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基金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6 0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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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思考
摘要:失業保險具有“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三大基本功能,是解決失業問題的“減震器”、“安全網”。近年來,日照市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增長逐年增加,資金結余越來越大,大量資金處于閑置狀態,失業保險基金的應有作用遠沒有完全發揮出來。本文結合日照實際,就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三位一體”整體功能提出相應對策及建議。
關鍵詞: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三位一體
2010年,日照市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在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積極探索使用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穩定和促進就業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創業帶動就業、扶持企業應對經濟風險、轉型升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截至目前,全市擴大失業保險基金總支出3.03億元。用于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的“五補一貼息”支出2.08億元,受益人數18.25萬人,其中職業培訓補貼4285.72萬元、職業介紹補貼501.58萬元、職業技能鑒定補貼891.13萬元、社會保險補貼5898.55萬元、崗位補貼8337.24萬元、創業崗位開發補貼11.8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貼息757.76萬元、用于預防失業方面的失業動態監測補貼支出100萬元。
一、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積累逐年擴大
從當前我市失業保險制度的實際運行來看,收入增長快于支出增長,基金積累增長迅速,失業保險結余閑置的問題比較突出。截至2015年底,全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26.03萬人。2010年至2015年征繳失業保險費5.93億元,支出失業保險基金4億元,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4.39億元,失業保險抵御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截至2015年底,全市基金結余達4.39億元,是2010年2.59億元的59%;按2015年度失業保險金支出總額測算,僅結余資金可滿足我市10年的待遇支付,且在短期內基金結余持續增加的趨勢不會改變。基金結余過多將影響效益的發揮。失業保險金的過多結余意味著現行失業保險制度已經積累了諸多矛盾,這對于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如何高效使用失業保險金,已成為一個迫切的問題。之所以出現如此大量的基金結余:一是我市實行了“五險合一、一票征”辦法,失業保險費征繳能力大幅提升。二是我市是新興沿海城市,經濟增長較快,就業形勢穩定,沒有規模性裁員行為,失業職工較少,且多為短期失業。三是從制度本身進行分析,則主要是由于《失業保險條例》等法規政策對基金支出方向限定過窄。現行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保障基本生活為主,只起到一種對失業人員提供生活保障的緩沖作用,穩定和促進就業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出來。
二、我市在探索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實例分析
[摘要]黨的報告中指出要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的就業,失業保險制度作為穩就業的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大數據審計背景下,與之相對應的失業保險基金審計也發生了一定轉變,文章基于X市2018年度失業保險基金審計項目,說明大數據技術在社保審計中的應用,并提出相關思考。
[關鍵詞]失業保險基金;大數據;政府審計
1案例背景
近年來,我國就業形勢嚴峻,結構性、周期性的失業問題也日益凸顯,就業問題被稱為社會穩定的“壓艙石”,如何解決失業問題被推至風口浪尖。失業保險制度作為穩就業的重要保障,在黨的報告中被多次強調,與之相對應的“城鎮調查失業率”在2018年政府審計報告中提及并劃入預期目標,以期能更廣泛、更精準、更及時地反映失業現狀。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伴隨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變革逐步建立發展的,1986年,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誕生,歷經了30多年的發展,各項具體條例已逐漸完善,在穩就業方面也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各個地區社保情況參差不齊,其中也有部分條例與現狀有所出入,有些情況尚未被法規覆蓋到,正在進行修訂完善。此次審計工作主要審查各項失業保險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結余情況,以期通過審計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績效。
2審計重點內容
(1)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情況。一是不符合條件人員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問題。例如退休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在職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重復享受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二是違規擴大范圍、擠占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問題。(2)失業保險基金保障情況。分析領金人員數據,與參保人員和登記失業人員數據比對,反映受益人群偏少、大量失業人員因領金條件苛刻得不到保障的問題,以及保障水平偏低、保障不到位等影響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問題。(3)減稅降費情況。2018年,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25號),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按照國務院要求,接下來時間覆蓋面會進一步延長,以期減輕企業負擔。(4)穩崗補貼政策執行落實情況。不符合條件企業違規領取穩崗補貼,特殊企業穩崗補貼發放比例執行情況,穩崗補貼發放覆蓋面情況,企業領取穩崗補貼后使用情況與裁員情況。
論失業保險基金管理
論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摘要:失業保險是我國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其實施必然要有失業保險基金這個物質基礎,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管理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本文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所涉及的幾個方面:基金的籌集、運用和支出等問題分別進行了探討.
1.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2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
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風險防控分析
[摘要]失業保險基金是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待遇而設立的專項基金。為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提高經辦風險管理水平,切實維護失業保險基金安全運行,文章基于此針對如何防控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風險進行了初步探討。
[關鍵詞]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風險防控
1防控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風險的意義
失業保險基金是國家為保障職工在暫時失去工作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而設置的一項專項基金。如何防控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風險問題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失業保險金不是福利,它是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保命錢,經辦這項業務雖沒有金錢利益上的誘惑,但風險卻特別高,這就要求人社部門把好失業保險基金安全門,定期對領取失業金人員信息比對核查,對核查發現重新就業、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死亡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但仍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違規行為要及時糾正。對社會保險對比查詢信息系統定期反饋的疑似違規人員名單信息要及時核實確認,防止冒領、重復領取,以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正常安全運行。
2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監管的風險
(1)賬戶設置和管理存在不規范。未按規定單獨設立“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和“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存在有的縣區未單獨設立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而是與其他社保資金統一存放在縣財政專項資金專戶,由縣財政局社保股分賬核算。(2)部分收入未按規定及時轉入財政失業保險基金專戶。每月月末未及時將支出戶的利息收入、轉移收入、退還的失業金、醫療保險費等收入轉入財政專戶,而是繼續存放在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沒有做到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每月余額歸零。(3)部分支出存在違規支付,發放形式不規范,審批制度執行不嚴格。有的醫療保險費支出采用銀行卡稅務刷卡支付,而不是直接通過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直接劃入國庫;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沒有做到和就業網數據共享進行數據排查比對,也沒有跨險種數據排查比對,沒有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機制,導致不該享受待遇人員享受了待遇,造成基金流失;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沒有做到網上經辦、審核、復核、審批、支付流程控制;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沒有取消人工報盤,實現社保系統與銀行直接對接,堵塞風險漏洞。(4)存在手工辦理待遇支付情況,沒有建立信息管理機制,做到從業務到財務再到銀行整個財務收付過程進行關聯,實現繳費有系統記錄,待遇有系統生成,信息系統對業務運行中異常數據實現實時監控等。(5)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雖然實現電腦記賬,但會計憑證制單、審核、記賬均為同一人;與財政、稅務部門對賬不及時,通過財政、稅務直接退費的沒有及時沖減基金收入,影響報表的準確性,不符合會計制度規范化建設。
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分析論文
摘要:失業保險是我國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其實施必然要有失業保險基金這個物質基礎,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管理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本文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所涉及的幾個方面:基金的籌集、運用和支出等問題分別進行了探討.sO100
1.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2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
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措施論文
摘要:失業保險是我國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其實施必然要有失業保險基金這個物質基礎,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管理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本文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所涉及的幾個方面:基金的籌集、運用和支出等問題分別進行了探討。
一、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
失業保險基金運用論文
摘要:失業保險是我國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其實施必然要有失業保險基金這個物質基礎,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管理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本文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所涉及的幾個方面:基金的籌集、運用和支出等問題分別進行了探討.
1.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2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
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經驗交流
我市的失業保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精心指導下,通過我市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經辦機構的共同努力,緊緊抓住失業保險基金征繳這個重點,克服國有企業參保減少的不利因素,積極探索失業保險征繳擴面的新路,今年上半年實現了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平穩增長。1—7月份,我市共完成失業基金征繳1602.76萬元,完成全年目標的89.04%,與去年同期相比基金征繳增長100.38%,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超半的既定目標,創造了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的歷史最好水平。與此同時,我們還為4873名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了741.48萬元的失業保險金,發放人數較20****年增長了200%多,發放工作平穩有序。通過對下崗失業人員發放失業救濟金,為深化我市國有企業改革,促進XX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為促進基金征繳起到了積極作用。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機制促征繳
今年年初省廳下達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目標為1800萬元。為確保這一工作目標的實現,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幾方面的措施:一是層層簽訂責任狀。省廳征繳擴面目標下達后,我們在短時間內就將目標分解下達到縣(區),并通過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勞動保障工作會議上,以市政府的名義,由市政府分管領導與縣(區)政府分管領導以責任狀的形式確定下來,這樣就從組織上確保了工作目標的實現。二是建立了失業保險通報制度。為使我市失業保險征繳擴面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及時反映和掌握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從今年開始,我市專門建立了每季失業保險通報制度。在通報中,我們既通報征繳擴面方面的工作進展情況,同時也分析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不斷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通過通報制度的建立,增強了縣(區)政府和各經辦機構做好失業保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三是建立了全市促進就業和再就業資金分配與征繳失業保險基金任務完成情況直接掛鉤的制度。通過這一制度的建立,充分調動了縣(區)做好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和擴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如我市分宜縣在今年1—7月份的失業保險征繳擴面工作中,在工作人員少,任務重的情況下,完成失業保險基金征繳506.45萬元,創造了該縣建立失業保險制度以來歷史上最好的成績。四是建立了各級領導社會保險聯系制度。通過建立聯系制度,市、縣(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機構的主要領導,經常深入到繳費第一線檢查指導失業保險征繳擴面工作,及時為經辦機構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比如機關事業單位的基金征繳在縣(區)領導思想上就存有這樣或那樣的想法,為解決這一問題,市勞動保障部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經辦機構的主要領導就多次到縣(區)與政府領導協調溝通,從而基本上解決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失業保險基金由財政代扣代繳的問題,有力地推動了失業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二、建立企業、個人繳費兩本帳、基礎管理上臺階
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和個人履行繳費義務。準確稽核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按照上級《關于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的通知》(勞社部函[2002]69號)的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失業保險繳費登記制度的通知》(余勞字[2006]21號)。對全市的參保單位按《XX市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的要求如實填報全年的參保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繳費金額,并報送參保人數基本情況表格。失業保險機構依據參保單位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對參保單位建立繳費登記臺帳。對參保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建立登記檔案。通過建立單位繳費記錄和個人繳費登記,提高了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有效的減少了參保單位少報、瞞報、漏報繳費現象的發生。
三、依法抓好清欠工作,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論文
一、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意義重大
失業問題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能否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貫徹落實。失業現象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不可避免,于是各國都建立失業保險制度應對失業問題。失業保險制度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穩壓器”和“減震網”,是解決失業問題的基本之策。失業保險基金是失業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是其賴以運行和發揮作用的核心,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至關重要。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是失業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和糾正失業保險基金運行偏差的制約力量,是促進失業保險基金規范管理的有效措施,是督促失業保險政策實施的必要途徑,是為失業保險制度改革進行調研提供決策支持的重要渠道。因此,審計人員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作指導,用科學的發展觀為統領,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嚴謹細致、優質高效地開展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工作。
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目標要求層次更高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直接關系到失業人群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企業改革和經濟建設穩定發展的大局,必須要有服務大局和為宏觀調控服務的意識。《審計署2003到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要求,掌握社會保障資金總體狀況,著力從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問題,維護社保資金的安全完整,促進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是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遵循這一要求。因此,要突破以往以審查違法違紀問題為主要目的傳統思路,要從揭露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和缺陷,考察失業保險政策作用的發揮情況,促進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規范,推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角度著眼,從制度、體制、管理上摸家底,找問題,查根源,提對策。
三、失業保險基金審計對象涉及面廣,信息資源分散,工作量大
當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涉及的部門眾多,而且征管用部門相分離。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管理的有稅務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存儲管理的是地方財政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登記發放的是社保經辦機構。同時,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監管的機構還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等。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各部門在組織機構、管理方式上各有特點,部門信息化程度不同,人員素質也有差異,相互之間的溝通協調不夠順暢,缺乏系統有力的監督制約現象較為普遍,加上地域的差異,失業保險管理體制不一樣,各地方有自定的失業保險規章,這給審計數據采集分析、審計取證和審計評價等帶來了一定的復雜性。另外,審計人員為了驗證失業保險基金管理部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還要到勞動統計、工商、民政、編委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量很大。對此,審計人員要有充分準備,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探索有效的審計途徑,爭取最佳的審計效果。
論失業保險基金管理
論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摘要:失業保險是我國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其實施必然要有失業保險基金這個物質基礎,如何對失業保險基金進行管理是關系到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能否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鍵環節,本文對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所涉及的幾個方面:基金的籌集、運用和支出等問題分別進行了探討.
1.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
失業保險作為現代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再是單純的社會救濟行為,而是促進市場競爭順利進行,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正常運行的必要社會條件.市場經濟,遵循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失業保險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受益者,在享受權利的前提是為社會作出貢獻和繳納保險費.因而,失業保險的各個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失業保險的主體有國家、集體和個人.就企業而言,有了失業保險,職工失業時能獲得物質幫助,后顧之憂解除了,更能發揮其生產和創造能力,為企業帶來更多、更好的效益.企業從失業保險中獲得了收益,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失業時給予一定的補貼,等于是再生產勞動力的投資,為他們的生活、再就業作出貢獻,緩和了社會矛盾,有利于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就個人而言,他們失業時,能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補償,從社會保障中得到了好處,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向社會保障繳納一定的費用.
我國現行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與企業繳納的保險費,各地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有少數從勞動者(尤其是職工)個人身上籌措的.目前,部分國有企業處于明虧和潛虧狀態,只能以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職工工資的30%左右發放救濟金,職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筆錢來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效益好的企業往往又不愿參加失業保險.這就造成企業失業保險金的收繳困難.就政府而言,對失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無論是按國際慣例,還是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來看都是必須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多、底子薄,國家財政積累有限,而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實施和開展,這往往需要相當大的資金投入.因此,政府還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資金用于失業保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增長,個人收入也逐步增加,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個人繳納一定的失業保險費,具有下列好處:首先,能開辟失業保險費的征集渠道,增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備和承受能力,適當減輕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其次,有利于打破失業保險金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舊觀念,增強職工參與失業保險的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因國家、企業包得過多、統得過死而形成的依賴思想;第三,能引導職工關心失業保險事業,促進更廣泛地實行失業保險的群眾監督機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職工的就業危機感,更加珍惜就業機會,增強其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有利于提高企業勞動效率.
由于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失業保障意識,借故各種理由拒交失業保險金,增加了資金籌措的難度.為了保證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可以從法律角度考慮建立一個新稅種:失業保險稅,通過稅收方式對失業保險金進行籌集.與我國現行的統籌繳費模式相比,失業保險稅模式的優勢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則.稅務部門負責失業保險稅的征收,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失業保險預算,失業保險管理部門負責失業保險金的日常發放,為失業者提供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這樣,機構精簡,權現分明,任務明確,便于操作和節約征管費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失業保險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力.(3)更能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目標.失業保險的納稅主體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勞動者,他們分別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稅,其稅收收入由國家專設機構安排使用,并且國家有責任對失業保險提供最后保證.這樣,使得三方共同負擔原則落在實處.同時,失業保險稅還可通過起征點、稅率等的科學設計,均衡不同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創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2失業保險基金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