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7 19: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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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工作通知
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大對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力度,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扶持創業和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政發〔2012〕20號)精神,我縣將通過公益性崗位開發,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的范圍
公益性崗位主要是由政府出資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以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和滿足公共服務需求為目的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主要包括:①社會管理崗位,包括鄉鎮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管理、廣場管理、治安協管等;②公共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托老托幼服務等;③單位公益性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定編以外工勤服務崗位,如門衛保安、后勤服務等崗位。
二、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對象及條件
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意見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于促進就業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下崗失業人員中就業困難對象的實際情況,特提出援助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的意見。
一、目前我縣就業困難對象的基本情況
經調查,我縣登記下崗失業人員中就業困難對象8,000人,其中“4050”人員5,900人,夫妻雙失業人員1,800人,單親家庭260人,現役軍人家屬40人,這些人員由于年齡偏大、技能單一、家庭負擔重,再就業難度較大。
二、加大公益崗位開發工作力度
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堅持幫助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盡快實現再就業的原則,只要適合大齡就業困難對象就業的崗位,都應納入公益性崗位范圍。我縣目前公益崗位只有125個,不能滿足困難對象的就業需要,而且開發潛力很大,因此我縣要在鞏固125個公益崗位基礎上,再開發有一定規模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的保潔、保綠、保安崗位300個,開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服務性崗位200個,將這些崗位全部納入公益崗位管理,促進和幫助500名就業困難對象實現再就業。
三、加強公益崗位管理
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浙政發〔2****〕21號)、《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0****〕48號)、《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6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縣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村)”活動
2****年底前,全縣基本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各鎮所轄社區30%以上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2009年底前,各鎮所轄社區50%以上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到2010年底,力爭全縣各鎮社區有60%以上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各鎮各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實現再就業,圓滿完成創建“充分就業社區”的各項目標任務。同時,要大膽探索,積極開展創建“充分就業村”活動,促進城鄉就業協調發展。
二、認真做好“零就業家庭”的申報認定工作,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中,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在校學生、現役軍人、辦理提前退休人員等除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零就業家庭”由本人提出申請,各鎮組織初審,縣民政、殘聯部門審核,報縣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經認定的“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可按照現行的《再就業優惠證》申領條件和發放程序,免費申領《再就業優惠證》,并在證件上加蓋“零就業家庭”章,享受善政發〔20****〕137號《嘉善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
就業局就業困難人員通知
同志們:
為進一步規范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認定工作,加強對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促進困難群體就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現將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已辦理失業登記、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未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寶安、龍崗和光明新區農轉居人員由原股份公司代交社會保險的不受此條件限制)、已求職3個月經努力仍未找到工作的*市戶籍下列人員,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女40周歲(含40周歲)、男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人員;
(二)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
幫扶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工作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相關單位: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區部分企業特別是外貿出口和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用工需求有所下降。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相關文件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和扶持企業共渡難關,千方百計穩定全區就業局勢和促進就業,經研究決定,對區內連續5年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在生產經營困難情況下不裁員或少裁員,并組織職工開展在崗、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實施特別培訓補貼,扶持和鼓勵企業提升職工技能,為新一輪發展提供技能人才。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補貼范圍
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但恢復有望,暫時難以支付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已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協商等措施穩定就業崗位且沒有批量裁員或年度裁員不足本單位職工總數10%的;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勞動用工在50人以上的規模困難企業。
二、補貼標準
對困難企業開展特別培訓,按取得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分別給予企業500元/人、300元/人、2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對開展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鑒定的企業,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費50%的補貼。困難企業開展在崗、轉崗和技能提升培訓期間,對參加培訓合格人員,給予企業每人每月300元培訓補貼,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三、困難企業認定
就業困難者公益性崗位援助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區,經濟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近年來,我市堅持就業優先的發展戰略,就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是,在就業形勢保持基本平穩的同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難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為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5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扶持創業和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政發〔〕20號)精神,我市將對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公益性崗位援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助對象及認定
(一)援助對象
公益性崗位援助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即申請援助時在勞動年齡內的下列登記失業人員: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年以上人員;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失去土地未實現就業的農民;社會福利院供養的成年孤兒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或當地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確定的人員;離校后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已從事3個月以上有報酬的勞動(勞動報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靈活就業人員)、已有經營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門面出租、入股經營等)或無就業愿望的上述人員不屬于援助對象。
實施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建議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的就業再就業工作,切實幫助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勞動力實現就業再就業,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完善我縣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重點幫扶,促進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就業
(一)明確對象,實施幫扶。重點幫扶對象為農村低保家庭中的勞動年齡段內,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上述人員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勞動保障所申報登記審核后,向縣就業服務機構申領《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憑證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各鎮鄉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農村低保家庭開展深入細致地調查,及時摸清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數量、勞動能力、就業愿望等基本情況,建立農村低保戶家庭勞動力臺帳,制訂就業援助計劃,開展有針對性地就業援助。
(二)拓寬渠道,開發崗位。針對農村低保人員文化程度低、就業能力弱等實際困難,千方百計拓寬就業門路,積極開發合適的就業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業。
各鄉鎮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和本地的實際情況,積極開發農村公益性崗位和各類單位的勤雜崗位;鼓勵企業優先招用農村低保家庭人員;通過創辦再就業基地、扶持農業加工、來料加工以及種養殖等形式,更多地吸納農村低保人員就業;對有條件外出務工的人員,應列入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總體規劃,并作為重點幫扶對象,綜合運用職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手段,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
各基層勞動保障所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根據農村低保人員不同情況和就業愿望,開展分類指導和培訓,提高農村低保人員的就業技能,增強競業擇業成功率。對農村低保人員通過鄉鎮勞動保障所直接推薦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勞務)合同的,經勞動、財政部門審核,給予鄉鎮200元/人的補助。
全縣靈活就業困難者社保救助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根據《省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政辦發[]3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對象:靈活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對象的條件:通過各種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并申報就業,以靈活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或接續社會保險,且履行了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的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靈活就業人員。已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的個體工商戶和被企業(單位)招用且該企業(單位)因此已享受稅收減免或社會保險補貼,或已在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優惠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不得認定為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象。
三、補貼險種:基本養老保險。
四、補貼方式:同繳同補。
五、補貼期限:補貼時間為3年,對從審批具備享受資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
市困難家庭就業援助方案出臺
日前,記者從**市勞動保障部門獲悉,市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方案出臺,將通過有效的培訓援助、積極再就業優惠政策等有針對性的扶持,確保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雙零”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全部實現就業。
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失業人員,零就
業家庭,一戶兩代,夫妻雙方失業,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失業人員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對符合援助條件的人員,核發《再就業優惠證》。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是指本市農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歲,女16至40周歲,有勞動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平均水平50%以下,進行了轉移就業登記,且無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確定一名適齡勞動者為援助對象,并為其辦理《山東省勞動者失業證》。
據悉,**市將通過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根據家庭情況實施分類援助等方式幫助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拓寬社區就業渠道,開發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就業安置型企業,調動各類就業安置型企業及其他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創造一批崗位;繼續做好各類就業安置型企業在保潔、社區服務及物業管理等崗位開發的基礎上,鼓勵興辦就業安置型企業及社區服務業,優先考慮或按照一定比例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鼓勵靈活就業,拓展就業空間;鼓勵就業困難人員自力更生、自謀職業,積極從事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活動,解決無出路、無收入問題,并在政策、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加大勞務輸出力度,轉移就業,加大創業培訓力度,促進自主創業。
另外,還將通過免費培訓、社會保險補貼及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援助方式促進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宣傳政策 開發崗位 促進困難群體就業
200年以來,在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中,前進街道結合自身實際,推動政策宣傳落實,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重點幫扶各類困難群體就業,取得一定成效。目前,轄區84%的下崗失業人員、90%的“4050”人員實現了就業,零就業家庭全部實現至少一人就業。
一、組織開展“五個一”活動,大力宣傳政策
街道在組織各社區利用櫥窗、板報、張貼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傳的同時,在轄區內大力開展了“五個一”活動。即向企業、社區工作人員和社區居民發放一批政策宣傳手冊;制作一套工作流程圖,將《再就業優惠證》、小額貸款、社保補貼等申領過程制成圖表,列明所需材料、辦事時限,張貼在社區醒目位置;開通一部專線電話,架起社區與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之間溝通的橋梁;設立一個咨詢窗口,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解答疑難問題;開辟一個宣傳專欄,配合星級社區創建活動,每個社區開辟的再就業宣傳欄不少于3平方米。
二、多渠道開發崗位,分類安置就業
一是挖掘轄區單位用工崗位。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主動上門聯系,采集用工信息,并聘請轄區單位負責人為再就業援助員。同時,經常組織召開企業負責人座談會,宣傳就業政策,簽訂共建聯建社區就業協議,建立空崗報告制度。二是開發家庭服務靈活就業崗位。針對轄區內電力企業職工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多的特點,將家政服務作為突破口,幫助轄區120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靈活就業,并落實了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三是開發公益性崗位。結合社區公共服務的需要,開發保潔、保安、巡防、消防、交通協管員等公益性崗位。利用城市改造的契機,在新建小區成立街道管理的物業公司。一年來,有46名“4050”人員落實了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政策,走上了公益性崗位。四是幫助自主創業。組織社區對有創業能力的人員建立專門臺賬,推薦參加市、區的創業培訓,提供小額貸款申請、協調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等服務。目前,已有98名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
三、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