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籌劃策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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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企業更是如此。我國現在的所得稅稅收體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而企業所得稅是最重要的部分。在我國,由于企業對稅務籌劃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相關的理論研究也不斷深入。但是,畢竟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企業稅務籌劃開展較晚,普及率和水平都不高,在很多方面還有待完善。在2008年1月1日,我國正式頒布并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在新稅法中,對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制度進行了統一,并且在很多方面進行了重塑,包括稅率、稅收優惠、稅前扣除標準等方面都做了根本性的調整。
我國經濟不斷發展的同時,稅收環境也需要不斷規范和完善,就需要一部完善的稅法的支撐。在制定企業所得稅的改革方案的時候,需要兼顧到多方面的內容。一是以統一稅法、簡化稅制、公平稅負、合理分權為指導思想;二是要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的狀況和國家財政的需要;三是要在促進稅制改革的同時,保持其穩定性和連續性;四是要考慮到企業所得稅改革的難度,盡量減少其改革難度。綜合考慮,最終決定企業所得稅的改革方案分兩步走:第一步,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所得稅制度保留,內資企業的所得稅制度合并;第二步,當時機成熟之后,再將兩套稅制統一起來。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已經經濟全球化的推進。采取兩種稅制的方式已經顯得不那么適應了,因為兩種稅制意味著中外企業是在不同的條件下進行競爭,不符合內外資企業間公平競爭的原則。對于內資企業而言,很多時候需要來自外資企業的競爭壓力,從而促進其盡快成長起來。而且外資企業完善的企業管理規范和制度會給內資企業以借鑒,有助于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規范。尤其是在我國加入WTO以后,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涌入中國,來分中國市場這塊大蛋糕,對于內資企業來說,面臨著越來越大的競爭壓力。本著優勝劣汰和尊重市場規律的原則,所得稅法改革已是大勢所趨。目前來說,關于所得稅法改革的觀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是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法;第二,調整所得稅稅率并且清理完善現有稅收政策;第三。所得稅法是與企業的發展息息相關的,稅法改革勢必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
二、稅法改革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產生的影響
新稅法的實施,意味著稅法改革已是板上釘釘的事。新稅法的諸多方面的規定,使得企業所得稅籌劃面臨著更多挑戰。具體來說,稅法改革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第一,稅收差距減小使得想通過納稅主體轉換來謀求稅收優惠的情況有所減少。在過去,我國對生產性外資行企業比較多的優惠政策,具有福利企業、外資企業等身份的企業在稅收上可以減免很多。所以,很多內資企業為了謀求相關的稅收優惠,就通過一些方式將內資企業變為外資企業,這種行為具有一定的投機性,不利于市場的發展和成熟。在新稅法中,將此類優惠政策都取消了,那么通過改變企業身份來享受稅收優惠的籌劃方法已經不再適用。所以,企業需要新的稅務籌劃策略。
第二,稅率統一使得想要通過稅率的差異來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過時。在新稅法中,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對于一些小型微利企業來說,在稅收上給予一定的優惠,將稅率定位20%,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照顧性稅率。稅率的統一,使得無論是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也不管是什么類型的企業,都是在一個公平的平臺上競爭,有利于市場的良性發展。與此同時,也意味著通過稅率籌劃來為企業節稅的方式也不再有效。
第三,新稅法對總額內涵進行重新界定,同時對“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進行了嚴格區分,并且擴大了收入的扣除范圍。新法中界定的收入總額是“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不征稅收入”是指本身不夠成應稅收入,具體來說,就是屬于財政性資金的收入,比如有納入財政管理、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稅收入“是指本身已構成應稅收入但予以免除,一般來說,有國債利息收入,以及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紅利收入、股息等。
第四,從整體上講,稅收優惠政策減少了。在新法中,很多之前稅法中的優惠政策被取消了。如福利企業、生產性外資企業之前享受的低稅率和減免稅的優惠都取消了。如新辦的郵電通信業、交通運輸業、信息業、咨詢業、技術服務業等企業以前因為身份特殊會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而新稅法出臺實施以后,這些優惠都沒有了。因此想利用這些稅收優惠進行稅務籌劃的方式也失靈了。
三、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
雖然新稅法的出臺實施,使得很多之前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過時了,但是并不意味著就沒有其他稅務籌劃的策略。相關隨著新稅法出臺以后,對很多方面都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可以更好地依法辦事、依法節稅。企業所得稅籌劃可以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稅務籌劃策略。
第一,企業籌資、投資過程中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對于任何一個企業來說,籌資是一些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無論是企業新成立,還是企業想要得到進一步擴充,都需要進行籌資。在現在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金融市場逐漸完善,企業的籌集渠道也日益增多,而當選擇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不一樣的時候,給企業帶來的預期收益也是不同的。同時,也會承擔不同的稅負。因此,在企業籌資的過程中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使得企業資本結構合理化,盡可能抑制稅負,減少企業的預期所得稅,以實現所有者權益最大化的企業目標。雖然說,企業的融資渠道很多,但是一般來講,企業的資金大部分都來自資本金和負債。而負債分為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兩種,而人們通常所說的資本結構指的是長期負債和資本的構成關系。資本結構與企業的經營風險、成本大小有著密切的關系,而且企業的負債比率合理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的稅負和稅后的收益水平。在財務核算中,負債利息是計入財務費用中的,并且是用來抵扣應稅所得額的,這樣就可以減少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所以,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是:當負債成本率不高于息稅前投資收益率時,企業負債比率越高,額度越大,所能達到節稅的效果也越明顯。這就是經濟學中的負債融資的杠桿效應。合理地利用杠桿效應,是一種很好的稅務籌劃方法。尤其是當稅率較高時,就更能看出借入資金的利息抵稅功能。所以,企業在籌資過程中,應該選擇一個合理的籌資方案,在保證企業獲得最大收益的同時,也能最大限度地實現節稅。
投資活動是企業經營中一種重要的經營活動。在企業投資過程中進行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可以從四個方面來開展:
一是選擇合適的投資方向,也就是選擇合適的投資行業和投資區域。投資行業和投資區域的選擇,關系著投資收益的大小。在我國,由于要確保國家制定經濟發展計劃順利完成,并且需要優化產業結構,國家會對一些特殊的行業和區域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所以,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向時,應該盡可能選擇一些具有稅收優惠的行業和區域。
二是選擇合適的企業組織方式。當企業是新建立或者是需要設立分支機構時,這是就需要考慮企業的組織方式。企業的組織方式不僅與企業的未來發展道路息息相關,也與其享受的稅收待遇密切相關。比如,在大多數國家,公司企業在企業所得稅環節需要想國家繳納一定的所得稅。然后將稅后利潤分配給投資者,這些投資者還需要向國家繳納一道個人所得稅。而如果是在合伙企業中,就省去了企業所得稅那個環節,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又比如,當企業使用總分公司的組織形式,則二者是同一法律主體,采用匯總納稅的方式。而當企業使用母子公司的組織形式,則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主體,采用分開納稅的方式。
三是選擇合適的投資方式。稅法規定,當盈利企業收購虧損企業時,可以將企業的財務報表合并。也就是說,虧損企業的虧損可以抵消一部分盈利企業的盈利,這樣就可以減少稅負,這種政策企業可以享受五年。所以,當企業需要擴大規模增加投資時,收購虧損企業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另外,根據稅法規定:“買國庫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交企業所得稅,買企業債券取得收入和對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收益要交所得稅。買股票取得股利為稅后收入交稅,但風險大。”當企業有暫時閑置的資金,想要對外進行投資時,那么就需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權衡做出合適的選擇。
四是選擇合適的投資伙伴。在企業進行投資決策的過程中,如果決定與人合作,組建一個新公司,那么,就面臨著選擇投資伙伴的問題。選擇投資伙伴需要考慮多個方面的因素,合作者的身份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因為合作者身份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稅收待遇。目前,我國在對外資企業在一些方面還是享有比較優惠的稅收待遇的。所以,國內的投資者如果與外國投資者合作的話,在稅收上會享受不少的優惠政策。轟動一時的“俏江南”董事長張蘭更換國籍一事,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稅務籌劃的角度考慮的。
第二,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企業運行過程中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能取得很好的節稅效果,而在企業運營過程中,一般是通過成本費用核算的方法來實現稅務籌劃的。
一是從成本核算的角度看,減輕企業稅負一個最根本的手段是在成本費用中充分列支。企業應納所得稅的數額等于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而稅率一般是確定的,也就是說,企業應納所得稅的數額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相關。而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又是通過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損失和稅金等計算得來的。要減少稅負,可以將一些準予扣除的項目盡量列出來,使得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盡可能減少,當然這一切都應該是基于稅收制度和財務會計準則的前提下。
二是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達到節稅的目的。折舊是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利潤的多寡也相關。最終也會影響企業稅負的多少。目前來說,企業采用的折舊方法有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和加速折舊法等。使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不一致,導致分攤到成本中的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一致。所以說,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稅負。企業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和相關的稅制因素,選擇適合企業的折舊方法,以期達到減少稅負的效果。
四是選擇合適的企業壞賬損失處理方法來達到節稅的目的。在稅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中都有這樣的規定:“企業可以選擇備抵法(即計提壞賬準備金法)或直接沖銷法(即不計提壞賬準備金法)處理企業的壞賬損失。”也就是說,當企業選擇不同的壞賬損失處理方法時,會對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產生不同的影響。所以,當企業有壞賬需要處理時,要慎重選擇處理方法,以便最大限度減輕企業稅負。一般來說,企業會選擇備抵法,而不會選擇直接沖銷法,因為選擇備抵法時,在當期扣除項目中又可以增加一項,這樣就達到減少應納稅所得稅額的目的。
第三,企業收益調整過程中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在企業受益調整過程中,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首先,合理分散所得是一種比較好的方法。而合理分散所得的途徑有對積壓庫存產品進行削價處理,或者是轉給一些相關聯的企業等。其次,將所得進行合理的歸屬。也就是說,盡量擴大免稅所得的使用范圍。比如,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盡量將所得歸屬在免稅年度中。或者是在企業享受免稅政策的時候,盡量減少列出各項損失準備。最后,可以利用虧損彌補也是一種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法。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根本這條規定,企業額可以充分利用所得的合理分散和合理歸屬來減少企業稅負,實現稅務籌劃。
總之,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能夠減少企業稅負,使得企業利潤最大化,這是每個企業都追求的。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稅負也在不斷完善,在給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帶來挑戰的同時,也讓企業意識到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策略,能夠有效地減少企業稅負,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企業;稅務籌劃;綜合能力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9-0083-02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概念
所謂“籌劃”是指謀劃或者計劃的意思,是事前對事物發展的預期結果進行的計劃和安排。具體到企業的稅務籌劃(Tax Planning)是指企業通過對自己經營行為的事前合理安排和科學籌劃,采用合法手段,以充分利用和享受稅收法規給予的優惠和權利,以達到節稅和延遲繳納稅款的好處,在規避涉稅風險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稅務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
通過企業稅務籌劃的概念可以看出,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就是要在無風險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稅務成本的降低和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因此,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有兩個:一是降低稅務成本;二是實現企業價值(股東權益)最大化。
(一)降低稅務成本
企業稅務成本是指企業因其經營行為依國家稅收法規規定而承擔的以貨幣計量的稅款支出或不能以貨幣計量的法律責任。具體來說,稅務成本包括稅收法規規定的納稅義務支出和因沒有遵守稅收法規而承擔的滯納金、罰款,以及企業承擔的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其他行政和刑事責任,比如吊銷證照、判處刑期等。
因此,企業稅務成本的降低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絕對稅額的相對減少。包括征收范圍的縮小、稅基的減少、稅率的降低以及減、免、退等方面享受的優惠,從而實現納稅總額的減少。
2.資金時間價值的利用。延遲納稅是納稅義務人可以選擇的一項法律權利。延遲繳納的稅款所帶來的資金時間價值相對減少了稅款的支出,實現了抵稅效應。
3.避免稅收滯納金和罰款。企業稅務籌劃不僅要考慮稅基、稅率等要素的降低,從而實現納稅總額的減少,還要考慮按稅收法規及時申報納稅,不拖欠稅款,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稅收滯納金和罰款。
4.規避其他行政和刑事責任。這種稅務成本不能直接以貨幣計量,常常被企業所忽視。但是,企業往往又因為稅務籌劃的這個死角,卻經常付出更加沉重的代價。比如,因為稅務風險導致高層管理人員被判處刑期,從而使企業管理暫時出現困難,進而影響到企業效率或導致其他方面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因為稅收的法律責任使企業名譽受損。
(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其最終的目標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者說是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用會計語言表述就是實現所有者權益最大化。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財務管理的目標,從這一點來說,企業稅務籌劃也是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因此,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不能以稅務成本最低化為目標,如果以稅務成本最低化為目標,則企業不從事任何生產經營活動,就很容易實現稅務成本為零的最小化目標。但是,顯而易見,這不應該是企業追求的目標。因此,企業稅務籌劃要以降低稅務成本和實現股東權益最大化為并行的雙重目的。
三、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思想
(一)遵循合法原則
企業稅務籌劃的最基本思想應該是對合法性原則的貫徹和落實,這是稅務籌劃最根本的出發點。“無規矩不成方圓”,脫離了合法性的約束就談不上什么稅務籌劃,沒有法規限定的稅務籌劃無異于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因此,企業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原則,首先需要企業具備守法意識,并且熟悉稅收法規,這樣才能指導企業經營行為在不同稅種、稅率間合法安排和合理選擇。
(二)著眼稅法要素
在企業合法籌劃的指導思想下,還必須明確稅務籌劃的方向和實現途徑,這就需要企業明確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是指各個稅種在立法時必須載明的不可缺少的內容。一般包括總則、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稅免稅、罰則、附則等內容。稅法要素規定了為什么征稅,由誰繳納,征稅多少,什么時間及地點繳納以及不依法繳納有什么后果等。所以,企業稅務籌劃的著眼點應重點放在稅法要素的全面熟悉和謀劃上,在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期限及減免退稅等方面下足功夫,以充分利用稅法空間和享受稅收優惠。事實證明,通過對企業同一經營行為的合理安排和科學籌劃是可以實現稅種、計稅依據及稅率等稅法構成要素的改變,從而實現降低稅務成本的目的。
(三)側重事前籌劃
企業稅務籌劃直接體現為企業經營行為或業務運作模式的事前合理規劃和統籌安排。如果經營行為已經完成或者業務運作已經結束,則該業務相應的稅務成本就已經確定,因此,稅務籌劃是事前籌劃,而不是事后的查缺補漏,更不是事后的偷稅、漏稅。它是企業通過事前對業務的合理規劃和科學安排,以實現納稅義務人、稅種、稅目、稅率及減免退等稅法要素的選擇,從而合法的實現減少納稅總額,達到降低稅務成本的目的。
(四)樹立節稅目標
節稅,是納稅人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與安排,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達到既能夠減輕或延緩稅負,又能夠實現企業的整體財務目標。
企業稅務籌劃目前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稅務籌劃是以節稅為目標,在既不違背法律規定,又不違背立法意圖的情況下實現稅務成本的降低;而廣義的稅務籌劃既包括節稅又包括避稅,避稅雖未違背法律規定,但卻違背了立法意圖,各國政府一般都不贊賞這種做法,但是基于“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各國也無可奈何,只能通過各種反避稅措施逐步建立或完善法制。也就是說,節稅具有合法性,而避稅雖不違法,但卻不被倡導。因此,基于立法意圖和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以及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建議企業的稅務籌劃應該以節稅為目標。
(五)立足全局戰略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它的最終目的是以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所以,企業的稅務籌劃也要緊緊圍繞這個目的開展,僅僅以納稅支出最小化為目的有時可能會有悖于稅后利潤最大化目的的實現。另外,作為集團公司的稅務籌劃,有時往往還要以犧牲個別企業的稅務成本最低化來實現整個企業集團稅務成本的降低,從而實現集團合并報表的稅后利潤最大化,最終實現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同時,不管是作為單個企業還是作為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有時可能還要以犧牲當期或近期稅務成本的最小化而換取企業或企業集團長遠稅務成本的降低化目的的實現。所以,立足全局戰略有時往往要以犧牲個體或近期的利益為代價,從而有助于全局戰略利益的實現。
(六)提升綜合能力
通過對企業稅務籌劃基本思想的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企業的稅務籌劃是在熟悉和懂法的前提下,通過對企業或集團全局性戰略的事前合理規劃和科學安排,以節稅目標為指導,實現經營行為在稅種及稅法要素上的合理選擇,從而實現降低稅務成本和股東權益最大化的稅務籌劃目的。而這個稅務籌劃過程貫穿了企業的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不但要熟悉行業或產業政策、運營模式,還要熟悉法律、財務、會計、稅收等,是一項集知識、經驗、閱歷、組織、協調等各項素質為一體的,要求很高的綜合性管理活動。所以,它不是靠單個人或個別人的能力能夠實現的,它是企業各方面要素協調發揮作用的成果,是企業綜合能力的體現,因此,成功的企業稅務籌劃要以企業綜合能力的不斷提高為前提。
四、企業稅務籌劃的具體策略
有了基本的稅務籌劃思想,要想真正實現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還必須要有具體的籌劃策略作為指導。通過對稅務籌劃的分析與歸類,企業稅務籌劃的具體策略可以分為以下八類。
(一)減免稅策略
減免稅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利用國家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的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鼓勵或照顧措施,使納稅義務人成為免稅人,或使納稅人從事免稅活動,或使征稅對象成為免稅對象而免納稅款的稅務籌劃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在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爭取更多的減免稅優惠,并且使減免稅期限最長化。
(二)分割所得策略
分割所得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所得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或者在適用不同稅種、不同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多個部分之間進行分割的稅務籌劃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分割要有理、有據。比如,營業稅條例中關于總包和分包的規定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三)扣除策略
扣除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應稅收入(計稅依據)的扣除額增加而直接減少應稅收入(計稅依據),或調整扣除額在各個應稅期的分布而相對節減稅額的稅務籌劃方法。扣除策略的常用手法是增加扣除項目或提前確認扣除項目,因此,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使扣除項目最多化、扣除金額最大化及扣除的最早化。扣除與特定適用范圍的免稅、減稅不同,扣除規定適用于所有納稅人。比如,折舊中的雙倍余額遞減法就是扣除最早化的一個很好應用。
(四)稅率差異策略
稅率差異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不同的征收對象或使相同的征稅對象適用不同的稅率,從而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稅務籌劃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盡量使征稅對象適用的稅率最低化,稅率越低,節減的稅額越多。比如,同樣是經營IDC(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聯網數據中心,一種電信增值業務)業務的甲乙兩家企業,甲具備IDC業務運營牌照,而乙不具備。甲企業以郵電通信業適用3%的營業稅稅率,而乙卻以設備租賃(租賃機柜或服務器)適用5%的營業稅稅率。因此,乙企業稅務籌劃的方向就是盡快取得IDC運營牌照。
(五)抵免策略
稅收抵免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稅收抵免額增加的方法,其中,稅收抵免包括避免雙重征稅的稅收抵免和作為稅收優惠或獎勵的稅收抵免。稅收抵免額越大,沖抵應納稅額的數額就越大,應納稅額則越少,從而節減的稅額就越大。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抵免項目最多化、抵免金額最大化、抵免時間盡早化。
(六)退稅策略
退稅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稅務機關退還納稅人已納稅款的稅務籌劃方法。退稅策略的核心要點是盡量爭取退稅項目最多化,盡量使退稅額最大化。
(七)延期納稅策略
延期納稅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使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而取得相對收益(貨幣資金時間價值)的稅務籌劃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延期納稅項目最多化、延期納稅金額最大化及延長期限最長化。
(八)會計政策選擇策略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過程中所遵循的會計原則以及企業所選用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企業稅務籌劃的會計政策選擇策略是指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情況下,采用適當的會計政策以減輕稅負或延緩納稅的稅務籌劃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要點是要熟悉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用足用好以上所述的諸如扣除、抵免及退稅等方法的應納稅絕對額及納稅時間性差異。
以上稅務籌劃的基本思想和具體策略雖有分,但也有并,所以,在企業稅務籌劃的實踐中要做到融會貫通,綜合運用,不能一葉障目,而不識泰山。
篇3
關鍵詞:稅收;納稅人;稅務籌劃;風險;規避;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1-00-02
一、中小型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重要性
稅收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具有普遍性、無償性、強制性這三個特性。它的普遍性決定了所有只要發生納稅行為的人,就要依法納稅,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它的無償性的又決定了納稅人稅款的支付是資金的凈流出,無論納稅多么正當合理,都是經濟利益的一種喪失;它的強制性則決定了如果我們想要逃稅、抗稅、騙稅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現代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實現其財務目標,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減少負稅,降低稅務成本。因此,樹立正確稅務籌劃的觀念對企業來說,不僅需要將稅務籌劃貫穿于企業的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之中,更要依賴于企業較強的經營管理水平、扎實的財務核算工作和高質量的財務管理能力。它的存在和發展使納稅人遠離稅收欺詐行為成為可能的可能性,也避免了因不了解稅法而觸犯的法律的后果,逐步提高其依法納稅的自覺性,有利于促進誠信納稅的良好社會風氣形成。對國家來說,納稅人自覺依法及時納稅,保證了國家稅收的收繳,有利于構建和諧發展的稅收環境。而對于稅務征管工作來說,稅務籌劃將降低了依法征稅的工作難度,并有利于提高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的執業水平,加強稅收征管,及時堵塞征管漏洞,促進稅收法規的完善。
二、稅務籌劃的意義
(一) 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稅務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具有一致性和同步性。它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具體表現。如果對偷稅、逃稅、抗稅等違法行為沒有嚴厲的懲處手段,無疑會助長這種不好的風氣。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納稅意識淡薄,不用進行稅務籌劃就能取得較大稅收利益。企業的納稅意識也與稅務籌劃具有相同的要求,大多數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初衷的確是為了減少稅收或者緩繳稅收,但是企業的這種安排采取必須的是合法的。同時,企業對經營、投資等活動進行稅務籌劃也是國家在稅收調控上取得成果的一種體現。
(二)有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水平
資金、成本、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稅務籌劃通俗的來說就是為了使資金、成本、利潤達到的最優,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也離不開會計,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等相關制度,也同樣要熟悉現行稅法。企業設賬、記賬要考慮稅法的要求,正確的進行納稅調整、計稅、編制財務報告,并進行納稅申報,從而提高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發揮會計的多重功能。
(三)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合理配置
納稅人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稅收的各項優惠、鼓勵政策,做出投資、籌資等決策。盡管它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的調整作用下,逐步在向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靠攏。
(四)增加國家稅收收入總量
從長遠和整體角度看,稅務籌劃有利于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實現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穩步發展。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雖然減少了稅收的繳納,但是隨著產業布局的合理發展,生產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企業規模得到提高,收入和利潤增加了,國家的稅收收入也將增加。
由此可見,稅務籌劃對于一個企業來講是多么的重要。但是,利潤往往會成為稅務籌劃從合理合法走向邊緣化的誘導因素,所以在涉及稅務籌劃處理時必須審慎視之。
三、中小型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
(一)風險產生的原因
1、稅收政策的變化
稅收政策是指在一定的經濟理論和稅收理論的指導下,根據國家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形勢要求制定的。他是國家為了實現一定歷史任務,選擇和確立稅收分配活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每一項納稅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的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納稅籌劃方案,由合法變成不合法,或者由合理變成不合理,從而導致納稅籌劃的風險。
2、籌劃收益低于籌劃成本
通俗的來講,企業要想收益必須要有成本的投入。然而,企業的收益小于成本企業還會做嗎?但是你不做又不能得到收益是否大于成本的結果。所以有一定的風險。
3、納稅籌劃人員的主觀、片面性
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所以每個人對政策的理解也不一樣,這就導致了可能對政策的理解錯誤或片面。或對有關的優惠政策運用不到位。又或者籌劃人員已經喪失了信用。所以這也成為了一大風險。
(二)規避風險的重要性
稅務籌劃的積極作用我們不能小看,但他所帶來的風險也絕不能忽視。所以我認為在充分發揮稅務籌劃積極作用的同時,也要使稅務籌劃的風險降到最低。
(三)規避風險的方法
1、及時、全面地掌握稅收政策及其變動
稅收政策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總是處于不同的變化之中,這不僅增加了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難度,甚至使企業稅務籌劃的目的失敗。從某個角度上講,稅務籌劃就是利用稅收政策與經濟實際適應程度的不斷變化,尋找納稅人在稅收上的利益增長點,并使利益最大化。因此,稅務機構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就要不斷研究經濟發展,時刻關注學習稅收政策,全面準確掌握稅收政策及其變動,從而避免和減少因稅收政策把握不準而造成的籌劃風險。
2、加強稅務籌劃理論和方法的研究
如今稅務籌劃的發展空間將越來越大,面臨的難題也就越來越多。稅務籌劃在我國還只是一個開始,沒有形成適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理論。今后會有更多的跨國公司和會計師等事務所涌入中國,它們不僅會直接擴大稅務籌劃的需求,而且還會帶來全新的稅務籌劃理念和技術,促進我國對稅務籌劃的深入研究和從業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們要加強稅務籌劃的理論和方法研究,盡快建立一套符合我國的稅務籌劃理論體系。
3、加強稅務機構的管理和自律
規范稅務機構內部運行機制。稅務機構要健全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內部管理。稅務機構要獨立面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提高水平,完善勞動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不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要及時調整或清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并且要樹立質量意識,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抵制各種違規違紀的行為,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提高業信譽。也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實施同業復核制度,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力量。
4、樹立規劃風險意識,立足事先防范
我們應該把風險意識融入到企業的管理文化中,使有關人員在他們的頭腦中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使其在稅務籌劃方案制定的過程中不但發揮稅務籌劃的積極作用,而且還注意對風險的控制。
除了以上方法外,借助“外力”,提高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貫徹成本效益原則,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規范會計核算工作,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等 。這些都是來規避風險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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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 納稅籌劃策略 新時期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房地產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別是當前我國限購令政策的影響下,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呈現出一個相對平穩的發展期。但是,面對當前稅法和會計政策的變革,房地產企業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實現依法納稅和納稅籌劃的協調統一,有效規避涉稅風險,依法籌劃節稅,合理利用新稅法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統籌規劃,強化企業內部的納稅管理,協調各部門的運營方式,根據本企業的自身發展特點和財務核算的特殊性深入探究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策略。
一、新時期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研究的現狀
自1994年,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福州市稅務學會會長唐騰翔與唐向山撰寫的《稅收籌劃》發表后,納稅籌劃開始被人們清晰地認識并逐漸熟悉,經過17年的發展,企業納稅籌劃體制漸趨完善,但是目前我國沒有形成全面精湛的體系,理論專著較少,缺乏深入細致的實務探討,我國房地產企業的情況差異較大,對于房地產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方法確定、納稅籌劃的節稅點的明確,科學合理的納稅方案的選擇,減輕或延緩企業自身稅負等方面沒有完善的策略。
二、新時期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國的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完善,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納稅籌劃發展緩慢
當前我國的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研究仍然處于起步時期,發展較為緩慢,稅務機關的依法治水水平和全社會的納稅意識處于較低的發展水平,稅制發展不完善,與發達國家眾多的納稅籌劃的論著和文章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納稅方面,過度側重于增值稅,而對企業營業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征收力度不夠,缺乏必要的相應納稅體制的建立,稅收法律的整理效率得不到有效發揮。
(二)缺乏專業的納稅籌劃隊伍
由于當前我國納稅籌劃機制仍不完善,而且在今年的發展中成效不大,缺乏稅務籌劃師和稅務精算師等專業隊伍,許多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籌劃多為財務人員兼辦,對納稅籌劃的具體實踐過程的熟悉和節稅仍處于初級階段,納稅籌劃發展進程緩慢。
三、解決新時期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研究中問題的措施
(一)加快我國納稅籌劃的發展速度
由于我國的納稅籌劃起步較晚,要實現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完善和提高,必須加快我國納稅籌劃的發展速度,逐步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更快更好地適應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的發展。認真按照新時期稅法的要求設置專門的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的賬簿并進行正確精準的核算,合理合法的進行納稅籌劃,同時加強對財務管理和稅收法規的有效學習,明確房地產企業申報時間和具體減免程序,實現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穩步發展。
(二)加強納稅籌劃隊伍建設
要實現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的可持續發展,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納稅人員的培訓力度,特別是納稅籌劃人員的專門、專業的針對性培訓,提高納稅籌劃業務操作水平,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實現納稅統籌的最優化。實現科學管理,建立規范、齊全的房地產企業會計納稅籌劃的相關資料,降低納稅籌劃的成本,實現有效地節稅。
四、新時期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綜合分析
以新時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幾個主要類別的納稅籌劃為研究對象并進行綜合分析。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的納稅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稅作為企業的主要稅種,貫穿于企業發展經營的真個過程,當前企業營業稅一營業額為計稅依據,要求納稅人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相關資料。有效利用兼營和混合銷售、對消化空置商品房、應稅項目定價、巧變收費主體進行納稅籌劃,或者利用工程承包、兼營行為、合作建房、利用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還可以利用兼營免、減稅項目進行納稅籌劃、利用房地產市場稅收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的納稅籌劃
當前房產稅的納稅籌劃要充分認識當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和節稅方法。一方面可以將房屋由出租形式轉變為自營形式,或者采用拆分法分解租金,另一方面,可以根據當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身情況進行納稅籌劃。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可以利用企業組建形式、企業合并、企業資產重組、企業再投資的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或者利用企業捐贈支出、企業租賃、關聯企業借款利息扣除、股票投資核算方法進行納稅籌劃,還可以利用納稅期限和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綜上所述,在當前房地產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僅可以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而且還可以實現我國房地產企業與國際的接軌。因此,在進行新時期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策略的分析研究時,一定要因地制宜,審時度勢站在企業自身發展的基礎上,通過將企業納稅利益和成本進行統籌分析,結合當地的稅務政策,明確最佳方案,減少企業的納稅負擔,避免企業納稅風險,實現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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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營改增”稅收體制現代服務業稅務籌劃
自2013年8月1日起,經國務院批準,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營改增試點。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迎來了收官之戰,將試點范圍擴大到了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此次“營改增’'稅收政策旨在讓各行各業的稅負只減不增。各級地方政府積極響應中央號召,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隨著稅收體制的不斷完善,面臨“營改增”帶來的挑戰,作為現代服務行業的企業,更應不斷加強自身稅務籌劃意識,進行稅務籌劃方案選擇,充分利用稅收的優惠政策,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終極目標。
一、現代服務業“營改增”后面臨的稅務籌劃風險
(一)改變了現代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模式
“營改增”政策實施后,使得很多現代服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原有的經營管理模式與運營模式,現代服務企業不斷地進行自身的創新發展,這對于任何形式的現代服務企業都是一大改進。很多現代服務企業在“營改增”的過渡期間對于發票的管理使用不完善,服務人員素質一般,這都給現代服務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二)現代服務企業人員對“營改增”政策的掌握不熟練
現代服務企業經營的特殊性,使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面臨著很大的銜接問題。現代服務企業的管理和財會人員對“營改增”政策的掌握運用直接關系著該企業的稅務籌劃、經濟利益。而目前一部分現代服務企業的財會稅收人員沒有掌握“營改增”的具體政策,使企業在發票管理、稅收優惠運用方面存在嚴重的問題,制約了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營改增”前后,現代服務企業分別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兩者在納稅時間、課稅對象及發票管理方面存在著很大差異。
(三)企業納稅人身份選擇不當的稅務籌劃風險
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對于一個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是至關重要的。“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現代服務企業步入繳納增值稅的時代。如果現代服務企業被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則其增值稅稅率會明顯提高。但是作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因此,應納稅額會相應減少。如果現代服務企業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并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其增值稅率會低于一般納稅人,但是不能夠抵扣進項稅額,會影響企業的健康長遠發展。而對于現代服務企業中人力資本成本所占比重較大的企業來說,幾乎沒有進項稅額的,無法進行抵扣。
(四)節稅收益與納稅籌劃成本的不匹配風險
每一項經濟活動都需要考慮成本和收益的關系,權衡利弊,納稅籌劃也不例外。現代服務企業由過去交營業稅改成現在繳納增值稅,其原先所使用的稅務籌劃方案已不再滿足企業目前的籌劃需要。為適應“營改增”的政策環境,需要進行重新規劃方案,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時間等。而新的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的經濟利益或者是否能夠彌補為此而付出的成本尚不確定。稅務籌劃的成本過高甚至會導致企業盲目地追逐經濟利益,以彌補其付出的成本代價。
二、現代服務業“營改增”后的稅務籌劃策略
“營改增”政策給現代服務企業帶來優惠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弊端。因此,現代服務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經營狀況,合理進行稅務籌劃,降低稅收負擔,享受稅收優惠。下面講述幾項具體的稅務籌劃策略:
(一)轉變現代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模式
對于大型的現代服務企業來說,在設立新公司時,可以通過設置新公司的形式來進行稅務籌劃。比如,新成立的分公司初期可能成本支出大于收益而產生虧損,總公司可以借助總公司的收益與分公司的虧損,進行互補。同時,還可以通過進行特殊的合法關聯交易節約稅收。
(二)有效利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營改增”政策涉及了大量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包括稅率、特殊涉稅事項、即征即退項目等。在“營改增”過程中,國家會推出一系列的稅收扶持政策,對于現代服務企業來說,應該積極創造稅收優惠政策條件并充分利用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在法規允許的情況下不損害國家稅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稅收優惠,降低企業自身的稅收負擔。當然,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從企業整體的稅負角度進行考慮。此外,不管國家出臺了哪些優惠的營改增政策,現代服務企業均應適度關注,進行稅務籌劃。
(三)選擇合適的納稅人身份
對于納稅人身份的選擇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方案的首要考慮事項。為此納稅人可以進行納稅臨界額的計算,以確定本企業應采用一般納稅人身份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后,現代服務企業的很多納稅者變為了增值稅納稅人。企業可以借鑒盈虧臨界點計算原理,并假設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時的稅負平衡點。納稅人還應注意申請認定的時間,而不是隨意進行選擇。納稅人還可以通過分立來轉換納稅人身份。如果規模不太大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分立為兩個小規模納稅人轉換納稅人身份,進行稅務籌劃。
(四)構建規范的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加強稅務管理
在全面實施“營改增”的背景下,現代服務企業應積極構建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在日常的會計核算、增值稅繳納過程中應特別關注增值稅的繳納計算方式,并準確掌握營改增后增值稅核算繳納方式的改變。對于現代服務企業來說,其會計核算體系會有重大的調整,尤其是對于發票的正確管理使用方面。因此,企業應將財務工作的重心放在財務會計核算體系的構建上,尤其是企業的稅務管理人員更應定期學習“營改增”的具體政策、相關知識,提高企業的稅務管理水平,積極應對稅收政策的變更。
(五)科W安排納稅時間節點
在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部分現代服企業要開具增值稅專用或普通發票,提前申報繳納增值稅。因此,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現代服務企業應該合理安排經營銷售活動的收款時間、發票的開具時間等,同時,盡量延遲繳納增值稅的時間,但是不得晚于最遲繳納日期,以免產生滯納金和罰款。
篇6
【關鍵詞】稅收籌劃 問題 對策
企業稅收籌劃就是企業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事項的事先籌劃,最終使企業獲取最大的稅收利益。從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在稅法及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企業對經營中各環節,如組織結構、內部核算、投資、交易、籌資、產權重組等事項進行籌劃,在眾多的納稅方案中,選擇稅收負擔最低的方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機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已成為企業經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對稅收籌劃策略理解不明確。
由于稅收籌劃引入我國的歷史較短,加之概念不統一,致使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存在較大的分歧。一部分人認定稅收籌劃就是偷逃稅款,是背離國家收稅意圖的,是國家稅法所不允許的,損害了國家利益。也有一部分人對稅收籌劃的態度很謹慎,他們擔心在我國的稅收環境下,稅收籌劃能否真正起到作用。這兩種觀念嚴重阻礙了稅收籌劃的策略研究在我國的發展。對于稅務機關而言,則表現為對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不信任。因為,很多人明則進行稅收籌劃,實則在偷稅,破壞了稅法的嚴肅性,損害了國家利益。所以,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也從一定程度制約了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不明確,沒有考慮企業整體利益。
我國現階段不少企業在稅收籌劃時只考慮到單個企業的利益或者企業的部分利益,沒有從集團整體考慮或者企業的所有方面,對稅收籌劃進行合理性分析。就企業設立的從屬機構來看,企業的從屬機構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辦事處。這三種形式的從屬機構在設立手續、核算、納稅形式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雖是獨立法人,設立手續復雜,獨立核算和繳納所得稅等,但可以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分公司和辦事處則設立手續簡單,不獨立核算,也不獨立繳納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總繳稅,稅收優惠政策也由總公司享受,這些分公司和辦事處基本上不考慮稅收籌劃和如何爭取稅收優惠政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選擇促使企業獲得最大利益、稅負較輕的方案實施。
(三)稅務政策理解不全面,會計政策運用不當。
目前,只有一小部分企業會選擇聘用注冊稅務師等中介人員來進行稅收籌劃。由于企業很少有專職稅收籌劃工作人員或內部財稅工作人員稅務知識有限,綜合分析能力不夠,掌握國家政策不夠全面,不少內部人員進行稅務籌劃時對稅務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而造成風險。
(四)稅務機構規模不大,人才缺乏。
我國目前以事務所為代表的稅務機構雖然多達幾萬家,但規模以小型居多,而且專業人才匱乏,領軍人才年齡結構老化,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疏于學習國家最新頒布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及財務會計準則,所以中小型稅務機構真正從事稅收籌劃的業務很少,有的也僅僅是為企業提供相關的稅務咨詢業務,咨詢內容多以納稅申報及稅務條款如何遵守居多。正是因為國內稅務中介機構在規模、專業人才數量上與國外的中介機構相差甚遠,其自身的“不專業”不具備真正的稅收籌劃資質而限制了我國稅收籌劃策略的發展,正是所謂的企業有求,中介機構無供應,稅務市場供應缺乏。
二、推動稅收籌劃順利開展的對策
(一)企業應重視稅收籌劃。
我國企業自身稅收籌劃的層次水平低下的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我國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淡視稅收籌劃,沒有意識到或沒有重視通過合法的籌劃保護自己正當權益。管理層們總是過于重視成本控制,創造了許多成本控制的精明之道,卻忽視了對企業成本支出的重要部分即稅收支出的籌劃。因此企業管理層應普遍重視稅收籌劃工作,要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相互配合、積極研究可進行自身籌劃或聘請專家、稅務中介機構做稅收籌劃。
(二)促進稅務機構的市場化。
稅收籌劃由于專業性較強和對企業管理的水平要求較高,僅靠企業自身籌劃推動其普遍發展還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具有一定難度,因此推動稅務業的市場化是稅收籌劃在我國獲得普遍發展的最有效途徑之一。稅務機構應從自身找原因,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訓制度,注重專業人才的培養,及時更新專業知識。另外要加強行業自律,增強職業道德。只有使稅務業真正走向市場,規范運作,稅收籌劃才能真正為市場經濟服務。
(三)加強稅收籌劃宣傳力度。
目前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缺乏正確的認識,籌劃意識淡薄,存在眾多的觀念誤區與應用誤區,由此可見對其宣傳的必要性。政府與稅務機關應借助媒體、自身開辦的稅務培訓活動、專家講座、社會輿論等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褒揚積極合法的籌劃行為,譴責消極違法偷逃稅行為,引導和規范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宣傳的對象不僅包括納稅人還包括機關稅務人員,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法制觀念,明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維護自身利益的正當權力,使人們對稅收籌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對稅務人員要更新其觀念,正確理解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正視納稅人的權利,依法征稅。
(四)加快稅收法制建設,完善稅收法律體系。
稅收籌劃得以發展的法律背景,就是要有一套完善的稅收法律制度對稅收籌劃予以規范與保護。發達國家的稅收籌劃能得到較快發展,就是因為其有一個相對穩定且比較完善的稅收制度,而我國稅法依然存在著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針對我國稅法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應盡可能提高稅收立法級次,加快稅收基本法的制定和頒布,使現行的稅收法規有章可循,消除太分散的弊端網;修改不公平的稅收法規以填補漏洞,對已經發現的模糊或不明確之處重新修訂,并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
篇7
關鍵詞:新稅制;制造企業;納稅籌劃
一、新稅制與制造業納稅籌劃概述
(一)新稅制
1.所得稅
新稅制對企業所得稅過渡期進行全新規定,即原有享有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能夠得到更長的5年所得稅過渡期,此外新稅制還對有關過渡期優惠政策和相關規定進行再次明確。新稅制中新增小微企業的所得稅率為20%,進而給予小微企業更多的發展政策支持,同時通過實現小微企業的節稅空間最大化,繼而給予小微企業資金鏈調整的空間,全面提升小微企業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制造企業需要緊緊抓住新稅制全面實施的發展機遇,了解新稅制與以往稅法之間的改變趨勢,抓住制造企業內部依據新稅制改革的改革要點,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之內最大限度地節約制造企業的生產成本。
2.增值稅
從我國近幾年來的稅制改革政策中可以了解到,我國增值稅納稅范圍正處于不斷增加的趨勢下,新稅制中有關增值稅改革的最具代表性改革政策就是“營改增”政策,即實現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規定。這一規定的出現有效解決我國以往出現的重復性征稅問題,減輕納稅企業的納稅負擔,有效優化我國的稅收結構。當下我國有關增值稅的相關稅收規定仍舊處于試點修改階段,因此不同領域行業的增值稅征收政策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從當前增值稅改革試行情況來看,我國增值稅規定解決以往重復征稅的問題,而不同行業稅率的規定極易導致個別行業的稅率征收過高,造成該行業納稅負擔增加的問題。整體來看我國的增值稅改革較為明確,制造行業企業需要對增值稅改革趨勢進行全面細致分析,根據考察相關稅收政策,進而制定全新的納稅籌劃策略,實現制造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二)制造業納稅籌劃
制造企業開展的納稅籌劃主要是指企業為了降低自身的納稅成本,減少企業的稅務資金支出,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開展相應節稅設計方案,進而實現企業節稅發展目標。制造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策略是必要的,由于當代社會經濟的發展瞬息萬變,制造企業要想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中屹立不倒,就要打造企業的競爭優勢,學會在轉瞬即逝市場危機中發現可推動企業長久發展的商機。企業資金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資金流關系到企業的興衰成敗,因此制造企業需要利用納稅籌劃合法節約自身的開支成本。制造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策略的可行性,企業整體層面考慮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以及企業稅負最小化的發展目標,為此企業需要在不損害國家利益以及企業自身利益的條件下,有效應用稅收體制改革發展機遇為制造企業的合理納稅籌劃發展奠定基礎。
二、新稅制對制造企業納稅籌劃的影響
新稅制對于制造企業的納稅籌劃發展帶來極大的影響,轉變制造企業的納稅主體形式,同時制造企業的制造結構發生了一定的調整,制造企業需要借助產業結構調整形式實現制造企業納稅形式的轉變。第一,幫助制造企業向服務型企業的方向發展。新稅制前的征稅政策的征稅對象為制造企業的銷售總額,制造企業中所有的生產產品以及購買的技術都是需要被征收營業稅的。制造企業在納稅過程中需要根據產品服務提交相應數額的稅款,在這種稅務體制下的企業納稅行為極易出現重復納稅問題。而企業要想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競爭發展水平,納稅籌劃管理人員在進行納稅籌劃過程中,需要實現納稅籌劃管理向服務型企業納稅籌劃管理方向轉變,確保企業能夠有效開展新稅制的下納稅籌劃工作。第二,督促制造企業實現發展技術的有效創新。制造企業與其他服務型企業仍舊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制造企業在新稅制下需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需求,將企業的內部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和轉變,明確新稅制對于企業發展規劃的影響,明確制造企業在納稅過程中并不需要擔心重復納稅的問題。此外企業管理人員需要根據新稅制將企業納稅籌劃管理重心進行轉變,將省下的部分納稅資金用于企業技術發展創新,全面提升企業制造技術水平。
三、新稅制下的制造業納稅籌劃策略
(一)增值稅優惠政策
制造企業針對增值稅開展的節稅措施較多,第一,利用免稅政策來分析制造企業內部主營業務中是否存在免稅項目,借助這一政策規定實現對企業內的相關免稅項目進行免稅,進而全面節約制造企業的納稅成本資金。第二,利用即征即退稅務政策實現制造企業的節稅,即征即退稅務政策是對制造企業極具針對性的政策規定,即征即退政策就是利用廢棄材料生產出來的產品,不僅能夠節約制造企業的生產成本達到節能減排的目標,同時企業利用廢棄材料生產出的產品還能享受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制造企業的納稅壓力。第三,增值稅政策中對于錄用殘疾人的制造企業也有相關的優惠政策,即制造企業錄用殘疾人員達到一定數量后,即可享受即限額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
新稅制中的改革關鍵點就是“營改增”,營改增政策對于制造企業的納稅籌劃策略有著極大的參考借鑒作用。新稅制中的交通運輸服務僅按照9%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為此制造企業的運輸費用抵扣也就有6%的提升空間,進而有效降低制造企業的納稅金額,減輕制造企業的納稅負擔。
(三)所得稅優惠政策
第一,所得稅優惠政策中指出,企業研發產生的稅務費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進行扣除,因此制造企業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力度,在不會大幅度增加企業技術研發成本的環境下全面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第二,企業進行證券投資的投資行為也可應用稅收政策優惠,企業由證券市場得到的收入并不會計入納稅范圍之中。
四、新稅制下制造企業納稅籌劃防范措施
(一)認定制造業企業納稅資質
制造企業通過認證企業納稅主體資質,可全面提升納稅籌劃工作部署效果。在進行企業納稅主體保障資質審核過程中,需要根據企業規模對納稅工作進行納稅主體分析,如制造企業的年應稅銷售額大于五十萬則代表該企業屬于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小于五十萬則是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是需要抵扣增值稅進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不需要開具增值稅的專用發票。納稅主體資格認定后,制造企業按照增值稅率13%繳納。而存在銷售納稅發票支出的企業可將發票作為納稅進項稅抵扣依據,減少企業的納稅資金支出。
(二)完善制造業企業進項稅抵扣管理
將新稅制作為企業納稅進項稅抵扣的主要控制因素,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調整企業的進項稅抵扣資金,企業將由原有的16%增值稅繳納轉變為13%的增值稅繳納,納稅籌劃管理人員需要根據納稅政策來部署企業的納稅工作,實現進項稅與納稅籌劃工作的管理協同性。
(三)利用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籌劃納稅
企業在新稅制作用下需要將固定資產納入納稅籌劃管理工作中,借助固定資產來對企業的資本運行情況進行分析,進而減少企業的稅務支出,保證制造企業的穩定發展。
篇8
關鍵詞:建筑業;稅收籌劃;策略
稅收籌劃就是在守法的前提下,為企業謀求減輕稅收負擔的方法。由于建筑業產品的多樣性和特殊性,其生產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財務管理的特殊性,因此,稅收籌劃也表現出特殊性。確實可行的稅收籌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建筑業存在的資金瓶頸問題,為此,稅收籌劃策略進行了一些粗淺分析,并提出在稅收籌劃中應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企業在做出重要的經濟決策之前,以順應稅法的立法意圖為前提,綜合考慮市場因素和稅收因素,尋求未來稅負相對最輕,經營效益相對最好的決策方案的行為。稅收籌劃在國外已經被廣泛應用,并且有關理論在我國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但是我國對稅收籌劃沒有提起高度重視。由于我國與國外在稅收環境上、稅法上有很大差別,因此,我國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只能借鑒國外稅收籌劃相關策略,不能完全照搬。
稅收籌劃的工作非常復雜,沒有完全統一的方法,靈活性較強。但是要想實施稅收籌劃,企業會計部門必須對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完全掌握,尤其是要熟悉與建筑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中當然也包括建筑業,作為我國的一個較大的領域來說,建筑業應盡可能多的利用這些優惠政策。
二、建筑業稅收籌劃的策略
1.營業稅的稅收籌劃策略
建筑企業應本著“降低適用稅率、合理縮減營業額”的原則對其實施籌劃。建筑企業若作為工程承包公司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協調業務,則需按5%的稅率征收服務業的營業稅。此時若想使稅率降低,工程施工組織者的身份轉變為承包人的身份這是最關鍵的,而轉變是否成功的關鍵在于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承包合同,這樣按建筑業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這并不受是否參與施工的限制。針對營業額而言,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是稅收籌劃的主要思路,這能夠避免施工過程中材料的浪費;而安裝工程作業則盡可能不要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安裝的設備由建設方提供,從而使得不必要的營業額的增加得以避免。按計稅原理,營業稅作為流轉稅的一種,其稅負將由最終消費者承擔。因此營業稅的稅負僅表現為現金的流出。并且從計稅形式上劃分,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在會計核算上一般通過收入的實現收到稅款,同時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等額將稅款轉出,最終不影響納稅人的損益。所以,建筑企業納稅人在進行營業稅的稅收籌劃時,要防止成為營業稅的“負稅人”。
2.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策略
企業所得稅的籌劃,除了采取與其他企業一樣合理壓縮收入、避免超標的費用扣除項目等措施外,建筑企業還可考慮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而僅承包項目建設則不享受此項優惠。所以,基于比較優勢原則,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建筑企業可考慮直接投資港口碼頭、公路、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而不是僅作為項目建設的承包者。在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期間,為了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不被減免稅優惠所抵消,不宜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對無形資產的攤銷等也應作相同的考慮。
3.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策略
土地增值稅是我國現行稅種中唯一實行超率累進稅率的稅種。為了避免稅率的攀升,通常的籌劃思路為控制增值額,從而適用低稅率或享受免稅待遇。作為建筑企業,也可能會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而繳納土地增值稅。其籌劃策略主要為兩方面:首先應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以享受房地產企業的扣除標準;其次可將不動產的銷售變為投資,使其產權不直接發生轉移,從而減少土地增值稅的稅款支出。
三、建筑業稅收籌劃應注意問題
1.完善財務管理,規避風險
財務管理是稅收籌劃的基礎,它也是規避涉稅風險的一種有效方法。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做好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的會計賬薄,避免因企業賬目混亂或者各種憑證不全稅務機關采取核定征收辦法;要分開核算同一稅種的不同稅率項目、不同稅種的項目以及征免稅項目等,從而使得因劃分不清而從高計征稅款現象得避免;相關費用、折舊的計提使用要按照稅法規定來進行,這是由于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對應列支、攤銷、計提的折舊及各類費用,如果在稅務機關匯算清繳之前沒有提足,那么未提足不允許補提;按照稅法規定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項目,但是必須要按期履行有關手續,否則,過期不能享受此優惠;對于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要保存好,使用要得當等等。這樣,不僅使得建筑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以提高,而且還避免了涉稅風險。
2.完善納稅管理,規避風險
稅收懲罰都是企業的稅收額外支出,例如,稅收罰款、稅收滯納金、稅收強制執行措施、稅收保全等,這些都是稅收額外支出,因此,在稅收管理時盡可能避免。建筑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企業的納稅事項要根據《稅收征管法》來進行。例如,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將納稅所需的資料都報送出去,如納稅申報表、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登記和告知賬戶信息要及時進行;稅款要及時且足額繳納;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遲納稅的,必須按照規定的相關步驟辦理相關手續,從而使得相關的稅務懲罰得以避免。總而言之,建筑業必須避免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的發生,這樣不僅要受到稅務懲罰嚴重者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給企業的名聲也帶來了負面影響,阻礙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
對于任何一個企業而言,良好的稅企關系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能夠經常得到納稅輔導,對于最新稅收政策變化也能夠及時了解,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納稅人設計的籌劃方案進行很好的把關,從而使得籌劃失誤等現象得以避免;還可以盡量減少納稅檢查,獲得較高的納稅評價等。因此,對于建筑業而言,在公共關系處理中,應該將培育和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提起重視。
4.籌劃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稅收籌劃具有很強的生命力,這是由于其具有很強的適應性,而并不是由于其具有僵硬的條款。稅收籌劃方法的變化多端是由經濟情況的紛繁復雜決定的。因此,納稅人在實施稅收籌劃時,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能生搬硬套別人的做法,要因地制宜的采取不同的方法,不斷進行更新,這樣才能促進稅收籌劃的有效進行。也就是說,納稅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另外,充分考慮自身的情況是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的一項法則,確保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盡量使籌劃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篇9
關鍵詞: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稅收籌劃顧名思義,是企業在稅收方面做出的一種籌劃行為,又稱“合理避稅”。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法律和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前進行合理規劃,選擇合適的方案以達到“稅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種企業理財行為。其中,“稅收利益最大化”不僅要實現稅負最輕,還要兼顧稅后利潤最大化等目標,提高企業整體利潤水平。稅收籌劃有利于農產品物流企業提高財務規劃能力,合理降低經營中的稅收負擔,降低現金支出,優化現金流,從而提高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保障運營安全。
二、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稅收籌劃的系統風險主要是由企業外部因素引起的風險,如市場環境變化等,導致企業無法實現稅收籌劃目標,從而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損失。系統風險多來源于企業外部,企業難以對外部因素實施有效控制,這些風險對企業稅收規劃造成的消極影響也很難確定。對農產品物流企業而言,稅收籌劃的系統風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稅收法律風險目前,我國還沒有稅收的基本法,稅法中的相關規定比較抽象和寬泛,使得地方稅務部門很難嚴格參照執行,只能根據自身在長期征稅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地方稅收征收細則來實施管理,這一現象使得地方法規的效力高于上位法,從而導致稅收中存在一定的混亂。再者,現在的稅收法規與一些司法解釋過于繁雜,甚至存在矛盾,導致企業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難以做出準確判斷,有法卻不知該如何依,依哪個,形成了有法難依的尷尬局面。2.稅收自由裁量權風險稅收自由裁量權是法律賦予稅務部門的權利,稅務部門在實際操作執行過程中面對的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多種多樣,難以做出統一的裁決,因此在執法過程中必須為稅務部門保留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自由裁量權允許稅務部門在法律法規授權的范圍內,以公平、公正、合理為原則,自行做出行政決定,有利于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條款,提高稅務行政效率。稅收自由裁量權在為稅務部門提供工作便利的同時也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這主要是由于稅務員知識和素質水平不一導致的。其一,稅務員可能為了自身利益,利用稅收自由裁量權扭曲正常執法行為,給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難以規避的風險;其二,稅務員可能受到自身知識水平的限制,在判斷稅收籌劃行為的合法性時做出錯誤判斷,使農產品物流企業蒙受非法避稅的懲處;其三,有些稅務員可能為了避免麻煩或出于偷懶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為”,使得農產品物流企業難以享受應得的稅收優惠;其四,稅務員也可能受到上級稅收任務的影響,在執法過程中過于嚴格,從而影響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此外,也有一些稅務部門為增加收入,對不合法的稅收籌劃沒有進行事先公示而直接在事后收取罰款,給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和損失。
三、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
由上文可見,農產品物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面臨眾多風險,企業必須積極采取措施進行防范才能保障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實施,達到稅收籌劃的目標和效果。農產品物流企業防范稅收籌劃風險主要應做好以下方面。首先,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深刻理解稅收籌劃的定義,樹立稅收籌劃觀念,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稅,通過合法的稅收籌劃活動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正確的稅收籌劃觀要求企業在稅收法規的約束下,以合法納稅為前提實施籌劃活動,企業須知,合法納稅是義務和根本,稅收籌劃是合法的經營手段,有利于企業利潤的增長。其次,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認識到稅收籌劃帶來的凈利潤的增長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說,稅收籌劃的規劃空間不是無限擴張的,企業不能把眼光都放在稅收籌劃上,不能過度依賴稅收籌劃來實現利潤增長。企業必須樹立合法納稅的觀念,對農產品物流企業而言,稅收籌劃只是一項可以提高企業收益的技術,企業要在守法的基礎上利用稅收籌劃技術獲取更高的利潤。此外,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管理人員還要建立系統的籌劃觀念,稅收籌劃工作是一種管理行為,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各個部門的協調與配合來共同完成。某一部門的疏忽可能導致整個稅收籌劃安排的失敗,因此,農產品物流企業必須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系統,強調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性,平衡稅收籌劃工作的收益與風險,達到最優的利潤水平。
四、結論
隨著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發展,稅收籌劃工作成為企業經營管理中重要的一環,積極了解并防范稅收籌劃風險十分必要。目前,農產品物流企業稅收籌劃主要包括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其中系統風險主要包括稅收法律風險和稅收自由裁量權風險,而非系統風險主要包括稅收籌劃人員風險和稅收籌劃操作風險。針對這些風險,本文提出了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包括樹立企業稅收籌劃觀念、降低稅收籌劃法律風險、化解稅收籌劃人員風險、協調企業內部籌劃機制、建立籌劃風險預警機制等。通過合理的預防與調整,農產品物流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將逐漸降低,稅收籌劃安排將日趨完善。
參考文獻:
[1]李潔.淺析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及防范[J].電子商務,2010,10:43-44.
篇10
一、降低計稅價格策略
我國白酒產品消費稅實行的是復合計稅。消費稅法規定:“白酒產品在出廠環節征稅,以后環節均不再征稅”、“除黃酒、啤酒外,其他酒類產品包裝物無論會計如何處理,均應并入銷售額征稅”等。籌劃思路是:降低計稅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
第一,轉讓定價策略。2009年8月1日正式執行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的計稅價格不得低于銷售單位最終零售價格的70%,如果低于這一比例,稅務機關將進行核定征收。白酒上市公司在銷售給關聯銷售公司時可以適度降價,取得一定的節稅利益。籌劃策略是:首先上市公司將產品轉讓給關聯銷售公司時,定價不能過低,避免違背《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反而得不償失;其次最好能在低稅率區設立關聯的銷售公司,在降低消費稅稅負的同時能夠轉移一部分利潤,降低企業所得稅。
第二,包裝物單獨銷售策略。稅法明確規定,對銷售黃酒、啤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白酒包裝物則要并入銷售額征收消費稅,這樣無疑擴大了納稅人的計稅基礎。籌劃策略是:納稅人將包裝物作為普通商品單獨銷售給購貨方,由其完成最后的包裝工作。通過操作,把酒類產品和可分離包裝物分開銷售,形成兩筆獨立的銷售行為,包裝物銷售則不繳納消費稅,從而產生節稅收益。只要包裝物的費用不低于其應納的消費稅額,就會取得節稅的成果。以200元不含稅銷售價格為例,假如包裝價格為酒類產品總價的10%,為20元(而現實中,高檔白酒類的包裝物占產品總價值的比例遠在10%以上)。不進行籌劃時需納消費稅額為:200元*20%=40元(不考慮從量稅),籌劃后,應納消費稅額為:180元*20%=36元,節省消費稅4元;假如一年不籌劃的總銷售額為2000萬元,包裝物占總價比例10%的情況下,籌劃方案可節稅40萬元。操作時需要注意:在銷售形式上一定要做成包裝物與白酒產品分開銷售,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避稅,無法達到降低稅負的效果。
二、白酒產品連續生產策略
稅法規定,酒類企業外購、委托加工基酒或酒精連續生產酒類產品,購進、委托加工收回已繳納的消費稅不得抵扣;同時規定,用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使用環節不繳納消費稅。
籌劃思路是:企業可以考慮減少外購、委托加工基酒或酒精的方式,根據自身生產的需用量,酌情收購一定規模的基酒、酒精生產企業,形成企業內部的“基酒、酒精”到“酒類產成品”的連續生產。減少不必要的稅收負擔,取得節稅效益。
三、稅率選擇策略
消費稅規定,白酒適用15%的比例稅和每斤0.5元的定額稅,而其他酒則只適用10%的從價稅。酒類上市公司可以改進工藝、使用生產低稅率產品策略節稅;同時納稅人成套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從高征稅。
第一,產品策略,即生產低稅率產品。納稅人生產白酒,可以在保持基本口味不變的基礎上加入少量香料、藥材,由白酒轉為配制酒、滋補酒,適用稅率20%變為10%,同時也少去從量稅。籌劃策略是:企業要發展可以考慮產品進行升級換代,由經營中、低檔酒向制造中、高檔酒或是多功能酒飲料轉型,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
第二,工藝策略,即選擇低稅率的工藝生產酒。同一種原料生產的工藝不同,其消費稅的稅率也不同,一般蒸餾法要比過濾方法制出的酒稅率高。如大米,經加溫、糖化、發酵后,采用壓榨工藝釀制的酒屬黃酒;如經糖化、發酵后,采用蒸餾工藝釀制的酒則屬于糧食白酒。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白酒生產企業可以考慮對舊工藝進行改進開發新的流程,采用非蒸餾方法生產酒。另外以白酒為酒基的配制酒、泡制酒相對應的稅率過高,所以在配制酒、泡制酒(包括制藥酒)也可用黃酒作酒基。當然這種策略的實行要充分考慮產品口味和市場的需求,如果僅僅是為了節稅貿然推出不成熟的產品往往會得不償失。
第三,成套銷售包裝時機策略,即避免從高征稅。稅法規定,不同稅率消費品成套銷售的要從高征稅。酒類企業產品通常會選擇銷售成套禮品來作節日促銷。假如出廠時就是成套銷售,則要從高征稅,稅負高。為避免從高銷售,企業可以考慮以“以先銷售后包裝”方式來選擇包裝時機,即生產企業以普通包裝的方式銷售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組成成套包裝,從而避免從高征稅。在成套銷售中,低稅率產品銷售額占成套銷售總價的比例越高,節稅效果越明顯。這種策略的執行需要加強對銷售商的監管,方能保證產品的促銷能真正落實,實現回報客戶和開拓市場目的。
四、出口退稅策略
上市白酒類公司出口酒類產品就涉及到增值稅與消費稅的出口退稅問題。按稅法規定: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貿企業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出口應稅消費品,適用出口免稅并退稅;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性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出口自產的應稅消費品,依據其實際出口數量適用出口免稅但不退稅;一般商貿企業即除生產企業、外貿企業外的其他企業,適用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因此白酒上市公司出口,需要注意的是:由上市公司直接出口或者上市公司借助外貿企業的渠道優勢委托外貿企業出口。這里的直接出口方和委托出口的委托方必須是上市公司,只有這樣才能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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