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案例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2 1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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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案例論文

我國民辦院校法學教學綜述

眾所周知,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綜合學科。法治建設需要法學理論家,更需要大批法律實踐工作者。而當前我國培養的大多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缺乏獨立辦案能力,初踏上工作崗位常常感到所學知識無法運用,需要在工作中摸索相當長時間才能較為熟練地運用法律知識處理實際問題。由此,改革傳統的以課堂講授為主的“填鴨式”教學,確立以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互動式教學為基本特征的案例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合理運用勢在必行。

一、案例教學法內涵及其適用的必要性

(一)案例教學法的內涵法學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精心設計和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將學生帶入真實判例或虛擬案例,充當法律職業角色,引導學生自主探究性學習,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1]在教學實踐中,教師往往采取兩種模式的案例教學法:其一,教師先講述書本中的知識,然后給學生針對此教學單元的案例,讓學生利用學到的法學知識去分析案例。在這種教學過程中,案例多是為理解、說明法律知識體系服務的,目的是使學生深化理解法學基本理論。這是從“一般”到“具體”的演繹過程;其二,教師先不講授課本知識,而從一些相關案例入手,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引導學生應用材料去對這些問題理解、分析,從而發現概念、規律和方法。培養的是學生“具體”到“一般”的歸納思維。無論是何種案例教學法,對培養學生進行自主、探究、合作性學習,提高學生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都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二)適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1.緊貼民辦本科院校的教育定位探討民辦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理念與模式,首要的一個前提就是必須弄清民辦高校“升本”后的定位,即民辦本科院校的教育定位,“升本后的民辦高校的定位應該是:培養理論應用型的人才,實施應用型本科教育”,[2]這與民辦本科院校自身特是相符的。應用型本科學生要具備相當的在一線職業領域的適應、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與綜合素質。由此,與研究型大學培養的學生相比較,應用型民辦本科院校培養的學生的理論研究能力可以不作過高要求,但是學生的實際才能的培養不容忽視。于是,側重培養學生分析法律案例能力的案例教學法在民辦本科法學教育中就更為重要了。2.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不適應當代的法學教育理念第一,傳統教學方法主要是單向的理論灌輸式的教學方法。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法學思維是“抽象”到“具體”的演繹邏輯思維方法。因此,教學活動主要圍繞著教師講授某種專門理論知識而展開,教師傳授知識具有系統性、邏輯性、條理性,對教學進程能夠較好的控制,可以幫助學生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現行的法律條文。但這種教學方法忽視了法律的應用性和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很難充分調動學生積極主動性,造成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第二,傳統教學方法是以“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教學過程以教師滿堂灌為主,教師是整個教學過程的中心,是教學過程的組織者和控制者。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在課堂上很少甚至完全不能主動參與教學過程。教學是一種典型的“講-聽-記”模式,教與學的互動關系很難有效地開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極有可能受到挫傷。3.符合民辦高校大學生自身的特點民辦本科院校錄取的學生高考分數一般集中在本科錄取分數線的低端,學生對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與學習的興趣與公立院校的大學生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筆者從近兩年的民辦院校教學實踐中得出,民辦院校的大學生更喜歡和更容易接受實踐性教學模式,他們更注重運用學到的法學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筆者曾經將同一門課程在兩個班級分別采取“直接講授式”教學與“案例式”教學,在接下來的測試中,非常明顯的可以看出,采取“案例式”教學法的班級的學生成績明顯要比前者好。4.培養和鍛煉學生的綜合素質在案例教學中,學生必然要根據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來分析案例。這樣就會自覺地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同時在課堂或課后的討論中,學生通過發表自己的觀點與教師和其他同學進行辯論,還可以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辯論能力等各種具體能力,這些具體能力正是法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必不可缺的。

二、關于法學案例教學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一)選取典型案例法學案例教學法以法律案例為課堂教學的起點,選擇恰當的典型案例是成功實施案例教學的關鍵。選擇典型案例應考慮以下因素:其一,案例的真實性。最好是近期發生的并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的案例,真實的案例往往有利于激發學生的興趣和創造性。其二,案例的代表性。教學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制度的特征,而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則更能反映案件和其與法律制度的關聯。對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學原理以及法律規范的適用。其三,案例的啟發性和疑難性。具有啟發性和疑難性的教學案例,有助于鍛煉和提升學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從而培養學生全面的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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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類研究生培養研究

一、當前管理類研究生培養模式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鑒于碩士研究生特別是經濟管理類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大部分步入應用領域從事管理實務工作,教育部陸續出臺一系列旨在提倡高等院校大力開發應用型的專業碩士研究生的教學資源和完善應用型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體系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勵下,各個高等院校逐漸壓縮原有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比例,擴大應用型專業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規模,導致各個高校專業碩士研究生的人數急劇上漲,統計數據顯示,從2009年到2013年五年間,我國專業碩士招生人數平均增長率達到33%,到2015年我國專業學位碩士與學術型碩士比例達到1︰1。以北京地區為例,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數據,2014年全國有25萬人報考北京地區碩士招生單位。從報考專業分布來看,經濟管理類專業最受青睞,其中居首位的工商管理專業有14636人報考,第2至第6名依次是法律碩士(非法學)、會計、公共管理、金融學、金融等專業,這其中大部分都是經濟管理類的專業碩士。然而,在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人數急劇上漲的同時,大多數高等院校對研究生的培養仍然遵循的是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特別是在課堂教學方式上仍然是以理論講解為主,并沒有針對應用型的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開發出適應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教學體系。現有的關于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的分析,更多停留在探討層面,沒有考慮到管理類研究生課程內容的特點,缺乏針對性的教學方式和課堂教學模塊開發與設計,特別是缺乏讓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體驗式教學,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難以讓學生掌握具體的應用和操作技巧,顯然這種灌輸式教學模式存在諸多弊端,對此,本文進行具體分析。(一)實踐教學目標不明確。許多高校將經濟管理類課程的教學目標設定為:通過本課程的教學,使學生全面掌握財務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基本內容和主要應用領域;培養具有較強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經濟管理人才。盡管這一目標中指出了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但如何培養這些能力、通過什么途徑實現這種能力的提升并沒有明確,目前的教學目標往往將管理理論課程教學目標與實踐教學目標相混合,并沒有將實踐教學目標單獨分離出來進行強調,沒有突出實踐教學的重要性,更缺乏以實踐教學目標為教學導向的教學體系,這違背了管理的實踐性特征,顯然難以達到真正培養能力型管理人才的目的。(二)理論教學與實踐應用嚴重脫節。經濟管理類大多數課程涉及企業管理運營的實務流程,由于缺乏現實企業的實務操作情景,大多數研究生課程的教學偏向于理論知識的灌輸,缺乏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實務講解,盡管有些課程組織了企業實際案例討論,但也停留于書面的靜態場景分析,沒有體現現實企業的動態運營流程,更沒有考慮到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由于嚴重缺乏實務現場的動態視頻資料,使得學生普遍缺乏感性認識,很多知識的理解停留在理論層面,難以深入了解和掌握具體的操作技能,這顯然不利于學生步入社會、承擔實務工作。(三)教學方式和評價標準過于陳舊。現行的經濟管理課程教學中盡管有要求配備相應的實踐教學課時,但很多教師將其等同于實驗教學,通常以上機操作代替實踐活動環節,而上機操作實際上是將原有紙上做的分析判斷過程用計算機軟件(更多是EXCEL中的函數和公式)來運行,這樣的實踐教學課程實質上變為了EXCEL的使用培訓,完全無法實現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目標。在考核環節,目前的實踐教學環節包括畢業實習、學年實習、模擬實驗、社會調研、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等多個方面,而現在是把實習代替了整個實踐教學環節,盡管也要撰寫畢業論文,但也很少與實踐結合起來,最終對學生實踐環節的考核也通常就是以實習單位的主觀評價為依據,難以反映學生的真實情況。(四)實踐教學師資薄弱。當前我國高校的師資來源主要是高等院校畢業生,他們盡管可能學歷較高,但由于缺乏實務工作經驗,在教學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理論脫離實際的傾向。因此,為經濟管理類課程教學提供大量的理論結合實踐、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的實踐型管理人才,加快企業管理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并開展實驗課程,以完善經濟管理類課程教學、培養出高質量、符合社會需要的管理人才,已成為高等教育面高臨的一個嶄新課題。

二、情景式教學模式在管理類專業研究生培養中的應用

情景教學法,即融合翻轉課堂、動態視頻、模擬沙盤、實踐實習等環節于一體的旨在創造實務情景、對學生進行體驗式教學的方法,將其應用于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課堂教學之中,開發適應翻轉課堂教學的教學體系,期望解決學生的理論學習與實際應用相脫節,無法理論聯系實際、缺乏身臨其境的體驗式學習以及對理論學習產生厭倦抵觸情緒等方面的現實問題。(一)情景式教學模式在管理類專業研究生培養中的意義。情景式教學模式的構建對于提高經濟管理類專業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提升經濟管理類學科的建設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情景式教學模式的構建能夠增強經濟管理類專業研究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經濟管理類專業是一個理論較深、實踐操作較強的專業,情景式教學模式的構建正是順應了這一特點,使得經濟管理課程的教學實驗在于通過模擬企業管理活動的過程和觀察實際管理活動來凸顯管理知識,了解管理理論的具體運用,體會管理知識的作用,同時,情景教學實驗也為學生提供了參與財務管理活動的機會,使學生能夠直接感受到企業管理活動規律,促使學生運用管理理論知識完成企業的各項經營決策活動。這樣既能夠解決學生的理論學習與實際應用相脫節的問題,又能讓他們身臨其境的體驗式學習以及培養他們對理論學習的積極性。根據經濟管理專業培養計劃中關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應該做到“通過多種群體演練模擬實驗系統,對學生進行專業對口崗位培訓,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應變能力與團隊精神”,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要條件,其主要教學目的是使學生通過仿真實驗,理解和掌握企業管理的業務流程、管理技術與管理方法,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創新意識。(二)情景式教學模式在管理類專業研究生培養中的特征。1.實現了教育思想和觀念的轉變。管理類專業實驗教學體系的構建首先強調要轉變教育觀念和思想,以培養高素質、創新型復合人才為指導思想,以學生為主體,實現由專業對口教育向基本素質教育、由知識傳授為主向能力培養為主、由注重共性教育向強調個性教育、由重視理論的系統性向倡導應用的綜合性轉變。2.優化整合了現有實踐教學體系。以創新實踐為導向,系統全面地設計實踐教學的計劃、方案、實務教材、實例、模擬教學模式、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實習等,尤其是實踐型系列實驗教材的建設方面,通過企業現場調研或企業課題的研究,結合我國國情與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現狀,組織有經驗的專業教師編寫財務管理實驗教材、教學案例庫,以改變現有教材脫離實際、缺乏特色的弊病。3.教學方法強調了仿真性和互動性。實驗教學體系中穿插運用案例和模擬教學方法,既注重了財務管理措施的本土文化背景,又能兼顧財務管理技術發展的國際化趨勢,在具體的實踐教學中,可以充分利用可能的教學資源、改善情景模擬教學的效果,強調了教學過程的仿真性。同時,從實驗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手段上突破傳統的模式,按照學生能力形成的規律,通過“知識的掌握→基本實驗能力的形成→創新精神的培養”來逐步實現由理論到實際的過渡,促進學生知識、能力、情感、素質的協調發展,強調了學生與教師的互動性。4.與實際需要緊密結合。在實驗教學環境下可以模擬企業的各種管理實務,使學生在模擬現場的企業管理工作中充當某一角色,從而可以獲得實際參與感,使課堂上所學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以及專業基本技能得以全面的檢驗和運用,提高實踐運用的能力和素質。現代化企業管理人才必須既要有理論知識,又要有實踐能力;既會思考,又會操作,這樣才能適應市場需要。構建基于任務驅動型的企業管理實踐教學模式,最終為培養與市場需求相吻合的具有扎實的企業管理理論基礎,具備實際操作能力,分116學科建設析并解決問題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提供強有力保證。

三、構建情景式教學模式的目標與具體措施

構建情景式教學模式的總體目標在于:以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為培養對象,探索一套能夠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情景式教學模式。其預期的具體目標包括:開發和錄制適合經管類專業課程的動態視頻資料;開發和制作適合經管類專業課程的模擬實習沙盤;建立理論與實踐交替的長期互動式學習實踐模式;開發實務導師和校內導師深度融合的聯合培養新模式。為了實現上述研究目標,可以采取以下五種措施:(一)開發和錄制翻轉課堂的教學視頻。開發和錄制翻轉課堂的教學視頻的主要措施包括:(1)通過課題研究,轉變以傳授為主的課堂教學模式,以“導學案”文本為指導,把“翻轉課堂”的“教學視頻”作為一種“新概念”教材的引入,從時間和空間的維度重構課堂。借助學案和微視頻引發學生的自主學習,以促使學生進行主動的知識建構的教學模式,探索主體性和自主性的培養,使教學過程得到保證,最大程度地優化課堂,提高教育教學質量。(2)積極探索運用導學案教學與微視頻的整合模式,對翻轉課堂視域下的導學案進行重新設計與研究,包括導學案的編制、實施策略以及導學效果的反饋(包括課前、課堂以及課后的反饋)等環節。(3)探索研究學生在使用導學案進行微視頻學習時(包括課前、課堂以及課后),如何運用自主、合作和探究等方式學習相關內容。(二)引導和鼓勵教師多開發案例。引導和鼓勵教師多開發案例的主要措施包括:(1)通過設立專門的專業研究生案例庫建設項目資助和鼓勵教師進行課程教學案例的開發,引導和資助教師參加專業碩士研究生教指委組織的優秀教學案例、優秀學位論文等評比活動,將案例開發和獲獎情況與教師的績效考核和職稱評審掛鉤。(2)充分利用包括MPAcc、MBA在內的企業兼職導師的資源,鼓勵校內專業教師與企業兼職導師交流溝通,將自身所遇到的實際問題總結成案例或學生的論文素材,根據現實問題去開發案例和指導學生提高案例研究水平。(3)利用在職學生到其所在企業現場對現實場景和操作流程進行實拍和錄制,形成微視頻,用于課堂教學的視頻資料。(三)實現實踐實習過程全方位監控。實現實踐實習過程全方位監控的主要措施包括:(1)聘請校外導師以及學生家長參與監督和管理學生實踐實習過程,并要求實習單位詳細記錄學生實習期間的詳細情況,嚴格按照正式員工的規章制度管理學生,常溝通交流,及時發現和解決好出現的問題。(2)要求學生每天通過微信或QQ向專業碩士培養中心或班主任報告自己的實習體會,及時反饋成績與不足,將學生的報告內容及實習情況與獎學金評定和推優掛鉤,同時也作為畢業意向單位的選人參考。(四)引導和鼓勵學生參與專業研究生案例大賽。引導和鼓勵學生參與專業研究生案例大賽的主要措施包括:(1)加大對學生案例大賽的宣傳力度,通過微信平臺、QQ和網站等各種途徑及時公告賽事信息,將學生參賽情況以及獲獎情況與年度獎學金和畢業單位推薦意見掛鉤,充分調動學生參賽的熱情和積極性。(2)為每個參賽隊伍配備經驗豐富的校內導師和企業導師,輔導學生的案例選擇、競賽準備以及參賽匯報等事宜,鼓勵和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全國性專業研究生案例大賽。(五)提高校內外導師之間的協同性提高高校內外導師之間的協同性的主要措施包括:(1)請進來——多聘請實戰經驗豐富、知名度較高的企業家等給研究生做講座、舉辦座談會、介紹實務經驗,提出現實工作中碰到的有意義的問題,使得校內導師更多地了解到實務,更好地根據實務選擇研究方向。(2)走出去——定期選派一批教師到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在工作實際中體會理論如何應用于實際,請校外導師幫助選派教師解決現實工作的問題,加強導師之間的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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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高校憲法教學改革與實踐

教學方法是教師傳授知識、技能,實現教學目的的途徑和手段。教學效果的好壞關鍵在于教學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選擇和恰當運用。從世界范圍來看,高等法學教育主要分兩大類,即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用的是以講授法為主要形式的演繹法教學方式,教師多以法律概念為起點闡述法律的原理。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取的是以案例分析為主要形式的歸納法教學式。教師總是擅于從具體的判例中去發掘法律的原則。我國秉承的是大陸法系的法學教育傳統,認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將所認為的重要的法學知識傳授給學生,至于學生學到多少或有否獲益,主要是看學生自己的領會和悟性。由此形成的法學教學方式主要就是課堂講授。教師和學生之間始終是一種主體和客體的關系,全部法學教學活動的內容與方式是在教師主導下進行的。教師在課堂上總是習慣于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論為基線展開其授課內容,對于案例的處理也是根據法律原理闡述的需要加以布置和安排的。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也是如此。這種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能夠系統地掌握所學的法學原理,進而準確地把握法律條文,并最終能夠在實踐中準確地適用法律。但是,這些年的法學教學實踐證明,單純的法律原理的講授往往使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書的層面上,而且常常是條文羅列,研究方法枯燥,容易脫離實際。從目前外國憲法教學來看。大多數老師主要采取的仍然是對學生單向灌輸的講授法,這種教學方法形式單一,缺乏教師與學生之間應有的溝通與互動,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知識。這樣使學生容易失去學習興趣,更不利于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所以,筆者認為,外國憲法教學方法必須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革。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案例來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推理,而不是死記硬背具體的法律條文。案例教學法產生于19世紀70年代,是由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到20世紀初期,案例教學法在美國各主要法學院推行。現在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十分流行,為英、美國家法學院所普遍采用。近年來,我國法學教育已普遍接受這一概念并在實際教學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但是,外國憲法課程教學中是否有必要且有可能引入案例教學方法,則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筆者認為,憲法是規定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內容的根本法,憲法實際上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現實生活中違憲案件也時有發生。因此,在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方法,有利于外國憲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有助于學生生動、活潑地學習,有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維習慣以及分析和表達能力,這對于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培養學生的憲法信仰具有其他教學法所不可替代的優勢。正如勞倫斯·來恩在《歡迎學習案例法》一文中談道:"一個教學案例,就是一個為學生的認真學習和分析提供的依據。以對實際事例的描述為基本內容的故事,是一種將現實世界引入課堂以便使學生在其導師的指導下對實際問題進行-實踐的方式。"[1]所以,對于外國憲法課程,應該適時地采用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具體做法是:老師在課前先把要講的內容和案例及參考書目提供給學生,并點明重要原理,要求學生課前預習。上課時,老師不作課堂講授,而是讓學生直接研討案例,圍繞案例提出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讓學生圍繞這些問題根據所學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從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觀點,最后由教師給予講解,得出結論,指明處理類似案件所運用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事實證明,這是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學生較為歡迎的教學方式。

二、課堂研討教學法

研討式教學是指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圍繞某一中心問題,交流意見、相互啟發、弄懂問題的一種教學方法。研討式教學是一種適應培養創造性人才的教學方法,它起源于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及我國古代孔子的思想,他們常常與學生研討問題,但卻不給學生完整的答案,而是用反問和反駁的方法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他們的思想,啟發學生的思維。研討式教學法的主要特點是:學生是整個課程的研討主體,一般由學生自己發掘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尋找可能的方案。教師在整個過程中充當的是導演的角色。對整個研討過程進行隱性的控制與引導;有時,也由老師拋出問題,學生從多角度來分析和研討問題,以尋求最佳答案,教師則從旁指引、協助研討進行,并力爭創造一個能激發學生主動參與學習的積極研討氣氛。所以說,課堂研討式教學法是培養學生獨立性、思維靈活性的有效措施。這種教學方式,對外國憲法是較為適宜的。因為外國憲法從理論上講,博大精深,內容豐富,所涉及的是國家制度、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合理配置等重大的理論問題。從實踐上言,本課程的涵蓋面廣,涉及的是每個公民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還涉及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學科的重大制度問題,通過這種研討式教學,由老師或學生自己就外國憲法課程中的重大理論問題,例如中外議會制度、中外選舉制度、中外司法制度問題等擬訂研討題目,學生根據研討題目閱讀教材,進行相關材料的搜集和分析,擬訂各自的研討提綱(最好是小論文),再圍繞著研討題目進行研討。研討可先在小組內進行,然后在老師指導下進行組間的研討,如必要,再進行全班研討。最后,由教師或學生對整堂研討課進行總結。總結主要是對本堂研討課的內容進行歸納,其目的是使學生對整堂研討課的知識框架有個整體的認識。同時對學生研討過程中的優缺點進行評析。這樣,學生在教學中既學到了有形的憲法知識、憲政制度和憲政原理,而且,通過積極的參與及對相關憲法問題的思考,更有助于學生樹立憲法信仰,培養憲政理念,養成法律思維。

三、診所式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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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憲法課程教學改革與實踐論文

教學方法是教師傳授知識、技能,實現教學目的的途徑和手段。教學效果的好壞關鍵在于教學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選擇和恰當運用。從世界范圍來看,高等法學教育主要分兩大類,即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用的是以講授法為主要形式的演繹法教學方式,教師多以法律概念為起點闡述法律的原理。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取的是以案例分析為主要形式的歸納法教學式。教師總是擅于從具體的判例中去發掘法律的原則。我國秉承的是大陸法系的法學教育傳統,認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將所認為的重要的法學知識傳授給學生,至于學生學到多少或有否獲益,主要是看學生自己的領會和悟性。由此形成的法學教學方式主要就是課堂講授。教師和學生之間始終是一種主體和客體的關系,全部法學教學活動的內容與方式是在教師主導下進行的。教師在課堂上總是習慣于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論為基線展開其授課內容,對于案例的處理也是根據法律原理闡述的需要加以布置和安排的。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也是如此。這種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能夠系統地掌握所學的法學原理,進而準確地把握法律條文,并最終能夠在實踐中準確地適用法律。但是,這些年的法學教學實踐證明,單純的法律原理的講授往往使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書的層面上,而且常常是條文羅列,研究方法枯燥,容易脫離實際。從目前外國憲法教學來看。大多數老師主要采取的仍然是對學生單向灌輸的講授法,這種教學方法形式單一,缺乏教師與學生之間應有的溝通與互動,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知識。這樣使學生容易失去學習興趣,更不利于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所以,筆者認為,外國憲法教學方法必須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革。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案例來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推理,而不是死記硬背具體的法律條文。案例教學法產生于19世紀70年代,是由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到20世紀初期,案例教學法在美國各主要法學院推行。現在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十分流行,為英、美國家法學院所普遍采用。近年來,我國法學教育已普遍接受這一概念并在實際教學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但是,外國憲法課程教學中是否有必要且有可能引入案例教學方法,則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筆者認為,憲法是規定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內容的根本法,憲法實際上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現實生活中違憲案件也時有發生。因此,在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方法,有利于外國憲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有助于學生生動、活潑地學習,有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維習慣以及分析和表達能力,這對于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培養學生的憲法信仰具有其他教學法所不可替代的優勢。正如勞倫斯·來恩在《歡迎學習案例法》一文中談道:"一個教學案例,就是一個為學生的認真學習和分析提供的依據。以對實際事例的描述為基本內容的故事,是一種將現實世界引入課堂以便使學生在其導師的指導下對實際問題進行-實踐的方式。"[1]所以,對于外國憲法課程,應該適時地采用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具體做法是:老師在課前先把要講的內容和案例及參考書目提供給學生,并點明重要原理,要求學生課前預習。上課時,老師不作課堂講授,而是讓學生直接研討案例,圍繞案例提出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讓學生圍繞這些問題根據所學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從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觀點,最后由教師給予講解,得出結論,指明處理類似案件所運用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事實證明,這是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學生較為歡迎的教學方式。

二、課堂研討教學法

研討式教學是指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圍繞某一中心問題,交流意見、相互啟發、弄懂問題的一種教學方法。研討式教學是一種適應培養創造性人才的教學方法,它起源于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及我國古代孔子的思想,他們常常與學生研討問題,但卻不給學生完整的答案,而是用反問和反駁的方法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他們的思想,啟發學生的思維。研討式教學法的主要特點是:學生是整個課程的研討主體,一般由學生自己發掘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尋找可能的方案。教師在整個過程中充當的是導演的角色。對整個研討過程進行隱性的控制與引導;有時,也由老師拋出問題,學生從多角度來分析和研討問題,以尋求最佳答案,教師則從旁指引、協助研討進行,并力爭創造一個能激發學生主動參與學習的積極研討氣氛。所以說,課堂研討式教學法是培養學生獨立性、思維靈活性的有效措施。這種教學方式,對外國憲法是較為適宜的。因為外國憲法從理論上講,博大精深,內容豐富,所涉及的是國家制度、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合理配置等重大的理論問題。從實踐上言,本課程的涵蓋面廣,涉及的是每個公民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還涉及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學科的重大制度問題,通過這種研討式教學,由老師或學生自己就外國憲法課程中的重大理論問題,例如中外議會制度、中外選舉制度、中外司法制度問題等擬訂研討題目,學生根據研討題目閱讀教材,進行相關材料的搜集和分析,擬訂各自的研討提綱(最好是小論文),再圍繞著研討題目進行研討。研討可先在小組內進行,然后在老師指導下進行組間的研討,如必要,再進行全班研討。最后,由教師或學生對整堂研討課進行總結。總結主要是對本堂研討課的內容進行歸納,其目的是使學生對整堂研討課的知識框架有個整體的認識。同時對學生研討過程中的優缺點進行評析。這樣,學生在教學中既學到了有形的憲法知識、憲政制度和憲政原理,而且,通過積極的參與及對相關憲法問題的思考,更有助于學生樹立憲法信仰,培養憲政理念,養成法律思維。

三、診所式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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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高校憲法教學改革與實踐論文

教學方法是教師傳授知識、技能,實現教學目的的途徑和手段。教學效果的好壞關鍵在于教學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選擇和恰當運用。從世界范圍來看,高等法學教育主要分兩大類,即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用的是以講授法為主要形式的演繹法教學方式,教師多以法律概念為起點闡述法律的原理。而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教學主要采取的是以案例分析為主要形式的歸納法教學式。教師總是擅于從具體的判例中去發掘法律的原則。我國秉承的是大陸法系的法學教育傳統,認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將所認為的重要的法學知識傳授給學生,至于學生學到多少或有否獲益,主要是看學生自己的領會和悟性。由此形成的法學教學方式主要就是課堂講授。教師和學生之間始終是一種主體和客體的關系,全部法學教學活動的內容與方式是在教師主導下進行的。教師在課堂上總是習慣于按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論為基線展開其授課內容,對于案例的處理也是根據法律原理闡述的需要加以布置和安排的。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也是如此。這種教學方式可以使學生能夠系統地掌握所學的法學原理,進而準確地把握法律條文,并最終能夠在實踐中準確地適用法律。但是,這些年的法學教學實踐證明,單純的法律原理的講授往往使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書的層面上,而且常常是條文羅列,研究方法枯燥,容易脫離實際。從目前外國憲法教學來看。大多數老師主要采取的仍然是對學生單向灌輸的講授法,這種教學方法形式單一,缺乏教師與學生之間應有的溝通與互動,學生只是被動接受知識。這樣使學生容易失去學習興趣,更不利于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所以,筆者認為,外國憲法教學方法必須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革。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通過學習、研究大量的案例來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推理,而不是死記硬背具體的法律條文。案例教學法產生于19世紀70年代,是由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到20世紀初期,案例教學法在美國各主要法學院推行。現在在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十分流行,為英、美國家法學院所普遍采用。近年來,我國法學教育已普遍接受這一概念并在實際教學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但是,外國憲法課程教學中是否有必要且有可能引入案例教學方法,則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筆者認為,憲法是規定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內容的根本法,憲法實際上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現實生活中違憲案件也時有發生。因此,在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方法,有利于外國憲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有助于學生生動、活潑地學習,有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維習慣以及分析和表達能力,這對于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培養學生的憲法信仰具有其他教學法所不可替代的優勢。正如勞倫斯·來恩在《歡迎學習案例法》一文中談道:"一個教學案例,就是一個為學生的認真學習和分析提供的依據。以對實際事例的描述為基本內容的故事,是一種將現實世界引入課堂以便使學生在其導師的指導下對實際問題進行-實踐的方式。"[1]所以,對于外國憲法課程,應該適時地采用案例教學法進行教學。具體做法是:老師在課前先把要講的內容和案例及參考書目提供給學生,并點明重要原理,要求學生課前預習。上課時,老師不作課堂講授,而是讓學生直接研討案例,圍繞案例提出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讓學生圍繞這些問題根據所學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從不同角度提出自己的觀點,最后由教師給予講解,得出結論,指明處理類似案件所運用的外國憲法原理和憲法規范,事實證明,這是外國憲法課程的教學中學生較為歡迎的教學方式。

二、課堂研討教學法

研討式教學是指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圍繞某一中心問題,交流意見、相互啟發、弄懂問題的一種教學方法。研討式教學是一種適應培養創造性人才的教學方法,它起源于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及我國古代孔子的思想,他們常常與學生研討問題,但卻不給學生完整的答案,而是用反問和反駁的方法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他們的思想,啟發學生的思維。研討式教學法的主要特點是:學生是整個課程的研討主體,一般由學生自己發掘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尋找可能的方案。教師在整個過程中充當的是導演的角色。對整個研討過程進行隱性的控制與引導;有時,也由老師拋出問題,學生從多角度來分析和研討問題,以尋求最佳答案,教師則從旁指引、協助研討進行,并力爭創造一個能激發學生主動參與學習的積極研討氣氛。所以說,課堂研討式教學法是培養學生獨立性、思維靈活性的有效措施。這種教學方式,對外國憲法是較為適宜的。因為外國憲法從理論上講,博大精深,內容豐富,所涉及的是國家制度、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合理配置等重大的理論問題。從實踐上言,本課程的涵蓋面廣,涉及的是每個公民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還涉及哲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學科的重大制度問題,通過這種研討式教學,由老師或學生自己就外國憲法課程中的重大理論問題,例如中外議會制度、中外選舉制度、中外司法制度問題等擬訂研討題目,學生根據研討題目閱讀教材,進行相關材料的搜集和分析,擬訂各自的研討提綱(最好是小論文),再圍繞著研討題目進行研討。研討可先在小組內進行,然后在老師指導下進行組間的研討,如必要,再進行全班研討。最后,由教師或學生對整堂研討課進行總結。總結主要是對本堂研討課的內容進行歸納,其目的是使學生對整堂研討課的知識框架有個整體的認識。同時對學生研討過程中的優缺點進行評析。這樣,學生在教學中既學到了有形的憲法知識、憲政制度和憲政原理,而且,通過積極的參與及對相關憲法問題的思考,更有助于學生樹立憲法信仰,培養憲政理念,養成法律思維。

三、診所式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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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應用法學教學設計特征

摘要:在當前的法學教育中,應用法學占有較大的比重,課堂教學仍然是傳授知識的基本方式。所以,以更加科學的素質教育思想為指導,吸收借鑒主體性教學的理論觀點,切實改變應用法學課堂教學的傳統模式,特別是大膽嘗試新的教學方法,逐步形成現代法學教學的穩定形態,從根本上提高教學質量和效果,是關系著整個法學教育的質量和效益乃至于成敗的一項具體工作。

關鍵詞:應用法學;案例教學法;實訓教學法

一、選擇和設計法學課程教學方法的依據

第一,首要依據是法學教育的任務和目的。方法作為途徑和手段,首先應當服務于其目的。法學教育是精英教育,它不僅要為法律職業培養后備力量,也要面向全社會培養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和管理者,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專業素質的培養是法學教育的中心任務,就法學教育來說,其素質教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法律素質。包括法律思維能力,特別是準確掌握法律術語,正確把握法律命題的能力;法律評論和創新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對法律事實的探知能力;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能力;二是文化素質。法學教育要加強外語和計算機技能培養,加強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環境學、生物學等跨學科的知識和理論教育;三是法律職業倫理的教育。要提高法律人才的道德素養和公共責任心,使法學學生在受教育階段就牢固樹立權利和義務觀念、民主和法治觀念、公正和效率觀念、理性與寬容精神等。

第二,教學內容。方法屬于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法學在其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學術流派、價值標準在內的法律知識體系,以及高度專業化的法律思維、法律意識、法律語言、法律方法、法律推理、法律倫理等等。這就要求法學教育在方法上應當注重實用性。中國法學教育過去對應用教育重視不夠,大部分法學教育資源被用于發展基礎教育,這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法學教育剛好相反。為此,我們在法學教學內容上應當加強法學的應用性教育,加強法律專業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所以,就相應的教學方法而言,在教授實體法內容時應注重選用案例法和模擬法,在教授程序法內容時則要注重講授法和討論法的使用。不同的內容適用不同的方法。即使在同一門課的教學過程中,也應當依據每一次課教學內容和目的的不同,在教學方法上做必要的調整。

第三,學生狀況。在教學過程中,雖然教師是主導,但學生是主體,教師的“導”完全是為了學生的學,教師的“教”只有通過學生的學才能起作用。所以,任何學科和課程的教學方法都必須適合學生的需要,這是共性。無論是法學教育,還是其他教育,都應當確立“學生本位”理念。作為老師應當把教育當做服務行業來看待,都應當確認,教師是服務者,學生是教師的服務對象。而在事實上,我們一些高校教師,包括法學教師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主導兼主體”,學生成了被動的、單純的“受體”。教師沒有“學生為本”的觀念更新,是很難在教學上漸入佳境的。關于了解學生的途徑,教師可以通過座談會、平時師生交談、師師交流、聽課評課、意見反饋等途徑了解學生的學習、思想、生活、志趣以及希望和要求等狀況,然后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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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現式案例在社會研究方法教學的應用

摘要:傳統案例具有既成性、外在性和非反應性特點,學生可能因機械模仿案例內容而喪失創造性,因套用案例形式而喪失科學探索的樂趣。涌現式案例由學生在“干中學”時自己創造,具有生成和建構并存、已知和未知并存、創造和毀滅并存等特點。教師在引導涌現式案例的生產中要注意講授有限知識、以平等為第一互動規則、強化非線性小組討論,并重視靈感和直覺等發散性思維。

關鍵詞:案例教學;涌現;社會研究方法

案例教學起源于1870年哈佛大學法學院在法學教育中應用的判例教學法———運用具體案件分析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則,將法律專業理論與律師辦案實際相結合。與法律教學中使用的“案件”類似,“社會研究方法”教學中的“案例”也是“既成事實”。作為理論與經驗的結合,案例的確有助于學生理解專業理論和熟悉研究方法。盡管如此,這種基于“既成事實”的傳統案例也存在一些問題。本研究提出的涌現式案例試圖在提高社會研究方法專業知識學習效果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學生的創造性、成就感和學習體驗。

一、傳統案例教學法的特點與局限性

不同學科、專業和課程中使用的案例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有差異,例如,“法學原理”課程使用的案例往往是法院判例或某國的法律條文,“旅游資源開發”課程使用的案例通常采取類似湖南鳳凰古城的旅游景點等,“社會學概論”課程使用的案例可能是報紙、電視或網絡視頻上基于社會事實的新聞報道,“社會統計學”課程使用的案例可能只是一道帶有詳細解題過程的計算題,“社會調查研究方法”課程使用的案例則大多是研究設計、調查問卷或實證論文。上述案例具有以下三個特點:第一,既成性。傳統案例往往基于既成社會事實,是對事件、地點和人物的分析。第二,外在性。案例外在于當前研究者(此處指學習該課程的學生,教師在編輯案例中則具有一定的內在性,案例研究類似實地研究中的非參與觀察)。第三,非反應性。案例像文獻研究中的文獻,缺少互動和反饋環節。根據筆者負責的“社會學案例研究”課程的教學經驗來看,傳統案例教學在社會學理論課和社會學史類課中有較好的效果。學生至少可以有三方面收獲:結合經驗性的案例,加深對社會學相關分支學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論的理解;通過分析案例、撰寫報告和小組發言,提高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通過案例分析過程中的師生互動和生生互動,提高社交能力。這些收獲與普特曼對學生分組的合作學習方式所具有的優勢具有較好的關聯性[1],從側面說明案例教學中應該使用合作學習的方式。

二、傳統案例教學法應用在“社會研究方法”課程中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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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教學重要性研究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案例教學在保險學教學中的重要性;保險學案例教學的關鍵;保險學案例教學與其他教學方式的結合案例教學通常采用老師直接講解案例的方式等進行講述,包括了案例教學有助于提高學習興趣、案例教學有助于增進師生互動、案例教學有助于引導學生思考、案例與課堂教學必須緊密相關、開辟第二課堂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保險學是一門理論性與實踐性并重的課程。案例教學可以增強學生對保險學理論的理解,提高學生興趣,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方式。在保險學案例教學中,應遵循相關性、典型性和正面引導的原則合理篩選案例。同時,案例教學不能取代其他教學手段,在進行案例教學時,應注重多種教學的互相配合。

關鍵詞:保險學;案例;教學

一、案例教學在保險學教學中的重要性

對傳統保險學教學方式進行改革,案例教學是一項必然選擇。從保險學案例教學實踐來看,教學效果明顯。

(一)案例教學有助于提高學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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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英語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運用

內容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腳步的加快,英語在國際上的地位越來越高,特別是在各國之間經濟往來愈加頻繁的今天,商務英語已經成為經濟界人才所必備的一項技能。因此,我國對于商務英語也更加的重視。隨著商務英語教學方式的不斷改革,案例教學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由于其具有真實的案例講解,因此,相對于傳統的教學方法更具有真實性,并且其本身的互動模式也是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更加便捷。本文主要闡述案例教學法的起源以及案例教學法在商務英語之中應用的特點,最后介紹探究案例教學法在商務英語當中的具體實施,希望能夠為案例教學法在商務英語教學之中的應用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商務英語;案例教學;教學應用

在對學生進行英語教學的過程中,主要要求學生掌握聽、說、讀、寫、譯等五項技能,在商務英語的教學過程中也不例外,但是商務英語的教學更加注重學生在實際的商務環境中的對于英語的運用能力。因此,我國也對商務英語的課程教學模式進行了一定的改革。與此同時,還任命專家學者不斷的探索提升教學質量的商務英語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的起源

案例教學法,其出現于古希臘時期,由著名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提出。對于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最早出現于美國的法學院,教師在進行法律具體應用的講解過程中,通過案例來使情景具有真實性,在吸引學生的同時使其掌握在實際情境中對于法律的運用能力。隨后在美國哈佛商學院,教師也將此種方法運用于商業教育之中,取得了較好的反響,也使之廣泛的普及。案例教學法,很好的做到了將理論與實際的結合,符合教學思想,并且有很大的實際意義,可以廣泛的應用于各個領域之中,在產生之后也被各個國家吸取與發揚。案例教學法的具體實施方法為在學生掌握了一定的理論知識與基本操作技能的情況下,教師根據所學內容來選取合適的案例,對所學知識進行檢驗,并且引導學生將自己所學的內容進行實際運用。

二、商務英語教學中案例教學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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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學教學的運用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發展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

診所法律教育起源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它借鑒了醫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的做法,倡導在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和律師的執業技能。在法律診所教學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親自參與法律實務,在法律實踐中學習法律、發現法律并培養法律人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診所法律教育在美國的產生源自于法律實踐的要求,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的價值是追求公平、正義和理性。美國著名法理學家霍姆斯在他的《普通法》開篇就說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對時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論,對公共政策的直覺,不管你承認與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見對人們決定是否遵守規則所起的作用都遠遠大于三段論。法律包含了一個民族許多世紀的發展歷史。它不能被當作由公理和推論組成的數學書”。法律實踐的品格決定了法律人才的培養不能僅僅局限于理論的灌輸[1]。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由于反對當時流行的脫離現實的純粹理論的法學講授法,大膽提出了法律教學改革,倡導案例教學法。隨之,案例教學法在美國高校廣泛推行。案例教學法較之以前的純粹理論講授法在實踐教學方面有了很大進步,它調動了學生從案例分析中學習法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了學生從案例中總結出法律的一般原則和規律的能力。然而,案例教學法的案例畢竟是教師提前選取并經過加工的,而且案例討論局限于課堂教學的需要,不利于學生從實踐中尋找有關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不利于從生活中發現法律,在實踐中尋求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正是基于案例教學的局限性,法律現實主義的代表人弗蘭克提出了法律診所教學法。法律診所教育一方面為學生提供了真實的實踐教學,另一方面也使得法律診所在為窮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學生在為這些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的時候,不僅學會了法律實踐的技巧和知識,而且深刻體會到了法律為弱勢群體提供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在實踐中培養了學生的職業精神與素養[2]。法律診所以真實的案例為基礎,讓學生親自參與其中去調查并與真實的當事人去溝通、交流,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書寫法律文書,出庭應訴等。這種法律實踐教學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使得學生把抽象的法律知識應用到法律實踐中,不僅鍛煉了法律的實踐能力,而且鍛煉了溝通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多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法律診所課程迅速成為美國絕大多數法學院的課程。不同法學院根據學科建設的特色開設了各種各樣的法律診所課程,例如,有憲法與行政法診所、刑法診所、訴訟法診所、立法診所、國際人權診所、婦女兒童保護法律診所、環保診所、移民診所、勞工診所、家暴診所、死刑診所等。法律診所教育發展到今天它的價值不僅體現于課程本身,更體現為一種教學方法的變革,它倡導實踐教學,真正讓學生在體驗、互動、反饋中學習和提高知識和技能;它倡導公益服務意識和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的意識,真正讓學生在現實中領悟法律的精神與價值,讓學生在現實中發現法律、領會法律、運用法律、宣傳法律、推廣法律[3]。

(二)診所法學教育在全球的發展

法律診所教育不僅在美國,在全球其他國家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法律診所教育的發源地美國,法律診所教育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內容不僅涉及實體法與訴訟法方面的診所,而且包括了環境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殘疾人保護等各種類型化的診所。法律診所在法律援助與公益服務方面越來越深入,在如何協調法律與政治,抵抗暴力與強權,保護弱勢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法律診所不僅提供了實踐教學的平臺,改革了教學方式,而且培養了學生了解社會,適應社會,教會了學生自己創業[4]。在印度大學的法學院里由于全職法學教師不能兼職律師,不能指導學生辦案,所以印度的法律診所根據本國的特色,學生在教師的帶領下走進廣大農村進行法制宣傳,農民走進法律掃盲營,學生在和農民打交道的過程中了解到法律對人民的承諾與現實差別很大。農民不了解法律,無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利。學生走進底層百姓,打破了法律語言與普通語言的脫節,不僅讓農民了解了法律賦予他們的基本權利,增強了農民的維權意識,而且促進了政府良政的運行。學生在實踐中了解了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真實運作,收獲了更大的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目的性。韓國法學教育受到美國很大的影響,1995年韓國改革了法學教育體系,建立了美式法學院制度。韓國引進美國的法律診所教育,也根據本國的教學情況設置了相應的制度。在韓國,法律診所培養公益律師,指導教師是兼任律師的教師,學生在法律事務所學習,律師協會作為法學院法律診所的評價主體。日本的法律診所分為內設法律診所與外設法律診所,內設法律診所在校內開設,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培養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基本的律師執業能力。外設法律診所在校外開設,主要是租賃社會上的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盈利為目的。泰國法律診所課程明確了教學的目的:第一,培養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能力;第二,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第三,培養職業倫理,即培養職業負責任的精神;第四,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第五,培養學生的溝通能力和責任心;第六,培養學生的相互合作與信賴能力。印尼的法律診所也獨具特色,由于法律診所的學生很難取得當事人的信任,所以印尼的法律診所主要是在政府實施法律的過程中提供法律幫助。越南的法律診所主要提供社區法律服務,社區法律診所為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培養學生的公益心、公平心,培養學生法律價值理念的形成。

(三)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的移植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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