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隊伍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2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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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各級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改革和創新力度,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方面推出了一些新舉措,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主要表現在:紀檢監察機關得到進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素質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政治堅定、勤奮敬業、清廉自守、能謀善斷,紀檢監察事業得到長足發展,紀檢監察工作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在群眾當中形象好、威望高、總體評價良好。但在這一“總體良好”的狀態下,由于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制約,目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中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不認真加以解決,勢必阻礙紀檢監察事業的發展,最終影響整個社會的改革發展和穩定。
二、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從宏觀層面來分析,主要表現為“四個缺少”:
1、機構規格缺少權威性。多年來,紀檢監察系統的機構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紀發[**]8號文件,近20年沒有新的舉措,存在較大的滯后性和不合理性,嚴重影響了紀檢監察系統的干部隊伍建設。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規格上五花八門,這種規格上的不統一和不明確導致人們對紀檢監察機關往往產生諸多疑問:紀檢監察機關究竟是何級別的單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個層次的紀檢干部該配備什么職級等等?對于此類問題,很大一部分紀檢監察系統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領導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執相反的態度,總是錯誤地將紀檢監察機關等同于組織、宣傳、綜治等黨委政府部門。這就直接導致紀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紀委各內設機構負責同志的級別設定、以及非領導職數的設置配備等等問題都處于一種任意和無序的狀態,紀檢監察機關低規格對待、紀檢監察干部低職數、低規格配備的現象屢屢出現。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紀檢監察機關的威信。
2、隊伍管理缺少專業性。紀檢監察機關是專司黨內監督的部門,性質屬執法執紀機關。其職能的特殊性決定了紀檢監察機關要有特殊的內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黨委政府部門,管理模式上要盡可能地參照公檢法的模式走專業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狀況是,紀檢監察機關既沒有權威的執法主體資格,也沒有特殊的辦案手段;既沒有嚴格的準入條件,更沒有過硬的經費保障措施等等。在內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和黨委政府部門沒有什么區別,流于常規化和一般化。正是因為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管理上的常規化,導致了當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難以專業化。
3、人員結構缺少合理性。人員結構的不合理主要體現為年齡結構不合理、知識結構不合理、性別結構不合理和原職業結構不合理。紀檢監察干部長期在同一崗位工作、工作年限長、年令偏大,尤其是紀檢組長和監察室主任,幾乎成了安置性的職位;由于長時間在同一部門、同一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識單一陳舊,缺少實用性;男女結構失調,派駐機構女性干部職工的比例偏低,而機關的女性干部職工的比例又往往過高;還有就是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隊轉業安置,或是照顧關系從社會上調入,或是組織任命調任,而真正科班畢業的大學生和公開考試錄用的反而屈指可數,懂財會、懂法律、懂電腦、懂寫作等專業人才更是鳳毛麟角。這些都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存在的問題。
4、雙重領導體制缺少實效性。文件規定對紀檢監察機關實行上級機關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而實際情況是,同級黨委政府對紀檢監察機關享有絕對支配權,紀檢監察機關在組織人事、財物經費以及各種事務上對同級黨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強的依附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僅局限于業務指導這個層面,沒有什么質的突破,且漸呈削弱的趨勢。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經費等要害問題方面,上級機關難以為下級機關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紀檢監察系統合力不足。比如派駐紀檢組長的提名權,文件規定由紀委機關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寫在紙上,真正落實在行動上的少之又少。
(二)從微觀層面來分析,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夠”:
1、干部配備不夠齊。鄉鎮紀委雖然選舉了5-7名紀委委員,但除了紀委書記外,其他委員實際上都是掛名的,是由各單位分派人員“湊合”起來的,從來不會、也不可能參加紀檢監察工作;大多市直、縣直單位的紀委根本就沒有專職的紀委委員,除一個紀委書記外,別無他人;市縣兩級派駐紀檢組,一般也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監察室只有一個主任,且大都兼管著很多其他工作,還有很多本身就是兼職人員,有的甚至還是非黨員。干部配備不齊已經是影響基層紀檢監察機構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
2、干部不夠專職專用。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后,書記大都分管著大量的其他中心工作,縣級以上紀委機關的工作主要由第一副書記主持,而實際情況是以副書記的身份又難以領導協調好整個機關的對內對外事務;尤其對鄉鎮紀委來說,很難保證紀檢監察干部專崗專職,專人專用,書記無一例外地兼管了財稅、宣傳、綜治等工作,有的甚至長期在外招商引資,全年絕大部分的時間忙于這些“份外”事務,以致自已的本職工作反而成了“副業”,無暇顧及,力不從心,往往是“種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派駐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也都分管了其他業務工作,真正用于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監察室主任,更不用說,他們或是掛名、或是由各單位人秘股長兼任,能用于監察工作的時間和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因此,有些鄉鎮紀委、市縣兩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多年未辦過一件案件,形同虛設。
3、干部思想不夠穩。在工作方面,紀檢監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討人嫌,是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紀檢監察干部經濟待遇不高,政治發展不快。有的干部在紀檢監察部門一呆就是上十年,可連科級政治待遇都難以解決。有的紀委書記能力強、工作好、年限長,可至今仍然無法落實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的政策;有的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相對同級行政副職總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內部分工及領導決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就獎金福利而言,相對其他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獎金少、福利差、補貼低,差距較大;在生活方面,紀檢監察干部往往是別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別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時甚至連一些正常的娛樂活動也不敢參加,總擔心別人說三道四,過著一種“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紀檢監察干部常被人認為“不合時宜”、“不合群”,是社會“另類”,一些秉公執紀、清廉自律的紀檢監察干部還常被調查對象所埋怨,甚至被親戚朋友們所不理解,承受的社會壓力和精神壓力可見一斑。上述種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紀檢監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態,一些基層的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不穩定,不安心本職工作。
4、干部綜合素質不夠高。紀檢監察機關準入制不嚴,門檻不高,一些年紀大而能力不強的同志常因照顧關系安排進入機關工作。同時,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紀檢監察干部對外交流的機會少。這種“進口大出口小”現象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存在的問題,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加上缺少有效的學習培訓機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識難免單一陳舊,跟不上形勢,綜合素質不高。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經濟管理方面的知識缺乏、溝通左右協調各方的能力欠缺、處理實際問題顯得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夠、思維方式狹隘單一等等。
三、加強和改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對策探析
加強和改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要抓住《國家公務員法》實施在即這一有利契機,堅持以“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為標準,以全面加強干部的思想作風、組織、業務建設為內容,在教育、管理和制度上下功夫。
(一)抓好“四項教育”,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
一是加強黨性教育,強化責任意識。必須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黨性教育,使紀檢監察干部能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充分認識自己所肩負的神圣職責,從講政治的高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努力達到政治效果、執紀效果、社會效果三者的統一;二是加強黨的基本路線教育,強化大局意識。要對紀檢監察干部加強黨的基本路線教育,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更加自覺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一切服從服務于發展這個大局;三是加強廉政教育,強化自律意識。要特別注重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紀檢監察干部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個人主義,堅決克服不廉潔現象,做到嚴于律己,清正廉潔,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抵得住誘惑,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用“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四是加強宗旨教育,強化服務意識。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堅持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努力做到想問題、辦事情、做決策,都以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擁護不擁護、高興不高興為出發點。
(二)推行“四個高配”,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
干部隊伍建設的核心是組織建設,組織建設的核心是規范化和權威性,而組織建設的規范化和權威性來源于法律化。我們紀檢監察機關要更加規范化和更具權威性,就必須要有一部類似《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建設條例》這種法規性文件作保障。該文件要涵蓋機構規格、職數配備、人員調整、干部錄用、輪崗交流以及派駐機構管理等內容,是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根本性法規文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和高度的執行力。嚴格按該文件規定落實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建設是法律要求,是依法辦事;反之就是違法,就是瀆職。只有把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建設上升到法律法規這個層面,才能引起各級黨委政府部門的足夠重視,不至于忽視甚至消極對待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建設,從根本上杜絕對紀檢監察機關“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有時還不要”的錯誤認識和做法。
一是高配紀檢監察機關的機構規格。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進一步明確紀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個層次的紀委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設常務副書記1名,享受書記的職級待遇。在此基礎上,對一些重要的職能機構以及表現突出貢獻較大的紀委領導干部實行高規格配備。特別要明確常委是實職領導并統一予以高配;二是高配紀檢監察干部的領導職數。紀檢監察機關領導職數的配備一定要和紀檢監察機關是一套班子相匹配,要科學合理地設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常委、內設機構負責人、各級紀檢員的職數配備方法,盡可能地爭取多配備職數;三是高配紀檢監察機關的干部編制。要制定統一的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編制配置辦法,盡可能地增加紀檢監察干部的編制數量,配強配齊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可以在對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的改革中,將派駐人員的編制劃入機關,等同于機關干部編制統一管理。特別要考慮到目前市、縣兩級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人員少、開展業務工作不多的實際,對他們的干部編制進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駐”和“大紀委”的做法,即:改單位派駐為系統派駐,將系統內所有紀檢監察干部重新組合成新的統管該系統的大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稱為派駐一組、派駐二組等等。鄉鎮紀委也按此類方法設置。唯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目前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名存實亡、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賦予這兩類紀檢監察機構新的活力;四是高配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經濟待遇。紀檢監察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就決定了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有特殊的辦案裝備和特殊的激勵機制,這就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有充足的行政經費作保障。要科學設定紀檢監察機關辦公設備的達標要件,對雙規場所、辦案車輛、案管室、證據保全設備、行政經費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統一設定紀檢監察干部的補貼津貼和辦案獎勵機制,想方設法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對干部的系統內提拔重用,系統外使用交流作出硬性規定,優化干部隊伍的年齡結構,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三)暢通“四種渠道”,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
1、加大輪崗交流力度,多崗位煅煉。合理設定輪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個崗位上工作滿期后必須輪崗。合理設定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個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滿期后必須交流。交流包括系統外交流和系統內交流,要在注重系統外交流的同時積極做好系統內交流工作,做到不僅可以在同級紀檢監察機關之間進行橫向交流,還可以在上下級機關之間進行縱向交流;不僅可以交流領導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這樣多崗位煅煉,不僅有利于紀檢監察干部的成長,還可以避免長期在一個地方工作而產生的消極因素。
2、實行資格準入制,抬高紀檢監察機關“門檻”。要參照法官、檢察官的管理模式,對紀檢監察干部實行資格準入制。凡進入紀檢監察機關的,無論是擔任領導干部或是一般干部,都必須具備紀檢監察干部資格,這種資格只能是通過考試獲取,不能通過組織任命、聘請聘用等途徑獲得。而且,這種資格準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須執行的。以此抬高紀檢監察機關的準入門檻,徹底解決安置性進人和照顧性進人問題,徹底杜絕亂開口子隨便安排人員進入紀檢監察機關的現象,為建設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打下好的基礎。
3、探索掛職煅煉新途徑,開闊干部視野。掛職煅煉包括系統內掛職煅煉和系統外掛職煅煉。要在抓好系統內掛職煅煉的基礎上,積級創造條件,合理安排好優秀年青干部到系統外進行掛職煅煉。這種煅煉既可以是到經濟發達地區煅煉管理能力,也可以是到貧窮落后地區煅煉工作作風;既可以到掛職單位擔任領導職務,也可以到掛職單位擔任非領導職務。不管采取何種形式,最終目的一要讓紀檢監察干部取長補短提高自身業務水平;二要讓干部多學習多接觸經濟管理、宏觀調控、組織人事,金融證券等紀檢監察業務以外的知識,豐富知識面;三要讓紀檢監察干部的作風得到有效轉變。
4、拓寬學習培訓渠道,提高整體素質。一要建立完善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要對現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進行資源整合,加大培訓投入,提高培訓質量。要以培訓中心為平臺,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常規業務輪訓,保證每個在職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業務培訓的機會,以此提高干部的專業水平;二要大力建設紀檢監察干部學院。學院設立大專、本科不同層次的專業,在高中畢業生或是在職紀檢監察干部當中招收學員,培養紀檢監察專業人才,充實到基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還可以此為平臺,對在職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專業系統培訓,既學業務,也學管理、金融、法律、電腦等綜合知識,以此提高干部的綜合水平;三要認真加強學歷教育。積極鼓勵和支持紀檢監察干部利用業余時間,通過在職進修、自學、函授等多種途徑接受學歷教育,獲取高學歷;四要積極推廣“機關全員講學”。機關全員講學是吉安市紀檢監察系統新近探索的一種干部學習培訓的新方式,即:堅持每兩周安排一個晚上的時間定期開展機關干部輪流講課和評課活動,每月安排2名干部講課,一年內干部完成一個大循環。干部要在大庭廣眾之下對別人講學,且要評出優劣高下,無形中讓干部有了知識危機感,變壓力為動力,紛紛自覺加強學習積累知識,有效地改進了機關的學習風氣。同時,通過全員講學,干部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得到煅煉,能思善辯、能說會道的本領得到增強,政策理論水得到提高,有效地提升了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實踐證明,“機關全員講學”經濟實用、簡便易行、效果顯著,具有推廣價值。
當前,實施《國家公務員法》和各級領導班子換屆在即,這將是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有利契機。我們認為,要抓住時機盡快落實好、解決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修訂《關于黨的各級紀委內部機構和干部職務設置的若干規定》(中紀發[**]8號);二是盡快啟動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三是繼續落實好各級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的政策,統一并減少紀委書記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