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外投資稅務風險研究

時間:2022-07-11 0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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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外投資稅務風險研究

摘要:“一帶一路”積極引導企業走出去,擴展對外投資業務。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稅務風險也隨之產生。盡管目前國內研究中有關對外投資的稅務風險研究不少,但“一帶一路”沿線的諸多國家和地區的投資環境較以往投資國差異較大,企業應對“一帶一路”所面臨的稅務風險做進一步研究。分析企業在沿線國家投資時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通過風險量化,估測風險預警值,就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對外投資中的稅務風險做具體評估。最后,從信息收集,涉稅防控和事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采取有效的風險應對措施。

關鍵詞:稅務風險;“一帶一路”;風險量化

在國際經濟一體化和國內“一帶一路”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通過對外投資擴展業務層次,增加盈利渠道。然而,企業面臨的風險也隨之增加。對國際稅收環境不熟悉的中國企業在對外投資的過程中,由于經驗不足和對國際稅收制度不熟悉,面臨雙重征稅、不當避稅等國際稅務風險。為此,需要預先對國際投資環境下的稅務風險進行量化預警,在此基礎上采取符合國際稅制法律的手段進行稅收管理,有效保護企業在海外的投資收益,為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收獲更好的經濟效益。

1文獻綜述及對外投資企業概況

國外的相關文獻中,針對企業對外投資的稅務問題,Miller[1]將企業對外投資中存在的稅務風險主要分為3類,包括宏觀經濟風險、中觀行業風險以及微觀企業風險,并強調風險會隨著外部環境、內部戰略變化等因素而不斷改變。Cremer等[2]對企業投資國選擇問題進行相關研究,指出國家稅率與稅收征管力度將會影響企業對外投資的選擇,同時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稅收政策的關注點各有不同,生產制造型企業比服務型企業更關注稅收優惠政策,新成立的企業比擴張型企業更關注投資國初始投資成本而非企業在該國的盈利水平。國內文獻中,高玉榮[3]將國際稅收風險分為兩大風險,一是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財務相關風險,二是國內外稅收政策變動的風險,這體現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和主觀性,企業應對涉稅過程中產生的稅務風險始終保持警惕性。禹丁旸等[4]在對外投資風險中強調東道國的選擇,東道國政局不穩定和政局干預可能導致企業對外投資業務失敗,東道國的稅收政策和民族主義會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的利潤,破壞企業的經濟利益。因此企業東道國的選擇應做好事前盡職調查。針對“一帶一路”背景,曹鈴[5]認為國家相關政策的不清楚、指導保護力度不足是導致企業在國際投資中利潤不能完全收回的重要原因,具體的稅收優惠政策還需進一步完善。自2013年提出通過建立“一帶一路”,構建多國家之間的區域協同發展以來,我國對外投資企業的數量迅速增加,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走出國門,拓展海外市場。2017年我國對外投資總額達到1,200.8億美元,其中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規模達到143.6億美元。與對外投資額相比,走出去的企業在海外投資項目中的盈利效果卻不理想,2017年通過海外投資盈利的企業數量不到整體的1/2,尚未包括盈虧平衡的企業。企業在“一帶一路”下積極走出去,效果卻不盡人意,其中稅務風險是一定影響原因。

2企業對外投資中主要的稅務風險

2.1國家環境差異風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眾多,狀況各不相同,其環境差異風險將會從不同層面影響國際項目的實施和展開,也可能因此產生稅務風險。具體而言,首先是國家的稅制不同。由于國情不同,所采用的稅制有以增值稅為主的稅制體系或以所得稅為主的稅制體系,而不同的稅制差異容易導致就一項境外投資項目征收多次稅賦。其次是國家的法制狀況不一。“一帶一路”沿邊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法制建設相對不健全,而東道國的稅法制度是否完善、履行是否嚴格、實施是否透明,對企業的東道國投資收益能否得到保障有重要影響。最后是優惠政策,有些沿線國家不僅沒有優惠稅率,而且預提所得稅稅率要比國內高,對該國的投資將會增加企業稅負壓力。2.2后BEPS時期轉讓定價風險。跨國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通常會選擇通過轉讓定價減少稅負壓力。轉讓定價主要是依靠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稅率差異進行節稅操作。企業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的國家或地區的子公司,將盈利公司的利潤轉移至虧損公司,從而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通過轉讓定價,企業能夠增加資金回籠速度、緩解稅賦壓力并提高企業整體運營效益。然而,國際交易市場上已經出現跨境企業利用轉讓定價躲避征稅,給國家稅收造成巨額流失。為此,2013年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修訂轉讓定價與稅收協定的BEPS行動計劃,旨在協調各國稅制應對稅制侵蝕問題。BEPS計劃出臺后,企業通過集團內部關聯交易轉讓定價的風險增加,過程中的不合規行為將會受到國際稅務機關的調查,該項反避稅調查將會對企業的經營帶來嚴重的影響。2.3雙重征稅風險。雙重征稅風險是跨境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面臨的較為顯著的稅收風險,該風險產生于居民國與投資國采用不同的征稅標準,對企業的同一筆課稅對象進行重復征稅,該項國際雙重征稅風險可能發生于多種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等。雙重征稅問題也將導致對外投資的企業承受更嚴重的稅負壓力,不利于企業海外市場競爭。為促進企業更好地對外投資,我國與諸多國家簽訂稅收協定,企業可以通過直接或間接抵免法、稅收饒讓等方式避雙重征稅問題。然而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擴大,國際稅收爭議復雜多變,相關稅收協定不完善,再加上企業對國際稅制的相關經驗不足,雙重征稅的風險依然存在。2.4稅收優惠合規性風險。稅收優惠政策是企業選擇對外投資形式的重要參考,企業獲取東道國的稅收優惠需要執行一定的合規性程序。而大部分企業并沒有實現了解相關稅收優惠,而是在合同執行期后才咨詢當地機構,這導致企業在申報稅收優惠時對相關的流程手續不清楚以及需要準備的材料不齊全,申請時長超出預期或因申請不規范而無法完全享受優惠政策。此外,也有企業采用間接控股方式投資,在是否享受東道國的稅收優惠方面與當地稅務總局產生分歧,享受不到相關的稅收協定待遇。這種稅收爭議需要企業與當地政府進行談判、仲裁等方式進行協商,為企業稅收帶來損失。

3對外投資稅務風險預警

3.1風險預知。企業在選擇稅務籌劃方式時應正確認識稅務風險的存在。尤其是針對跨境投資的項目,涉及到的地理區域跨度較大、稅種設置各不相同,因此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以及涉稅項目的分類管理中應保持謹慎原則,采用相關項目的稅收風險規避方式合理合法進行事前判斷。企業做稅務籌劃時首先要對稅務風險進行預警,而風險預知則體現企業對稅務風險的把控能力。企業客觀全面認識稅收風險就需要收集與整理大量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稅制法制,密切關注相關政策的變動,將稅收政策、市場環境等變化信息與企業自身經營狀況相結合,判斷稅務風險性質,分析引發稅務風險的關鍵因素。3.2風險控制。由于國際稅收環境的復雜性,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企業對相關的稅收風險進行了分析后,還需對預知的風險及時做出相應的控制準備,避免潛在的風險真實發生,是風險預警的實質步驟。當發現潛在稅務風險時,企業應盡快尋找風險產生的原因和關鍵性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風險的發生。企業可以通過設立稅收風險預警系統、利用現代網絡的信息整合能力,制定科學、便捷、及時的反饋系統,隨時對稅務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監控。利用網絡系統風險傳達到經營者,提高風險控制的效率。

4對策和建議

4.1信息收集,盡職調查。鑒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稅收制度、發展狀況以及政治環境的不同,企業投資的影響因素較復雜。企業在選擇對外投資國進行投資時,應針對不同國家的差異選用不同方式的投資戰略。這要求企業在決定投資方向前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對投資國進行調研,通過中介服務機構或政府機關對投資國的稅務進行風險評估,進一步熟悉該國的投資環境與潛在的投資風險。全面了解目標國的稅收相關事項,包括相關的稅收體系、優惠政策等,對該國的稅收風險進行合理評估,盡量做好事前預防工作。4.2提高涉稅防控能力。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可能遇到稅收歧視、重復征稅等問題,或接受關聯交易轉讓定價的反避稅調查。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就國際最新的稅收動向進行定期培訓,培養一批具備一定稅收風險應對能力和稅收戰略思想、熟悉國際稅收規則和海外交易的綜合性人才,在企業對外投資項目的實施過程中,能夠在涉稅風險進行全面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合規合法的防控措施,維護企業在外投資經營活動中的利益。4.3加強與政府稅務機關的聯系。“一帶一路”沿線的國家并非我國傳統上對外投資的國家,企業就沿線的國家或地區的稅制情況了解有限,容易引發境外的工程項目風險、并購風險、反避稅調查風險等。相關稅制和稅收優惠政策方面信息的掌握對企業對外投資極為重要,而政府在更新、了解、收集相關信息的渠道和手段方面更豐富可靠。企業應積極從稅務部門等相關部門中及時了解涉外抵免政策和稅收饒讓制度的更新,將已有的稅收協定發揮最大的作用。4.4對海外稅務風險持續性管理。由于中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稅收協定內容不斷更新,企業對東道國的稅務風險管理應持續進行和定期監督,并不斷完善改進。企業除了在東道國需合法合規地進行稅務籌劃工作,還應密切關注東道國的稅務申報流程以及合規性要求,建立信息化的稅務風險管理系統,利用專業化的服務網絡將企業的稅務、法務等部門緊密聯系,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5結論

“一帶一路”規劃不僅涉及到我國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的問題探討,還包含沿線諸多國家和地區在更廣泛的業務層次中進行深度合作。因此,“一帶一路”中的稅收問題將會涉及到國際稅制,不同東道國的稅制、法制的差異以及來自本國的相關稅收政策的多種因素影響,使企業稅收風險發生概率較大。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對稅務風險進行全面了解與把控,既要適應不同環境下的國家稅制差異,又要合理使用稅收籌劃,制定合法合規的稅務規劃措施,對相關的風險進行預警,并妥善處理來自當地執法機關的稅務調查。

作者:劉曉玲 張欣妍 劉愛軍 姚超宇 張淑韻 單位:南京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