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踐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2 18: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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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鄉村行社會實踐
對法律在農村的宣傳狀況及其現實的實用性有了一定的認識。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依然可以在農村遇到不少關于法律的問題,其中很多正是國普法特別是農村普法盲區。為此組員之間交換過意見,大家一致認為這就是農村普法調查的意義所在國,人口占大多數的農民群眾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數精通某一類法律知識的農民,卻是因為長期訴訟而不得不加以學習用以維護切身利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和進步。如今中國法制建設的大潮中,依法治國在農村仿佛還是空蕩蕩的口號。此,想有必要談談自己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問題,及所思所想,希望能為法制建設盡一點點微薄之力。
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助群眾,有幸參加了大學法學院組織的法律鄉村行”社會實踐活動。目的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以期用我所學的知識。為他答疑解惑,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此次社會實踐的實踐地是崇左市綏縣。具體的活進行當中,小組成員選擇了綏縣城以及岜盆鄉和渠離鎮等幾個有代表的鄉鎮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
(一)實踐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就法律的實用性這一點來說,我所遇到的問題是什么。在綏縣城發普法傳單時,我們分發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群眾大多樂意接受新的知識并為親戚朋友傳遞法律知識。但我們同樣面臨著不解和拒絕,深層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實用性。例如,就婚姻法來說,有的群眾認為自己已經結婚惑離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認為只有離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們抵觸我們的普法宣傳。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法律宣傳對農民群眾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實用性的,以至他們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就如上所說的婚姻法問題,很多農民群眾或許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贍養父母,不撫養子女等行為是違法行為,從而導致家庭矛盾,威脅社會和諧的細胞。這種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實用性宣傳的缺失惑缺乏,無疑是農村普法過程中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其次,是關于法律宣傳方面的問題。黃賭毒一直是我國打擊的重點,但我們在渠離鎮的集市上卻很容易的發現很多農民群眾顯然沉迷于的現象,而且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締。這不由得讓我們產生疑慮和憂患,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爭的事實,但精神文明的滯后和法律意識的淡薄,無疑將衍生一系列農村問題,進而影響農村地區的穩定。同樣的情況我們在綏縣城也曾遇到過,一對夫婦向我們咨詢離婚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言語中透露,夫婦倆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卻因賭博導致感情破裂,最終走向婚姻的失敗。試想如果農村法律宣傳及時、到位,這種情況又如何會屢屢出現。
第三,是農民群眾在看待法律的態度方面的問題。農村作為一個特定的區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條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潛規則。淳樸熱情卻又相對缺乏知識的農民群眾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對他們有利或值得去干,他們便會給以衷心的支持和擁戴。相反他們便會產生抵觸的情緒,并且在農民群眾中擴散開來。這也許就是農村地區老大難問題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吧!在岜盆鄉,我們遇到一位前來咨詢的老大爺,向我們咨詢土地糾紛問題。看得出老大爺很無奈也很無助。老大爺似乎并不滿意我們給他解釋的法理知識,搖著頭說這就是中國社會的弊病所在,認為這應該就是官官相互的結果。在他看來自己翻閱了各種法律條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純屬無稽之談。看著老人家無助的眼神,聽著他對時效的問題的不解和追問,我們隱隱意識到老大爺對法律的信心幾乎已經喪失。交流的互動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們能幫他聯系媒體曝光,或者幫他聯系一下去高院上訪的事宜。從這個案例,我們不難看出農民群眾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棄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徑,是因為缺乏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應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終導致了維權的積極性受挫,進而產生對法律的偏見。在農村潛規則催化下擴散開來,又往往是百害而無一利,積重難返。
法律實習報告范文實踐報告
*想向所有為*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在*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法律專業實踐匯報材料
又是一年將至,民事法律診所半年的課程也即將結束。半年的時間雖然短暫,但診所的學習對我來說卻是個充滿挑戰的過程。曾經帶著對民法學習的熱情,對司法實踐的渴望進入了民事法律診所,半年后的今天,在這個診所內我收獲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和知識。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總結一下:
一、課堂學習
在進入診所學習之前就聽往屆的師兄師姐說過,法律診所教育是從美國引進的一種全新的教學模式。但是百聞不如一見,第一次走進教室確實讓我耳目一新。桌子圍成圓形,老師和同學坐在一起,讓大家在一個平等的地位上進行交流和學習。接下來就是老師的授課方式,以往的法學授課難以擺脫老師臺上講,學生臺下聽的模式。師生之間在課堂上很少展開討論,法律思維的培養完全建立在已知案件或虛擬想象的基礎上。考試中更多的是對記憶而不是對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測試,這很難培養學生思辨和獨立思考的能力。而診所學習,大部分時間都是學生在說,而老師只是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一下指導。通過辦理真實案件、參與案件的全部過程和細節,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判斷力、職業責任心,并深刻理解法律和律師的社會角色。
多樣靈活的教學方式還包括寓教于樂的游戲教學。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張老師在講證據方法時做的游戲。30個人分成兩組分別傳一句相同的話,最后的一位同學把自己聽到的內容記錄下來。就是在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過程中,我們卻出現了很多笑話和問題。首先是老師給的話都很長,你要在聽到一個同學說完后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準確的語言轉述給下一個同學。然而傳到最后一位同學那里總是出現五花八門的答案。從這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里,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及距離的遠近對證據證明力的影響。這種方式比起我們在傳統的課堂上去記憶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特征、概念一類枯燥的東西更有助于理解和在司法實踐中準確的適用。
在診所的課堂上還有一種獨特的教學方式,那就是大腦風暴。每節課我們都會有一個主題,大家分成小組圍繞主題來發表自己的看法。最后由同學自由進行發言。診所課堂上同學們的發言既輕松又活潑,就連我這樣一向不喜歡在課堂上發言的人也被那種課堂氣氛所感染了,也是踴躍發言。在課堂上我們可以進行爭論,可以為了一個問題爭得面紅耳赤。即使是這樣大家同樣會感到很開心,因為在討論中會發現自己的觀點存在的問題及學習其他同學在分析問題方面的優點,也就是老師們經常說的“學習在學習的能力”。
在教學內容上,傳統的法學教育諸種理論的熏陶,但診所教育更多的注重操作層面的東西,正好彌補了傳統教育的不足。我們的學習內容包括文書寫作、法律職業道德,就連接待當事人也在我們的演練范圍內。診所老師的和善以及同學之間關系的融洽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所以說診所的每次課我必定去,從來不會缺課。
婦幼法律保障探索與實踐報告
*區是*市的中心城區,正如她名稱中所蘊含的“天天安寧”之意一樣,這里已經連續四年蟬聯省社會治安安全區。20*年7月,該區婦聯組織推動成立全省首家“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此舉得到了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媒體的高度關注,當年被列入“*市依法治市為民辦事十件實事".總結兩年的工作經驗,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的最大創新,在于一改相對分散的維權體系,走出了一條集約化的婦兒維權之路。
第一,強化整體聯動,集聚維權資源。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由*區婦聯、區法院、茶山街道聯辦,開創了黨委政府、司法機關、群團組織、社會力量聯合維權的新格局。學校成員由來自婦聯、街道、法院、司法局、派出所、社區等各個方面的領導和專家組成,并延伸設立了6個片區法律保障分校。學校主要開展法制教育、法律咨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心理疏導、扶貧濟困、打擊違法犯罪等各項工作,這些維權資源在同一個學校的集聚、整合與聯動,為轄區婦女兒童搭建起了一個強有力的維權平臺,極大地提升了*婦聯組織維權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突出法制教育,集中維權理念。作為一家學校,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始終突出法制教育主題,兩年來結合“五五”普法工作,開展各類培訓、講座50場次,受教育人數超過2000人次(其中婦女1200人次,兒童800人次)。法制教育針對部分婦女維權方式不理性、不科學的實際,將《婦女權益保障法》列為必修課程;針對外來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增長趨勢和少年兒童應對危機能力薄弱的實際,我們開展座談、講座、參觀學習、防火防災防劫應急演練等多種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學習中廣大婦女兒童強化了法律意識、提高了法律素質,在維權的理念上更多地關注法律途徑,在維權的方式上表現得更加理性和諧,例如轄區朝陽三村金某的母子矛盾、麗華南村再婚夫妻矛盾等多起糾紛都在學校的調解中妥善平和地得以解決。可以說通過學習,婦女的維權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青少年遵紀守法的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切實改善。同時,學校積極投身社區矯正工作,與法院少年庭、街道司法所、社區等共同配合,對未成年矯正對象開展結對幫教工作,確保社區矯正對象情況達到“三清兩明”:即,生活狀況、思想狀況、行為習慣清楚,考核情況明確,活動范圍明確,5名矯正對象無一例重新犯罪。
第三,實施六大行動,集合維權實踐。為了達到“做出實實在在的事情,培養實實在在的事例,建立實實在在的機制,推廣實實在在的經驗”這一目標,區婦聯在推進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中,不務虛功,但求實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實施了“維權辦實事六大行動”,在大維權中取得了大成效。學校實施了網絡拓展行動、專群結合調研行動、互動教學學習行動、訴調對接維權行動、平安和諧家庭行動、假期法制實踐行動,著力解決了法制教育軟硬件建設、婦女兒童違法犯罪的情況掌控、婦女兒童應對外來侵害能力培養、反對家庭暴力、平安家庭創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警示教育等一系列課題。六大行動中派生出了社區與行政村結對共建、貧困對象工作信息檔案、以案釋法巡回宣傳、法院訴調對接工作站,法院巡回審理點等多項工作載體,豐富了活動形式,提高了活動成效,建立了卓有成效的綜合維權機制。
第四,注重改善民生,集成維權成果。婦女兒童法律保障學校始終把學校發展放到“兩個率先”目標中去謀劃,把維權的成果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實踐中去考量,堅持以力所能及的工作讓婦女兒童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學校對地區上23個生活困難而又不夠低保條件的對象開展結對幫困,對12多名貧困學生開展愛心助學活動,為貧困群體募集善款6800多元,經常性地組織走訪慰問活動,盡己所能將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婦女兒童的心中。學校工作的成效不僅體現在思想領域,也體現在生活領域;不僅突出了源頭治理,還突出了后續保障;不僅實現了對婦女兒童的保護與引導,更實現了對婦女兒童的關心與呵護,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
法律與道德在司法實踐的作用
摘要: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自法律出現以來就是學者研究的重要問題,本文筆者以埃爾默殺死祖父案和四川瀘州遺產糾紛案為視角,比較研究兩案在審判以及適用法律等方面的不同之處,闡明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結合法律與道德更為合適。
關鍵詞:法律;道德;司法實踐
一、案情介紹
(一)埃爾默案。埃爾默知道他的祖父在現有的遺囑中給他留下了一大筆遺產,但是由于最近他的祖父準備再婚,他害怕這位老人會因為再婚而改變遺囑。為了防止老人改變遺囑使得他失去大筆遺產,埃爾默將其祖父殺害。一審法院判決埃爾默監禁,但是并未剝奪他繼承遺產的權利。上訴中,法官在對埃爾默是否應該繼承遺產產生分歧,形成了以格雷法官和厄爾法官為代表的兩種不同觀點,最終埃爾默被剝奪了繼承權。(二)瀘州遺產案。黃某在婚內與張某同居,張某在他去世后手執其于2001年4月立下并經公證的遺囑向黃某之妻蔣某要求繼承遺產,蔣某拒絕后張某起訴至法院。法院一審認為,黃某之遺囑違反公序良俗原則,應當認定為無效,原告張某不能獲得黃某之遺產。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二、兩案的不同之處
(一)適用法律原則標準不同。在埃爾默案中,當時美國紐約州的法律并未就殺死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能否繼承遺產進行規定,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對于有關繼承的法律條文進行了解釋,并且兩位法官所運用的解釋方法也不盡相同。格雷法官按照文義解釋和體系解釋的方法,得出不應剝奪埃爾默繼承權的結論。厄爾法官則依據立法者的意圖即主觀解釋的方法解釋法條,總結出人們不能從其錯誤行為中獲利的原則,得出應當剝奪埃爾默繼承權的結論。在這個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盡管是使用法律原則作為判案依據,但是得出這一原則的過程是法官依據法律規則本身并運用各種解釋方法,并在窮盡法律規則也不能找出判案依據時,可以依據法律原則進行判案。在瀘州遺產案中,法院在有具體法律規則的情況下,排除了繼承法的適用,而是適用了《民法通則》第七條公序良俗原則以及《婚姻法》關于配偶間忠實義務的規定,判決張某不得繼承遺產。法院在適用法律原則判案時并未窮盡法律規則的適用,依據為了實現個案正義和具備更強的理由這兩個標準適用了法律原則。[1](二)合理性不同。埃爾默案中我們需要評價的是殺人行為,殺人行為嚴重違背社會公德,法律對于殺人行為是無法容忍的必須進行調整。加之本案發生在1882年,當時法律與道德的分離還不完善,我們可以理解并認同法官在當時情況下依據人們不能從其錯誤行為中獲利這一原則判案。我們再看瀘州遺產案,在本案中必須考慮的就是“同居”和“殺人”在道德評價上是否存在差別。作為一個正常的理性的人,對于“殺人”的道德譴責程度明顯高于“同居”,即“殺人”行為與“同居”相比顯然更加惡劣。[2]既然已經確定“殺人”和“同居”的道德評價存在差別,那么應當認識到,法律對于“同居”這一行為是可以容忍的,這一行為必須譴責但并不是在法律上進行譴責而是一種道德譴責,法院不應該為了批評一個道德問題而越過已有的法律規則去適用法律原則判案。(三)對法律與道德倫理關系認識不同。埃爾默案中法官在法律規則窮盡的情況下適用了法律原則,本身就將法律與道德放在了一個相同的位置上,只是由于法律沒有規定才適用了與道德有關的法律原則。瀘州遺產案中法院在法律規則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為了實現所謂“個案正義”直接適用了法律原則,其實隱含著一種道德高于法律的思維,這顯然與現代法理學對于二者關系的認識不同。埃爾默案中,盡管兩位法官觀點截然相反,但是他們都是立足于對案件本身和法律所蘊含的法理進行分析,以法理入手總結出一條合乎倫理的法律原則,即先法理后倫理思維。瀘州遺產案中,法院用法律譴責了一個本應由道德譴責的問題,更加側重于倫理,體現我國幾千年來一種傳統的儒家思維,對于法理的考慮則比較忽視。法院譴責婚內同居,并以此入手尋找法律中能夠支撐此種觀點的條文,最終以公序良俗原則和婚姻法中有關配偶間忠實義務的條款等為判案依據,排除了保護張某權利的繼承法的適用。這無疑是一種先考慮倫理,將法律設定為支撐倫理的支柱的行為,顯然也并不符合現代法治的要求。
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的關系
“衡量一種法制理論的價值如何,主要的一個標準是看它對法制實踐是否發生作用、發生什么樣的作用;衡量一種法制實踐科學與否,主要一個標準是看它能否自覺接受理論指導、接受什么樣的理論指導〔1〕。”法學研究的價值和生命力在于其對現實和實踐的指引作用,而法律實踐也對法學研究具有反作用,這種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聯動作用已經成為法學家、司法工作者、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共同關注的問題。
一、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聯動的必要性和價值功能
(一)法治的發展和完善的要求。高品質、同質化法律職業群體的存在是現代社會實現法治治理的基本前提。它在社會分工方面順應了現代法治專業化的要求,順應了實現法制統一和司法公正的需要,表現了不同法律職業之間所具有的共性,為高水平的法治提供了重要的標識。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開放以來,國家的法治發展經歷了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通過對建國三十年以來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總結和反思,從“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將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提出,到“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期間包含了豐富復雜的認識和實踐的轉變。如果我們從法治的角度作宏觀分析,我們可以明顯的感到其中發生的從立法到實施,從注重制度規范的完備到關注組織構造和人員素質的重心轉移。“法治是一項使人的行為服從規則治理的事業。實行法治,首先意味著構造系統完好的法律體系,同時更要求將系統的法律要求通過品質良好的組織和人員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付諸實現〔2〕。”(二)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關系的必然性要求。我們深知,法律制度、法律內容、法律技術的發展往往依賴于一大批法律專家以及更多的受過法律教育的社會成員的研究和推動,從這個角度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的發展對于法律文明的發展進步有著異常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法律的文明進步同時還取決于諸多的社會因素。東西方法律發展的歷史充分證明,推動法律文明的動力是現實的社會生活,是法律實踐,是社會現實的法律經驗。在法律實踐、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幾個攸關法律進步的重要環節中,法學教育處于核心的基礎性的地位。法學教育不僅承擔著法律人才培養的任務,同時還一定程度上肩負法學研究的使命和責任。法學研究承擔著法律研究的基礎性工作,其中包括法學理論的論證、法律框架的設計、具體規范的擬定、法律實施的糾偏,對法的精髓及法的理念的把握具有較高的理論層次;法律實踐承擔著法律實施的重要任務,關乎到法的精髓、法的理念及法律制度在社會中發揮有效地作用。(三)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相生共長的需要。任何再完美的理論都來自于實踐,法學也不例外,可以說所有的現行法律都是長期實踐的結晶,都是法學家們經過長期實踐,千錘百煉最終形成的,所以說,理論是對實踐的高度概括。法學理論源于實踐,又高于實踐。我國法律體系總體來看,即龐雜又不完善,有時遇到具體問題,難以用一條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解釋,這就需要用法律最根本的原理來分析、透視具體事件方能解決實踐問題。法律職業化建設要求法律工作者素質全面提升,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更高要求。法律工作者所從事的法學理論研究,實際上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理論文本角度)開始、延續、深化實踐者所進行的法律實踐中的理論爭議。其所產出的法學知識,正可視為內在于法律實踐中的深度闡述。〔3〕因此,當前法律工作者應當緊緊圍繞實踐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將研究成果運用于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提高法學研究的可應用性和法律實踐的準確性。(四)法律職業共同體協調配合的必然選擇。構建理想的和諧社會、法治社會乃是一項持久而龐大的工程,需要全民族的智慧與努力。法律從規則的角度說是法律的統治,而從實現法律調控和法律載體的角度說,“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統治就是法律人之治,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要造就高品質的同質化的法律職業共同體隊伍。法律職業共同體是指以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律師為核心的法律職業人員所組成的特殊的社會群體,它必須經過專門法律教育和職業訓練,是具有一致法律知識背景、模式化思維方式、共同法律語言的知識共同體;它以從事法律事務為安身立命之本,是有著共同的職業利益和范圍,并努力維護職業共同利益的利益共同體;其成員間通過長期對法治事業的參與和投入,達成了職業倫理共識,是精神上高度統一的信仰共同體。就目前的司法現狀與職業共同體的理想狀態的差距來看,調整、理順不同法律機關也即不同法律職業者之間的關系,使得不同法律職業者間因相互肯定而緊密地結合,也因相互妨礙和否定而權責分明相互制約,這是一個法律職業共同體所應具有的狀態。實現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聯動,就可以將法學家的法學研究成果應用于司法實踐,使理論與實踐保持緊密相連。在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脫節時,用法律實踐指導法學研究,從而形成法律職業共同體之間相互協調配合。
二、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聯動機制的模式
(一)法學研究對法律實踐作用的模式。1、法學專家在法院或檢察院掛職。早在1994年,海淀區檢察院便與中國人民大學簽訂協議,開始實行學者掛職機制。這一嘗試被認為有利于學術和實踐的雙向交流,后來在北京、山東、黑龍江等地被不少檢察機關采納。法學專家學者到法院或檢察機關掛職,授予行政職務,賦予相應權責,介入司法操作一線的實踐,承擔起領導和指導的雙重任務,為當地法院或檢察工作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專家學者積極參與集體領導、案件研究和專項工作,充分發揮專業優勢,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分管工作,工作有職有權;結合工作實際,宣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體會,舉辦法制專題講座,介紹法學理論研究前沿課題,講解案例和法律實務等。密切了司法機關與法學界的聯系溝通,濃厚了法學理論學習和研究的氛圍,提高了領導班子處理復雜疑難案件的能力,促進了司法工作實踐向理論研究成果的轉化。2、法學專家在專家咨詢委員會中提供專業指導。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權利意識不斷增強,法院的案件審理面臨嚴峻挑戰,疑難復雜案件持續增加。法院通過引進專家資源,把專家智能嫁接到審判資源上來,有利于促進法院提高審判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地審理好各類案件。同時,通過司法實務界與法學理論界的聯系與交往,也能夠豐富法官的知識結構,提高業務水平,促進專家型法官隊伍的建設。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審判業務咨詢機構,其任務是對審判工作中遇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疑難性的專業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對加強法院改革工作提供建議,對專項調研課題提供咨詢意見,反饋社會各界對審判機關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3、法學專家進行理論培訓和專題講座。目前法律實務工作者中存在的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理論研究和認識相對落后。這一方面是由于當前我國的法學教育不具有延續性,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人員在高校進行了專業的法學教育走上工作崗位后,基本上是以舊的知識指導實踐,忽視了理論的更新。另一方面是由于目前依然有部分法律實務工作者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培訓,理論修養不夠。除此之外,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法律條文和法律理念也在不斷的更新發展進步,這就需要通過一種方式不斷提高法律實務工作者的理論認識。邀請法學專家為法官、檢察官、律師等針對理論研究熱點、法律條文的最新修改、法律理念等問題進行理論培訓和專題講座,就可以及時的為法律實務工作者進行知識更新,使觀念和思想認識得到升華,跟上法治進程的不斷發展。
(二)法律實踐對法學研究作用的模式。1、法律實務工作者在高校任兼職教授。聘請法律實踐人員在校任兼職教授在全國各大高校的法學院都是存在的,且收效非常好。究其原因,高校法學教育主要停留在理論層面,實踐層面存在很大欠缺,由于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一門學科,當前的教育模式不利于學生的能力培養和專業素質的形成。用人單位普遍反映高等學校培養出來的法律專業畢業生存在著眼高手低的問題,實踐能力較差。這說明我們的法學教育在方法和技能傳授與培訓工作方面沒有到位,反映了法學本身還有許多需要探討的問題。從法律實務界聘請個別的實踐經驗較為豐富,同時又具有較高理論造詣的專家進入高校作為兼職教授,通過課堂講學、專題講座的方式為大學課堂帶來鮮活的案例,供學生研究探討。他們提出具有典型性的一些案例,對其中涉及的問題,從證據、事實等程序與實體上的問題一一展開辯論。最后再給學生講解他們辦案的想法、處理結果,通過理論法學與法律實務的良性互動,實現了課堂教學與辦案實踐的融合,這樣既有利于加深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又有助于學生提升理論應用于實踐的能力。2、為理論研究和法學教育提供實踐平臺。唯物辯證法中“實踐———認識———實踐”的規律決定,任何一種認識、理論和學說,只能放在實踐中、放在客觀現實的語境中去檢驗、評價。針對當前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現象,應當通過法律實踐為法學研究提供實踐平臺。法律實踐部門,如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可以定期為在校生提供實習崗位,或者組織學生參加法院旁聽。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以實踐為法學研究的出發點,研究那些實踐中急需解決的疑難問題。另一方面可以用實踐這個平臺檢驗法學研究成果的正確性、應用性。由大連海事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東北財經大學三家與沙河口區法院共同創辦的遼寧省首家法學研究教育實踐基地在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掛牌成立。這一基地的成立不僅實現了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的互動,也密切了專業院校間的聯系。3、提供理論研究的課題。法學研究不能閉門造車,要緊密聯系實際,高校法學教育和研究的范圍具有局限性,主要是前瞻性、現實性、開放性不夠,進行法律實務講座可以彌補這一點。通過法學研究與法律實踐間的互動,從中發現具有研究價值和社會現實意義的亟待解決的問題,作為理論研究的課題,使理論研究的選題具有針對性,避免理論研究的空洞。要適應當今社會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以全新的觀點審視現行法律和法律實踐、審視當今社會的狀況,從而樹立正確的法學研究方向。
大學生法律實踐分析
摘要:大學生法律實踐是依法治國方略得以實施的前奏。法治教育的現狀導致了大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缺失,如何豐富法律實踐形式,將法律實踐類型化,最終提升大學生法律實踐能力,成為我們迫在眉睫的任務。本文運用類型化理論將目前幾種主要的法律實踐類型予以分類并探討其價值。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實踐;類型化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要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不斷開創依法治國的新局面。大學生法律實踐是依法治國方略得以實施的基礎,開展大學生法律實踐成為目前高校迫在眉睫的任務。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教育歷來被各所高校重視,有著深厚的歷史沉淀,提升大學生法律實踐能力,成為當下一個熱門的研究主題。
1大學生法律實踐的基本形態
1.1法律援助服務。現代意義上的法律援助一般指由政府直接或間接設立的機構組織相關人員,為經濟困難、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免費或由當事人分擔一定費用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保障制度。[1]根據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統計數據,十八大以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案件167萬余件,提供免費法律咨詢920萬余次。[2]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國歷經十余年的發展,辦理案件的數量和受援人數都在持續不斷地增長,并且法律援助需求的缺口仍然很大。目前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主體依然是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卻忽視了法學專業大學生。經過多年的發展,各本科院校法學院都不同程度設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站)。據統計,目前在校法學生的人數達到30余萬人。通過學校專業系統的教育,這些法學專業學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雖然其一直處于理論知識的學習狀態,但缺少必要的實踐機會去鍛煉法律技能,造成了我國大部分法學專業畢業生實踐能力的薄弱。因此,大學生參與法律援助具有重要意義。在當前的法律援助體制下,法律援助機構仍屬于民間法律援助組織。由于在校大學生學習和生活方面等因素的制約以及社會閱歷、職業能力、職業技巧等不足,大學生法律援助機構無法像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那樣提供形式多樣的法律援助,主要是在自己能力范圍內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文書、調解等。其實,大學生參與法律援助一方面能彌補其經驗和能力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夠避免隨意性,進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1.2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即“通過學生扮演法官、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進行演練,使學生熟悉開庭以及法庭調查程序,法庭調查中7種法定證據的各種舉證和質證方法。”[3]我國傳統法學教育以知識傳授為主,重視對各種法學理論學說的掌握以及對法律條文立法意圖和作用的理解,卻忽視了對學生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其結果必然會使大量的法學專業畢業生在工作中不知如何操作具體的法律實務,而模擬法庭為學生提供了一個集中進行模擬法律實踐的場所和機會,有利的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提高了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使學生在進入社會從事法律職業前就得以進行職業素質教育,從而縮短了法學理論與法律工作實踐的距離。但有時模擬庭審流于形式,不注重案例的分析和理論的學習,此種情況應予以避免。1.3普法宣傳活動。法律的權威來自公民的自覺遵守,如果制定的法律無法落到實處,法律便毫無意義。因此,實施依法治國,必須提高政府以及人民的法治意識和觀念,“普法”是法治建設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和前奏,是法治建設不可缺少的關鍵環節。這就為我們高校大學生將所學法律知識運用于實踐提供了一個契機。通過深入扎實的法治宣傳教育,深入宣傳憲法,樹立憲法權威,普及各類法律知識,不僅有利于促進全社會自覺學法、守法、用法氛圍的形成,更能提高大學生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培養良好的法制觀念,有助于樹立大學生社會主義公民意識,并在社會中起帶頭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1.4大學生法律診所。“診所”的概念源于醫學院的教學方式,其是將專業學習與法律實務操作相結合,將現實的真實案例引入課堂,由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自主地真實案件或從事其他法律實務工作的一種實踐方式。法律診所讓學生在解決現實社會問題的基礎上進行法律思維和實務技能的訓練,有助于其職業意識、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的培養。“法律診所式教學”對法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和教學模式的創新具有重大的借鑒意義。參加的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理論結合實際,以生活中真實案例的各個具體環節的模擬實際操作為主要內容。可見,“法律診所”讓學生在實際辦案和模擬訓練中,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創新能力以及社會實踐能力,達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4]
2大學生法律實踐活動類型化的價值
法律進社區教學與實踐
摘要:在法學實踐教學活動中,一般的實踐教學難以適用開放教育的教學,采用一種新型實踐教學方法很有必要。教師引導法學學員自己準備法律故事,并將電子稿的法律故事制作成PPT動畫或者VCR(視頻)形式,然后以法律故事為橋梁,法學學員與社區群眾進行法律互動,讓法律進入社區群眾心中,并在此過程中培養法學學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同時,在開放教育法學教學的新時期新情況下,達到探索創新法學實踐教學方法的目的。
關鍵詞:新型;實踐教學;法律故事;橋梁;社區
一、開展新型法學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學和其他大學的法學教學活動一樣,也是教師和學生這兩大主體圍繞知識的傳授和吸收,能力的培養和應用而展開的雙向活動。不過,由于開放教育法學教學要求和學員本身獨特的特點,導致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學活動也有其特殊性。尤其在開放教育法學實踐教學中,更加要把握其特點,達到培養一個自身信仰法律,且知法懂法,并能用法律知識保護基層群眾利益的普通法律工作者或者有法律知識的勞動者的目的。現階段,一方面,我國的大學教育正處于從大眾化向普及化過度的時期,而法學專業又基本上是大學普遍設置的專業,這就造成了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泛濫,從而也增加了法學實踐教學的難度。如果法學實踐教學還是都將學員派到公檢法單位去實習或者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就變得難以實現或者效果不佳。另一方面,隨著依法治國的逐步深入,基層居民社區、廣大農村的普通群眾卻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中越來越需要法律知識來規范和解決不斷出現的新問題,因而,解決這一矛盾的理想做法就是讓法律深入社區、農村。總之,開放教育的法學實踐教學在新時期下就有必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創新法學實踐的方式方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即通過講法律故事的形式讓法律進社區、農村,才能達到好的效果,也才能達到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目的。
二、教師引導學員準備法律故事,制作PPT動畫或VCR(視頻)故事
本人經過多年的法學教學實踐,摸索出卓有成效的法學實踐教學方法,并已經在法學實踐教學中運用,具體做法如下:在第三個學期的開學之初,法學責任老師利用在前二個學期已經搭建好的平臺(班級QQ群)上,布置學員每人寫一個電子稿的法律故事,然后助學輔導員老師在平臺(班級QQ群)里將班里學員分組,一般是四到五個學員一組。兩個星期以后,法學責任教師安排每個組的學員都將自己寫的法律故事拿出來在組里討論,在討論中,充分發揮學員的主觀能動性,每個寫好了法律故事的法學學員都發表自己的觀點,用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來證明自己法律故事中的法律內涵以及故事趣味性。然后各個組員都對該法律故事進行分析和辯論,提出自己對該法律故事的觀點和看法,達到一個理不辨不明,法不鉆不深的目的,這樣,既提高了法學學員學習法律的興趣,也使學員對法律故事中蘊含的法學理論知識點有了深刻的理解。最后,每個組評出自己組的優秀法律故事,將優秀法律故事拿到班級中再討論,看看哪個學員寫的法律故事新穎動人,有現實意義,有教育意義;哪個法律故事中突出了哪些法律知識點,是否在法律故事中,所有的法律知識點都著重闡明講清了。選出有生活實際意義的,法律知識點豐富的法律故事,法學責任老師收集法學班級交上來的法律故事,在班級QQ群里進行法律故事點評講解,指出法律故事中反映的法律知識點,評選較優秀的法律故事,并將各個法律故事發回各組,讓各組對每一個法律故事進行精細修改。這樣做具有以下優點:1.提高了法學學員學習法律的興趣,達到了能力培養的目的。法學責任教師搭建實踐教學平臺,加強了學員之間的溝通聯系,讓法學學員從相互不認識,到彼此熟悉,到一起探討法律故事,學習法律知識,達到了合作學習、培養能力的目的。2.培養了法學學員自覺鉆研法律的精神。通過相互講述法律故事這一興趣點,法學學員對故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識點進行鉆研,達到研深研透法律的目的。3.指明了一條法律理論和實踐怎樣結合的道路。通過講故事這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讓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起來,達到法律深入基層群眾心中的法學實踐目的。每個小組對其他小組的法律故事再進行交叉精細修改,將修改稿拿回本組討論定稿后,利用開放教育教學每個學期都舉辦的辦公自動化知識培訓機會,惡補計算機知識,然后匯聚全組的團隊智慧,將一般電子稿的法律故事創作成PPT創意動畫的法律故事,有條件的同學也可以創作成VCR(視頻)法律故事。這樣,一來可以提高組員自己的辦公自動化技能,二來也可以提高小組的團隊協作能力及制作PPT動畫或短VCR(視頻)的能力,將小組精彩繽紛又有生活教育意義的法律故事,制作成PPT法律故事動畫圖片或者短VCR(視頻)模擬法律故事圖像。最后利用錄播室的便利條件,在責任老師的指導下,在錄播室工作人員的輔導下,每個小組的學員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將這些法律故事錄制并保存下來。在這個二次創作法律故事的過程中,通過對制作法律故事PPT動畫或VCR(視頻)的探究學習,學員不但可以弄清制作PPT動畫或VCR(視頻)的方法技巧,在計算機知識上有較大的提高,同時又對法律疑難問題有較清晰的分析,對學員自己的法律思維也有所啟迪。同樣,在此過程中,也讓每個小組的每個學員深刻領會了自己的辛勤勞動及法律知識和辦公自動化知識的融合能力,加強了團隊合作精神,從而達到法學階段實踐教學的目的。最后,法學責任老師布置每個法學學員寫一篇此過程的心得體會,以加深法學學員對準備法律故事的認識;同時,將這些法律故事PPT動畫或VCR(視頻)收集、整理,既準備下階段的法學實踐活動能更好地應用,又為以后的法學教學作資源備用,達到教學相長的目的。
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改革研究
摘要:在高校金課建設推動下,法律診所教學模式出現了改良的契機,基于法律診所教學的真實性、實踐性和靈活性等特點,從科技、案源和專業認證等方面充分發揮教學功能。然而,我國目前法律診所教學存在定性不明、與傳統體制齟齬、保障體系不健全、資金短缺和師資配置不足等問題,這就需要在教學改革實踐中進一步明確屬性,即解決實踐中的真問題,建立和修復良性運行機制,開拓引進案源,拓展資金來源,妥善解決師資配置,從而構建適應高校金課建設要求的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模式。
關鍵詞:高校金課;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改革
一、高校金課建設視域下法律診所實踐教學的背景
金課又稱為一流課程,在2018年6月教育部召開的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上被首次提出,顧名思義就是具有含金量的課,是指課程有深度、有難度和有挑戰度。高校“金課”的提出是為了服務學生,力求本科人才教育培養質量的提升,這就對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教學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在本科教學金課目標的引導之下,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改革迫在眉睫。法律診所是法學教學實踐的重要載體,它依托理論學習,注入實踐操作,通過匹配醫學診所的模式,讓更多學生真正參與法律實踐,從而培養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專業素養和能力。法律診所屬于“舶來品”,最初源于美國,借鑒的是醫學院以診所實習的方式培養醫生的教育模式。通過真實案例或情景再現,讓學生充分運用法律知識幫助解決問題,避免成為眼高手低的屠龍之技。新中國法學教育已經走過了幾十年的歷程,逐漸形成了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學教育,在社會主義法治愈加健全和成熟的大框架下,加之高校教學金課目標的強力推動,法律實踐教學愈發重要。高校法律診所雖然在我國已經出現了一二十年,但仍需要與時俱進并不斷優化。
二、高校法律診所實踐教學的特點
(一)教學案件的真實性
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體系研究
摘要:實踐教學對于醫事法律碩士人才培養具有關鍵性意義,通過構建包括實踐教學課程、實踐教學考核、實踐教學保障為內容的實踐教學體系,方能培養出實踐能力出色的高級應用型復合型醫事法律人才。
關鍵詞: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醫事實務能力
1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的重要性
與醫事法學本科相比,醫事法律碩士不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更強調醫、法結合的應用能力、崗位勝任力和職業綜合素養的提高,著力于培養高端應用型醫事法律人才。而與普通法律碩士相比,醫事法律碩士更凸顯復合性特征,在法學教育基礎上突出醫學特色,旨在培養融會貫通地運用法學和醫學知識解決涉醫涉法問題的實務能力。眾所周知,醫學與法學均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而且針對醫事法學這一相對陌生的領域,實踐應是最好的探索、認識和檢驗的標準,也是培養理論聯系實際能力的根本途徑。因此,要在短短三年內實現醫學與法學知識、技能的互通協調,加強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尤為重要,唯有如此,方可讓學生靈活應用法學和醫學知識解決醫事法律實務的能力得到鍛煉,更好地掌握從事醫事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以有效滿足各級各類醫藥衛生、司法和法律服務等機構的實際工作需要。
2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2.1實踐教學計劃缺失。我國傳統法學教育更多地重視基礎理論的講授,對實踐教學重視不夠。根據法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公布的指導性培養方案,其中專業理論課程學分占據較大比重,實踐必修環節學分僅占15分,醫事法律碩士專業培養方案也依此進行設定。但相較于普通法律碩士,學生需在短短一年內完成醫學與法學基礎理論課程的學習,學習負擔更重,這就導致目前開設法律碩士專業的院校,大多沒有單獨設定實踐教學計劃,除了專業實習,其余實踐訓練主要通過在現有的專業理論教學中穿插進行,實踐教學的學時和質量得不到保證。2.2實踐教學未實現醫法融合。醫事法律碩士以培養醫法結合的復合型人才為特色,但現有醫事法律碩士的培養存在醫法脫離現象。一方面,從事實踐教學的師資主要以法學專業教師為主,絕大多數不具備系統的醫學與法學雙知識、雙學位背景或者沒有豐富的醫事實務經驗,運用法律分析解決實際涉醫法律問題的能力非常有限,使得學生主要接受的是單純的法學思維訓練,醫法知識融合能力得不到提高[1];另一方面,雖然安排了醫學與法學實習,且時間較為充足,但實習內容設計沒有凸顯醫事法學專業特色,缺乏對醫事法學專業特色內容的理解和融合,尤其是醫學實多將臨床醫學實習形式、內容生搬硬套,模糊了醫事法律專業學生在實習中的角色定位,無法實現專業理論基礎和實踐內容的銜接和轉化。2.3實踐教學考核機制不健全。醫事法律碩士人才培養的目標要求所培養的研究生具備醫事法律實踐能力。實踐能力的養成以實踐教學為依托,但由于大多數醫事法律碩士實踐教學考核陷于形式主義,缺乏一定的考核標準,主要以撰寫一篇社會調查報告、法律診所心得、畢業實習報告或進行一次模擬法庭演練等形式完成,缺乏真正意義上對實踐能力、職業素養的考核,因此,不利于學生醫事法律實踐能力的養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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