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履職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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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本人在集體企業安全方面嚴格落實安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制,按照省公司安全述職要求, 現就在集體企業方面安全履職情況進行匯報:
一、集體企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1、施工人員(含項目管理)業務素質不高,動力不足,效率低下。員工不重視職業資格證取得,常見無證作業情況,不愿意到施工一線工作,一線人員想方設法到管理科室,管理科室到現場不能發現問題或者對問題視而不見,有的不愿意多跑現場,有的不愿意多干事甚至不干事。
2、分包隊伍管控不力。分包隊伍入口把關不嚴,分包隊伍低價中標,分包隊伍能力參差不齊,部分分包隊伍作業人員為臨時、流動作業人員,違章行為屢禁不止,甚至經常出現分包隊伍不履行分包協議,漫天要工程增量,對甲方進行威脅,拖延工期等情況。
3、現場風險管控存在不足。集體企業施工點多面廣,風險點多,現場的管控難度大,人員整體水平明顯低于主業人員,因此安全風險很大。
二、針對上述問題開展的主要工作
1、執行差異化薪酬,激活員工隊伍。對集體企業機關部門進行定崗、定員、定條件,執行差異化的薪酬體系,對不符合條件的部門人員確定過度期,在過渡期實行降薪,清理閑人,減少懶人,重塑管理體系,激活管理團隊。在工程施工方面建立了工效掛鉤的計件薪酬體系,按質、按件取酬,有效激發了員工活力;修訂集體企業員工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實行評聘分離,新增執業資格聘用津貼,員工取證熱情高漲,近年有200多人取證,基本消除無證作業情況。通過薪酬績效改革、轉崗培訓、職業資格評聘分離等措施實施,實現了原部門管理人員、一線人員近20人流向現場施工項目部,部分不合格的項目部人員淘汰為一線人員。
篇2
關鍵詞: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審計;影響
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必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在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下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要做到真實、完整,所謂真實就是會計報表反映的真實,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就是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必須納入會計報表體系,而完整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由此可見,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對注冊會計師正確發表審計意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小規模企業普遍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沒有內控制度的情況下,更要重視內控制度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以規避審計風險。不少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采用回避方式,不對內控制度作深入地與評價,只是做一些形式上的工作底稿,以應付復核和檢查,在對企業內控制度根本沒有實質測試的前提下發表審計意見,意見類型主要是無保留意見及保留意見,很少有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本文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并得到良好執行是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的前提條件
一般認為構成財務報告公允、準確呈報的三道重要防線分別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和獨立審計師的審計。其中內部控制是一組程序,受到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其他人員的影響,合理保證了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合規性目標的實現。有效的內控制度能防止舞弊形為的發生,保證資產安全和完整。內控制度是企業董事會和經理階層為確保企業財產安全和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實現經營管理目標而建立和實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措施和程序。內控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事,因此,往往不作具體的規定,而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并保障其順利運行是管理當局的責任,對于具體的控制方式和程序只制定相應的規范。內控制度的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目標,根本作用在于衡量和糾正下屬人員的活動,以保證事態的符合計劃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標和計劃對工作人員的業績進行評價,找出消極偏差,采取措施得以改進,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資產的損失,保證企業預定目標的實現。
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行為,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明確要求:各單位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企業經營的目標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從這點上看,健全內控制度必然是企業的內在要求。但不同的企業的價值取向或實現方式存在較大差異,國有企業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實現方式的理解不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較多地考慮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未來的發展,所以,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相對重視。而小規模企業的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的實現方式的理解更多地局限于經濟效益的增長,甚至個人財富的擴大,偏重于納稅影響,有的甚至認為會計報表的編制僅為納稅而異,從而對內控制度的建立缺少內在動力,有的甚至沒有基本的內控制度,把一些經濟業務不納入會計報表體系。因此,在沒有內控制度這個前提條件下提供的會計報表完整性是得不到保證的。
二、注冊會計師在小規模企業審計中遇到的企業內控制度的主要問題
1.內部控制環境弱化,控制體系不完善,使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我國很大一部分小規模企業不重視內控制度的建立,習慣于行政指揮、家長制管理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企業普遍存在沒有成文的內控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是為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具體的內部控制更無從談起。相關的內控關鍵點失控,不履行相應的書面手續,注冊會計師收集內部控制的證據猶如大海撈針、費時費力,難以保證審計效率和執業質量基本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多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尚未建立,更談不上內控制度的履行。具體表現形式如:一是貨幣資金收付沒有履行相關手續,無專職出納管理現金,以致出現賬面現金結存不符實際,同時有的企業銀行賬和企業賬長期不符;二是材料收發沒有相關手續,帶來成本核算不實;三是銷售結算環節失控,形成賬外收入等等。
2.會計系統設計未考慮內控制度,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履行形式上的手續,使注冊會計師難以把握內部控制的實質
近年來,財政部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對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提供和披露都制定出具體的準則和制度,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已出臺相應的規范,但對不建立內控制度的企業缺少相應的制約措施和處罰力度。具體到每一單位的會計系統設計形成了五花八門的局面,使注冊會計師對內控制度的評價難以形成一般性認識。
由于會計系統的設計承襲了計劃經濟的陋習,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過于簡化,因此注冊會計師從會計資料中往往找不出內控制度運行的有效證據,在財務會計報表中,只重視會計報表的提供,忽視財務情況和會計報表附注編制,只研究如何滿足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需要,少研究利用財務會計信息加強內部管理。
3.小規模普遍缺乏成文的內控制度,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不同注冊師所作的評價有時大相徑庭
不同的單位應具有不同的內部控制模式。大中型企業人員分工較為細致,內部控制程序也嚴密,而小規模企業為了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內控制度顯得粗略一些。《獨立審計準則第九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注冊會計師對不同的經濟單位,如果企業沒有建成內控制度,就缺乏評價的具體標準和尺度,就不能進行量化處理,僅憑抽象的專業性判斷難以使人信服,一旦判斷失誤,將導致審計報告失真。
三、相關、法規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審計的要求
首先,《會計法》第27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明確要求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牽制制度,這是對單位建立內控制度提出的原則性要求。財政部于2001年6月至今相繼出臺了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和具體規范,這些規范的出臺,為企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一般標準,使企業具備了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條件。
另外,《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準則》《審計重要性準則》《錯誤與舞弊準則》《管理建議書準則》《小規模企業審計特殊考慮實務公告》等都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評價和報告做出了規定。在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不久,注冊會計師協會也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對注冊會計師簽定內部控制審核業務約定書、制定審核計劃、履行審核程序、出具審核報告等做出了詳細規定,為注冊會計師開展內部控制評審提供了依據和準則。
因此,企業內控制度特別是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測試評價制度體系已基本形成,要得到良好的貫徹執行,并實現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操作性,關鍵在于企業管理當局的自我意識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同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要嚴格執行內控制度的審計程序,切忌走形式,只有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有正確的評價,才能為發表正確審計意見打下基礎。
四、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評價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具有決定性
小規模企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通常很高,因其業務比較簡單,審計收費低,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的外勤時間往往較短,實施審計的程序可適當簡化,對賬面情況的審計難度不大。如果注冊會計師沒有把握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正確評價,將導致審計意見錯誤,使審計報告失真,帶來致命的審計風險。
《獨立審計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類型。注冊會計師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和評價的基礎上,確認企業的內控制度有效性后,才具備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達到完整性這一些要求。會計資料具備了完整性,所有經濟業務內容都納入了會計報表體系,注冊會計師才能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對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在沒有作深入細致的測試的情況下,簡單信賴,僅根據賬面審計的情況發表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很少出具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篇3
一、海安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情況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
(四)固本強基,提升評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強履職評估隊伍建設。要把那些事業心強、有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的同志,選拔到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上來。通過學習交流和考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考核和獎罰。另一方面,增強評估對象依法履職能力。開展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精選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市場風險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事業單位的行為,維護合法權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四個統一”為目標,以履職盡責為基礎,以強化基層監管組織化程度和提升基層監管履職能力為抓手,通過履職競賽引導、數據監測控制、督查通報保障等手段措施,促使基層強化監管基礎工作,準確執行監管工作制度規范,探索建立科學高效的基層監管運行組織機制,全面實現基層監管人員“會檢查、能辦案、懂監管”的基本要求,從而達到基層依法履職、規范盡責、積極行政、高效服務的職能建設目標。
二、工作目標
從2013年起,用三年時間,全面實現“基礎工作扎實、組織運行高效、監管履職到位、職能形象提升”的基層監管工作建設目標。具體目標內容包括:
(一)2013年推進目標
1、基礎工作方面:(1)監管干部全面掌握《省工商系統信息化應用應知應會手冊》,熟練操作經濟戶口管理軟件,會使用經濟戶口信息系統相關工具查詢、掌握自己或部門的工作情況。(2)準確執行經濟戶口管理工作各項制度規定,規范實施戶口維護、巡查組劃分、重熱點標注、規定檢查、監督管理、警示管理、案件管理等業務軟件操作,準確規范率100%。登記人員熟練使用登記軟件、登記質量符合規定。(3)熟知管轄區域內經濟戶口數量及類型分布,掌握重熱點行業戶口數量及行業分布;巡查組或網格監管人員還應掌握轄內戶口的在業情況和擁有使用商標情況,重熱點行業戶口的經營地址、主要經營項目以及重點監管事項等情況,處在流程中的管理個案和所辦案件情況等。(4)工商所(分局)有明確的監管工作崗位責任制,監管工作組織流程、責任流程清晰,層次感強,無責任死角。
2、監管績效方面:(1)轄區內持照(證)經營率、亮照經營率100%;監管人員會對無照經營采取正確的監管措施,會辦理無照經營簡易程序案件,50%監管干部會辦理無照經營一般程序案件。(2)兩名以上監管干部取得企業年檢委托授權資格,年檢程序、質量符合規定;監管人員辦理驗照準確規范率100%。(3)職責范圍內的違法違規問題處理率達100%;針對問題的監管措施的及時、準確率達到70%以上,程序合法、適用法規準確。(4)建立并執行監管責任移交制度和履職困難報告制度,工商所(分局)負責人和監管骨干應會統籌、指導制度的執行,應移交或應報告的監管個案做到100%移交或報告,有效控制問責風險。
3、監管素質方面:(1)30%監管人員能對一般違法行為采取準確的監管措施,主辦常見違法行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質量符合標準,監管人員主辦的一般程序案件達到基層工商所(分局)所辦一般程序案件30%。(2)監管人員熟知重點行業戶口的檢查事項,并積極規范地實施管理,行政指導率達到100%;50%監管干部掌握除注冊資本以外登記事項的檢查技能,能對常見違法行為實施檢查。
(二)2010年推進目標
1、監管績效方面:(1)全面達到省級文明工商所考核細則中監管履職業務工作指標。(2)轄區內杜絕存在連續經營1個月以上且未在監管流程中的無照經營行為。(3)工商所(分局)分行業建立轄區內重熱點市場主體的工商聯絡員網絡,結合行業特點組織自查、自律或組織集中指導培訓不少于60%;結合專項檢查或自行組織對熱點行業戶口的實地檢查不少于50%。(4)針對問題的監管措施的及時、準確率達到90%以上,程序合法、適用法規準確;工商所(分局)內部監管責任的有效流轉達到100%。
2、監管素質方面:(1)100%監管干部掌握除注冊資本以外登記事項的檢查技能,能對常見違法行為實施檢查;50%監管干部掌握注冊資本審查、檢查技能,取得年檢授權資格。(2)100%監管干部會辦理無照經營一般程序案件;60%監管人員能對一般違法行為采取準確的監管措施,主辦常見違法行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質量符合標準;20%監管干部能主辦較大、較疑難的一般程序案件;監管人員主辦的一般程序案件達到基層工商所(分局)所辦一般程序案件60%。
(三)2011年推進目標
1、監管績效方面:(1)組織重熱點行業主體自查、自律或組織集中指導培訓的面不少于80%;結合專項檢查或自行組織對熱點行業戶口的實地檢查不少于80%。(2)重點行業主體規范化管理(落實管理要求)的面達到80%以上。(3)監管問題的規范處理率達95%以上。
2、監管素質方面:(1)100%監管人員能對一般違法行為采取準確的監管措施,主辦常見違法行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質量符合標準;50%監管干部能主辦較大、較疑難的一般程序案件;30%監管干部能主辦注冊資本一般程序案件;監管人員主辦的一般程序案件達到基層工商所(分局)所辦一般程序案件80%。
三、推進措施
(一)建立數據監測技術體系,及時糾控工作偏差
市局和直屬局、分局要建立基層監管工作數據監測指標體系,安排專人負責定期、不定期地對基層經濟戶口管理工作中的戶口維護、巡查組劃分、重熱點標注、各種規定檢查、監督管理、警示管理等業務數據實施監測,并對數據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作出定量、定性分析。通過分析找出基層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其存在的原因,指導、督促基層予以糾正。
市局擬每季度監測一次,對每次監測的問題及存在問題的單位予以通報,并向問題單位發出整改通知;通報的問題以及整改的情況納作條線和單位綜合考核的內容。
(二)繼續強化監管履職督查,促使監管工作規范
督查主要圍繞監管履職的規范性、真實性、有效性開展,重點查處履職中的弄虛作假行為,著力指導、督促基層規范履職、有效盡責,積極排解基層監管履職中的問責風險。
市局每季度組織一次基層監管履職情況督查,結合數據監測情況有重點地開展。督查方法主要有:重點檢查、隨機抽查、觀摩互查、現場測試、數據核實、實地走訪等。對督查結果予以通報,并向存在問題的單位發出整改通知;通報的問題以及整改的情況納作條線和單位綜合考核的內容。
具體督查內容見附件。
(三)堅持開展監管效能競賽,推動基層監管水平提升
基層監管履職效能競賽作為基層業務能力建設的有效抓手,應常抓不懈。從2010年開始,每年的效能競賽貫穿全年,起始時間為上年競賽的截止日,截止時間由當年競賽方案確定。
競賽內容主要圍繞當年的推進目標編制,突出監管能力和效果,體現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每次競賽產生優勝工商所(分局)12個,基層監管工作標兵20人,并予以通報表彰;各直屬局、分局參賽單位的平均成績名次,納入直屬局、分局綜合考核內容。
通過競賽,旨在不斷豐富市局層面組織、管控經濟戶口管理工作的思路、經驗和方法,強化直屬局、分局以監管履職為重心的工作理念的確立和工作主動性的樹立,充分調動基層監管履職的積極性、自覺性和成就感,提升基層履職效能。(登記履職檢查另見注冊條線考核辦法)。
四、組織保障
在工商事業發展規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履職大檢查”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
主任:市局分管監管業務副局長
副主任:企業處、監察室、信息中心負責人
成員:公平處、個、商廣處、市場處、消保處、外資處負責人及各縣級局分管局長。具體負責草擬計劃;擬定方案;組織實施數據監測、履職督查工作;數據監測、履職督查工作情況;指導基層監管履職工作,答復基層監管履職疑難問題;組織對各局基層監管工作的評價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嚴格檢查程序標準。對基層人員的履職檢查要嚴格按標準實施檢查;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檢查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標準一致,收集的材料、反映的情況應真實有效;發現問題要一查到底,嚴防走過場;堅持檢查與業務輔導相結合的原則,推動基層監管人員在監管工作中做到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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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代表提供重要政情信息、在代表與人大間搭建網絡新通道、為代表建立電子履職檔案……
日前,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與省人大代表與選舉任免工作委員會聯合開發了一個多功能的網絡服務平臺——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職服務網絡平臺,現已上線試運行。該平臺立足于服務代表依法履職,將各項網絡服務與代表履職實際需求有機結合,將成為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強與代表聯系,更好地支持、服務和保障代表履職的重要工具。
今后,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可通過該平臺為代表提供重要政情信息、有關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職的各類法律法規和文件資料,給代表發送邀請參與常委會重要工作的會議通知、法規或工作文件征求意見草案等,并通過手機短信實時提示代表。與此同時,代表也可通過該平臺向人大常委會反映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此外,該平臺還設立了“代表履職登記”欄目,方便代表將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的履職活動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建立代表履職情況的電子檔案。
據介紹,該平臺目前僅向省人大代表開放,今后將根據開發建議進程,逐步向我省的市、縣級人大代表開放。
樊 鵬
溫州:人大調研首次運用統計方法
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將改善投資和發展環境,全力助推實體經濟發展作為今年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全面準確地了解溫州在投資和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近日,溫州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委托市統計局調查支隊開展投資和發展環境大調查。
調查采取問卷調查和CATI(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紙質問卷郵寄填答150份,由市人大常委會落實被調查企業和人大代表名單,發放獨立信封包裝的問卷,答后直接寄回溫州市人大常委會。CATI調查350份,主要針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由市統計局調查支隊對已經參加問卷調查的企業進行剔除,對全市剩余企業采用CATI隨機調查,各企業園區調查的具體樣本數按11個企業園區總體企業數進行適當分配。
調查問卷由市統計調查支隊集中錄入匯總,客觀評價題按照利克特量表計分法計分(即很好100分、比較好80分、一般60分、不好40分、很不好0分、不清楚不計分),其結果將為相關調查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提供參考。 殷旭晶
舟山:首次進行滿意度測評
日前,舟山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我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情況的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報告,并進行了滿意度測評。
這是舟山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就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為此,常委會不僅在測評前就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調研、視察,還制定出臺了《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情況滿意度測評辦法(試行)》。
舟山人大常委會主任鐘達認為:“對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是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創新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的重要舉措,目的是為了推進審議意見的落實,促進‘一府兩院’的工作。”陳康年 胡一燕
富陽:為村級項目開通“支付寶”
日前,富陽市農村合作銀行開設了村級項目資金支付賬戶,廣大民眾稱其為村級項目“支付寶”。
這是富陽市有關部門積極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村級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相關意見的創新之舉。該舉措將有效解決違規占用村級項目資金、違法套取工程款、專款不專用等問題,使富陽市的財政監督向農村延伸。
據介紹,富陽市開設的村級項目資金支付賬戶,借鑒了“支付寶”理念,從資金源頭入手,圍繞賬戶設置、審批流程、資金撥付、過程監管等關鍵環節,將富陽農村合作銀行作為村級項目資金監管的第三方,強化銀行監管職責,改變銀行見票即付的無責狀態。在資金撥付過程中,農村合作銀行收到支付指令后,對資金的審批流程是否規范、資金的撥付額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設進度、資金的撥付去向是否符合規定、結余資金撥付是否合理等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核實。據悉,2013年,該市列入第三方監督的村級項目有千余個,涉及資金3億多元。 葉勝榮
義烏:首次公布重點建議督辦目錄
近日,義烏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義烏商報》向社會公布了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重點建議督辦目錄,以及重點建議的市政府領辦領導、具體承辦單位以及市人大督辦領導、督辦委辦。這是義烏市人大首次在媒體上公布重點建議督辦信息。
據了解,為了確保建議辦理工作出實效,除了在報紙上公開重點建議督辦目錄外,市人大常委會還通過文件的形式向市政府及相關承辦單位提出督辦意見。另外,常委會還將通過《義烏商報》等媒體,適時公開重點建議的內容和辦理結果,以接受代表和群眾的監督。 丁煥平
定海區:力促消防工作社會化
為著力解決消防部門“孤軍奮戰”與消防安全形勢嚴峻的矛盾,舟山市定海區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了區政府關于消防法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要求政府切實增強消防設施建設,全力推進消防社會化進程。
區政府高度重視人大意見,進一步加大了對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將鄉鎮義務消防隊的裝備建設等納入區財政統籌解決范圍,筑牢農村“防火墻”。近日,定海消防大隊還舉行了該區6個鄉鎮36個社區的消防器材發放儀式,組織人員以講解示范、實際操作、提問答疑等方式對每個社區的消防負責人進行現場裝備器材及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切實增強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王 濤
奉化:建議督辦首試“一票否決制”
日前,奉化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聯合舉行2013年度“代表建議督辦月”活動。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首次對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實施“一票否決制”。
據了解,今年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在機關單位年度目標考核中的分值,將從原先的2分增至5分,對建議辦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部門,可視情況一次性加分10分至20分。在建議辦理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與代表溝通,或辦理結果代表反饋為不滿意的,則列為考核差級單位,將與行風督查中被查處的單位一并處理,這就是所說的“一票否決制”。 原 杰
開化:督促農村建立長效保潔機制
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是個老大難問題,開化縣人大常委會從農村垃圾處理模式入手,建議各鄉鎮、村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研究建立長效保潔機制。
據了解,目前開化縣各鄉鎮、村都因地制宜地選擇了一種適合當地的垃圾集中處理模式,主要包括“戶集村收、統一轉運、集中填埋”,“門前三包、集中分揀、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戶集村收、鄉村轉運、集中焚燒”等3種處理模式。至今,全縣已有40%的農村采用焚燒處理,40%的農村采用分揀填埋,20%的農村運至縣級填埋場集中處理,目前全縣所有行政村的生產生活垃圾已基本得到集中有效的處理。 陳宏衛
拱墅區:出臺人大監督公開規則
為了進一步規范人大監督工作的公開形式和內容,杭州市拱墅區人大常委會日前出臺《杭州市拱墅區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職權情況向社會公開的實施意見》。
根據規定,經區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年度工作要點和監督工作計劃,區人大常委會聽取的專項工作報告及審議意見、對專項工作報告作出的決定決議,“一府兩院”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或者執行決定決議情況的報告等內容,都將通過區人大常委會會刊、區人大常委會網站、《拱墅人大》和《今日拱墅》等刊物予以公開。 王克珍
椒江區:建議辦理列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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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區奪取“十一五”發展的全面勝利,為“十二五”發展奠定堅實基礎,贏得更大主動之年。經濟委員會將在區政協常委會和分管主席的領導下,根據政協章程要求,結合自身特色的職責、緊緊圍繞區委二屆九次全會提出的奮斗目標和《區政協20__年工作要點》充分發揮好委員的主體作用,加強學習,知情明政,選好題目,調研視察,履職盡責,建言獻策,努力做好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工作,為全區各項事業發展再上新臺階出智出力。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參政能力和履職意識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本委將按照區政協的工作部署,圍繞學以致用,用以促學的學習形式,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的方法,認真學習、宣傳、討論,全國“兩會”報告和區委、區政協全會精神,努力提高學習成效,力求把學習和委員履職盡責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升委員參政能力和履職意識。
二、圍繞中心,突出主題,開展調研和視察活動
根據區政協的總體安排,結合經濟委自身實際,20__年我們將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和區政協20__年工作要點,積極配合區政協和市政協經濟委以及各街鎮委組、專委會針對我區在經濟社會建設發展過程中群眾有關熱、難點開展視察調研并認真開展“委員社區行”和“委員企業行”活動,力求在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上有所作為,
1、結合“堅持民生優先,加快社會建設步伐”,針對街道和社區在社會事業投入比率開展調研;
2、配合有關專委會就圍繞打造現代服務業發展“第一區”的目標,進行一次專題視察調研。
3、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對民營企業建設發展狀況開展一次調查。
4、積極配合區政協組織開好資政會。
5、圍繞現代服務業發展,組織部分委員外出學習考察。
三、加強交流與聯誼,積極反映社情民意
1、進一步加強與區直對口協商部門的聯系,堅持“幫忙不添亂,盡職不越位“把參與、服務、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
2、拓展與街鎮和專委會的聯誼內容,互通信息交流經驗,積極為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諫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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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杭州阿光”為你整理了這篇鄉鎮政協2020年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計劃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鄉鎮政協2020年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在市政協的領導下,北宿鎮政協聯絡室準確把握政協工作特點,全面落實鎮黨委對政協工作的領導,積極引領政協工作突出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為推動鎮經濟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圍繞“四個堅持”抓引領,強化政協工作保障
鎮黨委高度重視政協工作,始終站在“抓發展、建和諧、促統一”的高度,推動政協工作開展。一是堅持黨委理論學習制度,重視加強政協知識、統戰理論、各級政協工作意見等政策、法規的學習,不斷增強政協意識,確保黨委領導對路,有的放矢不外行。二是堅持黨委副書記分工聯系政協工作,積極為政協工作提供各項保障,為政協履行職能、開展活動解決困難、提供服務。三是堅持把政協工作納入黨委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并逐步形成制度,定期聽取政協聯絡組的工作匯報,定期向委員通報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為政協委員知情知政、參政議政搭建平臺、創造條件、提供機會。四是堅持邀請政協委員列席每年的鎮人代會,積極參與全鎮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廣泛協商,嚴格執行“三在前”制度,對于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要決策,主動協商于黨委決策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執行之前。
二、圍繞“四個增強”抓建設,夯實政協工作基礎
一是抓學習,增強素質。認真落實年初工作計劃,結合實際,精心組織開展政協委員愛崗敬業教育、委員看發展等活動,進一步普及政協業務知識,提高委員業務素質和開展政協工作能力。二是抓宣傳,增強意識。積極開展政協知識宣傳咨詢活動,辦好政協宣傳欄,廣泛宣傳政協方針、政策,促進政協意識的全民化、社會化。三是抓聯絡,增強合力。實行政協委員聯系各界人士制度,堅持特殊群體走訪制度,了解重點、掌握焦點、調處難點。四是抓黨建、強活力。以非公企業黨建為突破口,政協委員參與,以創先爭優為主線,采取“鎮領導聯系企業、農村黨支部與企業互聯互建”等形式,切實抓好扶企解困和“兩新”組織建設等工作。
三、圍繞“四個作用”抓履職,促進全鎮科學發展
一是精心調研獻良策。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工作的重點、社會反映的難點、群眾觀注的焦點,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委員視察活動,形成高質量的調研報告,為黨委、政府正確決策提供第一手參考資料。二是積極建言議好政。引導委員把促進發展做為履職資政,參政議政的著力點,積極參加鎮里的各種會議,協商和討論政府工作報告、鎮總體規劃等重要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撰寫提案。對于委員提出的我鎮范圍內的意見建議,鎮政協聯絡室跟蹤督導鎮各部門認真辦理,要快結快辦。如出警不迅速、在校教師辦課外輔導班、養殖場污染、道路揚塵等問題都得到了有效解決,提升政協委員對黨委政府的信任,事件的辦結也促進了社會和諧。三是大力招商上項目。以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思想工作為突破口,把政協委員、各屆人士帶動起來,有力地推動了資源加速整合,項目加速洽談,資金加速到位,企業加速生產。鎮政協委員王德清積極與山東水發集團合作,總計投資6億余元,建設鉛碳電池生產項目和電池拆解回收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全鎮各非公有制企業和各界人士成為建設北宿、發展北宿的重要力量。四是重點工作當模范。積極走訪座談,號召政協委員發揮各自力量做表率,當模范。鎮政協委員張仰衛積極響應環保應急機制,嚴格執行限產、停產及料物覆蓋等措施;鎮政協委員姜召霞十年如一日的關心照顧學生學習生活,主動為每一名學生量體溫,參與疫情防控;鎮政協委員劉保猛立足崗位實際,推進數控加工效率提升;鎮政協委員張凡麗認真做好每一筆藥械使用記錄,起到了良好的引領示范帶動作用。
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們將深入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省、市政協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不斷加大重視支持力度,努力開創鎮政協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大對政協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委員履職的先進事跡和重要成果,讓更多的人了解委員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使委員時刻感受到作為一名政協委員的崇高榮譽,時刻牢記所肩負的使命與責任,充分調動委員的履職積極性,激發委員們參政議政的熱情。
二是增加調研視察活動,擴大委員參與面。活動是政協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載體,通過開展活動將政協委員放在“主角”的位置,幫助政協委員知情明政,為在日常履職中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和全會期間撰寫、提交高質量的提案提供條件,激發委員參政議政的熱情和創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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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商業銀行 北京 100020)
摘要:作為涉及公眾利益的特殊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對其內部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具有特殊要求。監事會作為內部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否有效地履行監督職責,對于確保商業銀行合規運營、穩健發展,維護好股東、廣大存款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23家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為分析樣本,通過統計分析的方法,對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設計,并提出了提升商業銀行監事會履職有效性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 :商業銀行;監事會;運行評價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1-0097-03
作為商業銀行公司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監事會的作用日益凸顯,也受到監管機構、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如何對監事會的履職效率進行評價,對于改進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在對23家不同規模商業銀行監事會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監管要求及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實際,對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構建,并提出了提升商業銀行監事會履職有效性的改進建議。
一、樣本選擇與研究方法
(一)樣本選擇
為了使構建的評價指標體系能更客觀、科學的反映整體情況,本文選取了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五大國有商業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以及北京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重慶農商銀行、上海農商銀行等農村商業銀行在內的23家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監事會為研究樣本。經統計,截止2013年末,樣本機構的資產規模與凈利潤分別占研究對象總體的81.68%和82.03%,研究結果能夠較好的反映總體情況。
(二)研究假設
監事會履職受到各種因素影響,為了便于定量研究,假設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數量、外部監事專業背景、會議次數、履職覆蓋面、監督檢查次數等指標與監事會運行效率具有正相關關系,即上述指標值越大,監事會運行的效率越高。
(三)研究方法
為了將影響監事會運行效率的多種因素歸集為幾個主要評價指標,本文采用了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中的 FA-PCA 綜合評價模型來對數據進行處理。FA-PCA 綜合評價模型是基于因子分析的指標分類優勢和主成分分析對第一主成分的排序優勢構建的,具體操作過程為:首先用因子分析對原始指標數據進行分類并自然賦權,即以因子分析配合旋轉(一般采用 Varimax,方差極大化旋轉)最終確定指標的分組。這樣將原來的多個指標劃分為幾個“高度相關指標組”,每一個指標組對應一個因子,并且組內指標相關度很高,組間指標相關性較弱。同時按每個因子的方差貢獻率占所選因子的總方差貢獻率的比重作為該指標組對應的權重,形成自然賦權;其次用主成分分析結合數據對各指標組求其對應的第一主成分值,即從各指標組數據的相關矩陣出發,求得研究對象對應于這一指標組的第一主成分得分,最終的計算結果是對每個指標組可求得每個研究對象的第一主成分值;最后結合因子分析提供的每個因子的自然賦權構建綜合評價函數,將由主成分分析提供的每個研究對象的每個指標組第一主成分的得分帶入綜合評價函數,對每個研究對象進行綜合評價。
二、實證分析
(一)變量的選取
由于數據來源主要為各家商業銀行2011-2013年年度報告,為了使數據滿足實證分析要求,數據選取在保證截面數據量的同時,增加了時間序列數據的選取。同時,結合信息的可獲性,選取以下指標作為統計指標。
(二)數據統計檢驗
FA-PCA 綜合評價模型對數據的適用性有相關要求,本文采用KMO(Kaiser-Meyer-Olkin)方法對統計量進行適用性檢驗,經過檢驗,結果見表1,KMO檢驗值為0.645,較為適合做因子分析。
(三)方差分析及因子提取
以23×14階矩陣為分析樣本,借助spss統計軟件中的FACTOR過程,可得到相關系數矩陣的特征值及貢獻率、初始因子載荷矩陣。為了更清楚地分析所選指標與各公共因子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對公共因子命名,對初始因子載荷矩陣進行方差極大化正交旋轉,得到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見表2)
(四)主成分因子命名。
由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將選取的 14個初始指標按照各自在每個公共因子上的載荷大小歸類,并根據每個公共因子內多數指標代表的意義對其進行命名,分析出現階段評價監事會運行的5個主要指標(見表3)。包括:勤勉履職因子,主要評價監事會審議議案、履行監督職責的勤勉程度,該指標是評價監事會履職是否有效的首要標志。監督方法因子,主要評價監事會履職方法的多樣性,采用的履職方式越豐富,運行的效率越高。外部監事履職能力因子,在職工監事與股東監事作用發揮不夠的情況下,外部監事與公司不存在影響其獨立判斷的因素,其數量、專業背景以及對任職委員會工作的推動力度,對監事會整體的履職有效性具有重大影響。專門委員會運行效率因子,作為監事會履職的組織載體,委員會作用發揮的大小,決定著監事會的運行效率。組織分工因子,下設更多的委員會,更為細化的工作分工,為監事會有效運行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五)結果分析
通過對商業銀行監事會運行效率總得分與商業銀行經營利潤情況進行相關分析,發現相關性很弱,結合定性分析結果,目前監事會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提升作用仍舊不明顯,作為公司治理主體的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發揮還不夠。
從不同規模商業銀行總得分情況看(見表4),國有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監事會在運行效率上高于其他規模的商業銀行,城市及農村商業銀行監事會的履職成效較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事會相比,差距很小,甚至部分監事會的運行效率高于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由此表明,商業銀行的規模對監事會的運行效率影響微弱。監事會的履職狀況主要取決于該機構公司治理意識的強弱與公司治理環境的優劣。
從公共因子得分情況看,勤勉履職因子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得分較高,說明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事會在審議議案數量、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次數方面優于其他機構,這得益于股份制商業銀行股權多元化、受銀監會、證監會雙重監管、公司治理機制相對完善等因素。監督方法因子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平均得分最高,這主要是由于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監事會借助于強大而健全的信息科技系統,采用了非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監督信息系統等多樣化的履職方式,有效提升了履職效率。外部監事履職能力因子方面,城市及農村商業銀行平均得分較高。主要原因,一方面外部監事人數占比為30%,而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為23%,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20%。另一方面,城市及農村商業銀行外部監事中48%的具有企業管理經驗,有利于監督檢查工作。專門委員會運行效率因子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平均得分高于其他規模商業銀行。從實際統計結果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監事會專門委員會每年平均召開會議8次,高于其他規模商業銀行2-3次,履職覆蓋面為85%,也高于其他規模商業銀行。從組織分工因子看,城市及農村商業銀行監事會得分較高,這些銀行監事會普遍設立了2個專門委員會,部分商業銀行監事會設立了2個以上的專門委員會,如重慶農商行設立了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內控評審委員會等四個委員會,分工更加細化。
三、對策建議
經過上述分析,商業銀行監事會運行效率受到情況主要受到勤勉履職程度、監督方法、專門委員會運行等因子影響。結合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實際,建議采用以下措施予以改進。
(一)完善制度體系,夯實履職基礎
完善的制度體系是監事會履職的基礎與保障,我國商業銀行監事會制度體系構成簡單,實操性不強。各家銀行監事會應結合現有的履職環境,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夯實履職制基礎。
(二)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機制,確保監督知情權
一是要完善監事會與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信息溝通制度,規范信息報送的內容、程序、時間,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增加監督信息獲取量。二是制定有關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報送工作細則,推進經營管理信息處理規范化、適時化與持續化,確保監事履職信息獲取質量。三是定期向監事報送經營管理信息,使監事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項,為履職監督職責提供信息支持。此外,要充分保障外部監事的監督知情權,充分發揮外部監事的作用。
(三)做強下設機構,提升委員會運行效率
一是推行主任委員負責制與委員會秘書制,細化、明確主任委員工作內容,強化委員會秘書工作協助職責,并加強監事履職激勵約束機制,通過機制保運行。二是充分發揮內部委員業務強、情況熟的特點和外部委員經驗足、理論深的優勢,提高委員工作參與度,依靠委員提效率。三是整合內、外部監督資源,加快監督隊伍培育步伐,為委員會履職提供工作抓手與人員保障,借助外力上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監事會專門委員會與董事會專業委員會間的溝通聯絡機制,及時了解情況,反饋問題,強化溝通促合作。五是及時向委員會報送監督信息,組織委員到基層巡視,確保委員會履職知情權。
(四)充實履職內容,提升履職全面性
全面履職是保障監事會履職效率的重要保障,針對目前商業銀行監事會履職全面性不高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表內授信業務檢查,要從授信管理制度執行拓展到貸款風險分類、貸款集中度、關聯交易貸款、個人授信等;二是財務檢查,要從財務制度執行檢查拓展到對營業收入、成本、費用、減值準備等財務管理情況的檢查;三是內控制度檢查,要從信貸資產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拓展到非信貸資產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四是風險控制情況檢查,要從信貸風險控制拓展到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控制情況;五是履職檢查,要從指標完成、議事決策等定性檢查拓展到以指標計算的定量評價。
(五)多策并舉,提升監督專業水平
在監督選題與重點把握上要“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增強監督目標選擇的專業性與準確性,避免選題不準產生的監督表面化;在監督載體上,要充分利用內審機構及外部中介機構開展監督檢查,提升監督檢查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在監督方法上,將聽取匯報與深入基層巡視調研相結合,通過尋找差距,發現深層次問題,提升問題挖掘的客觀性與專業性,避免意見建議缺乏針對性與可操作性;在監督資源優化上,要整合監事、內審機構、外部中介機構、專業人員等監督資源,加快專業化監督隊伍培育工作,為提升監督專業化水平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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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職責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加強職責管理是保障行政系統正常運轉的基礎工作。從行政管理角度看,行政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行著特定職責,明確、具體的職責界定是一切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邏輯起點。從機構編制角度看,職責是機構設置的依據,機構是職責實現的載體,而人員編制只是職責履行的保障手段。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把職責管理作為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內容,提出定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三定”規定制度,將“三定”作為各部門履職的基本規范確定下來。各部門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領導職數核定都以其承擔職責的范圍和內容為依據,職責管理成為機構編制工作基礎中的基礎。
第二,加強職責管理是推進“依法行政”的現實需要。1992年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政府機構改革的重心逐漸轉到政府職能轉變上來。2004年3月,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十報告更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是界定好部門的具體職責,堅持“職能法定”和“有限職權”原則,依法分權、依法履職、依法擔責,通過科學界定職責厘清其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劃清與企業和其他組織的界限,職責的有效管理自然成為依法行政得以實現的條件。
第三,加強職責管理是建設高效“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十六大以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核心目標。十報告強調“要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的鮮明特點是精簡高效,做到“精簡”必須不斷對政府自身進行調整和優化,整合相同和相近的職能,減少機構個數,降低行政成本;做到“高效”必須加強職責的科學配置,減少職權沖突、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等問題,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二、職責管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部門職責分工更趨合理,尤其是“大部制”改革以來,職責界定和調整逐漸科學。但是,職責管理工作仍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落后于人民對服務型政府的期待,實踐中還有諸多困難和問題。
一是職責界定和職權劃分不盡合理,權力配置缺乏科學性。長期以來,部門職責都是根據行政層級關系從上到下加以制定的,職責界定主要有三個依據:一是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二是黨和國家的政策,三是上級政府或部門的系統內政策文件。從法理上講,只有法律法規明確授權的職責才具有穩定性和確定性,而政策文件和上級授權缺乏穩定性和規范性,有時可能出現職權沖突和法律上的缺陷。目前部門職責界定不盡合理的原因,一是規范部門職責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相關條文界定不夠清晰。二是省、市級以下缺乏專業的研究隊伍,職責界定往往套用上級文件,很多部門間的職責沒能及時界定和厘清,造成部門職權的越位、缺位、錯位。三是各部門仍習慣按照系統內文件和慣例履職,規范化、法制化意識淡薄,有時出現部門之間爭奪職權、推卸責任等問題,權力配置難以科學化。
二是各級各部門對職責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監管工作缺乏權威性。根據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三定”方案是部門履職的基本依據。但長期以來,“三定”規定并未得到足夠的重視,有的部門對于“三定”規定事項未能及時貫徹執行,需轉變、調整和加強的職責長期得不到落實。一是因為 “三定”的法律性質和約束機制未明確,很多部門和領導認為“三定”只是一般的“規范性文件”,而且缺乏監督制約的硬性規定,導致效力和約束力不足。二是編制部門履行職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能依據的法規政策較為籠統,實踐中對各部門執行“三定”的具體情況難以掌握,只能從面上提出意見和建議,缺乏獨立、完善的問責機制和監管權威。
三是條塊分割及條條干預,造成職責體系中“權、責、利”缺乏匹配性。我國行政體制是縱向層級制和橫向職能制的結合,縱向層級之間和橫向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構成了完整的職責體系,但實踐中卻存在職責劃分和權力配置中的“條塊”矛盾。一是機構設置大都上下對口,職責界定看不出性質差別和責任歸屬,一件事省管,市縣也管,“條條”管,“塊塊”也管,客觀上給上級部門干預下級事權留了口子,“條塊分割”、“收權留責”現象就容易出現。二是政府間職權劃分不夠明晰,職責調整程序不完善,職權的上收和下放表現出較強的趨利性和隨意性,有時受領導個人的影響,上級部門擅自“割據”行使下級職權,造成“權在部門、事在基層”、“權在市里、利在縣里、責在鎮上”等現象,層級間職責體系缺乏穩定性,基層政府權小、責大、財弱,權責不相稱。條條干預和條塊分割,已經成為機構編制管理的巨大障礙,使職責管理工作較為被動,阻礙了科學合理的權責體系的建立。
四是職責調整及沖突化解機制不完善,職責管理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缺乏適應性。組織行為學認為,任何組織都是自身與環境相適應的產物。作為一個開放性、綜合性組織,政府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適時進行結構調整和功能轉換,部門職責也需隨經濟社會發展而變化。近年來,雖然部門職責調整優化的速度加快,但仍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一是“三定”出臺后往往幾年不變,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及時、明確的依據和職責劃分,造成有些問題“無人管”、不知該“怎么管”,而有些問題“誰都可以管”的局面。二是部門職責沖突協調機制不健全,部門之間相互爭奪界定不明的“邊界性”權力,為謀部門利益擅自擴大職權范圍,政出多門、多頭執法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嚴重影響行政效能的提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對策建議
第一,修改完善機構編制監管法規,提升職責管理的權威性。目前,機構編制法規體系中缺少關于部門職責管理的具體內容,監督檢查也往往只重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而忽視了職責履行,可操作規范和權威性政策、法規的缺乏,使機構編制部門職責管理較為困難。建議從中央和省、市開始,探索制定部門職責管理專項政策法規,將職責管理作為完善政府職責體系、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同時針對“條條干預”出臺更嚴格的問責機制,各地也應制定本地區部門履職監管細則,明確賦予機構編制部門履職監管權和考核評估權,提升職責管理權威。
第二,建立部門履職常態化監管機制,促進職責管理制度化。職責管理是機構編制管理的核心,推行部門履職常態化監管既是編制部門的責任,也是保障部門依法履職的重要手段。目前,政府職能轉變難,公共服務不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對部門履職的監管和問責機制,“三定”規定對部門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不明顯。只有實施部門履職常態化監管才能使“三定”規定真正得到落實,還可通過監管了解部門職責運行的全過程,有利于明確履職重點、糾正履職偏差,為職責的調整、撤并提供依據,實現職責體系更健全、職責分工更合理,從而發揮政府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機構編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建議各級編制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健全長效監管和問責機制,使履職監管常態化、制度化。
第三,改進政府和部門考核評價體系,推動職責管理規范化。當前,對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考核較偏重經濟指標,公共服務和社會評價性指標相對較少,考核評價中對量化指標要求多,而對職責履行這樣難以量化的內容不夠重視,政府“公司化”和部門“利益化”現象,導致公共服務職能弱化。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對部門績效管理工作較為重視,但機構編制部門一直未被列入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履職監管缺乏支持,導致監管工作長期缺失,影響政府績效的提升。建議完善部門考核體系,將部門履職社會性評價等指標列入考核內容,從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公共服務能力的提升。
篇10
一、基層工商轉型升級的背景及其必要性
“轉型升級”是基于對當前基層工商監管執法效能及運行模式的深刻反思提出的。基層工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陣地,是整個工商事業的基石。隨著省以下工商機關機構垂直改革的深化,監管執法重心下移,承擔起了絕大部分的監管任務,其監管執法效能直接體現工商機關的整體形象。然而,當前基層工商監管執法整體效能不適應綜合監管的要求。
一是重數字輕管理。受現行財政供給體制的制約,收費與罰沒一直是基層工作的重頭戲,并在監管執法中片面追求數字。“個體管理費”實際上就是“個體費”,把“管理”丟了;執法重罰款,未能體現出管理的本意,嚴重制約了基層監管執法效能,一心抓數字,對各項基礎性工作敷衍應付,監管根基極不牢固。
二是體制機制不順。目前基層長期沿用的“兩塊制”、“三塊制”運行模式,對綜合、巡查、監管等業務類別作了大體分工,但不夠清晰,在操作中相互孤立,缺乏有效銜接;監管過程和質量的評價機制不健全,人員考核未與監管實效相結合。現行崗位職責界定寬泛、監管巡查缺乏規范,出現考核難、出現事故無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等種種問題。
三是巡查流于形式.一是巡查效率差。巡查人員習慣于逛市場式的巡費問照,檢查沒有重點,常規工作突擊抓、突擊工作經常抓,行政效能很低下;二是敷衍應付。一些基層人員巡查只圖巡查表上蓋章簽字,應付上級檢查。
四是問責制不落實。近年來行政問責的力度越來越大。長久以來,基層工商監管仍停留于“巡費巡照”,重罰款,極少考慮后延監管,問責制嚴重缺失。
基于以上反思,現行基層工商監管模式必須從粗放型監管向集約型監管轉變、升級,以全面履職盡責為目標,通過監管模式革新,全面落實經濟戶口管理,實現監管、執法、收費、服務“四位一體”。“升級”就是以信息化為平臺,整合經濟戶口,有效運用數據庫,實現分析、控制、決策的集約式。
二、實施轉型升級的障礙
首先,思想障礙。目前不少干部職工對工商行政管理面臨的新形勢和嚴峻挑戰不敏感,對創新監管方式的必要性認識不到位。多年來,重收“兩費”觀念根深蒂固,原有的考核、評價機制,難以在短時間內徹底扭轉。很多領導沿用舊思維老辦法,重兩費罰沒,在處理監管、執法、收費、服務關系方面單打獨斗,未能實現有效銜接、相互促進。
其次,機制障礙。目前,基層工商還是一個“松散聯合體”,存在以下四個脫節:一是登記與管理脫節。有的企業注冊在某地開發區,但不在區內經營,登記發照后,監管出現“這邊找不到、那邊管不著”的盲區。二是巡查人員不會辦案,僅限于“問問費看看照”,難以發現問題,即使發現也辦不了。三是信息化與業務脫節。使用信息技術整合各種業務資源,實現電子化監管。而現在電腦成了“打字機”,輸入的數據準確性、真實性差,無法用來分析轄區經營情況。四是所、片、點三脫節。有的基層工商還在實行駐場式管理,不論管理模式,還是運行機制,都處于“松散聯合”狀態。
再次,素質障礙。多年來的工作環境造成干部業務技能單一、知識結構狹窄。經濟戶口管理需要較高的素質。隨著工商系統三級聯網的建立和使用。基層人員應具備“會登記、會電腦、會檢查、會辦案、會調解”。但目前基層“五會”人才相當缺乏。成為制約基層監管效能提升的最大瓶頸。
三、實施轉型升級的對策與途徑
(一)轉變思想觀念
轉型升級是提升監管效能的需要。各級領導機關要切實轉變觀念,徹底轉變“以數字論英雄、以兩費較短長”的傳統觀念,修訂完善基層工作考核評價制度,探索建立考核全面履職、考量監管質量、實施過程控制的科學評價體系。同時通過開展滾動式督查,及時發現和查糾紀律作風松弛、基礎業務不規范、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推動基層工作落實,督促基層強化履職盡責意識,保障決策暢通。
(二)創新監管方式,實施“井字格法”監管模式
傳統“組站式”監管一大弊病是巡查責任籠統寬泛。可將軍事地形學相關原理引入工商監管工作,探索試行“井字格法”監督模式,實現定人、定責、定區域、問責到位,精確“制導”,準確“打擊”。一要細劃監管區域。在劃分巡查組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監管區域,將轄區劃分為多個監管網絡,明確劃分到街道、小巷、居委會(村)、農貿市場、商城、工業小區,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杜絕監管盲區。二要實行“一人為主”監管模式。每個網絡明確一名監管責任人,負責全面履行網絡內的監管職能。監管責任人要準確、熟練地掌握片區內的經濟戶口狀況;做到戶口清、底數明、檢查實。三要建立監管聯動機制。在網格、巡查組之間建立科學有效的聯動機制,實行統一指揮、集中檢查、聯動監管,確保監管措施到位,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查處到位。
(三)暢通運行機制,變“合伙企業”為“有限公司”
要盡快改變當前基層工商“松散聯合體”的狀態,變分散的“合伙企業”為有效管理的“責任公司”:一是協調聯動的內部運作機制。徹底改變“駐場式”管理方式,實行“集中辦公、集中管理、集中學習、集中調配、集中考核、統一行動”的內部管理模式。巡查與執法相結合,強化巡查力量配置,在巡查組與執法組之間建立靈活的聯動機制;二是建立責任倒逼的考核制度。建立和落實“以權能履職、按程序問責”為基礎的崗位評價制度和責任追究、關聯責任連帶追究制度。在界定基層工商履職邊界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崗位操作規范,形成基層崗位履職指標體系。建立機關處(科)室與工商所的考核機制,使基層承擔有限責任。三是建立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要建立各級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經常組織演練,做到對突發性安全事故實現果斷、有效控制,防止職務犯罪。四是建立社會聯動機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規定,要努力協調當地政府,將責任分流至相關部門,將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主動防范責任風險。
(四)培養監管技能,磨煉基層一線“實戰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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