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治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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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TM1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1-0292-01
鋼鐵生產企業作為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產業,也是工業化生產過程中相對重要的構成,但是,鋼鐵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帶來的環境問題要求企業管理和領導階層要能夠制定相應的治理措施,通過預防污染、治理污染等有效措施來提升企業的經濟以及社會效益,造福百姓[1]。
一、鋼鐵企業環境治理意義分析
(一)滿足我國環境現狀改進的需求
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讓各種環境災難越來越普遍,包括垃圾、水、大氣等污染,特別是包括鋼鐵企業在內的重工業進程中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廢渣以及工業制水若得不到及時有效地處理,會導致環境污染力度逐漸加大。從2013年開始,各地霧霾天數開始增加,特別是華東和華北地區污染程度更是讓人觸目驚心[2]。鋼鐵生產期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m、煙塵是導致霧霾天氣的主要因素,所以,做好鋼鐵生產企業環境治理工作能夠從根本上改變當前環境現狀。
(二)滿足國家節能減排環境保護需求
鋼鐵生產企業作為重污染行業的主要治理對象,政府有關部門對于其環境治理問題也加以重視,期望進一步提升解決該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的力度,除了頒布相關計劃之外,新的《環境保護法》也在2015年開始實施,國家開始通過相關措施來對鋼鐵企業節能減排指標進行監管,保證污染排放力度得到控制。通過對鋼鐵企業進行考核來進一步淘汰各種落后的產能[3]。
(三)達到鋼鐵企業生產綠色鋼鐵的要求
隨著鋼鐵產量的逐漸增加,產能過剩現象越來越明顯,鋼鐵企業冶煉工藝難以達到先進的水平,這就一些高排放、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成為制約整個行業環境治理的因素。鋼鐵企業生產過程中要能夠遵循各種環境法規要求,并且做到持續改進,進一步貫徹并落實預防污染的要求,通過對資源高效利用的堅持來推廣環保技術,深入推動公司環境績效管理工作,做好環保設施管理、控制重點環境因素,從根本上推動環保體系的質量運行。
二、鋼鐵企業環境治理措施分析
(一)貫徹并學習法律法規
新的《環境保護法》作為我國現階段法律法規體系中較為嚴格的行政法,其中很多規定都會對企業發展造成直接的影響,會對企業生產造成制約[4]。首先,鋼鐵企業為了能夠讓生產行為中排放的各種污染物達到環保法規要求,就會主動積極地降低產量;其次,因為新的方案對于污染企業的罰款所遵照的是“上不封頂”的模式,這就從根本上表示政府有關部門對于污染懲罰力度開始加大,但是,很多鋼鐵生產企業為了能夠規避這些罰款預計會主動增加罰款力度,但是,鋼鐵行業經營形式難以全面好轉,個別環保成本較高的企業可能會因為壓力退出市場,這有利于化解行業產能過剩的矛盾,從而緩解市場供應的壓力。而且各種法律法規對于鋼鐵企業環境治理能夠提供相應的指導,也是對鋼鐵企業發展的一種約束。
(三)通過成立環保小組來落實領導責任
鋼鐵生產企業成立環保工作小組,并且定期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對公司階段性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研究,通過傳達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指令來監督檢查部門對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還要針對同類型企業單位環境保護管理的先進方法和經驗加以推廣,結合公司所規定的各種職責要求,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管理條例來分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提升全體員工的環保意識
為了進一步實現“資源友好型、環境節約型”的發展要求,鋼鐵企業每年可以對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加以編制,并且需要將這些計劃都列入到相應的環保指標,要求達到政府有關部門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要求。二級單位則需要圍繞總公司所下達的目標細化來分解減排指標要求,從技術、設備、管理等不同方面進行治理,結合實際需求來對環保工作內容進行制定,保證環保責任和環保意識都得到提升。職能部門還需要對環境質量進行定期測量,通過對環保指標的跟蹤來對二級單位加以考核,整個公司通過縱向、橫向來順利完成年度工作指標。
(五)積極推動清潔生產
鋼鐵生產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能夠實施全新的生產模式,清潔生產作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結合點,鋼鐵生產企業要能夠積極構建系統規模的生產工作體系,并且在生產工序不同環節上都配置系統的環保設施,積極推進各種環保工藝;還需要和省市監控中心進行聯網,保證重點部位能夠實現在線監測。焦爐配備的布袋除塵器,并且焦爐煤氣是吸納全部脫硫之后再進行使用[5]。只有不斷轉變全新的發展方式,并對產品結構加以調整,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才能夠避免廢氣、廢水、環境噪聲、固體廢棄物的排放,從根本上控制和降低不同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實施低碳技術、循環經濟、推動節能減排的要求,從而對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美化廠區,從而保證資源得到利用,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環境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結語:
通過對先進科學生產工藝的使用,鋼鐵企業在實際生產過程中能夠降低對環境的污染,但是,要想從根本上提升環境治理水平,就要能夠在物料損失降低、儲存原料封閉等方面選擇針對性的改進措施。通過對先進環保設施、工藝流程的使用來高效使用各種廢棄物料,幫助鋼鐵企業產生更多的經濟以及社會效益,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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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張雅. 鋼鐵產業生態化設計與政策選擇[J].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2,(07):162-166.
篇2
目前,理論界關于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采用財務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財務報告所反映的與企業環境治理信息相關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為審計起點,主要采取“逆查”的方式,追蹤到導致這種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的經濟活動過程,最終實現對環境保護的績效性與合規性的考核與評價。二是采用問題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企業在環境治理方面與環境保護方面所暴露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分析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流程,發現薄弱環節,找出造成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應對方法。三是采用項目導向的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企業中涉及環境治理問題與環境保護問題的項目為審計起點,檢查分析這些項目的實施過程與結果,對項目是否按照既定的流程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的結果作出判斷,一旦找到實施過程存在的偏差,就尋找產生偏差的因素,進而實現對這些項目的改進。
上述三種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雖然都實現了對審計起點的確定,但仍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均未對各自模式的構成要素進行詳細分析,不利于審計體系的構建。Where、WhenandHow(從何處做、何時去做、如何做)應是運作模式必須解決的問題,但目前的三種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運作模式僅僅解決了以什么為出發點的問題,均未提及何時去做、如何做的問題,顯然是不夠全面的。其次,均未對不同的審計領域加以區分。鑒于不同的審計領域應實施不同的審計模式,這種不對審計領域加以區分的做法是不利于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發展的。再次,均未對所包含的審計要素加以明確界定。起點、目標、依據、內容、方法與結果是一個完整的審計模式必須包含的基本要素,若不對各要素的內涵加以明確說明,將無法保證各審計模式的順利運行。最后,實踐應用性較差。審計運作模式不應僅停留在理論研究上,真正運用到審計實踐中才是構建審計運作模式的最終目標,但由于上述三種導向型的模式未對審計要素進行明確界定,也未形成一個完整的審計體系,因而對環境審計實踐的指導意義并不強。
二、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新體系構建
鑒于財務導向的審計模式、問題導向的審計模式與項目導向的審計模式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筆者認為,我國可以構建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以審計目標作為整個企業環境財務審計體系的核心,通過對審計內容、審計依據的深入分析,制定具體的審計方案,最終通過出具審計報告完成審計工作、實現審計目標。
(一)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目標審計目標是目標導向的審計模式的核心,它對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依據、審計方法乃至審計報告都會產生影響。從本質上講,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目標依然是監督受托責任的執行。具體而言,該審計目標是通過檢查與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相關的資產、負債及其環境會計事項處理的公允性,對企業管理者受托環境財務責任的履行狀況進行認定,為企業內部建立嚴密完整的內部環境保護控制體系提供保證,確保環境資源安全完整與會計信息的準確可靠。而企業管理者受托環境財務責任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環境行為責任的控制性、環境行為責任的保全性以及環境財務報告責任。其中,環境行為責任的控制性,是指企業的管理者在對環境資源進行管理的過程中,應當建立嚴密的控制系統對環境資源管理進行控制;環境行為責任的保全性,是指企業的管理者應當為受托環境資源的完整性提供保證,防止舞弊的發生;環境財務報告責任,是指管理者應對企業環境財務報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相關環境資產、負債及其環境會計事項處理的公允性負責。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目標,就是通過對管理者上述三種責任的履行狀況進行審查,評價和揭示企業管理者環境保全、環保控制與環境財務報告責任的履行狀況。
(二)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對象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下,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對象為受托環境財務經濟責任及其信息,這些信息主要包括能夠對企業管理者的受托環境財務經濟責任加以說明的會計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能夠反映企業的環境財務收支信息及對與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相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反映的賬務記錄。
(三)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內容目標導向的企業環境財務審計模式下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保護資金財務審計、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審計與環境保護內部控制的審核。其中,環境保護資金財務審計,主要涉及環境保護資金的籌集與使用狀況。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審計,重點是導致在財務報表中隱藏重大錯報風險的環境事項,此外,還應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恰當確認和如實反映了由于環境隱患帶來的或有環境負債與其他應計環境負債,以及對環境管理費用的合理性進行評估估計。環境保護內部控制的審核,是對作為企業內部控制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保護內部控制進行評價與審核。根據內部控制理論,環境保護內部控制是由一系列控制程序、制度與政策組成的一個完整的系統,企業管理者的環保理念與對環保目標的追求在這個系統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通過對該控制系統的審計監督,可以實現對環保制度設計及其執行有效性的考核與評價,在此基礎上找到改進提升的方法,最終完成對企業環境保護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四)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依據作為衡量與判斷環境財務審計對象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得出審計結論、出具審計報告衡量標準的環境財務審計依據,其內容囊括了環境法律法規、環境標準以及環境相關事項的財務與會計核算準則。1.環境法律法規。近年來,隨著環境污染日益加重,我國對環境保護問題加大了重視,截止到目前,已相繼出臺了14部自然資源管理法律、8部環境保護法律以及34項環境保護法規。除此之外,還制定了上百項全國性環境保護規章與上千件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環境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與完善。由于法律、法規具有強制力,這一體系的建立為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的有效實施提供了權威性的依據。2.國家出臺的環境標準。法律法規雖然具有強制性與權威性,但卻只能對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處理,而不能為企業的環境治理與審計人員的環境審計的具體執行提供方方面面可供參照的標準。為此,我國環境保護部先后出臺了近300項環境標準,這些標準可歸為三類:環境保護基礎標準和方法、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以上標準為審計人員實施環境財務審計提供了重要的依據。3.與環境事項相關的會計核算標準。根據日本等較早實施環境財務審計國家的經驗來看,會計核算標準不僅為企業內部的環境會計核算提供了指導,也為環境財務審計提供了最為直接的審計依據。令人遺憾的是,截止到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一套統一的環境財務信息的確認、計量與披露標準,各個企業做出的環境報告格式均不統一,隨意性較強。因此,財政部應聯合審計署、環境保護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一部高質量的、實用性強的環境會計核算標準。
(五)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方法作為環境審計之一的環境財務審計,在審計執行過程中應同時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與專門的審計方法。其中,經常采用的傳統審計方法主要有:查閱法,即查閱企業與環境財務信息相關的原始資料,以獲得相關審計證據。抽查法,這種方法較多適用于審計人員面臨較多與環境財務有關的經濟項目時,為提高工作效率,應在對這些項目進行初步分析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合適的抽樣比例,以對整個項目總體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應對環境管理失控、環境制度不健全的環節加以特別重視。實地測量法,為對審計環境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與可靠性提供保證,審計人員在對企業與環境財務信息相關的原始資料進行查閱之后,還應實施進一步的實地測量。重新計算法,為確定被審計單位的環境財務收支計算的過程與結果是否存在故意采用不適用的計算方法以歪曲計算結果的行為,或者無意間造成計算錯誤的現象,審計人員應對有重大錯報風險的環境財務收支進行重新計算。除了上述方法,適用于環境財務審計的傳統審計方法還有實地盤查法、觀察法等。環境財務審計是一種新型的審計領域,它有很多與傳統審計不同的專門審計方法,其中,最常用的方法為環境成本效益分析法。環境成本效益分析從環境資源消耗量與環境資源浪費量兩個角度進行考察。其中,環境資源消耗量是指企業為實現經濟財富的增加所消耗的環境數量,并對所消耗的環境數量進行貨幣估值。企業所消耗的環境數量主要涉及土地資源的減少、空氣質量的破壞、水資源的消耗、林木資源的喪失等。由于資源消耗量是指資源消耗量的大小,資源浪費量是指資源利用率的高低,兩者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還應對環境資源的消耗量進行考察。造成環境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資源浪費,這里的資源浪費有兩層含義,一是資源的非有效消耗,即雖然消耗了資源,但該部分資源未能造福人類,也未能對社會經濟產生效用;二是資源的非補償性消耗,人類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必然帶來環境的破壞,但如果消耗的環境資源被高效地利用了,那么人類所獲得的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足以對環境資源的消耗進行修復,以還原環境功能,但如果環境資源的利用效率較低,將只能形成一筆無法還原的環境“壞賬”,阻礙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六)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報告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報告是環境財務審計的最后環節,相較于傳統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環境財務審計報告應對以下內容加以特別說明:一是企業環境保護與環境治理資金來源的保障程度,包括資金來源、資金數量、資金到位時間以及資金利用進程;二是企業與環境保護事項相關的資產、負債及費用的真實性與可靠性;三是由環境隱患所引起的或有負債的評估;四是在企業會計報告中對有關環境財務信息披露的情況等。
三、結語
篇3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 環境成本 企業環境成本管理
我國近年來的經濟發展極為迅猛,國人的生活質量和水平也越來越高。但與此同時,我國也因為經濟發展導致資源損耗過度,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這種情況若不能及時得到抑制,會給人類的生存帶來毀滅性的災難。目前,我國的生態環境還在不斷被破壞,各企業的污染排放量以及資源損耗量都已經超出生態環境的可承載能力。環境問題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最為重大的問題之一,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需要有一套新的環境管理體制,對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損耗進行約束和治理,企業環境成本管理由此提出。
一、可持續發展企業成本管理分析
(一)可持續發展與企業成本管理的關系
首先,可持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須要素。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有1980年由國際自然保護同盟提出,并在1987年被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定義為“在滿足當代人需要的同時,對子孫后代的需要的能力進行維護的發展方式”。可持續發展是本世紀人類發展的關鍵要素,需要將人類的發展和生態環境的保護進行合理的協調,在滿足當代社會發展的同時,維持地球生態環境的完好,以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為標準,進行經濟建設和發展,達到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讓社會、經濟以及生態環境能夠穩定、持續的發展下去。隨著世界生態環境的破壞越來越嚴重,人們也越來越關注人類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理論逐漸出現在人們眼前。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對企業的發展極為重要,目前有大量的企業因無法適應這一新的社會環境出現破產現象。因此,在可持續發展環境下,維持企業的運營和發展是目前企業關注的核心問題,
其次,企業環境成本管理制度需要以可持續發展為基礎進行制定。企業環境成本管理主要是對企業運營中的環境成本進行科學合理地預測、決策、控制以及核算、分析和考核,其目的在于對企業的環境成本進行組織性、計劃性管理,以對成本管理的方式進行環境投資成本、環境保護效果和企業經效益之間的協調,用最低的投資成本達到最好的環境保護效果。新的環境成本管理不僅將傳統的成本管理內容進行了拓展,還減小了企業環境破壞的因子,讓企業成本管理能夠用于環境保護,能夠很大程度上幫助企業對財務和環保兩項標準進行協調,讓企業決策有利于環境改善,并為企業提供具有實用價值的環境成本信息。在傳統的企業成本觀念中,企業關注的重點在于生產過程中需要的成本,成本劃分主要有平均成本、邊際成本、機會成本以及總成本等,以成本最小化為企業管理決策和生產目標。環境也是一種生產要素,但在傳統的觀念中并未被列入經濟學之內,企業核算也將環境成本排除在總會計成本之外,致使企業利潤一直附帶著環境成本費用,讓企業效益出現虛增現象。傳統的企業成本管理模式對環境污染的防范沒有足夠的重視,也在某種程度上加重了企業的經濟負擔。
(二)企業環境成本管理在可持續發展出現的偏離
目前的環境成本管理的關注點在于排放、廢棄污染物的處理,隨著國家對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企業的環境成本投資必然會越來越大。加之企業在環境保護意識不足,環境成本投資不高,習慣性實施先污染、再治理的環境管理方式。這種環境成本管理方式導致企業治污設備投資、運營費用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下降,不僅給企業帶來了財政負擔,還影響企業治污積極性。同時,這種方式還會導致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效率大大降低,不僅對資源造成了損耗、浪費現象,還間接加大了企業的資源投資,很大程度上造成資源浪費,并對企業的經營效益造成影響。這種在末端進行環境成本管理的方式與可持續發展理念存在背離。
環境成本在進行核算時,其核算對象及關注點不全面。傳統的環境成本管理方案核算范圍不夠廣闊,關注點主要在于資源開發和利用,嚴重缺乏節能環保意識,對生態環境保護缺乏責任感。且環境成本的關注重點和傳統的會計核算要求存在一些沖突,會計核算需要有客觀精確的數據做計算依據,但環境會計核算中無法在資源以及環境破壞方面給出確切的計算憑證。
二、完善企業成本管理制度的探討
對企業成本管理制度以可持續性發展為目的進行完善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可加強對環境質量的跟蹤管理,減小不必要的事故的環境成本投資
對企業的各環境影響因素進行監控,確保環境污染和資源損耗處于國家規定標準以內。其主要方法有:對企業產品制造的原材料進行篩選,在保證產品適量的基礎上,選擇環保材料進行企業產品制造,并盡可能的將廢棄材料進行再回收利用;對產品制造的技術進行優化,在保證企業經營效益的同時,選用清潔的產品生產方式,選擇對原料和能源消耗中污染排放較低的生產技術,以達到在技術上保證生產制造節能環保、投資小的目的;對產品的銷售系統進行整改、優化,在進行產品定價時兼顧生產成本、國家政策以及市場現況等因素,在進行產品包裝時,盡量選用節能、可回收利用的材料。
(二)對環境治理的投資成本進行控制
對企業排放的污染物和廢棄物進行綜合治理,在這些污染物中發掘經濟效益。對同企業產生的不同污染物進行分析,對能夠互相治理的污染物進行以廢治廢的方法進行環境治理,以一舉兩得的防方式同時降低兩廠的無處處理成本,節約環境成本費用,并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還可以區域為單位進行組織性企業環境治理,將一片區域內各企業的排污進行集中處理,降低環境治理投資成本。
(三)建立完善的企業環境成本的核算以及責任會計體制
結合我國目前的發展現狀和社會情況,借鑒其他國家的企業環境成本管理體系的優點,對環境會計理論和方法進行研究分析,完善企業環境成本核算體制,結合會計人員和環境技術人員的能力進行環境成本的計算。環境會計需要結合環境學、會計學以及生物學進行核算,核算實踐使用的理論和方法十分復雜,需要綜合運用上述三個學科的知識。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工作人員進行明確的分工,將環境成本責任經過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工作人員,并對環境成本進行可控和不可控分析,編制環境成本的責任預算,以此來約束環境成本管理人員的工作,制定完善的企業環境成本責任會計體制。
(四)完善企業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制度
對企業的環境會計披露的方式進行具體規范的制定,完善相關的法規和制度。主要目的在于能夠讓環境核算工作有據可依,讓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具有可行性,保證環境會計核算在企業會計中的地位。首先,將環境會計核算與監督納入相關法律之中,以法律形式確定明確環境會計核算的重要性;其次,將環境會計核算對象加入到會計要素之中,讓會計報表體系得到擴展,提高環境會計準則質量。
三、結束語
可持續發展經濟是一種將過去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破壞以及環境保護治理,由社會承擔改為企業承擔,取代了傳統的以資源損耗和環境污染作為經濟發展條件的發展方式。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夠對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環境和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是維持人類社會延續的根本,企業環境成本管理對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意義重大,它能夠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資源保護兩個方面,做到兩者協同共進,是可持續發展在企業管理中的具體實施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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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1保證金的概念
保證金是為了保證履行某種義務而繳納的一定數量的資金。如: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投標建設工程的企業在投標活動中,隨投標文件一同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為能確保購買到某一商品或某項服務時,預付給商家的押金或定金等。支付保證金的目的就是確保權益人得到自己的權益,同時促使相關義務方履行責任的保障。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是為了保證采礦權人履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義務而繳納的資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的規定: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給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有義務對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治理恢復。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的實質就是為了貫徹“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環保原則,促進采礦權人在采礦過程中保護礦山環境,并確保在閉坑、停辦、關閉后受破壞的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治理恢復的一項特別的經濟手段和措施。
2保證金征收的理論基礎和現實需求
2.1理論基礎
征收保證金制度實質是實施生態補償的一種形式。生態補償的理論基礎包括外部性理論、公共產品理論和生態資本理論等。根據外部性理論,在生產或消費中對他人產生額外的成本或效益,然而施加這種影響的人卻沒有為此付出代價或得到好處,這種外部性就會導致市場失靈,使得資源配置無效或低效。因此,需要采用一些措施或途徑來矯正或消除這種外部性。具體而言,就是要設計一定的機制對生態產品的邊際私人成本或邊際私人收益進行調整,使之與邊際社會成本和邊際社會收益相一致,實現外部效益的內部化[1-3]。由于礦產資源開發是生態破壞的行為,屬于負的外部效應,要實現生態補償,就必須確保礦山企業的主體責任,利用一定的經濟手段促使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成本內部化,從而建立一種生態補償的有效形式,促進礦山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恢復。當前,對外部效應的起源有不同的認識,因此有多種矯正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兩種:一是庇古手段,即通過政府干預的手段來矯正外部性,對于正的外部影響應予以補貼,對于負的外部影響應處以罰款,以使外部性生產者的私人成本等于社會成本,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二是科斯手段,即通過明晰產權、依靠市場力量來解決外部性問題[4]。由此,要促使礦山企業的主體責任得到確立,并保證其主動實施,一方面需要從法律上規定其治理恢復礦山生態環境的責任,另一方面,還必須利用稅費政策從經濟上約束礦山企業的行為,促使其保護環境。目前,中國許多法規中已有明確的要求,規定了礦山企業保護和治理恢復礦山生態環境的責任,而建立保證金制度的目的正是利用經濟手段促使礦山企業治理恢復礦山生態環境的經濟手段。
2.2現實需求
在礦山環境保護方面,中國雖已出臺了一系列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資源稅費政策,比如: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復墾費、水土流失防治費/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排污費等,分屬不同部門征收和管理。但這些稅費政策都沒有從根本上觸及礦產開發企業的經濟利益,不能內化開發行為造成的社會成本,形成不了激勵企業保護環境的經濟機制,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管理制度規律[5]。根據當前的稅費政策,企業繳納相關稅費后,由主管部門統籌使用,企業的相關責任隨之轉嫁給相關部門。因此,從目前實踐來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的責任,仍然主要由政府和社會承擔,作為生態環境破壞主體的礦山企業,并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這種現象尤其在中小型礦山企業中十分明顯。就當前情況來看,中國的礦山環境保護仍屬于強制式的管理[6]。一方面,政府部門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管理政策主要屬于命令控制型;另一方面,企業環境保護的責任意識不強,礦山環境保護行為是被動的和消極的,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如何提高礦山企業的責任意識,主動實施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是當前亟需解決的重點和難點。因此,必須內化企業開發行為造成的社會成本,從經濟手段上制約企業的開發行為,促使其積極主動實施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
3保證金制度具有更好的法律效力
保證金制度與一般環境資源稅費政策的共同點都是基于同一個目標,即為了保護和改善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而破壞的生態環境,是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落實中的重要措施和經濟手段,通過繳納保證金和征收環境資源稅費以促進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內部化。但相比之下,保證金在促使礦山企業履行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責任上,更具有法律效力。
3.1保證金的性質為企業所有,繳納保證金不屬于收費范疇
這一點與一般稅費有著明顯的區別,更容易被企業接受。礦山企業按規定繳納的保證金,資金性質為企業所有,其權益仍然屬于企業,監管部門只負責保證金的征收、監督和管理。企業按規定完成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并經驗收合格后,監管部門必須及時返還保證金。只有在企業不履行環境治理責任,或者治理后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情況下,權益才會發生改變,監管部門才有權根據相關規定動用保證金實施招標治理。而礦山企業繳納的一般稅費,自繳納之日起權益已經發生改變,或納入財政預算,或劃定為專項資金,相關部門可以利用已征收的稅費按規定統籌使用。比如排污費,排污費是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法繳納的專門用于環境污染防治的費用。根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主要用于重點污染源防治、區域性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范和應用等。
3.2繳納保證金,企業的責任主體不發生轉移
礦山企業繳納保證金,并不免除企業治理恢復礦山環境的責任,而是促使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履行這一基本義務的經濟手段。無論企業是否自行組織實施治理,最終都要為恢復礦山環境買單,而確保這一企業責任的手段就是征收保證金。企業在繳納一般稅費后,至少會免除環境治理的部分責任。比如,企業在繳納了森林植被恢復費后,因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的森林植被面積破壞和功能下降的責任,將由林業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恢復。再比如:水土流失防治費和土地復墾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和《土地復墾條例》的規定,如果企業無力自行治理,必須繳納相應治理費用,由相關部門代為組織實施治理。可見,在繳納了水土流失防治費和土地復墾費后,責任主體已經明顯發生轉移。
3.3保證金制度有利于激勵企業實施創新
礦山企業若實施了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任務,并經驗收合格后,保證金予以返還。能夠有效地激勵企業為了降低環境治理成本,而進行采礦工藝以及生態破壞恢復和環境污染治理的技術創新。首先,可以促進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中改進生產技術,從源頭上控制環境破壞的程度;其次,有利于企業創新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技術,以減少成本,提高礦山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的積極性。
3.4保證金制度可以激發企業保護環境的積極性
繳納保證金可以有效地促使企業主動履行環境治理恢復責任。一方面,為了降低生態環境建設成本,企業從一開始就會注重生態環境保護,以免最終付出更大的代價實施環境治理恢復措施;另一方面,將保證金列為企業生產成本,提高了企業繳納保證金的積極性,并有利于企業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貫穿于礦產資源開發的整個過程中;第三,在企業完成環境治理與恢復責任后,繳納的保證金會及時返還,有利于企業盡早、盡快實施環境治理任務。總體來看,實施保證金制度能夠提高礦山企業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可以更好地促進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是當前礦山環境保護必要且有效的形式。
4中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現狀與建議
篇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39號)、《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號)提出的“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施職業資格管理”、“擴大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實行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要求,提高企業環境守法能力與水平,規范企業環境管理體制與機制建設,我部于20*年組織開展了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兩年以來,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我部決定將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范圍擴大到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到省級或市級重點監控污染企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以增強企業社會環境責任意識、規范企業環境管理、改善企業環境行為為目標,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引導守法和強化執法相結合、企業自律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原則,繼續擴大、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推進企業環保工作規范化建設,爭取到20*年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基本試行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試點范圍擴大到省級或市級重點監控污染企業。積極探索引導企業增強守法能力和強化企業污染減排主體責任的有效機制,發揮企業在微觀環境管理中的主動作用。
二、工作范圍和內容
此次試點范圍是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已開展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的企業、以及各地環保部門認為有必要納入試點的企業。主要開展如下工作: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境監督員;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范,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范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三、工作步驟及要求
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可以分為準備、試行及持續改進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年9月-*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統一組織和指導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地市級、有條件的縣區級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在落實《關于開展大型電力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20*〕150號)和《關于開展造紙行業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20*〕141號)的基礎上,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結合污染減排工作,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確定試點企業名單,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確定具體負責領導和人員,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培訓。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于20*年*月底前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具體負責領導及人員和試點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匯總表報送我部。
(二)試行階段(20*年*月-20*年12月)
各級環保部門應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的登記制度,組織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填寫登記申請表(附件一),并將登記變更情況匯總。要指導、督促有關企業根據環境監督員制度的要求,在企業內部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并完善企業內部各項環境管理與監督制度,督促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履行職責,督促企業按規定上報試點工作情況。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于每季首月5日前將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變更匯總表、試點工作簡報報送我部。
篇6
關鍵詞:環境成本控制;生態設計;清潔生產;煤電化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0-0136-02
一、相關概念界定
1.煤電化企業
煤電化企業就是指利用當地煤炭資源優勢,將煤炭資源轉化為煤電產業化經濟優勢、競爭優勢的企業。就黑龍江省而言,煤電化企業主要包括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四大煤城的煤電化企業。黑龍江省實施東部煤電化基地建設戰略,將使“四大煤城’的煤電化企業卸掉包袱創造財富,由粗放型轉為質量效益型,成為推動黑龍江省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
2.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是指企業為了預防、恢復或補償因其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環境損害而引起的資產的流出或價值的消耗。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將環境成本分為兩類:一類是環境對策成本,包括預防、去除和凈化環境污染與資源保護兩個方面,即內部環境成本;另一類是環境損失成本,指由于造成環境污染,受害者或第三方要求予以賠償、恢復等支付的成本,即外部環境成本
3.環境成本控制
環境成本控制是指企業運用一系列的手段和方法,對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涉及有關生態環境的各種活動所實施的一種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約束化管理。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目標是企業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最佳組合。
二、煤電化企業環境成本控制原則
環境成本控制是煤電化企業環境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環境成本管理成敗的關鍵。因而,環境成本控制在煤電化企業環境成本管理中顯得尤為重要。其控制活動應遵循以下指導原則:
1.總環境成本最優原則
煤電化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表現為兩方面:一是由于電能的生產消耗煤炭資源而發生的自然資源耗減成本;二是由于生產經營過程中污染物的大量排放而發生的污染損失成本。這兩種環境成本可歸為“損失成本”。通常,損失成本隨自然資源的使用和污染物排放的增加而增加,而控制成本則隨控制量(污染物減少量和自然資源恢復量)的增加而增加,隨自然資源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的增加而減少,兩者呈一種互為消長的關系。
如圖1所示,MAC表示邊際控制成本,MFC表示邊際損失成本。從左向右表示更多的污染排放量,更少的控制,從右向左則表示更多的控制,更少的污染排放。MAC從右向左看,MFC從左向右看。最有效的控制或污染排放量是總成本(損失成本十控制成本)最低的控制或污染排放量,W左邊的點(更多的控制)不是最有效率的,因為控制成本的增加超過損害成本的降低。因此,總的環境成本會上升。同樣,低于W點的控制(W右邊的點)使控制成本降低,但增加的損害成本會更高,從而使總環境成本上升,所以W點是最有效率的。可見,在環境成本控制企業中,最優污染水平不是0,即徹底消除環境污染是不經濟的。企業既不能為了片面追求生態效益而放棄經濟效益,也不能為追求經濟效益而不顧生態效益,企業應該追求總環境成本最優。
2.預防性控制原則
環境成本控制應符合典型的1-10-100法則。在煤電化企業環境成本的支出中,環境失敗成本(包括內部的和外部的)往往占用很大比例,是一種事后成本,處理時常需要花費巨大的代價來補償。根據1-10-100法則,如果環境問題在產品設計、生產流程階段解決,則只需付出1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內部解決,上升為內部失敗成本,則需要付出10份的代價;如果在企業外部解決,上升為外部失敗成本,這時企業將付出100份的代價。1-10-100法則告訴我們,企業要控制環境成本的支出,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控制,從產品的設計、生產工藝的選擇、原材料的選擇等,盡可能將環境影響問題控制在污染產生之前。
3.全過程控制原則
環境成本的發生主要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所引起的,這種影響貫穿于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包括從產品研究開發、材料采購、生產制造、銷售使用及回收處置等一系列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改變傳統的以“末端治理”為主導的環境成本控制方法,實施企業全過程的環境成本控制。環境成本全過程控制的方式不但增加了環境成本的控制面,擴大了環境成本控制的基礎,而且可以通過產品概念階段面向環境成本產品設計、原材料選擇的工作,極大地減少環境成本產生的源頭,實現企業的低環境成本的管理目標。
三、煤電化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方法
按煤炭化企業環境成本的產生空間和時間上的不同,可從環境成本產生前、產生過程中、產生后處理三個階段分別采用超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方法。因此,全過程的企業環境成本控制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通過超前控制的方法,從源頭控制環境成本的產生來控制企業的環境成本;第二階段主要通過事中控制法來減少產品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來達到控制環境成本的目的;第三個階段主要通過事后控制的辦法,在污染物被排放到外界環境之前,通過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來減少污染的排放量。
1.生態設計――超前控制
生態設計是指利用生態學思想,在產品開發階段綜合考慮與產品相關的生態環境問題,將保護環境、人類健康和安全意識有機地融入其中的設計方法。其基本理論基礎是產業生態學中的工業代謝理論與生命周期評價。從環境成本管理的角度講,生態設計就是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基于產品生命周期的思想,綜合考慮產品生產、使用、報廢處理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成本,通過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替換環保材料、進行可循環利用設計等手段,來減少企業環境成本的產生。產品生態設計主要包括產品需求分析、產品設計、綠色制造工藝設計和環境影響評價四個部分,其流程圖可用圖2所示。環境成本的超前控制是綜合考慮了產品整個生產工藝流程,把未來可能的環境支出進行分配并進入產品成本預算系統,提出各項可行的生產方案,然后對各項可能方案進行價值評估,篩選未來現金流出量最少的方案來實施,以達到控制環境成本的目的。該方法力求達到控制環境成本和環境故障成本的均衡。
2.清潔生產――事中控制
198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正式提出清潔生產的概念,并給出了如下定義:清潔生產是一種創造性的思想,該思想將整體預防的環境戰略持續應用于生產過程、產品和服務中,以增加生態效益和減少對人體和環境的風險。
企業清潔生產工作程序一般要經過準備階段、審計階段、制定方案階段和實施方案階段。準備階段包括宣傳動員和培訓、領導決策、組建機構、制定工作計劃和物質準備;審計階段包括制定審計對象和實施審計兩部分;制定方案階段包括征集方案、篩選方案、可行性分析、選定方案四大部分。
事中控制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確定合理的生產規模,采用有利于環境的技術和工藝,選擇環境負荷低的替代材料成本,盡量回避和減少擴大環境負荷而追加的成本,并且要對煤電化企業各生產環節影響的因子進行跟蹤監測,特別是對排出的廢棄物進行把關,盡量作到達標排放,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損失或罰款成本,適當處理企業生產中的廢氣、廢水、廢渣等。環境成本的事中控制辦法主要可以采用清潔生產的方法來實現。
3.污染綜合治理――事后控制
在經歷事前規劃和事中控制兩個階段后,煤電化企業活動所產生的大部分環境影響基本被消除。但是,由于技術的局限性以及企業徹底清除環境影響所涉及的經濟性問題,企業產品生產出來后,往往還有一些“三廢”的排放。這就需要企業采取另外的措施進行污染治理,可以采用“大企業獨立模式”來進行污染綜合治理。
“大企業獨立模式”就是對于盈利能力強、環境污染集中的煤電化企業,成立自己的環境處理中心。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設備投資、年排污量等數據,建立起相應的環境污染成本函數,求解出適當的污染預防水平的數值。另外,出于商業機密考慮,企業可以為初始排污物質成分保密而建立自己的排污處理中心,甚至可以處理其他企業排出的廢物,獲得環境治理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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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玖平,蔣洪強.制造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機理與模式[J].管理世界,2003,(4):12-13.
篇7
一、企業環境成本的涵義及確認
環境成本是指,為管理企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具體可分為:環境污染補償成本、環境治理成本、環境保護維護成本、環境保護發展成本等。
環境成本應在其首次得以識別時加以確認。與環境成本有關的會計問題關鍵在于,成本是在一個還是幾個期間確認,是資本化還是計入損益。如果環境成本直接或間接地與將通過以下方式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有關,則應當將其資本化:(1)提高企業所擁有的其他資產的能力,改進其安全性或提高其效率;(2)減少或防止今后經營活動造成的環境污染;(3)環境保護。此外,對于因安全或環境因素發生的成本以及減少或防止潛在污染而發生的成本也應予以資本化。
許多環境成本并不會在未來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因而不能將其資本化,而應作為費用計入損益。這些成本包括:廢物處理、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清理成本、清除前期活動引起的損害、持續的環境管理以及環境審計成本,因不遵守環境法規而導致的罰款以及因環境損害而給予第三方賠償等。
二、企業環境成本的會計處理
在原企業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增設與會計有關的會計科目,如環境資產、環境成本、環境負債以及反映企業對環境、自然資源的人類的損害和賠償的會計科目,反映企業在改善生態環境和延期資源以及安全生產所提供的社會效益。
根據環境成本費用的性質,按不同的方法進行財務處理:
1.資產核算。
在開采自然資源并形成資源產品的過程中,耗費的各種自然資源作為一項資產核算,可認為是對環境資產存量的核算,而將自然資源的耗減作為一項費用核算,其確認與計量均可參照“原材料”項目進行,在會計處理時可以將耗減費用作為一個成本項目列入到資源產品成本中去,在成本項目中增加一個“耗減費用”項目,專門核算資源產品耗用的自然資源的價值。同時為了保證“環境資產”賬戶能反映某一會計主體所擁有的環境資產總量,應設置“環境資產減值準備”賬戶,反映耗用自然資源而減少儲量的貨幣表現。
2.資本化處理。
費用按其支出以及與資產的關系,在會計處理中可分為:(1)費用的發生能夠獨立形成自然資源,如人造森林、草場的費用。會計上應將其作為一項獨立的環境資產進行核算。但由于自然資源形成周期較長,而實際成本原則要求資產一旦入賬后,一般情況下不能高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因此,在維持費用發生的整個期間內,可以通過“環境資產準備”賬戶歸依發生的費用,待其形成效用能力時,再轉為環境資產。(2)費用的發生不能形成獨立的環境資產,只是有助于環境資產發揮其功能。這些費用相當于資產在使用過程中追加費用的處理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費用計入相應自然資源的價值;如果不能帶來未來相應效用,或金額較小時,可作為當期費用處理。(3)費用的發生有助于環境資產發揮效用,同時又符合確認固定資產的定義時,應將其確認為一項固定資產,進行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4)當支出保護生態環境的相關設備時,如污水處理設備,也應資本化,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價值,其會計處理可參照固定資產的核算方法。
3.記入當期損益。
當支出與資產無關時,則屬于收益性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但是生態資源保護費用產生的效用是長遠的,受益范圍是廣泛的,而支出往往是近期的,個別發生的,因此按照會計慣例作為當期費用處理。如果企業對“三廢”的治理取得一些產品收益、免繳所得稅等優惠,實際上是一種為生產副產品而發生的費用,通常按照副產品的成本核算方法對其進行核算,將其發生的費用作為副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如果發生的費用不能產生副產品,則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可作為管理費用處理。
另外,當與環境有關的將來可能支付的費用,能夠被合理而可靠地計量時,作為環境負債(或有負債)處理。當企業被罰款或被勒令停產、減產而發生損失時,作為環境損失處理。
三、企業環境成本的控制
1.建立并完善環境管理體系。
實施ISO14000國際標準是順應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必然趨勢,是提升企業形象,降低成本,改善環境管理狀況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本著保護環境、造福人類的宗旨,為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的環境意識,管理和操作技能,企業應建立并完善環境管理體系,識別環境因素,制訂環境目標、指標、方案、編制運行程序,對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控制,識別并獲取適用本企業的環境法律法規并定期檢查遵循情況。
2.大力推行環保型生產工藝。
對于那些資源消耗較大、污染嚴重、環境成本較高的必需品的生產項目,除加強企業管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外,最重要的是淘汰那些落后的技術工藝而采用環保型的生產工藝。
3.控制環境治理成本。
這是環境成本控制的關鍵部分,包括環保設施運轉、環境項目運行、環境污染控制措施和環保事務的管理。企業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等,如果處理得當,可降低企業成本,增加效率;反之,則會提高處理成本。對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控制:(1)“變廢為寶”。從企業生產中產生的廢水、廢料中尋找效益,達到綜合整治。這種變廢為寶的做法,不但治理了污染,而且增加了效益。(2)“以廢治廢”,即利用不同企業產生污染物的不同性質達到以廢治廢的效果。(3)通過環境區域治理規劃,采用集中排污治理的方式來降低區域內各個企業的環境成本支出。這種集中排污治理方法對于小企業密集的區域較為適合。
4.強化政府的引導職能和協調職能。
篇8
“今日氣象條件比較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空氣質量一般。白天多云,南風二級轉三四級,最高氣溫20度。”4月10日早上7:00,掃了一眼手機上的天氣預報短信后,家住北京海淀的陳娟戴上帽子和口罩,準備出門晨跑。
在北京,要不要晨練成為很多人的一大困擾。為了健身或減肥,很多人希望可以每天鍛煉,但考慮到北京的空氣質量,面對霧霾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的傷害,卻只能無奈放棄。
陳娟也不例外。雖然預報空氣質量“一般”,但據她的經驗,戶外的空氣質量指數至少是輕度污染。
“在北京,都是看天兒鍛煉。”揚塵、霧霾,北京的春天真正的“藍天白云”并不多見,因此,即便是個不太藍的藍天,陳娟也不想錯過。
國人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脅
空氣污染再登榜首
在藍天白云下自由呼吸,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但現在卻更像一種奢望。
2017年4月,《小康》雜志會同有關專家及機構,分別從對周邊環境狀況評價,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體系評價,環境保護的政府投入、執行和效率認同度,環保意識與參與程度的自評,生態環境保護前景預期等五個方面對我國“生態小康”進行了調查。綜合調查結果和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監測數據,得出“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為75.7分,比上年提高4.0分。
據“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結果顯示,國人眼中的生態宜居城市要素之首便是“新鮮的空氣”,93.9%的受訪者選擇了這一選項,比排在第二位的“潔凈的飲用水”和排在第三位的“整潔的街區”分別高出了24.2個百分點和42.4個百分點。但與之相對的則是,95%的受訪者表示正在遭遇空氣污染的威脅,在人們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脅中同樣位居榜首,比排在第二位的水污染和排在第三位的垃圾污染分別高出19.2個百分點和22.3個百分點;同時,50%的受訪者對自己所在城市的空氣質量給出了“比較差”的評價,16.7%的受訪者直言“非常差”,對自己所在城市空氣質量予以肯定的受訪者僅為22.3%。
近兩年,我國空氣環境治理不斷提速,全國空氣質量總體向好。據環保部監測,2016年全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數和優良天數穩步增加,在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8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達標城市數同比增加11個;優良天數比例為78.8%,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城市顆粒物濃度和重污染天數也在持續下降,338個城市PM2.5濃度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濃度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重污染天數比例為2.6%,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
但問題在于還不夠好,尤其是冬季取暖期的污染改善程度并不大。2016年冬季大面積重污染天氣頻繁出現,至今仍讓很多人心有余悸。
“大氣十條”已經出臺實施近四年時間,重污染天氣仍舊頻頻出現,是不是我們的治理不對路?什么時候才能看到空氣污染真正好轉?
面對人們的擔憂與質疑,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曾予以了正面回應:空氣質量主要受污染物排放量和氣象條件兩個變量影響。氣象條件是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一個地區的環境容量隨著氣象條件變化而變化。在冬季靜穩天氣條件下,環境容量比較低,加之北方地區采暖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量,一減一增導致了冬季頻繁出現重污染天氣。
在他看來,判斷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策略是否有效,需要把這些起波動作用的氣象條件排除出去。
按照國際通用辦法,陳吉寧采用三年滑動平均法對我國“大氣十條”實施效果進行了分析: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2016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控制PM2.5的重點地區,平均濃度分別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相比,分別下降33.0%、31.3%、31.9%。2016年,74個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除了北京之外,所有控制PM2.5的地區在過去三年里都減少了30%以上。與此同時,優良天數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氣發生的頻次也在明顯降低。從三年來的情況來看,我們的變化是實實在在的,是顯著的。”
在肯定治理方向的同時,陳吉寧還通過對比國內外的情況,對我國環境治理措施的力度予以了肯定,“即使從改善速度上看,我們也不慢,甚至比一些國家還要快。但是我們解決這一問題的條件跟他們比要難得多,發達國家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基本上是分階段解決,先解決燃煤的問題,再解決機動車問題,是分階段、用比較長的一個時期解決的。我們不同,我國產業結構偏重,能源Y構以煤炭、化石燃料為主。同時,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夠綠色,汽車的保有量增長也很快。所以,我們單位面積上的人類活動強度比他們高很多。在這樣一個比較難的情況下,三年時間取得這樣的成績,充分說明我們當前大氣治理的方向和舉措是對的,是有效的。”
不過,治理效果與民眾切身感受出現落差是一個難以回避的現實問題。“還城市一片藍天”,既是民之所望,也是民心所向,更是施政所向。
“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3月5日,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別下降3%,重點地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下降。并提出實施加快解決燃煤污染問題、全面推進污染源治理、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環境執法和督查問責等五大舉措治理霧霾。
近四成受訪者認為企業環境污染違法成本太低
號角已吹響,關鍵看行動。
近日,為全面實現《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切實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和《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治理力度,環保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6省市聯合公布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文簡稱《工作方案》),正式開啟了京津冀地區的“藍天保衛戰”。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全國大氣污染最重的區域。據了解,此次《工作方案》的實施范圍是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莊、山東省濟南、河南省鄭州、山西省太原等“2+26”城市。
人們常說“冬病夏治”,此次為了徹底根治京津冀大氣污染問題,中央已經將之提前到了“開春就治”。
北京已經開始全面實施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提出“清煤降氮”、六環路重型柴油車限行、關停一般制造業的污染企業500家等六項主要措施。
天津嚴格責任落實,加壓強化領導,累計安排5方面共719項重點任務,其中:燃煤污染治理555項,揚塵污染治理21項,機動車和船舶污染治理19項,工業企業污染治理119項,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5項。
河北省堅持問題導向,提出了“六個強力推進”,包括強力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強力推進工業污染防治,強力推進機動車尾氣治理,強力推進揚塵綜合整治,強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強力推進城鄉增綠擴容。
……
中央對藍天保衛戰拿出了雷霆萬鈞的力度,但據環保部日前通報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情況看,形勢不容樂觀。2月15日至3月18日,環境保護部會同北京、天津等6省(市)組成18個督查組,對北京市、天津市等18個重點城市開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走訪、檢查單位和企業8500余家,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企業有3119家,其中多家企業的監測數據不真實甚至造假。
為何這些企業在如此高壓下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治理污染說一套做一套?“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結果顯示,40%的受訪者認為企業嚴重缺乏社會責任感,36.4%的受訪者將之歸因于企業環境污染違法成本太低,23.6%的受訪者認為環保法在實施過程中難以真正“落地”是企業以身試法的主要原因。
對此,有專家建議,從成本入手,“一升一降”尋求突破。“一升”主要是指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環境也有價,破壞應賠償。目前雖然環保處罰不斷加劇,但相比違法獲利卻依然猶如“九牛一毛”。只有使違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企業的“違法沖動”。并且,違法成本不應僅僅局限于金錢處罰,信譽、名譽、合作伙伴等都是企業的“痛點”,擊中痛點,才能讓其痛下決心進行改正。“一降”則是指降低企業環保投入。通過技術手段打造運行成本低、治污效果好的環保設備,也將有助于激發企業環保的自覺性與積極性。
環境治理七大難題
夯實地方責任就抓住了“牛鼻子”
“治理霧霾人人有責,貴在行動、成在堅持。全社會不懈努力,藍天必定會一年比一年多起來。”政府工作報告的這句話,引起了許多人的共鳴,也道出了霧霾治理的艱難。
在“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問卷中,《小康》雜志請受訪者評選出了我國環境治理工作中的七大難題,排在第一位的是“地方政府存在利益驅動,執行不力”(78.8%),排在第二位的是“企業只顧自己經濟利益,缺乏社會責任”(69.7%),排在第三位的是“公眾環保意識不足”(63.6%),分列第四至第七位的依次是“我國的產業結構不合理,高能耗、重型化的工業企業比例過大”(60.6%);“‘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思路還存在”(48.5%);“缺乏相關的法規和機制”(48.5%);“環保部門權力有限”(39.4%)。
可見,只有夯實了地方政府的環保責任,真正讓其做好“守山人”,看好“責任田”,才牽住了污染治理的“牛鼻子”。
關于這一點,中央早有考慮。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決定全面實施環保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主體責任,綠色風暴之“劍鋒”首次對準地方黨委與政府。“督企更要督政府”、“先督政而后督企”,2016年,正式啟動兩輪環保督察,共覆蓋全國16個省份,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百姓對黨和政府整治修復環境工作給予積極評價,說明環保督察效果開始顯現,制度效力正在深入發揮。
而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年底前,中央環保督察將覆蓋全國所有省級行政區。
此外,“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應當說,是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黃金法則”。然而在過去的生態環境保護實踐中,由于現有制度權責不清,以及索賠主體、具體程序等的缺失,往往導致生態損害賠償無疾而終。
為了破解“企業污染、民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2016年4月,國務院批準在吉林、江蘇、山東、湖南、重慶、貴州、云南7省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7個試c省市近期紛紛出臺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省級政府明確成為本區域的賠償權利人,對責任人提起索賠。省級政府根據地方實際提起索賠,將有助于實現“責任者足額賠償”“受損生態環境盡快得到有效修復”,有助于“誰污染誰治理”真正落地生根,倒逼企業實現從“被要求治理”到“主動治理規避賠償風險”的轉變。
超八成受訪者愿為保護環境而改變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眾環保意識空前高漲,正成為推進環境治理的重要力量。據“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結果顯示,“非常愿意”和“比較愿意”為環境保護而改變自己的一些與環保相違背的生活方式的受訪者合計占比83.7%,比去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感覺“比較勉強”的受訪者占比5.6%,比去年減少了19.2個百分點;“不太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受訪者為10.7%。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要動真格的了!日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
垃圾分類是一項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低碳城區的重要方法。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等8城市被確定為垃圾分類收集試點,但這么多年過去,分類似乎并沒有大的進展。“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結果顯示,11.4%的受訪者居住地沒有實行垃圾分類;5.7%的受訪者不清楚自己的居住地是否實現垃圾分類;74.3%的受訪者居住地實行了垃圾分類,但存在問題,效果并不明顯;只有8.6%的受訪者表示居住地實行垃圾分類,并且效果較好。
垃圾分類,人人可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到垃圾分類的行動中來,比如將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廚垃圾等進行分類放置,最后再扔出去。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點滴行動和內容。不過,“2017中國生態小康指數”調查結果顯示,雖然73.6%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支持垃圾分類,但僅有39.4%的受訪者愿意真正去實踐。
生活垃圾分類,就要改變居民的習慣,要么有正面引導,要么有強制的懲罰。除廣州、南京等少數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對居民不分類進行處罰的法規。即使有法規,由于分類涉及每個家庭,居民普遍有“法不責眾”心理,實際處罰方面也面臨取證難、執行難等問題。
為了破解這一難題,4月12日,廣州市法制辦就《廣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根據《管理規定》,單位和個人混投生活垃圾的,個人最高罰200元,單位最高罰3000元;個人亂丟垃圾最高可罰200元。
對此,專家分析認為,要順利推進垃圾分類的實施,配套罰款機制必不可少,罰款機制可以倒逼企業和個人遵守垃圾分類的相關規定和知識。但是,垃圾分的關鍵更在重罰之外,“一方面要加強對市民的環保教育,引導他們認識到垃圾分類的好處,提升其文明素養和環保意識,自覺執行垃圾分類規定。另一方面也要提升市民的垃圾分類能力,很多人不是不想對垃圾進行分類,問題是,不知道該怎么分類”。
篇9
關鍵詞:物元分析 環境投資 決策
一、引言
環境是賴以生活的家園,是經濟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人類生存的物質資料的來源。隨著工業化的發展,環境問題變的更加嚴重。人們進行了反思,于20世紀80年代提出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中國2012年人口已到13.7億多,平均每年凈增加的人口數超過千萬,對能源、淡水、糧食等的需求較大,為了滿足生產生活的需求必然會發展生產提高生活水平,但同時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從整體上來說生產力較為落后,生產生活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強大壓力,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將不可能實現。
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選擇,凸顯了環境因素在企業投資中的重要意義,本文將運用物元分析法建立質量評價模型,對企業環境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從而幫助企業在明確環境責任的前提下選擇合理的投資方案。1994年國務院通過了《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將“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可持續利用的資源基礎”作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可見我國對于企業投資時的環境因素,將有更多的法規和政策限制,我國企業進行投資活動,需要超前性地考慮環境因素進行決策,從而在未來獲得更佳的競爭優勢。本文對基于物元分析的企業環境投資決策研究,是基于企業環境責任的基礎上研究企業的決策問題。Pigou首先提出企業污染的外部性效應,在著作《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1932)首次提出了 "外部不經濟"與"內部不經濟"的概念。科斯在其的著作中《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中認為可以通過制度安排以及產權界定,利用價格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使經濟體在市場上通過交易完成對環境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消除外部效應。現在及未來環保法規的完善,印證了科斯的理論。楊家親(2005)研究分析了環境因素在企業投資決策中的重要作用,認為企業投資決策應考慮環境因素。頡茂華(2009)使用模糊層次分析法,評價了企業的投資決策。以往的研究,多是對于企業環境問題的專述,或者用其他方法對于考慮環境因素的企業投資決策進行評價。所以我國企業在進行投資活動時,需要考慮環境因素進行決策。本文采用基于物元分析的企業環境投資決策研究,可以深化我國對于考慮環境因素的企業投資決策研究。
蔡文教授于1983年創立物元分析方法,物元分析通過運用關聯函數對論域內的元素具有某種性質的程度及變化進行描述,這樣經典集合的屬于與不屬于的定性描述可以發展成定量描述,從而解決現實世界中的矛盾問題。本文建立了物元評價模型,并根據物元評價模型對于企業環境投資案例進行分析,從若干方案中選取最佳的投資決策方案。企業實施環境投資決策評價方法對我國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起到很大作用。單憑借粗放式生產方式來發展我國經濟,即對大自然沒有限度的索取、肆無忌憚的進行生產活動,將會導致環境惡化、資源匾乏、生態失衡,那么我國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將遠不可及。企業社會責任延伸促進了環境投資決策方法的產生與應用,體現了外部成本內部化。若企業既考慮發展又考慮其自身行為對環境的影響,并以此作為自我約束與規范,那么在將來愈加規范的環境法規頒布后,便不會因固定投資改造支出更多的環境成本,從而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形勢。這不僅符合企業長期的發展,也有助于實現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二、物元評價模型的建立
物元分析包含以下步驟:首先創建物元矩陣,其次確認經典域及結域物元,然后計算關聯函數及關聯度,最后分析評價等級。
1.創建物元矩陣
物元是由已知事物名稱(N)、特征(C)和量值(X)構成的有序三元組R=(N,C,X)作為描述事物的基本元。若事物N用n個特征,,…,及其相應的量值為,,…,來描述,有m個評價等級,則所創建的物元矩陣即表示為:[2]
(1)
(1)式中,為評價對象;為評價對象的第i項特征,i=1,2,…,n;為關于的量值,即對待評價單元第i項特征進行分析的原始數據。
2.確認經典域及結域物元
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實際情況,建立經典域和節域矩陣[2]。經典域矩陣為:
(2)
(2)式中,表示j個質量等級;表示所確定的質量等級的第i個特征的數值,i=1,2,…,n;表示第j個質量等級中關于所規定的量值范圍。
確定節域矩陣為:= (F,,) = (F,,)
上式中,表示全體質量等級關于第i個指標的量值范圍,即。
3.計算并確認關聯函數及關聯度
首先,()為第i項指標屬于第j等級的關聯度[2],計算方法如下。
= (3)
(4)
(5)
(6)
其次,確定第i項特征的權重,這里采用差異驅動法確定權重。
(7)
(7)式中, (8)
(8)式中= (9)
(9)式中m是評價單元選取的樣本數量。
確定待評對象在各質量等級的綜合關聯度,并且對其進行等級評定。
(10)
(11)
當0
三、基于物元分析的企業環境投資決策案例分析
投資決策管理的目標應包括:減輕或消除企業投資運作過程中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改善企業投資決策質量、增強投資項目實施和運營能力,并進一步提出實現投資決策目標的策略。下例除了考察經濟效益外,著重考察其社會效益。基于此設立了表1中的評價指標。
某紙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全州鎮,項目建成后以廢紙和商品漿板為原料,年產一億五千萬千克機制紙和紙板。鑒于造紙業容易造成環境的污染,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下未來可能加大對于企業投資時的環保限制,本項目著重考慮環境因素進行的投資決策。項目共擬定4個投資方案,應用物元分析法進行科學選擇。
從物元分析法評價結果可以看出,方案2達到了5級標準,方案1和方案3達到了4級標準,方案4達到了3級標準,顯然方案2是造紙廠基于物元分析得出的企業環境最佳投資決策,這將是造紙廠優先考慮的備選方案。
四、結論
企業環境投資的決策方法不恰當、運行的效率不高不但浪費了投資資金,并且還影響了環境治理的效果,更影響了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力[1]。隨著人們更加關注可持續發展的今天,企業更應重視自己的社會責任,重視環境保護,做好環境投資決策,提高企業的可持續競爭力。本文構建了基于物元分析的環境投資決策方法。基于物元分析的環境投資決策方法在解決企業環境投資決策問題上是行之有效的。基于制造企業設計環境投資決策指標,此方法并不完全適用于服務、零售和資源等其他行業的環境投資決策問題,因為不同行業面臨著不一樣的環境問題[1]。因此本文投資決策的指標僅適合于作為制造企業做出環境投資決策的參考指標,在其他企業進行應用時應按照各自所屬行業的特點來進行增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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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楊家親.淺談企業環境成本管理與環境投資決策[J].經濟問題,2005(9):20-25
篇10
排污收稅的優越性
由于排污收費制度自身的局限性,決定了它不可能很好的實現環境治理的最終目的,這也就為環境收費制向環境收稅制的轉變提供了可能,于是環境稅應然而生,它作為一種新興的稅種,在發達國家,經過不斷地發展與完善,逐步克服了排污收費體制的局限性,在環境保護領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的優越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環境稅收費的標準更合理環境稅征收設置的標準是“企業采用污染削減技術的成本低于因污染環境而承擔的納稅負擔”。這種設置標準從價格、稅率等方面對稅收的標準作了更合理、更公平的規定,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減少了企業寧交資金,也不愿更新設備、改進工藝的現象。(二)環境稅的征收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由國家的強制力作保障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著國家的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分配方式,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這種特征決定了其在征收過程中的統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國家進行統一的管理,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三)環境稅的征收使專項資金得到很好的規范和使用由于環境稅的征收是由稅務部門統一進行的,并且在征收以后納入公共財政的預算,由國家進行統一的管理,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財政對于此項專款資金的濫用,保證了中央和地方工作的協調統一,這樣既保證了國家的稅收收入,又很好地利用了此項財政收入,最終實現稅收的目的及環境保護的終極目標。
完善排污收稅制的構想
實行排污收費制有利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同時還能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由此可見,完善環境稅收制度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重要的意義。因此,結合我國環境的現狀,筆者提出如下建議:(一)對現行排污收費制度進行改革針對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在實際征收與管理中存在的局限性,對已經陳舊過時的排污收費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使其改革以后并入到新開征的環境稅項目中,更好地推進環境治理的工作。(二)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稅收方案環境稅的征收要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一方面,存在著傳統的企業環境污染嚴重的現象,另一方面,存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相協調的矛盾,因此,應限制并控制重污染型傳統企業的發展,同時引進環保技術,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發展環保產業,協調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三)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為更好地貫徹與執行環境稅收制度,必須要做好與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一是做好與環保部門的協作,由于環境稅是一種高技術性的稅收,稅務部門在征收過程中,需要以環保部門提供的檢測數據作為征稅依據,所以需要兩者之間的密切協作;二是做好與財政部門的協作,由財政部門做好環境稅收所得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這項專項資金真正的用于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上,更好地推進我國環保事業的順利進行。
本文作者:曹聰工作單位:臨沂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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