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自查自糾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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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自查自糾報告

篇1

按照省交通廳關于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指示精神,我辦立即進行了全面的部署,并按要求詳細地開展了各項自查自糾工作?,F將項目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部署省廳會議精神情況為加強自查自糾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好自查自糾的各項工作,我辦在3月17日省交通廳專題會后的當晚立即召開了主任辦公會,一是認真傳達了省廳關于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會議精神;

二是成立了以項目辦主任xxx為組長的項目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三是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明確了人員職能分工和職責任務,要求項目上下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負責任地完成好項目的自查自糾工作。

二、項目辦自身自查自糾情況我辦自身的自查自糾,主要是從項目建設基本程序、項目招投標過程、項目會計核算、項目政務管理、項目征地拆遷等方面進行。

1、項目建設基本程序。我辦從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到項目的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土地征用等基本建設程序的上級批文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從梳理的情況看,各項程序的報批和批復手續齊全到位。

2、項目招投標過程。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和上級的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我辦對項目前期的施工和監理單位招投標工作、項目建設中的施工單位重新招投標以及工程材料招投標等全過程進行了自查。我辦認為各項招投標工作嚴格按照了“業主招標、專家評標、法人定標”和省交通重點工程招標投標監督小組審查等程序進行,合法規范。

3、項目會計核算。我辦對項目的所有經費支出情況、經費支出的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財務賬目處理情況、財務制度建立情況和財務日常管理情況等進行了初步的核查。經查,項目辦各項經費支出合理,合同履行良好,財務處理規范,制度健全,管理嚴格,尚未發現重大問題。

4、項目政務管理。一是對項目辦的上、下行文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合同規范等情況進行了清查;二是對項目辦工作人員是否依法規辦事、依法規行政等情況進行了檢查。經查未發現重大偏離法規問題

5、項目征地拆遷。我辦依照上級批復的初步設計圖紙等文件,對項目征地拆遷的面積、數量、單價標準和支付等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核查。經查,未發現超標準、超規模、拖欠支付和弄虛作假等現象。

三、抽查施工單位和地方協調辦情況在加強項目辦自身自查自糾的同時,我辦還把這項工作延伸到各施工單位和沿線地方協調辦,不僅及時傳達了省廳會議精神,而且要求各單位對工程資金管理、工程分包或轉包、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和自我整改。

項目辦結合3月份的月度檢查,對各單位的情況進行了抽查。

1、對施工單位主要抽查了工程資金是否??顚S谩⑹欠翊嬖诜欠ǚ职蜣D包、民工工資是否按合同及時支付等情況。經查,各施工單位基本上做到了工程款??顚S谩o明顯的工程量非法分包或轉包、無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等現象。

2、對地方協調辦主要抽查了征地拆遷補償費是否??顚S煤蜔o擠占挪用現象、是否兌現支付到戶、是否違法違規開支等現象。經查,各地方協調辦對征地拆遷補償費執行良好。

四、存在的問題

1、在項目的監理招標文件中,明確監理單位為總監辦提供費用,且已包含在報價內。目前項目未設總監辦,將原總監辦的人員和職能轉移到項目辦的各個處室,這大大增加了項目辦的管理費開支。

2、項目辦根據工程管理實際,經省廳批準購置了部份交通工具,但其費用列支方向不明。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公路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武吉管理處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對象。此次專項治理的對象包括處機關、處屬各單位。

(二)專項治理范圍。此次專項治理范圍是違反法律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財產。

(三)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2009年6月初)。我處成立專項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2009年6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下屬單位于6月12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報送處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處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我處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我處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毀,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堅持“清理、整頓、規范、發展”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全面規范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行為,切實解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損害服務客戶及當事人利益的問題,促進律師事務所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設,有效維護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師法律服務市場,努力實現我市律師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二、工作重點

重點對律師事務所規范管理、執業行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治理。包括律師事務所變更事項、收案收費、收費票據、審批登記、委托、案件討論、結案歸檔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制度規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規范、制度不落實的問題,糾正違規執業行為,查處違法執業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師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成立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律師事務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長李玉蘭任組長,政工科副科長李本村、法律服務管理科科員潘愛華為成員。局法律服務管理科具體負責組織、督導和檢查工作,協調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有關事宜,指導各律師事務所在律師隊伍中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宣傳報道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跡。

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專門負責組織本所專項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聯絡員負責向局公律科隨時報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4月9日至13日)

成立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律師事務所主任工作會議,對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律師事務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所的具體落實方案,召開全所律師和工作人員會議進行專題動員部署。各律師事務所要及時制定本所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報局法律服務管理科。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自查自糾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組織實施,首先應組織律師學習律師管理法律法規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文件規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組織律師開展個人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召開律師事務所管理會議或合伙人會議對本所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分析查找本所執業活動、教育管理等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各所應將自查自糾階段的基本情況及自查出來的問題于4月30日前報局法律服務管理科。

律師自查自糾要以《律師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違法處罰行為為重點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律師事務所的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一是律師事務所住所、章程、協議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律師事務所資產、設立人數是否符合法定數額,律師事務所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項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師事務所建立的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檔案管理等23項制度是否落實,案件審批、文書登記、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規定,對律師的執業活動是否做到隨時跟蹤監督、指導;三是律師事務所是否有除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本所律師有否掛靠、兼任其他職業問題;四是律師事務所是否有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案件等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五是律師事務所是否存在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和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六是本所律師是否存在《律師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應受到行政處罰的執業行為。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

對律師事務所教育管理、執業活動等律師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進行整治。我局將采取組織律師管理人員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實地檢查、考核等方式,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對自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整改,協調解決律師事務所在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通過查閱有關文書登記、歸檔案卷和實地考察了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狀況,檢查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查處投訴舉報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執業案件。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2日)

各律師事務所針對存在的問題,依據律師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訂完善本所律師管理制度和律師執業規則。

(五)檢查總結階段(2012年6月22日至7月13日)

各律師事務所對本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于2012年6月30日前報局法律服務管理科。局法律服務管理科將于7月13日前將我市律師行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認真做好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律師事務所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顒尤〉脤嵭?。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強廣大律師法律法規和服務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執業、誠信執業的自覺性;有利于完善律師行業監管機制,促進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有利于整改不規范執業問題,打擊違法執業行為,確保律師法律服務市場規范、有序。各律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開展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抓好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篇4

鎮“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情況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紀委、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關于在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x紀發〔20xx〕7號)文件精神,我鎮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我鎮自查自糾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范圍。我鎮此次專項治理范圍是鎮機關和部門單位,部門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xx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我鎮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鎮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了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了自查。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部門單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報送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我鎮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陳衛東任組長,徐忠樂、嚴定維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了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認真做好了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了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了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真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毀,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篇5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市建委系統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市建委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二、專項治理范圍:

此次治理的范圍包括市建委機關、園林局(包括二級機構)、市政管理處、建管處(包括二級機構)、質監中心站、測繪院、建校、城建檔案館、路燈所、墻改辦、排水辦、燃氣辦、定額站。

三、專項治理內容:

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

1.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四、組織實施時間:

1.2012年6月1日至2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各單位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實措施,認真組織自查,如實填報《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報告表及統計表報送市建委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2012年7月10日至10月25日為重點檢查階段。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委“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重點檢查。各單位11月1日前務必將重點檢查報告和《“小金庫”重點檢查情況表》報送委“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2012年11月1日至25日為整改落實階段。各單位對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剖析問題產生原因,深化制度強化管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篇6

為了貫徹落實《省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實施方案》,依據《合同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自2012年月至2012年月,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六部門在全市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頓的范圍

主要針對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以下稱零售商)及其下屬門店。零售商主要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集團):

(一)最大單店營業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含)。

(二)門店數超過20家(含)。

(三)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含)。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零售商,可由市商務、發展改革(物價)、公安、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研究后,納入清理整頓范圍。

二、清理整頓的內容

買斷經營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進銷差價,出租柜臺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租金,銷售的零售商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代銷費。根據有關規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銷服務費。在以上費用之外,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費用均應納入清理之列。在清理過程中,要首先區分收費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符合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是否全額用于向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凡不符合這些規定的均應予以整頓。

(一)規范促銷服務費。促銷服務費是指依照合同約定,為促進供應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種商品的銷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報、開展促銷活動、廣告宣傳等相應服務為條件,向供應商收取的費用。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應事先征得供應商同意,訂立合同,明確約定提供服務的項目、內容、期限以及收費的項目、標準、數額、用途、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零售商收取促銷服務費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則,收費后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不得擅自中止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零售商未完全提供相應服務的,應向供應商返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零售商應將所收取的促銷服務費登記入賬,向供應商開具發票并按規定納稅。

(二)禁止違規收費。零售商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的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銷售或結賬信息查詢費、刷卡費、條碼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無條件返利等均屬于違規收費。重點禁止違規收取下列費用:一是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二是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或者在商品供應商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商品條碼并可在零售商經營場所內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應商重復收取的店內碼費用。三是店鋪改造、裝修(飾)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于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四是與促銷無關或超出促銷需要,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并等為由收取的費用。五是要求供應商無條件提供銷售返利,或者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返利前提,供應商未完成約定銷售額須返還的利潤。六是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三)落實明碼標價。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任何費用,均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碼標價。明碼標價的形式,可以是標價牌、價目表、價格(收費)手冊或者電視顯示屏、電腦查詢、多媒體終端等;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括收費(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價格)、收費條件等。沒有明碼標價,或者收費項目、標準、金額等與明碼標價不一致的,均應予以清理整頓。

三、清理整頓的方式

建立由市商務局牽頭的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市協調小組),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參加,全面部署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一)自查自糾。零售商要對照清理整頓的內容,對年1月至年12月期間向供應商收費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如實填寫自查自糾表。零售商自查自糾結果由企業于2012年2月底前向市商務局報告。

(二)組織檢查。市協調小組要于4月底前組組織商務、發展改革(物價)、公安、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對市符合清理整頓范圍條件的所有零售商及門店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自查不到位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從嚴處理,對發現自糾不到位的要嚴格監督整改。市協調小組要廣泛聽取供應商意見,接受對零售商涉嫌違法違規情況的舉報并及時查處。商務、發展改革(物價)、公安、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于2012年月10日前將檢查總結和檢查表開展檢查報至市協調小組。

(三)督促整改。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整改監督指導,收取使用促銷服務費不符合規定的要加以規范,違規收取的費用要責令返還,未明碼標價的要監督落實,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并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對涉嫌犯罪的要將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四、清理整頓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市協調小組負責統一指導全市清理整頓工作,積極協調督導,認真檢查總結。市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本部門清理整頓工作,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抓好組織實施,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要求每周三向市協調小組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各司其職,形成工作合力。市商務局負責整體組織協調,牽頭組織約談零售商和規范促銷服務費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和價格壟斷行為,牽頭負責清理整頓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行為。市稅務局對涉嫌稅收違法行為的零售商開展稅收檢查,并依法予以處理。市工商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促銷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會同市發改委清理大型零售企業利用市場優勢地位違規收費的行為。市公安機關對涉嫌商業賄賂及其他經濟犯罪行為及時立案偵查。各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在清理整頓工作中發現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篇7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小金庫”的存在,不僅導致會計信息失真,造成國家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小金庫”已經成為鋪張浪費、奢侈享受、違法亂紀的重要資金來源,誘發和滋生了一系列腐敗現象,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

“小金庫”治理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財稅體制等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舉措。

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必須從全面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認識,把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與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治理“小金庫”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辦公室、監察室組成的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小金庫”治理工作,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駐局紀檢組長

副組長:副調研員

成員:辦公室主任

駐局監察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室會計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依托在局辦公室,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市公證處按規定也應成立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認真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具體落實。

三、專項治理內容

小金庫治理專項工作的重點是,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

1、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四、專項治理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方式進行。

1、自查自糾(6月10日至6月20日)。按照自查面必須達到100%的要求,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要認真組織自查,做到不走過場,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自覺糾正。自查結束后,按規定填報《“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并于6月15日前報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重點檢查(年6月20日至9月30日)。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市局“小金庫”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開展重點檢查。

五、專項治理的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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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深入開展食品標簽標識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標簽標示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在食品標簽標識上標注虛假、夸大內容或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依法、依規、按食品安全標準做到如實標注、規范標注,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消除食品質量安全隱患。

二、工作內容

(一)企業自查整改。全縣獲證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對照食品標簽標識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食品安全標準(見附件1),對標簽標識逐一進行自查,確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標簽標識內容真實、合法,如實反映產品屬性、原輔料使用情況等,標注形式規范、符合要求。在自查過程中,發現所用的標簽標識存在問題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徹底清理庫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標簽和包裝材料,防止繼續投入生產使用;對已經流入市場的產品,要立即主動開展召回工作,積極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自查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情況要及時匯總,填寫《食品標簽專項整治企業自查匯總表》(附件2),并書面報告企業所在地質監局。

(二)嚴格監督檢查。在日常監管、執法檢查、企業年度自查報告審查過程中,要以食品標簽標識真實性、規范性為重點內容、以食品標簽標識屢次被投訴舉報及抽檢不合格企業為重點對象、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食品安全標準等為監管依據,嚴格按照《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項目表》要求,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切實消除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業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召回問題產品,并主動提交書面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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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確履職盡責自查報告

根據教育局關于開展履行崗位職責 規范從政行為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階段學習動員的基礎上,對照崗位職責,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F將自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二、加強領導,確保組織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為了認真抓好第二階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長為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對照五個方面的自查要求,帶頭自查,帶頭征求意見,落實責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從領導班子成員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職工,分層分級組織進行。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逐項逐條展開自查,找出差距廣泛聽取意見,真誠采納意見和建議。

1、行政班子說職責

學校行政班子成員重點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隨后,討論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并對職責范圍進行了局部調整。會上,大家還一致認為,作為組織者、管理者,必須從傳統辦學觀念中解放出來,增強創新意識,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說職責

班主任首先分年級組,集中圍繞帶好一個班,教好每一個學生,聯系好每一個家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普遍認為,班主任職責在于調查研究學生情況,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組織管理班級集體,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要負責聯系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系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要訂好班主任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會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寫自查自糾報告。

3、科任教師說職責

科任教師分備課組開展了履職情況匯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然后分科組圍繞備好每一節課,上好每一節課,改好每一本作業來談體會,談師德,談職責。大家一致認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師的歷史使命。

二、加強學習,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礎。

我校把加強執行力的學習貫穿始終,召開由年級組長、教研組參加的會議,重溫教育局和學校下發的相關文件的精神,深入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學習好的經驗和做法,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辦學、依法從教的觀念,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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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巡視組要求和市委辦公室《個人借用公款長期未還問題整改方案》通知精神,區黨工委、管委會決定在全區開展個人借用公款長期未還問題立行立改工作,按照區教體局財務科具體自查整改要求,兩城中學中學高度重視,迅速研究部署,認真對照專項整改內容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為確保專項整改工作扎實有序開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楊茂***同志為組長,副校長**、**、**、**同志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改領導小組。同時召開專題會議,傳達文件精神,積極部署專項排查,對照自查情況匯總表認真檢查,確保專項整改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二、認真自查、建立監督機制

按照專項整改方案要求,學校整改工作小組對我校財務進行了細致的清查,通過認真自查,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

(一)無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個人借款;

(二)無個人拖欠單位賬款超過3個月以上不歸還的借款;

(三)無其他個人違規借用的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