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4 07: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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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加快經濟轉型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資源稅改革的必要性;我國現行資源稅的特點分析;我國現行資源稅制度存在的問題;我國資源稅改革的具體思路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資源的稀缺性決定其能否高效利用,這也是關系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資源利用現狀的迫切要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基本要求、金融危機給資源稅改革提供契機、鹽稅由鹽務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國現行資源稅的特點存只針對特定資源征稅、從立法宗旨上樹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合并稅種并規范稅名、擴大征收范圍以發揮資源稅的調節作用、完善現有礦產品資源稅征收管理制度等,具體請詳見。
論文摘要:發展經濟要有效利用資源,更要合理保護資源,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本文認為,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應進行改革,以此來加快我國經濟的轉型,讓經濟增長質量更好。本文在分析我國資源稅法律制度現狀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合理建議。
論文關鍵詞:資源稅改革必要性
資源的稀缺性決定其能否高效利用,這也是關系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而目前無論是從我國資源利用的現狀,還是從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資源稅制度的改革都勢在必行。
一、資源稅改革的必要性
(一)資源利用現狀的迫切要求
資源稅制改革論文
摘要: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許多問題。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據“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要求,通過擴大資源稅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合理設計資源稅率,確立資源稅制的應有地位,充分調節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資源稅;改革;科學發展觀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資源稅改革研究論文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的一份通知成為資源稅自1994年開征以來漲幅最大的一次調整,業界將其視作我國資源稅改革大幕開啟的標志。
“除了稅額調整以外,有關資源稅計征方式乃至分配方式的一系列改革將迅速推進,一場旨在反映資源稀缺程度以及改善經濟增長方式的深層次改革已箭在弦上。”一位行業觀察家如此表示。
最高上漲15倍成本增加上千萬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關于調整鉛鋅礦石等稅目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自8月1日起,調整鉛鋅礦石、銅礦石和鎢礦石產品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后的具體資源稅標準為:鉛鋅礦石一等礦山每噸20元,二等礦山每噸18元,三等礦山每噸16元,四等礦山每噸13元,五等礦山每噸10元;銅礦石一等礦山每噸7元,二等礦山每噸6.5元,三等礦山每噸6元,四等礦山每噸5.5元,五等礦山每噸5元;鎢礦石三等礦山每噸9元,四等礦山每噸8元,五等礦山每噸7元。
實際上,從1994年開始征收資源稅以來,鉛鋅、銅、鎢這三大礦石產品資源稅標準還沒有進行過大幅上調,其中一段時間還實行過稅收優惠。根據1993年12月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上述幾種金屬礦產產品的資源稅標準每噸分別是:鉛鋅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銅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鎢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5元。
資源稅制改革增長經濟轉型論文
論文摘要:發展經濟要有效利用資源,更要合理保護資源,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本文認為,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應進行改革,以此來加快我國經濟的轉型,讓經濟增長質量更好。本文在分析我國資源稅法律制度現狀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合理建議。
論文關鍵詞:資源稅改革必要性
資源的稀缺性決定其能否高效利用,這也是關系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而目前無論是從我國資源利用的現狀,還是從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資源稅制度的改革都勢在必行。
1資源稅改革的必要性
(一)資源利用現狀的迫切要求
我國資源人均占有量嚴重不足,資源供應面臨較大壓力。但是我國資源消耗強度大,利用率低,浪費嚴重。從投入和產出看,目前我國GDP約占世界GDP總量的4%左右,卻消耗了全球8%的石油、10%的電力、19%的鋁、20%的銅和31%的煤。我國鋼鐵、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等8個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比世界先進水平高出40%以上。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比國外的先進水平低20%一35%,城市用水的回收率也僅有30%,礦產資源的總回收率只有3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
資源稅改革分析論文
【摘要】資源稅改革是目前我國稅制改革的熱點問題,通過最優稅制理論中的拉姆塞理論、斯特恩理論和博弈論理論對我國資源稅改革中存在的難點進行分析,首先,得出如何提高現有的效率水平和公平水平是資源稅改革的一大難點;其次如何滿足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均衡和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利益均衡是另一難點;最后提出我國資源稅費改革應該選擇一條可持續發展、阻力最小且符合我國國情的途徑。
【關鍵詞】資源稅;最優稅制;博弈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在當時對增加財政收入、促進企業公平競爭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資源稅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因此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資源稅的改革和完善,難點究竟在哪里呢?這決定了我國資源稅改革是否一帆風順。因此,對資源稅的難點進行分析不僅具有理論意義,并具有更加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從最優稅制理論看資源稅改革的難點
最優稅制就是在稅收總額和公共支出一定的前提下,怎樣征稅才能使社會福利損失最小或者稅收的超額負擔最小。拉姆塞(Ramsey,1927)認為,為使超額負擔最小,稅收應當使所有商品需求量以同一比例減少。羅森認為,如果在對所有商品課稅的同時,也能夠對人們擁有的閑暇課稅,就不會產生超額負擔。狄格特商品稅的最優結構(《美國經濟評論》1970年第6期)對拉姆賽規則作了另一種表述,為使稅收的扭曲程度最小,應對需求價格彈性較低的商品課以較高的稅率。狄格特認為,因為商品的需求彈性越高,對其課稅所造成的扭曲程度也就越大,所以,對需求彈性高的商品,應課以較低的稅收。這種反彈性規則其實與拉姆塞法則的結論是相同的??铺乩蘸凸裾J為,當存在3種商品時(不課稅的勞動和兩種消費品),應該對與閑暇互補性很強的那種商品課征較高的稅率,對與閑暇互補性較差的另外的商品征收較低的稅。
通過分析,我們發現最優稅制理論主要體現在稅收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上。這是因為:社會經濟資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類謀求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而人在社會生產中的起點、機會、過程和結果的公平,也是人類經濟活動追求的目標。作為政府所追求的目標,這兩者間的內在關聯和制度安排,必然會在國家上層建筑包括稅收中加以表現。一個良好的稅收制度,也應當充分體現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
剖析我國資源稅面臨的各種問題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資源稅;改革;稅率;對策
論文提要:隨著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日漸明顯,國家將對我國的稅收制度進行一次重大的改革,而資源稅是改革的重點。我國雖對資源稅進行過幾次修訂,但現實中的稅制仍存在很多問題。本文對我國資源稅的現狀、存在問題等方面進行分析,對進一步完善我國資源稅制度提出改革建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2008年8月1日起,調整鉛鋅礦石、銅礦石和鎢礦石產品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這是1994年開征資源稅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的《2009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明確提出,今年將根據中央要求,加快推進稅制改革,實施好結構性減稅政策。具體措施包括了適時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例如出臺燃油稅、改革煤炭資源稅等等,一切跡象表明,資源稅改革已經轟轟烈烈地拉開帷幕。
資源稅是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資源稅條例(草案)》,自10月1日起,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三種資源正式以資源稅命名在全國范圍內予以征稅。此后,歷經修訂和完善形成了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制度。
現行資源稅的基本規范是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頒布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但從2003年起,我國陸續調整了石灰石、煤炭、原油、天然氣、錳礦石等部分資源品目的資源稅稅額標準。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采取從量定額的辦法征收,實施“普遍征收,級差調節”的原則,即對在我國境內開發的一切應稅產品征收資源稅;對因資源貯存狀況、開采條件、資源優劣、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別而產生的資源級差收入,通過實施差別稅額標準進行調節。現行資源稅對保護資源、調節收入分配等具有積極的意義,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了種種缺陷和不足。
一、我國現行資源稅存在的問題
國有資源資源稅有償使用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資源課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資源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資源稅地位不突出,稅收功能難以發揮、資源稅覆蓋面太窄,難以充分發揮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稅率設計不合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稅費并存,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礦區使用費、特別收益稅、明確納稅主體,抑制資源無序開采、拓寬稅基,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明確資源稅的屬性、提高稅率,充分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等,具體請詳見。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資源稅在稅制改革中地位論文
一、從資源地租角度看資源稅的功能定位
(一)壟斷使得礦產資源存在地租
1984年資源稅開征時,理論界有各種觀點,但主要的理論依據是受益原則、公平原則和效率原則三方面。從受益方面考慮,資源屬國家所有,開采者因開采國有資源而得益,有責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從公平角度來看,條件公平是有效競爭的前提,資源級差收入的存在影響資源開采者利潤的真實性,或偏袒競爭中的劣者,或拔高競爭中的優勝者,故級差收入以歸政府支配為好。從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資源應由社會凈效率高的企業來開采,對資源開采中出現的掠奪和浪費行為,國家有權采取經濟手段促其轉變。但這些解釋只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開征資源稅的意義和重要性,其理論依據并不充分,其中缺失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地租理論。
馬克思的地租理論把地租分為了絕對地租和反差地租兩種形式。絕對地租產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權的壟斷。而級差地租是指經營較好的土地所獲得的、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其產生的原因是土地的資本主義經營壟斷。
地租理論在當今西方主流經濟學中得到了發展。當代西方經濟學告訴我們,只要存在壟斷,就有超額利潤存在,這種超額利潤就體現為“地租”,因此,地租不再是土地特有的東西,它的外延被延伸了,凡是處于壟斷地位的要素都可以得到超過機會成本的剩余或者余額,即地租。礦產資源的價值理論就源于地租的普遍化。由于其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國家憑借強制力的所有權壟斷,也會產生地租,礦產資源的地租表現為礦產資源的租金。礦產資源的租金體現了礦產資源的價值。這種價值不是礦產企業在開采礦產資源過程中的“勞動凝結”,而是礦產資源無以復加的使用價值的“國家所有權壟斷”的體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國家允許,都不可能實施礦產資源的開采經營權,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規定取得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所以,任何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是礦產資源開采權,實際上是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部分讓渡。
(二)礦產資源地租的區分
擴大資源稅覆蓋面調整計稅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資源課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資源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資源稅地位不突出,稅收功能難以發揮、資源稅覆蓋面太窄,難以充分發揮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稅率設計不合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稅費并存,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礦區使用費、特別收益稅、資源開采稅、明確納稅主體,抑制資源無序開采、拓寬稅基,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明確資源稅的屬性、提高稅率,充分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清費立稅,充分發揮稅收調節功能、加強征管,提高資源稅制的地位和作用等,具體請詳見。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資源稅的改革和完善論文
摘要:資源的永續利用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資源緊缺問題日益突出,需要政府采取各種措施加以保護。其中稅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保護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討了資源稅在資源與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分析了我國現行資源稅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完善建議。
關鍵詞:資源稅改革完善
一、資源稅的現狀分析
現行資源稅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征收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使各個資源開發企業在較為合理的盈利水平的基礎上開展公平競爭,促使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但沒有表達政府對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無法通過征收資源稅表達保護資源、限制資源開采的意圖。單純的級差性質的資源稅沒有正確反映資源的價值,不但不能體現資源本身的內在價值和不同資源在經濟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將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無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不能將資源開采的可持續成本內在化。不利于資源的可持續使用,也就無法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現行資源稅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設計思想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理念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