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4 03:01:20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學碩士論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論文致謝一:
時光如梭,六年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時間如流水般在從我們的身邊流走。六年前,我們懷揣著夢想與熱情步入了河北經貿大學的校門,四年來我們度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光景之一。我不舍這所學校,又在此待了兩年,繼續著我美好的光景,為了更好的學習,也為了更能感受到他的溫暖。但六年眨眼就過了,過不了多久,我也就要離開這個我所我曾依賴的地方,心中縱有不舍,但更多的也是感激,在這里我學到了能夠使我受益終身的知識,在這里我遇到了坦誠相待的朋友,在這里我也聆聽到了足以給我指引人生方向的老師的教誨,在這里我也學會了堅持。我感謝六年來在這里的點點滴滴。這篇文章也將是我在這里六年時光的一個終結,同時我也感謝,為此文作出過幫助的人。
首先我要感謝的就是劉春霖老師,劉老師作為我的研究生導師,在這兩年里他對我的生活進行了無微不至的關懷,讓我們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在我們的學習中,他不僅對我們進行了細心的指導,還督促我們學習并且積極給我們提供能夠學習的機會,讓我們體會到什么是投入性的學習;他對工作兢兢業業,讓我們感受到了什么是責任;尤其是在該文的寫作中,劉老師更是對其細心的修改,給我們留下了學業生涯中最美好的一頁。
其次,我要感謝每一位老師和導員,是他們傳授給了我們知識并對我們的生活進行了細心的照料。正是由于他們的教導,我才能夠在和研究生兩年的學到不同科目的知識,并且培養了我的法律思維,以為我這次論了充足的準備。
再次,我感謝在這里的每一個同學,正是他們的存在,才是我這兩年的學習中,總會學到一些書本上沒有的知識,拓寬了我的業余知識,培養了我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正是他們的經常提醒,才使我能在學院的要求下及時完成任務。
最后,我也要感謝我的父母,因為有他們的鼓勵,我才能在這兩年的時間里堅定的完成自己的學業,也正是他們的支持,才是我前進最大的動力,在這即將畢業之際我要衷心的感謝我的父母,在即將步入社會之際,我終將用我的行為來回報他們。感謝所欲為論文的評審及答辯的專家學者。
謹以此文紀念我的研究生生活并感謝每一位幫助過我及為該文提供過幫助的人。
論文致謝二:
一轉眼兩年的研究生生活即將結束,馬上就要離開溫暖的校園,步入社會這個更大更復雜的“學校”,心中升起了陣陣的不舍和憂愁。
回想起這兩年的時光,其中有快樂有憂傷,有成功時的喜悅,也有挫折時的沮喪,但這一幕幕都將成為我一生中最難忘的篇章。畢業論文寫到這里之時,心情激動,難以言說。只能寥寥數語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感謝我的導師田寶會老師,老師嚴謹的治學態度,淵博的知識,質樸的品質,謙虛的做人原則,都使我深深欽佩并視為榜樣。老師對我的論文寫作給予了很大的幫助,尤其是不厭其煩的為我修改論文結構,對田老師的感激之情,寥寥數語難以表達。今后在工作崗位上一定會更加努力,不負老師的期望。
感謝研究生階段遇到的所有老師,您們辛苦了!感謝父母對我學業的一貫支持,沒有他們的鼓勵與期望,就沒有我今天論文的完成與這兩年的成長。
感謝舍友郎云、黃興、李峰,在我畢業論文的寫作中與我交流探討,對我的論文提出寶貴意見以及在學習和生活中對我的照顧和包容。
論文致謝三: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轉眼間畢業的鐘聲業已敲響,短暫而美好的研究生階段就要結束了。在這期間,我收獲了很多學識以及做人做事的道理,結識了敬愛的老師和親愛的同學們。研究生生活之于我,注定是人生中一段美好的時光和寶貴的經歷。
在此,我要特別向我的導師包雯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在論文寫作過程中,老師嚴謹的治學態度、淵博的知識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深深地感染了我。從挑選題目,擬定大綱,內容撰寫到格式校對,包老師多次幫助我開拓思路,理清脈絡,使我的畢業論文能夠順利完成。
最后,我要衷心的感謝河北經貿大學,是您的接納讓我在學習期間獲益匪淺并有機會結實到如此多的良師益友。感謝您,我可愛、可敬的母校。
論文致謝四:
研究生三年的時光如白駒過隙,在這段快樂的學習生活中感謝我的導師田韶華教授給予我論文寫作悉心的指導,從選題、開題到成稿田老師都花費了大量的心血,在我寫作遇到困難時老師一直給予我鼓勵與指導。她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謙虛的人品讓我十分敬佩,她給予我的不止傳道授業解惑,更是我生活上的良師益友。另外,還要感謝法學院其他授課老師,正是由于你們的淵博的學識和對學術精益求精的態度才使學生在這段學習生涯中有了如此多的收獲。同時,要感謝我的父母,感謝他們對我多年的養育之恩,在人生關鍵路口給予我的支持和鼓勵。最后,感謝一直陪在我身邊的同學們,正是有了你們我的研究生生活才會如此的豐富多彩與難忘。
論文致謝五:
春天總給人以新的希望,在和煦的春光中本文也完成了最后的定稿。
篇2
選題既包括科學研究課題的選擇,也包括論文題目的取舍,選定了課題,就確定了研究方向,擇定了論文題目,也就決定了文章的內容。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或選取何種內容,都要注童其報定造題的要求必須具有特色。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新”、“好”。新,包含兩個意思:一是創造性研究,也就是要選擇開拓性的課題,這些題材沒有借鑒前人的經驗可供參考,難度較大,并有失敗的可能,但其學術意義大、實用價值高。
二是發展性研究,這些題材雖有前人或他人曾涉足研究過和探討過,但作者在此基礎上對此又有新的啟迪,有所創新、有所前進,也就是選題有其新異之處,這類科研和撰稿的效益雖有局限,但困難較小。
好,就是指比同類的學術文章具有較高的質量,調查分析和經驗介紹均有較好水平,對別人在基礎醫學論文或應用醫學上皆有可資借鑒之處,因此,實用性強,研究方法有供別人吸取推廣的價值。
選題要揚長避短,充分發揮作者自己的特長,要與自己所攻讀和從事的專業對口,深知自己的業務能力,對基礎理論扎實者,可側重于理論性探討,對操作技術熟練者,可選擇臨床分析或流行病學調查。
例如在基礎研究方面,選題新、方法先進,有新發現,新觀點;在臨床研究方面,病例更多,觀察更深,診斷治療方法有創新,效果更好,提新見解等等。創,多指前人沒做過或沒發表過的,即“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凡達到國際水平、國內首創,即符合創造性。新,指非公知公用,非模仿抄襲。如果是模仿和重復已有的,要仿中有創,推陳出新,即從新的角度闡明新的問題(如老藥新用、古方今用)
引言(前言) ,引言是醫學論文開篇的一段短文,主要介紹本文的背景、理論依據、論文的范圍目的與工作的收獲、結果、意義等。可根據論文的需要或長或短。要求言簡意賅,點明主題。
臨床資料是論著的主要內容,包括實驗對象、器具、采用什么方法、多少病例(男多少、女多少)、如何分組、診斷手斷、依據、治療方法、療效標準、觀察及隨訪時間等等。應說明資料來源的時限、年齡、性別、職業的可比性。
篇3
[關鍵詞]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區域經濟協調;宏觀調控
[中圖分類號]F124
宏觀調控強調通過多種途徑展開社會經濟控制,維持社會再生產協調狀態。區域經濟反映了各區域經濟水平、狀態、規律。從整體上看,目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失衡,區域經濟差距懸殊,政府作為區域經濟建設的核心,有責任、有義務協調區域發展。鑒于此,筆者結合實踐研究,就政府宏觀調控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展開分析。
1 宏觀經濟管理與區域經濟發展分析
1.1 政府宏觀經濟管理必要性
社會主義市場環境下,政府采取宏觀經濟管理主要作用是對區域經濟發展起到指導、促進作用,優化分配,完善生產資源,促進區域資源優化配置,穩定國家經濟。而想要保證社會市場穩定還需通過市場自發調控與政府宏觀調控,兩者結合才能實現百花齊放,增加社會就業率、推動企業發展。同時,還有助于調動政府參與主動性,對促進經濟體系完善起到間接性作用,使社會經濟處于穩定發展水平。但從另一方面而言,宏觀調控也存在管理失效風險。宏觀經濟是以計劃指導為目標,對今后經濟發展趨勢的預見,政府根據經濟預測展開宏觀調控,但在實際落實過程中存在諸多限制性因素。主客觀影響如:決策依據信息來源真實性、準確性,決策人員專業水平,政府反應要落后市場發展變化,成為宏觀調控最大影響因素。所以,及時對政府行為科學引導保證發揮市場調控作用,推動區域經濟建設發展有助于穩定社會經濟發展。
1.2 宏觀調控與區域經濟發展關系
區域經濟協調是宏觀調控的目標。政府想要進行宏觀調控協調區域經濟發展不僅是工作目標,也是區域經濟協調有效方法。首先,社會經濟總量穩定。經濟總量指的是某個階段國家經濟活動總成果的數量反映,宏觀經濟活動指標的集中體現就是總供給與總需求。宏觀調控短期目標即是維持社會供給與需求穩定,才能保證社會經濟穩定發展,這也是區域經濟協調重要途徑。其次,社會經濟發展。基于長遠角度分析,宏觀調控是社會經濟長期建設發展的戰略性指導,及時排除經濟隱患,促進國民經濟進步。區域經濟協調具體而言,就是城鄉、城市區域的統籌協調,要求兩者必須保持同步狀態。
1.3 宏觀調控是穩定區域經濟的根本需求
首先,宏觀調控的基礎前提就是計劃手段,要求政府對區域經濟進行短期、長期計劃,適應宏觀經濟管理計劃達到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其次,經濟計劃。以間接形式對國民經濟發展產生影響,間接管理指的是不直接干預經濟活動,而是以市場為媒介通過經濟手段對經濟發展主要變量施加影響,通過市場傳導引導微觀經濟行為,確保達到宏觀經濟管理標準。區域經濟屬于國家宏觀經濟層面的內容,以宏觀調控形式進行區域經濟協調。最后,行政方案。行政方案指的是行政單位利用行政權力干預社會經濟的有效途徑。單位以宏觀經濟形式綜合人力、物力應對宏觀經濟問題,如利益問題,都要利用行政手段進行管理控制。
2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現狀
伴隨著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發展問題也隨之暴露,尤其是區域經濟失衡問題。現如今,我國經濟水平依次為東部、中部、西部,特別是長江、珠江、京津冀,根據所處地理環境看呈高密集狀態。但是,想要通過高經濟水平地區帶動周邊區域發展存在一定限制,進而出現區域經濟發展不均,影響社會總體經濟進步。現階段我國主要勞動力主要集中在長三角地區,改革初期得益于上海工業與江浙區域農工相輔,長三角地區特別是江蘇、浙江的鄉鎮工業和家庭工業發展迅速。此后,汽車、石油化工、船舶產業迅速興起,使長三角一直保持全國領先地位。
3 政府宏觀經濟管理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想要通過宏觀經濟控制保持區域經濟平衡,促進社會經濟進步,第一要素是政府以宏觀經濟管理為方法,發揮著橫幅作用。綜合分析各區域經濟發展特點與優勢、問題,從而創建具有特色的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藍圖。相對于個體控制,宏觀經濟控制更能夠規避市場風險、進行市場控制,通過擴大投資、吸引優秀人才、健全市場經濟體制穩定區域經濟,有助于控制區域經濟發展,實現整個區域經濟水平提高。
3.1 促進投資,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最佳途徑就是擴大投資,鼓勵科技創新、扶持第三產業。首先,推動區域經濟朝市場化發展,開放市場、建立完善的法律體制和市場制度、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證產品、生產資料等走進來、走出去,推動社會經濟進步。同時,要求政府打破行政性貿易壁壘,發展多元化、互補性的區域市場。其次,鼓勵科技創新,實現產業升級。政府綜合有利產業資源,健全指導機制與產業制度從而實現經濟增長。在原有產業資源下以財政刺激形式帶動企業走向科技創新,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水平。最后,扶持第三產業。第三產業包含各類服務和產品,有助于滿足大眾消費需求,促進消費的同時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因此,政府應在制度政策上給予幫助,為第三產業謀求更多福利優惠政策,并進行勞動力教育培訓,提高專業水平、生產效率。
3.2 堅持留下來、引進來戰略目標
關于長三角區域協調發展,政府應堅持留下來、引進來戰略目標。其中,留下來是將區域高學歷、年輕勞動力、具有創新、創造意識的人留下來;引進來則是吸引更多優秀人才資源。具體措施:首先,加強與金融、貿易、投資戰略的互動,尤其是對外投資和引進外貿的互動。“一帶一路”建設既是現代社會開放型經濟發展戰略選擇,也是推動留下來,引進來的雙向互動。其次,為外來人才提供更多福利政策,將優秀人才放在重點開發區,有助于達到人才流動的聚集效益。再次,政府應加大子女教育、公共衛生、就業支持,盡可能縮小與高經濟水平區域在衛生、教育、文化、醫療方面的距離。最后,發展農村教育、職業教育、技能培訓,提高勞動力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更好地適應區域產業發展的人才需求。
3.3 國家戰略與地方戰略協調
首先,秉承著產業承接和吸收同步、環保、產業技術適度的原則,選擇利用適合的產業和技術加以承接。其次,通過“一帶一路”建設與自貿試驗區建設協調,創建國際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重塑沿海開放高地優勢。“一帶一路”地區與自貿試驗區疊加,全面打通人流、物流、資金流,在國內大環境下實現雙向投資協調發展。最后,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以政策為導向使本土產業和轉移產業實現融合,避免出現轉移產業同質化問題。此外,長三角區域政府推動本土產業轉向中西區域,基于宏觀經濟調控下創建優勢互補的經濟開發區。
篇4
關鍵詞 民族地區高校 法學教育 學科建設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1 學科現狀
1.1 主要成績
吉首大學法學學科自1982年創建以來,在學校和社會各界的幫助和支持下,經過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法學學科的各項事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為未來的發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辦學思路。法學學科立足于西部民族地區,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服務,將其建設成為在湖南省同類高校中處于領先地位、在全國有一定影響、武陵山經濟協作區法學教育、研究與服務中心,為地方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2)師資隊伍。法學學科自創立以來,經過近些年來的不懈努力,一支人員穩定,年齡、職稱、學歷、學位、學緣、專業結構合理,有交叉學科優勢,團結協作的學科學術梯隊已經初步形成。目前學科所有成員均由本校教職工組成,畢業于全國各大著名高校,現有專任教師27人,其中高級職稱15人,博士及在讀博士16人。學科的帶頭人為湖南省省級學科帶頭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師培養對象3人、湘西州“132”人才工程人選1人。
(3)科學研究。法學學科自創立以來,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9項,國家留學基金項目3項,教育部基金項目4項,國家體育總局研究項目1項,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及湖南省科技廳、湖南省教育廳等研究項目50余項,科研經費達264.2萬元。近5年來發表科研論文320余篇(其中CSSCI40余篇,CLSCI 10余篇),出版專著5部、高級別教材8部。
(4)人才培養。法學學科瞄準前沿領域,突出地方特色。強調教學、研究和實踐相結合,以培養法律理論功底扎實、掌握科學研究方法的法律專門人才,滿足西部地區、民族地區及欠發達地區法制建設的急切需要。在法學本科教育方面,每屆學生都積極開展法學專業辯論賽、模擬審判、法律援助、普法宣傳、送法下鄉、實習等實踐活動。獲得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省級1項,校級7項,在《法治研究》等專業刊物上20余篇。英語四級通過率平均在98%,六級通過率平均約35%。司法考試通過率2008年為31%,2009年為35%,2010年為44%,2011年為54%,2012年為64%。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前景喜人,2005年獲得武陵山片區首個法學碩士點授予權,迄今共招收研究生80余人。就業率100%,所有畢業論文抽檢率均達到優良以上。
(5)社會服務。學科組織專家先后參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溪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及由湖南省人大組織的“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修訂案草案 征求意見第三稿)”座談會等立法活動,以專家建議的方式積極參與到立法實踐當中。
1.2 存在的主要問題
(1)區域劣勢。從地緣上看,吉首大學處于湘鄂渝黔四省邊區,這里素有“老、少、邊、窮”之稱。遠離湖南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這種在區位分布上的劣勢狀態,對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社會對高等法學教育的需求變化,以及學科建設發展面臨的形勢缺乏必要的認識;優質法學教育實施的源頭受到限制,很難確保優質生源和師資隊伍的穩定;利用市場機制籌措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的渠道較少;迅速獲取信息的能力等較為欠缺。
(2)學科競爭弱勢。民族地區高校的學科專業的民族性和地方性最能凸顯學校的特色和優勢,比如民族學、民族經濟、民族語言文學、民族藝術、民族教育、地方史、高原生態環境以及民族理論和政策等,紛紛被確定為重點支持的特色優勢學科,得到了相應的建設和發展。①法學專業不但進入不了特色優勢學科的范疇,反而受到這些特色優勢學科的擠壓,步履艱難。
(3)物質保障不力。對民族地區高校來說,政府對民族地區高校的投入生均經費只有3000元左右。而國家部委所屬院校,政府則投入經費生均達7000元以上。由于處在市場經濟發展相對比較落后的地區,民族地區高校難以使用通過市場機制籌措必要發展經費這一發達地區慣用的手段,結果導致包括法學學科在內的民族地區高校整體發展受到極大限制。法學學科建設的經費除了用于維持正常的辦公經費外,少有經費用于學科建設和發展。由此導致學科的硬件與軟件建設亟需改進,如法律專業可用圖書很少且陳舊,專業期刊殘缺不全,這給教學科研與研究生培養帶來了極大的影響。
2 學科建設的定位
一是類型定位。根據學校的定位,結合我校現有的專業布局,科研基礎、歷史淵源,學院遠景發展規劃及專業拓展基本思路,法學學科發展定為教學研究型。二是層次定位。以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為主體,在法學一級學科下拓展研究生教育,創造條件積極發展法學專業碩士教育(JM)。其中,本科教育以培養適應基層、特別是適應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綜合性法律工作的基層應用型專業人才;研究生教育主要以培養服務于中西部地區(武陵山片區)西部基層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三是人才培養定位。熟悉國家的民族立法和民族政策;具有公平、公正的民主法治信念;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基礎、較強的法律實踐能力、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具有獲取知識的能力、交流的能力、適應社會的能力、初步的研究能力、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②
3 學科建設的任務措施
3.1 學科方向的建設發展及措施
為了在2015年前獲得法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學科根據實際情況,本學科將設置四個二級學科方向:理論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事法學。
3.2 學科隊伍的建設發展及措施
至2015年底,在教研團隊建設方面,民商法與理論法學獲得校級教學團隊,刑事法獲得省級教學團。每個學術研究團隊至少打造一名在武陵山片區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帶頭人。在學科梯隊建設方面每個教研團隊的高級職稱達到3人,博士5名。在雙師型教師建設,聘請武陵山片區實務部門的精英擔任兼職教授,爭取“雙師型”教師達到15人左右。
3.3 科研成果的建設發展及措施
至2015年底,通過立項申報方式,高水平的學術專著方達到15部,CSSCI學術論文達50篇,其中,舉全學科之力,每年發表法學類CSSCI學術論文2~3篇。在科研課題方面,學科力爭新上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0項以上,給承擔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的學術選題的團隊成員從事學術研究以充裕的時間保證。在課程建設方面,至少建設好已立項的4門省校級優質課程。在教研成果獎方面,本學科至少應獲得省、校級科研與教學成果獲獎10項以上。
3.4 教研平臺的建設發展及措施
為建好教研平臺,具體措施為:建設吉首大學武陵山片區法治研究中心,使其成為湖南省民族法制建設研究的重要基地,為湘西自治州甚至整個武陵山區的民主和法制建設獻計獻策。力爭在2020年前將該中心成為湖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成立吉首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和湘西州法律培訓基地,為湘西州司法實務和人才培訓服務。建設吉首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竭力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高質量的無償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中心憑借法學學科強大的智力資源,由精通法律理論和實踐的法學專家、學者和一批專業基礎扎實、責任感強、吃苦耐勞的法學高年級本科生、研究生組成。這可將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宣傳學校的窗口和服務武陵山片區的民間公益機構。同時也為培養兼具理論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法律人才,形成教學、實踐、服務三位一體的先進的法學教育模式。建設法學學科圖書室,大力購買圖書資料,五年內配齊所有專業期刊雜志。在整個武陵山片區力爭建立5個集教學和科研一體的實踐基地。
3.5 研究生培養質量的建設發展及措施
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措施為:穩定現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在“課題培養法”的指導下,加強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強化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的訓練和培養。確保本學科的研究生在獲得碩士學位前平均應至少發表本學科相關學術論文2篇。加強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爭取在未來五年內,本學科至少有2~3篇碩士論文被評為湖南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完善學位課和非學位必修課的設置,使之更加科學、合理,適當減少課程的計劃學時。非學位必修課可以按研究方向設置。加強碩士研究生的教材建設,在選擇優秀教材和參考的同時,創造條件組織本學院的教師編寫部分研究生教材。
基金項目:本文系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湘教通[2013]37號)、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湘教通〔2012〕142號)、吉首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2012JSUJGA21)、吉首大學實驗教改項目(2013SYJG00)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注釋
篇5
關鍵詞:PBL模式 倉儲作業管理 實驗課程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1578(2016)11-0065-01
在高校擴招、社會對創新性型人才的巨大需求的時代背景下,高職院校人才培養模式以及教學改革顯得必要且緊急。培養實踐能力強并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成為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PBL教學模式(全稱problem-based learning,意思是“基于問題的學習”)正是符合這一教學改革目標的教學組織形式,它是西方國家在高等教育從精英化向大眾化轉型過程中探索出來的一種大型教學理念和教學組織模式。PBL提倡在教師的指導和促進下,以學習者為中心,主張從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掌握知識和培養技能同步并進,同時尊重學生自我發展并鼓勵團隊合作精神[1]。
1 PBL模式的教學思路
PBL模式在上世紀50年底起源于美國,于1969年由美國教授在加拿大的麥克馬斯大學首創[2]。PBL最早是在醫學教育領域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在醫學教學中開展PBL,實施的是導師制,問題由導師指定,學生在導師指導下分組活動。在短期內PBL 在醫學領域的應用便獲得了豐碩成果,同時也得到了其它領域教育實踐工作者的廣泛認同。
PBL的理論基礎主要是合作學習理論、情境學習理論。在PBL模式的教學過程中,學生始終是主導,而教師的地位由主導變為輔助型,教師是整個教學活動的策劃者、組織者、引導者,同時也是監督者。教師不再是傳統教學模式下那個傳道者后者解惑者,而是以引導者的身份,激發學生的高層次思維能力,向學生提出問題,創設問題情境,然后以學生為中心,由學生通過團隊合作的方式,相互交流討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3]。
以高職物流管理專業的必修課程之《倉儲作業管理》為例,因該門課程實踐操作性比較強,在課時設計上是分為兩個環節,即理論課環節和實驗課環節,在PBL教學模式下,教師將實驗課程的所有實驗內容分解為多個任務模塊,每個模塊下陳列出需要解決的問題清單,創設問題情境,然后將班上同學分為若干小組,讓學生通過小組合作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最終實現知識的鞏固和技能的掌握。
2 以商品堆碼苫墊作業為例實施PBL模式
筆者在《倉儲作業管理》實驗課程的“商品堆碼苫墊作業”教學中運用PBL教學模式,并與未采取PBL教學模式前作一個對比。
2.1 傳統教學模式下的商品堆碼苫墊作業教學
傳統教學方式始終是以教師為主體,以講課為中心,學生處于被灌輸的消極被動地位。在傳統實驗課程教學中,教師首先結合理論內容,說明本次實驗課程的任務即貨物的堆碼苫墊作業,講解堆碼苫墊的基本要求、操作技能、作業操作的細節要點及注意事項。然后布置實驗任務后讓學生去完成。
2.2 PBL模式下的商品堆碼苫墊作業教學
問題情境設計為某倉庫要制訂倉庫的儲存規劃,當前倉庫來了兩批貨物(康師傅方便面100箱、立白洗衣液200箱),需將貨物在倉庫內選擇合適的位置和方式堆碼存放。以這個較常見的企業實例作為出發點,引導學生運用所學倉儲作業管理的知識來解決問題。學生分為6人一組,選定組長,設定實訓時間。接下來就把任務交給學生去討論、交流、實踐。教師在跟蹤學生分析問題的過程中,發現學生細分問題的能力,是否按照貨物的種類、數量、養護條件等選擇合適的存放區域?是否根據倉庫的高度、貨箱的承重、存放要求等設計合理的堆碼層數、垛底、堆碼方式?商品堆碼是否符合“五距”要求、排列整齊、貨垛穩固、操作方便?是否選擇合適的苫墊材料?作業現場有沒有做“6S”管理,等等。每個小組在討論的過程中組員們的思想火花會發生碰撞,這樣就化“被動地跟著老師學”為“主動地自主思考學習”。每個組設計完貨物的倉儲規劃后,畫出存儲示意圖、再按照示意圖去完成貨物堆碼的模擬操作。教師在整個實驗過程完成后,讓學生組別之間進行互評、自評,并完成評價報告,教師就學生操作錯誤之處做糾正示范,最后點評、總結。
2.3 PBL模式采取前后教學效果的對比
實驗證明,PBL模式下學生分組完成實驗內容的用時更短,每個學生都有參與到實驗中來,且每個組在課堂的最后能以PPT或其他文字形式對當次實驗作出成果匯報,歸納實驗操作中出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案、日后需注意的事項等等,這樣就更好地加深了學生對實驗課程知識和技能的掌握。
3 結語
在高職專業課程,尤其是實踐性較強的實驗課程上是比較適宜采取PBL模式的,一是它較符合高職學生理論水平較低、但動手能力較強的學習特點,二是高職學生相對本科生而言,創造性、自我表現的特征更強,思維較活躍、想象力豐富,PBL模式能更好地引導學生發揮他們這些優勢及長處,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培養積極的學習態度,改善他們的學習習慣,三是通過小組的團隊協作完成以問題為導向的學習過程,培養了學生的團隊合作意識,提高學生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是適宜在高職實驗教學中推廣的一種教學模式。
參考文獻:
[1] 崔彩霞.PBL在《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課中的應用研究[D].山西師范大學,碩士論文,2014.
[2] 陳文欣.淺談PBL教學模式在高職教學中的應用和探究[J].湖北科技學院學報.2013,(1):23-25.
篇6
【關鍵詞】金融消費 金融消費者 法律保護
一、金融消費的法律特征
(一)相對于一般消費,金融消費是個人資產累積到一定程度才會產生的社會現象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迅猛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消費觀念也逐步升級,就傳統生活消費(衣、食、住、行)的支出比例越來越少,而金融、旅游等新興領域則逐步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尤其金融消費已日漸成為人們重要的消費領域之一。自然人作為社會個體,其在金融市場的消費方式主要表現為金融投資――放棄現在的消費,旨在獲得未來可能但不確定的收益。消費者投資的最終目的在于滿足以后的消費。因此,相比較對于衣、食、住、行的基本生存消費需求而言,個人的金融需求只有當個人資產累積到一定程度才會產生,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現象。
(二)相對于一般消費,金融消費具有特殊性
1.金融消費客體(金融產品)具有特殊性。第一,客體無形性。金融消費客體即金融產品,其本質內容是金融服務,因此,無形性是金融消費客體的固有屬性。金融產品沒有可感官的外在形態,金融消費者難以形成直觀判斷,其交易判斷主要依賴于金融機構提供的相關信息。
第二,內容專業性。金融產品的本質決定了其在費用構成、利潤結構、稅費負擔、風險形式、懲罰機制等方面都有較高的行業壁壘。金融產品的特殊性使金融消費的全部內容均為信息的組合,高度的專業性與技術性使得這些信息即便寫在紙上,較之其他商品交易,普通消費者真正理解金融產品就更為困難。
2.金融消費行為具有特殊性。第一,行為的風險性。金融產品相較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以金錢為標的,以在未來獲得收益為最終目的,但這一消費過程具有不確定性,可能獲得收益的同時還伴隨一定的風險性。收益率通常被用來作為衡量金融產品的收益性大小。金融產品定價是金融市場運行機制中重要的環節,是分析金融市場的發展和規避金融風險的重要工具,然而,現有法律制度對金融創新產品定價缺乏恰當的限制和約束。難以定價的金融創新產品在市場中被肆意提高價格,直接導致金融產品價格與其本身的價值背離,虛擬的財富不斷被放大,金融不斷脫離實體經濟,因此,金融產品總是伴隨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而相對于一般消費,金融產品的不透明性和各種因素的不確定性也導致金融消費者更易遭受損失。第二,方式的誘導性。金融產品的銷售,一般表現為金融機構的誘導、推銷。誘導性推銷中,基于信息的劣勢、反應的被動性以及人性的弱點,金融消費者很容易進行非理易判斷。
3.金融消費主體具有特殊性。一方面,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都具有相對壟斷性,金融業相對于其他競爭充分的行業,其行業準入門檻較高,這導致金融消費者對金融行業過分依賴。另一方面,與一般消費者相比,金融消費者交易弱勢特征更為突出。金融消費的特點,決定了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消費過程中的特殊地位,即交易弱勢地位更加突出、對交易信息更加依賴,在金融消費市場中的交易風險更加突出,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相對較大。
(三)相對于一般消費,金融消費過程信息不對稱更為突出
經濟學理論認為,由于交易中的各種因素的不確定性,交易信息的稀缺性,不完全的或有限制的契約中對剩余控制權的配置影響事后雙方重新談判的能力,進而影響了當事人事前的激勵,市場交易是信息不對稱的交易。在傳統消費過程中也存在信息的不對稱導致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的情形,但因傳統消費中消費者所購買和接受的服務是基本的生活用品,其對于所購買的商品與服務有完全認知。但在金融消費領域,金融消費者購買的金融產品,主要體現為信息的匯集,其產品質量是否良好取決于匯集為金融產品的信息本身質量是否良好。產品質量良好是消費者進行消費的最基本目的,也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礎。在金融消費過程中,信息之于金融消費者的重要性與傳統消費過程中產品質量之于普通消費者的重要性等同。金融消費者所獲得的產品信息缺乏真實性,其所面臨的風險就會顯著增大。金融消費關系雙方交易的本質為信息的傳遞與運用。金融市場因金融產品以及金融運行的特殊性,其信息不對稱更為突出。在金融消費過程中,要彌補這種信息不對稱的不足,保障處于弱勢的金融消費者實現預期收益,首先就必須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利。然而,由于金融產品所具有的無形性和專業性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在金融交易過程中,金融消費者面對著金融精英群體――金融服務者,其弱勢地位更加凸顯。
金融消費相對于傳統消費,具有明顯的特殊性。在此情勢中,將金融消費者作為一個法學概念確認下來,對于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很有必要。在綜合金融背景下,各金融機構紛紛推出金融創新產品。當新型金融商品進入金融市場交易領域并進行流通時,新的法律關系――金融消費法律關系產生了。傳統金融市場中的主體界定已經不能滿足各金融主體利益保護的需求,金融混業經營導致金融市場主體身份越來越難以界定,如以金融消費者的概念替代不同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者,則可以詮釋金融法律關系之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金融消費者的法律價值
(一)微觀上,金融消費者關乎個體公平正義
從法律關系的角度來看,社會群體可以分為消費者和經營者兩大類。經營者通過生產、銷售活動掌握著各種商品的信息,消費者則被動的通過經營者獲取商品與信息,現代科技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這種不對稱性。由于現代商品和服務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含量逐漸增高,擁有強大經濟實力的經營者逐漸控制了商品服務的生產,消費者的弱勢地位越來越明顯,這使得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風險也越來越大。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消費已深入社會的各個領域,成為大眾日常生活乃至整個社會體系正常運作的基礎條件。金融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訂立合同的過程中,金融機構往往憑借其優勢地位和專業人才,通過格式條款、免責條款、轉嫁風險,加大了消費者權益侵害風險。傳統上,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關系被視為平等主體之間的“私法關系”,強調的是私法自治和契約的由,排除國家公權力的干預。但在金融領域,金融監管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目標的追求則應著眼于矯正金融消費者與經營者實質交易地位“不平等”,即通過公權力弱抑強,達到對實質正義的追求。因此,通過適當的外部約束力量,推進金融消費過程及產品特性的透明化,以利于金融消費者綜合各種信息選擇合適的金融產品,從而保障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保護消費者權益。
(二)宏觀上,金融消費者關系金融系統穩定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其本質是通過交易活動實現價值流通,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金融消費者則是金融行業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與傳統經營者和消費者在市場經濟中的關系相一致,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是供求關系,是矛盾對立統一體,沒有金融消費者金融業就無法生存,更談不上發展。美國次債危機引發的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機得到的教訓之一就是忽視對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傳統單一的純粹的對金融機構的外部管制對于金融風險防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金融消費者對于金融交易活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最為關注,因此,通過法律途徑賦予金融消費者相應的權利,充分調動他們參與金融活動的積極性,從而更多、更深的介入金融消費活動全過程,以提高其自身的參與動力和參與能力,實現金融消費者內部“自治”,有利于避免外部管制的弊端。金融調控目標不應僅僅局限于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局限于增進金融體系的整體效率和效益;而應更多的關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目標,通過金融消費者“自治”,防止和減少因金融消費欺詐等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危及金融安全的行為發生。市場經濟條件下,單個金融機構德目標為謀求利潤最大化,但如果單個機構的理不受到任何約束,則易導致市場調節機 制的失效,甚至引發金融乃至整個經濟系統的危機。金融機構在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兼顧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從長期看,是確保自身乃至整個行業健康、理性發展的一個重要約束條件。只有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才能更好地降低金融業系統風險;只有維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利益,才能不斷提升金融效率,維護好金融安全,提高我國金融綜合競爭力。
綜上,在金融領域,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與強化金融監管、提高金融效率是個對立統一體。金融立法應該反映金融實踐并通過法律推動金融實踐的開展,尤其不能忽視對參與金融活動的個體――金融消費者的特別保護,賦予金融消費者在金融生態系統中應有的位置,確立參與金融活動的個人在法律上的消費者地位,實現金融權利、義務在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間的均衡配置,從而實現金融穩定、金融效率與金融權益之間的穩定平衡。(如下圖)
三、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選擇
(一)法律保護原則
1.專門保護原則。金融消費者與傳統消費者相比有著明顯區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公平正義和金融安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在金融體系中具有系統性意義,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要從維護消費者個體角度對金融消費者進行立法保護,不能實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系統宏觀性價值目標。因此,將金融消費者從一般消費者中分離出來,進行專門立法保護,應是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應然選擇。
2.傾斜保護原則。金融市場上信息不對稱,以及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要求金融立法給予金融消費者傾斜保護。通過加重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的法定義務、賦予金融消費者權利等方式來矯正交易雙方的不平等。法律對金融機構向金融消費者履行的告知義務應當提出更高的要求。金融機構應履行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傾斜保護原則還要求金融機構承擔更多的程序性義務,如簡化金融機構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減輕金融消費者舉證責任等。
3.區別保護原則。政府與社會的公共資源是有限的,應該集中有限的資源去保護一般的金融消費者,而對于具有較強風險承受能力和專業知識經驗的“金融消費者”,對其的保護力度可以相對減弱,專業投資者不應納入金融消費者范疇進行傾斜保護。因此,將專業投資主體排除在特別保護之外,才能真正保護弱者即個人中小投資者。區別保護可以為一般金融消費者劃定投資,避免進入高風險領域而遭受意外損失。
4.適度保護原則。由于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物質經濟條件還相對薄弱,對消費者保護應當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因此,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不能過度,否則不僅不能促進金融市場運行,反而會抑制金融業發展,影響社會資源要素配置的高效,最終損害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二)推進中國特色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金融業快速發展,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仍需不斷調整,必須不斷創新和優化金融業務品種、金融服務流程等,以保證我國經濟尤其是金融業穩步發展從而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發生變化,金融消費者的消費環境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明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就成為我國金融法制立法的第一要務,也是立法原則和指導思想之一。第一,在相關金融法律基礎上增補完善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有關條款,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體制,明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管部門,設計具體可行的保護制度和保護措施。第二,積極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工作,擴大消費者的外延,明確金融消費的特殊性,獲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立法的立法授權。第三,根據我國金融業發展進程,及時推進更高層級金融消費者權益立法,其最終目標是整合現有法律的有關條款,制定一部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逐步形成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基礎,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行政法規、規章為主體,其他諸如《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為補充的有機統一的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
(三)構建我國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體系
1.行政機制。目前我國金融監督管理體制為“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監管機構主要為“一行三會”。“一行”即我國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區別于其他金融機構,是我國重要的宏觀管理部門,負有“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重任,承擔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防范系統性風險的法定職責,在銀行、證券、保險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管理職權和較大的影響力,兼具為金融消費者提供綜合保障的專業能力和協調能力。“三會”即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各金融專門監管部門由于受到分業監管和實質混業經營的局限,其金融糾紛的解決能力必然會受到自身職權和專業能力的局限,且如由單一監管部門負責解決相關爭議,也容易導致三個監管部門間的推諉。因此,由中央銀行作為糾紛行政解決途徑的主管牽頭部門更為合理,也更有利于金融消費權益的保護。
2.司法機制。司法機制指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訟的形式,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從而維護自身權利的一系列規范的總和。糾紛司法解決機制處于現代社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體系的核心地位,其最大特點在于糾紛解決程序的規范性和結果的權威性。訴訟的對抗性和公開性是程序公正的基本保證,而訴訟的結果由國家強制力為后盾保證了訴訟結果的權威性。此外,訴訟價值還體現在效率上,遲來的正義非正義。因此,我國糾紛司法機制設計應充分體現其公正、效率等價值取向。
3.民間(NGO)機制。民間(NGO)解決機制正是由于其民間第三方的特殊地位,在解決金融消費糾紛過程中,可以簡化糾紛解決過程,縮短糾紛解決時間,從而節約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民間(NGO)解決機制,糾紛解決是迅速的,并且最終裁決結果就當事人來看是合理的,該機制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國家公權力介入糾紛解決過程中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構建糾紛民間(NGO)解決機制,首要的是修改有關民間(NGO)管理規定,掃除民間(NGO)發展的法律障礙;其次,大力培育民間(NGO)發展環境,大力發展金融消費者第三方NGO組織;最后,樹立不同類型運行機制民間(NGO)典型,逐步推廣民間(NGO)管理運行機制,更好發揮民間(NGO)的獨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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