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9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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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研究論文

摘要: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已經從一個以企業為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現收現付制,走向了一個初具輪廓、全國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模式,然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過程中,存在著隱性債務巨大、個人賬戶“空殼化”、制度覆蓋面缺損等問題。政府必須正確認識養老保險體制轉軌問題,切實承擔起解決隱性債務的責任,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資金分開管理,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障制度。

關鍵詞:養老保障空賬運行養老保險基金

0引言

自古以來,中國一直奉行“養兒防老”,這是在儒家推崇下的孝道維系的道德約束。然而,由于我國二元體制結構和城市化以及日益嚴重的老齡化趨勢,我國養老問題開始突出。養兒防老這種靠道德倫理維系,卻又受制于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國家必須進一步完善當前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真正實現孔子提倡的“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1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從1987年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開始由舊的“現收現付”模式向新的模式轉變,然而,在實踐中我國養老保障制度仍然存在一系列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1養老保障制度體系殘缺,過度分割、雜亂無序,漏洞巨大。中國不僅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制度,還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過度分割的現實格局造成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碎片化,并且各制度間的邊界也不清晰,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都存在巨大漏洞,從而導致我國養老保險體系覆蓋面窄。

1.2政府、市場、個人權責模糊,各地區企業負擔不同,養老保險統籌難以實現。不同地區養老保險率負擔畸輕畸重,各地方養老保險繳費率不統一,企業負擔不同。各級政府在基本養老保險方面的事權劃分不清、責任不明,處于非規則狀態,財政投入不足,未充分發揮作用,我國財政社保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巨大。

1.3個人賬戶未形成積累,造成個人賬戶空賬運行,養老保險基金的隱性負擔過重。中國目前實行的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理論上看,它吸收了兩種模式的優點,但從實踐看,“統賬結合模式”并未真正實現。政府以企業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來償還舊制度中的隱性債務,然而由于“老人”在傳統制度下沒有養老金的繳費積累,社會統籌基金遠不能滿足“老人”的養老保險金支付,當用“中人”和“新人”的個人賬戶基金支付“老人”的退休金時,就導致個人賬戶出現空賬,即“上一輩人在花這一輩的錢”。隨著人口老齡化和提前退休等原因引起的退休人員劇增,國家退休金體制所面臨的資金缺口越來越大,而政府承擔的隱性負擔也不斷加重。

1.4養老保險資金籌集困難,資金投資渠道單一,增值保值率低。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費用急劇增長,籌資困難。同時,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層次低,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單一,收益有限。長期以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限制于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投資渠道非常狹窄,如此單一的投資渠道,形式上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實際上卻使養老保險基金面臨通貨膨脹貶值的風險,影響了其保值增值的能力。

1.5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體制不健全,挪用養老保險資金現象嚴重,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統籌由各地分散進行,各地社會保險金的籌資標準不統一,保險金的給付條件和標準也有差別。保險基金在使用中存在嚴重的被挪用、擠占甚至浪費的現象,養老保險基金運行不到位,不利于基金的管理。

2完善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2.1要建立全國統一、覆蓋全部人群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體現基金征集同待遇支付相配套、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聯系的基本原則,資金來源多渠道,實現城鎮勞動者全覆蓋的養老保障制度。覆蓋范圍越大,保障程度越高,保障成本越低,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可以提高其抗風險能力,增加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增強其調劑能力,充分發揮社會養老保險的互助互濟功能。

2.2強化政府職能,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擴大養老保障覆蓋面和提高其社會保障功能。財政是國家宏觀調控的必要手段,也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支持農村建設的重要財力保障。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調整政府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水平,增加中央財政撥款。同時,轉變當前政府財政補貼方式,財政補貼“暗補”變“明補”,財政政策“短期性"變“預算性”。

2.3要拓展籌資渠道,擴大和充實養老基金。政府承擔隱性債務責任,解決目前“老人”的退休金來源,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新舊制度之間的矛盾。開源節流,增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建立多渠道、可靠穩定的籌措機制。通過減持國有股收入、發行社會保障彩票或適當開征社會保障稅等一系列措施來增加養老資金。

2.4做實個人賬戶,將個人個人賬戶的“空賬”變為“實賬”。做實個人賬戶,其最大的問題就是資金,既要保證當期的養老金支付,又要預留、積累個人賬戶資金。所以做實個人賬戶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對個人賬戶虧空的部分投入資金,逐步做實;二是保證新的個人賬戶的資金的征繳。具體籌資辦法多種多樣,可以考慮用以下幾種方式來籌集資金:①減持國有股,將收入劃歸養老保險基金彌補缺口。②開征特種稅收,專門用于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可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特種消費稅或者特種社會保險稅等等。這些稅都有利于調節貧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消費,推進經濟發展。③發行社會保障福利彩票。福利彩票一直是我國社會福利基金的一個重要來源,通過發行彩票來籌集一部分養老保險基金還是可行的。④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重點彌補落后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公務員之家:

2.5加強養老基金的監理和投資運營管理。執行機構與監督機構應分級管理,制定好責權明確的管理制度。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杜絕將養老金挪作他用的行為。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金投資運營管理體系,并在這個統一的體系下建立分散經營的投資運營項目。要想解決社保基金缺口嚴重的問題,就必須加強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一要繼續加大社保基金的“電壓”。社保基金這根“高壓線”,絕對不能碰。二要防止冒領等不法行為。從近年來對社保基金使用的檢查看,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冒領現象。對惡意冒領者、幫助其造假和冒領者,以刑事案件處理;三要提高投資的決策水平。由于社保基金是群眾的“養命錢”,除了做好管理工作之外,還必須積極尋求良好的投資目標,以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政府應實行規范化管理,建立起責任明確、政策具體、針對性強的保障措施,對決策、經辦和基金安全增值等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管機制,明確管理的科學化以及基金安全基礎上的保值增值,確保制度模式的公平、陽光、透明,建立嚴格的審核程序,確保個人賬戶基金安全完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共同理解和共同參與下,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會日趨完善,養老保險工作會不斷進步,養老保險事業會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國將會成為“老有所養”的國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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