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完善考試違紀處分機制

時間:2022-10-16 09: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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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完善考試違紀處分機制

摘要:大學生違紀現象在全國高校中是客觀存在的,而在學生違紀類型中,學生考試違紀行為更為普遍,目前很多學者針對大學生考試違紀現象,研究內容主要集中于違紀的現狀、原因及對策,而對于大學生考試違紀處分的研究相對比較少。本文通過教育管理視角,堅持從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出發,分析目前考試違紀處分制度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出了完善考試違紀處分制度的對策和思路,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關鍵詞:大學生;考試違紀處分;教育管理

大學生違紀現象在全國高校中是客觀存在的,也是高校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在學生違紀類型中,學生考試違紀行為相對更為普遍。就閩江學院近5年來學生違紀情況的數據統計顯示,學生的考試違紀情況占學生違紀情況的60%,因此,如何預防和減少大學生考試違紀現象成為高校教學管理中亟需解決的重點問題。目前很多學者針對大學生考試違紀現象,研究內容主要集中于違紀的現狀、原因及對策,而對于大學生考試違紀處分的研究相對比較少,本文從教育教學管理和制度建設的視角,堅持以生為本、教育為主的理念,淺談如何制定完善的大學生考試違紀處分制度,進一步優化高校的考風建設,規范學生考試行為。

一、目前考試違紀處分制度存在的問題

1.學生考試違紀的處分標準不統一、程序不規范。高校在對考試違紀學生作出處分時,相關管理規定中對于不同程度的考試違紀行為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處分說明,但是實際操作中對于考試違紀的處分力度以及處分類型的把握還不夠準確和合理,如對于學生的考試違紀和考試舞弊的認定存在標準不統一和認定不準確,導致處分存在偏差;實施處分過程有的處分過輕未達到威懾和警示考試違紀行為的作用,有的過分在意其管理效能而忽略其教育的效益,硬性照搬相關的法律規章沒有做到統籌考慮,導致處分過重損害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在處分程序執行中部分高校存在證據不充分、未按規定告知和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處分不及時,處分決定未按時送給學生和家長,處分材料未按要求歸檔等相關問題。2.學生對考試違紀處分知曉率低,陳述和申訴的渠道不通暢。部分高校對于學生考試違紀所應受的處分及造成后果未進行全面系統化的普及教育,導致很多學生帶著僥幸的心理在考試中違紀,被告知要受到處分甚至影響學位的獲得才后悔莫及,由于事前教育的缺失,對考試違紀處分知曉率低,未充分發揮處分的警示作用,同時有的學生對于處分有異議時,由于不知道具體處分陳述和申訴的渠道,有的高校將學生自述的說明認定為學生的陳述和申辯,未告知學生具體的申訴時間和申述渠道,違背了處分的民主性和公開性原則,損害了部分學生的自身利益。3.以學生為根本的教育理念不充分,考試違紀處分學生救助體系不完善。學生考試違紀處分制度的最后落腳點是讓考試違紀的同學能更正確地學習跟生活,規范自身行為。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高校在教育管理考試違紀學生時,僅僅停留在處分告知和下達的階段,忽略了學生的后續教育,對一些擬受處分學生的心理壓力,未能對其進行教育心理疏導,未從深層次上了解學生考試違紀的具體原因,進而針對性地給予引導和幫助,學生違紀處分一旦正式生效,則處分決定會在學生個人檔案之中,對學生后續的成長造成很不良的影響,造成學生一蹶不振、自暴自棄,甚至更加嚴重的后果。因此,在學生需求充分被考慮的前提下,根據考試違紀學生的個性特點和心理狀態,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構建完整的救助體系來幫助考試違紀學生尤為重要。

二、完善考試違紀處分制度的思路及對策

1.規范考試違紀材料登記制度,實施程序正當、寬嚴結合的考試違紀處分程序。對于考試違紀處分來說,違紀或舞弊行為的嚴重程度比較難界定,而這其中監考和巡考人員負責考試違紀行為認定,因此要加強對監考和巡考人員的培訓,規范考試違紀材料登記制度,確保做到證據充分、依據明確。監考老師要把學生具體的違紀事實登記到《學生考試違紀認定單》和《考場登記單》,同時收集學生違紀的相關證據,比如手機、書本、小抄、監控視頻截圖等,相關材料需學生簽字說明,作為判定學生考試違紀行為最直接的證據,高校要在依法依規的原則下,要結合學生的不同違紀行為和背景,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給予學生合理、恰當的處分。在考試違紀處分過程中,告知學生擬處分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給學生陳述和申辯的機會,處分決定要及時送到考試違紀的學生手中,讓學生有知情權,及時進行處分后的申訴保證自身權益。2.以人本教育的視角,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體的考試違紀處分學生的救助體系對考試違紀學生的教育管理不能僅采用簡單而粗暴的管理方式,應秉承人本主義的理念,完善考試違紀處分制度,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對考試違紀學生的救助體系要把握事前教育、事中跟進、事后幫扶的三位一體原則:加強事前教育思想上的引導,在對學生考試違紀行為的調查取證、學生談心談話時,要堅持以生為本的教育理理念,充分尊重學生,采取平等民主的方式,加強與學生的溝通交流,傾聽他們的真實想法,了解他們考試違紀的真實原因,做到實事求是,并注意學生的認錯態度為后期處分的界定提供依據,同時要與家長聯系,加強家校聯系,共同幫助學生成長;事中加強要跟進,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狀態,此階段主要是處分的認定和告知,有的學生因為受到學校處分,因考試違紀而影響學位的獲取,而產生挫敗、失落感,導致自信心喪失,產生自暴自棄的心理,此時要做好相關處分的解釋工作,了解學生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及時化解不良情緒;事后要加強考試違紀學生的關愛和關注,幫助和引導考試違紀學生,激發學生改過自新,同時針對性地給予幫助,對于學習成績差的學生,采取一對一幫扶等措施給予幫助,對于其學習態度方面的積極轉變給予表揚和鼓勵。3.規范考試違紀處分的申訴制度、構建考試違紀學生學習跟蹤記錄體系和處分解除機制。不斷完善考試違紀處分申訴制度,暢通申訴渠道,規范申訴程序,充分告知學生申述的渠道和要求,一方面能夠從制度上和程序上保障考試違紀學生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對于高校考試違紀處分行為的鑒定和處理形成有效的監督,保證處分能夠合理合法。同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根據學生具體情況,對違紀的學生處分可以予以解除,高校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構建考試違紀學生學習跟蹤記錄體系,密切關注學生的具體學習情況,根據學生的綜合表現,建立考試違紀學生處分解除機制,為考試違紀學生的后續成長和人文關懷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結語

本文以教育管理視角,堅持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分析目前各高校考試違紀處分制度存在的問題,從增強考試違紀法紀觀念、規范考試違紀處分程序、建立三位一體的考試違紀處分學生的救助體系、規范申訴程序、建立解除處分體制等方面完善考試違紀處分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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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妹 單位:閩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