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申請方法范文
時間:2023-12-14 17:45:4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失業保險金申請方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調查中筆者發現,許多人能領失業保險金,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放棄領取。有的說很麻煩,有多說錢太少,還有的怕領取失業保險對以后找工作有影響——如果以后工作單位知道自己失業在家一段時間,錄取自己的時候會有猶豫。
比如李太太的先生失業幾個月了,一直沒找著工作。李太太有些不安,跟先生商量讓他去申請失業保險金,可是李先生總以各種理由拒絕了,比如“申領手續太麻煩”、“領的錢太少,沒大用”、“要參加不適合自己的再就業培訓”、“怕被推薦做一些不適合自己的工作”、“丟人,以后檔案不好看”等等。
對于這些顧慮,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老陸有自己的想法。老陸工作了將近20年,眼看過幾年要退休了,失去了工作。老陸年紀大了,工作不好找。思前想后,還是維護自己的應有權利,申領失業保險金。老陸說:“我的權利嘛,為什么不領。好多人說很麻煩啊,我領了,其實也不麻煩,街道開個證明,蓋個印一下午就解決了。工廠倒閉了,沒辦法啊,我這么大年紀了,正好休息一下。我原來對失業保險還不理解,把失業保險當做是救濟金,不好意思領。現在辦過手續才知道,失業保險是你有工作時每個月交錢,等沒有工作了,保險機構就按約定給你賠付,是繳納了社保的應得權利。而且我申領了失業保險以后,社區還來給我介紹了工作,現在又有活干啦。”對于失業保險,老陸覺得是個好東西。“我有推薦以前的同事去申請,我們年紀大,這些東西了解的少,現在接觸了,覺得還是很好的。失業了,心理不會空落落的。”
問老陸是否覺得失業保險金金額太少,老陸笑說:“少是肯定少的啊,不過總比沒有好。”對于這個問題,同樣領了失業保險的余先生說:“錢是很少。其實我本來也覺得錢太少不想領,可是一算原來不止領到的這么多。我每個月失業金七百多,加上醫療補助還有幾十元。而且如果你不領失業金那要把關系放在人才市場,你需要交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還要收你檔案管理費,而你如果辦失業,所有這些只需交很少的醫療保險就行了,算下來一個月也有一千多元錢。”筆者聽了,笑著夸余先生真是會精打細算的“福州男”啊。
至于說怕影響再就業,其實這個顧慮也不存在。對于領取失業保險,相關部門會安排對應的再就業培訓,政府也希望這部分人群能接受培訓找工作。而且好多公司也愿意招收有失業證的員工,安排失業人員再就業是有政府補貼的。
不過關于再就業培訓,小張碰到了件很尷尬的事情。小張學歷高,電影學碩士研究生,不過學歷高一樣會失業。失業了的小張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申領了失業保險金。小張一面拿著失業保險金一面重新找工作,誰知工作還沒找到,接到了社區的再就業推薦,讓他去當交通協管員,并且還推薦了幾個再就業培訓,讓他根據自己的意愿去參加,其中有諸如保潔服務、電工、車工之類的,弄得小張哭笑不得。小張說:“我倒也沒覺得這些工作有什么不好,但我覺得,我要真做這些工作,是不是有點浪費國家資源,現在碩士雖然多,但是培養一個也得將近20年呀。當然,有作為總比不作為的好。但以后相關部門能不能根據個人情況,推薦再就業以及安排培訓?別所有人都用一個模式來套。實在不行,政府部門可以跟一些職業介紹機構合作嘛,可以讓職業介紹機構運用科學手段和方法對求職者職業個性、專業、氣質與性格等各方面進行測量與評定,使之了解失業人員個性的長處和短處,分析失業人士所適合的職業。”
當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本來不該領失業保險金,可卻利用一些漏洞,昧著良心騙取失業保險。
陳先生一說起隔壁鄰居就一臉鄙視:“明明就很有錢,幾套房子,開著寶馬,非要去領對他來說就一頓飯錢的失業保險金,也不嫌丟人的。每個月領了錢直接進館子吃一頓出來,完全是浪費社會資源。”同時,陳先生也感到很迷茫,為什么會把失業保險發給這些人?
筆者通過一番周折后的調查結果同樣令人吃驚:在領取失業保險的人群中,筆者選取了部分聯系,而在聯系到的十幾個人中,大約有三分之一都有間斷就業或一直有工作。
“這就是隱性就業,在全國各地都普遍的一個問題,不好解決。”福州市社保大廳某個窗口的工作人員如是說。
據了解,長期以來,全國各地對勞動者就業都缺乏一個統一的認定標準,許多臨時就業、彈性就業等難以界定,帶來的直接問題就是,大量通過隱性就業、彈性就業等方式實際上已實現就業的所謂“失業人員”,仍然按月在領取失業保險金。
在我們看來,只要找到新工作,就應該視為“重新就業”,就不應該再領取失業保險。而有人以“我這工作是臨時的”為借口,作為自己繼續領失業保險金的借口。而實際上所謂的“臨時工”的名詞已經過時,根據相關法律,凡是用工就得簽勞動合同,不簽合同就是違法,所以不存在“臨時工”。
至于有些人已經找到工作,但由于單位沒有簽合同或沒有交“三金”,仍然領取失業保險的情況,業內人士說:“這是隱性就業,在全國各地都無法解決。”
如此種種就導致了還有開著寶馬來領失業保險金的,領完開到飯店吃一頓完事。
還有,按照規定,失業保險金不允許代領。然而,筆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如果本人領取確有困難的”,仍然可以出具書面委托材料,由家人代領。這無形中也為隱性就業導致的冒領問題提供了某種便利條件。
依照規定,一旦發現冒領現象,將立即停止發放,并追回冒領款項。
篇2
1、微信申請:
首先,打開手機微信,點擊“我”-“支付”-“城市服務”,選擇“社保”,進入到自己所在城市的社保網,登錄以后即可申領電子社保卡。
2、支付寶:
打開手機支付寶,點擊“卡包”,點擊“證件”,即可申請電子社保卡,或者在首頁中點擊“更多”-“城市服務”-“電子社保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篇3
關鍵詞:弱勢群體;靈活保障;就業
中圖分類號 F24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10)12-0034-03
一、河北省弱勢群體就業現狀
關于弱勢群體的概念,學術界并未形成一致的意見。本文將弱勢群體界定為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無法維持個人及其家庭成員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需要政府和社會支持和幫助的社會群體。
河北省的弱勢群體一方面是由于自身因素引起的,如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另一方面是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如失業者、貧困者、下崗職工、農民工、非正規就業者以及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的人等。本文主要分析外部因素引起的弱勢群體。
(1)下崗失業人員
下崗失業人員,具體是指下崗職工和已經出了再就業服務中心又沒有重新就業的人。他們屬于典型的社會性的弱勢群體。一方面由于自身的年齡大、學歷低、技術單一、再就業能力弱;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社會經濟轉型等因素導致,并且帶有明顯的行業特征。2009年受經濟危機的影響,河北省部分企業經營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更為棘手,目前河北省實有登記失業人員32萬人①。
(2)農民工
農民工是指從農村進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為謀生手段,但不具備非農業戶口的社會群體,是中國“戶籍制度”下的特殊群體,也是城市被雇傭者中勞動條件最差、工作環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體。經濟危機帶給農民工的沖擊尤為明顯,河北省農民工失業返鄉人數已達56.59萬人 。
(3)高校畢業生
隨著高等學校的擴招,從精英教育到大眾教育的發展,高校畢業生在激烈的就業競爭中,也逐漸成為就業困難群體的一部分。據統計河北省2006年~2008年高校畢業生處于失業狀態的有8萬人,隨著經濟危機的爆發,失業人數還在不斷增加。
二、靈活保障的就業模式
靈活保障的就業模式在解決就業問題方面的成效顯著,尤其在丹麥和荷蘭,創造了就業的奇跡,引起了各國政府和國內外專家學者的關注。根據國際研究成果,靈活保障的就業模式強調通過靈活性與保障性之間的平衡達到增加就業的目的。
靈活保障模式的靈活性可劃分為外部數量靈活性、內部數量靈活性、功能靈活性和工資靈活性四種:③ 第一,外部數量靈活性是指雇用和解雇工人的程度以及使用固定期限合同的程度;第二,內部數量靈活性是指在既不新增也不解雇工人的前提下,改變企業里所使用員工數量的難易程度;第三,功能靈活性是指改變工作組織的難易程度或改變工人以及企業適應挑戰的能力的難易程度(如崗位輪換等);第四,工資靈活性是指工資隨經濟狀況調整的靈活性。
靈活保障模式的保障性與上述不同的靈活性相對應,分別是工作保障、就業保障、收入保障和綜合保障:④ 第一,工作保障是指工人保持在同一工作崗位上的保障,它通過就業保護以及在同一雇主處的任期來顯示;第二,就業保障是指保持就業的狀態,但不一定是保持在同一工作崗位上,這里總體的就業環境,勞動力市場狀況及培訓和教育政策都具有關鍵性的作用;第三,收入保障是指通過公共的轉移支付系統保證勞動者在失業時能有一定的收入,如失業保險項目;第四,綜合保障是指通過退休計劃、志愿服務等形式在工作和私人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三、河北省弱勢群體靈活保障就業體系的構建
(一)強化教育培訓體系
我國弱勢群體的總體素質還很低,不能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提升的需要。為此,我們應該在大力發展教育事業的基礎上,進行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的職業教育和培訓。
首先,要正確引導并加大職業教育培訓的投資力度。政府要充分重視職業教育培訓,采取向弱勢群體傾斜的政策,對參加培訓的弱勢群體給于生活補貼,并承擔培訓費用,如注冊費、教材費、交通費等。此外,在政府加大投資力度的同時,還要通過各種形式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實行政府、企業和工會組織相互協調與配合的制度,以使培訓更貼近企業和社會的實際需要。
其次,要增強職業教育培訓的形式和內容。職業教育培訓應該包括就業觀念的培訓、就業前的培訓、勞動技能的培訓、再就業的培訓以及職業轉崗的培訓等各個層次。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整合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企業職工培訓基地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各類教育資源,同時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的就業服務,以增強弱勢群體的就業能力。
再次,針對不同弱勢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比如,要加強對農民工的轉移就業培訓;轉變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觀念;加強下崗失業職工的再就業培訓。再如,對年齡較大人員、無技術人員、失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人員提供面對面服務;對失業超過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殘疾人或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提供一對一的跟蹤服務。
最后,調動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性。各個職業培訓機構制定各自的培訓方案,通過競標的方法,由勞動部門來確定中標的培訓機構。職業培訓機構進行集中職業培訓,最后,政府根據培訓結業率以及半年內的就業率購買培訓成果。這種方式極大地調動了培訓機構的積極性,并提高了勞動力市場中弱勢群體的就業率。
(二)強化失業保險的功能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針對目前失業保險情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我們應該重點強調失業保險金的籌集和使用,并改革現行的保障水平和給付期限。
首先,在失業保險資金的籌措上,應該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我國政府用于失業保險金的經費占GDP的比重偏低;許多企業誤解失業保險制度,或者出于其他目的,以各種方式拖欠、抵制失業保險的繳納;職工個人在后來才被列為失業保險金的籌措對象。所以,應該加大失業保險資金的籌措力度,從資金量上給予充足的保證。
其次,在失業保險資金的使用上,應該強調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功能。目前,我國用于就業培訓等促進就業資金的支出比例很低。政府應該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功能,除了將這些保險資金用于保險給付外,余下的應該主要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及其補貼、補助企業雇傭等促進就業的工作上。
最后,保障水平和給付期限。按照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月平均失業保險金水平應為各省、市最低工資的70%~80%,即全國平均約在150元~450元之間。另外,我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的時間最長可達24個月,并且沒有限制條件。這樣,或多或少的會助長不勞而獲的風氣,并增加失業保險的開支。為此,我們應該在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時縮短給付期限。
(三)實施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
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是歐盟一些國家應對失業壓力的有力政策,針對我國弱勢群體特殊情況,應該增強勞動力的流動性、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化建設和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
首先,增強勞動力的流動性。勞動力的流動性受到阻礙會使企業創造的部分工作崗位白白浪費,而部分工人找不到工作,增加結構性失業。為此,我們應該保證勞動力流動的暢通,適時改變現行的體制,即戶籍制度和檔案制度。
其次,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化建設。現在我國的勞動力市場的信息網絡尚未覆蓋到每個社區,信息網絡的作用尚未發揮。我們應該在勞動力市場建立準確及時的勞動就業信息系統,如建立勞動力需求信息網絡和教育培訓、技術信息網絡,并在全國互相聯網,使各個方面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對勞動力資源的合理的市場配置和再配置,把失業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最后,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政府要運用產業政策、財政貨幣政策,大力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產業。在此基礎上,大力開發公共部門的就業崗位,優先安排弱勢群體就業,必要時安排一些公益性的工作崗位,如城市綠化、清潔、環境保護等。此外,大力發展非正規就業,如短期臨時性就業、非全日制就業、勞務派遣就業,成立“就業服務公司”,開展社區服務,充分發揮弱勢群體的潛力,使其自食其力。
(四)建立健全社會對話機制
首先,強化政府的指導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勞動者,雖然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但在涉及自身權益方面往往處在弱勢地位,尤其是弱勢群體。所以,勞動者需要依靠政府有效的監督和法律法規的約束,規范勞動關系,維護勞動權益。在政府的協調指導下,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其次,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工會組織應該發揮在維護職工權益中的核心作用。具體來說,工會可以發揮點多面廣的優勢,廣開渠道,共同做好就業工作。此外,工會還要發揮監督作用,特別是在企業要裁員的情況下,要對執行中央提出的各項政策規定,以及各地、各企業具體制定的實施意見和辦法措施實施情況開展群眾性監督檢查,對不落實再就業政策和職工勞動權益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方面反映,對其典型事件進行曝光批評,監督企業裁減人員。
總之,我們要借鑒歐盟成功的經驗,針對河北省弱勢群體就業現狀,通過各方面的溝通和協調,構建靈活保障就業體系,以緩解就業壓力。
[注 釋]
①news.省略 ,河北新聞網.
②news.省略 ,河北新聞網.
③J. Atkinson,“Flexibility: Planning for an uncertain future”,Manpower Policy and Practice,
Vo.l 1,1985.
④PerKongshφj Madsen,“Flexicurity A New Perspective on Labour Markets and Welfare States in Europe”.
[參考文獻]
[1]張再生.城市弱勢群體就業促進的實踐模式分析[J].南開經濟研究,2003(4).
[2]高 凌.中國城市弱勢群體就業支持體系探析[J].商場現代化,20088).
[3]張 然.歐盟靈活保障就業政策研究[D].華東師范大學,2008(5).
[4] T. Wilthagen and F. Tros.The Concept of flexicurity : A New Approach to Regulating Employment and Labour Markets[J].Transfer, 2004,10(2).
On the Flexible Employment System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Hebei Province
Yu Yanfang
(Hebei University,Baoding 071002, China)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家及省關于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要求和部署,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對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政策措施,創新居民收入信息核對工作的方式方法,實現不同部門間城市居民家庭相關信息共享,為促進社會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依托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平臺,通過數據交換建立跨部門信息比對工作機制,實現與民政、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管理、金融等部門和機構數據的動態比對,依法對居民個人或家庭的經濟狀況、人口情況開展比對、核實、評估。準確核算和掌握申請人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解決家庭收入核算難、救助對象認定難問題,有效遏制在救助對象認定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實現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會救助制度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核對對象
(一)已享受城市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待遇人員;
(二)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待遇人員;
(三)申請享受城市醫療救助人員;
(四)申請享受城市臨時救助人員;
(五)已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人員;
(六)申請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人員;
(七)其他需要核對的對象。
四、核對內容
凡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城市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會救助項目的居民,社會救助部門應對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及家庭實際人口情況進行核對。
居民家庭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一)工資性收入可以通過調查就業和勞動報酬、各種福利收入,以及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情況得出;
(二)經營性凈收入可以通過調查工商登記、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所得稅的繳納情況等得出;
(三)財產性收入可以通過調查利息、股息與紅利、保險收益、出租房屋收入以及知識產權的收益情況等得出;
(四)轉移性收入可以通過調查養老金、失業保險金、社會救濟金、住房公積金的領取情況以及獲得贈予、補償和賠償情況等得出。
家庭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
(一)實物財產可以通過調查房產、車輛、收藏品、古董、藝術品等有較大價值的實物情況獲得;
(二)貨幣財產可以通過調查存款、有價證券持有情況以及債權、債務情況獲得。
家庭人口情況包括:戶籍人口情況,分(立)戶或遷入(出)時間,直系親屬(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狀況,家庭成員死亡和戶口注銷時間等情況。
五、核對方式
(一)系統核對。開展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對工作,主要通過建立相關部門間居民收入信息核對系統進行操作和運作。
(二)人工核對。在居民收入信息核對系統建成之前,各地、各有關部門可通過人工方式定期進行數據傳遞,采取部門間加密U盤、電子郵件傳遞等方式進行信息核對,具體核對方式、核對周期、運行程序等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協商確定。核對系統建成后,此方式仍要作為有效補充方式。
(三)實地核對。各地在加快推進社會救助網絡信息系統建設,不斷完善和豐富信息核對內容的基礎上,仍然要對申請救助人員實行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必要的核查措施,確保各項救助待遇審批及時、準確,救助標準合理公正。
六、職責分工
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對工作主要涉及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部門、城鄉建設、公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交通(車管)、工商行政管理、殯葬管理、統計和物價等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民政部門。牽頭開展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對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工作;居民收入信息核對系統的開發建設,做好系統安裝、調試、升級和數據中心機房、網絡專線建設;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信息核對,向相關部門提供申請信息核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核對內容等相關信息。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是否有公益性崗位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相關信息以及地方平均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一次性買斷工齡收入標準等相關信息。
(三)稅務部門。負責配合提供有關救助待遇申請人個人的納稅信息。
(四)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房產登記信息以及房屋變更登記。
(五)公安部門。負責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戶籍人口分(立)戶或遷入時間,直系親屬(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狀況和購置私家車輛等相關信息。
(六)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相關信息。
(七)交通(車管)部門。負責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辦理營運手續及從業情況等相關信息。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救助待遇申請人名單,提供工商登記等相關信息。
(九)殯葬管理部門。負責每月向民政部門提供當地死亡火化人員信息。
(十)統計部門。負責提供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相關統計信息。
(十一)物價監管部門。負責提供一個時期內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信息。
(十二)金融證券部門。負責向民政部門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存款、有價證券信息。
(十三)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向民政部門提供救助待遇申請人在職、退休人員收入狀況。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城市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居民收入核對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此項工作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具體措施擺上重要位置,各地要及時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居民收入信息核對機制建設領導小組,形成政府主管、民政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高效、安全進行。
(二)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稅務、房產、交通等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協助民政部門做好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對工作。要明確各自的職責、義務關系,確保信息傳遞順暢;明確專人負責信息查詢和提供工作;明確查詢與提供信息反饋的時限。
篇5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創業環境入手,以政府促進、改善民生為主線,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強化創業服務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創建創業型城市。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年底前,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創業工作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打造寬松、和諧、充滿生機活力的有利于創業的環境,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良好氛圍。2009年到2010年,全縣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帶動就業比例達到1:6;年均新增創業企業150戶;新增個體工商戶450戶;新增企業存續1年以上的比例達到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創業培訓達到103人以上、培訓后創業成功率達到60%以上;小額擔保貸款發放180萬元以上;創業培訓其他創建工作指標達到國家創建創業型城市標準。
三、工作任務
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構建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
1.放寬準入領域。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允許創業者自主選擇。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2.放寬注冊登記前置條件。除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不得隨意增加注冊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對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人申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注冊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可適當放寬。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必須取得前置審批、且需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后方能取得許可證或資質證的,允許辦理籌建登記,待完成籌建并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審批文件后,再按實際情況核準具體經營范圍。
3.放寬登記條件。允許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創業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前置審批許可等材料直接申辦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創業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的,可持總部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由工商部門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臨時營業執照。對法律、法規未規定必須辦理工商登記的城市自由業者、農村及城鎮流動經營業戶、在校大中專學生和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從事中小學生學習輔導服務、翻譯服務等的,除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外,均可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4.放寬注冊資本(金)限額。注冊資本(金)達到3萬元,即可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且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金)的30%;單位和個人投資10萬元以上的,可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許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2年內分期繳付,其中投資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5年內分期繳付;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制企業,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均達到20%。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其中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允許注冊資本(金)零首付。允許創業者以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財產出資,且不受出資比例限制;對農民興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變的情況下,允許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評估作價出資。
5.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創業者依據法定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屋、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將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的,只要申請人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登記。對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登記。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培訓等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在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限時答復。對創業者因非主觀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違規行為,實行首次不處罰預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減排、廢物綜合利用科技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對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自主創業的,可將其按規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享受城鎮居民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自主創業的,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其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3個月低保待遇。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2年內免收勞動人事費,并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免費享受創業項目、創業培訓、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愿開展創業活動或到企業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滿20年的,經批準可提前退休;離崗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同意后,允許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原職務級別、編制、人事關系及工資福利待遇,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的須辦理辭職手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辭去公職的,辭職前工作年限視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所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助資金部分由同級財政按規定予以安排。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進入我縣城鎮創業的農村勞動力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可比照城鎮失業人員享受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并優先享受工商登記、創業培訓、信息咨詢、創業指導服務。
對創業者下鄉創辦、領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或從事特色種養業的,享受各項支農惠農政策。
對創業者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加大財政投入
根據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促進創業專項資金,支持整合資源、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和孵化基地建設,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獎勵優秀創業項目和先進創業人員;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擴大融資貸款規模。
(五)加強創業融資服務
1.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軍人家屬、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及返鄉農民工,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項目的,經審核認定后均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貼息政策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7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50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擔保貸款;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10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擔保貸款。
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且誠信經營、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償還、貸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可準予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視同首次貸款給予貼息。
2.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推動金融體制、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創新應收賬款、倉單、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股權質押、林權抵押、漁權抵押等新型擔保貸款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為創業項目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五、工作安排
創建工作從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完善政策措施,進行工作部署,做好組織、政策上的準備。
(二)實施階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實施創建工作,落實政策措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哈爾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任務目標》進行自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檢查評估的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創建工作機構,落實人員和責任。要按照全縣總體部署,結合本單位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縣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導,實行月統計、季分析、半年考核評估,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創建工作有序、平穩、順利進行。
(二)協調配合,合力推進。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建立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在認真履職盡責的同時,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集成政策,整合資源。以創建工作為平臺,在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基礎上,將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經貿、農業、科技等部門涉及的創業政策措施進行綜合、梳理,側重不同的創業主體,整合各類資源,構建初次創業、穩定創業、二次創業依次遞進、相互銜接的政策扶持體系,充分發揮政策的綜合效應和資源整合效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篇6
(一)強化政策落實,千方百計促進再就業
我們始終把就業和再就業工作作為勞動保障工作的重點,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出臺的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穩步推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截止6月底,城鎮新增就業人數1693人,占全年計劃的65。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5,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808人,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283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率達62.9,就業形勢基本穩定。
一是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對再就業工作的指導、檢查。年初建立了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了對再就業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了全縣再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反饋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問題,督促全縣再就業工作的整體推進。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了我縣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再就業工作的開展。
二是積極貫徹落實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根據《黑龍江省〈再就業優惠證〉發放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了《再就業優惠證》年檢工作,年檢合格人數10.356人。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成立并啟動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崗失業人員正在辦理貸款手續,此項工作得到全社會的普遍關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崗失業人員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共為402人減免工商管理費24萬元;為364人減免稅金32萬元;其他部門減免行政性事業收費6.5萬元。
三是強化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日臻完善。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工作進展順利,全縣14個鄉鎮十七個社區的勞動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機構、編制、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落實”。強化了再就業服務,發揮勞動力交易中心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開發保安、保潔等公益性崗位,與政法委、嫩江鎮聯合招用社區聯防員,安置“4050”人員51人,為社區招用清潔工人,安置“4050”人員120人。加強我縣勞動力市場網絡建設,逐步建成一個以縣勞動力市場為中心,上接中省,內聯各鄉鎮、社區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為規范我縣勞動力市場,為求職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場所以及方便廣大居民的生活需要,縣政府籌集資金2萬元建成的社區家政服務中心,現已投入運營。
四是強化就業和再就業培訓工作。將就業訓練、職業介紹作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重頭戲”來抓,讓下崗職工掌握一定的勞動技能,鼓勵他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年初市局下達培訓任務為1.990人,其中再就業1.600人,預備役90人。為了完成培訓任務,我們使用專款培訓經費11萬元,按照“條件公開、申請自愿、公平競爭、合理布局、擇優認定”原則,增設培訓機構、聘請專業教師26人承擔培訓任務。共舉辦了服裝裁剪、美容美發、足底保健、中式烹調、微機等10類培訓班14個班次,培訓下崗失業人員717名,占培訓計劃的55%,其中培訓下崗職工324人,失業人員393人,“4050”人員170人,培訓合格率達到100,培訓后實現再就業469人,再就業率為65%。勞動預備制培訓312人。加強與縣農委的溝通協調工作,積極申請培訓計劃,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班,培訓農民工159人,并全部輸送至大連星際酒店和大連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崗就業。全縣免費培訓下崗失業人員718人,通過技能培訓有469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培訓后再就業率為65;免費職業介紹611人,介紹成功221人;免費為一千余名下崗失業人員提供了就業指導。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配合小額貸款擔保工作,縣勞動就業局舉辦了多期創業培訓班,深受社會各界,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的好評。
五是大力開展勞務輸出工作。不斷加大勞務輸出的規模,有針對性地開展崗前培訓,培育市場,強化服務,全縣今年勞務輸出人數達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連、天津等地輸出農村剩余勞動力4.912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2.679人。并組織參加了省農委、省就業局聯合舉辦的龍哥龍妹勞務洽談會,206人簽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勞務輸出有序有組織地進行。
(二)穩步推進,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
一是全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工作成果得到鞏固和完善。上半年共為4.398名參 保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570萬元,社會化發放率達到100;養老金實收616萬元,完成市計劃的108。應清理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302萬元,實際清理欠費849萬元,完成市計劃的281。應撥付企業基本養老金1,523萬元,實際撥付1,523萬元,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率達到了100。做好養老保險上線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們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對20__年8月到現在的參保職工的有關情況進行補錄與修改,目前這項工作仍在進行中。對符合并軌條件的企業職工,算準企業、職工欠繳的養老金,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穩中求進。上半年應撥付機關事業養老金250萬元,實際撥付250萬元,養老金發放率100。不斷完善基礎管理工作,無擠占、挪用基金現象發生。應收繳機關事業保險金125萬元,實際收繳245萬元,完成市計劃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標應清欠30萬元,實際完成49萬元,完成市計劃的163。對參險單位的繳費基數核定、繳費情況、養老金發放情況等進行了書面稽核,稽核面達到了50,為上半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目標的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上半年新增參保職工12人,我縣機關事業參保人數已達973人。
三是工傷保險工作的開展順利。工傷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參保職工達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計劃的101。深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中宣傳工傷保險政策,不斷提高他們的參險繳費意識,已將供銷家電城、三旅社等三家私營企業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在中省直單位中加大了宣傳力度,目前石油、地鐵、中行、工行、農行等中省直單位已參加了工傷保險,參保率達到了98以上。黑寶山煤礦、黑河市銅山銅礦、一五一煤礦全部納入工傷統籌,使我縣高風險行業參保率達100。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業務規程》,不斷規范我縣的工傷保險業務,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微機管理。對發生工傷事故的參保人發生的藥費嚴格進行審核,層層把關,防止了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保證了工傷基金的正確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開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養老金陳欠362萬元(8戶)。對正常繳費的中儲糧北方公司544人、地鐵877人、電業局242人共3戶1663人次審核了個人帳戶登記和管理情況,經審核,個人帳戶記錄真實、準確、完整,核查率為12。按省規定調整后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對14戶企業計2,636人次進行了重新稽核,對在縣內居住的離退休人員每半年到社保局審核一次,在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采取了由離退休人員現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協查認證的辦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確保了養老金的正確使用。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1,476人次進行了年度核審,核查率100,沒有發現騙取、冒領失業金現象。
四是失業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上半年參保單位147戶,參保人數達12,480人,完成市計劃11,912人的105,國有企業參保率100。集體企業參保率為有繳費能力集體企業的80,私營企業參保率90,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參保率達90。年初,對失業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了嚴格的核定,每月準時向地稅社保局提供征繳計劃,地稅、社保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密切配合,在失業金的征繳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應征繳失業金57萬元,實繳46萬元,完成計劃的81。應清欠10萬元,實際完成33萬元,完成計劃的330。嚴格執行“并軌”方案及實施辦法,建立了失業保險預警機制,規范了申領程序,進一步強化了資格審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員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時將失業調劑金匯往市局。失業保險業務已開始實行計算機管理,失業人員可隨時查詢自己的信息。嚴把失業金發放關,按照規定共為33戶單位的1,602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金164萬元,失業保險金發放率達到了100。
五是醫療、生育保險擴大覆蓋面不斷擴大。截止6月底,新增參保單位共23戶1,775人,參保人數已達到17,388人,完成市年計劃的105。機關事業單位醫保基金做到了及時足額征繳到位。建立并實行了大額醫療補助辦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的一致認可。我縣已制定了公務員補助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但由于縣財力緊張,將擇機實施。完成了省新目錄支付標準,并嚴格按照新的藥品目錄執行,目錄內藥品使用率達到了85以上,由于我縣財力不足,致使參保職工個人醫療費負擔比率超過25。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8,400人。
(三)加大維權力度,依法開展勞動保障監察
上半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通過強化監察、開展勞動保障執法專項檢查和廣泛宣傳勞動保障法規等行之有效的活動,切實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是認真開展了勞動用工年檢、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禁止使用童工、勞動合同簽訂、拖欠民工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維護婦女權益等執法專項監察活動,先后監察用人單位126戶,督促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60萬元、補簽勞動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條款116處、補發拖欠職工工資56萬元,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案件66件,涉及農民工人數980人,追回拖欠農民工資24萬元,處理投訴案件8起,立案3起,查處涉案人員17人。處理和糾正了部分企業、職工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力地保障了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二是廣泛宣傳勞動保障法規。對每名投訴舉報者,做到認真接待,及時登記,并耐心地向他們介紹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讓他們掌握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基本方法。還組織開展了維護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宣傳咨詢活動,深入廠礦、工地、企業廣泛宣傳勞動就業、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方面的法規政策,發放宣傳資料18000余份,現場接受咨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截止目前,全縣共接受舉報投訴案件25件,通過批評 教育責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為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2.5萬元,退回押金0.9萬元,群眾舉報結案率達100。
(四)勞動仲裁工作平穩運行
嚴格執行勞動爭議辦案規程,認真積極的開展勞動爭議案件的申訴接待,審查立案,調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務,貫徹“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方針,及時把爭議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不斷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登門為企業和職工宣講勞動保障法規,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幫助,對上訪群眾耐心接待,對其反映的各類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及時掌握爭議苗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堅持“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勞動爭議。上半年共受理勞動爭議上訪案件18件,涉及職工461人,已結案13件,結案率72.2,時效內結案率90。對全縣的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五)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確保信息系統高效運轉
勞動保障局在資金極度緊張的情況下,籌措資金強化信息系統軟硬件等基礎建設,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為勞動保障信息的高效傳輸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勞動保障系統局域網硬件建設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員、編制已全部到位,為局域網正常業務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完成了養老保險數據初始化和數據交換,優化現有的業務流程和機構,做到了上線平穩、操作合理、運行無差錯。三是圓滿完成企業并軌工作中有關數據的錄入和傳輸,為順利完成“并軌”工作任務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六)積極探索,建立新型的勞動關系調整機制
一是開展了工資指導價位和勞動力市場價位的調查工作,通過對100多戶企業中的不同職業(工種)的工資水平進行全面調查、匯總、分析,形成了各類職業(工種)的工資指導價位。二是開展了對全市企業工資的宏觀管理,指導企業開展年度增資工作,認真審批企業調資方案。三是加強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對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糾正,進一步理順了勞動關系。
(七)改進作風,切實加強隊伍建設
一是進一步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勞動保障工作全局,正確認識和把握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增強工作的主動性。正確運用理論成果來回答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總結經驗,提出新思路,求得新發展。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創造性開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變成工作成果。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煥發出來熱情和干勁,全面完成今年各項勞動保障工作任務。
二是細化工作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將各項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明確了目標責任分管領導、承辦科室、責任人、完成時限等,夯實了工作責任。按照要求,將任務層層分解,進一步細化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各項工作都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勞動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在思想上,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和群眾利益無小事觀念,要以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勞動保障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不斷改進我們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滿腔熱情,腳踏實地地為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眾要熱情,對待下崗失業人員,要倍加關心,帶著感情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使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四是要深入開展“三優一滿意”活動,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推行“陽光政務”,實行政務公開,樹立勞動保障部門勤政務實、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雖然我們半年來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級的要求和群眾期望還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1、社保基金存量減少,養老金和失業金的支撐能力下降,在兩金的發放上存在潛在的危機。
2、就業再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由于經濟發展滯后,致使就業崗位不足、再就業壓力加大,社會矛盾突出;在各項優惠政策落實上門檻過高,還不能真正落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相當一部分下崗失業人員擇業觀念陳舊、技能偏低影響其實現再就業。
3、勞動關系不夠理順,維權工作力度不夠,用人單位侵權現象時有發生。
4、經費緊張,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公的質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這個大局,堅持以人為本,以千方百計促進就業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勞務輸出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重點,協調推進收入分配、勞動關系、勞動保障法制建設等各項工作,解放思想,團結奮進,扎實工作,推動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全面發展。
(一)認真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努力促進就業增長
1、認真落實中、省、市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繼續加大對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按規定條件和程序發放再就業優惠證,協調有關部門不折不扣地落實再就業各項稅費減免,培訓、職介、崗位、社保補貼和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為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2、加強就業培訓工作。充分調動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性,合理利用職業培訓資源,實行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形成培訓合力;加大就業培訓的資金投入,積極開展職業培訓,努力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參與市場就業的競爭力。今年就業培訓力爭達到3000人次。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形式上,可采取集中辦班、業余授課、電化教學、網絡培訓等多種靈活形式。內容上,對用工者進行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基本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方面培訓教育,提高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樹立新的就業觀念;加強市場用工信息的調查、分析、預測工作,根據市場需求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以定點和定向培訓為主,推廣定單式培訓,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培訓就業率達到80以上。加強培訓后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行和規范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3、努力開發就業崗位。積極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等靈活就業方式,鼓勵開展多種形式就業。下大力氣發展第三產業、勞動密集性產業,增加就業崗位,不斷培育和發展新的就業增長點,拓寬就業空間,廣開就業門路。積極開發社區服務和社區管理等公益性就業崗位,促進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4050”人員再就業。全市今年要新增就業1.4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7000人,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19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1以內。
4、積極穩妥地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積極與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協調溝通,逐步規范貸款程序和貸款行為,保證這項工作在全市穩步推進、平衡發展;要不斷研究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的跟蹤管理辦法,降低貸款風險,促進擔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5、加強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的信息網絡作用,形成一個以勞動力市場為中心,上接中省,外聯有關省區,下接鄉鎮勞動力市場網絡,實現網上登記、網上擇業、網上管理、網上服務。進一步強化就業服務,實行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 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一站式”就業服務。
(二)、認真做大做強勞務輸出產業,實現輸出總量與經濟效益同步增長
把勞務輸出作為興縣富民的重要產業做大做強,走出一條政府引導、市場配置、專業化培訓、企業化運作、規范化經營、一體化服務的新路子。
1、開拓進取,廣泛開辟輸出渠道。擴大勞務輸出規模,精心組織,全程服務,逐步形成省內、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勞務輸出新格局,確保全縣勞務輸出總量達到1萬人,創經濟收入5000萬元以上。
2、建立勞務輸出資源庫。對各類新成長勞動力、城鄉富余勞動力登記建檔,實現微機動態化管理,做到性別清、年齡清、技能清,為勞務輸出工作打好基礎。
3、廣泛搜集勞務信息,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有序化程度。通過公共職介機構、民辦職介機構、政府駐外機構、駐外勞務管理機構及在外出務工人員中建立信息員等方式,廣泛搜集勞務信息,及時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準確的用工信息,讓勞務人員有目的、有組織、有效益地外出務工。加大對用工單位資質、信譽的考察,建立較為穩定的勞務輸出基地,與勞務需求量較大的企業加強合作,簽訂用工協議,在我縣建立符合他們需求的產業工人培訓基地。
4、建立完善勞務輸出管理機構,加強勞務輸出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勞務輸出工作機構,努力做到“編制、人員、經費、任務、責任”五落實,實行用工單位、中介機構、務工人員三方合同制,完善勞務輸出的跟蹤服務工作,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管理,及時協助他們處理好勞資糾紛,切實維護好外出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解除其后顧之憂。
5、逐步探索實行勞務輸出的企業化運作模式,逐步建立縣級勞務輸出基金。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保覆蓋面和社保基金征繳工作
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力度,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大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力度,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管,力爭各項保險整體向前推進。失業保險工作,要積極作好事業單位的參保,規范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積極協助地稅部門作好失業保險的欠費清理工作,確保失業保險金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醫療保險要及時研究、解決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各項政策、規定。要把降低參保職工個人醫療費負擔作為重點,加大對定點醫院、藥店的考核檢查,規范醫、患、保三方行為,提高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質量。工傷和女職工生育保險工作,要把法規的宣傳和擴面作為工作重點抓好落實。
(四)繼續鞏固養老金發放成果
要積極籌措資金,完善和規范社會化發放的形式和途徑,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實現“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諾。要加快推進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社會化,要依托鄉鎮、街道、社區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把離退休人員管理好,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困有所助、貧有所濟。
(五)加強勞動關系協調、企業工資分配、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處理工作
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加大勞動保障執法力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要以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目標,以建立順暢高效的協調機制為基礎,以完善的法律法規和嚴格的監察執法為保障,全面加強勞動關系協調、企業工資分配、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積極開展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調查工作,逐步形成企業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工資水平的新機制。全面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理順勞動關系,及時做好企業改制后的勞動關系轉換工作。以城鎮私營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各類用人單位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年底非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80以上。
(六)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執行《勞動法》、嚴厲查處打擊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監督用人單位依法同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勞動合同簽訂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進一步監察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特別是私營企業、建筑施工單位,要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有條件的用工單位必須盡快簽訂集體合同,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對群眾舉報投訴案件,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案件,要積極查處,發現重大群體突發事件,要快速介入,盡快解決,維護社會穩定。
(七)、建立勞動爭議預防機制
篇7
立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與中文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一)甲方現聘請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集電視劇“_______”之導演,每集不少于____分鐘,甲方亦答應同時執行監制及副導演之職。(以下簡稱“該劇集”)
(二)協議有效期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該劇完成為止。(以下簡稱“協議期”)
(三)乙方保證于協議期內是自由身份,除本協議外,絕無任何其它協議之羈束以致妨礙乙方于協議期內向甲方提供其服務及履行本協議中乙方之所有責任及義務。設若本協議之簽署引起任何協議糾紛,乙方須負百分之一百責任及承擔一切后果,與甲方完全無涉。乙方于協議期內,至完全履行本協議規定之一切責任為止,得優先為甲方及各該劇工作,不得以其它理由為借口,以致妨礙履行本協議列明之工作及義務,乙方于協議期內必須為甲方提供最有效之服務,使各該劇能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時間內達成最佳質素完成。
(四)1.乙方替甲方擔任協議導演于協議期內共執導二十集電視劇,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酬金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支付方法如下:
(1)甲方保證支付乙方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
(2)酬金余數即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由乙方所引薦之贊助商付出之本劇集贊助費收集,若有不足之數,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亦不用支付,乙方亦不作追究。
a.第一期于簽約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作為訂金。(____%)b.第二期于開始拍攝時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整。(____%)c.第三期于拍攝至中段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d.第四期于拍攝完成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e.第_______五期于后期制作完成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
2.倘若本協議期滿,而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協議之責任,則本協議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協議之責任得以順延至各該劇全部完成為止,而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上述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以外之酬金。
3.倘若本協議期滿,而甲方因行政上之安排導致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協議之責任,則本協議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協議之責任之順延期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另議。
(五)1.乙方應在甲方要求下,義務為甲方修改各該劇之劇本內容,而甲方無須付予乙方上述本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以外之酬金。
2.各該劇之一切錄像帶、錄像、雷射影碟、電視、電影、廣播及一切將來發明之傳播媒介,劇本內之人物造型、姓名等版權﹙除文字版權外﹚,皆屬甲方所擁有,與乙方無涉。
3.甲方有權更改各該劇之劇名及故事內容,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在協議期內得向甲方提供最完善及奏效之服務。
(七)在本協議期內,倘約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得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暫行吊銷本協議而不必征得乙方同意。待查明一切原因及處理后,仍可由甲方決定恢復本協議,而不必向乙方賠償。但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時,乙方必須退回及不得收取上述本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之酬金,并且賠償甲方之一切損失。
(八)1.倘若甲方指派乙方出任其它范圍及地區工作或超時工作,甲方無須付予乙方上述本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以外之酬金或津貼。
2.倘若甲方指派乙方出任其它范圍及地區工作,則在工作期間乙方之全部旅費及逗留外埠期間之住宿費均由甲方負擔(但不包括私人長途電話費及洗衣費及其它私人消費)。
(九)在本協議期內,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其所在地,使甲方可在合理的時間內不論日夜與乙方聯絡。
(十)1.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或授權第三者取代甲方在本協議中享有之權利,但事前必須通知乙方。
2.乙方不得將其于本協議中之一切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3.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與任何其它公司、私人或團體等所訂下之一切有關各該劇之任何協議協議。
(十一)乙方必須遵照香港政府及其它國家政府所訂立之稅例,自行申報及繳付稅金,倘若因任何違反稅務法例而引起任何法律糾紛,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
(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并不構成合股地位,甲乙雙方亦非對方之人。
(十三)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由簽字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本協議內,并無其它口頭協議。如因本協議引起法律糾紛,則以香港法律為根據。
甲方全權代表:_____________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署: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
乙方全權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署: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乙方自愿選擇內部退養。
二、內部退養期間,甲方按月支付內部退養生活
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內部退養期間,遇國家調整離退休人員工資時,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對支付乙方的內部退養生活費相應進行調整。
四、乙方在內部退養期間,甲方連續計算乙方工齡,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支付工齡工資和年功工資。
五、乙方在內部退養期間,享受與甲方在崗職工同等的福利待遇,但崗位待遇除外。
六、乙方無論在哪個檔次內部退養,只要達到上一檔次條件,甲方從次月起相應調整一個工資檔次。
七、乙方所持有的股金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委托甲方理事會辦公室將其股金按原值轉讓給甲方其他股東。
八、內部退養期間,甲乙雙方按照法定比例交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甲方為其辦理退休手續,本協議終止履行,按照退休有關規定執行。
九、內部退養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________________的信譽和利益。否則,甲方有權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事管理辦法》給予乙方行政處分,乙方觸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及本協議。
十、乙方對在崗時經辦的業務負有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在崗時牽涉經濟問題的要追究相應責任,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授人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篇8
第一條本行政區域內戶口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域且居住滿兩年,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適用本細則。
第二條城市低保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貨幣補助形式,保障其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行政行為。
第三條城市低保實行以貨幣差額救助為主,輔之以政策扶持、社會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條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為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第二章城市低保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城市低保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區政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區民政局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審批工作。區民政局下設的城鄉低保與社會救濟辦公室具體承擔:
1、負責本區內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工作;
2、起草制定本區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編制本區城市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劃,負責提出本區城市低保資金的分配方案,并對城市低保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在本區落實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標準;
5、負責本區城市低保的審批工作;
6、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對轄區低保對象定期進行復核和調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訪制度,對本區城市低保對象的年度入戶率不低于30%;
8、指導、監督和檢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城市低保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9、組織開展對本區城市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本區城市低保工作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工作;
10、受理本區有關城市低保的咨詢和投訴工作;負責本區城市低保的行政復議工作;處理或移交處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違法違紀單位和工作人員;查處弄虛作假騙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為;
11、協同相關部門制定與城市低保有關的優惠政策,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并向上級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3、組織發放城市低保金領取憑證及款物;
14、負責本區城市低保的統計匯總、定期上報和公布本區城市低保工作情況;
15、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市低保的檔案管理、信息錄入和低保計算機網絡的管理工作。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負責本轄區內城市低保的申請受理、審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鎮長(副主任)任正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配備專職責任人員,持證上崗。辦公室具體承擔轄區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轄區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請、資格審查和上報工作;
2、按照上級政府及業務部門制定的實施意見和工作安排,組織落實城市低保有關工作;
3、組織各社區居委會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及群眾代表等組成的城市低保評議工作;
4、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對轄區低保對象定期進行復核和調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訪制度,安排轄區低保對象定期進行家庭情況報告工作。對轄區在冊城市低保對象的年度入戶率達到100%;
6、組織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的城市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配合就業服務機構為有勞動能力的城市低保對象提供就業或技能培訓等工作;
7、為轄區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詢服務,接待來信來訪,調查處理騙取、冒領城市低保款物等違法違紀事件;
8、負責本轄區城市低保工作的檔案管理、信息錄入和計算機網絡管理;
(三)社區居委會協助街道辦事處對本社區城市低保對象開展民主評議工作。
(四)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低保有關工作:
1、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城市低保資金與工作經費;
2、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優先推薦、介紹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人員就業;
3、工商地稅部門對自謀職業的保障對象應當優先發放營業執照,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4、公用事業、電力等部門應當對保障對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電、燃煤(燃氣)等予以優惠;
5、房管部門應當適當減免保障對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門應適當減免保障對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費用;
7、衛生部門要指定定點醫院對低保對象在檢查費、門診治療費、處置費、住院費等方面給予減免;
8、審計部門應做好低保資金的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同時要動員社會各界開展社會互助、經常化捐助等活動,營造全社會關心城市困難群眾的氛圍。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請和審批程序
第六條城市低保待遇按照個人申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低保經辦機構入戶核實、組織社區民主評議、初審與張榜公布,區民政局抽查、審批與張榜公布的程序辦理。
為及時辦理上級業務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特殊事項,由民政局指派專人負責,按照個人申請、入戶核實、民政局審批并張榜公示的程序辦理。
(一)個人申請。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并根據家庭成員具體情況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下崗證、離退休證、殘疾證、學生證(入學通知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
4、就業狀況證明、養老保險證明、失業保障證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證明;
5、按有關政策領取一次性補助費的數額及用途證明;
6、有關裁決、判決材料等;
7、符合就業條件而未就業人員,需先到有關部門進行求職登記,并提供這些部門出具的求職登記證明,否則不予受理申請。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入戶核實、組織社區民主評議、初審與張榜公布。街道辦事處受理城市低保申請后,指定專職人員,在20個工作日內會同社區城市低保評議小組成員通過入戶調查、走訪、信函索證等方式,共同完成對申請人家庭情況的核實工作,填寫《市區城市低保入戶核查表》,經社區低保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后,由辦事處提出初審意見,并將申請人家庭成員及住址等情況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無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將相關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入戶調查應存錄原始資料,由兩人以上同行,并詳細真實記錄低保申請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況,以備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民政局審核、審批時查驗。
2、社區居委會民主評議應規范、簡便,講求實效。民主評議參加人員應為社區低保專管員、社區居委會成員、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低保工作人員、居民代表、黨員代表及駐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總人數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輪換。評議時應充分了解低保申請家庭的情況,必要時可向低保申請人或其人詢問,民主評議應采取無記名的方式使與會人員充分表達意見,并當場公布評議結果。評議結束無論同意與否,都應上報鎮辦。
(三)區民政局抽查、審批與張榜公布。區民政局在接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家庭的入戶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審批工作,并將擬享受人家庭成員、住址、擬享受金額等情況返回鎮辦張榜公示,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本人并說明理由,對有異議的返回鎮辦重新進行核實。
第七條申請及審核過程殊情況的處理
(一)家庭成員的確定辦法:同一戶口簿的家庭成員,按同一家庭進行計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問題暫無法分戶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未在同一戶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請城市低保時,要先將戶口遷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無法將戶口遷移到一起的,由戶主在其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其它家庭成員要分別提供各自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未納入我市低保的證明,跨鎮辦的由鎮辦民政辦出具,跨縣區的由縣區民政局出具未納入城市低保證明。
(三)在本區內,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與居住地分離,原則上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由現居住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并將有關證明材料提供給申請人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戶籍所在地與居住地分離且在居住地居住超過12個月的,可以根據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按規定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按程序報批。
(四)無行為能力的居民申請低保待遇時,由社區居委會或企業工會工作人員協助辦理申請手續。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養或治療的民政對象,由供養或治療單位向區民政局提出申請,由區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集中辦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關手續,并納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
(六)原為本地非農戶口,現為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大中專學生視為家庭撫養人員。
第四章保障標準的確定與調整
第八條我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與調整按照市政府的決定執行。
第九條在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為城市低保家庭發放臨時性價格補貼。
第五章城市低保對象的確定
第十條申請城市低保對象待遇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戶籍所在地常駐城市戶口;
(二)申請人必須通過資產和收入審查、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如物業、現金、銀行存款、投資及其它可變換現金和財物)總值不得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限額。申請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必須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三)申請人員家庭中有就業年齡段內且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當地政府認定屬于合理情況下不能工作的(如學生或需在家照顧幼兒、病人或傷殘人員等);
2、符合就業條件尚未就業的人員,必須積極尋找有收入的工作,參加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勞動自救活動。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勞動能力而不按要求進行求職登記或雖然進行登記,但半年內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介紹就業的;
(二)有勞動能力而無正當理由2個月內兩次拒絕參加辦事處(社區)組織的公益性勞動的;
(三)證明材料顯示的家庭月收入雖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但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低保標準的;
(四)連續6個月不領取低保金的;
(五)連續6個月未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家庭人員及收入變化情況,不接受定期復審的;
(六)不按規定程序申報、相關證明材料不全、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虛作假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
(七)故意放棄或轉移個人所有資產的;
(八)拒絕接受工作人員入戶核實家庭財產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內購買高檔家用電器(如空調、電腦、數碼照相機、移動電話)等非生活必需品,近兩年內非拆遷原因購買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內高標準裝修現有住宅的。因拆遷原因購買住房,但購買面積超出當地人均住房面積20%的;
(十)擁有并經常使用機動車輛的(殘疾人本人使用的殘疾用車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購買股票或有其他投資行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
(十二)因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因其他違法行為被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違法人員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規定在當地落戶之外的其它在當地落戶不滿5年的;
(十四)其它與低保保障標準明顯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條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以國家統計口徑為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一般包括以下人員:
(一)夫妻;
(二)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
(四)子女與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請人前6個月家庭總收入的月平均額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計算;
貨幣收入包括:
(一)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以現金發放的勞保福利、醫療費;
(二)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三)離退休養老金、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職工遺屬生活補助費;
(四)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保險付金收入;
(五)特許權使用收入、租憑收入、接受饋贈和繼承收入;
(六)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應當結付的贍養、扶養或撫養費;
(七)出租房屋或變賣家庭財產獲得的收入;
(八)兼職和自謀職業以及各種勞務收入;
(九)農轉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國家征用或歸還集體的,持村鎮兩級以上證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請,但其獲得的征地補償應計入家庭收入;
(十)實物收入按物價部門規定或評估的物品價格折舊計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時具備非農業人口和農業人口的,其收入按全體成員收入計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只計算非農業人口;其家庭中的非農業人口在轉為城市戶口的下月起可申請入保;
(十二)當地政府確定應當計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條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一)給國家、社會和人民做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特殊享受的補貼收入。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
(二)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對工作、學習成績優秀者、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給予的獎金;
(三)人身傷害賠償中生活費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災、因就學困難等原因由政府和社會給予救助款物;
(五)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因工(公)負傷人員的工傷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六)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專項獎金、孤殘兒童基本生活費、高齡補貼;
(七)在職職工按規定由所在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及各項社會保障統籌費;
(八)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及保健金。
第十四條家庭收入的計算方法
(一)在職職工按其工資名冊上核定的應得收入總額計算;離退休人員按單位和社保部門應發放的離退休費計算。以上人員經所在單位、勞動保障部門或經貿等有關部門證明,連續6個月以上未能領取應得收入的,按實際收入計算。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從事其他工作(含臨時工)另有收入的,與失業保險金或離退休費一并計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職工的收入,按從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規定交納的養老、醫療保險、失業保障金以后余額計算。
(三)對未參加社會保險而又停產多年的城鎮集體企業退休和下崗人員,已關閉、破產的資源枯竭企業職工按其實際收入計算家庭收入。
(四)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按下列方法計算:有贍(撫、扶)養協議或裁決的,按協議或裁決規定計算;無贍(撫、扶)養協議或裁決的,按每個法定贍(撫、扶)養人每月為被贍(撫、扶)養人支付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半的費用計算;多子女老人的贍養費按各子女提供的贍養費總和計算。法定贍(撫、扶)養人家庭屬低保戶的,不計算贍(撫、扶)養費。
本細則涉及的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及其權利與義務關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五)外出務工人員的收入,按實際收入計算;一時難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實填報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務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六)從事經營性活動所得,按實際收入計算;一時難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實申報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當地同行業中等水平收入計算,但不應低于經營地最低工資標準。
(七)家庭收入不穩定時,按申請前6個月收入的平均數計算;家庭收入屬一次性的(不含企業破產一次性安置費),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攤到若干個年月計算后,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請。
(八)實行年薪制單位的職工,按上年實際發放的年薪平均分攤到本年度12個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一并計算的方法計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條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徑和方法
(一)個人申報。申請人如實填寫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實際生活狀況,同時經辦人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
(二)入戶調查。經辦人直接到申請人家中進行調查,核實其家庭收入情況和吃、穿、住、用等實際生活情況;
(三)走訪單位、鄰里。經辦人通過走訪社區居民,到申請人所在單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情況;
(四)信函索證。對不便走訪的單位和有關人員,經辦人員通過信函索取有關證明材料。
(五)部門協查。民政部門與勞動保障、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建立聯系,有條件的可實行計算機聯網,及時了解掌握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變化情況。
(六)行業評估。對家庭中有自謀職業且有相對穩定收入和靈活就業人員從事的各個行業打工收入情況及就業市場進行調查,制定各地個體行業及靈活就業人員的行業收入指導標準,規定和統一核定這些申請人員收入的標準。
(七)跟蹤消費。對申請人家庭的消費情況進行跟蹤,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實的生活狀況。
(八)對有隱性收入而又無法核實其家庭收入的申請對象,可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
第七章分類施保
第十六條每個低保家庭的困難程度有所不同,特別是城市中的“三無對象”、殘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員的困難要更多一些,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和特殊的照顧,要分類施保,確保重點。
第十七條分類施保的原則
(一)應保盡保的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重點救助與特殊困難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八條分類施保的對象
(一)重點保障對象(A類)
既“三無對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
(二)特殊保障對象(B類)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的殘疾人員(殘疾程序分為:肢體、智力、精神殘疾1、2級,視力殘疾盲1、2級為無勞動能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3級,語言聽力殘疾1、2級,視力殘疾低視力1、2級為少部分勞動能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4級,語言聽力殘疾3、4級為有部分勞動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臥床不起,住院費、醫藥費開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員;
3、單親家庭尚無就業或無穩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學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5、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且贍養人沒有贍養能力的70歲以上老年人;
6、依法撫養和領養孤兒的家庭;
7、突遭嚴重天災人禍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對象(C類)
家庭成員有就業能力,但因下崗、失業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暫時困難或家庭生活困難相對較小的家庭和人員。
第十九條補助標準
重點保障對象(A類)實行全額補助;特殊保障對象(B類)實行重點補助;基本保障對象(C類)實行差額補助。同時因以上家庭或人員按原保障標準仍不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適當提高其家庭補助標準,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條分類施保中低保對象的申請、審批及收入計算等均按本《細則》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低保資金籌措、發放和低保辦公經費
第二十一條城市低保所需資金包括中省市補助資金,區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財力1%列入財政預算的資金。
第二十二條區財政局要將上級補助的低保資金和本級安排的預算資金及時納入“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不被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條區財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補助資金到位之前,應首先落實本級低保預算資金,并采取超調、墊支等方法,保證低保金按時、足額發放。
第二十四條城市低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民政部門核定低保對象人數和月補差標準,財政部門核撥低保金,金融部門發放到人”的管理原則,由區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機構以貨幣形式將低保金按月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杜絕以實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變相抵扣低保金的現象發生。
第二十五條低保金存折由區民政局直接發放,戶主或家庭成員持戶口本、身份證到區民政局低保辦領取,特殊情況需要代領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持代領人和戶主身份證等有效件方可領取。
第二十六條低保對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證按期到委托銀行網點領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領的,應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民政局開具相關證明,銀行工作人員應認真核對代領人的身份,手續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領人一次只能領取一戶低保對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條區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經費,由區財政每年按照區財政預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資金總額3%的比例列入部門預算。工作經費主要用于調研、培訓、核查、建檔、表格印制、微機網絡維護、交通、通訊等方面開支。低保工作經費可計入我區應匹配資金的總額中,但不得進入低保專戶。
第二十八條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金全部納入區低保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第九章保障對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城市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低保對象應積極主動配合低保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按要求如實申報家庭財產和實際收入;
(二)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要積極參加當地政府組織的社區公益勞動。連續兩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公益勞動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低保對象在其申請低保時,要先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就業申請和登記,同時要積極參加勞動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就業培訓。如連續兩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為其介紹職業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條建立低保對象家庭情況報告制度。在冊基本保障對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領取卡、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按要求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一次,在冊重點保障對象和特殊保障對象每半年報告一次,如實報告家庭成員及家庭收入等變化情況。
第三十一條建立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制度。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隨時納入保障范圍;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增發、減發或停發低保金。對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審批機關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適當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條實施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對重點保障對象(A類)實行年審制,只需掌握人員變化情況;對特殊保障對象(B類)每半年審核一次;對基本保障對象(C類)實行一個季度重新審核審批一次。基本保障對象是分類施保中的重點管理對象,也是動態管理工作中的重點,此類人員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重新寫出續保申請,并說明申請續保的原因和不能就業的正當理由,并按低保的審核、審批程序進行審批,以促使其早日就業。
第三十三條檔案管理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低保對象家庭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低保對象檔案要一戶一檔,實行微機與檔案的同步管理。其紙質檔案材料為:戶主申請書、家庭成員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戶調查表、申請審批表、個人及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材料、單位證明等材料。區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對象的電子檔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監督
第三十四條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公共場所、政務公開欄、宣傳欄等形式,公開低保政策、低保標準、辦事程序、低保金發放等情況,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傳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建立和完善低保對象公示制度。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統一設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欄(牌),對享受低保待遇的戶主姓名、保障人數、享受金額、家庭住址等情況進行常年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十六條建立低保監督咨詢制度。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設立低保監督箱和咨詢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和咨詢。對于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及時辦理,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著落。對署名的上訪信件和電話,要在一定的時間內答復本人。
第三十七條區民政、財政、審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要經常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責任追究與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低保工作人員在低保待遇的申請、審核、審批過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為者,要追究其工作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為申請人在就業、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勞動能力、健康狀況、傷殘等級等情況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誰出證誰負責”的原則,由本級人民政府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對有關直接責任人,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并對出證單位、出證人、負責人及冒領低保金的人員各處以冒領金額的1—3倍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居民對民政部門作出的不批準享受低保待遇或減發、停發低保金以及對給其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三)從事低保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公職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的;
2、擅自改變保障對象和保障金額的;
3、在調查審批工作中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寫調查結果或出具虛假證明,明知當事人不符合低保條件,故意為其辦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續的;
4、、、收受賄賂、為泄私憤或、故意刁難低保對象而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意見,將其拒之低保范圍之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5、貪污、挪用、扣壓、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違反低保政策規定和影響低保工作開展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誠信原則,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處罰:
篇9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之日施行。
篇10
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為加快我區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步伐。提升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整體水平,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全區啟動實施“雙十百萬”農業特色經濟工程(以下簡稱“雙十百萬”工程)即從年起,用35年時間,全區培育優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0個,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10個,特色村100個,發展農村專業大戶10000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抓好“雙十百萬”工程的重要意義
區農業農村經濟得到較快發展,近年來。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穩步推進,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經濟整體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全區農業發展明顯滯后于工業、農村發展明顯滯后于城市的問題十分突出;農業結構調整項目布局散、規模小、檔次低、效益差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低,龍頭企業的整體帶動能力不強。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全區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步伐。
有利于適應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的要求,實施“雙十百萬”工程。探索特色農業、生態休閑農業、高效農業發展的新路子;有利于把龍頭企業的培育、特色產業的發展、鎮村戶三級示范片和鎮級農業科技示范園的建設融為一體,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化經營上檔升級,提高農業規模經營水平和市場競爭力;有利于引導農業農村工作方法由過去單獨抓生產轉到重點育龍頭、跑市場、抓銷售上來,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抓好“雙十百萬”工程的重要性,因地制宜,做好規劃,認真實施,抓出成效。
二、實施“雙十百萬”工程的總體要求
優秀龍頭企業、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特色村和農村專業大戶的創建標準如下:根據我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及“十一五”期間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
一)優秀龍頭企業的創建標準
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農業產業化發展要求,1.發展目標。區級及其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機制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步伐,努力做大做強,增強市場競爭力和產業帶動力。2012年,力爭一批優秀龍頭企業達到年銷售收入3億元,利稅3000萬元,帶動區內農民增收5000萬元;一批優秀龍頭企業達到年銷售收入1億元,利稅1000萬元,帶動區內農民增收1000萬元;一批優秀龍頭企業達到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利稅500萬元,帶動區內農民增收500萬元。全區十大優秀龍頭企業實現“225目標,即年銷售收入20億元,利稅2億元,帶動區內農民增收5億元。
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二是企業效益較好。企業連續三年盈利,2.創建標準。一是企業規模較大。企業固定資產1500萬元以上。年利稅500萬元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60%產品轉化增值能力強,銀行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含AA級)有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企業無偷漏稅記錄,當年上繳稅金完成95%以上;按時發放職工工資,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三是項目示范帶動性較強。建立“公司+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組織+農戶”等可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集中連片建立生產基地1000畝以上,帶動區內種植農戶5000戶以上或養殖農戶200戶以上;企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訂立合同、入股或合作方式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的50%來自區內。四是企業產品競爭力較強。市內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居領先水平,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區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環保政策以及質量管理標準體系,產銷率達93%以上;企業采用先進標準化生產、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連續三年無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建標準
獲得法人資格,1.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有完善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風險防范機制明確規范。
實行“五統一”即統一供種供苗、統一農資供應、統一防疫防病、統一技術指導、統一產品銷售。2.開展產前、產中、產后系列服務。
產品獲得“三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3.按標準化要求建立生產基地。有一個以上注冊商標,有統一包裝和品牌。
其中農民成員80%以上,4.入社成員100戶以上。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帶動農戶1000戶以上,年盈利及二次返利50萬元以上,成員人均純收入高于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20%以上。
三)特色村的創建標準
包括農業項目和農村二、三產業項目,1.支柱項目不超過2個。不含水稻、玉米等糧食作物。若為種養業,其在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中的比重達到40%以上;若含有二、三產業,其在農民人均純收入中的比重達到60%以上。
季節性作物單項品種(如榨菜等)種植面積占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0%以上。建有100畝以上的高標準示范園。2.種植業支柱項目常年性作物單項品種播種面積占全村耕地總面積的50%以上。
行業特色明顯,3.從事二、三產業支柱項目的從業人員人數占在家勞動力的50%以上。其對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貢獻率達50%以上。
四)農村專業大戶的創建標準
以一個項目為主,農村專業大戶是指農村從事農、林、牧、副、漁、工、商、建、運、服等生產經營活動。達到一定規模并成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戶。支柱項目收入占家庭年總收入的80%以上。種植業支柱項目的種植面積在5畝以上,收入2萬元以上;養殖業支柱項目年收入5萬元以上;二、三產業支柱項目年收入20萬元以上。
三、雙十百萬”工程的實施管理辦法
綜合審定,雙十百萬”工程的實施管理辦法是自愿申報。動態管理,達標驗收。
一)申報。每年12月份申報(年為6月底前申報)次年1月份驗收。
根據條件自愿向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申報,1.優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建申報。區級及其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交創建方案和創建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
提交創建方案和創建申請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特色村的創建申報。鎮街根據條件自愿向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申報。
報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備案。3.農村專業大戶的創建申報。由鎮街提出發展計劃。
二)由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實地查看、調查走訪等形式進行綜合審查后,審定。優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模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特色村申報備案后。報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一批創建單位資格,并下達年度創建目標。
- 上一篇:施工安全措施應急預案
- 下一篇:文化創新的知識
精品范文
10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