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增值稅稅務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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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企業的增值稅稅務籌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內涵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法國家現行的前提下,在納稅之前,企業為減輕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而進行的對一系列財務活動的謀劃和安排。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稅務優惠籌劃,即利用國家相關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操作,這種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納稅人節約成本,同時也對國家有利,具有零風險的特點。二是稅務彈性籌劃,稅務籌劃的基本便是利用稅率的彈性和征收征管執法中的彈性,具體可在稅率、稅額幅度、優惠幅度等上進行操作。三是臨界點籌劃,我國企業普遍利用相關臨界點,如稅率分級、優惠分等進行稅務籌劃,如稅率跳躍臨界點規避籌劃。
系統集成企業涉及主要業務:遠程視頻會議系統集成(包括背投屏幕拼接、LED顯示系統、遠程網絡傳輸系統、攝影系統等);智能會議室、多功能廳、多媒體教室等項目建設(包括DCN教學會議討論系統、同聲翻譯系統、表決系統、投影系統、音響系統、燈光系統和中央控制系統等);綜合樓宇智能弱電系統(包括計算機網絡系統、電話交換系統、廣播及背景音樂系統、監控及周邊防盜報警系統、門禁系統、UPS供電系統、停車管理系統等);計算機網絡建設、服務器集群系統及安全應用;遠程教育系統集成等。
二、系統集成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實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一個集成項目,其中有外購硬件、外購軟件、自產軟件、委托開發、項目集成、人工費、培訓等,既有產品的銷售,又有提供相關的服務(如委托開發、項目集成、培訓等)。對于一個集成項目項目,若與客戶只簽訂一個銷售合同,稅務機關會認定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進行分析:案例1:一集成項目,簽訂一個銷售合同,對外報價500萬元,合同毛利率15%,其中:外購硬件300萬元、外購軟件50萬元(外購產品的銷售毛利率5%)、自產軟件50萬元(未登記為軟件產品)、軟件開發50萬元、項目集成費40萬元、培訓10萬元。另外,外購硬件成本285萬元、外購軟件47.5萬元,均取得17%增值稅發票,人工成本為52.5萬元,差旅費、市場等費用20萬元、售后服務20萬元。分析:對于一般納稅人的集成公司,稅務機關會認定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且產品銷售為500萬元,因此交納增值稅。應繳增值稅=(500-332.5)/1.17*17%=24.34萬元,應繳納附加稅=24.34*12%=2.92萬元,項目利潤=500/1.17(報價)-332.5/1.17(外購成本)-24.34(增值稅)-2.92(附加稅)-52.5(人工成本)-20(市場等費用)-20(售后服務)=23.4萬元。
項目利潤率=23.4(項目利潤)/500(合同額)*100%=4.68%。案例2:同上述集成項目,除自產軟件150萬元(已登記為軟件產品)、免費提供軟件開發、項目集成及培訓外,其他條件均同上述案例。分析:該銷售合同也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且產品銷售為500萬元,因此交納增值稅。應繳納外購商品增值稅=(350-332.5)/1.17*17%=2.54萬元,應繳納自產軟件增值稅=150/1.17*0.03=3.84萬元,軟件公司銷售自主軟件產品,增值稅稅負超過3%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應繳納附加稅=(2.54+150/1.17*17%)*12%=2.92萬元,項目利潤=500/1.17(報價)-332.5/1.17(外購成本)-6.38(增值稅)-2.92(附加稅)-52.5(人工成本)-20(市場等費用)-20(售后服務)=41.36萬元。項目利潤率=41.36(項目利潤)/500(合同額)*100%=8.27%,通過對比分析:項目利潤率案例2比案例1提高3.59%(8.27%-4.68%),原因:登記的自產軟件稅率為3%,節省增值稅150/1.17*14%=17.95萬元,占合同額的3.59%(17.95/500)。
存在的問題:銷售合同中必須跟在簽訂合同時就把集成費、培訓費等指定到自主軟件產品中,但是用戶方一般不予認可。因此,需要合同簽訂談判前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總之,科學的稅務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提高系統集成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乃至促進整個系統集成業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稅務籌劃方案更具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為系統集成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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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營改增;物流企業;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
對于企業發展來講,營改增對我國企業造成非常明顯的影響。營改增基礎上,企業發展中的各種稅負形式出現很多變化,本身物流企業涉及稅負的項目非常多,營改增為物流企業稅負改革提供了更多的方向與更大的空間,同時也為納稅籌劃帶來了更多的機會和挑戰。怎樣進行合理避稅減少稅負壓力成為當下物流企業重要的問題。相關企業應根據當下營改增的具體要求,時時關注稅負相關的變化,結合自身的發展及時進行稅負調整與規劃,堅持以自身發展角度為基礎,以營改增政策要求為根據,進行納稅籌劃。
一、物流企業在營改增背景下增值稅納稅籌劃重要性
我國從2016年5月1日開始全面推行營改增,其中涉及我國的房地產、建筑以及物流等企業,國家在此基礎上不再征收營業稅,并且政府對此提出相關優化保障。但是營改增的實施對于部分企業來講,稅負并沒有減少,反而出現增加,這必然會對企業的正常運行以及發展等造成影響。但是在稅負調整中,需要企業清晰了解,這種政策的實施雖然在短時期內會對企業造成影響,但是在后期的發展中,改革能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積極影響。當然企業在適應營改增的過程中,需要長時期的調整才能真正發現適合自身發展的稅收政策,這其中會存在一定風險,需要在進行營改增優化的過程中,積極地對稅務管理進行調整。營改增稅負革新,屬于物流企業發展的一項挑戰,應根據增值稅的繳納規律進行詳細研究與分析,結合統籌規劃的方案,逐漸提升企業在稅負上的管理水平,同時結合企業自身的收益探索出最適合的稅負政策,在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更好地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與進步。
(1)物流企業稅負籌劃能夠更好地減輕與優化企業的稅負壓力,同時增加企業的經營收益。因為我國物流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營改增之前物流企業按照6%計算營業稅,營改增之后按11%計算增值稅,導致物流企業的稅率增加。因為部分物流企業在業務模式上比較特殊,營業成本的可扣除支出項目比較少,因此稅負壓力大。在物流企業中很多項目不能實行進項稅抵扣,因此整體上的稅負比重出現嚴重不均衡,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進行稅負籌劃,根據物流企業本身的稅負調整,盡量提升物流企業中能夠合理避稅的項目,制定最適合物流企業的稅負計劃,幫助物流企業降低營改增基礎上帶來的稅負壓力。
(2)物流企業的稅負籌劃能夠幫助物流企業很好地提升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管理質量。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上,我國的現代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其中包含企業自身生產力以及相關基礎設備等的競爭,同時在企業的管理水平上競爭更是非常激烈。企業有條理的管理模式能夠很好地提升企業的經營運行效率,同時對于企業生產質量等也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能夠提高企業在市場發展中的競爭力。企業的稅負籌劃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增強在稅負管理方面的能力,提高企業的稅負調整,能夠在保證企業正常運行與經營的基礎上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前景,并且還需要提高物流企業的稅后利潤。從基礎上來講,稅負籌劃對于企業的稅負具有重要意義,能夠提升企業在管理中的活力,是一種高智商、高素質的籌劃形式,應進一步規范企業在稅負方面的管理,加強物流企業的財務籌劃能力,建立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管理制度,更加嚴格地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等行為,提高企業在整體上的管理水平。
(3)物流企業的統籌規劃能夠在促進企業發展的基礎上更好地促進營改增之后國家的稅負優化,能夠幫助國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稅負調整方向,促進國家的稅負完善。從國家稅負角度來講,我國的物流企業開展的稅負籌劃是對營改增之后的企業稅負完善,幫助國家更加清晰地認識到實際的稅負影響,同時根據稅負影響積極開展營改增改革之后的經濟規劃,幫助國家實現營改增目的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稅負政策。
二、營改增背景下物流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措施
對于國家推行的營改增在短時期內為我國的物流企業帶來的稅負壓力,需要物流企業積極開展稅負籌劃,保證物流企業能夠進一步適應營改增,及時對增值稅進行合理計劃,其中需要物流企業從基礎的業務開始到最終的業務結束都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在降低企業稅負的基礎上不斷提升自身的經濟收益,為國家完善稅負政策做出貢獻。
1.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之間的稅負籌劃對于增值稅納稅主要劃分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兩種,這兩種納稅人在稅負繳納的基點上以及稅率上存在很多的不同,同時對于國家的稅負政策與優化政策等具有差別,因此納稅身份的選擇對于物流企業來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別是營改增之后,應首先進行納稅人身份選擇,然后在正確認識選擇的基礎上制訂科學籌劃的稅負計劃。營改增之后對于納稅人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稅負利率的變化,其中包含的項目為毛利率、適用稅率以及企業的營業成本等,在稅負中抵扣項目比重也會發生變化,這些變化因素全部取決于納稅人身份,在適應營改增基礎上需要慎重地選擇納稅人身份。以下是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計算方式:一般納稅人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根據納稅人納稅計算公式能夠分析出,其中最明顯的差別在于具體計算稅率項目不同,一般納稅人主要是根據企業的增值額進行計算,但是小規模納稅人是根據全部收入不含稅計算,在這種情況下,營改增對于企業納稅人提出非常嚴峻的考驗,若是企業在營業方面可抵扣項目比較多或是數額比較大,則比較適合一般納稅人,但是企業若是沒有高數量的可抵扣稅額,則適合小規模納稅人。若是企業的可抵扣項目與企業的銷售額相同,在稅繳納上將其稱為無差異平衡點。當然在進行無差異平衡點計算過程中,還需要重視關注企業在生產運行過程中的其他成本,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講,各項標準與要求都非常嚴格,需要根據實際的經營成果等進行詳細統計與計算,同時還需要配制專業的財務團隊一同進行稅務研究,因此在進行納稅人身份選擇上一定要非常慎重。
2.從供應商的角度進行身份選擇以及稅務籌劃對于企業的稅負籌劃等需要根據不同的條件展開不同的研究,包括以物流企業中的供應商為根據進行身份的選擇。很多物流企業基本都會在城市的不同角落中設置營業點,沒有進行營改增之前,企業需要繳納的營業稅是不需要計算或是考慮進項稅額的,本身在業務往來上就非常繁多,因此在納稅身份方面并沒有嚴格的要求。但是在營改增之后,對于納稅身份的重視逐漸提升,其中更是涉及進項稅額抵扣的因素,納稅身份對于應納稅額具有重要影響。對于物流企業從供應商角度上進行分析。一般納稅人:企業屬于一般納稅人,同時供應商方面也屬于一般納稅人,其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比較大,若是供應商為小規模納稅人,則沒有可抵扣項目,在這種基礎上,就需要供應商給予一定的補償,減少物流企業因為營改增造成的稅負壓力,這樣也能為企業的稅負籌劃提供空間。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若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因為本身的增值稅計算中不包含可抵扣進項稅額,因此供應商方面的影響不是很明顯,只需要在相互交易過程中根據成本進行調整便可以。
3.協調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增值稅的繳納不僅與企業自身具有非常緊密的聯系,同時與物流企業的客戶也存在聯系。很多物流企業在營改增之后稅負壓力越來越大,這種情況下,需要進行不斷的調整與籌劃。導致稅負壓力增加包含很多方面,物流企業很多業務都與交通運輸有關,因為自身可抵扣稅額比較少,加之我國的交通運輸稅率提升,導致壓力增大。特別是物流企業中的上下游變化趨勢波動等,造成稅負增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企業根據自身運行的特點,與客戶進行協商,盡量增加雙方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實現共贏的局面。
4.合理安排物流企業業務結構積極對物流企業的業務結構等進行優化,若是在相同業務基礎上,不同的營業模式在稅率上會產生很大的差距。特別是針對物流企業來講,物流企業在生產經營上經常分成上下兩極,旺季與淡季,若是物流企業在淡季中,自身運行比較緩慢,可以根據具體的需要及時將各種設備等進行出租,這樣能夠在增加收益的基礎上減少稅負壓力,或是根據自身的稅率積極進行稅負籌劃,及時將經營方式由高向低調整,減輕自身的稅負壓力。
5.強化企業內部控制管理能力根據物流企業發展的需要及時進行內部管理以及控制優化,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根據不同的企業業務及時進行稅負核算,加大企業稅負籌劃的力度,根據自身在營改增背景下的適應能力,提高物流企業的營業能力,將不同部門之間的財物等進行詳細劃分,單獨展開稅務核算,這樣能夠保證企業更好地實現合理避稅,降低企業稅負的壓力。
三、結語
總之,在營改增背景下我國的物流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經營模式的需要,積極采取各種優化措施推動與實現稅負籌劃,利用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之間的稅負籌劃、供應商角度的身份選擇以及稅務籌劃、合理安排物流企業業務結構、強化企業內部控制管理能力等,保證物流企業的平穩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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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工作
1房地產企業在土地增值稅稅務規劃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根據對當前房地產企業在稅務管理方面的實際工作,總結出土地增值稅在稅務籌劃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許多房地產企業在開展土地增值稅稅務籌劃工作之前缺乏對自身實際情況的了解和調查,導致土地增值稅稅務籌劃工作沒有真正的落實,房地產企業在設計稅務方案的過程中忽略了稅收業務本身的真實特征,并沒有按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實踐原則,與房地產企業的特有屬性相悖。其次,部分房地產企業在做增值稅規劃安排時,不僅忽略了稅務本身的實際特性,甚至還忽略了個體規劃稅務工作的重要性,土地增值稅的稅務籌劃并不科學合理,進而不能為房地產企業的增值稅稅務籌劃總體方案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幫助。最后,房地產企業的稅務規劃工作應用的是超額累計稅率的計算方式,稅率是依據增值額占比進行累計的。在國家規定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條文中,在企業之外的財務費用中,持有相關、有效金融機構證明且房地產企業的相關項目是按照份額計提利息,允許企業按實扣除,但扣除費用要低于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額。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結合國家相關的優惠政策對稅務工作進行合理籌劃,減輕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的稅務負擔,保障房地產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2房地產企業的相關稅務籌劃工作
2.1對稅務籌劃空間的分析和明確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依據來自于房地產企業增值額,增值稅主要包括可扣除項目和收入這兩方面因素。房地產企業的收入額和可扣除項目額對增值稅率的高低有直接關聯,換句話說,就是房地產企業的納稅金額多少由企業的收入額和可扣除項目額直接決定。房地產企業所涉獵的項目業務相對較多,合作單位范圍廣,且項目開發過程很復雜,房地產工程建設需要較大資金來維持運行,項目實施工期長而且項目規模大,因此,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規劃工作時必須首先了解好項目涉及的業務類型和業務規模,掌控好稅務籌劃的空間邊界,對項目的各個階段做好財務預算,進而為增值稅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打好鋪墊。
2.2應用合適的土地增值稅稅務籌劃方法
合理界定好稅務籌劃空間、科學選擇稅務籌劃方法能夠有效地提高稅務規劃的工作質量,因此,房地產企業就必須結合自身項目特性對增值稅稅務開展相關籌劃工作,再加以應用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方法,才能夠保障房地產企業的利潤收入和發展水平。但是要考慮到土地增值稅進行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為了控制或者減少有關納稅金額,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將所有影響納稅金額的因素綜合起來進行分析和研究,在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應用增加收入和稅額扣除分散法,并結合房地產企業實際的納稅份額增值稅所占比重,對土地增值稅進行合理有效的籌劃工作,切實減少房地產企業的納稅額度,保證房地產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1)分散收入法。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兩人及兩人以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分擔納稅責任。房地產企業可以運用與氣壓企業的合作關系來分散納稅負擔,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可以將地產項目模塊化來獲得國家更多的稅務優惠,以分散投資的經營模式來獲取更多的企業效益,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壓力可以得到有效的緩解。房地產企業簽訂的不同銷售合同規定了不同的經濟收入,需要上繳土地增值稅的房屋是商品房、毛坯房,但是房屋的裝修金額不需要納稅,所以,降低毛坯房售價相對的提高房屋裝修費是提高房地產企業利潤收入的有效手段。(2)增加扣除項目法。增加扣除項目法就是指房地產企業為了調整稅收扣除額來適當增加部分扣除項目。在保證土地增值稅率恒定的基礎上,合理規劃、調整扣除項目,進而能科學規劃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額,在實際調整扣除項目金額的工作規劃中,為了降低稅收金額,要不斷對房地產企業項目開發成本進行科學評估和合理規劃。我國稅法所規定的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包括:房地產開發成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金額、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和其他扣除項目。在其他扣除項目進行資金扣減時,房地產企業的納稅人能夠依據房地產開發成本與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之和比重的20%進行資金的扣減。房地產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納稅人可以直接取一部分資金轉移到成本,再將一部分資金進行合理的稅務規劃,需要注意的是,稅收籌劃完成之后再進行資金轉移的行為均被視為偷稅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可見,房地產企業進行的稅務籌劃準備工作是相當必要的。(3)稅率臨界。國家頒布的相關稅法明確規定了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比例,針對超出實際納稅金額的份額實行累加計算的稅收方式,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國家規定的稅率臨界點,將企業土地增值稅稅額有效控制在預期額度之內,為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稅務籌劃工作保駕護航。
3結語
綜上所述,房地產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為了維護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市場和發展環境,企業相關法人需要依法定期向國家繳納稅收。本文主要從收入、扣除項目額以及稅率三大方面對土地增值稅的稅務規劃工作進行研究、分析和比較,并針對房地產企業在稅務籌劃方面的實際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提高房地產企業的利潤收入,為企業的發展提供理論和經驗支持。
參考文獻
[1]趙朝敏,劉擁軍.營改增對土地增值稅納稅方案優選的影響[J].財政監督,2016(17).
篇4
關鍵詞:稅務籌劃;利潤平衡點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1
隨著我國經濟多元化發展的不斷深入,企業稅賦的組成、計量方法以及影響因素越來越多,企業的經營、投資以及理財等經濟活動都會對稅金產生極大的影響,企業的稅務籌劃越來越成為企業財務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本文將重點分析稅務籌劃中的利潤平衡點分析和計算。
一、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分析的重要性
所謂的稅務籌劃,就是指在相關稅法所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投資以及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的籌劃與安排,以實現“節稅”目的,取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具體來說,稅務籌劃有以下三個特點:1.合法性,稅務籌劃不同于逃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必須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不得違法稅法規定;2.籌劃性,稅務籌劃重在籌劃,“節稅”的目的要通過籌劃與安排才能實現,籌劃是“節稅”的實踐行為;3.目的性,稅務籌劃是以在合法范圍內繳納最少的稅金為目的的,其一切籌劃活動都是以此為方向定位和活動宗旨的。
各個企業涉及的行業、經營特色以及投資理財方向都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企業,對稅務處理的規定大多是不相同的,對企業的利潤影響也各有不同。因此,企業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基本情況進行有針對的稅務籌劃,事先進行合理規劃和設計安排,找到一種可以使企業獲得最大總收益的稅務籌劃方案。
利潤平衡點就是指兩個或者更多個籌劃方案下企業的總利潤可達到相等程度的臨界值,是指在不同的情況下企業的稅負、成本以及兩稅種后利潤或者企業具體價值相同的分界點。在此分界平衡點上下,企業的利益存在極大的差別,因此尋找和計算企業稅負平衡點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一種重要方法。不同的稅種,稅務籌劃中的利潤平衡點分析各有特色,本文將重點消費稅和增值稅兩個稅種稅務籌劃中的利潤平衡點分析。
二、營業稅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分析和計算
營業稅稅務籌劃的納稅關鍵點其實就在于企業的營業額,通常來說營業稅在每個行業中的稅率相對簡單,可以籌劃的空間并不大,但是每個行業的營業額是不一樣的,所以營業稅也不會一樣,所以企業營業稅的納稅籌劃空間會變大。
企業營業稅的納稅籌劃其最關鍵的部分,就是要合理準確地將日常的營業額計算清楚,去頂企業營業額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納稅籌劃可以根據企業營業額的準確數值根據一般的原則來進行的
根據我國現有的《營業稅暫行條例》里面的規定,企業營業稅中的營業額會給納稅人提供已經應稅的勞務、將無形資產進行轉讓、把不動產銷售給對方以取得全部的資金以及額外的一些費用。通常額外的費用指的是想對方可以收取適當的手續費、基金、集資產生的費用、幫助代收一些款項、幫助代墊的一些款項還有一些別的形式產生出的費用。根據一般原則中的特點,企業營業稅的節稅策略可以有兩種:其一是采用不收費或者降低收費的手段,利用其他的途徑來進行稅務的補償;其二是收取一些灰色收入的營業稅。
2.納稅籌劃可以根據不同的企業經營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其營業額,從而正確的進行的
比如說企業甲把一臺全新的設備向企業乙出售,并且還要把設備的相關技術一起轉讓,合同中涉及到的總金額是1500萬元整,這里面包括了全新設備款1050萬元整,設備相關專業技術費用是380萬元整,還有技術的輔導費用是70萬元整,企業甲應該繳納的營業稅是:
(380+70)×5%=22.5(萬元)
如果想要讓企業甲減少納稅費用,就需要把相關技術的轉讓費用添加隱藏到新設備的費用中,采用設備多收費、技術少收費的方法,這就就可以省掉不少的企業營業稅,但是一定要先權衡這樣做后,需要交納的企業增值稅,最終計劃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使用的不同的方法。
三、增值稅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分析和計算
增值稅納稅人的實際稅負多少其實是由增值額與增值稅稅率共同來決定的,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的分析計算主要計算企業的利潤平衡增值率,增值率是指企業增值額對購進不含稅貨款的比值。
在增值稅制度下,我們首先可以通過確定納稅人身份時應用的通用模型,對利潤平衡點增值率與平衡點稅率進行定量計算。此問題為企業創立之初或發生重大變更后所面臨的問題,因此不多說只需應用通用模型計算該企業的利潤平衡點增值率,以此從稅賦高低的角度來確定此企業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便可。
另一方面,貨物銷售時外購還是自產的選擇也是增值稅稅務籌劃平衡點分析的一大重點。如,企業銷售自產貨物且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時,應根據貨物的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中的營業額是不繳納增值稅的,但是如外購貨物且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情況,就需按照混合銷售行為規定處理,企業可以據此進行對增值稅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進行計算分析。
四、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中利潤平衡點分析和計算
篇5
關鍵詞:增值稅;稅收杠桿;稅務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09)04-0046-03
稅務籌劃主要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人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的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納稅或遞延納稅為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稅務籌劃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及有關稅收經濟政策的反饋行為,是對政府政策導向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另一方面,國家可以通過對納稅人稅務籌劃行為的分析和判斷,發現稅制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稅制,更好地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作為流轉稅的增值稅是企業繳納的主體稅種之一,涉及面廣,影響力大,既是國家征稅的重點,也是企業稅務籌劃的要點。為了進一步完善稅制,發揮稅收杠桿調控宏觀經濟合理、 快速發展的目的,2008年11月10日國務院頒布了新的增值稅條例, 與之相配套,2008年12月15日財政部隨之又頒布了新的增值稅條例實施細則,并已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通過規定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等措施加大了對企業投資和更新改造的扶持力度,同時通過加強對納稅人兼營行為的管理,取消廢舊物資發票抵扣、來料加工進口設備免稅等政策,嚴格稅制設計,堵塞漏洞,對稅務籌劃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一、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主要變化
與增值稅的稅務籌劃相關,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發生了變化。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 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的(原為100萬);除此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原為180萬)”。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2. 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4%或6%降低為3%。
3. 對于納稅人兼營增值稅非應稅項目未分別核算的,由原來的“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改為“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4. 對于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增加了“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5. 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取消了購建固定資產不予抵扣增值稅的相關稅收政策。
6. 取消了銷售廢舊物資的免稅和購進廢舊物資抵扣10%的稅收政策。
7. 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不再免稅。
8.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9. 提高了個人納稅人的起征點。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10.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發生了微調。
11. 延長了增值稅的納稅期限。納稅期限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1個季度的規定。 納稅申報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的期限由次月10日之內延長至15日之內。
二、增值稅稅務籌劃的要點
增值稅是對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度的一種稅。根據增值稅的特點,納稅人的稅務籌劃活動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 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稅務籌劃。根據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及無差別平衡點抵扣率的計算,選擇兩類納稅人的類型。
2. 兼營、混合銷售行為應納稅種的籌劃。根據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及無差別平衡點抵扣率的計算,通過調整銷售額或營業額在全部經營收入中的比例等,選擇應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3. 銷售稅額的稅務籌劃。選擇合理的銷售方式、結算方式及銷售價格,獲得遞延納稅的利益。
4. 進項稅額的稅務籌劃。合理利用特殊項目進項稅額抵扣的規定,獲得稅收利益;通過價格折讓臨界點的計算,合理選擇供貨方。
5. 稅率的稅務籌劃。掌握低稅率的適用范圍,避免從高適用稅率。
6. 出口退稅的稅務籌劃。 運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選擇合理的經營方式、出口方式爭取出口退稅最大化等。
三、 新增值稅條例及實施細則變化對增值稅稅務籌劃的主要影響
(一)對納稅人稅務籌劃的影響
1.對增值稅兩類納稅人身份選擇的影響。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類納稅人在稅率、計稅方法上有所不同,因此稅負水平也不相同,從而為稅務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納稅人一般是通過計算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或抵扣率來進行兩類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務籌劃的。由于新的增值稅法規定企業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以及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由原來的4%或6%降為3%,因此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和抵扣率發生了變化,且其中的內涵與以前相比也大為不同, 納稅人在運用這種方法進行稅務籌劃時,需要根據新的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或抵扣率進行選擇和判斷。具體變化情況見表1、表2。
2.對增值稅納稅人與營業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影響。(1)對兼營非應稅勞務的影響。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勞務,且從事的非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業務活動并無直接的聯系或從屬關系,即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既涉及增值稅應稅項目,又涉及營業稅應稅項目。原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各自適用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即營業額)按適用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這一征稅規定說明在兼營行為中,對屬于營業稅范圍的應稅勞務,納稅人可以選擇是否分開核算,并以此來選擇是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一般情況下,營業稅的納稅負擔低于增值稅,常用的稅務籌劃方法是將兼營業務分別核算, 以降低納稅支出。但當營業稅稅率為5%,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4%時,則多采用合并核算的方法一并繳納增值稅,來達到降低稅額的目的。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且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降為了3%,等于或低于營業稅稅率。因此在新的稅法條件下,這種籌劃方法已不可行了。(2)對混合銷售稅務籌劃的影響。混合銷售是指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 原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殖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所謂的“以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在納稅人的年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總額中,年貨物銷售額或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超過50%, 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 納稅人常通過調節應稅貨物銷售額或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在總銷售額(營業額)中的比例超過或低于50%,來選擇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達到少納稅的目的。由于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特別規定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因此對于該混合銷售行為通過上述措施從而進行增值稅納稅人與營業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籌劃方法不再適用了,但對于其他混合銷售行為,原納稅人籌劃方法在實踐中仍然是可行的。(3) 對增值稅納稅人與營業稅納稅人稅負判別方法的影響。當增值稅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具有可選擇性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常采用與增值稅兩類納稅人身份選擇相同的方法,即通過計算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或抵扣率來進行判別和選擇。由于新稅法中,一般納稅人的稅率和營業稅稅率均沒有發生太大變化, 因此這種判別方法仍然適用, 且平衡點也沒有發生變化,具體情況見表3。由于在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下,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低為3%, 等于或低于營業稅稅率,增值稅的稅負是小于營業稅稅負的,所以運用稅負判別法進行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方法已經不再適用了。
(二)對計稅依據稅務籌劃的影響
1. 對銷項稅額稅務籌劃的影響。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做了微調。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 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總的來說,新的稅法條款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規定比以前更嚴格了,我們在合法進行稅務籌劃時,能晚開發票的盡量晚開發票,需要簽訂書面合同的,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以便推遲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延遲納稅,獲得最大的籌劃效益。
2.對進項稅額稅收籌劃的影響。(1)對運用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政策稅務籌劃的影響。在原增值稅法條件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的比例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生產企業自行收購的廢舊物資, 其進項稅額是不準抵扣的。因此在原增值稅法下當生產企業為一般納稅人,且生產耗用的廢舊物資比較多時,其稅務籌劃方法是自己成立一個回收公司,這樣不僅可以按收購金額的10%抵扣進項稅,還可以享受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的待遇。但是,新頒布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家取消了銷售廢舊物資的免稅和購進廢舊物資抵扣10%的稅收政策。廢舊物資回收發票不再作為抵扣憑證,所以這種籌劃方法已不再適用了。(2) 對供貨方選擇稅務籌劃的影響。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 不管供貨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也不管對方能不能提供增值稅發票,由于不實行抵扣稅制,均不能抵扣,因此在采購時,只要比較一下供貨方的含稅價格,從中選擇價格較低的一方即可。但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如果供貨方是一般納稅人, 可提供增值稅發票, 按17%或13%抵扣,而若供貨方是小規模納稅人,則不能進行抵扣或只能按6%或4%抵扣。 為了彌補因不能取得專用發票不能抵扣或抵扣率太低而產生的損失,一般納稅人必然要求小規模納稅人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此時,一般納稅人常采用價格折讓臨界點的方法進行稅務籌劃,當供貨價格高于價格折讓臨界點時,選擇從一般納稅人進貨;當低于價格折讓臨界點時,選擇從小規模納稅人進貨。在新增值稅暫行條例下,由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降低為3%,所以一般納稅人通過價格折讓點選擇供貨方的籌劃方法雖然仍然適用,但是價格臨界點發生了變化,具體情況見表4。
(三)對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方式選擇稅務籌劃的影響
在原增值稅法下,來料加工是免稅的,而進料加工采用的是免抵退稅方法,同樣的貿易往來業務,在這兩種加工方式下的稅務效果是不一樣的。 對于退稅率比較高的產品,一般采用進料加工的方式,可以獲得較高的退稅額,而對于利潤比較高的產品則采用來料加工的方式。新的增值稅法規定來料加工不再免稅,因此這種稅務籌劃的方法也不適用了。
(四)對其他方面稅務籌劃的影響
1. 對運用納稅期限進行稅務籌劃的影響。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對于納稅期限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1個季度的規定。納稅申報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的期限由次月10日內延長至15日之內。因此該稅法條款對稅務籌劃的啟示是:要充分運用新條款的規定,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盡量延遲納稅,獲得最大的運用稅金時間價值的籌劃收益。
2. 對運用稅收優惠條款稅務籌劃的影響。(1) 合理運用起征點。新增值稅法提高了個人納稅人的起征點。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對于小本經營的個人納稅人,應合理調節月(日)銷售額或營業額,盡量控制在起征點以內,以避免納稅,合理運用新的稅法條款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達到最佳的經營效益。(2)考慮放棄免稅優惠。納稅人如果購入的是免稅產品,除免稅農產品可按13%抵扣外,其他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這樣該環節的銷項稅額實際上成了應繳稅額,稅負非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如果本環節是生產免稅產品,產品銷售時免征增值稅,但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能影響企業的產品銷售,而其進項稅額又不能抵扣。因此,若企業處于中間環節,要根據獲利情況和銷售等因素考慮是否需要申請免稅,如果免稅后既影響銷售,又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不如放棄免稅優惠。
總之,稅務籌劃具有合法性、預見性、收益性,同時也有風險性、實效性,它會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而變化,因此納稅人在熟悉和充分運用稅法保護自己權益的同時,一定要密切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以使自己的籌劃方案隨時更新,適應國家的稅收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風險,獲得最優的籌劃收益。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銷售方式 稅務籌劃 節稅
一、對產品庫存損耗增值稅稅務的認識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具了關于增值稅先征后返的優惠政策,企業在進行經濟活動的同時,應該結合國家的優惠政策對銷售管理方式和重心進行調整,以便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在當前增值稅優惠政策條件下,從企業銷售管理角度上來講,企業銷售增值稅稅務籌劃可以重點從三方面入手:首先企業可以利用國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采取不同的增值稅分攤方法,在合法權益內減少繳稅額度;再者,企業可以結合相關政策采取不同的銷售方式,用更加合理的銷售方式為企業帶來更高的經濟效益;最后企業往往對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認識不到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要正確計算產品庫存損耗增值稅稅務。
二、采取合理的增值稅分攤方法籌劃增值稅稅務
企業籌劃銷售增值稅稅務,可以利用國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采取不同的增值稅分攤方法。目前國家出具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只對納稅人兼營免稅或非應稅項目進行了規定,而沒有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在企業先征后返政策實施過程中,對于增值稅進項稅額如何分攤,并沒有出具針對性的政策規定。所以在銷售活動中,企業可以通過選擇不同的分攤方法進行避稅,將其增值稅進項稅金盡量多分攤至未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銷售業務中,使其應稅業務少繳稅,則將增值稅進項稅金少分攤至享受增值稅先征后返銷售業務中,使其多繳稅后再通過財政返還,從而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其具體的管理銷售進項稅金方法有幾種:將企業在當月享受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及沒有享受先征后返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為依據進行分攤。將企業當月產成品成本為依據劃分各自的進項稅,也就是月末根據本月完工產成品的生產成本來劃分進項稅。將采用產成品的實物數量來分配進項稅金,也就是月末根據產成品的實物數量來分配進項稅。
三、采取合理的銷售方式籌劃增值稅稅務
不同類型的企業銷售方式也千差萬別,為了使分析論述具體化,此處筆者結合自身所處企業和幾年工作經驗,淺談籌劃增值稅業務時不同銷售方式的選擇。在企業中,常見的銷售方式有送貨上門、折扣銷售和委托代銷等,具體分析如下:
1.銷售貨物并送貨上門的稅務籌劃
在送貨上門服務方式下,不同運輸方式給企業帶來不同稅負。企業的運輸方式有:企業本身有專門的運輸車隊。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在銷售貨物之后用企業本身的運輸車隊進行送貨服務,是一種混合銷售產生的價外費需要被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和價位費一同來計算被征收增值稅;交給專門的運輸公司送貨。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相關規定,企業在進行貨物銷售之后貨物交由其他運輸公司進行送貨,其增值稅將以當次運輸費結算單的7%算入進項稅額來進行抵扣;代墊運費的送貨方式進行服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是給購買人的,或者在銷售貨物之后企業收到的運費單交給購買方的企業代墊,這種送貨服務的行為是不用算入銷售額中,不算價外費,不需要同銷售額一起被征收增值稅。
舉例說明:某超市年度銷售總額為500萬元(不含稅),進貨價格為為400萬元(不含稅),在銷售過程中對貨物進行送貨產生的運輸費用為20萬元(不含稅),用銷售貨物三種不同的送貨服務方式,進行納稅負擔比較。
第一種:應納稅增值稅=(600+20)×17%-400×17% =37.4萬元
第二種:應納稅增值稅=(600+20)×17%-400×17%-20×7%=36萬元
第三種:應納稅增值稅=600×17%-400×17%=34萬元
從以上示例可以得出,第三種送貨運輸方式是最適合的,但是這種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不能保證款項及時回收,占用了一定的周轉資金。
2.折扣銷售的稅務籌劃
企業折扣銷售主要有實物折扣和現金折扣兩種銷售方式。其中實物折扣又分兩種:(1以贈送同類商品作為折扣。這種折扣銷售一般是針對短期的、有季節性的進行清倉促銷,如買一送一。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相關規定,銷售貨物時送給購買方的贈品,不管贈送品的生產廠家是不是該企業,只要用同張發票開據其銷售額和折扣額,增值稅只需要按折扣后的額度計算,相反的沒有開據在一張發票上的則不能按折扣額計算。所以,企業應該通過簡單的稅務處理來減少征稅;以贈送其他商品作為折扣。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相關規定,贈送的商品同樣為銷售形式,一并算入銷售額中,按“以贈送他人”的增值稅條例進行增值稅征收。一般是按照以下順序計算:當月該貨物的平均銷售水平來定;按近期該貨物的銷售額的平均額度來定;按組成計稅公式來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以上兩種方式進行對比,第二種程序復雜,會增加企業的管理負擔,直接在商品價格上進行折扣,更利于節省企業的稅收成本。
而現金折扣進行銷售主要是為刺激購貨量較大的購貨方積極償還貸款,而采用的折扣方式,該方式產生的現金折扣額是在銷售貨物之后,也就是說是屬于融資性的一種理財費用,在銷售額中要減除銷售折扣,企業只需要按照銷售額計算。同時,企業也應該盡量減少稅收的負擔,可以:將收款方式改變為分期銷售貨物。分期收款方式是一種賒銷行為,同現金折扣銷售貨物一樣是在銷貨時未能收到貨款。但是,分期收款和現金折扣銷售這兩種不同的方式所需的義務時間確是不一樣的。根據我國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在銷售貨物時直接收款,都是以憑據為依準不管該貨物是否有送出,時間都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從而可以得出可以使用分期的銷售,不僅對推遲納稅和防止墊付稅款問題的起到抑制作用,還可以有效的節約成本;使用合約的方式銷售貨物。企業在銷售貨物時,可以采用合同的方式制約購買方,在合同中規定購買方的還款日期,同時還要在合同中強調,超出還款日期的貨款,企業有權加收一定的違約金額,違約金額按照合同款的規定,以超出還款日期十天,按2%加收違約金,超出還款日期二十天,按3%加收違約金。這不僅督促了購買方,使得購買方盡早還款,對于企業來說沒有任何的影響,同時對于違約產生的折扣金額,還可以扣除在增值稅中;采取遞延折扣的方式。對于企業經常合作的業務購買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保障其合作購買方企業信譽的完好,企業可以把購買方當此合作產生的折扣,相應的額累計到下次交易中再予以扣除。當然,采取這種方式必須在保障企業銷售活動能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進行,從而真正達到節稅的作用。
3.委托代銷的稅務籌劃
委托代銷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手續費代銷,就是委托方根據代銷商品數量向受托方繳納一定手續費。另一種是買斷代銷,就是委托方和受托方訂立合同,受托方按照合同規定繳納給委托方貨款,實際售價可以有雙方商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兩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受托方代銷所得。企業在進行委托代銷時,可以對兩種代銷方式應繳納的增值稅進行全面核算,通過比較選擇合理的委托代銷方式。
四、正確計算產品庫存損耗增值稅稅務
此處主要對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的增值稅稅務籌劃進行分析,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為產品管理不恰當而使得產品霉爛變質、被盜、丟失等損失,在實際工作中,稅務部門通常對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的管理非常嚴格,往往只要企業存貨報損并不主動作進項稅額轉出,無論非正常損失或正常損失,稅務部門都會對企業進行一定的稅務罰款。所以企業要合理選擇籌劃方案,及時對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進行處理,減少企業稅務風險。通常對產品庫存非正常損失的增值稅稅務籌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存貨報廢,一種是存貨賤賣。一般情況下,存貨賤賣并正確計算其涉及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最合理的方法。
五、結語
總之,企業在管理銷售增值稅稅務籌劃對于的企業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綜合分析市場的整個競爭環境,結合國家的優惠政策,采取不同的增值稅分攤方法,采取合理的銷售方式,并對產品庫存損耗增值稅稅務進行正確計算,利用多種方法達到節稅的目的,貫徹理解企業稅收籌劃的真正意義,為企業的經濟發展不斷努力。
參考文獻:
[1]計金標.稅收籌劃[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篇7
關鍵詞:營改增;金融業;稅務風險;風險管理;防范措施
稅務籌劃是企業一項合理的減輕稅收負擔的活動,做好稅收籌劃工作,能夠減輕企業的納稅重擔,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但是,企業在實際的操作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就容易出現各種稅務風險,進而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與管理。在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給金融業的發展帶來不少的沖擊,金融企業紛紛提高對納稅籌劃以及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提高對增值稅以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了解程度,進而來提高企業稅務管理的有效性,增強稅收籌劃方案的可行性,以此促進企業能夠更好的發展。
一、營改增后,金融企業存在的稅務風險分析
在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政策之后,金融企業的經營與發展勢必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的時候,如果沒有及時的調整納稅規劃,提高對增值稅的認識程度,就容易加大稅務風險出現的概率。對金融企業來說,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在面臨機遇的同時也遇到巨大的挑戰。一是,企業的稅負可能會有所增加,雖然說采用增值稅進行征收,能夠避免重復征收的現象出現,但是由于金融企業的發展具有自身的特性,在加上我國金融市場上各項機制還不夠完善,不能夠完善確定增值稅征收的稅負效應,就有可能會增加企業的稅負重擔。二是,由于金融企業經營的特殊性,導致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上與一般企業相比有所不同,存在著進項稅無法抵扣的情況,在與上下游企業之間進行合作的時候,就會出現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抵扣不夠充分的情況,使得一些企業的稅負增加。三是,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一些金融企業出于降低企業稅負,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達到多范圍的進行增值稅的抵扣,就有可能會選擇代開或者是虛開增值稅的專用發票。這樣做,不僅違反稅收籌劃的原則,還會加大企業的稅務風險,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二、金融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是引發企業稅務風險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外部環境,經濟因素、文化因素等發生變化,就有可能引發企業稅務風險。雖然說,外部環境的變化,也有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發展的機遇。但是,從稅務風險管理的層面上來說,外部環境的變化對企業的納稅籌劃具有重大的影響,也是金融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因素。在經濟增速換擋回落發展的新常態下,由于資金脫實入虛,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對實體經濟的支持發展,金融市場上涌入了大量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的企業,就會影響整個市場的秩序,進而加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給稅務風險管理帶來巨大的挑戰。另一方面,當稅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時候,也會加大企業的稅務風險。隨著經濟的發展與社會進步,稅法法律法規需要不斷的修改與完善,從而來能夠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在社會發展下,分工越來越精細化,市場上商品的生產可能需要有多個企業來共同完成,就會放大營業稅征收時重復征稅的缺點,在2016年的5月,就全面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政策。在營改增后,對企業來說,如果沒有及時的了解相關的稅收法律政策,更新稅法的知識,就容易引發企業的稅務風險,進而給企業經營帶來不利的影響。
(二)內部因素是引發企業稅務風險的關鍵原因
一方面,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如果有關的優惠政策了解不夠徹底或者是在使用的時候,存在著違法的行為,就會導致稅務風險的發生。企業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能夠享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重擔。相應的,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能夠享有其優惠條件的企業會提出許多的要求。如果企業不熟悉這些要求與條件,就有可能會錯過享有優惠的權利。另一方面,企業人員自身素質不高,缺少稅收常識也會加大稅務風險。企業的涉稅人員需要掌握有關的稅法基本常識,如果對這些常識的了解不夠透徹,就會加大企業的風險。但是,從當前來說,企業內部的很多員工對稅法基本知識不夠了解,將稅收繳納工作看作是財務部門的事情,認為財務部門需要專門負責公司的財務計算,而業務部門則需要開展業務范圍,并沒有深刻的意識到,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業務部門與稅收繳納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當業務部門中的有關人員對增值稅的知識不夠了解,沒有拿到增值稅的專業發票,就存在無法抵扣進項稅額的問題,或者是業務部門拿回來的發票十分的混亂,存在虛開發票的行為,無形中就會加大財務部門工作的難度與壓力,也會提高企業稅務風險發生的概率。
三、營改增后金融企業提高稅收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正確的解讀金融業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政策
在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為了進一步促進該項政策的順利實施,政府與有關的稅制部門會不斷的出臺新的稅收政策,如:針對于金融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而金融企業為了對提高稅務風險的防范力度,就需要能夠精準的把握新的稅收政策中的有關內容,并且積極的參與各項培訓活動,來提高對稅收政策的熟悉程度。一些稅務機關或者是中介機構會定期的舉辦各種有關的培訓活動,幫助企業更好的了解金融業稅收政策中對于財務以及稅務中有關的規定。金融企業需要提高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能夠區分營業稅與增值稅這兩種征收方式之間存在的不同之處,在推動增值稅之后,能夠及時的改變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如果對政策內容有疑惑的地方,就應該要向當地的稅務機關咨詢,進而來減輕稅務風險發生的概率。
(二)構建稅務內部控制制度
對于金融企業來說,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除了是稅種與稅負發生了改變之外,企業的經營環境也會發生一定的變化,就需要按照金融業自身的特點,來重塑對金融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的業務流程。所以,就需要在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上,來構建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對稅務風險防范的重視程度,加強對各項風險的識別力度,提高監督與管理的能力,進而來避免稅務風險出現的機率。企業需要強化增值稅發票管理,嚴格按照增值稅的發票來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在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時候,需要得到專用的增值稅發票,并且開具的時候要符合相關的規定,嚴格的禁止虛開或者是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為此,在營改增后,金融企業需要優化稅務內部控制的流程,加強對各項納稅環節的控制力度,進而來避免由于人為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稅務風險。
(三)規范企業的依法納稅行為
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金融企業要提高稅務風險的防范能力,就需要規范企業的依法納稅行為,也就是要規范企業的納稅行為,降低稅務風險出現的概率。首先,在采用增值稅進行征稅時,納稅申報表填制的難度上升,這就要求金融企業內部員工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質與對稅收政策的熟悉程度,填制好相關的納稅填報表,能夠規范企業的納稅申報行為。其次,需要規范金融企業的賬務處理程序,能夠完善內部的會計管理,做到有賬可查、有錯可改。再次,還需要提高對防偽稅控系統的使用力度,在增值稅實施之后,注意抵減相關的進項數額,以此來減輕企業的稅務風險。最后,需要強化內部的合同管理,特別是在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的時候,要提高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視程度,進而來提高稅務風險的防范能力。
篇8
關鍵詞: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
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正處于低迷期,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控制房價,但房價卻居高不下,令人望而生畏,也給我國的經濟和人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問題。在房企處于嚴冬期,稅收籌劃迫切萬分,不可等待。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企業三大稅種之一,啟征稅率比企業所得稅還高,因此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是各個房地產企業都必須考慮的問題。雖然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問題,但采取合理方法則能帶來大驚喜。
一、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現存問題
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雖然給房地產市場帶來了新的希望,但是也存在著很多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趨于片面
從近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實施上來看,總體來說取得成效,但是依舊趨于片面,稅務籌劃目標不夠明確,難以有效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因而也很難給房地產市場降溫。而且,雖然稅收籌劃已被提上日程,但包括稅務人員個人素質、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并沒有做好,不能給稅收籌劃給予支持,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片面發展。
(二)對國家出臺相關政策理解淺顯
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而關系民生首要問題的住房問題迅速被炒熱,且熱度持續上升。為了解決房地產行業這種‘高溫’現象,政府利用土地增值稅對房地產行業進行宏觀調控。但是,在實際政策的實行過程中,有很多企業無法適應國家政策,不能帶來成效。更有甚者對這一政策的理解出現錯誤,影響企業的健康發展,給房地產市場帶來了新的波動。
(三)在稅收籌劃中風險意識較薄弱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是為了解決房地產市場的經濟發展問題,在稅收籌劃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風險,這種風險包括房地產市場經濟的波動幅度不減反增、不良企業利用稅收籌劃進行偷稅漏稅等。稅收籌劃和偷稅漏稅大不相同,但有極容易混淆視聽,給不法企業可乘之機。在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過程中,稅務人員和企業的風險意識薄弱,這具有極大的隱患性。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面對波密詭譎的房地產市場,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可采用以下幾種方法:
(一)合理籌劃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房地產企業在開展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中,可以適宜增加利息支出扣除項目金額,以此達到降低增值率,減小稅收負擔的目的。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籌資的手段,減少支出,為資金投入儲存力量,減輕企業負擔。企業在籌集資金的過程中,應該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僅靠貸款不是長久之計,只會讓負債一直增加,對企業來說并無益處,而通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方法則能夠在這方面減小企業壓力,給企業帶來信心。
(二)合理利用國家出臺相關政策
為了保證房地產企業的平穩運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合理利用國家政策,與稅收籌劃相輔相成,共同推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更是給房地產企業帶來了福音。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房地產企業的納稅人在出售建造的普通住宅時,如果增值稅額中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的部分,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因此企業會想盡一切方法控制增值稅額,以求免稅,減少企業成本。所以,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政策不僅是對房地產市場必要的經濟調節,還能夠降低房地產企業的負稅壓力。
(三)合理通過建房進行稅收籌劃
在稅法相關規定中,某些建房行為并不在土地增值稅的征收范疇之內,從而能夠合法合理避免或減少土地增值稅的繳納。其一是房地產企業代表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這樣一來,不僅能給房地產企業帶來經濟效益,還減少企業繳納費用。其二是合作建房,即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一方負責土地,一方負責資金,雙方進行合作建房。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可免交增值稅,而且對于合作雙方來說都是互利共贏的結果,值得采納。
(四)積極尋求稅務機關支持
政府稅務機關是服務于企業的部門,具有對企業的相關政策咨詢有解答的義務,企業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如果把握不準,應積極尋求支持和幫助,向稅務人員進行咨詢,給予專業的指導,由于各個地方的征管方式和征管地點的不同,要求稅務籌劃人員應當多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獲得溝通,達成雙贏的共識,將稅收籌劃風險降低到最低。
(五)事后采取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
稅務籌劃的方案雖然全面,會采取各式各樣的措施進行籌劃,但是風險不可避免,仍然會受到突如其來因素而干擾,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受到各種原因而導致失敗,企業必須在一定范圍內將風險控制,采取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六)土地增值稅的核心是增值率
房地產企業項目的應稅收入和扣除項目,是房地產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點,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緊緊圍繞這兩個因素進行開展,減少稅費開支,在保證有合理利潤的前提下,提供條件合理的減少稅費,是稅收籌劃的目的。
三、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重要意義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因其頗有成效的措施,對房地產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房地產企業更好適應市場競爭
在當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條件下,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不僅是對企業稅收制度的一種調整,也促使房地產企業適應市場競爭。目前,政府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弊端進行了宏觀調控,大大增加了房地產企業的稅收成本,也減少了利潤。正因如此,合理的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幫助企業減少納稅成本,獲得經濟效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獲得生存機會。
(二)有利于提升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房地產市場的‘高溫’現象促使國家加大對該行業宏觀調控的力度,雖然解決了一些問題,但也給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造成不少麻煩。國家干預力度加大,必然使各企業改變自身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水平自然會降低。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資金流動率,并且是在企業自身的籌劃之下,避免干預力度過大的問題,從未提高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實現房地產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在房地產企業的營運中需要繳納各種稅,而在這些形形的稅務之中,土地增值稅給企業帶來的負稅壓力是最大的,是房地產企業必須繳納的稅務。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緩和企業的負稅壓力,給企業喘息的機會,減少稅務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企業帶來巨大利益。
四、結束語
房地產企業做好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能夠減小企業的負稅壓力,還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幫助企業渡過房地產市場低迷階段,從而走上正軌。企業采取合理適合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不僅對企業自身有好處,對房地產市場也是個很好的調控。因此,房地產企業應該吸取教訓,積極配合,用好的方法達到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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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增值稅;納稅籌劃;納稅管理
市場經濟的發展必然促進我國納稅工作的開展,納稅通過規范立法和規范征收的形式來為國家積聚財源,也成為企業財務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增值稅作為流通稅的重要分支,涵蓋了企業產銷的全部過程,只要企業發生經營增值就需要繳納一定數量的增值稅。對增值稅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不僅僅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而且可以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對企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國增值稅納稅政策
(一)國外各國增值稅政策
美國是少數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工業國家之一瑞士是從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啟用3檔稅率的,分為7%的普通稅率,2.5%的低稅率和3.7%的特別稅率。法國在1968年以前實施的是增值稅形式的流轉稅。1968年11月1日經過稅制改革,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在亞洲,印度的稅率最為復雜。
(二)我國增值稅改革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現有流轉稅體系所存在的矛盾也逐步暴露,稅收對經濟的促進作用正在減弱,并形成了諸多不合理之處,亟須進行調整。2019年4月1日,我國繼續維持三檔稅率,將稅率繼續下調為13%,9%,6%。大規模減稅降費成為我國增值稅改革的“重頭戲”,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是完善稅制、優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觀政策支持穩增長、保就業、調結構的重大抉擇。
二、我國增值稅納稅籌劃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人身份的認定存在問題
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負擔較輕。主要是按照分類管理,也就是只考慮銷項稅的多少,但一般納稅人是可以進行進項稅的抵扣的,所以,總體納稅負擔比小規模納稅人低。納稅籌劃目的就是效益原則,通過降低納稅成本來提高收益,也就是說企業在進行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之間的界定時,需要考慮各種成本因素。
(二)增值稅納稅籌劃風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從當前我國的納稅籌劃情況來看,納稅人往往認為只要不交稅或者少交稅,就可以減少企業的納稅負擔,納稅籌劃就是成功的。但這種觀點不對的,應該全面地進行考慮,也就是說從整體進行考慮,而且需要考慮風險因素。也就是說,即使是合法的納稅籌劃行為,結果也可能因稅務主管部門執法偏差而導致納稅籌劃方案在實際中的失敗,從而使納稅籌劃方案成為紙上談兵或者被視為逃稅行為而加以查處。
(三)增值稅納稅籌劃專業人才的缺乏
稅收的合理性,是需要結合行業的特性來鑒定的。因此納稅籌劃是一項整體性的工作,也是一項全面性的工作,需要專業人員從整體上進行全面的考慮。籌劃人員不僅僅需要對稅務相關知識很了解,而且需要了解其他相關的知識,具有全面知識要求的特點。目前企業往往缺乏專業系統的人才,導致納稅籌劃工作開展不佳。
(四)如何應對國家的增值稅改革
增值稅的連鎖反應會帶來整個產業鏈各個環節的有效連接,這將會促進企業將主要精力投放于項目運作,有效提高運營效率。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企業涉及的可抵扣上游行業較為廣泛,附加值也比較高,如果有些企業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那么企業可能無法進行有效的進項稅額抵扣,進而提高了企業的實際稅負水平。
三、對增值稅納稅籌劃和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法律制度
一方面合理的稅法規定可以給稅務機構或企業一個準確的判斷標準。另一方面,應增強責任意識,國家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來規范處罰行為,減少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度。對于企業或者稅務機構的惡意偷漏稅行為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這樣才能有效地督促企業規范納稅,提高遵守稅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
稅法根據不同的納稅人進行了不同的納稅規定。那么企業,如何選擇自己的身份?根據稅法規定的同時,需要無差別平衡點來進行籌劃。以不含增值稅銷售額為例,假定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為13%,小規模的為3%,那么一般納稅人計算如下:增值率=(不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購進額)÷不含稅的銷售額應納稅額=不含稅的銷售額×13%-不含稅的購進額×13%=不含稅的銷售額×增值率×13%不含稅的銷售額×增值率×13%=不含稅的銷售額×3%增值率=13.52%增值率小于13.52%時,一般納稅人可少納稅。反之,小規模納稅人少繳稅。
(三)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
納稅籌劃具有較高的專業性要求,納稅籌劃人員不僅僅需要精通相關稅務知識,還需要對會計和金融等知識進行了解。在具有專業知識的同時,納稅籌劃人員還需要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籌劃能力,納稅籌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具體表現為不正確的納稅籌劃可能使得企業成為偷稅漏稅的主體,不但不能達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的目的,反而可能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提高了納稅負擔成本。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正視這種納稅籌劃風險的存在,積極建立預防措施,進而有效降低納稅籌劃風險。
(四)強化增值稅改革下企業財務管理對策
根據增值稅改革的目標,科學地進行企業業務的劃分,同時也要進行企業賬務流程的整合和改進,在經營業務上要考慮其發展型,在票據管理上要考慮其合法合規性,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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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房地產行業是我國稅負最重的行業之一,所涉稅種達十多種,因此合理的稅務籌劃能夠有效降低房地產企業的成本,增加房地產企業的稅后利潤。本文主要通過分析房地產企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的稅務籌劃措施,為房地產企業實行稅務籌劃提供借鑒。
關鍵詞 稅務籌劃 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法稅法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等財務活動中涉稅問題的合理安排,達到規避或減稅的目的的行為。通過稅務籌劃,企業可以減低成本,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基于此種原因,稅收籌劃在各個行業均得到了廣泛應用。
近幾年隨著房價的日益攀升,房地產行業炙手可熱,許多實體制造企業紛紛涉足房地產行業,如海爾地產,海信地產等。隨著這些企業的加入房地產行業競爭日益激烈,要在該行業中發展壯大需要房地產企業不斷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但是通貨膨脹導致原材料價格日益攀升,房地產行業將目光集中于稅收籌劃上,希望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負,增加盈利。
房地產行業是我國稅收負擔較重的行業之一,所涉及的稅務不僅包含一般企業應負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車船使用稅、企業所得稅,還包括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涉及十余種稅種。這就要求房地產行業合理進行稅務籌劃,減輕稅務負擔。
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作為房地產行業中稅負較重的稅種,對其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意義深遠。
一、營業稅的稅收籌劃
對營業稅的稅收籌劃其實是變相的對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
根據稅法規定,房地產的代建行為因為其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而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代建取得的收入按照勞務報酬繳納營業稅即可。這樣做的前提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施工之前已經確定了用戶,代客戶進行房屋建設。
另外一種避開土地增值稅甚至有可能避開營業稅的方法是合作建房。舉個例子,假若有A、B兩家企業,A擁有資金,B擁有土地使用權。現在A想在B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有一下幾種方式:
1,B轉讓其土地使用權給A,A沒有向B支付貨幣,但是B可以在建成后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雖然雙方沒有進行貨幣結算,但是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變化,B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A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然后將部分房屋轉讓給B,A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同時按建筑業繳納自建行為營業稅。
2,B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A,A投資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使用,租賃期屆滿后,A將土地使用權連同所建建筑物歸還給B,在這一過程中,A以建筑物為代價獲取了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權,B以出組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建筑物。B發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繳納服務業營業稅,A發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繳納營業稅,在這個過程中,土地使用權權屬未變,因此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3,A以其資金B以其土地使用權合股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根據稅法規定,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因此對B不征營業稅。由于土地權屬未發生變化,所以B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1)房屋建成后,A、B按比例分房自用,則此時雖然土地使用權屬發生變化,但是根據稅法規定,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子用的,暫免征土地增值稅。
(2)房屋建成后合營企業將房屋銷售,此過程中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合營企業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及自建、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根據以上分析,企業可以通過采取合作建房、代建房屋的模式進行稅收籌劃,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
稅法中涉及土地增值稅的稅收優惠主要是針對普通住宅,具體如下: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其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免征土地增值稅,超過的,全額征收土地增值稅。這里的普通住宅應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因此房地產企業可以充分利用此政策,合理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1,首先房地產企業可以適當增加房地產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1)房地產企業可以選擇開發精裝修的房屋。(2)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扣留質量保證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有發票的才可扣除,因此,房地產企業一定要督促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就質量保證金開具發票。
2,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時開發住宅及非住宅(店面、車庫)的,非住宅毛利較高,增值額較大,因此這部分土地增值稅稅收負擔較重,企業多為非住宅部分分攤可扣成本,從而降低企業土地增值稅稅率和稅額。
3,房地產開發企業借款利息扣除方法有兩種,企業應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扣除方法。假若房地產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較多,利息金額較大,則需要明確各項目利息并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利息按實際支出扣除。方法如下:
允許開發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5%以內
但是如果房地產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較少,利息金額不大,則需要采取一下方法:
允許開發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10%以內
4,除了增加單個項目的可扣除項目金額外,企業也可以將多個開發項目匯總核算計算土地增值稅,并與分開核算所得的土地增值稅總額進行比較,選擇稅負較低的方案。
綜上所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降低成本成為房地產企業的制勝法寶,房地產企業應當熟悉稅法相關規定,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認真進行稅務籌劃,只有這樣才能尋求企業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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