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畢業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8 2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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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畢業論文

民法畢業論文

關鍵詞: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因果關系

內容提要:因果關系是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的重要構成要件,但內幕交易因果關系非常復雜,很難舉證。在美國,內幕交易因果關系的證明呈現多元化,根據不同的法律提起的訴訟對因果關系的證明要求也不同,總體而言要求較低。日本的證券法律雖然是以美國的證券法律為模型制定的,但在內幕交易因果關系證明上要求較高。我國證券法律對內幕交易的因果關系沒有明確規定,在實踐上也很難證明。我們可借鑒日、美內幕交易因果關系理論和實踐的經驗和教訓,完善我國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制度。

一引言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內幕交易行為的內容做了一定的修改,具體表現為:第一,明確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和內幕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做了修改;第三,加重了對內幕交易行為人的行政處罰?!蹲C券法》修改后的內幕交易內容顯得更加合理、準確和完善。特別是其第76條明確規定了民事責任的內容:“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將有利于對投資者的保護。但是,新修訂的《證券法》關于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的規定還是過于原則,沒有對其構成要件進行細化,對于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的因果關系、歸責原則、賠償數額等內容未做規定,使得該內容的操作性不強。特別是因果關系,它是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的重要構成要件,但其證明卻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在實踐中,原告常常因為無法證明因果關系而導致敗訴。本文以美國和日本為視角,對這兩個國家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因果關系的法律規定進行研究,比較制度的優劣,分析制度差異的原因,并立足我國實踐,結合我國證券民事責任法律規制的現狀提出具體的措施,希望能為完善我國相關理論盡微薄之力。

二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因果關系的特征

內幕交易民事責任的因果關系是指行為人進行的內幕交易行為與交易另一方的損失具有原因與結果的關系。與一般民事責任因果關系相比較,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因果關系異常復雜,具體表現在:第一,證券市場主體人數眾多、交易迅速、成交量大,同時證券市場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基礎,因此證券市場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由于大多數證券交易是通過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采取交易所主機撮合方式而完成的,內幕交易行為人與受害人并不直接對應或接觸,這就給因果關系認定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第二,內幕交易民事責任因果關系屬于多因一果的復合因果關系。在證券市場中,投資者的損害主要表現為證券價格的下降或上升,但是影響證券價格上升或下降的因素非常多,況且證券市場極為敏感,一旦市場出現某種異常情況,容易引起連鎖反應,促使多種原因相互交織最后導致證券價格的波動。有時內幕交易行為僅是其中一個因素,將內幕交易行為對原告造成的損失與其他風險因素對原告造成的損失區分開來具有相當的難度。第三,取證困難。內幕交易行為往往非常隱蔽,等到侵權事實被查處或被揭露出來時,已經過去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此時,有些證據已不存在或很難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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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的格式:法學專業畢業論文

法學院的學生是研究、學習法律的。無論是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還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學習法律和研究法律,都離不開寫作論文。尤其是在畢業的時候,每一個法學院的學生都要寫作畢業論文,都存在一個怎樣寫作畢業論文的問題。我做這個題目的報告,就是用我在學習、研究民商法中怎樣寫作法學論文,以及在做法學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樣指導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論文的經驗和體會。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第一部分關于畢業論文的選題

法律的學習和研究,以及寫作法學論文,最重要的是選題。一般的學習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時候,那么,無論確定專門的學習、研究方向,還是寫作論文、謀劃長篇巨制,都首先面臨的是選題的問題。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論文,同樣也是這樣。因此,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論文,首先要確定好選題,然后才能開始進行畢業論文的搜集資料、謀篇布局、開始寫作。不然的話,上來就寫,寫完了就撕,很難寫出好的作品,畢業論文也就很難過關。有些同學經常到了開題的時候,找到我,央求說,老師給我出一個題目吧!可是,論文題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學生自己究竟對什么問題感興趣、有積累,并不完全清楚,還是要靠學生自己好好地進行選題。

一、作畢業論文選題的一般考慮

法學院學生,尤其是碩士研究生,在開始進行學習的時候,首先就是要確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導碩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學習剛剛開始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確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學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給他確定民法總論的研究方向。為什么要給他確定這個方向,就是因為我對他的學習和研究很了解,他對民商法的基本問題都是很精通的,基礎很好,尤其是處理具體問題,應用民商法的理論得心應手,這也使他在同學中的威信很高。這個同學是很有才氣的,要研究一個一般的題目是很不成問題的。所以,選擇民法總論這個方向給他,既有難度,他又是能夠勝任的。還有一個同學,他的特點是修養很好,基礎很好,特別是在哲學的層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覺,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學這個題目是很難做的,幾乎是一個新的領域,現在沒有多少人能把這個問題做得好。他有這個實力,那就讓他做。應當說,在選擇方向上,因為都是民商法專業,選擇什么專業,只要結合自己的特點、長處和愛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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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畢業論文

法律的學習和研究,以及寫作法學論文,最重要的是選題。一般的學習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時候,那么,無論確定專門的學習、研究方向,還是寫作論文、謀劃長篇巨制,都首先面臨的是選題的問題。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論文,同樣也是這樣。因此,法學院學生寫作畢業論文,首先要確定好選題,然后才能開始進行畢業論文的搜集資料、謀篇布局、開始寫作。不然的話,上來就寫,寫完了就撕,很難寫出好的作品,畢業論文也就很難過關。有些同學經常到了開題的時候,找到我,央求說,老師給我出一個題目吧!可是,論文題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學生自己究竟對什么問題感興趣、有積累,并不完全清楚,還是要靠學生自己好好地進行選題。

一、作畢業論文選題的一般考慮

法學院學生,尤其是碩士研究生,在開始進行學習的時候,首先就是要確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導碩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學習剛剛開始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確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學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給他確定民法總論的研究方向。為什么要給他確定這個方向,就是因為我對他的學習和研究很了解,他對民商法的基本問題都是很精通的,基礎很好,尤其是處理具體問題,應用民商法的理論得心應手,這也使他在同學中的威信很高。這個同學是很有才氣的,要研究一個一般的題目是很不成問題的。所以,選擇民法總論這個方向給他,既有難度,他又是能夠勝任的。還有一個同學,他的特點是修養很好,基礎很好,特別是在哲學的層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覺,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學這個題目是很難做的,幾乎是一個新的領域,現在沒有多少人能把這個問題做得好。他有這個實力,那就讓他做。應當說,在選擇方向上,因為都是民商法專業,選擇什么專業,只要結合自己的特點、長處和愛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選擇具體的題目。

選題,就是選擇什么樣的專題確定為自己學習、研究的具體方向。法律的問題內容極其繁雜,就是確定一個大的方向,里邊的內容也是十分復雜的。比如說,我們選擇物權法作為研究的方向,作一個20多萬字的專著,不可能寫《物權法論》。如果20萬字寫成一部《物權法論》,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學專著。湖南大學的屈茂輝教授是我們學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學之前,他寄給我一本《用益物權》,大概有40萬字。這種著作,分量與內容是一致的。同樣,如果選擇侵權行為法作為研究方向,也只能選擇一個具體的題目,比如特殊侵權行為啦,歸責原則啦,構成要件啦,賠償范圍啦,等等。我欣賞王衛國教授的《第三次勃興—過錯責任原則》,就是專門研究過錯責任原則的專著,一個歸責原則寫了20多萬字。題目好,寫的再好,就是一個出色的作品。民法總論的題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選擇。我原來想過的有民事主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等等。但是如果選擇是《意思自治原則》,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題目。如果把這個題目做好了,不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對民商法的進步也是有推動作用的。本科生的選題就為寬泛,可以選擇的問題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問題,因此應當很好地斟酌,確定自己畢業論文的選題。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來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選題相對較為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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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院校法學論文問題與戰略

本文作者:徐麗紅單位:德州政法學院

學位論文是本科生完成教學計劃的最后一個實踐環節,也是對學生4年學習情況的一次全面考查和總結。[1]其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科研能力與實踐能力,為下一步的研究生教育打下基礎,同時,在指導學習畢業論文的過程中,教師自身業務水平也得以提高。因此,各高校都無一例外地將學生的畢業論文作為檢驗學生是否可以順利畢業的標準,同時,指導學生畢業論文也成為教師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提出問題

畢業論文是高校畢業生在教師指導下,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針對某一現象或問題進行獨立分析和研究后形成的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文章。畢業論文是學術論文的一個分支,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應體現學術論文的特點。法學畢業論文雖然不像理科畢業論文那樣需要大量的實驗數據,但是,需要學生有敏銳的洞察力、較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較好的文字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新建本科院校屬于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的高等院校,作為后起之秀有其自身的特點,但是生源較差、基礎薄弱,所以,畢業論文的寫作往往達不到應有的實踐效果。作者結合多年的實踐教學經驗,欲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畢業論文指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的對策及建議。

二、剖析問題

1.態度不夠端正新建本科院校的論文寫作往往是在第8學期完成,一般是在第7學期末分配導師,布置開題事宜,第8學期開始論文的寫作。而此時學生們往往忙于考研,考公務員,找工作等諸多事情,根本無暇顧及論文的寫作,或者很難保證把精力都用在論文的寫作中。但畢業論文是畢業的硬指標,因而學生只能在短暫的時間內造論文,論文的質量可想而知。大多數同學都有抱著僥幸心理:反正要畢業了,老師總會手下留情。指導教師,對此也無能為力。2.缺乏先期訓練在新建本科院校中,考試方法較為單一,盡管教務處會明確老師有自由選擇考試方式的權力,但由于程序過于繁瑣,所以,很多老師干脆直接采用學校統一規定的閉卷考試形式,而且試題最少要有四種題型,這樣就大大限制了教師與學生發揮,等于教師很少采用較為開放的、論述性的題目。加之課堂教學時間的壓縮,課堂教學大多用來講授,很難對學生進行開闊性必要性訓練。即便是在論述題中,很多同學只回答要點,不會展開論述,究其原因,一是學生知識積累不夠,課下閱讀少,思維不夠開闊;二是學生缺乏必要的訓練;三是課堂教學管理較為嚴格,教師缺乏充分發揮的空間與條件,導致老師的教學方法不夠靈活多樣。3.選題缺乏自由權讓學生自由選題,會選擇那些好說話、脾氣好的老師,而這會造成教師工作量的極大差距,近而影響老師年終獎的分配及職稱晉升。而改用學生和老師雙向選擇,又造成平均分配。因為各位老師研究的方向不同,這樣在照顧老師工作量的同時,難免會讓學生的選擇流于形式。尤其是平均分配名額,有可能會完全打破學生的選擇,使得原本選擇刑法方向的學生轉向選擇民法,導致原本對刑法感興趣的學生,必須寫民法方面的論文,結果是導師選擇了學生,而不是學生選擇了導師。這樣學生在論文的寫作中難免會存在抵觸,處理不好,就會導致學生的消極被動,論文的寫作反倒變成了大學生活中不愉快的經歷。4.對熱點與前沿關注不夠法學本科學生,主要的任務是學課程。但就業與升學的壓力,學生的功利性與目的性,決定了對課程關注的有限性。對專業必修課的重視程度遠遠大于專業選修課,而學英語的時間又遠遠多于專業課的學習。教師講授傳統的知識,學生聽課精力不集中,熱點關注不夠,創新性就會受到影響,所以到了選題時,往往不知道自己該選什么。他們認為資料多的好寫,而不愿意選擇新的熱點,擔心不好找資料。5.沒有掌握論文的寫作方法由于對論文寫作重視不夠,再加上缺乏對前沿與熱點的關注,因此,無論選題,還是寫作過程都存在嚴重的問題。大多數同學采用復制粘貼的方法,整篇大段的復制,把所引內容變成自己的觀點。能用自己的話把別人的觀點表達出來,不完全從一篇論文中抄,而是同時參考多篇材料,能寫成“五馬分尸型”文章的,就是好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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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本科院校法學畢業論文

一、剖析問題

1.態度不夠端正

新建本科院校的論文寫作往往是在第8學期完成,一般是在第7學期末分配導師,布置開題事宜,第8學期開始論文的寫作。而此時學生們往往忙于考研,考公務員,找工作等諸多事情,根本無暇顧及論文的寫作,或者很難保證把精力都用在論文的寫作中。但畢業論文是畢業的硬指標,因而學生只能在短暫的時間內造論文,論文的質量可想而知。大多數同學都有抱著僥幸心理:反正要畢業了,老師總會手下留情。指導教師,對此也無能為力。

2.缺乏先期訓練

在新建本科院校中,考試方法較為單一,盡管教務處會明確老師有自由選擇考試方式的權力,但由于程序過于繁瑣,所以,很多老師干脆直接采用學校統一規定的閉卷考試形式,而且試題最少要有四種題型,這樣就大大限制了教師與學生發揮,等于教師很少采用較為開放的、論述性的題目。加之課堂教學時間的壓縮,課堂教學大多用來講授,很難對學生進行開闊性必要性訓練。即便是在論述題中,很多同學只回答要點,不會展開論述,究其原因,一是學生知識積累不夠,課下閱讀少,思維不夠開闊;二是學生缺乏必要的訓練;三是課堂教學管理較為嚴格,教師缺乏充分發揮的空間與條件,導致老師的教學方法不夠靈活多樣。

3.選題缺乏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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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存在問題與對策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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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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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機械13民法33通信學4統計學完文化戰略3

農林學完新聞傳播5法學理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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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畢業論文答辯稿2

畢業論文答辯

尊敬的西南政法大學的各位老師,很榮幸有這個機會接受各位老師的指導,首先我介紹一下本人這篇碩士學位論文的寫作背景。

一、我是一九九三年從華東政法學院本科畢業后一直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曾做過法官,現從事律師工作。在從事律師業務尤其是民事訴訟業務中,有一個很深切的感受,就是大量的民事糾紛,最終債權人能想到的最后救濟手段,就是追究債務人股東出資不實的法律責任,債權人如能證明債務股東確實應承擔相應責任,債權人原本無法實現的債權可能就會出現重大轉機,本人于一九九九年就曾辦理過一起追究債務人股東出資不實案件,案件歷經深圳中院一審、廣東高院二審,支持了原告方追究債務人股東承擔補充清償未出資額100萬美元的民事責任,后來我又辦理了多起類似案件,在辦案過程中,我發現關于這個領域的理論論述并不太多,實踐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樣,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討論稿中某些內容又十分值得商榷,這一切促使我以這個為命題,撰寫這篇畢業論文。

二、從結構來看,本篇論文就股東出資不實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進行了分析,民事責任部分是重點。

(一)從股東出資不實民事責任來看,這一命題顯然是屬于公司法范疇,從立法領域來看,除了一九九四年施行的《公司法》外,(當時寫論文時,《公司法》修改版尚未出臺),最高院并未出臺《公司法》司法解釋,僅是自1993年以來,分別以會議紀要、批復等形式對這一問題有過不系統的一些規定,而某些省高級人民法院比如廣東高院2003年出臺了《關于企業解散后的訴訟主體資格及其民事責任承擔問題的指導意見》,另外,陜西省高院也出臺過類似的規定,我在對上述法律規定進行研讀時,采取的是大膽懷疑、小心求證的態度,對最高院及廣東省高院一些法律規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本人這些觀點對錯暫且不論,但確屬本人獨立思維的產物。

(二)具體地看,民事責任部分,本人提出了以下幾個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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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建設下的法學實踐教育模式

摘要:法學本質上是實踐之學。實踐教育是將法科學生培養成復合型法治人才的關鍵環節,是法科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的必經之路。本文以武昌理工學院為例,以問卷調查的方法,分析法學實踐教育面臨的困境,并在此基礎上有的放矢地提出學訓一體的同步教學解決對策。關鍵詞:新文科建設;法學實踐教育模式;重構;學訓一體;同步教學基金項目:湖北省高等學校教學研究項目(鄂教高函【2017】1號)《我國法學人才“三維”培養模式的實踐路徑研究——以武昌理工學院為例》。作者簡介:呂西萍,女,陜西西安人,漢族,武昌理工學院,教授,法學碩士,民商法;邱磊,男,河南南陽人,漢族,武昌理工學院,助教,法學碩士,民商法?!晕洳砉W院為例呂西萍邱磊(武昌理工學院,湖北武漢430223)摘要:法學本質上是實踐之學。實踐教育是將法科學生培養成復合型法治人才的關鍵環節,是法科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的必經之路。本文以武昌理工學院為例,以問卷調查的方法,分析法學實踐教育面臨的困境,并在此基礎上有的放矢地提出學訓一體的同步教學解決對策。

關鍵詞:新文科建設;法學實踐教育模式;重構;學訓一體;同步教學

一、問題的提出

2019年4月29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等13個部門在天津聯合啟動“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全面推進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旨在切實提高高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1]。同時將2019年定為新文科建設啟動年。2020年11月3日,全國有關高校和專家齊聚山東大學,共同《新文科建設宣言》[2]。“新文科”成為當下高等教育發展中需要認真思考與探索的問題。關于新文科的“新”,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表述,真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作者是20世紀80年代末從政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先后在司法部門、高校從事過司法實務、理論教學工作,深深認識到新文科的“新”,更應體現在強調法學實踐教育導向上。法學知識的學習和創新都是源于司法實踐。在新文科建設背景下,法學教育更應面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以及在建設中遇到的新問題,以新思想、新理論與新方法總結中國法治經驗、闡釋中國法治理念、貢獻中國法治智慧的同時,引領法學知識體系的創新發展[3]。作者所接受的法學教育基本都是通過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培養法學人才,因此導致所培養的人才不僅不了解司法實踐,而且更無法在生動的司法實踐中總結和創新理論。新文科建設背景下的法學人才培養,應以司法實踐為核心,實施學訓一體,運用法學理論指導司法實踐,并在司法實踐中不斷豐富和完善法學理論。

二、法學實踐教育面臨的困境

在法學教育職業化的背景下,培養法科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已經成為法學人才培養的中心任務。因此,法學實踐教育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門、司法實務部門的高度重視,各法律院校也在積極進行法學實踐教育改革,采取各種有效途徑提高法學實踐教育的質量。但就目前狀況而言,法學實踐教育的效果與質量并不理想[4]。這主要體現為法科學生在畢業后普遍缺乏基本的問題分析能力和法律適用能力。以武昌理工學院法學實踐教育為例,武昌理工學院為了提高實踐育人的水平,采取了各種行之有效的實踐教育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仍不盡人意。為準確了解法學實踐教育存在的問題,于2020年12月26日在武昌理工學院文法學院法學專業大二、大三、大四學生中進行了法學實踐教育的問卷調查。發放問卷168份,回收問卷168份。對調查問卷進行分析,在實踐教學方面開展得好的形式為:案例教學、模擬審判,學生反映良法學教育法制博覽2021年4月上•177•好。其中66%被訪學生認為教師采用案例教學法實施教學,其教學效果極佳;42%的被訪學生認為通過開展模擬審判活動,使同學們很快進入角色,并熟練掌握審判程序。在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畢業論文三個方面,71%、60%和47%的被訪學生分別認為取得的收效較大。在需要加強實踐教學方面,65%的被訪學生選擇社會實踐;57%的被訪學生選擇法院旁聽;50%的被訪學生選擇專業實習,43%的被訪學生選擇法律咨詢。同時在對調查問卷進行分析時,被訪學生也提出了實踐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問題主要集中在法院旁聽、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等實踐形式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大部分學生因平時沒有撰寫過論文,故認為撰寫一篇質量較高的畢業論文難度較大。二是校外司法資源不足影響法院旁聽、法院實習等實踐活動的開展。由于法院審判工作任務繁重,加之法院工作條件,接受人數較多的學生(40人左右)集體旁聽有困難,導致學校安排旁聽活動也不能讓學生滿意。同時,由于司法資源不足也導致學生集中實習難以統一安排。即使進入法院等司法實務部門實習的學生,由于法律職業能力的欠缺,接收單位也多半是安排實習學生裝訂卷宗等工作,很少能給予業務指導,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學生實習的積極性。實踐教學應該是師生互動的教學方式,如果學生缺乏法律職業能力,實踐教學的效果就難以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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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教育職業化研究

目前我國教育部已經明確教育改革方向,即今后中國將以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突破口,對教育結構實施戰略性調整,而這一調整集中在高中和高等教育階段。依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14年《關于加快改革創新全民振興教育的決定》,我區現階段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全面提高職業教育教學質量。法學作為極其強調專業性和實踐性的學科也正在全面推進本科教育職業化改革。而其中課程設置改革是影響法學本科教育改革成敗的重要環節,課程設置是否科學合理則直接影響人才培養質量的高低。從長遠而言,它還將會影響我國市場經濟和民主制度的未來,關系到我國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建設目標的實現。

一、法學本科課程設置要務實,立足崗位需求,切合實際

各高校在進行課程設置時首先要充分了解法學本科畢業生將來的人生和職業需要。法學本科生畢業之后主要去向應該是從事法律實務;有部分法學本科生會通過公務員考試等直接進入黨政機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或在立法部門從事和立法相關的工作等;也有小部分畢業生選擇繼續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將來選擇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此外,有一部分畢業生也會選擇進入法律以外的行業就業,甚至“棄法從商”。對于不少非法律行業的用人單位而言,他們或許不要求員工擁有具體的法律職業技能,他們更看重員工具有比較扎實且與實踐緊密結合的法律基礎知識,以及法學本科教育給畢業生帶來的縝密的邏輯思維能力、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復雜事件的處理能力等基本素養。因此,針對多樣化法律職業化需求,法學院校應以某一職業為主來培養、訓練學生的相應能力,同時適當兼顧其他職業的需要,尤其要強化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和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高校還必須明確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主要內容。根據本科教育職業化改革的要求,我國法學本科教育應該是法學理論教育、法學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律職業技能訓練三者的結合統一。這里所指的法學理論,既包括法學基礎(一般)理論,也包括各部門法的基本理論知識,它是學生成為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學職業道德則是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所應遵守的道德行為規范。國外法學院一直都非常重視對未來法律人進行系統的職業道德教育。這種教育近年來在我國政法院校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法學職業道德教育就是要培養學生樹立法律信仰及職業理想。此外,法律職業技能訓練則是要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分析法律問題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因此,我們在進行課程設置的時候必須涵蓋這些內容。

二、法學本科課程設置應設計有特色且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

(一)課程設置應努力凸顯地方特色。針對目前法學專業畢業生普遍就業難、就業率低的問題,全國各高校都在積極的引導法學本科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調整就業心態,鼓勵學生多走向基層,多到西部地區尋找就業機會。以廣西為例,我們廣西高校培養出來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其實大部分還是要服務于本地區。因此,作為地處廣西的高校則更應該結合廣西沿海、沿邊同時又屬西部地區的區位優勢和特點,有針對性的調整和設計課程體系。在現有的基礎上,我們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專業特色和人才培養方向;在專業主干課和選修課的設計方面,針對畢業生面對的崗位群繼續對課程體系進行調整和整合;通過具體課程的開設與否、課時安排多少、是選修還是必修等,來凸顯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重點。(二)學校的課程除了一部分是由國家規定開設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地方和高校自主決定設置的。哪些課該納入課程體系,具體涉及哪些課該開、哪些課該減這些問題,高校有較大的自主權。關于這些問題,目前很多高校都交由各系部來申報,最后由學校主管部門來核準,當然也存在學校主管部門直接決定的情況。而系部包括具體的授課教師,更多的是從微觀層面,例如系部利益、老師研究專長等方面考慮問題,更傾向于強調本系部課程的重要性,而缺乏從宏觀的層面來討論課程體系及課程與課程之間的關系和比例等問題。這就需要主管部門從全局的角度進行協調和把控,既要兼顧學生知識體系的完整性,也要考慮學科知識的多樣性、專業特色的突出性等??偠灾n程的開設與否、增加或刪除是一個由系部、授課教師以及學校主管部門互相協作、討論、決定的過程。而且,高校切勿在不具備開課條件的情況下匆忙開課;而課程一旦設置,就必須加強對教學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尤其對那些學校自主開設的特色課程,高校更應積極發揮學術機構、教學督導機構的指導、監督作用,加大申請審查、教學評價、宏觀管理的力度。學校一方面要保證課程開設后教師授課行為的規范化,另一方面也要兼顧教師特長的發揮。此外,針對目前大量開設選修課的情況,高校還應重視對學生的指導,適時指導學生根據自己的專業方向、興趣愛好及未來的職業規劃做適當配套的選修。(三)目前,在法學類課程的設置順序上,各高校一般采用以下幾種方式。先理論法學后應用法學、先公法后私法、先國內法后國際法、先普通法后特別法、先實體法后程序法,這些排課方式為各大高校普遍采用和認可,而且也具有相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但是,通過對學生意見的調研和教學效果的反饋,我們的開課順序仍存在欠妥的地方,尤其集中體現在法學基礎理論課程,特別是法理學的開課順序上。法理學這類理論性極強的課程被普遍認為是學好其他科目的基礎,因此,它們也是國家規定所有法學院必須開設的必修課程。根據傳統,絕大部分的高校都按照以上原則,將法理學這類課程安排在低年級甚至是一年級就開設,但是往往這些課程內容又相當晦澀難懂,對于剛進校門、沒有接觸過法學的新生而言難度大且學習收獲有限。通常是在學習具體部門法后,學生對這些理論法學課程才有較深入的理解。其實,現在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將法理學一類課程安排在高年級開設。例如廣東海洋大學法學院2013年版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將法理學分成兩部分,分別放在第一和第五學期作為必修課來開設,總共為80個課時。反觀我們廣西的高校,目前還沒有類似的實踐。因此,在排課順序上,我們在原有排課原則的基礎上可以增加先易后難、先具體后抽象的原則,并鼓勵廣西高校敢于改革、敢于創新、敢于嘗試,改變墨守成規的傳統做法,積極調研,及時反思和總結。排課要以學生為本,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法學課程設置順序更加科學、更加合理。

三、繼續深入推進職業技能課程教學改革,有效提高實訓課程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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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學畢業生的論文寫作研究

近幾年,在法律教學過程中,有很多學員經常反映不知道如何寫作論文,本文針對近年來指導學員論文寫作的常見問題和不足,提出若干參考性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學員寫作法學畢業論文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被動性學習所造成的被動性思維習慣。在這種消極思維習慣的影響下,學生總認為教科書是金科玉律,老師的觀點是天然正確的,失卻了懷疑和批判的精神,從而導致主動思維的動力不足。這樣一來,便很難實現論文的獨創性和創新性要求。解決之方法是,加強學習的主動性,對于教科書和教師在課堂上講授的知識點,一定要知其然但同時也要知其所以然。

(二)知識積累不夠造成的只有感覺和判斷卻無法論證的困境。在學生中,學刑法一學年,從沒有讀過貝卡利亞的《犯罪與刑罰》的大有人在;學民法一學年,不知道羅馬法為何物的學生也不乏其人。學生去圖書館看書,也只是看看不同作者編寫的教科書或者做做習題而已,并沒有掌握知識的內涵與實質,導致為寫論文必須的專業知識儲備不夠。這樣一來,又容易陷入“要么不敢懷疑,要么亂懷疑”的困境之中。例如,或者將“殺人償命”視為天經地義和不可更改的律條,或者就認為“中國應該立即廢除死刑”等等。解決之方法是,多閱讀與課程相關的課外參考書,并養成寫讀書筆記的良好習慣。

(三)存在急于求成的浮躁,缺乏持久關注的耐心。學生對于一個自己感興趣的課題,往往從自己對于某個教師個人的喜好程度或者一時興起的少年意氣等心理感覺出發去寫作,遇到困難的時候不想著如何去克服寫作上的困難,也不敢主動去請教老師,往往選擇換一個題目或者抄襲拼湊成文了事。解決之道是,端正自己的學習態度,強迫自己深入思考問題并排除各種誘惑性因素,向專業課老師經常而耐心地請教,在請教中鞏固或者修正自己的興趣指向。

(四)方法論的缺乏導致視角和實證嚴重不足。只知道沿襲固定的寫作方法和寫作模式,完全按照“寫作價值———存在的問題———產生問題的原因———例證———解決問題的方法———結論”的簡單模式去寫作,從概念到概念、從命題到命題地進行寫作上的循環運動,重復前人所走過的老路,結果越走越狹窄,最終發現自己只是原地踏步而已。解決之道是,開闊自己的知識面,廣泛涉獵各種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知識,并注意知識的關聯性,培養聯想式思維方法。另外,建議大家特別重視社會法制實踐中的各種調查報告和統計數字,在一切的論證方法中,實證和數字統計分析的方法是最有說服力的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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