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銀行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優化建議
時間:2022-09-04 03:23:16
導語:跨國銀行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優化建議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跨國銀行在近十幾年內不斷通過章程化、類型化、專業化、細致化以及規范化的方式預防、管控、處理其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各類風險,在風險管理總章程的規范下針對不同類型的具體風險制作了細致的具體風險管理規范以及處理框架。然而,正是基于這種具有針對性特征的風險管理模式,加之管理層普遍對整體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優化建設的意義缺乏認識,或者在認識到其意義但卻對如何進行優化不甚了了,致使整體風險管理體系的優化建設一直處于被忽視的境遇。因此,本文對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優化建設的重要性進行探討的基礎上,從文化氛圍構建、內控環境完善、內部評級系統構建及去杠桿化經營四個方面就整體風險管理體系應如何進行優化提出拙見。
關鍵詞:跨國銀行;風險管理體系;優化
一、對整體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優化的價值
跨國銀行因其跨域經營的特點以及因分行特殊的法律性質所帶來的監管問題、管理人員權限劃分問題,使其在經營過程中所遭遇的風險相對普通商業銀行要更廣、更復雜、更加難以處理。部分風險如國別風險還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風險存在交叉現象,具有相似的形成條件、特征甚至是表現形式,使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進而難以被準確識別與評估。因此,在此認識的基礎上,為有效防范風險,跨國銀行在實踐中普遍采取下述風險防范策略:(a)針對不同類型的風險制定詳細且具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措施的策略,并下放監控權限將具體的管控任務交由分行或分行的具體某一部門或由總行風險管理部門統一安排風險監管控處理權限至下設某一具體風險防范部門承擔具體的風險管控任務,以達到準確識別、防范風險的目的。(b)總行專門風險管理部門直接管控各分行所匯總而來的異常信息。在上述風險管理資源配置的方法下,跨國銀行能夠有效識別、防范甚至管理風險。然而,當各項具體的風險管理措施隨著時間以及實踐的發展都趨于完善時,受到邊際效應(Marginalutility)的制約,這種措施所能夠達到的有效效果或者最大效用也達到了其邊際,使其在面對未來異常復雜或者某種新型風險時,在制定出針對這種風險的具體防范策略前能夠發揮作用有限,因此,為了最大化發揮各項具體風險管理措施的效用,在風險管理制度、控制制度、管理措施以及防范措施都較為完善的情況下,銀行應當從經管理念、軟實力文化構建等非具體風險防范措施的角度出發對銀行整體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優化。
二、對整體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優化的策略
1.風險管理文化的構建。風險管理文化(RiskManagementCulture)是指為商業銀行管理層所倡導的,并在長期風險防范管理實踐中形成的,為廣大員工接受和認可的風險理念、風險價值觀、風險防范行為規范和風險防范設施等主流習慣和做法的總和,其主要特征表現為前瞻性、預警性和科學系統性。風險管理文化構建是現代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是衡量銀行風險防范能力、抵御能力與處理能力的軟性標準,是銀行優化整體風險管理體系的進程中不可忽略的重要一環,但基于文化抽象性的特性,其對優化銀行整體風險管理體系的價值被歸類為隱性價值(Recessiveeffect),意即其對防范、抵御與處理風險的意義有別于風險管理結果能夠被直觀反映到財務報表上的具體風險管理措施,因而在跨國銀行構建其整體風險管理體系時,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屬于經常被忽略的部分。盡管風險管理文化構建對風險管理的效果不能被直觀地反映在損失數字、財務報表或者風險抵御結果上,但風險管理文化作為文化的一種卻能夠通過形成一種風險文化氛圍而間接影響銀行管理層、銀行員工甚至銀行其本身對待風險的態度、習慣與看法,進而增強銀行對風險進行防范、抵御的能力。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文化構建對風險管理的作用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a)銀行風險管理文化能夠從銀行整體層面上反映銀行長此以往對待風險而形成的實踐態度與習慣,這種面對風險而形成的實踐態度與習慣在無形中潛移默化地影響銀行管理層、銀行工作人員面對風險時的態度、行為以及決定;(b)這種態度、行為以及決定進而則會間接影響到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管理、風險防范以及風險抵御的結果。在金融危機期間,匯豐銀行作為成立于中國香港的跨國銀行之所以能在經歷嚴重創傷后通過自救生存下來,可以認為與其特有風險管理文化有著重要聯系。匯豐銀行作為一家東方銀行以及構建風險管理文化的典范,匯豐銀行將其體現著東方文化色彩經營理念納入到其風險管理文化中,并通過這些經營理念的指導下制定出其具體的財務規則,比如將“量力而行、不鋌而走險”“有多大錢辦多大事”等理念規則化為保持適宜的資本充足率(9%以上),適當的流動性比率(20%左右)和適度的杠桿比率(10倍以下)。2.完善內部控制環境。銀行內部控制環境(InternalControlEnvironmentofBanks)的優化程度決定了銀行內部控制系統是否能夠順暢進行,銀行所從事的各項高風險業務的順利開展均離不開有效的內部環境控制,內部控制系統與內部控制環境相輔相成,后者對前者起到評價促進的作用。銀行內部控制環境指影響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系統發揮作用的各項要素,根據COSO(CommitteeofSponsoringofOrganizations)委員會對控制環境的定義,它具體包括組織人員的誠實、倫理價值和能力;管理層哲學和經營模式;管理層分配權限和責任、組織、發展員工的方式;董事會提供的關注和方向。審計學理論認為完善的內部控制環境應包括對員工誠實和道德價值觀念的溝通與落實、對勝任能力的重視、管理層的參與程度、組織結構、職權與責任的分配以及人力資源政策與實務七個要素。COSO委員會與審計學理論在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定義上均強調了管理層職權分配、員工的道德觀念與晉升機制三個方面,是定義中少有的重合部分,也因此從側面印證了商業銀行特別是跨國商業銀行在現實經營中所面臨的兩個主要問題:(1)內部監督機構監督效果不明顯;(2)員工晉升機會不均等而產生的消極怠工;(3)跨國銀行管理層職權劃分權限的模糊性。跨國銀行跨域經營的特性使在其國外分支機構中當地員工所占比重要遠超來自銀行母國的員工,且分支機構的管理人員多為母國派遣人員且多數具有母國國籍,因此,基于上述理由難免會導致掌握了人事變動決定權的分支機構負責人員優先考慮來自母國員工的可能性,以及因跨域經營而導致分支機構管理人員獨大而使內部監督機構無法履行其職權的可能性。因此,在銀行內部控制系統基本趨于完備的今天,跨國銀行將視野轉移到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上顯得具有必要性。3.內部評級系統。的構建風險等級評價能夠直觀反映出風險程度的高低,國際大型評級機構如穆迪(Moody's)、標準普爾(Standard&Poor's)會定期公布部分國家與地區的信用評級,并實時跟蹤、分析其領域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并根據分析結果評估該事件可能導致的風險結果,及時調整該國家或者地區的信用等級。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的權威性、方便性與結果易獲得性,使得部分銀行直接引用其評級結果作為國別風險評估的依據,但是受制于下列現實原因,為準確評估國別風險水平,銀行應建立自己的國別風險等級評估系統:首先,從評級方法與標準來看。國際信用評級機構通常會公布其進行信用評級的方法與標準,但無可避免地會保留其評級的核心方法與標準,這會導致作為評級機構客戶的銀行在參考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時相對處于一種信息不對稱的狀態。其次,銀行在實踐中往往同時參考多家信用評級機構做出的評級結果,然而當評級結果之間以及銀行基于自身業務經驗做出的風險評估與評級結果之間產生偏差時,可能會導致銀行在參考對象的抉擇適用上躊躇。再次,信用評級機構對國別風險的評級往往從長期角度出發,評級結果代表的是該國家或者地區未來幾年的發展前景,因而可能會與銀行某些短期業務的經營目標相悖。最后,從信用機構的公信力來看。20世紀70年代,在“聲譽資本”的約束下,信用評級的獨立性、公正性與可靠性得到了市場的普遍認可,因此奠定了后期利用信用評級結果作為監管目標的基礎,但在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2001年安然事件以及2008年次貸危機中,信用評級機構“虛高”“虛評”的做法使公眾對評級機構的公信力產生了質疑。4.去杠桿化經營。經營杠桿化(operatingleverage)是指任何能夠擴大經營收益和經營損失的技術或手段,它主要包括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杠桿進行交易以及企業通過負債進行經營活動兩種。銀行杠桿化經營主要是指銀行通過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其他手段在交易或者投資本金不變的情況下成倍擴大其收益或損失,杠桿化經營是導致金融泡沫的一個重要原因,如在2008年次貸危機中投資銀行過度的高杠桿融資以及商業銀行過度投機次貸衍生品最終導致房地產泡沫破裂,引發了全球性金融危機。作為金融機構,銀行在經營活動中無法避免地會涉及杠桿經營,我國認定的杠桿經營標準是指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低于8%,但在通常情況下當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8%-10%之間時,就會被認定為存在高杠桿操作。高杠桿化經營不利于商業銀行的穩定發展,根據相關實證研究表明,商業銀行業去杠桿化經營不僅能夠起到抵御風險,降低銀行破產概率以及改善銀行內部資本結構的作用,還能夠優化銀行的經營配置系統,促進銀行穩定經營發展。因此,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要對杠桿率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揭示杠桿率過高時存在的風險,在維持銀行系統正常運轉的過程中要及時防范高杠桿經營,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郭婷婷,尚金峰.中國商業銀行國別風險與管理研究[J].金融論壇,2011,16(08):12-18.
[2]李霄陽.我國商業銀行國際化與風險管理[J].現代管理科學,2018(05):39-41.
[3][美]A•科林•卡梅倫,[美]普拉溫•K.特里維迪.用STA-TA學微觀計量經濟學[M].肖光恩,楊洋,王保雙等譯,重慶大學出版社,2015:387.
[4]陳云.總分行制度下跨國銀行操作風險研究[D].湘潭大學,2007.
[5]杜平.淺析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文化的構建[J].金融發展研究,2009(12):57-61.
[6]TracyM.Marshall.Riskperceptionandsafetyculture:Toolsforimprovingtheimplementationofdisasterriskreductionstrategies[J].InternationalJournalofDisasterRiskReduction,2020,47.
[7]蔡曉燕.次貸危機中的跨國銀行:風險管理、危機應對及其啟示[D].廈門大學,2009.
[8]馮軼文.COSO-ERM框架與企業經營風險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8.
[9]羅杰.審計實務.重慶大學出版社,2015(03):116.
[10]韋博洋,姚玥悅.銀行部門去杠桿的進程、效果與展望[J].中國物價,2020(03):46-49.
[11]王連軍.去杠桿化與銀行體系穩定性研究——基于中國銀行業的實證[J].國際金融研究,2018(10):55-64.
作者:張炯 李安琪 單位:河南城建學院法學院
- 上一篇:中小企業工商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 下一篇:工會構建員工心理關懷機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