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的應用

時間:2022-06-22 1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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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的應用

摘要案例教學法自引入我國以來,在法學本科教學中便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地位,不僅在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方面發揮了極大價值,同時還能提高教師的綜合教學能力。目前案例教學法在我國的法學本科中具體表現為案例討論、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形式,但在具體應用中仍存在某些局限性,包括適用范圍不明、專業師資隊伍薄弱、教材參差不齊等問題。就現階段而言,針對案例教學法的應用提出若干建議,如明確案例教學的適用課程和對象、加強專業師資隊伍建設、重視教學案例的選擇與編寫等,以期充分發揮案例教學的應有功能。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學;應用

一、案例教學法的內涵與價值

(一)案例教學法的內涵界定

案例教學法首創于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以法院判例為教學內容引導學生充分討論、進行詳盡地分析,隨之作為一種系統化的教學模式在各國的法學教育中得到推廣。案例教學法在我國高校的法學教育中的應用始于20世紀90年代[1]。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方法,本質上是利用具體的案例作為討論分析內容,促使學生通過歸納和演繹的方法實現并掌握蘊涵其中的法律規范和法律精神,表現為“教師提出問題,學生討論問題”。相較于傳統的講授教學法,案例教學法更加形象、生動,容易引起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所以在法學教學中具有不容忽視的地位。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中的價值

我國教育部將法學本科教育定位為“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旨在使學生經過這一階段的學習,掌握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培養敏銳的法律思維,提高綜合應用能力。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案例教學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

傳統的法學教育中,教師更加注重對概念性理論知識的講授,學生在教師的填鴨式教學中對法學基礎知識有了整體了解和把握,為解決實際問題奠定基礎。但是,單純的課堂講授大多是按照教材向學生進行灌輸法律規則等內容,空洞且沒有生命力,學生也只能懵懵懂懂被動接受與實際生活相脫節的理論知識。而案例教學法注重的是對學生“授之以漁”。在教學中,尤其強調學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將所學知識融合到實際問題中。學生往往會對真實的案例產生極高的興致,通過案例使學生理解并掌握法律概念、條文、原理乃至制度設計的理念,不僅能加深對法律知識的內化于心,亦能了解法律理論在實踐中如何應用,從而提高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同時,為了解決案例中所提出的問題,學生需查閱相關法律法規,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對案例獨立地思考、深入地研究和認真地分析,并給出可行性的結論。在這一過程中,學生變被動接受知識為主動索取知識,培養其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能夠促進創新思維的形成[2]。

(四)提高教師的綜合教學能力

實施案例教學法對授課教師的要求極高,不僅要具備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還應有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并能在大量的案例中精選出契合教學大綱的典型案例,針對案例的課堂討論環節進行合理的設計,體現出重點和難點,組織學生分析討論。從案例的選取、課堂的組織到教師的點評與總結,對教師無一不是一個嚴峻的考驗,這些都會促使教師不斷學習,加強與實務界溝通交流,獲取最新的司法案例,更新自己的知識庫,提高教學能力和業務水平,改進教學質量。只有如此,才能勝任具有創新性、實踐性和靈活性的案例教學法的需要,同時,教師的綜合教學能力也會得到極大提高。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中應用的現狀與局限

(一)案例教學法的具體應用

案例教學法不是一種獨立的教學方法,在法學本科教育中可以采取多種形式靈活運用,結合教學實踐,各大高校經常使用的不外乎于以下幾種:1.課堂案例討論方式課堂案例討論是在某一課程進行傳統的理論知識講授基礎之上,針對該課程基本知識選取典型案例組織學生討論。在這一環節,教師要盡可能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與參與度,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并結合相關法律規范思考分析案例,鼓勵學生主動闡述自己的觀點。基于課堂時間有限,亦可將學生分成幾個小組,選出代表發言,各抒己見。接著由教師對各小組的發言進行總結和點評,同時允許學生對教師的觀點提出質疑。在此過程中,學生真正參與到討論中來,有助于及時了解自己的薄弱點,發現不足,在今后的學習中更有針對性和目的性。2.模擬法庭教學方式這種教學方式是在教師的指導下,以學生為主導,借助模擬法庭實驗室,進行模擬開庭審判。現在絕大多數的高校都建設有模擬法庭實驗室,配備統一的服裝和相關設施,營造出莊重、嚴肅的氣氛,為開展模擬法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在這樣的教學模式下,由學生扮演某一角色,全程參與到訴訟活動中,更容易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主動參與性,此時,學生不僅要掌握實體法理論知識,還要熟知程序法的法律規定。具體操作模式為:首先,教師選取具有新穎性和可辯性的模擬案例,避免過于簡單或者陳舊,使模擬失去意義;其次,充分考慮學生的自身條件和性格特點挑選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角色,或者由學生自告奮勇扮演自己喜歡且擅長的角色,接下來學生根據自己所扮演角色做好諸如搜集證據、分析案情、制作文書等一系列的庭前準備工作;最后,模擬開庭審判整個過程后,每個參與者談自己的體會,教師進行最后的點評,點評圍繞案件爭議焦點是否準確、事實是否清晰、證據是否確鑿、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等。3.法律診所教學方式法律診所教學方式是一種創新型的案例教學法,表現為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處理社會中真實的案件。當學生置身于現實案件中,便負有了責任,產生相應的壓力,于是,更為積極主動查閱材料,學習相關理論知識,解決所遇見的法律難題,有效地改變了學生被動消極的學習模式[3]。在這一過程中,學生學到的不僅僅是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體驗律師辦案的過程,訓練法律邏輯思維,學會厘清案件事實,提高綜合運用能力。同時,由于法律診所教學方式秉承“以學生為本”的理念,教師僅起到引領作用,學生的參與貫穿整個過程,學習效果自然顯而易見。

(二)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育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應用的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1.案例教學法的適用范圍不明。首先,從適用的課程來看,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運用基礎性的法學理論知識深入分析案例,在與社會生活聯系緊密的應用性強的課程中更易得到有效適用,如刑法、民法等課程[4]。而有些高校,絲毫不顧案例教學法的特性,在所有課程中均予以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學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從適用的對象來看,案例教學法對學生的知識儲備要求較高,只有當學生接受了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培訓之后,才可對案例進行自主分析。實踐中,部分高校為了契合應用型大學的定位,對剛進校的大學生就迫不及待地實行案例教學法,而學生根本沒有完整的知識體系,參與案例教學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強,課堂上敷衍了事,使案例教學法的推行流于形式。2.專業師資力量的薄弱。一堂好的案例教學課,離不開教師的精心準備。案例教學法的實施要求教師具備一定的法律實務經驗,能科學合理地選擇和設計案例,調動學生參與課堂討論的積極性,組織學生運用法學理論分析解決案例,并能有效應對課堂中隨時出現的不可控因素。但我國目前從事法學教育的教師整體水平還未達到案例教學的要求,部分教師在案例討論課上不能有效控制課堂秩序,缺乏隨機應變能力,甚至個別教師對案例教學的內涵都缺乏清晰的認識,以“舉例解釋”代替“案例教學”。3.案例教學的專業教材參差不齊。案例的選擇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案例教學課堂活動的成敗。在案例教學法推行的過程中,許多高校和專家學者編寫了種類繁多的案例教材供教師和學生使用,但這些教材的質量參差不齊,所選案例亦不能滿足時效性和系統性。這就導致部分沒有實務經驗的教師在選取案例時缺少可參照性,從實際情況來看,個別教師為了省事,直接從網絡引擎中搜索案例,一字不差地照搬到教學中來,所選案例不夠典型,案情簡單缺乏爭議性,涵蓋知識點較為單一,學生無須思考討論即可得出結論,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

三、法學本科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法的路徑選擇

目前,推行案例教學法,必須充分考慮我國的法學教育現狀,因校而異、因法而異,規范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中的應用。

(一)明確案例教學的課程和對象

案例教學法最大的優勢即“以學生為主體”,能夠有效培養學生的邏輯分析能力,這是傳統的講授式教學不能與之相比的。但對于知識體系的構建,很顯然講授式教學更勝一籌。基于此,即可根據教學目的,合理安排案例教學法的適用范圍。案例教學法首要的就是案例,就法學課程而言,刑法、民法、商法等這些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的應用性實體法更適合采用此種教學方法,而法理學、法制史等課程則不宜使用。于適用對象而言,案例教學的開展盡量在全面系統地講授法律知識的前提下進行,大一大二處于學習基礎知識的時期,重在知識的講授,在理論課程授課結束后可適當分配一定比例的課時進行案例教學,大三大四的學生已基本具備了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更應側重于能力的培養,可安排專門的案例教學,如開設“民商法案例討論”“刑法案例分析”等課程。

(二)加強專業師資隊伍建設

法學教學是實務性很強的工作,教師作為教學的主體,要想教好學生,不僅要精通本專業的理論知識,還要具備便于開展案例教學的實踐經驗。但目前來看,案例教學不能有效進行的關鍵因素即是師資薄弱。加強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勢在必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一是從現有的法學教研室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校內教師進入兼職律師行業,提供接觸司法案例的機會,培養出一支既有淵博法學理論知識又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二是從實務部門中聘請真才實學又實戰經驗豐富的人擔任定期講授案例的教師,側重訓練學生的邏輯思維,有能力解決真實案例;三是加強校內教師與實務界專家之間的溝通,每學期開展案例教學交流會,提供必要的真實案例,畢竟高校的法學教師崗是有限的,不可能一味地引進人才或是完全依靠自我成長。

(三)重視教學案例的選擇與編寫

案例在案例教學法中起著最直接的影響,案例眾多,但并非所有案例都適用于教學中,因此,對于教學案例的選擇與編寫一定要慎之又慎。一般來說,教學案例應遵循目的性、真實性、時效性、爭議性、系統性等原則。目的性即為了教學目標而選擇此案例,所選案例涉及問題當與要講授的知識密切相關,不能偏離教學內容;真實性則要求精心挑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在真實案例面前,學生易產生切實感受,更能激起斗志和正義感,引導學生多思考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小案例,將注意力放到對生活糾紛的預防和解決上,如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案例可作為教學素材使用;時效性指的是教師要及時更新教學內容,從時下國內外發生的熱點事件中不斷發掘適宜教學的新案例,并根據新修法律法規進行調整;爭議性是指案例所呈現的事實和問題要復雜,有一定的矛盾所在,避免過于簡單,缺少分析的必要;系統性是所選案例應直觀、全面地體現某一法律領域的重點知識,如侵權責任的知識體系包括歸責原則、構成要件、共同侵權、責任抗辯、損害賠償等內容,選入教學的案例應盡可能地涵蓋這些知識點,通過多個案例形成侵權責任案例體系,以協調案例教學的個別性與法學知識的系統性之間的矛盾。

四、結語

案例教學法的推行大大地彌補了傳統講授法存在的不足,具有傳統講授法所不可比擬的優點,在培養學生司法操作能力方面的效果較好,為學生畢業后進入法律類的工作崗位提供了重要的支撐。但案例教學法在學生系統全面地學習法學理論方面是欠缺的,因而我們不能偏廢其一。案例教學法的有效實施必須結合傳統講授法,依據課程和學生的特點在適當時間開展案例教學,二者取長補短,方能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魏月霞,陳桂華.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案例教學法的實踐反思[J].行政與法,2013(10):72-75.

[2]黃曉林.案例教學法在法學專業教學中的應用研究[J].教育探索,2020(7):38-42.

[3]劉曉明.法律診所教學方法問題研究[J].遵義師范學院學報,2021,23(1):37-43.

[4]丁德昌.案例教學在應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J].牡丹江教育學院學報,2020(5):119-121.

作者:李芳芳 單位:鄭州經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