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應用法學教學設計特征
時間:2022-01-24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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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當前的法學教育中,應用法學占有較大的比重,課堂教學仍然是傳授知識的基本方式。所以,以更加科學的素質教育思想為指導,吸收借鑒主體性教學的理論觀點,切實改變應用法學課堂教學的傳統模式,特別是大膽嘗試新的教學方法,逐步形成現代法學教學的穩定形態,從根本上提高教學質量和效果,是關系著整個法學教育的質量和效益乃至于成敗的一項具體工作。
關鍵詞:應用法學;案例教學法;實訓教學法
一、選擇和設計法學課程教學方法的依據
第一,首要依據是法學教育的任務和目的。方法作為途徑和手段,首先應當服務于其目的。法學教育是精英教育,它不僅要為法律職業培養后備力量,也要面向全社會培養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和管理者,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專業素質的培養是法學教育的中心任務,就法學教育來說,其素質教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法律素質。包括法律思維能力,特別是準確掌握法律術語,正確把握法律命題的能力;法律評論和創新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對法律事實的探知能力;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能力;二是文化素質。法學教育要加強外語和計算機技能培養,加強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環境學、生物學等跨學科的知識和理論教育;三是法律職業倫理的教育。要提高法律人才的道德素養和公共責任心,使法學學生在受教育階段就牢固樹立權利和義務觀念、民主和法治觀念、公正和效率觀念、理性與寬容精神等。
第二,教學內容。方法屬于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法學在其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學術流派、價值標準在內的法律知識體系,以及高度專業化的法律思維、法律意識、法律語言、法律方法、法律推理、法律倫理等等。這就要求法學教育在方法上應當注重實用性。中國法學教育過去對應用教育重視不夠,大部分法學教育資源被用于發展基礎教育,這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法學教育剛好相反。為此,我們在法學教學內容上應當加強法學的應用性教育,加強法律專業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所以,就相應的教學方法而言,在教授實體法內容時應注重選用案例法和模擬法,在教授程序法內容時則要注重講授法和討論法的使用。不同的內容適用不同的方法。即使在同一門課的教學過程中,也應當依據每一次課教學內容和目的的不同,在教學方法上做必要的調整。
第三,學生狀況。在教學過程中,雖然教師是主導,但學生是主體,教師的“導”完全是為了學生的學,教師的“教”只有通過學生的學才能起作用。所以,任何學科和課程的教學方法都必須適合學生的需要,這是共性。無論是法學教育,還是其他教育,都應當確立“學生本位”理念。作為老師應當把教育當做服務行業來看待,都應當確認,教師是服務者,學生是教師的服務對象。而在事實上,我們一些高校教師,包括法學教師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主導兼主體”,學生成了被動的、單純的“受體”。教師沒有“學生為本”的觀念更新,是很難在教學上漸入佳境的。關于了解學生的途徑,教師可以通過座談會、平時師生交談、師師交流、聽課評課、意見反饋等途徑了解學生的學習、思想、生活、志趣以及希望和要求等狀況,然后因材施教。
第四,其他微觀方面的依據,例如學生人數和教學空間。我們法學專業生源較廣、在校生人數較多,上課時可能有一兩個班的小班課,也可能是若干個班的大班課和階梯教室的合班課。教室越大,人數越多,越難于使用模擬法、討論法等較激趣的方法。對此,教師可以加強講演法、案例法的使用,著重從教學內容和表達上去吸引學生。再如教學時間。方法隨時間、地點而轉移。一周或一天內的不同時間會使師生的體力、智力因素,尤其是非智力因素有著不同的狀態。一般而言,第一節課,或者上午,或者周一、周二時,師生的狀態較積極,而最后一節課,或者下午,或者周五時,師生的狀態較倦怠。所以,同一教法在不同教學時間的效果會有所不同,不同的上課時間要求教師在教法上有相應的微調。當學生處于上述積極狀態的時間段時,教師可多使用信息容量較大、要求學生聽、思、記較多的教法。反之,在學生容易倦怠的教學時間中,多使用一些較生動、活潑、激趣的教法或技巧。
二、應用法學教學方法的選擇和設計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法的主線是教師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討論來指導學生去理解法律理論和原則。由于課堂教學時間有限,所以在應用該法時,教師應首先選取一定數量的有代表性、有相應難度的教學案例打印成冊,提前發給學生。要求學生在課前對案例資料認真閱讀、分析并作出判斷。必要時還應要求學生去獨自查閱更多的資料,而教師則負責提供參考文獻目錄和出處。選取案例的途徑要拓寬,既可以從“焦點訪談”、“今日說法”、“現在開庭”中選擇,也可以從《法制日報》、《文摘報》中選擇。案例編寫中提出問題這一步非常關鍵,這關系其利用價值大小的問題。所以,從何種角度評價并提問,必須既要集中抓典型側面,又要綜合考慮,從深層次、多方面挖掘。案例教學法離不開教師的講解,但是應當精講多練,教師要精心提煉和設計必須講授的理論內容,以騰出足夠的教學時間給師生研討案例。另外,還要注重貫穿啟發式精神。在案例法教學活動中,教師扮演的是經驗豐富的“引導者”角色,教師應當給學生足夠的自由發揮的空間,不輕易地就某一問題下結論,而是通過各種巧妙的設問、提問、討論等去幫助學生培養主動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那么,案例教學如何進行呢?教師在課堂上講述一定的法學原理根據需要采用虛構或真實的案例,展示了法官根據這些案例所作的各種判決來反映各種法理學流派的特點,讓學生們可以了解,法官是如何根據他對法律的本質和目的認識以及對法律制度的認識來參與法律程序的。同時,為了做到公正的判決,法官是如何解決他們所面臨的難題的。根據這些虛構或真實的簡要案件事實讓學生將扮演律師和法官,根據他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以及他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如民法、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對此作出判斷和裁決。教師將根據學生的回答,指出學生在運用法律推理時出現的錯誤和法律知識上的缺陷,引導學生對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思考。
(二)模擬教學法
“訓練學生能力需要教師講,但主要是在教師指導下靠學生自己去學習。”法學教育要注重應用性教育,要大力培養法科學生的動腦、動手、動口能力,“模擬教學”在這方面大有用武之地。模擬教學方法包括模擬律師辦案、模擬法庭審判、模擬檢察起訴、模擬公安辦案、模擬法律咨詢、模擬非訟實務等。該法有很強的綜合性,往往同時涉及若干課程內容的應用,從而要求教師必須做好指導工作。以模擬法庭教學為例,首先要精選難度適中,貼近生活,不涉及過多專門知識的案例,事先把盡可能詳細的案情資料和有關法規打印出來交給參加模擬法庭的學生,以使他們事先做準備,同時也要求他們到圖書館和網上去查找更多資料。教師事先應當有針對性地對開庭程序及注意問題做重點講解,并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庭審,實地觀摩。在模擬法庭開庭過程中,除非迫不得已,教師不要打斷學生的進程,而是要做好看、聽、記的工作,以便在開庭結束后做好總結講評,幫助學生逐步提高。
(三)讀書指導法、課堂討論法
該法有助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學生在自由討論、激烈爭辯的氛圍中求得共識,獲得新知。它還能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鍛煉獨立思考和求異思維的能力,而這些能力都是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其學習和未來工作中非常需要的。討論內容可以是法理,也可以是案例等。為了保證效果,教師在討論前應精選討論題目,并要求學生先行準備,寫出發言提綱。在討論中,教師要做好控制和引導工作,使討論圍繞中心議題展開并逐步深入,使學生積極參與進來。討論完之后,教師要做好歸納總結,畫龍點睛,使學生的認識得以升華。該法的具體應用形式可以是全堂、半堂、十分鐘、五分鐘討論;可以全班、分組、前后桌討論;可以課上、課下討論:可以課前準備、當堂準備、無準備討論;可以先講解后討論、先討論后總結;可以適用于舊課或新課。總之,不拘一格,以課堂效果兼教學效果雙佳為取舍標準。
(四)師生對話法
指課堂上師生間問答式的口頭交流。“學起于思,思源于疑。”該法不同于簡單的課堂提問,而是教師就教學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引導學生積極思考,主動參與,雙向交流,教學相長。這也是法學教師必不可少的教法。該法可分為問答式和誘導式。問答式主要適用于復習鞏固學過的知識,了解學生學習狀況,以溫故知新。誘導式是為了啟發學生思考,進而理解掌握新知識。所以,誘導提問時應符合學生的知識和認識水平,循序漸進,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另外,備課時對所提問題要有所準備,不能上課時跟著感覺走,隨心所欲地問。提問的形式要靈活多樣。如以舊帶新式提問、案例引發式提問、反面設疑式提問、比較區別式提問等。
(五)實訓教學法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必要的實訓有助于學生加深對知識的理解。在實訓教學法中,可利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為更多的學生提供經常性的實習場所,按制定的教學計劃進行定期固定的各項法律業務的專業實習即學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事務所進行義務法律咨詢,在校外實習基地法院、檢察院參加具體辦案,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就能夠有親自處理各種法律事務的機會,使學生既增強對法律的感性認識,又鍛煉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以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此外,也要加強對學生口才與寫作的培養。因為從事基層法律工作,對口才的要求很高,學生不僅要掌握法律理論和實踐知識,還要有雄辯的口才,才能在法庭辯論和日常法律服務工作中取得優勢。書面寫作能力也是法律工作者必須具備的素質之一。所以,口才的鍛煉和寫作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定期安排學生寫專業論文,然后課上互相交流,采取一方闡述,一方提問的方式,通過這種論文方式,學生不僅可以加深掌握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還可以提高自己的寫作和口才能力。提高寫作和交流能力還可通過其他方式,如就某一專題進行討論交流,或辯論、演講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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