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2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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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表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方向,即重視制度反腐。但是,有的地方和部位,反腐敗制度一系列,卻形同虛設毫無實效,有的竟然玩起了反腐制度秀。筆者就制度反腐談點個人膚淺認識。
一、制度反腐中存在的誤區
1、制度設計變成反腐政績。從目前情況看,有的地方和單位不乏“反腐制度”,文件成堆,禁令不斷,承諾連連等。這些制度往往是原則規定多,具體細則少;應急措施多,長效配套少;口號要求多,操作規程少;不下為例多,嚴厲懲治少;針對下面多,嚴以律己少,顯現出很大的空隙和彈性。這些地方和單位的領導把制度、文件、禁令、承諾當成是反腐倡廉的“政績”。為此防腐反腐成效甚微,這不免給人一種“制度秀”之感。這些反腐制度不是束之高閣,就是走過場;變成說在嘴上,訂在紙上,掛在墻上的一紙空文。
2、靈活變動換味以言代制。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馬德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時,非常“重視”制度建設,曾提出堅持完善干部推薦責任制、干部考察預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會投票表決制及“五個不用”等。馬德還就曾如何落實《關于領導干部廉政述職的實施意見》,大言不慚地說:“領導干部述廉、群眾評廉、組織考廉等有效措施,使全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取得新突破。”然而馬德案是建國以來最大的賣官案,牽涉眾多高官和一批官員,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馬德案,辛辣地嘲諷了這些作秀的“反腐制度”。這也表明制度在不受制約的權力面前軟弱無力。為此,權力一旦稱寡道孤,制度只得俯首稱臣,最終形成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花錢一支筆,絕對權力對制度、以言代制、陽奉陰違,視制度可靈活變動而被丟棄一旁。原本期盼制度制約權力,卻遭到權力的蔑視。
3、腐敗牽著制度監督乏力。我國關于與反腐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定不少,無論在容易發生腐敗的人事制度、行政審批,還是經濟領域工程建設等權力運作的各個環節,都有不同形式的規章制度。如《關于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它只是個人工資、福利、獎金等收入的申報,并不是家庭財產申報,這很難體現真實性,而且不對外公布,缺乏監督。至于那些監時制定的,諸如嚴禁公款吃喝、禁止公費旅游等各種反腐規定,則更難起到令行禁止的效果。隨著腐敗花樣的不斷翻新,如果我們只是跟在后面追,制度永遠也追不上腐敗現象,最后只得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二、解決制度反腐誤區的對策
要走出制度制約權力、遏制腐敗,權力蔑視制度、導致腐敗的怪圈。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機制,完善制度。要從腐敗的成本考慮,增大領導干部腐敗風險,既要讓領導干部不敢腐敗,同時又要設計一套讓其不能腐敗的公民參與、權力制約、程序制約的制度,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目前反映的人事權和財政權已成腐敗分子攫取非法利益的最重要資源,為此我們必須重點處理好這兩個問題,一是人事權。要將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權力交到老百姓手中,每個領導干部由對上負責轉變為對上對下負責,做到千百雙眼睛盯住你,從而消滅腐敗的機會。二是財政權。要建立一套現代公共財政制度,將少數人甚至一個人決定的暗箱操作,變成公開的、陽光的程序,使財政收支完全透明化。
2、加強防范,注重治本。199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提出教育、預防、懲治三管齊下的反腐敗格局,且重心查辦大案要案。結果幾年過后,發現“前腐后繼”,而且數額越來越大,腐敗者的級別越來越高。正是在無數的“亡羊”教訓之后,中共中央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依靠制度從源頭阻斷腐敗的構想擺上議事日程,把反腐敗工作轉到制度層面,真真解決治本問題。
3、加快立法,嚴懲腐敗。腐敗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處于轉型時期的中國也未能“脫俗”。面對腐敗現象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法治化是必由之路。要將有關反腐敗的黨內紀律和行政規章上升為國家法律,使黨內不正之風、行業不正之風、吃喝風、特權、地方保護主義、濫用職權、損害群眾利益、以權謀私等行為依法得到治理,使腐敗分子真正感到法律的威懾。(李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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