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壁壘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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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壁壘

投資壁壘應對

一、日本企業遭遇的美國投資安全壁壘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讓美國感受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于是,設置了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壁壘,并以相關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1988年,參議員埃克森和弗羅里奧提出的制止外國投資對美國企業并購的法案,即《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授權美國總統根據國家安全需要調查和制止外國對美國企業的并購,這項法案成為美國對外國投資設置國家安全壁壘的基礎。國家安全壁壘體現為執行該法案過程中復雜而耗時的安全審查,這一方面通過審查將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外國投資拒于國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復雜的審查程序迫使不堪重負的外國投資者主動撤出并購。根據《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該法案的執行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CFIUS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初審、調查和總統決定四個步驟。申報分為自愿申報和機構通報兩種方式。自愿申報指并購交易一方或多方以書面形式向CFIUS提交并購的詳細情況。機構通報指CFIUS的任何成員機構根據可獲得的事實有理由相信該并購交易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的調整范圍,且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都可將這一交易報告給CFIUS。初審的主要內容是:該交易是否造成外國企業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是否有足夠和恰當的權力來保護國家安全。如果有任何一個或幾個機構認為該并購交易可能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則應進一步進行為期45天的正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CFIUS會進一步對該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查,并向總統建議。CFIUS在確定外國并購對美國國家安全影響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國防需要的國內生產;國內產業滿足國防需求的能力;外國企業對美國國內產業和商業活動的控制及其對美國滿足國家安全需求能力的影響;交易對支持恐怖主義或擴散導彈技術或生化武器的國家出售軍事物質、設備、技術的潛在影響;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領域里的技術領先地位的潛在影響。總統在收到CFIUS的報告后,考慮并購涉及到的有關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后,在調查結束15天內宣布決定。總統有權對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調整范圍的并購交易做出暫停或禁止的決定。

二、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為應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壁壘,日本企業實施各種策略以突破美國的安全壁壘并被美國社會接納,日本企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首先,日本企業紛紛建立或擴大駐華盛頓的代表機構,營造更加積極的形象。日本企業通過與智庫、記者和前政府官員等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塑造華盛頓對來自日本投資的主流意見。其次,日本企業為相關研究提供贊助和合作。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華盛頓的各個智庫就開始舉辦有關日本投資的各種論壇,發表證明日本投資對美國經濟有益的研究報告。日本企業頻頻向這些智庫的學術活動提供資金贊助,或與這些學者在研究上進行合作。

(二)促進當地經濟發展。首先,在美投資的日本企業經常聘用美國人擔任高層管理人員。美國經濟分析局2002年發表的報告稱,日本企業在美國創造的工作崗位已超過83.4萬個,僅本田汽車公司一家就雇用超過2.75萬名美國人,這些人每年的工資額達16.9億美元。其次,日本企業還從美國生產商那里大量采購。自1982年以來,本田汽車公司的美國供應商數量從40家增加到550多家,豐田汽車公司從北美供應商那里采購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已超過110億美元。日本企業創造的這些就業機會和采購大大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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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壁壘研究論文

一、日本企業遭遇的美國投資安全壁壘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讓美國感受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于是,設置了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壁壘,并以相關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1988年,參議員埃克森和弗羅里奧提出的制止外國投資對美國企業并購的法案,即《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授權美國總統根據國家安全需要調查和制止外國對美國企業的并購,這項法案成為美國對外國投資設置國家安全壁壘的基礎。國家安全壁壘體現為執行該法案過程中復雜而耗時的安全審查,這一方面通過審查將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外國投資拒于國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復雜的審查程序迫使不堪重負的外國投資者主動撤出并購。根據《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該法案的執行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CFIUS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初審、調查和總統決定四個步驟。申報分為自愿申報和機構通報兩種方式。自愿申報指并購交易一方或多方以書面形式向CFIUS提交并購的詳細情況。機構通報指CFIUS的任何成員機構根據可獲得的事實有理由相信該并購交易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的調整范圍,且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都可將這一交易報告給CFIUS。初審的主要內容是:該交易是否造成外國企業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是否有足夠和恰當的權力來保護國家安全。如果有任何一個或幾個機構認為該并購交易可能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則應進一步進行為期45天的正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CFIUS會進一步對該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查,并向總統建議。CFIUS在確定外國并購對美國國家安全影響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國防需要的國內生產;國內產業滿足國防需求的能力;外國企業對美國國內產業和商業活動的控制及其對美國滿足國家安全需求能力的影響;交易對支持恐怖主義或擴散導彈技術或生化武器的國家出售軍事物質、設備、技術的潛在影響;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領域里的技術領先地位的潛在影響。總統在收到CFIUS的報告后,考慮并購涉及到的有關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后,在調查結束15天內宣布決定。總統有權對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調整范圍的并購交易做出暫停或禁止的決定。

二、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為應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壁壘,日本企業實施各種策略以突破美國的安全壁壘并被美國社會接納,日本企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首先,日本企業紛紛建立或擴大駐華盛頓的代表機構,營造更加積極的形象。日本企業通過與智庫、記者和前政府官員等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塑造華盛頓對來自日本投資的主流意見。其次,日本企業為相關研究提供贊助和合作。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華盛頓的各個智庫就開始舉辦有關日本投資的各種論壇,發表證明日本投資對美國經濟有益的研究報告。日本企業頻頻向這些智庫的學術活動提供資金贊助,或與這些學者在研究上進行合作。

(二)促進當地經濟發展。首先,在美投資的日本企業經常聘用美國人擔任高層管理人員。美國經濟分析局2002年發表的報告稱,日本企業在美國創造的工作崗位已超過83.4萬個,僅本田汽車公司一家就雇用超過2.75萬名美國人,這些人每年的工資額達16.9億美元。其次,日本企業還從美國生產商那里大量采購。自1982年以來,本田汽車公司的美國供應商數量從40家增加到550多家,豐田汽車公司從北美供應商那里采購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已超過110億美元。日本企業創造的這些就業機會和采購大大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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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壁壘打破研究論文

20世紀80年代,隨著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日本企業紛紛到美國投資,引起了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日本企業日益增強的影響力引起美國對自身經濟安全的擔憂,導致美國通過立法等手段對外國投資的進入設置國家安全壁壘。20年后的今天,紛至沓來的中國投資又引起美國各界的不安。同樣的問題和相似的背景,使中國企業有必要借鑒當年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一、日本企業遭遇的美國投資安全壁壘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讓美國感受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于是,設置了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壁壘,并以相關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1988年,參議員埃克森和弗羅里奧提出的制止外國投資對美國企業并購的法案,即《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授權美國總統根據國家安全需要調查和制止外國對美國企業的并購,這項法案成為美國對外國投資設置國家安全壁壘的基礎。國家安全壁壘體現為執行該法案過程中復雜而耗時的安全審查,這一方面通過審查將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外國投資拒于國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復雜的審查程序迫使不堪重負的外國投資者主動撤出并購。根據《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該法案的執行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CFIUS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初審、調查和總統決定四個步驟。申報分為自愿申報和機構通報兩種方式。自愿申報指并購交易一方或多方以書面形式向CFIUS提交并購的詳細情況。機構通報指CFIUS的任何成員機構根據可獲得的事實有理由相信該并購交易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的調整范圍,且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都可將這一交易報告給CFIUS。初審的主要內容是:該交易是否造成外國企業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是否有足夠和恰當的權力來保護國家安全。如果有任何一個或幾個機構認為該并購交易可能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則應進一步進行為期45天的正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CFIUS會進一步對該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查,并向總統建議。CFIUS在確定外國并購對美國國家安全影響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國防需要的國內生產;國內產業滿足國防需求的能力;外國企業對美國國內產業和商業活動的控制及其對美國滿足國家安全需求能力的影響;交易對支持恐怖主義或擴散導彈技術或生化武器的國家出售軍事物質、設備、技術的潛在影響;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領域里的技術領先地位的潛在影響。總統在收到CFIUS的報告后,考慮并購涉及到的有關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后,在調查結束15天內宣布決定。總統有權對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調整范圍的并購交易做出暫停或禁止的決定。

二、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為應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壁壘,日本企業實施各種策略以突破美國的安全壁壘并被美國社會接納,日本企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首先,日本企業紛紛建立或擴大駐華盛頓的代表機構,營造更加積極的形象。日本企業通過與智庫、記者和前政府官員等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塑造華盛頓對來自日本投資的主流意見。其次,日本企業為相關研究提供贊助和合作。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華盛頓的各個智庫就開始舉辦有關日本投資的各種論壇,發表證明日本投資對美國經濟有益的研究報告。日本企業頻頻向這些智庫的學術活動提供資金贊助,或與這些學者在研究上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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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投資壁壘研究論文

摘要: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赴美國投資遭遇美國的投資安全壁壘,但最終打破了壁壘。日本企業當年的經驗值得借鑒。

關鍵詞:外國投資;投資壁壘;國家安全

20世紀80年代,隨著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日本企業紛紛到美國投資,引起了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日本企業日益增強的影響力引起美國對自身經濟安全的擔憂,導致美國通過立法等手段對外國投資的進入設置國家安全壁壘。20年后的今天,紛至沓來的中國投資又引起美國各界的不安。同樣的問題和相似的背景,使中國企業有必要借鑒當年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一、日本企業遭遇的美國投資安全壁壘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讓美國感受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于是,設置了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壁壘,并以相關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1988年,參議員埃克森和弗羅里奧提出的制止外國投資對美國企業并購的法案,即《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授權美國總統根據國家安全需要調查和制止外國對美國企業的并購,這項法案成為美國對外國投資設置國家安全壁壘的基礎。國家安全壁壘體現為執行該法案過程中復雜而耗時的安全審查,這一方面通過審查將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外國投資拒于國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復雜的審查程序迫使不堪重負的外國投資者主動撤出并購。根據《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該法案的執行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CFIUS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初審、調查和總統決定四個步驟。申報分為自愿申報和機構通報兩種方式。自愿申報指并購交易一方或多方以書面形式向CFIUS提交并購的詳細情況。機構通報指CFIUS的任何成員機構根據可獲得的事實有理由相信該并購交易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的調整范圍,且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都可將這一交易報告給CFIUS。初審的主要內容是:該交易是否造成外國企業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是否有足夠和恰當的權力來保護國家安全。如果有任何一個或幾個機構認為該并購交易可能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則應進一步進行為期45天的正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CFIUS會進一步對該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查,并向總統建議。CFIUS在確定外國并購對美國國家安全影響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國防需要的國內生產;國內產業滿足國防需求的能力;外國企業對美國國內產業和商業活動的控制及其對美國滿足國家安全需求能力的影響;交易對支持恐怖主義或擴散導彈技術或生化武器的國家出售軍事物質、設備、技術的潛在影響;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領域里的技術領先地位的潛在影響。總統在收到CFIUS的報告后,考慮并購涉及到的有關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后,在調查結束15天內宣布決定。總統有權對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調整范圍的并購交易做出暫停或禁止的決定。

二、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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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傳媒應對海外投資壁壘

在全球貿易預警(GTA)在今年7月20日所發表的報告中明確指出,現如今全球貿易保護主義的矛頭愈演愈烈,越來越多的國家為了使本國經濟免受外國企業的競爭,采取封鎖外國企業的投資,特別是針對來自中國產品。中國的很多企業都遭受到外國貿易保護的投資壁壘而宣告投資失敗。所以現如今中國企業需要解決的頭等大事就是如何應對國外的投資壁壘,從而提高對外投資的成功率和投資效益。

一、投資壁壘的含義

我國商務部所的《2011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參考WTO的有關規則及雙邊多邊協定,對我國所遭受的投資方面的壁壘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和分類。對外投資如果遭遇到以下情形者即視為投資壁壘:首先,違反該國家與我國簽署的與投資相關的雙邊、多邊協定或者與我國已經簽訂雙邊、多邊協定但是未履行協定所規定的應履行的雙邊投資協定所規定的義務;其次,針對我國的投資進入或退出某個國家或地區,該國或地區進行不合理的阻礙或限制。第三,在對我國投資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對我多投資企業的經營活動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造成不合理的損害的。根據《報告》,我們把國內企業對外投資的壁壘分為三類:第一,投資準入壁壘,例如不合理限制外資企業的進入,未按照WTO的約定和承諾對國外投資企業開放特定的投資領域;第二,投資經營壁壘,對外資投資企業生產、供應、銷售、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采取不合理的限制;第三,投資退出壁壘,采取不合理的方式制約國外投資的退出及外國資本利潤的離境。

二、企業應對投資壁壘的對策及建議

2010年,全球的經濟危機所造成的影響還在蔓延中,全球的經濟復蘇狀況并不平均,世界主要國家和經濟體都面臨著不同的經濟問題和危機,美國的失業人數持續增加、事業率高居不下,由經濟危機所引發的通貨緊縮已經日益顯現。歐盟方面,主要成員國紛紛陷入債務危機。其他主要經濟體例如巴西、俄羅斯、印度的經濟通脹也愈演愈烈。所以,為了保護本國的產業免受經濟危機和外資企業的沖擊,各國紛紛出臺相應的限制國外資本的進入和對本國企業的保護措施,由此來降低國內企業的壓力,提高就業率,保護國內企業的利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發出報告指出,若中國的投資企業在海外的投資三分之一成功、三分之一失敗、三分之一不賠不賺的話,中國的企業還是具有相當的競爭優勢。可是現如今,由于國外投資壁壘和貿易保護主義使我國的投資企業屢屢受挫。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經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認真分析世界FDI市場環境的形勢,摒棄各類風險,理解各國家所設置的貿易壁壘并針對不同的貿易壁壘及時制定相應的決定和決策,這是提高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成功率,保證我國境外投資企業更好發展,更好的貫徹我國“走出去”戰略的先決條件。

1.對我國境外投資的相關資料進行仔細研究自從中國加入WTO組織以來,我國政府已在鼓勵提高境外企業投資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努力,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其主要工作由商務部進出口貿易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暫行規則》的相關規定,在有關政府機關、行業組織及對外投資企業的大力配合下完成。從而為我國企業更好的了解國外市場環境,應對國外風險和投資貿易壁壘,提高我國企業對外國貿易規則的應對能力,提高我國企業對外競爭力,合理合法參與國際競爭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03年5月20日所發表的年度《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為總結和歸納了我國企業對外投資所遭遇的的各種狀況及遇到的問題,為我國加強企業的宏觀調控,對境外投資公司的管理和指導提供依據,有效的保護境外投資企業的利益,提高了對外投資的成功率。2004年建立了《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加強風險的提示,為我國企業及時通報國外投資信息。2009年2月所發表的《國外投資貿易壁壘信息月報》為對外投資企業提供了難等寶貴的資料。對各國政府所制訂的貿易保護措施進行分析和總結,為我國企業對外投資指明方向,促進了對外投資的成功率,提高了對外投資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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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打破投資壁壘經驗論文

摘要: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赴美國投資遭遇美國的投資安全壁壘,但最終打破了壁壘。日本企業當年的經驗值得借鑒。

關鍵詞:外國投資;投資壁壘;國家安全

20世紀80年代,隨著日本經濟的迅速發展,日本企業紛紛到美國投資,引起了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日本企業日益增強的影響力引起美國對自身經濟安全的擔憂,導致美國通過立法等手段對外國投資的進入設置國家安全壁壘。20年后的今天,紛至沓來的中國投資又引起美國各界的不安。同樣的問題和相似的背景,使中國企業有必要借鑒當年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一、日本企業遭遇的美國投資安全壁壘

20世紀80年代,日本企業并購美國企業的熱潮讓美國感受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于是,設置了針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壁壘,并以相關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1988年,參議員埃克森和弗羅里奧提出的制止外國投資對美國企業并購的法案,即《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授權美國總統根據國家安全需要調查和制止外國對美國企業的并購,這項法案成為美國對外國投資設置國家安全壁壘的基礎。國家安全壁壘體現為執行該法案過程中復雜而耗時的安全審查,這一方面通過審查將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外國投資拒于國門之外;另一方面,通過復雜的審查程序迫使不堪重負的外國投資者主動撤出并購。根據《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該法案的執行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CFIUS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初審、調查和總統決定四個步驟。申報分為自愿申報和機構通報兩種方式。自愿申報指并購交易一方或多方以書面形式向CFIUS提交并購的詳細情況。機構通報指CFIUS的任何成員機構根據可獲得的事實有理由相信該并購交易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的調整范圍,且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都可將這一交易報告給CFIUS。初審的主要內容是:該交易是否造成外國企業對美國企業的控制;是否有足夠和恰當的權力來保護國家安全。如果有任何一個或幾個機構認為該并購交易可能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則應進一步進行為期45天的正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CFIUS會進一步對該交易可能對國家安全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查,并向總統建議。CFIUS在確定外國并購對美國國家安全影響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國防需要的國內生產;國內產業滿足國防需求的能力;外國企業對美國國內產業和商業活動的控制及其對美國滿足國家安全需求能力的影響;交易對支持恐怖主義或擴散導彈技術或生化武器的國家出售軍事物質、設備、技術的潛在影響;交易對美國國家安全領域里的技術領先地位的潛在影響。總統在收到CFIUS的報告后,考慮并購涉及到的有關國家安全的各種因素后,在調查結束15天內宣布決定。總統有權對屬于《埃克森——弗羅里奧修正案》調整范圍的并購交易做出暫停或禁止的決定。

二、日本企業打破美國投資安全壁壘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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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實證分析

摘要:當一國遭受的貿易救濟逐漸增多時,企業會通過對外直接投資(FDI)這一途徑繞開貿易壁壘進入東道國市場,說明貿易救濟引致了對外直接投資。國內外學者對貿易壁壘與對外直接投資的關系進行了大量研究。眾多學者的研究僅限于反傾銷方面,由于反傾銷調查一般會伴隨反補貼調查,特別是2006年美國對中國首次實施反補貼調查以來,“雙反”調查更加頻繁。本文對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進行綜合研究,利用2005~2017年美國對中國的“雙反”數據和中國歷年對美國直接投資數據進行實證檢驗,結果證明,貿易救濟措施引致了投資規避行為。

關鍵詞:對外直接投資;貿易救濟;實證分析

一、問題提出與相關文獻述評

當一國遭受的貿易壁壘逐漸增多時,為減少貿易摩擦所造成的損失,企業會通過對外直接投資(FDI)這一途徑繞開貿易壁壘進入東道國市場。國內外學者對此進行了大量研究。Horstman和Markusen(1987)、Motta(1992)、Kenwood和Lougheed(2002)對FDI跨越貿易壁壘的動機進行了研究;Haaland和Wooten(1998)、Drake和Caves(1992)則對日本、歐盟對美直接投資的“跨越壁壘”行為進行了實證研究。杜凱、周勤(2010)實證分析了以反傾銷和關稅為代表的貿易壁壘是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誘發因素。徐世騰(2011)認為,中國的海外直接投資不具備避開貿易救濟措施的功能,很多投向了前期貿易救濟措施少的國家。史本葉、李秭慧(2017)實證發現,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的行業分布與避開反傾銷壁壘密切,但自身的GDP是決定對美FDI的重要變量。韓劍、徐秀軍(2014)發現,美國的黨派政治影響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的區位選擇。本文通過構建數理模型并計量實證分析,證實了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具有較強的貿易壁壘跨越動機,美國對中國的貿易救濟措施引致了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

二、美國對中國實施的主要貿易壁壘

1995~2017年,美國對中國商品共啟動“雙反”調查221起,實施“雙反”措施152起,占比約為68.8%。美國對中國商品立案調查案件不僅數量多,涉案產品種類增多,涉及行業更加廣泛,實施的貿易壁壘也多,導致中國出口貿易環境惡化,出口行業發展受阻。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中國對美國直接投資從2003年的0.65億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294億美元,增長450倍。在2003~2017年主要部門的投資存量中制造業占比最高,為25.1%;其次是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信息傳輸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分別占比17.3%、11.5%、9.4%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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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

第一章制定報告制度的目的

第一條為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做好境外投資經營的后續管理服務工作,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環境,促進境外投資發展,依照《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暫行規則》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是指我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商會及企業等以撰寫年度報告和不定期報告的形式,反映境外中資企業在東道國(地區)投資經營中遇到的各類障礙、壁壘及相關問題,作為商務部制定并年度《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的基礎材料之一,并供國內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參考;國內有關部門在全面跟蹤了解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經營遇到的各類問題基礎上,通過多雙邊機制,維護我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報告的主體

第三條各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境外中資企業商會、協會、境外中資企業和分支機構(以下簡稱“中資企業”)及其國內投資者是報告的主體,須按要求向商務部報告。

第四條各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境外中資企業商會、協會應定期組織中資企業對報告內容進行溝通和研討,全面聽取中資企業的意見,認真履行年度報告制度,即每年12月31日以前應將本年度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和經營中實際遇到的問題,按要求報商務部。重大情況應隨時報告(報告格式可參考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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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投資與市場結構相互影響論文

一、FDI與市場結構相互影響的理論回顧

(一)市場結構的決定理論

在產業經濟理論中,一般將市場結構的決定因素概括為:規模經濟、產品差異、進入壁壘、企業合并和市場集中度、政府政策等(楊沐,1989)。貝恩是產業組織理論的先驅者之一,1959年,他最早系統化地提出了進入壁壘的概念,并將進入壁壘的形式概括為三大類:絕對成本優勢、產品差異優勢、規模經濟優勢(Bain,1956)。斯蒂格勒認為,進入壁壘就是指在每一產量或部分產量中,必須由尋求進入的廠商承受而已有廠商不必承擔的生產成本。即已有廠商相對于新進入廠商所擁有的優勢(如在市場需求、成本條件等方面)就是進入壁壘的表現形式,且是已有廠商擁有長期壟斷性收益的基礎。所以,如果沒有這種市場條件的不對稱,已有廠商和新進入廠商所面臨的需求和經營成本都相同,那么就也就不會存在行業的進入壁壘(Stigler,1968)。

德姆賽茲則將進入壁壘的存在與政府的行為、勢力相聯系。他認為,結果導致生產成本增加的政府對自由市場經濟的任何限制都會產生進入壁壘,或換句話說,凡不是由市場自然產生的政府限制活動所造成的經營成本的額外增加,就表明存在進入壁壘(Demsets,1982)。德姆賽茲還提出“所有權進入壁壘”的概念。按照這一概念,只要產權存在,壁壘就存在,壁壘的撤除有可能損害原有廠商,而這一損害并不是天然正當的,德姆賽茲認為“所有權進入壁壘”不是保護原有廠商,就是保護新進入廠商,問題不在于是否應該有這種保護,而在于以總效率提高為標準,判斷給予哪一方以什么樣的保護。以泰勒爾《產業組織理論》教科書的出版為標志,產業組織理論在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論(Tirole,1988)。新產業組織理論的興起,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博弈論,尤其是非合作博弈在經濟學中的應用。作為以相互獨立但又相互依存的個體間競爭和沖突為基本分析對象的數學理論,博弈論為研究廠商的市場行為提供了良好的模型背景,特別對寡占行業尤為合適。近年來,博弈論模型已幾乎觸及到了市場研究的各個方面,如市場卡特爾和價格聯盟、價格歧視、一體比、產品差異、不完全信息、技術創新競爭和市場出清機制等,并取得了實質性成果。

(二)FDI與市場結構相互關系

隨著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FDI的發展,產業組織理論的應用研究領域更加廣泛。以產業組織理論為指導,探索FDI和市場結構相互關系的研究逐漸增加,相關研究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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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壁壘專業論文

我國加入WTO后,眾多的中小企業獲得了進出口權。但在對外貿易過程中,出口產品不斷受到來自美國、歐盟、韓國、印度等國別地區的各種非關稅壁壘的沖擊和設限,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出口和對外投資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為提高廣大企業鑒別和應對貿易投資壁壘的能力,努力消除我國出口貿易和對外投資所面臨的各種限制性壁壘措施,有效維護我國的貿易、投資和產業利益,從本期開始,介紹有關貿易壁壘的基本知識,主要包括傳統的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以及新貿易壁壘,從而使廣大中小企業了解貿易壁壘,并對如何繞過或突破這些壁壘提供一些建議。另外,商務部于2002年9月頒布了《對外貿易壁壘調查暫行規則》,企業在對外貿易過程中,如遭遇國外貿易投資壁壘措施,可及時向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及各省的經貿廳反映。

所謂壁壘指的是障礙,因此,貿易壁壘泛指一國采取、實施的或者支持的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合理障礙的立法、政策、行政決定、做法等措施。貿易壁壘既可用于進口,以限制外國商品的輸入;也可用于出口,以限制某些商品出境,比如原材料的輸出。

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中,關稅是各國設置貿易壁壘的主要形式。戰后,在關貿總協定的主持下,締約方進行了多次減稅談判,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的關稅平均水平,都大幅度下降。與此同時,非關稅壁壘卻得到加強。據關貿總協定統計,70年代初,世界各國實行的非關稅壁壘約有530種,到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開始時,已發展到2500多種。其中技術壁壘和綠色壁壘在發達國家構筑的非關稅壁壘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繁多,各國適用的貿易壁壘也層出不窮。2002年7月,外經貿部了《貿易投資壁壘信息收集指南》,該《指南》中列舉了較為常見的貿易投資壁壘的形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違反承諾的關稅措施;缺乏規則依據的進口管理限制(包括通關限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等);缺乏科學依據的技術法規、產品標準、合格評定程序、衛生與植物與衛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政府采購中違反有關規則限制進口產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補貼;服務貿易準入和經營限制;不合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其它貿易壁壘等。我們可以按照貨物的類別將貿易壁壘可分為貨物貿易壁壘、服務貿易壁壘、投資壁壘和知識產權壁壘,貨物貿易壁壘具體又可分為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下面我們一一介紹:

關稅壁壘(TariffBarriers)

關稅(CustomsDuties,Tariff)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向進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種稅。同非關稅壁壘比較,戰后,關稅壁壘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目前,發達國家工業品關稅已降到3%-4%,發展中國家則降到12%-13%,但并不是說關稅在當前國際貿易中的作用已經無足輕重,目前關稅仍然在當前國際貿易中仍起重要作用,特別是許多發展中國家由于缺乏構筑技術和綠色壁壘的能力,關稅甚至還是它們保護民族工業和國內市場的主要手段。從目前來看,關稅仍然是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壁壘: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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