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作風效能機制

時間:2022-01-18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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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作風效能機制

作風效能建設是一個持之以恒的過程,要鞏固和擴大效能建設的工作成果,建設為民務實清廉高效機關,必須繼續解放思想,把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結合起來。

一、建立健全政務服務與監督平臺。進一步完善政務中心。加大行政審批項目清理核減力度,所有保留的面向社會的行政審批項目都應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規范行政審批項目的運行;嚴把選派窗口工作人員質量關;進一步完善窗口設置工作。

進一步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各級政府要按有關要求盡快組建和健全行政效能監察機構,充分發揮行政效能監察的作用;把行政效能監察與群眾監督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經常通過新聞媒體公布效能投訴的受理重點、各單位的投訴受理方式和受理機構;逐步建立行政績效評估和考核制度,并把評估考核的結果作為衡量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同時,建立完善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

二、完善作風效能制度體系建設。推進機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權、憑制度管事的長效機制,必須加強和完善作風效能制度體系建設。

第一,進一步制定完善落實“三項制度”體系。各級機關要結合自身工作業務特點,制定和完善落實“三項制度”的配套制度體系,增強“三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落實首問負責制,明確服務窗口及確定首問責任人及其職責,充分給服務窗口授權,切實做好服務窗口與部門內設機構的銜接。二是落實限時辦結制,合理確定限時辦結時限。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詳細確定每個崗位、每個環節的責任,并嚴格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第二,研究建立政務服務制度體系。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應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轉變服務觀念,不斷創新服務方式,總結出一套較為完善的服務工作機制。如:健全政務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審批辦證業務相關制度,盡快制定對分中心、各辦證大廳實施同步管理的制度等等。

第三,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制度體系。建立日常、季度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一體化”考核模式;在績效考核中導入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以考核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促使公務人員提高服務質量;設置工作難度系數和崗位基準分數,增強考核的合理性和可比性;實行可浮動的考核獎懲兌現機制,解決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問題。

三、建立科學規范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決策反饋機制和決策后評估機制,形成一個科學、民主、完整的“決策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專家論證制度。對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二是征求群眾意見制度。對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三是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確保各項決策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防止越權決策、違法決策。四是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防止隨意性、避免盲目性,對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決策造成重大失誤的,嚴肅追究其責任。

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序、運行高效的工作機制。涉及幾個部門的審批事項,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并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后統一辦理;有條件的要實行聯合辦理、集中辦理,實行“審管分離”,推進各審批部門向服務窗口充分授權。要通過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工作,使每一項行政審批都能做到程序合法、時限合理、運轉順暢。

積極探索建立大部門體制。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加大機構整合力度,積極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將職能相似的部門進行合并,減少部門之間職能交叉和權限沖突,簡化處理公務的手續和環節,建立統一、精簡、高效的服務政府和責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