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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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篇1

信用原則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著我國市場經濟能夠健康發展的關鍵。本文首先對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進行探究,并討論了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影響,最后針對我國民商法信用原則存在的不足之處,給出了幾點從信用原則方面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策略和建議。

關鍵詞

民商法信用原則;市場經濟體制;誠實信用原則

民法和商法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和商法共同調整著商品經濟關系,確保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正常運營。民商法的信用原則,是民商法體系中具有雙重調整性、普遍規范性和較強伸縮性,具有法律調整和道德調整的雙重作用,因此其對民商法的完善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完善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如何應用民商法的信用原則,進一步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已然成為左右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

(一)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規范的行為標準。我國的法律體系,是基于我國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規范,參考蘇聯和西方的立法體系設立的,因此誠實守信原則在我國民法和商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和完善,加之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我國社會和經濟的影響逐漸加大,誠實守信原則已經成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只有保證我國民法和商法的誠實信用原則適用,才能有效的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才能進一步在現有的民商法基礎上,根據社會對民商法的需要,對民法和商法進一步的完善。信用原則作為傳統道德和現代法律的基礎原則,其不僅沒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淘汰,反而其作用越來越明顯,甚至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發展和建設的重要因素。在《合同法》中更是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庇纱宋覀兛梢钥闯鲂庞迷瓌t在民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換言講,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成為貫徹民商法的基礎原則之一,影響著民商法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并影響著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作用。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誠實守信原則是平衡參與經濟活動雙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并能夠發揮著平衡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重要作用。誠實守信原則不僅是社會道德的一部分,還具有法律特有的強制性特征。從社會道德方面來說,如果一個人或一個企業不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那么其必然會陷入無人交往的境地,必然會導致個人或企業無法參與到正常的社會活動中。

(二)誠實信用原則應用的領域誠實信用原則在民法和商法中的應用是比較常見的,并且體現在物權法和債權法中的諸多方面。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法和商法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在市場經濟建設中的應用,將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在物權法中,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是構建物權秩序與交易規則的基本工具,其具體的體現就是公示和公信。誠實守信原則在物權法中的另外一個應用就是相鄰權,在這項權利的行使中,誠實守信原則是衡量權利是否被侵害的重要依據。還有一項對所有權的應用就是善意取得制度,該制度根據誠實守信原則,轉讓給他人的財產能夠使第三方合法擁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在債權法中,誠實守信原則可以表現為情更原則、歸責原則兩方面。情更原則主要應用于合同變更和解除時,具體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關系的基礎情事中由于不規則當事人的因素,預防當事人蒙受不合理的損失,。還能夠使另外一合法當事人獲得意外的收益。債權法中的歸責原則,主要是指無過錯責任、公平等原則,該原則一直作為判斷事實行為的標準,對于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提高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義。

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重要影響

在市場經濟帶領下,市場交易原則的樹立也越來越多,交換是市場經濟發展動力的基本形式,在人與人交往過程中,彼此的信任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市場經濟中,誠信更是眾多市場準則中的重中之重。誠實信用是作為市場經濟交換的基礎保證,其行為得以進行的基本倫理前提是誠實守信,即使交換各方有任何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則這種交換行為則難以進行。市場經濟領域中的信用,主要指的是參與市場經濟的各方在長期的經濟交往而形成的信任關系和信譽評價。這種信用關系和評價是市場交換的前提,同時,市場經濟的交換必然建立在信任基礎之上,它是信用的結果。由此來看,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僅是市場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支持市場經濟前進的動力。在無形的經濟發展建設中,城市信用的原則一定要落實到實處,促使市場競爭的良性發展,從而共同推進經濟建設的發展。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倫理原則,同時還是市場經濟效率的資本(這種資本既可以被視為社會資本,也可以被視為道德資本,但它對市場經濟的促進作用是確定的)。綜合來說,在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下,誠實信用原則可以產生經濟效率的資本。雖然其是經濟發展中的外部條件,屬于無形產物,不能夠進行直接的買賣,在技術層次上也不可替代,但是“誠實信用”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確有著重要的意義及作用。盡管在經濟學家眼中,信任和類似的價值觀被看作是經濟活動中的“外部事物”,但是確能夠促進經濟效率的,有利于提升經濟行為中的交換數量和質量。在一定意義上,信用可以被納入產生經濟效果的重要資源之一,市場經濟中的商業信用、銀行信用、國家信用、產品信用、消費信用、國際信用以及政策信用、法律信用、司法信用等都是重要的社會資本或道德資本,信用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更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資本或資源。

三、民商法信用原則中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內涵與概念界定不清盡管誠實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的應用比較普遍,并且很多案件或事件中都會應用到信用原則,但我國民商法理論體系中,卻缺乏對誠實信用原則和內涵的統一認定。在諸多的民商法誠實信用原則理論中,包含條款說、立法意志說、雙重功能說等很多不同的理論派別,雖然這些理論派別均從某一方面對誠信原則在民商法中應用的理論基礎進行了具體的論證,并對其內涵進行了解釋,但由于這些說法均有其合理性,因此現如今的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沒有確切的內涵和定義,這直接導致我國民法和商法在涉及到誠信原則的應用時,缺乏足夠的標準型和理論支持。

(二)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雖然誠實信用原則被寫入民法和商法中,但由于誠實信用原則根本沒有準確的理論界定,因而導致誠信原則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混亂。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意味著我國的社會體制仍然在不斷建設和完善中,也也導致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由于歷史的原因,信用體系建設的并不完善,或許這也正是我國法律理論研究體系中對于誠信原則無法準確定義的原因之所在。由于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較低的違規成本和帶來的較大的收益預期,必然會導致有些個人和企業鋌而走險,導致市場經濟運行的比較混亂,矛盾和信用問題不斷出現。

(三)與其他原則相比,誠實守信原則的序位相對滯后誠信原則應該作為民事立法的根本原則和主要價值追求之一,只有使民法和商法能夠為保護誠信的市場行為的有效工具,才能發揮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然而我國的民商法法律體系中,雖然對誠信原則反復強調,并將其應用于民法和商法中,但卻將誠信原則放置于各項民事法律的末位。這導致我國社會的發展中,對誠信原則毫不重視,最終導致整個社會對誠信守信存在誤解,認為誠實守信在社會公德中本來就處于末位,導致我國社會上的信任危機嚴重,造成了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畸形,并直接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甚至影響到了境外資金參與到境內投資的積極性。

四、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策略

(一)明確信用原則的價值內涵能夠更好的實施一個法律條款,首先要把握好其核心內涵,雖然信用原則的法律概念存在分歧,但信用原則作為社會公德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法律中的核心內涵是確定的。為了更好的應用誠實信用原則,就要求我們在使用信用原則相關條款時,對信用原則有一個比較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交易主體能夠明確信用原則的核心內涵,那么在交易活動中就會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開展交易的基礎,從而在交易活動發生之時正確的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消費者如果在交易活動中明確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能夠利用好法律工具,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從而降低在交易活動中受到損失的幾率。法律工作者把握好誠實信用原則,當遇到相關案件時就能對案件更準確的分析和審理,從根本上提升法律的公信力。

(二)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我國民法和商法體系中,對信用原則沒有統一的定義,對違背信用原則的事件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制裁。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由于對誠實信用原則沒有立法保護,導致部分個人和企業在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后,根本沒有相應的機制予以處罰,而只能靠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來降低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事件發生的概率,但這個過程是比較緩慢的,不符合我國現階段較快的社會發展速度。這就要求我國法律應該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對信用原則的執行進行明確細致的規定,并出臺相應的行政處罰機制,讓信用問題能夠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從根本上實現對信用原則的保護,降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信用問題出現的幾率。

(三)加強政府引導的同時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我國現階段的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市場經濟,這是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決定的。我國在未來一段時間甚至很長時間內,都會是發展中國家,因而政府的引導和市場調控仍然是必要的。鑒于我國市場經濟體系中近年來信用矛盾和危機頻發的現狀,政府機構應該積極引導誠實信用原則在市場機制中發揮作用,彌補市場經濟自我調節機制的不足。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速度,并縮短政府參與市場宏觀調控的時間,還要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只有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成功,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信用問題,才能有效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良性、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民商法中信用原則的應用,是民商法完善和發展的基礎之一。由于我國民商法將信用原則的位次后置,以及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現狀的影響,我國信用原則一直存在問題。要想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兩性發展,就必須了解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內涵,并加強信用執行力度和政府干預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大為.淺談我國民商法制度的完善與發展.法制與經濟.2012(14).

[2]蘇楠.論民商法的信用原則與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現代商業.2012(3).

篇2

保護環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關鍵。環境和發展研究已成為當今世界的重要課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隨著一場與工業革命意義同樣重大的“環境革命”的誕生,環境資源保護法(以下簡稱“環保法”)正日益受到人們的普遍重視,從而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發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環保法是多部門法發展的結果,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部門法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發展,不僅使其成為環境法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為環保法理論體系的重要支柱。

我國是一個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發展中國家,目前正面臨著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雙重任務。隨著我國現代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不僅給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帶來空前繁榮,也造成了許多環境問題。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顯出來,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環境法體系中的一些內容因不適應當前的形勢而亟待修改。1下文將就我國現行的環保法的體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產生這些缺陷的原因進行初步探討,并提出有關建議,以期不斷完善我國的環保法,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

二、環保法體系的缺陷及原因

關于我國環保法體系的劃分方法,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普遍都認為環保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并形成了以憲法關于環境資源保護規定為基礎,一綜合性環境基本法為核心,其他相關部門法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為補充,以及包括污染紡織、自然保護、環境糾紛處理、損害救濟、環境管理組織等內容的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和環境標準組成的體系。2但由于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產生新的環境問題,且我國的環保法體系相當一部分帶有濃厚的計劃體制色彩,在現今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上述這些缺陷日益阻礙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國的環保法體系。以下將從這些缺陷產生的原因出發,分別論述之:

㈠、體系外部原因所帶來的缺陷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及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新的環境資源保護關系不斷出現,必然要求新的環保法的制定實施,再繼之便是環境司法要適應新的環保法體系的要求。體現在外部層次上,即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稱為滯后性。所謂滯后性,指環保法在時間上總是落后于環境問題的要求及實踐發展。滯后現象已為各國環境法的發展歷史所證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這種滯后性:3⑴、國家權力觀念。環境問題只有發展到影響社會安定和發展時才成為現代國家行政管理的對象。⑵、環境問題的嚴重程度和環境意識。一般說來,環境意識落后于環境問題的發展程度,而環境意識在行政管理領域又直接制約著管理制度,這必然帶來滯后性。⑶、反饋機制自身的限制。系統的復雜性,反饋環節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時間限制都會引起這種滯后性。從解決方法上看,滯后性只能事后進行完善,不可能從根本上避免。當然,立法時在現實可行性基礎上充分考慮環境問題的發展趨勢,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這在實踐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

㈡、體系內部原因所引起的缺陷

從環保法體系內部來看,作為體系組成部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改變都會相應地改變環保法體系的內容和影響環保法的執行。而且,從整體上看,我國現有環保法體系的結構還不完整,子系統不周全,導致系統功能不完善,使環境資源保護關系中的某些環節尚無適當的控制手段。具體說來有:

1、功能不協調。從實踐上看,它表現為某一環境問題未被調整或進行了互相矛盾的調整,亦即有的環境法律系統間作用互相矛盾或存在空白點。初步看來,這有兩個原因:⑴、系統結構不完整,某些應有的法律制度尚未確定。(這和立法的滯后性是有根本區別的)⑵、系統結構不合理,有的制度間未能很好地配合。如排無收費和水源利用政策及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就存在著配合不周的問題。

2、有的子系統不符合技術合理性。環境問題首先作為一個技術經濟問題而存在,其產生原因是各類技術的不合理運用,最終解決也只能依靠技術進步。環保法要產生有效的作用,它本身必須合理,即:⑴、內容滿足技術合理性。許多制度是環境保護領域內技術規范的發展,應符合環境科學的規律和要求。⑵、結構滿足操作技術合理性。環保法是通過法律對社會進行調整控制的一種工具和方法,必須有適應的結構和程序保證操作上的合理性,使之符合市場經濟和法制建設的一般規律。4但是,目前我國環保法在這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問題,如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的公共參與問題、現場檢查制度問題、“三同時”制度問題,等等??偟目磥恚鳛榧夹g性很強的環保法,在我國并未體現出這一特點,而更多的是一般的原則制度的規定。

三、環保法體系的完善

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轉軌時期,這段期間也是政治、經濟、社會變動最大的時期。環境立法問題就在這高度變遷的時空中,不斷受到試煉,不斷受到調適。由此而形成的環保法,也就因而帶有濃厚的動態氣息。現階段完善我國的環保法,應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㈠、環境立法對完善環保法的前提作用

這里所講的立法,僅包括制定新的法律規范。沒有環境立法,就沒有環保法體系,環境司法更無從談起。因此,完善環境立法是完善環保法體系的一個前提條件。而“立法的發動、進度及內容未必單純是事理與民意的結果,而會因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靜態結構和動態發展而有不同的演變?!?目前,盡管環境立法領域空前活躍,但從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來看,還未能完全跟上。因此,加強環境立法,完善環保法體系,促進體系整體功能的發揮,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止污染和破壞,是一個十分迫切的任務。

鑒于環境問題的四項特色即科技關聯、利益沖突、隔代平衡、國際關聯,6當前加強環境立法,完善我國環保法體系,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⑴、環境立法要突出自然規律。環境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維護生態系統的平衡,保護和改善人類的生存環境。因此,環境立法要突出自然生態規律的要求與發展。⑵、環境立法要充分體現經濟規律。環境問題使經濟發展的產物,各國實踐證明,只有發展經濟,才能最終解決環境問題。因此,在環境立法時,要充分體現經濟規律的要求,以環境保護來促進經濟的發展,用法律來教育人們提高對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辯證關系的認識,以環保來促進經濟的發展。⑶、環境立法要體現“地球一體”的觀點。在國際關聯的特色之下,環境行政容易衍生外交、國防及國際勢力介入等現象,造成環境問題的復雜化。7故環境立法應從整體角度考慮環境問題,把我國的環境問題納入世界環境問題的范圍內進行考慮。

此外,在立法的進程中,應見賢思齊,認真學習環保先進國家的制度和經驗,并可以有條件地援用歐美、日本等國環境法律所通用的管制手段,以便及時、高效地解決環境問題。

㈡、健全現有制度,協調體系內部的功能

1、從技術上完善現存的相關制度。這是改善環保法體系的重要措施。首先,應加大處罰力度??蛇m當引用不同程度的刑罰,但應認識到環境問題多元因應的執行手段中,刑罰只是其中的一種,且適用刑罰不得背離環境問題的特質與刑罰最后手段的定位。其次,應加強科技在解決環境問題的作用,事實上科技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建議在現行環保法體系的基本原則中加入“科技促進”一項,以彰顯科技的重要性。再次,“公共參與”這一原則在立法中雖得到體現,但在現實的決策運行中,卻往往拋開公共力量而自行決策,或多或少地損害了公共的利益。故有必要將公共參與落實到實處,如通過聽證、質詢、述職等途徑將之制度化。但同時也應注意不宜一味主張多參與,而應在參與的時機、范圍、方式與效力上,妥為規劃,并由整體的角度出發,健全相應輔助措施,以免造成公共參與的錯置。

2、協調各制度的功能。各制度的協調依賴于其內容銜接和控制手段的協調,即⑴、內容銜接,不留任何空白點,控制環境行為的各主要方面和環節。⑵、內容協同,功能協調,制度間不應有矛盾點。這是由環保法體系內部各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性所決定了的。

顯然,當前形勢下,要完善我國的環保法體系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必須加快法制建設的進程,以求更有力地促進經濟的發展,保障社會公眾的利益。 *作者單位: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

1 韓德培著:《環境保護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第三版第61頁。

2 陳泉生著:《環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一版第55頁。

3 胡保林、曹疊云、楊延華著:《環境法新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2月第一版第74頁。

4 胡保林、曹疊云、楊延華著:《環境法新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2月第一版第78-84頁。

5 葉俊榮著:《環境政策與法律》,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4月第一版第73頁。

篇3

【關鍵詞】農場;體制改革;經營機制;社會職能

一、引言

如今,市鼉濟不斷發展,在此過程中,農業不但深化改革,農場發展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針對市場經濟體制的變動,農場也應該做出有效調整,要有完善的管理體質,并且不斷提高經營效率,找到不利于農場發展的因素,保障管理模式先進、新穎,從農場所處區域與環境出發,進一步討論,提出發展機制策略。下面具體分析:

二、農場管理存在的問題

1.農場企業性質模糊

我國大部分農場的企業性質模糊,國家對其也是以行政管理為主兼顧企業管理,因此管理模式存在企業與行政兩套系統,但總體說來行政管理比例要大于企業管理,造成農場企業性質弱化。農場管理改革要求其企業性質不變,但大部分農場的主要收入來源于農墾總局的撥款與收取土地租賃費。農場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管理模式應該遵照企業的發展需要,但收取土地租賃費的經營行為并不屬于企業行為,會導致農場空有企業之名。同時,農場的經營業務也發生了轉移,仍然需要繼續承擔社會職能,這意味著農場很難像正常企業那樣管理自己的員工,限制了農場的企業轉型。

2.農場發展基礎薄弱

農場賴以生存的資源便是土地,近年來,隨著農場的不斷改革,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已被轉移到其他組織,但社會責任與職員仍在農場,這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農場的發展前景。農場作為農業類型的經營企業,其功能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土地,但目前農場的土地資源有限,導致農場陷入生產經營的困難之中,土地稀缺、工作不穩定以及副業發展較緩慢都是目前農場的經營問題。

三、農場管理問題的原因

1.政企社企不分,負擔較重

農場的內部管理介于政企與社企之間,管理偏向行政化,這也是制約農場發展的關鍵因素,增加了農場的改革負擔,這種情況下的農場不僅要承受全部的經營生產成本而且還擔負著大量的社會行政管理職能。同時,由于農場的行政性質,很多屬于農村的優惠政策并不能施加于農場職員身上,農場還要解決大量的待崗職工,承受安排職員就業的壓力。

2.行政推動改革存在弊端

目前,我國農場推行的管理體制是行政推動的結果,它可以利用政府的權力集中利用優勢資源進行改革,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加快了改革進程,但參與管理決策的人員少之又少,管理過程缺乏相應的民主性。行政推動方式的改革資源主要掌握在上層領導手中,造成資源與負擔并不匹配,導致農場缺乏必要的經濟支撐,缺乏一定的自主選擇權。行政推動的改革很容易造成改革計劃與實際情況不符,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農場的發展難度。

四、完善農場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策略

1.完善制度,健全約束機制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是國家,還是農場,都需要一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在約束企業自身的同時,也能夠對工作人員進行更好的管理。因此,完善農場中的各項管理體制,健全內部約束機制,是增加管理力度的重要手段,在保證管理區主任能夠明確自身權利以及義務的同時,也要正確看待自身的責任和權利。另外,還要將具體的獎罰措施進行細化,以此來約束每項權力的運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能夠更好的對農場內部進行控制和管理。

2.加強監督,提高權力運行透明度

(1)群眾及社會監督。隨著現在網絡科技的普及,公共場所可以使用監控器,通過網絡就可以完成監督任務,而電視、報紙等媒介也可以發揮其監督管理力量,確保在農場管理的過程中,關于耕地發包、人員聘用以及困難戶評選等結果可以公諸于世,避免出現違法亂紀的行為。相關部門需要接受群眾的監督行為,從源頭上杜絕情況的產生,從根本上鏟除權力腐敗滋生的情況。

(2)審計監督。審計部門需要完善并加大關于農場管理的審計力度,確保在升級的過程中發揮“經濟衛士”和“免疫職能”的作用??梢圆扇《ㄆ诨虿欢ㄆ诘姆绞酵瓿赏粨魴z查任務,堅決杜絕出現“小金庫”的情況。與此同時,需要加大對于年度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的審查力度,確保將同年度的審計數據記錄清晰,并公開審計結果,加強對于農場的管控機制。

監督部門在不斷完善管理職責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工程項目的建設和開發工作全程接受監督,確保開發過程的合法性和公開性。農場企業還需要加大對于用人機制的管理力度,確保在選拔人才的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采取擇優錄取、競爭上崗的辦法,為農場吸納高素質、高能力的優秀人才。選拔的人員需要敢于同腐敗作斗爭,在工作崗位上任勞任怨,以提高農場經濟效益為主要工作方向。

3.加大宣傳、教育及懲處力度,保證權力正確運行

首先,宗旨教育。以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教育宗旨為理念,確保幫助農場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用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其權利,將群眾的疾苦和事業的發展作為工作重點,接受教育后,真正做到辦實事、辦好事,而不是在工作崗位上結黨營私、貪圖享受。

其次,抓好警示教育。應國家管理部門和組織的要求,農場高級管理人員需要不斷學習與警示文章有關的資料,將“為民、務實、清廉”作為工作重點內容,加強思想道德的教育工作,提高主要領導的紀律意識,并為其樹立執政為民的良好公仆形象。此外,要抓好典型教育。針對多次違反農場管理規定的典型人物,高層領導需要為其他工作人員起到帶頭作用,以這些工作人員為警示,堅決與結黨營私、假公濟私的工作人員作斗爭,培養講廉潔、講理想、講職業道德的高素質員工。

五、結束語

農場管理模式的構建是一場管理體制的創新過程,它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必經之路,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與適應性。因此,農場應不斷創新其管理模式,使其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機制體系。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市場經濟;高校人事;管理制度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激烈,對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斷的提高,促進新型高校面對中艱難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是高校滾利工作領域中主要的核心內容。我們根據宏觀調控的理論,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條件下,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作出了分析。

一、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條件中的重要作用

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在整個高校的管理工作當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位置,人事管理主要的工作任務是,負責高校中機構的設置和教職工編制,配備。考察,獎罰和培訓及其不同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上的評聘。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環境下,新型高校的認識管理制度就應該適應這樣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就要求高校進行人事管理的改革,重要的作用是:

1.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可以促進辦學效益,適應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

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是以市場經濟競爭為基礎,我國通過在競爭中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在競爭環境當中主要指的是科學技術和高校人事管理上的競爭,在一定的程度當中,我們應該合理的調節人才資源上的競爭,新型的高翔要想促進辦學的經濟效益,就必須要加強人事管理制度的工作,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用科學發展的眼光對適應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

2.新型高校人事管理的改革,可以完善高校人事管理體制

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高校傳統的認識管理體制相比較,一定會發生摩擦。這種摩擦的發生在很大的長度上可以推動高校人事管理的工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新型高校的認知管理制度的改革,指市場經濟體制和高校的教學相互結合的重要內容。改革的核心是對認識管理制度上的改革,然而在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對重要的部分是高校內部當中建立的對人才競爭上的制度。我們通過高校人才管理制度的改革,充分的實現了教職工人員的配備,實現了新型高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不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表現

1.高校人事管理體制方式上的不適應

傳統的高校人事管理的體制當中,在管理方式上是過于陳舊簡單的,并且缺乏一定的管理機制,目前為止,在高校人事管理體制并不完善,仍然處于更新之中,在對于能力吧的培養上相對薄弱,在高校人事管理的人才選取的問題上,民主的程度并不是很高,總體來說,新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不斷地完善與發展,但是在某種程度上,還會存在著一些領導干部缺乏競爭的意識,在人才選取上缺乏自主性。

2.高校人事管理手段上的不適應

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要求高效率的進行人事管理制度的工作,新型高校的人事管理應該具有高科技的現代化的管理的手段,我們對西方發達的國家而言,倘若在管理上跟不上時代的發展 ,就不能達到較高的效果,當前,新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管理手段和西方的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比較落后, 在很大的程度上杜宇的是經驗型和手工業的階段,我們要配備科技現代化的設施,具有一些列先進完善的人事管理的制度,在人事管理的手段上適應于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三、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新型高校在人事管理制度上的遐想

1.解放思想,建立新觀念

高校人事管理人員應該轉換傳統的管理理念,實踐創新進行改革,根據以往的實踐經驗和教訓,解放思想,敢于創新,建立新型觀念,才會是高校的人事管理管理制度適應于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樹立時念,深刻的記住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前提和目標,根據當今時代的需求,明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主要思想內容和選人的準則。建立人才的理念,我們要尊重知識,重用人才,要有一定的對人才的愛惜,善于發現和重用人才,充分的選取有德有才的人,在綜合素質夠合格的條件下,對人才進行提拔任用。

2.合理的調配人才資源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人才競爭體制的建立是人們的長處和工作崗位特點的有機結合,我們要在客觀條件的基礎上,明確工作的內容,實踐時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通過實踐確定是否符合這樣的要求。

在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下,充分的做好人才的選用,不公平的競爭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和傷害了人的積極性和自尊心。在公平的環境下,可以使人才能夠得到充分的競爭刺激,在很大的程度上有利于人員的選配,調動人才的積極性。

四、總結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給新型的高校提供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挑戰,我們必須深化改革不斷的擴大開放性的社會,才會進一步的加強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更大提高。

參考文獻:

[1]閻雪瑞:淺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體制下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J].渭南師專學報.1998(03).

篇5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論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強調,要“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是在總結近年來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出發,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提出的新要求。

從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我們黨就不斷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高度重視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經過多年改革,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得到越來越大的發揮。在市場準入方面,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和布局加快進行,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在市場體系方面,包括土地市場、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技術市場在內的生產要素市場迅速發展,商品交易市場規模龐大,服務市場不斷完善,同時消除行政壁壘,打破地區封鎖,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初步形成。在市場運行方面,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著主導作用,除了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工農業產品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農副產品收購總額和生產資料銷售總額中,市場調節價比重分別達到*%、*%和*%。在宏觀調控方面,以財稅、金融和計劃為主,輔之以用地審批、環境評價的調控體系逐步完善,調控的科學性、有效性明顯提高。同時,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職能加快轉變,都為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提供了條件。

但是,由于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制度化的硬約束,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領域,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常常不能得到有效發揮。從資金資源看,我國長期實行低利率政策,加之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造成利率和貸款的投向不能正確反映資金的市場供求,資金的市場配置常常被扭曲。從土地資源看,國家規定工業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的市場方式出讓,但一些地方為吸引投資仍然采用協議方式或“零地價”出讓,土地資源被大量浪費,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得到落實。從礦產資源看,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煤炭、金屬等礦產,國家要求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但一些地方任意采用變通的辦法,無償行政審批或低價承包,沒有形成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導致一些不可再生資源私采濫挖,挖煤開礦成了一個暴利行業。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常常被削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制度,加之對市場資源配置影響最大的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政府配置資源的權力過多過大,直接影響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有效發揮。這些情況說明,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要求上,而要讓這種作用通過制度的方式體現出來、規范下來、運行起來。

制度是帶有根本性的東西。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要將那些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經驗上升到制度的層面,用制度加以固定,使之成為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平穩運行、健康發展的基礎。適時提出這樣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制度化,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彰顯強大的生機活力。

篇6

關鍵詞:重大突破;本質特征;問題根本;主線與路線圖

中圖分類號:F713.5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01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實際上就是要處理好在資源配置中是市場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一論斷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認識的重大突破

從黨的十四大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以來,在20多年時間里,我們黨對政府和市場究竟是什么樣的關系,一直在根據實踐的拓展和認識的深化尋找科學定位。黨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七大提出“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可以看出,我們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認識在不斷深化、不斷成熟。

從“基礎性”到“決定性”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這是我黨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涵“質”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這將成為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引領其他領域改革的基本方針。與黨的十四大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比,“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論斷具有同等重要的歷史地位,也將發揮同樣的巨大作用,極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給我國再爭取一個更好的改革紅利期,助推我國“兩個一百年目標”和“中國夢”的實現。

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本質特征

理論和實踐都已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最有效率,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樣需要遵循這一基本規律?!盎A性”作用給人的感覺是:在市場之上還有一種力量在配置資源,那種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時,過去我們對宏觀調控也有擴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觀調控就是政府配置資源,干預經濟活動。黨的十四大以來,對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問題在表述上雖然有所調整,但那主要是對市場作用在范圍和程度上的加強,只是在“量”上的調整,沒有質的變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深層次、最本質的問題?!皼Q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響和引導資源配置,但決定者不是別的,只有市場。

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國現實經濟問題的根本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還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問題是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過多,不合理的干預太多?!笆袌觥痹谫Y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過競爭性的市場體系實現的。目前我國市場體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現在政府為主導來配置資源,政府過多而廣泛的行政干預、深度介入微觀經濟活動及國有大企業的行政壟斷,壓制了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技術創新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發展中出現的產能過剩、城市病、耕地占用過多、地方債風險、生態環境破壞等,很大程度上都與政府過多干預有關,與地方政府推動下的盲目投資有關。

國有企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已不占有優勢,但是,國有企業在很多重要行業中的壟斷地位不但沒有減弱,反而有所加強,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保持著政府賦予的行政壟斷權力,這使市場失去了充分競爭性質,難于發揮其有效配置資源和形成激勵機制的作用。要建設競爭性市場體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我們已經選擇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又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主要內涵、一般規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論障礙,在理論上承認這一規律,在實踐上遵循這一規律?!盎A性”作用改為“決定性”作用,絕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現代經濟中,市場和政府的作用同樣重要,沒有市場或沒有政府,經濟發展都會孤掌難鳴。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沒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行,沒有政府的作用同樣也不行。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資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導和影響資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資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職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才能解決目前政府職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問題。

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明確了未來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和路線圖

經濟體制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要選擇改革的突破口、重點。人們對此曾有過很多討論,有人認為是財稅體制,有人認為是金融體制,有人認為是土地制度等等。這些改革無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并據此設計各領域的經濟體制,那不可能有質的變化和飛躍。我們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來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加快完善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把市場起“決定性”作用,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線圖,基本經濟制度的完善、市場體系的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宏觀調控、財稅、金融、土地制度、生態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為標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經濟體制的改革進行“頂層設計”。并以此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改革的原則和檢驗尺度。

篇7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核心制度 現代產權制度原則 現代產權制度內涵

雖然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理論界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性作了許多論述,但對其戰略地位、原則和基本內涵還有深入探討的必要,這將有助于增強改革的自覺性。

一、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

1、所有制的核心是產權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制度基礎工作是構建現代產權制度。由于所有制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因此,現實生活中所有制各種實現形態及其發展形態,實際是表現為產權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講,產權可視為所有制的核心,那么,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當然就是現代產權制度。因為,我們要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顯然不是古典的市場經濟體制,而是建立在現代生產力高度發達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體制,尤其表現為,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為制度基礎的市場經濟。所以,按照經濟學的這一基本原理要求,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理應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

2、按制度經濟學理論,產權制度是社會經濟制度結構中最核心的制度

林毅夫認為,制度可以區分為制度安排與制度結構。前者是指在特定領域內約束人們行為的一組規則;后者則指經濟社會中所有制度安排的總和。但制度安排還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一般的制度安排,因為一個經濟社會的制度結構,不是所有制度安排隨機的、簡單的加總,也就是說,在制度結構中必有一個或幾個作為基本制度安排起決定作用,它(們)決定和影響其他一般的制度安排及其性質和功能,從而決定了該制度結構的構成和性質,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現實中的制度變遷問題。從經濟的制度結構來說,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可以看作兩種不同的經濟制度結構。而所有制或產權制度,則是制度結構的基本制度安排,它決定并影響著其他一般制度安排。例如,在改革開放后的20多年里,由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形成,更精確地說,是產權制度的變遷,決定并影響了其他一般制度安排的變遷和形成,從而導致了計劃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轉變。所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就是要改革傳統計劃體制的產權制度這一基本制度安排,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產權制度。

二、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原則

1、建立與現代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現代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相適應的產權制度

農業社會的權利制度,是以身份權、土地產權為中心的;工業社會的產權制度,是以機器、設備、材料等物質資本的產權為中心的。雖然我國首先需要完成工業化任務,重視物質資本產權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歷史的發展趨勢,即一個越來越以人力資本產權為中心的世界經濟社會的形成。為此,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就必須充分體現每個人自由的選擇權、流動權、就業權、勞動權、創新權,以及享有勞動(包括一切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創造的一切有形和無形成果的權利。

2、建立屬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

既然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那么,在此基本制度規定下的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產權制度,就必須體現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因此,要建立的現代產權制度,在結構上必須是國有產權、集體產權、社團產權、法人產權、私有產權、個人產權、混合產權等多種不同產權,既相互競爭又相互聯系融合的產權結構。所以,我國既要學習發達國家的產權制度,也要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允許和鼓勵各種形式的產權制度創新,尤其是各種混合產權制度的創新,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趨勢。

3、建立必須符合現代市場經濟法治要求的產權制度

所謂的現代市場經濟,是一個以高度發達的分工和專業化,密切合作和充分競爭為本質特征的復雜經濟體系,也是由高度非人格化的交易活動組成的經濟體系。在這種經濟體系中,一切分工和交換關系,都必須建立在由國家提供第三方的產權界定和保護的基礎上即法治的基礎上,而不靠傳統的身份權關系,如血緣關系、同鄉關系、朋友關系、上下級關系等來維系的。因此,我國的現代產權制度,首先要在憲法的層次對所有的財產即無論是公有財產還是私有財產,無論是有形的財產還是無形的財產等等,都必須給予明確的界定和保護,同時還需要嚴格劃清政府公共權利與公民私人權利的范圍邊界,以防止公權侵犯私權。其次,由于這種現代高度非人格化交易關系,而使得各種交易糾紛十分復雜,因此必須保持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否則,產權的第三方保護將是不可能的。

三、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關于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決定》已概括為四句話:“歸屬清楚、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但除了這四條以外,還需要增補很重要的一條,即“選擇自由”。另外,“歸屬清楚”不如改為“界定清楚”似乎更準確些。因此,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特征可概括為:“界定清楚,權責明確,選擇自由,保護嚴格,流轉順暢。”

1、界定清楚

將歸屬改為界定主要有兩點理由:一是歸屬在我們的通常理解中,是指財產歸誰所有的關系,很容易把它理解為狹義的所有權,從而不利于各種產權關系的把握。二是把它理解為廣義的所有權,但這種歸屬,只涵蓋了作為產權的客體與主體的歸屬關系,難以表達產權的行為邊界含義,在現代產權制度中十分重要。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界定清楚的產權,應是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也就是說,產權要明確界定在有行為能力的主體上。這不僅是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意義,而且對于公有產權來說或許更重要。在現代市場經濟里,交易中的產權更多的是表現為法人產權的行為。法人是法律認可或規范的有獨立人格的團體組織,因而,它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團體組織。但是,我國的公有產權,雖然歸屬十分清楚,如國家所有、集體所有,但是,由于它們不具有這種人格化主體的性質,因此在人格主體上即行為主體上卻是界定不清楚的,從而導致交易關系混亂,并為個人侵吞公有產權提供了便利條件,這種不具有行為主體的產權特征,也正是我國國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效率不高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而且,只有界定了人格化主體的產權,才能夠權責明確。

2、權責明確

完整的產權,顯然還包括利益,因此,這里的“權”即權利,涵界了相應的利益,所以,完整的表述應為:權責利的明確。其次,權責明確,只是一個簡略的說法。也就是說,現代產權制度,不僅要求在權責利上有明確的、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而且,權責利還應是對稱的,即多大的權力必須與多大的利益,及多大的責任相對應。否則,不對稱的權責利將導致權力的濫用,逃避責任,利益分配不對等,從而,產權起不到應有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實際上,產權制度的效率與權責利的對稱性是正相關的。所以,權責利最大限度的對稱性,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3、選擇自由

為什么要增加這一特征?因為,現代社會是一個高度分工和專業化的社會,每個人只能掌握極片面的一小部分知識,因此,個人最清楚自己范圍所及的事情,從而作出最有利的選擇。在每個人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市場便把這分散的知識匯集起來形成價格信息。而這樣形成的價格機制,才能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所以,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在社會習慣和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具有選擇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樣做的自由權,這是現代產權制度不同于前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在前現代,因各種國家權力和各種封建特權的種種限制,產權主體的選擇是不完整、不充分的,因而他們的創造性也相應受到限制。目前我國就存在類似的限制,例如銀行等行業,只對國有企業甚至外資開放,而限制民營企業進入。實際上,現代社會,尤其在知識經濟時代,如果產權主體充分自由的選擇權被抑制了,那么創新的源泉也將同時枯竭。美國硅谷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于那里的人們限制最少,他們在合作和競爭中都享有充分自由的選擇權,從而才可能在無數的“試錯”中篩選出具有商業前景的創新技術。所以,我國要建立的產權制度,也應具備這一現代特征。

4、保護嚴格

產權僅界定清晰還不行,它在各種交易關系中還必須得到嚴格實施才有意義。馬克思也說過,所有權必須實現,否則毫無意義。怎樣得到可靠的產權實施,這就必須有嚴格的保護。雖然傳統社會的產權實施可以靠親緣關系,熟人關系,倫理道德,甚至建立個人武裝來維系,但在現代社會,產權的實施主要靠國家的法律來保證,而且,只有在國家法律的保護下,產權的實施才是嚴格的、可靠的、具有效率的、公正的。所以,保護嚴格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5、流轉順暢

流轉順暢是指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特征?,F代市場經濟社會的效率往往會高于以往的社會,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該社會能夠“地盡其力,物盡其用,人盡其才”,每一資源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用經濟學術語講,叫資源最優配置。那么,為什么資源能夠得到最優配置?這就得益于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例如,同樣一元錢,在自己手中只能購買價值一元的消費品,但在企業家手里,它卻能為社會創造出10元,甚至百元的財富來。但是,如果這一元產權不能充分流動和交易,那么就到不了企業家手中。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也是現代社會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而在前現代社會是沒有的。因為,不僅產權有種種限制而邁不開步,而且也沒有現代這樣發達的統一市場。所以,建立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意味著要打破我國目前地方、部門分割和封鎖的市場狀況,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 程啟智:內部性與外部性及其政府管制的產權分析[J].管理世界,2002(12).

[3] 科斯等: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中文版)[M].上海三聯書店,1991.

篇8

關鍵詞:財政稅收 體制改革 創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就不斷進行著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以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最開始的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思路是按照放權讓利、搞活經濟,逐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擴大地方的財權和財力。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構建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財稅體制新框架,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完成了財政支出體制、預算體制的優化及稅制轉型等任務。

二十一世紀,我國社會經濟正快速發展,目前我國繼續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現行的財稅體制仍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與日益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尤其是與當前實施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存在著較大差距,財政稅收體制需要進一步的改革創新。軍區醫院作為我國的事業單位,在財政稅收制改革創新方面也必須做好相關工作。以自身實際情況,分析現階段自身存在的弊端,探討解決問題的方針思路,提出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的對策。

一、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的重要性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改革的難度也在逐漸增加。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突破口,財稅體制改革的快速推進,是關系著改革和發展全局的重要任務,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事業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支持和體制保障。

財政體制建立的基礎是政府體制,由政府體制決定各級政府的基本職能,決定各級政府間的財力分配,這是我國現行財政體制的現狀。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是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財政預算和分級管理,從財政政策和各項財稅規章的制定和實施,到財政預算安排和財政收支模式、收支結構的確定等,都是由中央政府決策。而地方政府僅在中央集權統一決策或授權下對財政活動進行管理的責任和權力。一直以來,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遵循著“集權―分權―再集權―再分權”的模式。分稅制改革使得我國分稅分級財政的框架初步形成,既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也在梳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系,建立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機制方面實現預期效果,顯著提高了財政總體實力與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

(二)現行財政稅收體制的現狀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是關系著社會經濟不斷高效發展的重要任務。因而對當前財政稅收體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要綜合分析,明確清楚現時狀況。伴隨著改革的逐步加深,現行的財政稅收體制的問題越來越明顯的暴露出來。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主要有:財稅管理難以控制;監督監管不到位;民主管理不夠完善;體制機制不夠健全。在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下,業務、行政雙重管理體制影響著管理人員,難以有效控制和管理對有關財政稅收,產生諸多弊端。

(三)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的分析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現在我國處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時期,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創新關系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必須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外來有益經驗,在新形式新環境下堅定不移的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改革創新的基本要求是在繼續深化改革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和收支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管理體制,建立有益于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財稅制度。

現行財政稅收體制已不適應推動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新一輪的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勢在必行。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對策有:一是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以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改革發展的需要。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理順省級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與支出責任,以及收入權力和收入能力。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的收入比例,適當減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和財政壓力,按照科學發展觀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需要賦予地方必要的財政權力,逐步實現從財力性分權向制度性分權過渡。軍區醫院也應梳理和政府的權責關系,依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化軍區醫院自身財政管理的體制。二是規范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收入機制。一直以來,經濟體制改革都是制約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道關卡。改革是從“放讓權力”開始的,在改革不斷向前推進的同時,建立和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財政稅收制度是必須的。政府需要承擔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只能,嚴格規范收入機制,避免亂收費現象的出現。三是完善政府間財政轉移制度,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取消稅收返還,對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專項資金進行撤并,增大一般轉移支付資金的規模。四是建立健全宏觀稅負水平適中、稅負結構公平合理、主體稅種設計科學、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合理的稅收制度,是加快推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二、結束語

財政稅收制改革創新的重要性,使其在面對新的經濟環境條件下,必須深化改革創新,摒除現行財政稅收體制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解決好財稅管理問題,加強監督監管;完善民主管理體系;健全各種體制機制。盡快建立新的財政稅收體制,以適應推動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

參考文獻:

[1]張娥.財稅體制改革面臨的問題及對策[J].商場現代化,2010,(20)

[2]胡忠毅.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09,(19)

篇9

【摘要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關鍵詞】社會主義制度/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化

一、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相結合的問題是當代世界最為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由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是當代主流經濟學面臨的一個嶄新問題(Grosfeld,1990)。盡管現代主流經濟學是一門比較成熟的關于市場運行和資源配置的學說,但從總體上來說,現代西方主流經濟學并沒有一套現成的“過渡”理論或“轉軌”理論用來指導經濟體制國家改革的重大實踐。這意味著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是對現代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而且這個實踐本身就是對理論的重大發展和貢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的結合。那么,什么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呢?按照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就是整個社會的共產(共同占有和共同生產)、整個社會的自由聯合勞動、商品生產和競爭的消除、階級的消滅等等。顯然,這樣的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形式是不能結合的。但是這里所說的社會主義是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中的科學社會主義,即共(論文庫)產主義而言的。而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與馬克思所說的由發達資本主義脫胎的科學社會主義(共(論文庫)產主義)是兩種不同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正是基于當代實踐的社會主義而不是科學社會主義最高形態共(論文庫)產主義。就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而言,我們的基本定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對我國現階段社會性質的根本定位。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十三大報告做了科學的界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是泛指任何國家進入社會主義都會經歷的起始階段,而是特指我國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必然要經歷的特定階段。確切地說,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4]。一些學者在討論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中,總是把社會主義同科學社會主義的最高形態的特征同市場經濟的要求聯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僅僅歸結為公有制和按勞分配,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會主義,較低生產力水平意義上的按勞分配實際上必然導致平均分配。這樣來理解社會主義實質上降低了社會主義的標準,模糊了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吨校ㄕ撐膸欤┕仓醒腙P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所說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是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種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這種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著私有制在內的多種所有制形式、多元的產權關系、包含著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存在的條件。在現實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多元產權主體的存在提供了市場經濟生成與發展的社會環境。

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藕合有其客觀依據和歷史必然性。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得以共同存在的一個前提。從歷史上看,商品經濟的生成確實是同私有制聯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并沒有演化為以市場為中心在社會范圍的配置資源的市場經濟,這說明市場經濟的存在是以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為前提的,而分工越發達,單個私人資本容納社會生產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會分工與社會生產力這一矛盾的解決,一是通過建立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度,實現生產資料占有、使用的社會化,二是通過生產要素組織方式的變革實現財產占有與運作的社會化來解決的。從社會制度的角度來看,我們選擇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則是通過選擇了股份公司等企業組織形式來解決這一矛盾的。但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生產資料公有制沒有消除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必然性,資本主義國家也沒有因財產一定形式的社會化運作而使其經濟體制演變為計劃經濟體制,因此筆者認為把市場經濟區分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是不科學的。市場作為一種資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聯系的或調節的對象是生產要素或財產的組織單位——企業,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場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樣的生產要素或財產組織形式使企業既能適應財產社會化運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場價格信號組織生產和經營的經濟主體。歷史上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法人產權獨立于所有權,所有權與法人產權分離與制衡機制的創立,曾使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適應社會化生產要求,在社會范圍內組織生產。社會主義國家完全可以通過對公有制財產組織方式的創新和所有制社會結構的調整,為市場經濟的運行創造條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僅與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社會性質的相藕合,也與計劃經濟體制所造成的經濟低效率直接相關。本來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是以社會成員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為前提的,全部社會生產都要有組織地進行,社會對全部勞動和資源都要有計劃地配置和調節,商品也就隨之自動消失了。從理論上來說,計劃經濟同科學社會主義意義上的共(論文庫)產主義是相同的。從計劃經濟的現實來看,當代社會主義國家實踐中的計劃經濟,共同特點都是排斥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其運行機制是通過國家的統一計劃和行政手段來調節,計劃經濟運行的基礎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質是支配與強制,即國家對社會經濟實行全面壟斷和政(論文庫)府的超經濟強制,因而是一種“統制經濟”、“命令經濟”,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單純理解為一種配置資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確的。市場經濟有三個最為基本的特征: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這與計劃經濟的基礎和本質是根本對立的,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借以產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礎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改良出市場經濟。事實上無論是理論意義上的計劃經濟還是實踐意義上的“統制經濟”都是同市場經濟相根本對立的。如果不是這樣來理解,那么就意味著不進行徹底的產權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這種模煳認識是非常有害的。作為一種經濟制度,真正的計劃經濟只有在市場經濟的歷史任務完成之后才會出現,而“統制經濟”實際上是超越客觀實際、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制度選擇。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還有著一種與市場經濟本質要求相適應的世界性背景和意義。市場經濟在本質上是沒有國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場經濟的這種屬性必然要求打破國家或地域的限制,從而在世界范圍內進行生產和經營,跨國公司的出現正是市場經濟這種本質屬性的外在表現。因此,世界經濟國際化、一體化的趨勢,無疑使中國經濟隔離于世界市場的“經濟魯賓遜”式的設計最終歸于夢想。世界需要中國,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側面,如同一枚硬幣有正反面一樣,問題的另一面是:中國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為主體是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企業,而不是政(論文庫)府。因此,我國高度集中體制下的傳統的經濟模式中,政(論文庫)府作為一個超級的“經濟托拉斯”來與國外企業發生經濟利益關系和競爭,不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導致經濟的X非效率。因此中國建立與世界上市場經濟國家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相接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便有了理論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據。我們把對市場經濟體制的選擇置于國際大背景的坐標之中,就會看到市場經濟體制也是我們在市場經濟的總體氛圍的條件下的現實選擇?;谶@樣一種認識,我們可以說,中國加入WTO的實質是同市場經濟制度接軌。

二、市場化及其標準

自1978年以來,改革開放一直是中國社會的主流,特別是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市場化改革就成為中國社會的共識和價值取向。自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不少學者也對改革的市場化進程和改革的績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對于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基本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我國已經進入由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時期。這就提出了一個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即市場化及其判斷標準問題。

筆者認為,對這個問題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場化;二是市場化有無標準;三是市場化的研究方法問題。

市場化是一個與市場經濟直接相聯系的范疇。國內學者和研究機構對市場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國家計委市場與價格研究所課題組認為,市場化是指資源配置方式由政(論文庫)府行政配置向市場調節的轉化,具體說,就是“取消或放松國家對商品生產要素供求數量及價格的管制”。而較早系統研究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市場化進程是市場機制在一個經濟中對資源配置發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對市場機制依賴程度的不斷加深和增強的演變過程。市場機制包括供求、競爭、價格、風險、利益機制等,是市場化理論含義的延伸[3]。把市場經濟看做是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的過程這個定義非常符合新古典經濟學的正統規范,但是忽略了市場經濟中作為市場主體的人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見物不見人。從經濟思想史的角度來看,自從19世紀末新古典主義的創始人馬歇爾等分析供給與需求以來,資源配置問題就成為經濟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經濟學沒有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供給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為市場主體的行為,因此現代經濟學把市場過程更多地理解為市場主體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另外把市場化單純理解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會偏離市場化的本質。已如前述,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是: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把市場經濟理解為市場機制調節配置資源的過程,是有一定的理論假設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個完全競爭和市場化已經完成的經濟中,在私有財產和經濟自由已成為既定前提的條件下,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場配置資源了,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市場經濟才被稱為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濟制度或經濟形式。經濟市場化就其本質來說,首先是經濟主體的經濟自由權利的確立、實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過程。經濟自由權既包括個人的財產所有權,也包括勞動力的個人所有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市場化的實質就是經濟自由化。市場主體在明確的產權關系和平等互利的條件下,自主從事交易活動,交易雙方不僅能夠從中獲得利,而且還能夠創造合作剩余,這樣就使原來我們認為并不增加社會財富的交易活動具有了生產性,市場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也因此凸現出來。

第二個問題,關于市場化有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問題,專家學者們也是有不同的觀點。多數研究者認為市場化進程有絕對的標準。這種觀點最有代表性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要判斷和評價體制改革是否達到目標,就必須對測度市場化程度的標準作出界定,盡管這是一個難以統一的復雜問題,但是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不可能作出統一的結論。所以,他認為,應以100%作為完全的市場化的標準,以0%作為完全計劃化的標準。其理由是由于各個市場經濟國家中政(論文庫)府干預經濟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個國家對不同領域的干預、在不同時期的干預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來界定完全的市場化(盡管還沒有一個國家的市場化程度達到100%),而以某一個市場發達國家的市場化程度作為對比的基礎或參照系,那么,不同國家的比較就失去統一的標準,同一個國家的不同領域或不同時期的比較也會發生困難。當然,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市場化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相對意義[8]。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學者認為,計算或測度市場化程度的絕對值不是一個科學的方法,也不能從絕對值的意義上去理解市場化程度。說一個國家的市場化達到一個百分數,會給人一個錯覺,好像世界上存在一個100%市場化的國家,而這樣的國家并不存在;即使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調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別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市場化的內涵也相應改變,所以,不存在一個靜態不變的市場經濟標準。因此,對市場化進程的絕對評價是無意義的,而只能進行不同地區之間進程快慢的相對比較,即以名次之類的順序尺度進行衡量。

筆者認為,市場化不僅在性質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場化的過程在本質上可以看做是經濟自由化的過程,而且在標準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說市場化的含義是雙重的,既包含過程,也是指一定的標準,嚴格來說它是指市場經濟發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從過程的角度來看,假設一個國家的市場化水平是從5%向10%過渡,我們就不能認為這個國家或地區是市場化了。這就意味著市場化不能單純是指過程而言的。其次對于標準來說,它是從靜態的角度對市場化的程度的一個限定,即規定了市場化的最低標準,比如說5%就不能說是市場化了。至于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經濟交易越來越突破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范圍而在全球范圍組織經濟活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以及對不同地區之間的市場化程度只能進行相對比較等觀點,并不能說明市場化本身是不能測定的,而只是說明市場化的測度的研究方法問題。

關于市場化程度的判斷標準,一般認為,市場化程度在15%以下可稱為非市場經濟或墳墓經濟,市場化程度在80%以上可稱為成熟或標準的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60%—70%之間可稱為準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40%—50%可稱為轉軌中經濟,市場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稱之為接近準市場經濟或轉軌中經濟。國內學者對我國目前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斷,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種估計,高位估計是65%,中位估計是55%—60%,低位估計是60%[7]。正是基于我國市場化程度已經基本達到或已經接近60%的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指出:我們已經初步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新世紀5—10年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時期。我認為關于我國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基本上是比較準確的,國外的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說明這一點,據世界遺產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利用50多個經濟指標對世界150個國家的經濟自由化程度的評價結果,中國市場化程度大致相當于美國的50%,考慮到可存在的人為的偏差,中國經濟市場化的程度估計至多達到美國的60%—65%,處于這樣的水平,我們可以認為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對于十五期間,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卻有相當的難度。從西方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英國、美國和日本來看,英國大體上用了250年使英國成為標準的市場經濟國家;美國用了100年左右的時間成為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我國封建制度幾千年,計劃經濟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是一場深刻的長期的社會革命,對此,我們還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如生產要素市場化問題、市民社會的建構問題等等,對此我們應當有科學的判斷和充分的思想準備。

市場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斷,需要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國內學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標體系主要有:江曉薇、宋紅旭[5]提出的測算指標是:(1)企業自主度:包括企業的14項自,即生產經營權、產品勞務定價權、產品銷售權、物資采購權、進口權、投資決策權、稅后利潤分配權、資產處置權、聯營兼并權、勞動用工權、人事管理權、工資資金分配權、內部機構設置權、拒絕攤派權;(2)市場國內開放度:包括農業生產、工業生產、物資流通、商業流通、價格調節、投資管理;(3)市場對外開放度:包括進口依存序、非關稅壁壘,直接投資實際額;(4)宏觀調控度:包括稅收負擔、政(論文庫)府補貼、貿易管理、社會消費、信貸管理;國家計委課題組[6]是從商品市場(包括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市場化和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和資金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入手進行測算的。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實際上就是國家已經放開、主要由市場進行調節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場的比重。顧海兵[7]則是從要素市場化方面進行研究。他提出的測度指標包括:(1)勞動力市場化,包括農村勞動力市場、城鎮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戶口管理體制及城鎮、城鄉的戶口封閉體制;(2)資金市場化,包括資金市場的主體結構、資金結構、利率結構;(3)生產市場化,包括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產三產業;(4)價格市場化,包括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和公用事業價格、房地產價格、醫療價格。陳宗勝[3]認為,對經濟體制市場化進程的測度,最好按經濟體制自身的構成,即企業、政(論文庫)府、市場三方面展開分析。徐明華[8]則從8個方面進行了測算,這8個方面包括:(1)所有制結構:包括工業總產值中非公有制經濟的比重、非公有制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等5項具體指標;(2)政(論文庫)府職能轉變和政(論文庫)府效率:包括GDP與政(論文庫)府消費之比、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等6項具體指標;(3)投資的市場化:包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非公有經濟投資的比重、基建投資中非國家預算內資金的比重等3項指標;(4)商品市場發育:包括出口總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商品銷售額與工農業產值之比等3項指標;(5)要素市場發育:包括合同制職工占全部職工的比重、每萬人職業介紹機構數等5項指標;(6)對外開放:包括外貿依存度和人均實際利用外資2項指標;(7)經濟活動頻度:包括每萬人商業網點數、每萬人工業企業單位數等3項指標;(8)人的觀念:包括每萬人個體戶數、每萬人私營企業投資者數等4項指標。筆者認為,運用不同的指標體系來探索研究市場化的程度判斷本身就是非常有意義的,事實上每個指標體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實地反映市場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運用不同指標體系判斷市場化程度的差異,而是對市場化進程的基本趨勢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筆者認為應當結合借鑒美國遺產基金會的研究方法,該基金會的經濟學家首先把經濟自由化定義為“對于政(論文庫)府在生產、分配、消費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們對經濟自由化指數的測量也是針對政(論文庫)府對于經濟所施加的束縛程度進行考察,因此這種考察的具體對象主要是政(論文庫)府的相關政策。這種考察是對影響經濟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產出”方進行考察;該機構共設置50項變量或指標,采用分值測度的方法進行“打分”和評估。這種方法的實質是考察制度因素對經濟自由化的影響及影響程度。當然影響一個和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的差異還有人口素質、技術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慮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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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盛洪.關于中國市場化改革的過渡過程的研究[J].經濟研究,1996,(1)。

篇10

[關鍵詞]企業轉制 金融管理 促進作用

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早期適應計劃經濟體制的企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出現多種不適現象,企業經營效率低下,逐漸由經濟增長的帶動主體變為經濟增長的巨大包袱,因此,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要求企業必須轉變,以適應新的市場經濟對企業的內在要求。在企業改革過程中,與企業相關的金融配套措施改革對企業轉制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一、企業轉制的原因

企業轉制從根本上說就是政府出讓或部分出讓企業所有權,建立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為主的現代企業制度。政府逐步出讓企業所有權是與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相適應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經營生產往往聽從于政府指令,很少考慮市場實際需求。企業轉制是企業行為市場化的表現,通過轉制使得企業行為更加規范、合理、自主,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提高企業經營效率。

企業轉制通過合理界定企業產權關系,政府出讓企業所有權,大力推行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混合經濟,從而可以建立一個產權明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充滿活力和富于競爭力的新型的企業發展模式。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如果不解除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行政附屬關系,就會使得企業行為對上級政府主管領導負責,聽從企業外部領導的指揮。企業外部領導由于不直接參與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難免對企業了解不夠深入,從而使得企業外部領導的指揮很有可能脫離企業的實際情況。又由于企業外部領導較少直接接觸市場,缺乏對市場變化的敏銳的洞察力,從而很難以市場需求正確地指揮企業的日常經濟。這就造成了企業行為的非市場化,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無法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很有可能被市場淘汰。

此外,政府直接指揮企業經營,容易引起企業責權不清的問題,進而使企業激勵出現問題。政府很難做到對企業日常經營及時、有效、全面的管理,企業的實際經營者由于缺乏對企業完全控制權,往往出現權責不對稱的情況。企業的實際經營者管理企業的日常業務,直接面對市場,對市場有較深入的了解,了解市場實際需求。但在政府管制的情況下,企業經營者很有可能不能作出最適應市場需求的決策。企業實際經營者作出的正確決策也有能在審批過程中被延誤,面對變幻莫測的市場環境,企業經營者做出的正確決策也有可能因為延誤時機變為不合時宜的決策。企業實際經營者往往面臨企業經營成敗的壓力,如果企業經營失敗,企業實際經營者需要對此負責,企業經營造責權不清,企業激勵隨之出現問題。往往政府具有絕對控制力、企業缺乏自主行為的企業往往員工工作熱情不高,企業經營管理層無所作為,企業效率低下,企業發展成為難題。

因此,政府必須撤出企業經營,減少因責權不清造成的企業效率低下的問題以及企業激勵難題。只有解除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行政附屬關系,企業經營者才能真正對企業負責,而非對上級政府主管領導負責,從而使企業的行為市場化。

二、企業轉制需要相關金融措施的配合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經營存在很多弊端,造成企業經營效率低下、責權不清,無法形成有效的內部激勵機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資金需求往往依賴與銀行,從而使企業的資金運作機制與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因此,企業轉制需要相關金融措施的配合,否則,企業轉制的改革很難成功。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資金運作機制存在許多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問題,其列舉如下:

(一)企業轉制前的資金來源單一

計劃經濟體制的企業資金運作除了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往往就是銀行貸款。這就造成了企業經營對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顯然,企業對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會限制企業自身運作的自主性,不利于企業實現穩定的現金流,這勢必會對企業日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此外,企業過度依賴于銀行貸款,從而使得企業面臨較大的國家經濟政策調控的政策風險,在企業不適用其他金融避險工具的情況下,企業經營狀況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二)企業轉制前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的資金運作效率往往較低,這不但與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自身運作效率低下有關,還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對企業資金的使用的約束力不強有關。企業轉制前,由于往往存在的責權不清問題,使得資金的使用缺乏有效地管理與監督,并且轉制前的企業資金往往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從而造成企業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企業轉變以往不合理的資金運作方式,以適應市場經濟對現代企業提出的新的要求。

(三)企業轉制前的資本結構不合理

轉制前的企業的資本結構往往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不但如此,轉制前企業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往往以非正常占用方式流失。這不但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會顯著增加呆壞賬比例,給貸款發放銀行帶來很大的風險。

三、促進企業轉制的金融管理手段

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企業以市場為導向安排日常經營和生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與資金運作方式。企業轉制的目的就是改變以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舊的、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落后的企業運作方式,使現代企業具有責權明確、經營效率較高,并形成有效的企業內部激勵機制。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環境下,運用金融管理手段,比如金融杠桿、金融信貸和管理方式、金融市場直接融資等手段,改變原來不適宜的企業資金運作方式,是促進企業轉制成功的重要方面。如果沒有相關金融管理手段的配合,現代企業轉制成功是很困難的,所以應該想方設法、開拓思路,加強金融管理對企業轉制的促進作用。

(一) 改變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不適宜的金融調控方式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金融調控方式是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需要更適合與市場經濟體制的金融調控方式。在市場經濟體制中,金融調控部門的任務是提供一個公正、透明、完善的金融環境,充當市場守夜人的角色,而不是市場的直接參與者。

(二) 加強直接融資渠道的建設

市場經濟體制下,直接融資方式很適合現代企業發展。比如企業如果選擇上市融資,則企業所融資金比起銀行貸款的限制要少得多,有利于企業集中精力進行有價值的項目投資。企業有效的轉變舊的融資方式需要暢通的融資渠道,加強直接融資渠道的建設無疑會給企業轉制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有利于企業轉制的成功。

(三) 間接融資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分攤機制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信貸方式往往對企業限制較多,在復雜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貸款銀行對企業資金使用如果仍存在過多限制的現象,會加大企業的市場風險。在新的市場環境下,可以使間接融資方式形成企業與放貸銀行利益共享、風險分攤的機制,不但可以對貸款銀行起到約束作用,也可減小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

(四) 開拓其他融資方式

企業轉制的資金運作方式可以通過市場的檢驗開拓許多其他有效的方式。比如現代企業日益常用的通過BOT、TOT、BT等進行的資金運作方式。應該加強金融管理方式創新對企業轉制的促進作用。

(五) 金融配套服務

在促進企業轉制的過程中,還應加強金融配套服務的方式和質量。金融部門不但可以給轉制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還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對轉制企業提供金融咨詢、資產評估、資金結算等方面的服務,幫助企業成功轉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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