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營養計劃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6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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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營養計劃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改善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加快農村教育改革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甘政辦發〔2012〕27號)和《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方案》,結合新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1.成立組織機構。成立由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社會事業發展局局長任副組長,黨政辦、監察局、財政局、經濟發展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為成員的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辦公室主任由社會事業發展局副局長擔任,社會事業發展局學生營養改善管理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新區托管鄉鎮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日常事務和組織實施。

2.建立責任體系。新區管委會是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具體負責實施。

(1)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制定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對食品配送及領取全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指導學校開展衛生防疫、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對學生營養食譜和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意見。

(2)監察局負責對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進行監督審計。

(3)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撥付、監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標監督工作。

(4)經濟發展局負責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組織開展生產成本調查和食品價格監督檢查。

(5)工商分局負責供餐服務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和管理。

(6)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及托餐家庭(個人)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進行安全監管,制定應急預案,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制定食品安全培訓方案和教材,對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中小學校長、食堂負責人、工作人員以及供餐企業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制度和行業規范培訓。

(7)質監部門負責對供餐企業食品生產過程進行監管,查處食品加工中的質量問題及違法違規行為。

(8)各鎮政府負責本鎮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督查、指導和評估。

(9)各鎮中心校對本鎮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管,及時報告食品配送異常情況,統計核對當天、當月學校學生食品發放數量,建立專項資金賬目并負責核算。

(10)各有關學校負責營養改善計劃的具體實施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要安排專人領取營養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時、按標準發放到每一個學生手中,并做好實名登記工作,按月匯總上報。

3.健全完善規章制度。為進一步細化目標要求,靠實工作責任,確保營養改善計劃的順利實施,各鎮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2〕54號)文件明確規定:中央財政對試點貧困縣農村(不含縣城)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計算,每生補助600元。補助資金不得發給學生或學生家長個人,由學校按標準統一提供營養早餐、課間加餐或午餐。

根據《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方案》,全省可選用學校食堂供餐、企業供餐、家庭托餐三種供餐模式,結合新區目前學校食堂供餐條件尚不完全具備的情況,為了盡早為學生供應營養餐,啟動階段新區先采取通過各中心校招標確定企業統一配送、學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內容為早餐或課間加餐。當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通過新建或改擴建能具備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供餐條件時,新區托管鄉鎮學校將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學生營養食譜:參照《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方案》中“營養配餐標準”,為便于操作,確保盡快實施,新區暫時確定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應:牛奶1袋(200毫升)、雞蛋1個,烤花卷1個(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應:伊利優酸乳1盒(190毫升),小燒鍋1個(100克),蘋果1個。當啟動正常后,在供餐品種、營養成份、價格相當的情況下,適時予以調整,逐步完善營養配餐標準。

2.食品采購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辦發〔2012〕27號文件中關于“鼓勵學生營養食品原料采購本地化,建立食品生產供應基地”的精神,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牽頭,通過鎮中心校公開招標,確定供餐企業及采購品種、價格,并與中標企業簽訂合同及質量安全保證協議,由中標企業統一為新區托管鎮學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標時必須發招標通知,競標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經銷證、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全國工業產品許可證、公司授權委托書、清真食品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衛生許可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配送食品車輛及用具必須保持衛生清潔,每次運輸食品前應進行清洗消毒,在運輸裝卸過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潔,運輸后進行清洗,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

學校要確定專人接收供餐企業配送的食品,并按時、按量分發給學生。要認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發放登記工作,建立食品收發臺賬。

3.存貯、加工食品。供餐企業和學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的食品儲藏、儲存場所,配備必要的食品儲藏保鮮設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和收發登記制度。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的食品,嚴禁不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學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嚴禁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劑應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要求的范圍、用量和方法使用,嚴禁超范圍、超劑量濫用。不得向學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爛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飪后至學生食用前的間隔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不得向學生提供冷葷涼菜。

4.供餐。全體學生統一伙食費標準,由學校食堂(伙房)統一提供食品。學校校長或管理人員要輪流陪餐(餐費自理),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供餐企業和學校食堂(伙房)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5.食品留樣。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個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信息記錄。

三、建立管理系統

1.建立學生實名制管理系統。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規范》要求,由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實行聯網式電子化管理,項目包括:“學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學生電子照片、家長姓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所在學校”等內容。校長對學生資格審查負全責,學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記造冊,校委會成員分工負責審核學生信息登記情況。

2.建立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制度。由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牽頭,會同鎮衛生院、中心校建立學生健康檢測指標體系,對學生身高、胖瘦、貧血率等指標進行跟蹤調查。建立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評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測評估小組調查了解學生營養狀況,為開展營養改善計劃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資金管理制度。新區財政局、社會事業發展局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各鎮中心校、各學校要建立獨立帳戶,嚴格帳目管理,獨立核算,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將營養餐費用直接發給學生及家長個人,不得用于員工工資等人員經費的開支,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四、加快學校食堂(伙房)建設

1.農村學校食堂(伙房)現狀和供餐能力

新區托管鄉鎮5所寄宿制學校,食堂僅能夠對寄宿學生供餐。面向全體學生供應營養餐存在一定困難,需要進行擴容改造。其余43所學校沒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擴建食堂(伙房)建設規劃

根據國家對學校食堂建設的標準,新區托管鄉鎮43所學校需要新建學生食堂,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需資金2200萬元;5所寄宿制學校餐廳需要進行擴容改造,擴容改造面積600平方米,需資金120萬元。以上共需投入資金2320萬元。力爭2012年內,通過爭取中央、省、市專項資金支持和新區自籌,完成中小學食堂(伙房)新建和改擴建任務,以滿足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需要。

五、加強社會監督

學校要在校內顯要位置和校門口張貼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公示牌,公布舉報電話、郵箱,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