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與稅收籌劃范文

時間:2023-08-30 1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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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與稅收籌劃

篇1

關鍵詞:建筑企業;納稅管理;稅收籌劃

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發展的大環境下,稅收作為我國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及企業管理者的高度關注。本文側重研究建筑企業稅務方面,包括建筑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性、主要內容及有效方法。

一、建筑企業納稅籌劃的重要性分析

納稅籌劃對建筑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關鍵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首先,從微觀角度來分析,納稅籌劃有利于建筑企業進一步優化資源,通過提前對企業經營活動、投資項目、理財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取得節稅的經濟效益。毋庸置疑,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納稅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獲利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并可大力促成企業可支配收入的顯著增長,有效降低企業的外在成本,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以及投資等各項資源的有效優化和高效整合,為建筑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支撐力。其次,從宏觀角度來分析,建筑企業納稅籌劃對政府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目標具有推動和促進作用,對政府實現財政收入的持續性增長大有裨益,與此同時,企業納稅籌劃在相當程度上可以促使國家、政府不斷完善稅收改制,逐漸彌補我國現行稅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促成國家稅收法規的落實落地,有利于國家財政增收。

二、建筑企業納稅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納稅政策管理

納稅政策管理是建筑企業納稅管理的基礎工作和重要內容,指的是企業必須對納稅管理活動開展可能涉及的稅收法規、政策展開全面收集、妥善整理、科學分析并深入應用于實際管理中的一系列工作。首先,企業應積極營造高度重視納稅管理的良好氛圍,大力宣傳納稅管理對企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在全員范圍中形成強烈的納稅管理意識,激勵相關員工積極開展并切實落實納稅管理一系列工作。其次,企業應合理配置納稅管理崗位,將納稅管理的具體任務細分到每個人身上,由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對納稅政策、法規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建筑企業稅收政策處于不斷調整和變化的狀態,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與政策環境高度同步,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并結合企業特征加以合理利用,積極響應政策要求并預判政策趨勢,盡可能爭取政策指導和支持,切實保障納稅管理的有效性。

(二)納稅成本管理

降低納稅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是建筑企業開展納稅管理活動最直接和最主要的目標,因此,納稅成本管理可以說是企業納稅管理過程中最核心且最重要的內容。通過對生產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從全局的戰略角度進行高度協調和有效控制,統籌規劃企業納稅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稅款繳納的相對數和絕對數,合理實現對企業納稅成本的合理管控。

(三)納稅風險管理

納稅風險管理是建筑企業納稅管理過程中不得不執行的重要內容,納稅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一旦對其失去有效的管控,則必然會給企業帶來不可控的損失。在當下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建筑企業務必須不斷強化納稅風險管理,熟悉并掌握稅收政策法規,切實將稅收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承受范圍之內。

三、建筑企業稅收籌劃方法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觀念

觀念意識在相當程度上決定著行動結果,企業應精準把握稅收籌劃的鮮明特點,即稅收籌劃的合法性、事前籌劃性及目的明確性,并嚴格遵守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確保稅收籌劃不與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相違背、始終堅持事前籌劃原則和效率原則。在對稅收籌劃具體內容和客觀要求具備充分認知和深刻理解的基礎上,不斷增強必要的稅收風險管理意識,風險總是與收益相伴的,企業必須清楚認識到稅收籌劃在有效降低成本費用的同時可能存在的顯性風險和隱性風險,避免籌劃過度或籌劃不當等極端現象的出現。

(二)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實現節稅的經濟效益目的具有積極和促進作用,如《企業所得稅法》將有關資源綜合利用和安全生產的產業都一并納入了產業優惠體系,這對相關企業來說無疑是利好消息,建筑企業在經濟發展新體制下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更應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深度解讀優惠政策對企業自身的有利作用,在遵守稅法規定的基礎上,巧妙利用優惠政策大力提升企業稅收籌劃效果,促進企業的長遠穩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稅收籌劃管理機制

從管理學的角度出發考慮,企業稅收籌劃是一項涵蓋稅收政策管理、稅收成本管理、稅收風險管理、稅收程序管理等多方面內容的系統性工程,必須在完善的管理機制的約束和規范下才能高效地開展一系列工作,實現稅收籌劃效果的有效提升。首先,建筑企業應根據企業自身特性、生產經營特點、稅收籌劃要求等各方面綜合因素來合理設置專業的稅收籌劃專門機構,并配置與稅收籌劃工作要求相匹配的專業人員,大力打造專業的人員隊伍是保證稅收籌劃合理性、高效性和科學性的關鍵一步。其次,稅收籌劃管理機制必須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梳理清楚管理流程和審批程序,構建層次分明、要求明確、規則合理的機制條例,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高效開展提供有效的指引和規范。

篇2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我國人民的法制觀念與之前相比有了很大進步,尤其是近年來我國經濟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在我國逐漸建立發展起來,并認識到稅收籌劃對降低稅負有著重要作用,希望在合理稅收籌劃的作用下使企業經營行為更加規范,促進企業向前發展。但值得注意的是,稅收籌劃在稅法規定中只屬于邊緣化操作,其中隱藏的風險較大。中小企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國民經濟增長與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大作用。為減輕稅收所帶來的經濟負擔,中小企業想盡各種辦法來減少納稅,稅收籌劃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稅收籌劃也叫納稅籌劃、稅務籌劃。稅收籌劃主要是指在企業納稅之前,確保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以法人、自然人等作為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先對稅收的事項作出安排,以便降低賦稅。稅收籌劃主要擁有合法性、籌劃性與目的性等特點。其中合法性主要是指稅收籌劃行為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一旦出現違背法律法規的偷稅漏稅行為要嚴肅處理,堅決反對;籌劃性主要是指在納稅工作以前要事先做好稅收籌劃安排與設計;目的性主要是指稅收籌劃工作要具有明確目的,也就是說獲得“節稅”[1]。稅收籌劃風險主要是指企業法人在納稅時并未按照相關稅法做出相對應的正確納稅行為,從而給企業未來發展與企業經濟利益帶來一定損失。納稅是每個企業在生存發展過程中都避免不了的,納稅行為與企業共同存在,并貫穿于企業發展始終,因此,稅收籌劃風險也因此成為了企業發展過程中無法回避的事情。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對投資決策、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方法的合理安排達到合法享受稅收優惠降低公司稅負減少稅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理財行為。稅收籌劃可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但同時它也具有很高的風險如果控制不好無疑會大大增加其成本。因此必須加強對稅收籌劃的風險管理才能保證其效用的最大化。

二、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

稅收籌劃通常就是在不違背稅法規定與立法精神的情況下,根據稅收法規所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或機會,事先完成企業投資、經營與理財等活動的安排與籌劃工作,以此來減輕稅負,促進稅負最優化,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總的來看,稅收籌劃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合法性

稅收籌劃在遵守稅收法規的同時也體現了稅收政策導向。從稅收籌劃的形式上來看,它將明確的法律法規條文作為實施依據;從稅收籌劃的實施上來看,它又是遵照立法意圖而進行的。正是在這兩種情況的作用下,稅收籌劃得到了國家的許可與鼓勵,從而也使節稅動機具有合理性,節稅手段也具備了合法性。

(二)擇優性

在稅制要素中,稅賦具有一定的彈性;在財務制度中,會計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可選擇性,使得企業可以根據負債以及所有者的相應權益,實現投資結構的優化,根據納稅義務的相關規定,設置相關機構,同時,企業還可以根據納稅程度的高低來選擇經營方式,這些都決定著企業應繳納稅款與稅后所得利潤[2]。稅收籌劃主要是在兩種或多種方案中,選擇最輕的稅負或最適宜企業使用的方案,以實現企業經營與發展的利潤最大化。企業在選擇納稅方案時注重并不是稅負是否達到最小化,而是要關注企業價值是否實現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是否實現最大化。

(三)整體性

對于稅收籌劃的整體性主要從兩方面進行研究,首先就是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不能只側重某一納稅環節中的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是要從整體上看稅負的輕重。其次,在選擇納稅方案時不能將總體稅負輕重作為最重要依據,而是要將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作為衡量標準,尤其是企業要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方案時,應當將總體收益最多的方案作為最佳方案,盡量不要選擇納稅最少的方案[3]。由此可見,要通過減少稅負來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并不是最主要的方式,減少稅負只是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眾多方法中的一種手段。

三、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企業發展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中小企業在投資、經營以及理財方面開展稅收籌劃已經成為其不可缺少的工作。但在稅收籌劃實施的前提是要具備一定的經濟環境和與之相匹配的措施。從目前來看,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工作已經具備一定可行性,通常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稅收是我國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桿

國家應向企業征收什么賦稅,每項賦稅應征收多少,在征稅時應采取哪些方式,都能體現出政府在稅負方面的政策意圖。稅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通常都是根據行業、部門、產品等方面的不同區分對待的,對于那些需要在稅收上得到支持的企業要盡量減少征稅比例或實行免征稅政策,對于需要限制發展的企業,通常政府都會對該企業多征稅。因此,中小企業在如何納稅問題上通常都會設計多種方案。中小企業在發展中要想避開稅收政策中所限制的條件,就要調整自身行為,使企業達到國家所規定、能夠鼓勵企業發展的政策條件,這樣一來既達到了降低稅負的目的,又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二)建立健全稅法法律法規

盡管近年來我國政府正在不斷完善各項法律法規,但從現階段發展來看,在稅法的建立上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特別是在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上還存在空白點,在掌握尺度上還存在界限模糊的情況,這就需要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對稅法進行完善,彌補法律上的空白。

(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財務處理辦法

從現階段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中可以得知,財務會計制度中部分規定中具有一定的彈性,部分財務在處理上可以自由確定。如對于存貨計價方法就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后進先出法等;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法可以通過直線法或加速折舊法進行。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根據企業環境和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于企業自身發展的財務處理辦法,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四)稅收籌劃是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所提倡的辦法

從目前發展來看,稅收籌劃能夠提升企業經濟效益,但卻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盡管國家財政收入與之前相比有大幅度縮減,但這也是出于國家本意,是國家希望看到的結果,表面上看國家損失了不少財政收入,但從實質上來看,國家正是通過這種方式來落實經濟政策,優化及調整國家產業結構[4]。從國家未來經濟發展來看,中小企業在國家政策鼓勵下企業的經濟效益有很大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該政策已經為國家培養了稅源,對于國家長期財政稅收起到了促進作用。因此,國家對合乎規定的稅收籌劃行為是表示支持與肯定的,正是由于國家的肯定才使企業稅收籌劃行為能夠順利進行。由此可見,稅收籌劃行為是國家賦予企業的權利,也正是基于此,才使企業一定要依法納稅,在促進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促進國民經濟增長。

四、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所面臨的風險

(一)自身因素的影響

對政策與稅收籌劃的認識還不夠全面是制約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開展的重要因素。很多中小企業認為稅收籌劃只是財務人員的工作,其他人員無權干涉,并認為只有與稅務局處理好關系就能將問題解決,這種認識與盲目操作最容易出現稅收籌劃風險。部分企業還將稅收籌劃認定為是少納稅,經常采用違規手段開展“稅收籌劃”[5]。此外,部分從事籌劃工作的人員缺乏財務知識了解,不清晰我國稅收政策,不按照法律法規辦事,特別是統籌謀劃能力不強,嚴重制約稅收籌劃開展。

(二)外部環境的影響

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因素主要有稅收政策的變化和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在市場經濟的影響下,及時對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做出調整,稅收政策也隨之發生變化,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國民經濟增長。但每次對稅收籌劃做出調整都需要一定時間,從最初實施到最終成功需要一定過程,如果此時稅收政策出現變化,企業還是執行原有稅收籌劃方案,就會使出現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此外,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活動時經常會遇到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人員對稅收籌劃觀念出現偏差,致使企業稅收籌劃成為一張白紙,嚴重的還會被認定稅收籌劃行為是偷稅漏稅行為,從而埋下稅收籌劃風險隱患。

五、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對策

(一)學習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過程與方法

中小企業要順利開展稅收籌劃最重要的就是企業管理層人員要形成正確的依法納稅意識。雖然稅收籌劃能夠提升企業經營業績,但它只是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其中的一個小環節,因此,不能將其作為提升企業利潤的終極辦法,在企業發展中有諸多影響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因素,如市場、商品價格與質量、企業經營方式等都會影響到企業發展[6]。企業要順利開展稅收籌劃的重要前提是依照法律設立企業財務會計賬冊,正確處理好財務管理工作。要了解稅收籌劃工作是否合法,首先就要接受納稅檢查,將企業會計憑證與記錄作為納稅檢查的依據。這就要求中小企業做好企業會計憑證與記錄工作,以此來提升稅收籌劃效果及可靠依據。

(二)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把握政策內涵

為適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彰顯國家產業結構,稅收政策一直處于發展變化中,從一定程度上講,稅收籌劃就是在稅收政策影響下不斷調整以適應經濟實際的變化,根據納稅人的稅收利益增長點,最終實現利益最大化[7]。因此,在開展稅收籌劃時一定要了解經濟發展特點,關注稅收政策變化情況,全面了解稅收政策。由此可見,詳細了解稅收政策是降低稅收籌劃風險的關鍵。中小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中要建立健全適用于自身發展的稅收籌劃體系,并經常組織稅法學習,了解最新稅收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保證企業稅收籌劃行為不會違背國家法律[8]。

(三)提升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素質

從某種角度上將,稅收籌劃行為是一種高級的理財活動,在稅收籌劃中涵蓋多種專業知識,如金融、稅法、投資等,具有極強的專業性。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執業人員,在具備法律常識,了解稅收政策以外,還要了解工商、金融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并能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企業情況,清晰涉稅主要事項,明確籌劃意圖[9]。如果企業現有人員不能勝任工作,企業可以應聘請專業人士指導稅收籌劃操作,以將稅收籌劃風險降到最低。

(四)創設良好的稅企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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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行業;稅收籌劃;問題;對策

一、引言

隨著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方略的有序推進,全社會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在企業的稅務管理中,人們逐漸認識到正確而有效的稅務籌劃所帶來的巨大作用。但是,我國有關稅收籌劃的研究起步比較晚,且主要集中于有關節稅收益等方面,在具體行業的稅收籌劃研究很少,實踐上亦不盡如人意。我國城鎮化建設進入了快速發展期,“十三五”規劃確定了發展目標,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可以說建筑行業進入了相對的黃金時期。能否在這一新的機遇期提高建筑行業的收入水平、利潤水平,能否開展有效的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與稅收風險,是理論界和實務界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建筑行業投資大、風險高、合同數量多、資金周轉時間長等顯著特點,且其工作涉及面廣,直接涉及的稅收項目比較多,稅收負擔重。據統計,建筑行業的入庫稅費收入占到稅收總額的5%,并且增速很快。建筑業是我國傳統意義上的勞動密集型行業,營業利潤較低,其發展需要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減少稅收、擴大利潤空間已經成為目前建筑業發展的訴求。因此,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及財稅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加強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強化經營者的納稅意識,防范稅務風險,維持和提高建筑行業的利潤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與問題

建筑行業是一個綜合型的、涉及面廣泛的行業,涉及多項經營管理活動。其涉及稅收種類也相對較多。現階段,我國建筑行業的稅收籌劃種類繁多,但是不同程度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

建筑行業的稅收相比其他行業要復雜的多,這是因為其業務主體多元化,從開發到最后銷售投入使用,資金流、成本流等種類都非常多,因此需要十分精細化的稅收管理,這樣才能實現節省稅費,改善建筑行業價值需求的目標。“營改增”后,我國建筑行業繳納的稅種主要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等十多種,每個稅種的性質、適用范圍、繳納方式等都不太相同,因此也并不是所有的稅種都可以通過合理的籌劃來達到降低稅收的目的。一般而言,建筑行業稅收籌劃中具有可操作性空間的稅種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盡管建筑行業稅收籌劃的方式多種多樣,表現形式各異,但其最終目的主要有:第一,在減少稅負的基礎上,利用降低稅基和減輕稅率的手段,在不同的納稅策略中選取成本最少的策略;第二,推遲納稅時間,通過貨幣的時間價值獲得稅收的基本收益,在某種程度上也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1.努力降低稅基。

所謂稅基就是稅收的計稅根據或者是計稅依據,例如企業所得稅中的應稅利潤。在稅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稅基和稅額存在正向關系,即稅基愈大,稅額愈高。建筑企業應想方設法減少稅基,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減少企業應該繳納的稅款,最終實現降低稅負的目標。

2.積極爭取較低適用稅率。

現階段我國的稅收法律中除了個別稅種只能按照單一稅率繳納外,其他大部分的稅收種類都具有不相同的稅率。這些不盡相同的稅率也給企業提供了很多可操作空間。企業可以利用稅收籌劃的手段,對不同方面的業務和工作模式進行合理的設計和管控,最終實現降低稅率成本的目標。

3.合理選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無論是企業取得的預付款還是約定的收訖款項,稅法都有明確的納稅義務時間。經過企業合理調整業務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建筑企業可在會計核算中,實現對納稅義務時間的有效性控制,做出合理、高效的納稅籌劃。

4.合理轉嫁稅負。

合理進行稅負轉嫁也是建筑企業經營的手段之一。稅負轉嫁牽涉到課稅商品最終價格的基本問題,這一定要利用經濟成本交易中的價格變化來最終確定。例如在工程中,利用有效的價格分包手段,就能夠實現建筑安裝工程收入在總包收入和分包單位之間的成功轉移,從而改善建筑企業應該繳納的稅收,順利實現企業所得稅在不同企業間的成功轉移。

5.有效延緩相關稅收納稅時間。

因為資本使用過程中具有時間特性,建筑企業利用建筑工程時間上的改善,就能夠延緩不同稅收種類的最終納稅義務時間。假如是利用理性改善業務的預估方式,延緩工程支出的最終確定日期,從而就可以延緩納稅時間,獲得資本金額因為具有時間價值帶來的最終受益。特別是在通貨膨脹期間,拖延義務納稅時間的方法效果更為明顯。

(二)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1.缺乏稅收籌劃意識。

眾所周知,稅收籌劃與不少企業認為的不繳稅、偷稅、漏稅、逃稅行為有本質的區別。稅收籌劃是在國家稅收政策范圍內的合法活動,是企業規避稅收風險、實現企業價值的正當行為,企業合理的稅收籌劃行為應該受到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而偷稅、漏稅是企業不履行業務的違法行為。有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千方百計地逃避對稅收的繳納,這種避稅行為和籌劃行為應該通過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嚴格區分,避免一些企業鉆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以稅收籌劃為名,破壞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擾亂市場。一方面,從國家相關部門的角度來看,稅收籌劃難以發展是因為一些不法分子借稅收籌劃之名,行偷稅、漏稅之實,其結果是嚴重地違反了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國家的稅收利益,企業也可能會承擔稅務風險帶來的損失。所以,建筑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要對稅收籌劃有正確的認識。

2.缺少專門的稅收籌劃人才。

有一個誤區,認為稅收籌劃是一項簡單的工作,只要具備相應的稅務、財務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就可勝任稅收籌劃工作。殊不知,實踐中,對于企業的財務人員來說,稅收籌劃要求相關從業人員具有豐富的稅收經驗和較高的企業管理水平,必須事先掌握和了解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國家及地方的方針政策,具有相關會計稅務資格認證,熟知財務、稅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知識,而且熟知企業經營、投資和籌資活動。因此,建筑企業應配備專門的稅收籌劃人員,否則,稅收籌劃活動一旦展開投入實施,發生了紕漏是無法補救的。

3.忽視風險防范。

建筑企業在稅收籌劃實踐中,無疑會遇到不可規避的風險,但是企業稅收籌劃之前一定要在風險防范方面做足功課,防止不必要的損失發生,具體應該加強以下幾方面風險防范:(1)稅收政策風險。如果納稅人對有關政策不明確,理解不透徹,不能及時學習和把握政策的變化,都會造成稅收籌劃在政策性方面的風險。我國法律的層次較多,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體系十分復雜,這就容易造成企業對相關法律理解不全面,甚至對政策的規定理解錯誤,從而導致稅收籌劃沒有效果,甚至無意之中觸犯了法律。(2)企業經營風險。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與其目標利潤相關聯,因為,企業利潤最終來源于企業的經營活動,亦即企業的稅收籌劃和企業經營活動息息相關。所以,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從企業戰略的高度,在制定財務預算時將企業的經營情況考慮在內,當然,建筑企業所有的活動都應該是在國家的稅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另外,要考慮稅收籌劃方案的可行性,看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防止出現盲目追求節約稅收而造成企業其他活動受到阻礙的現象。如稅收籌劃方案在執行的過程中,由于某個環節不對稱或者不合乎規定,造成整個經濟活動發展受阻,因而從主觀上失去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機會,不僅不可以減輕企業稅收的經營成本,相反,會增加企業經濟成本,使企業陷入困境。(3)稅收執法風險。對于稅收籌劃的合法與否,從主觀方面講是企業籌劃過程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客觀上講是國家稅務機關相關部門確認通過。這樣就會存在由于稅務機關和建筑企業對稅法認知不同而導致的稅收執法性風險。稅收籌劃是不是在法律范圍之內,這是由國家、企業和相關稅收機構共同判定的。企業通過對稅法等相關法律的理解、判斷進行籌劃,國家機關有關單位在審核時對于是否合法、合理又有著自己的主觀判斷。所以,存在稅收執法風險。(4)相關員工管理不當風險。這部分風險主要是由于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不當造成的,員工崗位頻繁調整,選人、用人、留人不當等因素都會使經驗相對豐富的員工流失,再加之企業對員工相關理念培養不到位,使得某些員工責任心缺失,對有關程序不認真對待,都很容易引發稅收籌劃中的風險因素。從人力資源角度來說,其風險在企業稅收籌劃中占據重要位置,也是企業經營中最難控制和把握的。企業內部人員出現的風險極容易造成合作伙伴對企業的不信任,這又連帶產生了信譽風險,對企業的影響度是極其深遠的。(5)稅收綜合性風險。對稅收綜合性風險的防范也是一種操作性防范,也是對之前各種風險產生原因的綜合性運作管理。由于我國各種法律的層次體系較多,內容涉及方面也較為廣泛,在實際操作當中難免會出現一些風險和摩擦,即使請專業團隊為企業專門進行稅收籌劃,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出現某些主客觀問題。一般來看,綜合性風險可以從兩個大方面把握:一是企業自身方面,對政策的整體把握度不夠,籌劃方案過程中很容易顧此失彼,造成不必要的失誤;二是從國家方面,對稅收籌劃方面的指引不夠積極,優惠政策宣傳可能不到位。所有的行業或者是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活動時,不可能規避這些風險,但是在具體稅收籌劃中,預測和防范這些風險是企業在競爭中獲勝的關鍵。

三、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對策

建筑企業應首當其沖地關注由設計規劃造成的非稅收成本或非稅收損失,然后再考慮施工、經營、投資、籌資、理財等實際情況,進而把稅收籌劃納入稅收風險管理當中。依據稅收籌劃風險標準去評估其管控效果,企業需要不斷提高建筑企業防范稅收籌劃風險的標準。為了實現企業的稅收收益最大化的機制的構建,必須依據稅收籌劃風險管理的標準。因此,通過對以上諸如稅收籌劃概念不清晰、稅收人才缺乏、稅收風險不宜掌控等問題的簡要分析,提出對策,以期降低建筑企業成本,建立健全防范稅收風險機制,以適應新時期經濟發展和企業自身戰略發展的需要,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營造有利于稅收籌劃的環境。

改善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和風險防范措施,最終也不能脫離完整的法律制度保證。建立、完善稅收法律體系,明確稅收征管基本原則、稅收管理體制、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納稅人在遵循稅法前提下自主開展稅收籌劃活動的權利,可以讓建筑企業在相關法律制度框架內合理進行企業稅收籌劃,從而從根本上改變現階段相關稅務部門過分倚重管理,忽略對納稅人相關稅收籌劃權利培養。同時,各級稅務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整合稅務內、外信息化平臺和服務資源,創新納稅服務方式,加強納稅服務意識,強化征納雙方的多樣化互動,努力形成反饋及時、處理得當的企業納稅投訴反饋機制,增強我國稅收政策的透明化和確定化趨勢,在納稅流程簡單化、信息多元化的納稅服務系統形成的前提下,為建筑企業大力進行稅收籌劃,合理控制稅收風險提供信息化和專業化的平臺和技術支撐。

(二)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觀念。

第一,建筑企業要根據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符合實際的稅收設計規劃及必要的風險管理意識。要明確稅收籌劃是一項合法的財務管理活動,也是企業節約稅收成本的主要途徑。第二,稅收籌劃是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途徑之一。建筑企業在稅收籌劃中,合理安排經濟業務,盡可能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目前,在建筑行業整體市場低迷、利潤下滑、競爭激烈的大背景下,稅收籌劃無疑會提升自己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第三,要強化企業管理層稅收籌劃中的風險意識。收益與風險相伴,而且收益越大風險也越大。因此,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為了預防由于過度籌劃或籌劃不當的風險,必須強化風險意識。

(三)建立科學規范的稅收籌劃管理機制。

從管理的角度,建筑企業應該從不同方面強化完善稅收籌劃風險體系,改善涉及稅種的內在管控機制,增強稅收籌劃效果。首先,根據企業實際,設立與財務部門相同等級的稅收籌劃專門機構,并配備較高水平的專業人員,構建專業化的稅收團隊。從企業長遠經營目標的角度出發,規避風險,爭取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其次,建立稅收籌劃人員可以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機制。這樣,通過構建層次分明、職責明確的稅收籌劃專業化團隊,團隊的管理層人員要關注相關政策與法律法規,制定生產經營政策和稅收籌劃方案。再次,構建和完善稅收籌劃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相互溝通機制。稅收籌劃部門需要和公司的高層、財務部門等進行工作的協調溝通,要將稅務籌劃的具體思想體現在日常的稅務工作中,將稅收籌劃策略轉變為公司的利潤,強化公司內部的信息流通,保證稅收籌劃各個環節的暢通。

(四)培養高素質的稅收籌劃專業團隊。

專業化人才是建筑企業高效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新形勢下,要想在復雜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稅收環境及復雜的業務活動上成功實施稅收籌劃,需要擁有一支高素質和專業化人才的稅收籌劃管理隊伍。目前,經濟新常態使得許多建筑企業通過采取多元化、信息化、跨行業、跨區域甚至跨境經營拓展業務,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常常會涉足對外投資、并購重組、關聯交易、轉讓定價等復雜交易,涉稅事務愈加復雜。然而,建筑企業對于適應改革與創新所需的多樣化人才準備不足,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為此,建筑企業可設置更加優厚的條件加大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招聘力度,招賢納士。對于現有人才,通過整合、專業技能培訓、在崗學習等多種方式,還可高薪聘用外部人才到建筑企業兼職,努力打造一支知識面寬、業務嫻熟、技能過硬的優秀隊伍,以保障稅收籌劃策略的順利實施。

(五)加強建筑企業主要稅種的納稅籌劃。

1.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是政府對企業利潤的再分配過程,是影響企業利潤的一項重要費用,也是建筑企業稅收籌劃中關注的焦點。根據建筑企業的業務特點,其所得稅的籌劃應當從固定資產折舊、后續支出、籌資方式入手。建筑企業為了滿足施工需要,通常需要大量的固定的資產,但需要調整對固定資產中的折舊費用和后續支出費用。建議建筑企業融資過程中可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采用負債融資的方式去實現調整。例如,通過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券,會產生不同的利息費用,從而達到改變應納稅所得額的效果。另外,部分地區某些特殊的工程項目,考慮能否享受國家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優惠。

2.印花稅稅收籌劃。依據印花稅的規定,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分包合同或轉包合同所記錄的數額去統計應繳納稅額度。只有當應稅行為的發生,需按相關稅法的繳納稅收。特殊情況下,應繳納稅收義務涉及新的應稅憑證的出現,即新的分包或轉包合同。因此,從本質上說,該法是通過降低計稅次數和金額,從而降低繳印花稅的額度。對于應稅憑證,作為印花稅的納稅人雙方須共同確定書立的關系,幾方當事人在確定書立合同關系時,如果只要不涉及合同的當事人以當事人的身份出現在合同上,則合同法律效果就達到了。實踐中,若經濟交易活動能當面解決,一般是不用簽訂合同的。當然,如果經濟當事人雙方信譽較好,不簽合同當然更能節省稅款,但這樣可能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3.增值稅稅收籌劃。2015年我國在建筑業進行“營改增”稅制改革。建筑企業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將對建筑企業的稅制、稅負、稅務管理和資金等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必須考慮如何降低增值稅額。如在增值稅納稅人類別選擇的稅收籌劃上,因“營改增”后設計單位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有明顯的降幅,因此應盡量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籌劃。對進項稅額抵扣的稅收籌劃,“營改增”屬于結構性減稅,建筑設計單位一旦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由于進項抵扣稅額較少,稅負較原營業稅有所增加。為降低稅負,設計單位采購付款時應盡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的進項稅稅額越大,應納稅額越小。再比如,在租賃業務中,從合理安排設備租賃、變更長期租賃合同和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等三個方面入手,科學合理設計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案。在EPC合同方面,可考慮拆分EPC合同和調整EPC合同中不同業務價款兩種方式,避免由于混業經營未分開核算可能導致的從高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的風險。在含稅報價相同的供應商選擇中,盡可能選擇增值稅進項稅額最大的供應商;針對供應商報價中包含運輸費用的情況,要合理使用“一票制”和“二票制”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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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秀全:《建筑企業納稅籌劃及風險管理》,載于《經營管理者》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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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戰略;價值創造

從財務戰略的視角考慮進行稅收籌劃更具有整體性和戰略性,同時稅收籌劃方案對企業財務戰略制定和實施也有著重要的影響。本文從財務戰略對稅收籌劃方案的影響、稅收籌劃對財務戰略制定的影響兩方面進行探討。

1、基于財務財務戰略下的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是對企業籌資、經營、投資等活動涉稅事項預先進行設計和策劃,以實現減輕稅負或延期納稅。合理的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充分利用資源、減輕負擔,從而健康穩步發展。企業籌資、經營、投資等活動以資金為中心,影響財務活動,財務活動又是在財務戰略指導下實施。因此,雖然稅收籌劃方案選擇具有多樣化,但如果僅從某一環節進行稅收籌劃,雖然減少該環節稅負,可能影響整體財務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從財務戰略的視角對企業納稅進行籌劃,不僅能夠減少稅負,更有利于企業長期內整體戰略的實施。下面本文以籌投資戰略為例進行探。

(1)基于財務戰略的籌資活動稅收籌劃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保證。企業主要籌資渠道有兩種:權益性籌資和債務性籌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發行股票等方式。負債籌資速度較快、靈活性較強,利息費用可以在稅前抵扣,從而產生稅盾效果,但是存在財務風險高和合同限制條款。權益性籌資可以長期使用,無需考慮還本付息,但由于股息是在扣除所得稅之后支付,所以股利未能起到稅盾效果。籌資方式不同,籌資成本、籌資風險、稅收效應也會不同。基于籌資戰略的稅收籌劃,不僅要考慮稅負大小,更要考慮籌資成本、籌資渠道及方式是否滿足企業財務戰略需求。

下面以L公司為例進行分析。如前所言,加大負債比重會獲得抵稅收益,在不考慮其他因素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高于債務成本率,如果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為正效應,節稅效應越顯著。L公司近幾年資產規模不斷擴大,負債總體呈平穩上升趨勢,但上升幅度并不顯著,資產負債率在40%左右波動,財務風險較小,利息成本較低,未能產生可觀的稅收效應。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可以適當擴大負債規模,使節稅效應更加充分。但L總公司所處行業競爭日趨激烈,本身也處于陜速發展時期,經營風險較大。該公司合并報表顯示2014年-2016年每股收益為0.18元、0.09元、0.02元,銷售收入規模雖然較大,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夠充足,盈利能力較差,控制負債風險能力不足。

L公司在籌劃納稅方案時,如果僅僅追求籌資活動中納稅成本減少,很可能雖然稅負減少,但風險失控,最終導致股東財富減少,從而影響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因此,其稅收籌劃方案必須對收益、風險、稅負等綜合考量,在服從和支持整體財務戰略的基礎上選擇有利的稅收籌劃方案。

(2)基于財務戰略的投資活動稅收籌劃

企業發展需要投資。在投資活動中,由于投資主體設立方式、投資地區、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有不同的稅收法律規范,因此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如果僅僅以基于節稅最大化目的進行優化選擇,很有可能導致企業投資失誤。

下面仍以L公司下屬投資主體設立方式為例分析。企業分支機構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形式,子公司是獨立核算納稅人,分公司與母公司合并納稅。當盈利時,兩種形式的分支機構對納稅總額影響基本相同:但是,當分支機構或者總公司發生虧損時,就會產生由于虧損額沖抵利潤帶來的降低稅負效應。L公司下屬分支機構都是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從近幾年來看,L總公司盈利能力較好,但下屬子公司經營狀況不夠理想,處于虧損狀態。顯然,如果分支機構采用分公司形式設立進行稅收籌劃,對總公司的納稅將會形成稅盾。但是,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一種更合理,L公司不能僅考慮稅負大小,應該從該公司財務戰略層面著手規劃,考慮其經營運作模式、集團公司或下屬企業財務管控模式、未來業務發展方向、兼并重組等資本運作方案、公司上市等,才能避免稅收籌劃方案短期行為,使稅收籌劃具有大局觀,有助于企業財務戰略的實現。

2、稅收籌劃對財務戰略的影響

稅收籌劃和財務戰略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一方面,財務戰略的實施決定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和制定,基于財務戰略視角才能制定出最優納稅籌劃方案,因此在稅收籌劃中應通過綜合考慮企業籌資、投資和利潤分配戰略下的資源需求和預期目標,在財務戰略引導下實現節稅或延期納稅的效果,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另一方面,稅收籌劃對企業財務戰略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包括對籌資渠道、籌資方式、資本結構優化、投資領域、投資方式、投資項目、信用政策、成本管理手段、股利分配政策等等。因此,企業在制定財務戰略時應充分考慮稅收效應,及時調整財務戰略,降低風險,爭取更大的效益。

(1)稅收籌劃對投資戰略目標的影響

財務管理總體目標包括企業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具體目標是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償債能力、成長能力等實現最優,納稅籌劃方案對財務管理總目標和具體目標都會產生影響。

財務管理具體有短期目標和中長期目標,從短期目標來看,稅收籌劃可以促使企業支出降低,負擔減輕,資金充足,效益最大。從長期目標來看,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引導企業制定更合理更先進財務戰略,綜合平衡影響因素,合理整合各種資源,促使企業加強財務管理,從而提升綜合競爭力。

(2)稅收籌劃對投資決策的影響

以籌資方式為例,如果從獲得較1氐的融資成本和利息抵稅來看,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企業互相拆借、發行債券等負債籌資方式明顯優于發行股票。因此,稅收籌劃方案對企業籌資決策會產生較大影響。

篇5

關鍵詞:“營改增”;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策略

我國實施“營改增”策略,主要是為了降低企業的資金運轉壓力,避免企業承受過重的稅負,幫助企業盡快完成升級轉型目標。對于郵政業務來講,企業財務管理要充分考慮到“營改增”給企業稅收策劃工作帶來的影響因素,針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特點進行分析設計出符合企業實際的最佳納稅方案,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一、概述

“營改增”對于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1.“營改增”可以降低企業稅負從計稅方式上來分析,營業稅和增值稅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增值稅是對產品、服務的增值部分進行納稅,所以不管是增值稅收的優惠政策,還是稅率,都會影響到企業的實際稅負和利益情況。而“營改增”,大大提升了生產、銷售環節的稅率管理水平,避免了重復征稅,也就是減輕了企業稅負。

2.規范納稅流程

推行“營改增”之后,各個行業都需要對現有的稅收策劃工作進行變革。在增值稅的管理上,有包括稅務部門、行政主管部門、法律部門都可參與其中,對于郵政行業而言,有業務往來的相關企業都具有管理的責任和義務,從這個角度來講,社會監管的層面和風險都是有所增加的,必須按照相應的規范和流程辦事。增值稅計稅過程中需要利用專用發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的資金運動都要開具相對應的發票,并且給予認證,這也是抵扣的憑證。政府規范管理增值稅,增值稅計稅方法的復雜程度也會因此增加。這也突出了征收依據的重要性,如果存在虛假開設和未曾開設發票的情況,導致國家稅收因此遭受損失,而且企業要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3.增加營業利潤

郵政企業的經營范圍比較寬,運輸業務、金融服務業務、零售業務都涉獵,屬于混業經營模式,也存在著不同的稅率。我國在全國推行“營改增”,加大了會計核算的難度,會計人員需要區分不同稅率的產品和服務。郵政企業在經營中,也會擔當采購商的角色,所以在對供應商的選擇上,也是需要對供應商進行合格供應商的資質評價,尤其是商品以及服務的采購價格,要做好市場調研分析,找準價格優惠的臨界點,這樣才更有利于降低實際的經營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運營利潤空間。

4.業務模式有所改變

自“營改增”政策實施以后,郵政企業在申報增值稅時的方式也發生了相應的改變,原有的業務模式需要做出調整。為了進一步規范化管理郵政行業的增值稅征收過程,國家稅務總局專門公告,規定了企業的申報方式。例如郵政企業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個區域的,應該以業務種類為基礎,分支機構按照銷售額和預征率預繳后按月做好信息傳遞,總公司則需要按照季度匯總的差額繳納增值稅。

二、“營改增”影響下企業稅收籌劃的策略

1.做好準備工作

在郵政行業發展過程中,“營改增”政策是制度改革的趨勢,因此郵政企業需要認清現實情況,轉變稅收籌劃觀念,積極應對“營改增”的影響,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首先企業對于“營改增”給企業稅負帶來的影響,一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尤其是管理者,要積極學習相關的財稅制度和國家政策,對于企業的稅收策劃工作要給予財力、物力、人力上的支持,明確稅務發生的任何變化,郵政企業的稅收籌劃計劃要適應國家的稅收變化情況,要積極學習、熟知,并靈活利用國家給予企業在“營改增”上的一些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稅負。近幾年來,我國的快遞行業、通訊行業發展非常迅速,給傳統的郵政業務帶來了很大的市場沖擊,在這種市場環境下,郵政企業就必須要在繼續做好傳統業務的同時,開發新的業務,擴大經營范圍,改變經營思路,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而這對于財稅人員來講,工作難度也隨之加大,因為按“營改增”要求,稅務人員要對不同產品的稅率進行區分,避免從高納稅,以保證企業納稅的合理性。

2.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郵政企業利用健全的規章制度,可以提高稅費繳納的質量。發揮制度的作用,建立管理體系,實現稅收策劃的統一管理,保證科學合理性。企業需要進一步細化財務會計的工作范圍,落實每個財務會計的工作責任,提高企業賬面的規范化,細分核算科目,加強管理材料采購環節,有序開展郵政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建立規章制度的時候,企業要深入了解自身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現狀,建立的規章制度要適應當前發展情況,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3.加大力度管控企業成本

郵政企業要嚴格區分應稅業務和免稅業務,免稅業務無需開具增值稅發票。嚴格控制應稅業務的采購環節,選擇供應商過程中不僅要關注其價格因素,也要考慮供應商是否可以提供增值稅的專用發票,這樣有利于促進郵政企業的業務發展,降低整體采購成本。介于郵政企業生產成本的總類比較復雜,所以必須要做好成本梳理,因為人工成本與國際運輸費是屬于不可抵扣的類型,必須要區分清楚。郵政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工成本占據重要的地位,通過分析“營改增”對于郵政企業的影響,郵政企業可以購置更為先進設備,從整體上大幅度的提高企業郵政服務的質量以及智能化水平,提高服務效率。郵政企業可通過采取外包的經營模式,把一些零散的或者是自身欠缺管理經營能力的業務分包給其它專業機構來打理,這樣不僅可以保證企業優秀的管理資源不被分散,而且還可以降低企業管理成本,提升服務專業性水平,同時也可以因此獲取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增加企業的可抵扣成本。

4.嚴格籌劃采購環節的納稅工作

在“營改增”的政策下,影響企業稅負的因素變得更多,例如可抵扣的進項稅、銷售額等。因此郵政企業需要重視采購環節的稅收籌劃工作,合理選擇供應商,最好是選擇一般納稅人,在采購過程中要注意獲取增值稅的專用發票,最終可以有效抵扣應納稅額。很多郵政企業在傳統營業稅的影響下,不夠注重供應商的資質,選擇的很多供應商都不是一般納稅人。在“營改增”的影響下,郵政企業要注意梳理采購環節的供應商,建立合作商的檔案,不僅要保證產品質量,還要獲取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在招投標過程中,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是企業的抵扣憑證,這樣就可以淘汰一些資質不全的供應商。企業還需加強管理專用發票,有效規避納稅風險,規范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杜絕出現虛假開設和未開設的行為,避免出現偷稅漏稅的行為,企業要配置相應的部門和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增值稅的發票使用過程,保障企業整體的管理質量。

篇6

 

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資金運籌方式、一種科學的理財行為,更是一種節稅活動。隨著稅收籌劃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認識和接受,稅收籌劃不斷被進行形式創新和應用。然而,稅收籌劃作為一項系統性的工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把雙刃劍:成,則給企業帶來降低稅負成本的收益;敗,則導致企業利益損失的風險。又因稅收籌劃是游走在稅法規定邊緣的操作、堪稱“與法共舞”,又是“未雨綢繆”的前瞻性活動,各種影響因素不斷變動直接導致了多樣的稅收籌劃風險。雖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是企業積極主動的應對、客觀的分析和科學的決策都可以極大的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因此,如何在節稅和避險的天平上尋求平衡,以最小的風險獲取最大的收益,是企業在稅收籌劃中應重點考慮的問題。

 

下面,筆者將從六個方面探析稅收籌劃中企業實現節稅與避險相平衡的途徑。

 

1 保證信息的完備和通暢

 

信息是決策的基礎,也是稅收籌劃這道題目的已知條件。快速獲得盡可能多且真實的已知條件,才能更快更準確地解答題目。稅收籌劃的關鍵是快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而掌握信息的數量和質量會直接影響籌劃者對稅收政策的了解和對稅收動向的判斷,獲得信息的時間會直接影響企業稅收籌劃活動的成效。為了在最短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反應、提高企業競爭力,企業須做到以下兩點。

 

1.1 事前做好充分的信息搜集工作

 

為了最大程度保證決策者決策依據的來源,工作人員應事前收集好有關籌劃主體、稅收環境、政府涉稅行為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時要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相關性和適度性。保證了信息資源的全面可靠,可以避免因依據不足而造成決策失誤,打下節稅避險的基礎。

 

1.2 時時關注政策動態及市場信息

 

中央政府的稅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具體執行細則會根據發展的需要不定期進行更改和調整,而稅收政策是各企業稅收籌劃的指向標,細微的變化都有可能對一些企業帶來顛覆性的變化。因此,時時關注稅收政策的動態,想辦法掌握第一手信息,有助于在競爭對手前面做出反應、搶占先機。另外,稅收籌劃有可能涉及企業生產類型和數量的調整,具體的調整效果最終要依托于市場來實現。及時掌握市場動態,了解各類產品和服務的供求情況以及價格等,能使企業做出最有效的調整,在節稅的同時還可能獲得生產上的額外收益和市場份額的擴大。

 

2 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

 

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務、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對籌劃者的專業素質有著極高的要求。在稅收籌劃中,涉及到對稅收政策的選擇、理解以及會計核算、資金融通等各方面的工作,若相關工作人員的技能不過關,勢必會導致稅收籌劃中某些分項工作的疏漏和錯誤,而每一環節的工作成果都對稅收籌劃的成敗產生極大的影響。因此企業必須增加對相關人員的培訓,開展培訓課程并及時驗收培訓成果,以保證工作人員有足夠的能力既節稅又避險。

 

3 依法節稅,不越過法律的界限

 

稅收籌劃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合法性這個基礎,同時是否合法也成為了判斷稅收籌劃是否成功的一大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進行籌劃、堅決杜絕偷稅漏稅行為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底線。這就要求籌劃者不僅要接受系統的法律教育、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還要對我國的稅法有非常全面和精準的了解,能夠準確判斷稅法的邊緣和極限所在,避免發生打算打“擦邊球”卻實則越界的情況。其次,籌劃者要區分合理避稅和偷稅漏稅的區別,堅決抵制利用法律的漏洞來逃稅,不要因僥幸心理和貪圖眼前便宜而丟掉了企業和個人的未來。近年來,很多企業為了追求自身稅后利潤的最大化,一味采取各種措施減少納稅。更有不少企業越過了法律邊緣,走向違法犯罪的路途,最終付出慘痛的代價,得不償失。

 

4 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

 

中央政府雖有稅收政策,然而因為各個地區稅收征管的具體方式存在差異,所以稅務執法機關其實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不僅如此,由于稅務執法機關并非企業內部工作人員,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以及財務、管理狀況了解的明晰度低于企業的決策人員,因此對于企業所采取的稅收籌劃方案(尤其是一些貼近法律邊緣、容易產生誤解的方案)可能會存在疑慮和誤解。為了保證稅收籌劃方案的合法性、獲得稅收籌劃方案的認可度,企業應積極主動地與當地稅務執法機關進行溝通,了解其工作流程和準則,同時主動提供其各種所需信息和協助。在執法機關對企業的籌劃活動存在疑問時,企業應積極且正面地向其解釋,使其全面了解本次籌劃活動的具體目的和執行情況,力求達成共識。不僅如此,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定期的聯系,可以幫助企業及時掌握其工作的新動向、較早獲取第一手消息,從而可以保證籌劃工作大方向的正確性并贏得更多的反應時間。

 

5 力度適當,提高風險意識,培養創新意識

 

在稅收籌劃中,許多企業一味追求金錢利潤而忽視了對風險的規避和處理,以至于風險來臨時缺乏應對措施,或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幸免。其結果是籌劃工作大多失敗,損害了企業利益不說還有可能因違法造成工作人員鋃鐺入獄。而在另一個極端,一些企業則過于保守,戰戰兢兢小心翼翼,采用最保守的稅收籌劃方案。這樣固然安全,但是效率很低且成本并不一定低,稅收籌劃失去了本來的意義,企業損失了一個增加實際收益、提高競爭力的好機會。因此,無論節稅還是避險,企業都應追求適度原則。節稅時保持較高的風險意識,時刻注意防范現存風險和發現潛在風險。尤其注意要充分利用網絡科技技術,比如建立一整套風險提醒和監控機制,由此來縮短反應時間,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出最有效的處理。其次,在避險時也要注意培養籌劃者的創新意識,根據國家政策和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設計出更科學、更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不斷降低稅收籌劃的成本,以求提高籌劃活動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6 注意保持方案的整體性和靈活性

 

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是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從而提高實際收益。由于企業各個稅種比例的變化會影響企業的稅收成本,因此稅收籌劃常通過轉移稅收項目來實現。然而企業眾多繁雜的稅收項目之間并非是相互獨立而是相互聯系的,其稅基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收的減少可能會引起許多稅收的增加,甚至增加的比減少的要多,稅收成本反而變大了。因此,在稅收籌劃中要注意各種稅收項目之間的關聯,充分考慮一種行為的連帶效應,以企業的整體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制定出最優的全局性方案。

 

此外,由于稅收政策、市場情況以及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情況等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實際存在著各種不確定性,因此籌劃者應注意方案設計的靈活性和可變性,以便變化發生時可以及時調整方案進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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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據統計可知,我國較多的施工企業在國內外市場中曾經得到了較好的發展,較多的企業在境外市場不斷拼搏,很多建筑企業的業務已經擴大到上百個發展中或者是欠發達的國家中,不斷參與國外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去。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我國政府對企業實施支持“走出去”的戰略,并在此過程中給予企業相應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在走出去戰略中給予企業有效的引導,幫助企業積極拓展境外市場。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我國企業的發展實力在競爭中得到了不斷的加強,參與國際競爭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施工企業更加有信心,更加有實力去參與國際競爭。但是,由于國內人工成本不斷提高,國際市場發展不均衡,直接導致我國施工企業境外承包業務的利潤率大幅度下降。曾經的低成本勞務輸出方式已經不能再為企業創造足夠的收益和利潤,再加上金融危機的爆發,這對企業的發展無疑是雪上加霜,世界各國都遭受著不同程度的沖擊和傷害。通貨膨脹,物價不斷上漲,經濟低迷,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境外施工企業的生產成本,縮小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再者,由于國內國外的經濟發展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是不同的,財政法規和社會環境等差異因素對境外施工企業的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境外施工企業要想獲得進一步的穩定發展,實現企業的利潤增長,就要加強對境外工程所在國家進行稅收政策研究,分析當地國家的稅收籌劃工作內容,建立健全稅收籌劃管理體制,對企業的業務和管理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積極研究外匯資金的流動方式,降低外匯變動給境外施工企業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二、稅收籌劃的定義和內容

企業要增強自身的競爭實力,要提高自身的利潤率并降低稅收風險,就要做好相應的稅收籌劃工作。而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內容和目標。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的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規定,在不違反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選擇相應的納稅方案來籌劃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以便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稅收籌劃工作首先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遵守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指導,不能一味的按照自身的主觀意識來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同時,稅收籌劃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和預見性,施工企業要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開展前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稅后利潤,以便施工企業能夠真正實現稅收利潤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稅收籌劃的內容分為四個主要部分,分別是避稅籌劃,節稅籌劃,轉嫁籌劃和實現涉稅零風險。稅收籌劃工作主要是從這四個方面入手,從而有效實現稅收收益最大化目標。避稅籌劃是指企業可以在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采用相應的避稅手段,利用稅收法律法規條文中的漏洞或者是空白來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以便實現合理合法避稅。避稅籌劃工作不是違法行為,避稅籌劃行為與偷稅漏稅行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國家只能采取相應的反避稅措施,例如國家只能不斷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來限制避稅行為,而不能采取強制性的手段制止或懲罰避稅行為。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企業在不違法國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稅法規定的條例或者是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稅負。企業在進行節稅籌劃工作時,可以利用稅法規定的起征點的不同和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指導生產經營活動和籌資投資活動,巧妙安排,合理節稅,這樣就可以在符合國家稅收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節稅。轉嫁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不違法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相應有效的措施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以便轉嫁企業的稅收負擔。境外施工企業可以通過提高價格或者是降低價格等手段將利潤或者收益轉移到稅負較低的國家,或者是通過價格調整將稅負轉嫁給上游的企業以及下游的消費者,這樣就可以在較大程度上實現施工企業稅負的轉移。實現涉稅零風險是指施工企業要全面了解自身的賬務,及時核算并交納稅款,及時向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這樣就可以減少施工企業遭受稅收處罰的可能性,降低企業的稅收風險。這種稅收籌劃方式不是直接降低企業的稅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間接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使得施工企業可以間接獲得稅收收益,也可以為施工企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進而可以為企業的長遠穩定發展提供基礎。

三、境外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面臨的風險類型和內容

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匯率風險、利率風險、財務風險、稅收風險、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和社會環境差異風險等等,這些風險的存在無疑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提高了企業發展的不穩定性,不利于為企業發展創造一個平穩健康的外部發展環境。

(一)匯率風險

近年來,我國人民幣幣值被迫升值,且升值一直有著上升趨勢,這對我國境外施工企業的境外收益、資產和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人民幣增值,因施工企業的外幣債權總是大于債務,使得產生匯兌損失,直接增加財務費用金額降低企業利潤,增加了企業的外匯風險。

1、使得企業的營業收入降低。我國境外施工企業的工程項目合同大多數是以美元為計價貨幣,由于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利潤表所有項目都應當按照會計期間的平均匯率折算成作為記賬本位幣,即要將利潤表中的項目收益換算成人民幣。在直接標價法下,人民幣升值,匯率下降,使得同量的美元換算成人民幣的數量減少,導致境外企業的營業收入降低。

2、企業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外匯縮水。眾所周知,通貨膨脹會使得債務人受益,債權人虧損,而匯率下降也具有類似的效應。匯率下降,人民幣升值,使得以美元表示的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的價值下降,境外施工企業的債權權益受到損害,不利于境外施工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使得企業以美元表示的資產價值降低。同時,由于境外項目在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外匯管理程序,境外項目所在國通常會限制項目建設資金大量回流等現象的發生,因此導致境外施工企業未結余資金數量較多,這一方面使得資金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資金的優化配置,同時在人民幣升值的情況下使得外匯價值下降,直接影響項目的收益和價值。

3、生產和營業成本增加。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項目時要外派本國工作人員到項目所在國家進行項目指導和監督,而外派人員的薪酬是按照美元計價,在人民幣升值情況下,企業要留住人才,就要相應調整外派人員薪酬,保證外派人員工資換成人民幣后不縮水,這樣就無疑加大了企業的成本。其次,由于境外項目建設資金大多數是從本國的銀行中借貸獲取,企業要獲取美元計價的收益時要將其轉換成人民幣歸還給銀行,這樣就加大了企業的資金成本,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二)稅收風險

由于國內外的稅收法規和稅收政策的不一致,企業進行納稅申報時面臨的程序和稅收負擔也不一致,使得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施工項目時獲取經濟效益面臨的稅收風險增大。稅收政策和國內差別主要有所得稅、增值稅、財產稅和利潤稅等稅率的不同,而且這些稅收種類的征收范圍也與國內稅種征收范圍不一致,加大了境外施工企業計算應繳稅收的工作量,提高了稅收計算工作的復雜程度,從而間接的加大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增加納稅風險。同時,一些國家為了保護本國企業的發展,設置了相對較高的關稅以限制境外施工企業進入,這樣就在更大的程度上加大了境外施工企業的稅負,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了境外企業的稅收風險。

(三)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境外施工企業面臨的重要風險之一,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金風險、審計風險和核算風險等內容。資金風險是指境外施工企業由于資金短缺和資金撥付手段復雜等因素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資金撥付會有一定的時滯性,工程承包項目資金的撥付和資金預付款資金到位需要一定的時間,這樣就會給境外施工企業帶來一定的資金周轉壓力,不利于保障資金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審計風險是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境外施工項目時,由于地域差別和審計制度的差別的存在使得未來項目的決算財務審計工作要受到不同國家和組織的多方審計,只要未來項目沒有通過其中一方的審計,項目工程就難以通過,境外企業面臨的審計風險壓力巨大。核算風險是由于中外財務核算工作難以同步進行而帶來的風險。境外施工項目在國內或者國外發生的費用,在國外或者國內不被認可,因此不能被納入財務核算范圍之內,使得中外財務核算的結果不同,從而影響境外施工企業的納稅額不同,這樣就使得境外施工企業的財務信息不一致,項目效益難以準確計算,財務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加大,不利于境外施工企業財務核算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境外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和風險控制工作的措施

境外施工企業要想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工作,降低企業面臨的風險并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就要從稅收籌劃和風險控制入手,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實現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

(一)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措施

1、要熟悉了解境外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法規。企業要開展相關的稅收籌劃工作,首先就要了解境外工作所在地的稅收法律法規。施工企業開展境外工程建設的前期,其財務人員就應該對當地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了解,要收集有關的法律法規信息,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操作方法。境外企業同時也可以聘請專業的翻譯機構或者團隊,對工程項目所在地或者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進行準確無誤的翻譯和解析,以便幫助施工企業的財務工作人員制定有效的對策,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提供依據。

2、成立稅收籌劃領導小組。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具有系統性和協作性,稅收籌劃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境外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合作,相互配合。因此境外施工企業在開展項目時,可以成立稅收籌劃領導小組,以便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工作,進而統籌稅收籌劃工作,為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人員支持和組織保障。成立稅收籌劃小組,應該要注意稅收籌劃小組的組織構成,要注重提高稅收籌劃小組的工作效率,避免設置重復的崗位造成小組機構臃腫。再者,要注意防止稅收籌劃小組的權利過分擴大化,境外施工企業在機構設置中要注意權責分配,明確權利和責任,領導小組在稅收籌劃工作中應付首要責任。

3、確定境外項目實施的法律形式。境外工程企業內部的財務工作人員應該要理解工程所在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從而確定適合施工企業的項目法律形式。比如,境外施工企業要根據工程所在地的稅收法律特點,可以將項目設置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這樣就可以將項目所需的生產性材料或者物資進行轉移定價,從而將利潤和收益轉移或者留在稅率較低的國家,以便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再者,施工企業可以預測工程的利潤率,從而為制定項目的稅收籌劃目標提供理論基礎。4、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方案。稅收領導小組要充分了解項目的具體實施情況,熟悉項目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將項目的利潤率水平和稅收籌劃目標結合起來,充分分析項目實施環境的利弊,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稅收籌劃方案可以指導稅收籌劃工作的具體實施,可以給稅收籌劃工作指明方向,從而提高稅收籌劃工作的工作效率,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施工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手段

1、從企業所得稅入手控制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境外施工企業可以結合項目施工的成本構成來降低企業應繳納所得額,從而實現企業所得稅籌劃。境外施工企業可以將境外發放的工資計入項目外帳成本,同時,在項目所在國購買生產性物資或者是生活性物資時,應該索要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發票并妥善保管。再者,對進口的施工物資和生活物資,境外施工企業要向當地的國稅機關提供相關的清單和價目表,以便這些類似的開支和費用可以歸為稅前法定扣除項目,從而獲得當地稅務機關的認可。對于為開展境外施工項目而采購的施工設備,采購人員要妥善保管設備采購發票,要注意發票的合法性和可被認可性,要確保發票的抬頭和施工企業的項目部名稱的一致性,無論是境內購買的設備還是境外購買的設備,都要保證發票可以被稅務機關認可,以便為后期的設備折舊抵扣相關費用成本提供依據,進一步為降低企業的所得稅風險提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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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通貨膨脹的壓力下,企業控制經營成本的難度越來越大,而做好稅收籌劃則是企業降低經營成本的一個有效措施。本文對納稅籌劃過程中企業必須注意防范涉稅風險及規避方式作出探究。

關鍵詞 :稅收籌劃;涉稅風險;規避

一、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涉稅風險

1.法律風險

企業本身進行稅收籌劃的初衷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而一旦這個目標出現偏離,企業很可能為達到少繳稅的目的而采取另外一種極端的方式,那就是逃稅、偷稅。盡管這種方式下企業可能會短期內減少一定的稅負,但這種方式可能需要承擔法律風險,包括故意偷稅風險、納稅籌劃風險等。

2.經濟風險

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產生的涉稅經濟風險,主要是指納稅人因不當籌劃而多交稅。這種風險狀態下,企業盡管可以免除法律責任,但由于多繳稅與其進行稅收籌劃的初衷相違背,而使自身經濟利益受到損害。比如,很多企業不了解最新的稅收條例,而造成多繳稅的風險。

3.心理風險

不少納稅人在面臨稅務機關稽查時,往往提心吊膽、擔驚受怕,生怕因自己在稅收籌劃過程中有意無意的行為而被戴上偷漏稅的帽子,這種心理上的負擔,筆者稱之為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的心理風險。如果企業能夠正確做好稅收籌劃工作,資料留存齊全,賬目清晰,即使稅務機關稽查,企業也不用擔心涉稅風險。

二、企業稅收籌劃中涉稅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1.稅收籌劃方案實施條件的變化

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經常會面臨環境的變化,包括企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就企業自身而言,一旦企業稅收籌劃的預期經營活動發生改變,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將失去最基礎的依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將可能無法繼續享受,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最終結果與企業預期存在較大的差異。而從企業外部環境來說,首先稅收政策的變化,出于發展戰略的要求,一些稅收政策將不斷調整變化,這進一步增加了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其次,宏觀經濟的波動,也會對稅收籌劃帶來一定的影響。這種因素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制約性較大,也最為直接,無疑將增加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2.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企業在稅收征納管理上,往往處于被動的一方,相關權利義務并不對等,對某一涉稅事項,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的主觀認定。若企業一項正確的稅收籌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漏稅,則企業將承受一定的法律責任。

3.稅收籌劃人員技能差距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本身有漏洞

稅收籌劃是一門高技術要求的工作,需要高素質、綜合性的稅收籌劃人員。一些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往往是由財務人員全程主導的。在這種情況下,財務人員因沒有參與實際經營活動,而對整個稅收籌劃的工作缺乏一個整體的認識,也往往出現只注重某個稅種的規避,而忽略了企業整體稅種的要求,而給企業整體利益帶來損害。

4.稅收籌劃的全部成本較難估計

由于稅收籌劃存在的不確定性較多,再加上稅收籌劃所要考慮的成本內容較為廣泛,而且也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因此,對企業稅收籌劃而言,其稅收籌劃所涉及的全部成本實難為企業所估計到。筆者碰到過一些案例,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往往較為片面地追求稅收節約了多少,而很少將關注重點放在稅收的全部成本估計。

5.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部門之間溝通不暢

企業各職能部門因崗位分工、工作職責不同,各部門之間存在局部利益的考慮。一些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各職能部門均推脫工作任務,不愿接受或承擔稅收籌劃工作的風險,這就導致了部門之間溝通不暢,使得企業稅收籌劃在整體銜接上出現缺位或缺失的情況,從而造成稅收籌劃的涉稅風險。

三、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規避涉稅風險的措施

1.認真學習稅收政策并且準確把握稅收政策

筆者認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出發點就是需要根據經濟發展的趨勢和特點,及時把握各項稅收政策的變動,全面把握稅收政策的原則性和規則性。從某個角度來講,稅收籌劃就是利用稅收政策與經濟發展狀況的不斷變化,以尋求企業在稅收繳納上的平衡點,從而實現價值最大化的目的。

2.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協調好與稅務機關的征納關系

企業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平衡好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努力適應稅務機關的管理,及時尋求稅務機關的指導和幫助。同時,企業在與稅務機關打交道時,需要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甚至在每一個新規劃方案實施前,抱著真誠的態度咨詢稅務機關以獲得其認可和批準,最終實現企業和稅務機關的“共同雙贏”。

3.大力提高納稅籌劃人員及納稅籌劃風險管理人員的素質

一方面,企業應做好高素質的稅務規劃與風險管理人才的引進工作,一位優秀的稅收籌劃人才可以結合企業的現實需要,設計出最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幫助企業最大程度地獲得利益。另一方面,企業也要做好自己內部稅收籌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包括稅收、會計、金融、商業管理與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甚至還要培訓稅收籌劃人員的流程管理知識,同時加強稅收籌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從而使企業能夠做好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有效應對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4.注意納稅籌劃的成本與效益的分析

在設計和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企業不應只考慮降低稅收成本,而忽略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還應綜合考慮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的效益。因此,作為稅收籌劃方案選擇的決策者,企業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確保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5.加強企業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與配合

一方面,納稅籌劃風險管理小組應當在企業管理層的組織下,定期與各業務部門進行交流,共享各自掌握的信息并進行討論,并一協調納稅籌劃風險管理與其他領域的管理活動,分享各自的對納稅籌劃風險管理以及其他方面風險管理的建議;另一方面,企業應當建立納稅籌劃風險管理的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將其風險管理業績與工資掛鉤,以保證納稅籌劃風險管理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李翠杰.企業納稅籌劃中的風險問題及應對措施.金融經濟,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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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籌劃 風險 防范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思考

1.稅收籌劃的風險及其涵義

稅收籌劃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 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的特點。合法性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是偷稅行為,必須加以反對和制止;籌劃性表示稅收籌劃必須事先規劃、設計安排;目的性表示稅收籌劃有明確的目的,即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稅收籌劃的風險,通俗地講就是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而導致的籌劃失敗所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是在經濟行為發生之前作出的決策,而稅收法規具有實效性,再加上經營環境及其他因素的錯綜復雜,使其具不確定性,蘊涵著較大的風險。美國著名保險學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將風險定義為。未來結果的變化性。稅收籌劃風險也同其它許多風險一樣,具有不確定性和客觀性兩個不對等的特征。稅收籌劃風險可以通過籌劃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之間的變動程度來衡量,變動程度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越小。

2.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

(1)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導致的風險。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甚至企業還有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記錄較多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2)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3)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導致的風險。內部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體系是企業稅務風險防范的基礎。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制定是否合理科學,執行是否到位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稅收籌劃都是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得以充分執行前提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財務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如果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制度完善而沒有切實執行,都是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發生的隱患。比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業務沒有完全分離,會計核算混亂,必然會導致作為籌劃依據的會計信息失真,從而使稅收籌劃方案很難取得實效。

(4)籌劃方案不嚴謹導致的風險。通過對稅收籌劃失敗導致風險發生的多起個案進行分析,過分追求節稅效益,降低稅收成本而忽視對稅法的遵從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規范是一個共性的問題。這些不嚴謹的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和企業整體經營戰略,沒有從全局發展戰略的角度策劃設計,缺少稅收籌劃必備的全局觀和戰略觀,往往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的發生。

(5)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

3.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的政策建議

(1)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稅收籌劃存在潛在風險,而風險的發生必將危及企業的發展和生存,所以企業管理層必須對稅收籌劃的風險給予足夠的關注,對稅收籌劃風險的形式、狀態進行動態監控,對可能發生與預期籌劃結果不符的情況要及時反饋、適時調整,使不確定性因素給企業帶來的稅務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2)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能保證企業正確的核算和符合稅收政策的規定,作為企業會計核算的賬務處理、會計憑證、賬簿、票據都能經得住稅務部門的納稅檢查。因此中小企業應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行為,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3)貫徹成本效益原則,樹立全局觀念,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考慮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需要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減輕。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4)完善內部管理控制,及時掌握政策變化。企業會計核算中不相容業務必須分離,要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整體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比如倉庫的存貨管理與物料會計的存貨記賬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一個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從根本上防止失真會計信息的產生,從而避免稅務籌劃風險的發生。因此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科學既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基礎,也是規避稅務風險發生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證。此外,及時掌握稅收政策的更新變化至關重要,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不能僅停留在文本表面,要正確把握稅收政策實質,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合法為前提,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并熟練地運用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這對企業財務主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稅收籌劃風險案例中,企業往往由于有關稅收政策精神理解不到位,納稅操作程序不規范,導致稅務風險的發生,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可見,只有以完善的內部控制為依托,在充分把握稅法實質,熟悉納稅程序的前提下進行的籌劃才能使企業在最大程度上規避稅收風險。

所以,應當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關心稅法的制定、變化、執行,同時,稅收的征收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讓稅法深入人心。只有在此情況下,稅收征收管理才能實現上臺階。在雙方信息對等、內部核算清晰、把握籌劃成本效益原則的情況下,納稅籌劃的風險才能降到最低。

二、新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思考

隨著新稅法的審議通過,新稅法與舊稅法在稅收優惠政策、稅率、稅前扣除等方面的差異正在顯著得影響著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企業面對“兩稅合并”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相關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必須在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上做出相應調整,通過改變納稅籌劃方式和方法來適應新所得稅法。本文通過對新舊所得稅法的對比分析,提出了當前企業在新稅法下進行納稅籌劃的新思路和進行納稅籌劃的具體方法。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尚未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利用稅法給出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或者優惠政策,從中找到合適的納稅方法,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根據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是降低應稅收入,盡可能的擴大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最終達到降低應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因此,對企業來說,企業所得稅存在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隨著新所得稅法的通過與施行,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新稅法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稅前扣除標準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針對稅法的諸多變化,企業必須深入了解新稅法,并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特點,有針對性的調整和籌劃各項涉稅行為,才能保證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

1.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企業在計劃投資時,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納稅,而子公司只有稅后利潤才能按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新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從母公司集團整體稅負利益考慮,設立子公司和設立分公司并沒有區別,但如新設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此時設立子公司就較為有利。如果預計新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會發生虧損,那么設立分公司可能更為有利,因為在與總公司合并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夠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2.選擇好注冊地點

首先,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20%的預提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此類企業應就其收入全額征收預提所得稅。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卻可以免稅,因此外國企業可以選擇通過變更注冊地,在中國境內設立子公司以避免繳納預提稅。其次,居民企業在國內設立子公司時,可考慮設立在某些享有優惠稅率的地區而使企業集團整體受益。

3.企業法律形式選擇

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實行不同稅制。公司制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則按《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與合伙經營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股東在獲取股息收入時再交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合伙人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只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單從納稅負擔的角度出發,在新組建企業時可以選擇設立為合伙制或獨資企業。當然,公司制企業與合伙企業在投資者法律責任、法人治理結構、經營風險等方面相比具有明顯優勢,因此企業應在權衡自身發展前景、規模預測、市場風險等因素后,合理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

4.對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企業在不違反新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各項費用進行充分合理的列支,對各項可能發生的損失進行充分的估計,可以縮小稅基,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比如,新稅法規定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通過對公益救濟性捐贈的合理籌劃,可以使捐贈之后的稅款節約額大于捐贈額,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5.充分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結合新稅法的具體規定從如下方面進行籌劃。如:對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對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以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實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的辦法。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實行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低稅率政策等。上述優惠政策都存在納稅籌劃空間,對企業來說,準確掌握并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收籌劃的過程。

6.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籌劃

新稅法對反避稅問題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限制我國企業在國際虛設外資機構,借以轉移收入、轉移利潤的避稅行為和限制資本弱化的避稅行為。由于新稅法采取反避稅力度明顯加大,特別注重對關聯方轉移定價的防范,增加諸如防范避稅、防范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稅等反避稅手段,使以往主要針對外資企業的反避稅,自然延伸到內資企業,對此企業應提早做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防止被稅務行政調查而造成損失。

三、結束語

企業納稅籌必須根據稅法規定的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進行必要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從而提高企業利潤。但是企業納稅籌劃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而且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由精通稅法和企業流程制度的人員進行操作,以確保納稅籌劃的效果。此外,企業在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明確兩點原則,一方面不能以欺騙的方式騙取稅收優惠,另一方面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喪失該項稅收優惠權利。

參考文獻:

[1]蔡昌.稅收籌劃規律[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2]艾華.稅收籌劃研究[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

[3]孫鋼.我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設計思路[J].中國財政,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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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預繳企業所得稅 政策解讀 稅收籌劃

一、預繳企業所得稅現行稅收政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納,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或者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預繳方法一經確定,該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3.《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34號)重申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確定的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三種辦法,強調了“實際利潤額”的概念,根據稅款可承擔性原則,為了最大限度地彌合企業所得稅累計預繳稅額與年度實際應納稅額之間的差異,國家稅務總局作出了原則規定,并明確了未按照規定預繳企業所得稅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為確保稅款足額及時入庫,各級稅務機關對納入當地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原則上應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方法征收企業所得稅。各級稅務機關要處理好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稅款入庫的關系,原則上各地企業所得稅年度預繳稅款占當年企業所得稅入庫稅款(預繳數+匯算清繳數)應不少于70%。對未按規定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4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作出了修訂。公告沿用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實際利潤額”的名詞,并修訂了前期月(季)度納稅申報表在實際操作環節中有關問題。公告附件明確,實際利潤額=(會計)利潤總額+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以前年度虧損。

二、預繳企業所得稅現行稅收政策解讀

1.預繳企業所得稅是稅收征納中的法定事項。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不按規定預繳企業所得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維系國家機器正常運行的財政資金,需求是剛性的,是永續的,這就要求稅收收入能予以匹配,預繳企業所得稅就是保證稅收收入及時入庫的保證措施之一。納稅人在預繳企業所得稅上的行為瑕疵一般為三種:不按期申報稅款,不按期、不足額繳納稅款,或進行虛假申報。

(1)對于納稅人不按期申報稅款的行為,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罰:“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于納稅人不按期、不足額繳納稅款的行為,除辦理了法定的、且經有權稅務機關批準的延期繳納稅款申請之外,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強制執行,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對于納稅人進行虛假申報的行為,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企業所得稅預繳中對偷稅行為如何認定問題的復函》(國稅函〔1996〕8號)中,曾有“企業在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應作為偷稅處理”的規定,但是,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號公告明確,該文件已經全文失效。從《稅收征管法》的法條字面意思看,“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沒有對應納稅款進行內涵限定,也沒有將預繳稅款排除出去,所以,將虛假申報已經構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事實的認定為偷稅行為,也是沒有錯誤的。對于進行了虛假申報,但后期改正,并未造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事實的行為,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處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稅法是嚴苛的,在稅收法律和法規的框架下,稅務機關加強稅收管理,做好納稅服務,納稅人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合作博弈,相輔相成,“合而不同,是謂大同”,共建征納和諧關系。

4.以簡化稅收程序、降低稅收遵從成本為理念的預繳企業所得稅申報辦法,已經為我們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

三、預繳企業所得稅籌劃目標

1.爭取按照實際利潤額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雖然存在三種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辦法,但一般而言,按照實際利潤額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與匯算清繳的差異較小。當然,在報告年度企業收入及利潤指標將大幅增長的情況下,企業應爭取稅務機關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

2.開展籌劃,避免多預繳稅款。由于受季節性以及訂單均衡性影響,有些企業一定時期的收益并不很均衡,年度內“前高后低”的情況有時會發生;如果簡單地按照實際利潤額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在匯算清繳時才發現多預繳了稅款,雖然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企業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但是,退稅手續復雜而繁瑣,牽涉到稅務、國庫、銀行等組織。實踐中,多繳納的稅款很可能被滯留抵頂下一年度的預繳稅款,這將占用企業的流動資金,并導致資金占用利息的損失。

3.控制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比例。正確理解國稅函〔2009〕34號文件中“企業所得稅年度預繳稅款占當年企業所得稅入庫稅款(預繳數+匯算清繳數)應不少于 70%”的要求,將多余的稅款留在企業匯算清繳期繳納,以節約資金利息占用。由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天生的博弈關系,作為稅務機關要爭取預繳稅款占全年應繳稅款不少于70%;而作為納稅人,一般應將預繳稅款控制在全年應繳稅款的70%。例如,若某企業納稅年度每季度均產生1 000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由于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做得好,將每季度預繳稅款比例控制在年度應繳稅款的70%,預繳稅款共計2 800萬元;而在匯算清繳期繳納稅款1 200萬元,若稅款均是在納稅期的15日解繳入庫,則此項籌劃,相當于納稅人取得了4筆300萬元資金不同期限(13個月、10個月、7個月、4個月)的貸款利息收入。

四、預繳企業所得稅籌劃方法

實際利潤額=(會計)利潤總額+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以前年度虧損。在如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4號所確定的實際利潤額計算公式中,有關指標的內涵為:

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目前主要指房地產企業的預計毛利,同時為未來特殊項目預留了空間。免稅收入:目前主要包括國債利息收入和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所得等。不征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所確定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以前年度虧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計算的,企業前期發生的,在企業所得稅法定結轉、稅前彌補年度內的虧損。(會計)利潤總額:企業按照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