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體制機制研究
時間:2022-07-25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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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和江西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先后提出要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系,而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是建設這一創新體系的基礎和核心環節。
一、現狀及成因
“十五”期間,我省技術創新發展迅速。五年間共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761項,實施各類省級科技計劃2000余項;專利授權量突破萬件,是前16年的總和;取得農業科技成果150多項,水稻、棉花等8項研究已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已有國家和省級實驗室35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105個,今年又新增了三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有國家級、省級高新區和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13個。已建成南昌高新區創業中心、江西留學人員創業園、金廬軟件園等9大科技孵化器,在孵企業499家。全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群體初步形成,有國家級、行業和地域性生產力促進中心29個。據統計,5年來全省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年均增長22.6%,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5.6%。以L15教練機、硅襯底氮化鎵基發光材料及器件、爬行式機器人等典型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相繼問世。可以說,成績是有目共矚、有口皆碑的。
和部分省市相似,我省也存在著大量科研人才浪費與企業科技人才缺乏并存、大批科研成果虛置與生產中重要技術難題得不到解決并存、政府大力推動技術創新與企業創新動力不足并存等現象。這些現象產生的癥結實際上可歸為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省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沒有確立,作用未能得到發揮。突出表現為研發投入、機構、人才不足,產權意識淡薄,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能力比較薄弱。全省大中型企業的研發投入約占銷售收入的0.7%,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1/3,中部地區的1/2。2005年我省每萬人從事高技術產業的科技活動人員數僅為2人,現有的高技術企業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占1%,具有博士學位的占0.12%,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0%以上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98%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只有三分之一的企業建立了研發中心。我省企業引進技術與消化吸收的投入之比約為1:0.08,遠低于日韓等國家企業1:5—1:8的水平。
影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體制機制是根本性的原因。計劃經濟時代沿用下來的技術創新體制機制雖然經過多次改革和調整,但是跟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技術創新規律仍然不相協調,其制度導向不利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相關的制度框架還不明朗。
1、過度強調政府在技術創新中的指導作用,與技術進步的自然機制不相協調。政府習慣于全面規劃科技發展的重點領域,動員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指導和幫助企業進行攻關。以“兩彈一星”為代表的軍工技術及我國航空航天技術的突破,更加強化了這一認識。實際上,技術進步只有在大量漸進性改進的基礎上才會有根本性的突破,而且技術上的大突破也要經過多次、反復的改進才能予以應用。高成本重大技術的單向突進不符合技術進步的自然機制,并不是技術進步的普遍有效的方法,也難以收到較好的經濟效果。
2、過度依賴高校和科研院所推進技術創新,與技術創新的市場化導向不相協調。從科技部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實施的一系列推動技術創新的計劃來看,95%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單位為高校與科研院所;制造業方面設立的16家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只有1家設立在企業;150多家國家重點實驗100%均設置在高校與科研院所;承擔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的主體大都為高校和科研院所。國家發改委從今年開始啟動的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已被納入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企業能否成為支持的主體,目前政策尚不明朗。上述情況表明,國家財政重點支持的科技資源絕大部分均分布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我省設立的各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也大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注重的是成果的技術參數指標,容易忽視成果是否適應市場及能否進行產業化。
3、科技與與生產存在脫節現象,科技體制與經濟發展不相協調。搞科研是科技系統內部的事情,生產是企業的事,兩者之間缺乏緊密的橫向聯系。結果科研院所和高校大量的成果找不到商業化廠家而被束之高閣,企業卻缺乏科技資源進行新產品研發和改進技術。這一方面造成大量科技人才和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又迫使許多企業不得不走重復引進的老路。
4、現代企業制度還未完全建立,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不足。在市場競爭的壓迫下,企業自行對市場信號和制度安排做出技術創新的決策和行動,是技術得以持續創新的良性機制。在政企不分,產權不明的情況下,企業高管人員會有投好于政府偏好的傾向,大多不會選擇技術創新戰略。因為創新不是政府交辦的“硬任務”,不如擴大規模、增加產量、保持生產速度更能立竿見影,并令主管部門滿意。同時,改革開放釋放出了眾多的市場機會和政策機會,掌握市場機會和政策機會是企業獲取短期經濟利益的捷徑。一個企業如果能夠獲得進口或者出口配額、如果能爭取到土地的批租、如果能獲得企業上市的原始股、如果能獲準進入某些新興領域,一般來說,肯定是可以出小力賺大錢。強大的利益誘惑吸引著許多企業將大量的資源投入到政策空檔的攻關,而不會選擇到高風險、長周期的技術創新當中。
5、科研人員的考評激勵機制存在缺陷,未能有效利用科研資源。我國現行的高級人才考評激勵制度體現為重科學家、輕工程師。大多數獎勵都是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高級人才,如兩院院士、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百人計劃等。在我省實施的人才工程也大多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高級人才能夠獲得的獎勵非常少。即便是在企業內部,科研人員憑借其創新產權擁有企業股份和期權的做法也并不多見。政策的導向使高校和科研院所聚集了大量的科研人員。而他們一般只要寫好了論文或申請了專利就算完成科研工作量,就可晉升職稱和享受相關待遇。這種考評體制使科研人員在從事科研活動時只注重技術參數、指標的先進性,容易忽視市場的需求和規律,研制出來的成果往往不具有市場能力。
6、風險投資機制發育不全,科技型中小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資金支持。在我國,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技術創新的生力軍,每年約80%的新產品由中小企業創造,65%的發明專利被中小企業獲得。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最大的問題是融資問題,創新型企業的不確定性與銀行的審慎經營原則不相符合,這使他們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支持。而科技開發周期長、投資較大、風險較大,財政巨額投入又使政府難以承受。從發達國家發展的歷史來看,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是依托風險投資發展起來的。我省的風險投資起步較晚,發展較慢。現只有江西高技術產業投資公司、南昌創投、南昌科投等3家總額約3億元左右的資金,且都是國有資本唱主角,市場化程度不高,未能有效吸引民間資本介入,資金運作沒有通暢的退出機制,只能成為變相借貸(借錢還錢)。在我省已轉化的成果中,成功轉化的資金基本上是靠自籌經費和國家科技計劃支持,風險投資還不到3%。
7、重引進輕消化吸收,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不強。2005年,我省大中型工業企業引進國外技術經費為12.5億元,而吸收消化經費只有0.76億,消化吸收經費僅相當于引進經費的6%。與日韓等國相差近100倍。這點費用僅能保證引進的設備可以使用,不可能吃透消化、也不可能創新。不少企業一次又一次的引進只是重復購買同一技術或在第一輪引進后就是第二輪引進。結果企業用于技術開發的經費基本上用于引進技術,送給了外國企業。作為欠發達地區,我們今后肯定還要引進大量技術,如果我們不能在引進消化吸收上做好文章,便難以走出“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被動局面。
二、原則和思路
按照以企業為技術創新主體的要求,“有破有立”重塑體制機制,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根本出路。“破”是指改革和理順現有體制機制內不相時宜的部分,“立”是指建立健全能促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體制機制。
(一)原則
1、市場機制為主,政府引導為輔。持續創新的動力來源于市場,政府支持和鼓勵技術創新的政策也只能通過市場才能“逼迫”和“吸引”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充分發揮價格、供求、競爭等市場機制在配置技術創新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輔之以政府對市場失效或低效領域如基礎研究、戰略性研究項目和前沿性研究等的直接投入,并采取財政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購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人才政策等來間接支持企業技術創新,促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2、尊重創新主體,突出社會公益。好的制度框架設計既要能夠充分激發創新主體(企業、科研機構、創新人員)的創新熱情,又要能保證相關公益事業的推進;既能實現個人或局部的利益與價值,又能促進整個社會福祉的改進,實現創新主體與社會公益的有機結合。
3、激勵約束并重,風險收益平衡。沒有約束的激勵容易使創新主體迷失方向,只有約束沒有激勵創新主體沒有動力,要使創新主體有理性投資的動力,約束與激勵同樣重要。同時,技術創新的高投入、高風險,長周期的特點,決定了創新主體應該為他的研究承擔一定的風險,避免研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隨意性;但是,技術創新中的風險也不能全部由創新主體來承擔,特別是基礎性、共性技術研究等,政府應該承擔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的風險。
(二)思路
總體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市場經濟和技術進步規律,明晰政府、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技術創新中的角色和功能定位,改革并理順科技管理體制(經費、考評激勵),進一步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和產權制度改革,探索產學研有效結合新途徑,建立健全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融資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和保障機制,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
1、明晰政府、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技術創新中的角色和功能定位。政府的職能是培育有效率的市場,進行戰略指導、制定規劃、政策引導、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政府資金引導和開發共有技術平臺,在體制轉軌過程中,政府要著力消除企業創新動力不足的體制和政策原因。企業是技術創新決策的主體、研發投入的主體,研發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的享用主體。科研院所和高校主要從事基礎性、理論性研究,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堅實的成果支撐。
2、轉變財政科技資源的投入方向和方式。財政科技經費的職能應與政府的職能相吻合,把資助重點放在公共性強、社會效益好、風險比較大的基礎研究等企業無力或不愿投入的領域。當前我省正處于工業化過程和產業技術升級的重要階段,政府在適當增加基礎性研究投入的同時,還應把科技經費的資助重點放在提高產業技術能力上,集中力量投向受益面大的共性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研究開發聯合體。對于一般性的研究開發活動,主要應用稅收金融等政策來調動各方面的資源,促進各行業的企業的技術進步。
3、改革科技考評和獎勵機制。科技人才的考評要斬斷學術與權力的聯系紐帶,建立以同行認可為取向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項目評審要逐步走向社會化,由各類學會與評估中介機構來做,政府制定嚴格的評價規則,對這些中介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激勵導向要以其成果所產生的實際經濟和社會效益作為獲取物質利益和精神榮譽的衡量標準。
4、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和產權制度改革。加快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特征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使企業真正成為能夠自主決策的主體。積極實施股份制,探索創新人員憑借其創新產權在企業占有股份或期權的方法。加強企業技術創新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5、探索產學研有效結合新途徑。促進和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開放的、長期的、穩定的合作關系,通過相互兼職、成果轉讓、委托開發、聯合開發,共建實驗基地、人才培養基地、技術中心和科技型企業實體等,探索產學研聯合向更高層次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資本與技術合作“雙贏”機制轉變。
6、完善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融資機制。切實落實《江西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政策中有關稅收金融政策,引導企業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投入。允許并鼓勵有條件的創新企業以股票、債券等非信貸方式直接融資。大力引進省外、國外的風險資本;采取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和吸引民間資本入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事業,壯大風險資本規模。
7、建立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約束機制。在落實《關于江西省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配套政策》中有關支持和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政策的同時,應對企業技術創新項目進行科學評估,并以此作為是否對企業提供技術創新政策支持的根本依據,在評估的基礎上,切實把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
8、健全企業技術創新的保障機制。大力宣傳創新思想,增強全社會的創新意識,營造企業有利于自主創新的社會文化、法制環境和市場環境;采取更加優惠的政策吸引各類人才,重視企業家隊伍、創新團隊和技術人才的培育;加快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環境、人才和組織保障。
三、對策與措施
1、加強領導,有序推進各項改革。由于技術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牽涉面廣,存在市場、權益分配等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需要加強政府的領導和協調。建議成立由省領導為負責人,省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廳等相關部門參加的企業技術創新領導機構。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及其配套政策,協調地區間、部門間的利益關系,有序推進各項改革。
2、整合資金,建立企業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專戶。為適應科技體制改革新形勢和保證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實施。建議將科技三項經費、科技事業費等財政下撥的科技經費合并起來,統一為江西省財政科技經費。將江西省財政科技經費分為基礎研究經費和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建立企業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專戶。企業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分為企業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經費和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運行和管理費用兩部分。根據產業領域對提升我省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影響程度確定資助的優先次序,分層次設置資助計劃。根據資助項目的所處的層次,采取撥款、合作研究開發、貼息和貸款擔保等多種方式,用活財政資金。第一層次是戰略產業的基礎性研究和前沿性關鍵技術研究,應采取全額撥款的方式重點資助;第二個層次是六大主導行業的關鍵共性技術和應用開發研究,這類資助應采取政府與企業合作的運作機制和管理模式,可以委托一些行業性的實驗室或大型研究開發聯合體來進行具體管理;第三個層次是針對一般性的行業,主要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技術推廣和技術轉移項目。可以委托行業性技術協會等一些非盈利型機構進行管理。
3、拓寬渠道,發展風險投資事業。我省風險投資起步較晚,發展不足。建議江西每年篩選出100個科技項目,召開一次風險投資與技術洽談會,將國際、國內風險投資引進來,彌補我省風險投資的不足。同時,在原有的基礎上,建立更多的風險基金,吸引金融機構、企業、上市公司和民間游資加入。風險基金建議實行“政府引導,委托經營”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即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方向、投資方式,建立靈活通暢的撤出渠道,既要支持我省一些重要領域、重點產業和項目的技術突破,又要將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基金經營管理方面,可以先選定資金管理公司和管理人,政府再以“種子”資金注入資金管理公司,利用資金管理公司的金融基礎和融資能力帶動一批社會資金投入科技成果轉化,形成一個風險投資網絡,然后制訂一系列規則,創建一個風險投資的體系和一整套規范。項目的選擇由資金管理公司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篩選。
4、力促轉化,強化技術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首先,要加速推進企業成立技術研發機構。大型企業要普遍建立健全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有條件的中小企業也要設置研發機構,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小企業也要有專人負責創新工作,實現企業自主創新的可持續發展。其次,要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一是加強技術市場的組織建設,建立幾個獨立的具有工程樞紐性質的大型技術市場,為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如咨詢、交易場所、定價評估、仲裁、網絡中心、牽線搭橋、信息收集與傳播、人力資源培訓等。二是要重點扶持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機構,支持基礎較好的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評估、技術交易機構等打造精品服務項目,樹立服務品牌和信譽,帶動服務中介機構整體水平的提高。三是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建設和發展科技中介服務,特別是要促進科技中介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建立政府指導下的行業自律性管理體制。
5、人才支撐,建設創新型人才隊伍。技術創新的關鍵是人才。我省創新人才總量不足,缺乏一些能在某一領域獨樹一幟、領先全國甚至世界、能帶領團隊奮勇爭先的領軍人才。建議深入實施“領軍人才建設工程”、“百千萬人才工程”和“井岡之星人才培養工程”,并向企業傾斜,著力培養企業技術創新的領軍人才。加大招才引資力度,采取多種措施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支持企業吸引和培養創新人才,允許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對技術骨干和管理骨干實施期權等激勵政策,推進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吸引優秀博士到企業從事科技創新。在高校和科研機構設立面向企業創新人才的客座研究員崗位和企業技術人員培訓基地。
6、政府采購,給技術創新以市場機會。一是加快立法。根據《決定》和《綱要》的要求,著手修改我省的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將全部使用財政資金進行采購的非行政事業單位納入政府采購主體的范圍,把我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產品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并適當調整限額標準,使其進入集中采購范圍。在此基礎上,制定出適合我省的《政府采購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實施辦法》,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對技術創新的推動作用。二是加強落實。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在編制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中,本省自主創新產品采購應占有一定的計劃份額;財政部門對經過評估確認,又屬于急需購置或更新的政府高新產品采購項目,應優先安排資金,以保證此方面政府高新產品采購項目的順利實施;自主創新產品認證機構要在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做好自主創新產品認證的推進工作,為充實和擴展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范圍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三是優化管理。強化政府采購供應商資質的動態管理,及時吸納和調整政府采購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更多、更好的銷售自主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大力推進政府自主創新產品的協議供貨方式和定點采購方式,適應目前采購人購買自主創新產品品種多、單價小、總金額不大的特點;簡化和改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的程序和方法,不斷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7、知識產權,為技術創新營造良好環境。一是要鼓勵創造知識產權。對列入國家重點支持目錄的技術和產品,我們應落實配套獎金支持企業申請專利、制定標準和參與國際貿易合作。引導產學研聯合研制技術標準。支持企業、社團自主制定和參與制定國際技術標準。二是要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加大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人們特別是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的維權意識;加大侵犯知識產權的打擊力度,提高其侵權成本,形成一個全社會都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加快知識產權的人才和制度建設。在高校、企業及科研所等創新型機構培養或引進一批專業的知識產權工作者,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的申請、審查、評估、注冊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制度,將知識產權管理落實到技術創新的各環節中。
8、消化吸收,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協調作用。我國我省引進技術后不注重消化吸收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技術裝備引進使用方和技術設備制造方分屬不同的系統,制造方難以進入使用方對引進的設備進行消化吸收。如發電設備生產屬于機械系統,而使用者則是電力系統。其它領域也大致如此。三峽工程之所以消化吸收再創新成功,就在于國家從一開始就進行協調,將消化吸收作為引進的重要目標。因此,可以借鑒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好政府在消化吸收再創新中的組織協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