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學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8 03: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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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法學論文

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學教學的運用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發展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

診所法律教育起源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它借鑒了醫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的做法,倡導在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和律師的執業技能。在法律診所教學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親自參與法律實務,在法律實踐中學習法律、發現法律并培養法律人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診所法律教育在美國的產生源自于法律實踐的要求,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的價值是追求公平、正義和理性。美國著名法理學家霍姆斯在他的《普通法》開篇就說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對時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論,對公共政策的直覺,不管你承認與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見對人們決定是否遵守規則所起的作用都遠遠大于三段論。法律包含了一個民族許多世紀的發展歷史。它不能被當作由公理和推論組成的數學書”。法律實踐的品格決定了法律人才的培養不能僅僅局限于理論的灌輸[1]。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由于反對當時流行的脫離現實的純粹理論的法學講授法,大膽提出了法律教學改革,倡導案例教學法。隨之,案例教學法在美國高校廣泛推行。案例教學法較之以前的純粹理論講授法在實踐教學方面有了很大進步,它調動了學生從案例分析中學習法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了學生從案例中總結出法律的一般原則和規律的能力。然而,案例教學法的案例畢竟是教師提前選取并經過加工的,而且案例討論局限于課堂教學的需要,不利于學生從實踐中尋找有關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不利于從生活中發現法律,在實踐中尋求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正是基于案例教學的局限性,法律現實主義的代表人弗蘭克提出了法律診所教學法。法律診所教育一方面為學生提供了真實的實踐教學,另一方面也使得法律診所在為窮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學生在為這些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的時候,不僅學會了法律實踐的技巧和知識,而且深刻體會到了法律為弱勢群體提供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在實踐中培養了學生的職業精神與素養[2]。法律診所以真實的案例為基礎,讓學生親自參與其中去調查并與真實的當事人去溝通、交流,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書寫法律文書,出庭應訴等。這種法律實踐教學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使得學生把抽象的法律知識應用到法律實踐中,不僅鍛煉了法律的實踐能力,而且鍛煉了溝通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多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法律診所課程迅速成為美國絕大多數法學院的課程。不同法學院根據學科建設的特色開設了各種各樣的法律診所課程,例如,有憲法與行政法診所、刑法診所、訴訟法診所、立法診所、國際人權診所、婦女兒童保護法律診所、環保診所、移民診所、勞工診所、家暴診所、死刑診所等。法律診所教育發展到今天它的價值不僅體現于課程本身,更體現為一種教學方法的變革,它倡導實踐教學,真正讓學生在體驗、互動、反饋中學習和提高知識和技能;它倡導公益服務意識和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的意識,真正讓學生在現實中領悟法律的精神與價值,讓學生在現實中發現法律、領會法律、運用法律、宣傳法律、推廣法律[3]。

(二)診所法學教育在全球的發展

法律診所教育不僅在美國,在全球其他國家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法律診所教育的發源地美國,法律診所教育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內容不僅涉及實體法與訴訟法方面的診所,而且包括了環境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殘疾人保護等各種類型化的診所。法律診所在法律援助與公益服務方面越來越深入,在如何協調法律與政治,抵抗暴力與強權,保護弱勢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法律診所不僅提供了實踐教學的平臺,改革了教學方式,而且培養了學生了解社會,適應社會,教會了學生自己創業[4]。在印度大學的法學院里由于全職法學教師不能兼職律師,不能指導學生辦案,所以印度的法律診所根據本國的特色,學生在教師的帶領下走進廣大農村進行法制宣傳,農民走進法律掃盲營,學生在和農民打交道的過程中了解到法律對人民的承諾與現實差別很大。農民不了解法律,無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利。學生走進底層百姓,打破了法律語言與普通語言的脫節,不僅讓農民了解了法律賦予他們的基本權利,增強了農民的維權意識,而且促進了政府良政的運行。學生在實踐中了解了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真實運作,收獲了更大的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目的性。韓國法學教育受到美國很大的影響,1995年韓國改革了法學教育體系,建立了美式法學院制度。韓國引進美國的法律診所教育,也根據本國的教學情況設置了相應的制度。在韓國,法律診所培養公益律師,指導教師是兼任律師的教師,學生在法律事務所學習,律師協會作為法學院法律診所的評價主體。日本的法律診所分為內設法律診所與外設法律診所,內設法律診所在校內開設,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培養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基本的律師執業能力。外設法律診所在校外開設,主要是租賃社會上的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盈利為目的。泰國法律診所課程明確了教學的目的:第一,培養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能力;第二,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第三,培養職業倫理,即培養職業負責任的精神;第四,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第五,培養學生的溝通能力和責任心;第六,培養學生的相互合作與信賴能力。印尼的法律診所也獨具特色,由于法律診所的學生很難取得當事人的信任,所以印尼的法律診所主要是在政府實施法律的過程中提供法律幫助。越南的法律診所主要提供社區法律服務,社區法律診所為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培養學生的公益心、公平心,培養學生法律價值理念的形成。

(三)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的移植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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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生素質教育策略及創新研討

人文素質是指人們的一種精神特質和文化特質,是人們通過學習倫理道德、文學、歷史、哲學、法律、藝術等人文學科知識,在個性、人格、氣質、風度、理想、情感、意志、人際關系等方面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內在素養和品質,是對世界、社會、他人和自身的認同與正確看法。人文素質是醫學生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是未來從事醫師職業應當具備的前提條件,對學生進行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必然要求。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就是通過課堂教學和校園育人環境,對學生進行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命倫理意識、職業道德意識、人際關系交往意識、遵紀守法意識等,具有弘德善醫的人文素養。當前,受市場多元化、信息網絡化的影響,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正面臨嚴峻挑戰,必須得到高度重視。

一、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基本要求

醫學是一門研究人體結構和功能(包括思維與心理)并努力使其盡可能保持正常自然狀態的科學和技術。醫學研究的對象是人體的疾病治療與預防,醫患之間必然形成人與人的情感關系,醫學就是“人學”,既有自然科學的屬性,也體現出人文社會科學的屬性。從古今中外醫學發展歷史來看,生命倫理道德、敬業精神、善良、慈等都必定是醫師職業的前提和基礎。中國傳統醫學認為“醫乃仁術,非仁德者不為醫”。西醫《希波克拉底誓言》說:“醫生應當竭力、忠實為病人籌算,嚴禁對病人的一切毒害與妄為。無論進人誰家,始終以病人的安危為念,遠避不善之舉,不論男女老少、自由民或奴隸,均戒絕隨心所欲的行為和誘惑。我嚴守上述誓言時,請求神讓我生命與醫術能得天上之榮耀。我若違誓,天地鬼神共誅之。”當醫學發展到今天,已由生物醫學模式進入到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更強調人文素質在醫學生綜合技能和素質構建中的作用。國際醫學教育專門委員會(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MedicalEducation,lIME)在制定面向2l世紀的“全球醫學教育最基本要求”時指出,敬業精神和倫理行為是醫療實踐的核心,職業價值、態度、行為和倫理同醫學知識、臨床技能一樣,是畢業生所必須具備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質之一。在醫學生中進行以敬業精神和倫理道德為核心內容的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教育的基本要求。然而,改革開放以來,圈蘭!受經濟全球化、市場多元化、信息網絡化的影響,我國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嚴峻挑戰,極大地影響著醫學生人文素質的構建與提高。

二、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嚴峻挑戰

1.醫學教育行為的短期化和功利性擠壓著人文素質教育的空間。市場經濟競爭導致學習評價標準的簡單化、短期化和T具性。學校需要通過畢業生就業率來獲得信譽和資源,拓展發展空間。用人單位在招聘畢業生時,在短時間內難以準確評價候選者的素質和品行,只能以學科成績、英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等作為選人的依據。這樣導致學生學習的功利性增強,使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面臨邊緣化的狀況。在課程設置上,人文素質課主要包括“醫學倫理學”“衛生法學”等,課程性質為任選課程,教學時數為16學時,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課。在學分制下,大部分學生不會選修這類課程。據調查,80%的學生認為只要學好專業知識,拿到英語四、六級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就能找到好工作;87%的學生認為專業課、英語與計算機等級考試已經占用了90%以上的學習時間,自己不會主動再去學習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知識。據某高校統計,選修該類課程的醫學生不到15%。由此可見,通過課程教學對醫學生進行人文素質教育面臨挑戰。

2.教師的教書育人功能面臨挑戰。科學技術的進步使高校的教學形式多媒體化,這種教學形式能給學生提供多角度的、立體式的感受,但也使教師囿于操作臺,難以走到學生中,與學生的交流互動少,學生想從教師的言談舉止中領略氣質、風度、意志、品行、情感、人格魅力的機會越來越少,教師的教書育人功能面臨挑戰。再加上當前高校職稱評定過于看重教師的科研成果,特別是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數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權重越來越小,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的勞動與付出難以體現,導致教師在價值追求與行為選擇上的功利性,不愿把過多的時間與精力花在對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上,這就使得學生難以從教師,特別是自己所敬重的專業課教師身上獲得人文精神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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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醫執法研究論文

摘要:由于監管不力,一些地區社會醫療機構遍地開花且魚龍混雜,非法行醫者乘虛而入。這些非法行醫者絕大多數不具備或沒有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甚至沒有執業醫師資格,但他們卻在城鄉結合部租間民房,掛塊白布,擺點藥品,就對外“開診大吉”。這些“醫師”以搞接生、人流、取環的居多,并大量使用假藥、劣藥,且有亂收費行為,常常造成醫療事故,嚴重擾亂醫療秩序,危害市民身體健康。近年來,衛生行政部門雖然多次對非法行醫活動進行專項治理和打擊,取締了一大批非法行醫的診所和游醫,但非法行醫現象仍大量存在,非法行醫需要長效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工作的實踐和體會,談談行政執法中打擊非法行醫應注意的問題。⑴

1.無證行醫和非法行醫的概念

無證行醫是指醫療機構和衛技人員未經有關的衛生許可,沒有取得必需的許可證照、證件就從事醫療活動。就人員具體是指醫師無《醫師執業證書》、護士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外國醫師來華行醫無《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鄉村醫生無《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書》,衛技人員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無《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無《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就醫療機構是指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嬰保健法》規定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和醫學技術鑒定證明的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非法行醫是指不合法地從事醫療活動,具體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因此,筆者認為無證行醫屬于非法行醫的范疇,應該是非法行醫的一部分。打擊非法行醫重點是取締無證行醫論文。

2.取締無證行醫最關鍵的是診療行為的取證。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八十八條的解釋: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因此,診療行為可以分成醫療檢查、診斷和治療行為三個方面。判斷是否有診斷行為的比較明確的證據應該是書寫病歷,進行診斷,出具處方,使用藥物及手術等方法醫療檢查和治療行為比較明確,使用醫療器械進行醫療檢查則存在爭議。常見問題是使用聽診器、血壓計是否是醫療行為,使用××測試儀測試缺鈣或者貧血是否是醫療行為等。我國衛生部尚沒有對此作出行政解釋。而國外,比如日本厚生省就解釋使用血壓計是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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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誠至善模式在醫學人文素質的實踐

【摘要】人文素質教育是一項塑造醫學生內心精神品質的重要工程。醫學生不僅要掌握最為先進的醫學科學技術,還要具有較高的人文素養,才能更好的滿足現代醫學和社會的要求。引導醫學生樹立正確的醫學人文核心價值觀念,不僅可以還原醫學人文關懷本來面目,還能讓患者感受醫學溫暖。內蒙古醫科大學凝練出“博學、尚行、精誠和至善”的精神,傳承“和衷共濟、艱苦創業、革故鼎新和潔己奉獻”的學校精神,將醫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教學作為醫學人才培養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貫穿于學校工作的諸多方面,重視醫學與人文貫通、教學與科研并舉。內蒙古醫科大學在教育教學實際中,把“立德樹人”與“以文化人”并重,把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緊密聯系起來,把大學生思想品德、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質教育聯系起來,已經形成了育人合力,努力做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文章總結了內蒙古醫科大學醫學生醫學人文素質培育的路徑和經驗,分析其不足,為繼續推進學校人文素質教育質量和水平,提供新的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人文素質教育;大學生;解剖;醫學;教育模式;人文精神

人文素質教育是一項塑造內心精神品質的重要工程。人不能沒有品格,對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的加強是對醫學生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利用人文精神對學生的影響,才會培育出醫學知識過硬兼具高尚醫德的醫務工作者[1-2]。培養醫學生的人文素養,可以提高醫學生對醫學的興趣及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還可以幫助醫學生更好的實現自我尊嚴和自身價值,還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民眾的健康[3]。“人文”這一詞語,在詞典里認定為“泛指人類社會的各種文化現象”。中國自古就非常重視人文教育,保持有良好的傳統。《易經·賁卦·彖曰》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里的“人文”用現在話來講,就是包括精神文明、德性或品格;這里的“化”是教育、培養或教化。講文明,講道理,講奉獻是中華民族一直以來所提倡的。因此只有那些非常優秀的能夠提升人的精神,提高人價值的文化及精神才能列入人文教育的范疇。“人文素質”是包括由觀念、情感、意志、知識及能力等多種因素綜合而組成的一個人內在的精神品格,外在體現在一個人的思想道德修養、個體氣質和人格。“人文素質教育”是將民族的優秀精神文明和優秀文化成果通過學校知識的講授、外部環境的熏陶和個體在生活工作中的實踐等教育方式使其內化為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個體氣質和人格,從而形成一個人非常穩定的內在品格。人文素質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引導學生如何做人和做事,還包括怎么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的關系以及自身的情感、理性、意志品質等多方面的問題[4]。革開放后,國家經濟快速發展,一些理工農醫的高等學校對人文教育開展不足。有的院校不予重視,不斷縮減人文類課程的開設,刻意為專業課讓步,有的學校甚至取消了該類課程,人文素質教育的發展步伐相對滯后,造成學校及教師對于人文類課程的輕視,導致學生覺得人文類課程無關緊要、可有可無和應付學習的心態[5]。1995年,原國家教委成立了“加強高等學校文化素質教育試點工作協作組”。1998年4月10日,高教司發了《關于加強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相關機構和政策的出現,使人文教育的作用和意義逐漸明確起來,整個社會對人文教育逐漸越來越重視。過學校幾屆領導多年不懈的努力,2018年10月30日,教育部醫學人文素質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評審專家對內蒙古醫科大學組織申報的醫學人文素質教育基地建設工作進行了考察評估,并于同年12月25日上午獲得教育部人文素質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高等學校醫學人文素質教育基地‘精誠至善’教育模式”銅牌。內蒙古醫科大學秉持多年凝練出的“博學、尚行、精誠和至善”的人文學育人精神,不斷發揚“和衷共濟、艱苦創業、革故鼎新和潔己奉獻”的奮斗精神,將醫學生人文素質教育作為學校人才培養的非常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學校工作的諸多方面,重視將醫學知識教育與人文教育貫通、教學與科研并舉。內蒙古醫科大學在育人教學工作中,把“立德樹人”與“以文化人”相聯系,把第一課堂和第二課堂緊密聯系起來,把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質教育緊密聯系起來,已經形成了育人合力,努力做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1醫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是醫學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

伴隨著整個世界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不斷進步,社會物質財富也膨脹式增長,社會上逐漸形成了對科學技術的極高度重視和對物質享受方面的瘋狂追求,科學教育越來越受到人民群眾和廣大領導干部的高度重視,而對人文教育的重視和投入相對不足且差距越來越大,已經帶來了一系列世界性的社會問題[6]。因此,很多國家越來越重視人文教育,已經在采取各種辦法加強大學生綜合素質教育,尤其把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的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從而使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發展更為協調,使得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更為和諧。不斷加強人文素質教育是當代社會發展和專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發展中對擁有更高和更全面專業素質人才的必然要求。前些年,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在全社會重理工農醫輕文,重專業技術輕綜合素質,重臨床輕基礎和急功近利的心態等不良觀念的影響下,最終使得綜合素質的培養還是落在了專業技術能力的整體提高上。專業教育與人文教育是教育的兩個面,專業教育遵循工具和規則的尺度,人文教育遵循價值和情感的尺度,兩者相輔相成,不應該輕視人文素質教育。一些學校在專業規劃、專業建設上同樣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態和行為,忽視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全面發展。有同學認為有用的技能學點,其他無所謂。對高校的定位產生誤解,從而忽視學生人文素質的培養。醫學人為主義教育可以增加醫患之間的有效溝通并建立信任合作關系[7-8]。高校是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是以培養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為根本任務,以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為主線設計專業培養方案、課程結構和素質結構。由此可以看出專業技術性和學生在專業上的技術工作能力對于各專業學生是非常重要的。社會對醫學生的總體培養要求是培育出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相結合的合格甚或優秀實踐能力的專業人才[9-10]。雖然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給了關于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就已經指出要注重人文社會科學和技術教育相結合。但有些很多人內心還是將技術應用性和專業能力這兩點看成最重要的教育教學依據。因而在專業的課程設置中,專業技能技術課程占了絕大多數,而人文課程太少地位太輕,即使有人文課程也大多都是選修課不能引起學生足夠的重視。可以說,以前高等院校在培養學生掌握一技之長、學會生存方面是較成功的,而在培養學生如何做人對事上卻是相對不足的。探索醫學人文培育模對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著重要意義[11]。

2內蒙古醫科大學醫學人文素質教育教學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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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制建設的難點研討

2009年11月14至15日,由江蘇省經濟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礦業大學文法學院承辦、江蘇義行律師事務所協辦的2009年江蘇省經濟法學研究會年會在中國礦業大學舉行。省法學會副會長龔廷泰教授、中國礦業大學黨委副書記鄒放鳴教授分別代表省法學會和中國礦業大學致辭。省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力教授致開幕詞。省經濟法學研究會部分成員及有關部門代表、來自全省各高校經濟法學專業的專家學者、研究生等共計100多人參加了會議。本次會議確定的主題為“危機與發展:經濟法制新思考”,包括六個分論題:金融危機下的經濟法理論與實踐問題;反壟斷法專題研究;安全生產法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勞動法理論與實踐問題;三農問題與經濟法制建設;其它經濟法的熱點問題研究。會議共收到參會論文84篇,提交的論文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質量上都有明顯增加和很大提高。與會代表提交的論文既有對經濟法學理論問題的挖掘和反思,又有對現實中的經濟法學問題進行大膽探索,特別是探討了我省經濟法制建設中的難點、熱點問題,這反映出我省經濟法學的研究已經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為推動學術繁榮與發展,培養青年,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會議還對青年學者提交的論文進行評獎,評出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4名,并為獲獎者頒發了證書。現將本次年會的主要研究成果綜述如下:

一、關于金融危機下的經濟法理論與實踐問題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陳愛蓓研究員認為,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國際市場需求大幅下降,國際新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由于WTO體制下的貿易保護主義在表現形式上具有全球性和多樣性的特點,其在WTO法律體制下運作又極具隱蔽性,要妥善應對,困難重重。如國外濫用WTO規則允許的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特別保障措施調查,而從我國企業層面來看,企業整體應訴能力較弱。從我國行業中介層面來看,地方中介機構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從我國政府層面來看,缺乏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特別是應對國外反補貼和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的協調機制。因此她認為,從目前的形勢看,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建立,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快制度調整,推進國際標準認證,注重自主創新以及完善政府、行業、企業的多元應對機制,不失為有效的措施。淮陰師范學院法學院蔣大平副教授認為,次貸危機自2007年2月在美國爆發以來,已經逐步演化為全球性金融危機,并對全球實體經濟造成了深刻的影響。對此,美國政府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積極應對,例如在宏觀調控方面,美國政府主要采取協同降息,向金融機構注資,實施國有化以及提供擔保等措施;在金融監管方面,呼吁重建國際金融監管體系,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完善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風險的蔓延。為此,他建議,中國應在金融立法和監管方面從中汲取有益的借鑒:一是建立金融危機應急處理法律機制,及時應對和化解金融危機;二是彌補立法空白,規范金融業發展;三是加強金融監管機構的協同配合;四是從機構監管向“目標導向”監管跨越;五是正確處理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辯證關系。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袁潔認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國政府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重民生”的部署和要求,果斷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這一背景下,積極推進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政策,研究開征物業稅有了更多的現實意義。

還有學者探討了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的司法應如何積極行動。如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在讀博士生劉思萱在題為《金融危機下能動司法研究———以破產重整案件審理為研究對象》的發言中認為,金融危機的擴散導致進入我國訴訟領域的案件呈井噴狀態,并具有突發性、群體性、傳遞性、極端性的特點。為此,全國各級法院迅速出臺一系列措施以應對危機。對此,不少學者提出了質疑的觀點。劉思萱博士進而提出:通過對危機狀態下司法例證的分析,從行為類型化角度考察,破產重整的審理是危機狀態下司法行為的典型代表,以拯救企業為首要目標回應危機狀態下的經濟形勢;通過分析危機狀態下司法的特質,從行為目標角度考察,危機的不確定性特點需要司法以能動性方式回應,并以社會秩序的維護和新生社會關系正統性的確認等為優先的行動目標;通過研究危機狀態下能動司法的自我謙抑,從行為標準角度分析,司法能動性有其傳統的和現代的理論基石,而在危機狀態下,能動司法更應把握行為主體、內容和程序標準。南京大學法學院宋亞輝博士生對司法的這方面功能持審慎態度,在其提交的論文《公共政策如何進入裁判———以金融危機為背景》中,針對金融危機背景下,最高院出臺了一系列司法文件,要求裁判必須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應對金融危機固然需要全國上下協調一致,共同落實公共政策。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在制定程序、慎重程度和思維方式上的局限性,使得公共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難免出現意外后果。我國司法機關習慣性地追隨公共政策,毫無保留地將公共政策轉化為司法政策,并通過司法解釋內化到具體裁判中的局限性十分明顯。一旦公共政策本身出現難以預料的意外后果,則司法機關的做法勢必將意外后果引入司法領域,將損害擴大化。為此,他認為,鑒于司法機關所承擔的特殊職能,最高院在落實公共政策時必須保持慎重的態度,只有作為立法的過渡、彌補既有法律的漏洞、以及為應對社會的非正常狀態時,才可以將公共政策引入司法裁判。而且,被引入司法裁判的公共政策還應當具備良好的品質,即公共政策進入裁判之前,必須對其進行經濟分析和績效測定,盡可能把公共政策發生意外后果的機率降到最低限度。

二、關于反壟斷法

國務院、全國人大反壟斷立法顧問、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曉曄研究員作了主題報告,題目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中的若干問題》。她首先介紹了反壟斷立法的宗旨和意義,指出反壟斷法被視為“經濟憲法”,它一方面有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自由競爭;另一方面也給消費者帶來了最低的價格、最好的質量和最大的物質進步。因此,反壟斷法是最重要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此同時她也指出,由于中國經濟轉型的任務尚未徹底完成,再加上反壟斷法不可避免地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完善之處,我國反壟斷初期實施過程中將會遇到幾個嚴重的挑戰。一是缺乏關于執法機關的明確規定。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我國反壟斷法將會維持現有幾家機構分頭執法的局面。多家政府機構分頭執法毫無疑問地會影響反壟斷法的效力和權威,因此,希望國家盡快建立一個統一和比較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關。二是反壟斷執法面臨行政壟斷。行政壟斷是我國當前經濟生活中最嚴重的限制競爭,其后果不僅扭曲競爭,而且妨礙我國建立統一、開放和競爭的大市場。因此,反對行政壟斷應成為我國反壟斷法的重要任務。我國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雖然做出禁止性規定,但由于反壟斷執法機關對它們沒有管轄權,使很多人質疑我國行政壟斷能否有效得到遏制。三是反壟斷執法機構與監管機構的關系。廣大消費者普遍希望反壟斷法能夠在電信、電力、郵政、鐵路等行業的大壟斷企業面前保護他們的利益。然而,由于這些國有大壟斷企業都有監管機構,反壟斷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之間的關系就成為一個敏感話題。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在被監管行業不能正常執法,將面臨更大的挑戰。最后,中國反壟斷法作為一個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的基本法,還需要盡快建立相關的配套法規。如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但是,何謂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需要法律解釋。可見,在反壟斷法的規定非常原則性的情況下,壟斷協議、濫用監督以及控制經營者集中等方面都需要釋義性的配套法規。因此,王曉曄研究員認為,反壟斷法的頒布不是我國反壟斷立法的結束,而是剛剛開始。我國反壟斷法能否得到有效實施,將取決于很多因素:取決于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和競爭文化,當然更取決于我國政府和立法者推動競爭政策的決心和信心。徐州市廣播電視大學的孟梅講師認為,我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實施至今已有一段時間,禁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是反壟斷法的三大支柱之一”,是比較適合中國國情,與中國現實的市場經濟狀況、人們的法律文化、競爭意識相匹配的一部法律。但同時也應當看到《反壟斷法》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制過于原則化,法律執行力比較低,要真正落實,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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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行政法研究論文

1藥事行政法研究的現實意義

1.1“依法治藥”實踐的現實需求

1998年,隨著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展開,在我國首次成立了國務院直屬的獨立藥事管理機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SDA),與之相伴的是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藥品管理法》的修改,大批規章乃至規范性文件的陸續頒布。新機構的成立,給我國藥事行政法體系建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當前,在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修正案的大背景下,“依法治藥”業已成為廣大醫藥工作者的心聲和共識,成為當代中國藥事管理的內在精義和孜孜以求的價值取向。而“依法治藥”的核心就在于:各級藥品監督部門都要依法行政。

新時期、新形勢為藥事行政法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素材,更提出了許多亟待解決的新問題。比如藥事管理體制改革中,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關系?如何處理好與其他部門如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之間的關系?目前《藥品管理法》的修改中,立法技術如何完善?法律責任如何細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規章中,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機關與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如何處理好與其他部門規章的沖突?如何處理好與地方性藥事法規的沖突?如何做好法律解釋工作,使“函”、“批復”規范化?如何使包括新藥證書、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在內的許可證頒發有序化、合法化?如何行使藥品監督行政處罰中的自由裁量權?……類似的問題還可以舉出很多,這些問題解決的成功與否,對“依法治藥”能否落到實處至關重要。藥事行政法的研究宗旨之一,就是要將現代行政法的理念與精神植根于藥事法實踐之中,針對上述種種問題進行理論研究,試圖提出切合實際、可操作性強的解決方案,以促進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行政、依法治藥,推動藥事管理的法制化進程。

1.2藥事法與行政法理論研究的內在雙重拉動

藥事行政法研究也是推動藥事法理論發展,促進藥事法學學科縱深發展建設的需要。藥事法學,簡而言之,就是研究調整藥學事業的法律規范及其發展規律的一門科學。而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擁有的行政權力與藥事活動中的相對人的公民權利關系的角度考察,某種意義上藥事法可以悉數歸為行政法的范疇。藥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無疑將對未來藥事法學學科發展和理論體系的成熟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1].例如藥品管理體制、藥事規章的制訂、藥品審批制度、醫藥宏觀產業政策研究,就可以分別運用行政組織法理論、行政立法理論、行政許可理論、行政指導理論加以微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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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人文課程設置分析

隨著社會的現代化和醫學的社會化,20世紀以來,醫學模式逐漸從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轉變,把人作為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在內的生態系統的組成部分,從生物的、心理的、社會的水平來防治疾病,以增進人類健康。今天的醫學生作為引領明天醫學發展的中堅力量,不僅應該掌握現代化的預防和診療技術,更應該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對患者和國家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高等醫學院校作為培育醫學生的搖籃,既要傳授深厚的醫學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還要傳授廣博的人文社會知識。為了準確了解醫學院校人文課程設置現狀,本課題從2016年9月—2017年6月以江蘇省8所高等醫學院校為研究對象,調研這8所高校目前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醫學人文課程情況,為醫學人文課程教學改革提供建議和對策。

1資料與方法

1.1調查對象。隨機抽取江蘇省8所高等醫學院校(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徐州醫科大學、南通大學)作為研究對象,統計其醫學人文課程開設情況和相關資料,并對比不同醫學院校在人文課程設置上的異同點,了解醫學人文課程設置及其研究現況。1.2調查方法。采用官方網絡下載、電話咨詢等方式收集8所高等醫學院校臨床醫學專業的教學計劃,統計醫學導論、醫學倫理學、醫學心理學、醫患溝通學、醫學與哲學、醫學人文學概論、醫學前沿、衛生法學等醫學人文課程的開設情況,對調查數據進行分析處理,根據結果分析當前我國醫學人文課程設置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結合先進經驗和自身特點進行相關的理論研究,為課程改革提供有效的建議和對策。

2結果

2.1醫學人文課程總體分布情況。調查結果顯示:8所醫學院校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學人文課程必修課開設最多的為5門,最少的為0門;選修課最多的為10門,最少的為1門。見表1。2.2醫學人文課程在必修課中設置情況。調查結果顯示:8所醫學院校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學人文課程必修課總學時最多的為104,占必修課總學時的3.86%;最少的為0。見表2。2.3醫學人文課程在選修課中設置情況。調查結果顯示:8所醫學院校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學人文課程選修課總學時最多的為160,占選修課總學時的12.42%;最少的為32,占選修課總學時的2.22%。見表3。

3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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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建設學習型系統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建設學習型城市的意見》和關于建設“六類學習型組織”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系統范圍內開展建立學習型系統活動。現就這一活動的實施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著眼于衛生部門未來的發展思路和工作任務,圍繞營造先進的學習理念、健全完善的學習體系、提高衛生系統學習力、創新力和競爭力的要求,引導廣大醫務衛生工作者立足本職工作,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營造全員學習的氛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水平和醫療衛生服務技能,在創建學習型機關、學習型單位、學習型科室、學習型個人的基礎上,上下聯動、整體聯動,推進衛生部門學習型系統的建設。

二、實施范圍

建設學習型系統的范圍包括局機關各科室、市愛衛辦、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和各基層衛生院。

三、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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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培養的思考

摘要:醫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我國醫學生創新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圍繞這一主題,揚州大學醫學院從人才培養方案課程體系的修訂、四級聯動的大學生科技創新訓練項目及本科生導師制的實施等多方面構建了醫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培養體系,促進了醫學生創新意識和創新思維的培養。

關鍵詞:科技創新能力;培養體系;教學實踐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高等教育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應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要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應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的成效。2008年由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頒布的本科醫學教育標準也要求醫學院校必須將科學研究活動作為培養學生科學素養和創新思維的重要途徑,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為學生創造參與科學研究的機會與條件。因此,醫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我國醫學生創新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構建醫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培養體系,大力開展醫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是醫學院校構建適應時代要求的全新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手段。揚州大學是一所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在人才培養的過程中高度重視大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培養,提出了“以機制為保障,以基金為平臺,以項目為抓手,以競賽為導向,以普及為目標”的工作思路,大大促進了大學生學術科技創新工作的發展。醫學院是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利用綜合性大學的優勢,我院圍繞大學生創新思維、創新能力的培養這一主線,從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四級聯動的大學生科技創新訓練項目及本科生導師制的實施等方面采取了全方位的建設措施。經過近幾年的努力,逐步構建了適合醫學生學術科技創新能力培養的實踐體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修訂人才培養方案,著力加強醫學生科研方法及創新思維能力的培養

人才培養方案是高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的綱領性文件,是高校育人思想和辦學理念的集中體現。為了適應經濟社會和高等教育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要求,打造具有揚州大學特色的本科教育,我校于2014年開始了新一輪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工作。根據醫學教育的特點和本科醫學教育標準,我院臨床醫學專業培養方案的修訂在堅持教學改革和創新傳統的基礎上,通過構建醫學科研方法和創新思維課程群、強化創新實踐教學及設立創新學分等多種措施,加強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科研方法及創新思維能力的培養。

1.1整合和優化課程體系,構建醫學科研方法和創新思維課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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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規研究意義論文

[論文關鍵詞]教育民事關系教育行政關系法律適用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解析教育領域內的社會關系的性質,并對相關的問題進行反思,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地位和適用問題進行了研究,認為教育關系總的可以分為教育民事關系和教育行政關系,現實中出現的許多涉及教育的矛盾和糾紛可以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找到合適地解決方案,但是最終的解決和政府在教育領域內的角色轉化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一、問題的提出

《教育法》中明確規定:“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教育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基石和先導,是塑造未來的事業,所以教育領域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非常重要的話題。

我國現已有大量的調整教育活動的法律法規出臺,而且關于教育的立法活動還在不斷進行。但是現實情況是近年來涉及教育權,教育活動的糾紛頻仍,諸如涉及侵犯受教育權、殘疾兒童的入學權、教師的懲戒權等等問題的案件不斷出現,但是從訴訟立案到判決都遇到了難題,從程序到實體都遇到了適用法律上的障礙。有的案件如齊玉苓告陳曉琪侵犯其受教育權案最終按侵犯姓名權進行判決;有的援引了行政法的法律規定;有的是作為民事關系進行了解決,各地方法院在處理同類問題時依然存在大量觀點上的不統一,這些法律適用活動仍然沒有被最終明確。究其原因是當前社會處于迅速發展和劇烈變革中,政治、經濟、文化各個領域對教育領域不斷滲透,教育主體多元,教育關系錯綜復雜,來自于社會的各種矛盾與教育領域內部的固有矛盾交織在一起,使得矛盾與糾紛叢生。

另外,從法律的價值上講,教育的法律控制的實現,不單是在于在立法上制定了多少倡導和維護教育法律關系和教育秩序的教育法律、法規,關鍵在于使這些教育法律關系和教育管理秩序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全面的實現。教育法律適用過程是實現教育法律價值的過程,法律適用的概率越高,表明法律價值的實現程度越高,即法律價值化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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