基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統還處在起步階段,進行微時代的消防法治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的發達建立和完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統,為消防法治教育提供一個嶄新的信息化教育平臺。網絡信息技術的應用,能使消防法治教育的受教者獲得形象直觀的聲畫材料,能形象地展示案例,靈活、動態地傳播消防法律知識,為消防法治教育提供最大的便利。建立和完善消防法治教育信息系統,主要是建立消防法治教育信息資源中心,規范網絡消防法治教育秩序,使消防法治教育信息數字化和網絡化,真正做到互聯、開放和共享,保證網絡的使用者們能夠方便快捷地獲得消防法治知識。
(二)采用群眾易于接受的消防法治教育形式
人民群眾是消防法治教育的真正中心,進行消防法治教育歸根到底是為了更好地在群眾中開展消防工作,提升全民的消防意識,預防和減少人為造成的災害事故。在微時代,消防法治教育工作應該突破傳統教育模式的限制,采取更為靈活的教育形式。政府部門應該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消防法治教育的主動性,引導群眾充分利用網絡技術的優勢參與到消防法治教育工作中來,鼓勵群眾創作各種與消防法治有關的微小說、微視頻等,政府部門與群眾之間可以通過網絡互問互答、辨析商討,實現交流的互動與平等,形成網絡上的一種雙向互動的消防法治教育模式。微時代為消防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現代化的手段和工具,運用信息技術開展智能型的網絡教育,能大大提高消防法治教育的效率。通過微博、微信、微電影等多種信息傳播手段的綜合運用,群眾受到的是立體的多重信息的刺激,能夠使枯燥的消防法治教育工作變得生動活潑起來,更易于廣大人民群眾接受。
(三)建立網絡執法模式
規范消防執法工作是進行消防法治教育的重要保障。消防執法工作一方面能夠提高執法者知法、學法、用法的積極性,提高執法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也能教育行政相對人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于消防法治教育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建立網絡執法模式就是進一步加強消防電子政務建設,調動執法相對人的積極性,主動配合消防執法活動的完成。在對相對人進行監督檢查做出處理決定后,由其在限定的時間內將本單位被查處的問題及整改完成后的情況在網上填寫并上傳,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網上審查后派出相關人員核實。這種類似于自查自糾的做法,把本來只屬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的大范圍的監督執法工作細化成小范圍的相對人自己的工作,既能提高消防執法工作的效率,又能增強相對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治意識,避免其罰而不知,知而不改。
(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創新消防法治宣傳
推進消防法治宣傳工作是進行消防法治教育的核心。微時代為消防法治宣傳工作提供了廣大的空間,如果能夠運用得當,將使人人都成為消防法治宣傳工作的主動傳播者而不是被動接受者,這就真正實現了全民消防,全民法治。創新消防法治教育宣傳,就是要以政府部門為主導,以網絡技術為依托,以廣大人民群眾為立足點,創新觀念,轉變方法,進行全國性的宣傳。一是政府部門在消防法治宣傳工作中應該發揮主導作用,逐級設立消防法治宣傳辦公室,把消防法治宣傳工作的陣地建立在最接近人民的地方,逐級指揮逐級負責,分區域分片進行消防法治宣傳,形成點線面三者的結合。二是依托網絡技術,聯合網絡運營商以短信群發的形式定期給手機用戶推送消防法治知識。三是模仿手機天氣推送的模式,將消防法律知識碎片化每天推送給網絡用戶。網絡技術的合理運用,不僅能節省人力、物力,更能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有效增強消防法治宣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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