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收入差距對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6 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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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收入差距對策研究論文

摘要: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整體上看,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明顯的改善,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奠定了向小康社會邁進的堅實基礎。但同時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現狀必然導致貧富差距兩極分化,影響社會穩定。因此,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勢在必行。

關鍵詞:城鄉收入差距;不利影響;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綜合國力明顯增強。但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在收入分配領域,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快速擴大,嚴重影響經濟健康發展與和諧社會構建。農民收入長期上不去,不僅影響農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響糧食生產和農產品供給;不僅制約農村經濟發展,而且制約整個國民經濟增長。因此,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勢在必行。

一、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現狀

1.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迅速縮小到逐漸擴大,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6∶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86∶1,超過改革開放前的水平。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2年達到3.11∶1,2003年擴大到3.23∶1,而2007年中國城鄉收入差距之比繼續擴大為3.33∶1[1]。如果把農民用于生產的費用和城鎮居民享受的福利也考慮進來并將其貨幣化,城鄉居民的實際收入差距為6∶1[1]。

2.在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方面政策效果不明顯。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一直十分關注三農問題和城鄉差距問題,2002—2007年,中央財政加大對農業農村投入,用于三農的支出累計1.6萬億元。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了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2007年在全國農村免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惠及1.5億農村中小學家庭,這些政策在減緩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上起到了較顯著的作用。但是,由于這些政策具有暫時性、不穩定性,加上中國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內在缺陷,導致政策效果并不明顯。

二、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不利影響及原因

(一)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不利影響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對啟動農村消費市場,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全面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統計表明,消費平均每增加1%,GDP就會相應平均增加0.755%[2]。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導致城鄉消費水平差距擴大,農村居民產生消費緊縮傾向,不利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使農村居民地位更低、機會更少,其人力資源不僅得不到應有開發,甚至出現相對和絕對地萎縮。

3.由于城鄉收入差距擴大是在改革過程中形成的,部分農民貧困同非法致富形成巨大反差,致使一些人弱化了對改革的信心與支持力度,產生了“懷舊”心理。增加了改革的成本,不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4.長期存在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使得農民怨聲載道,直接影響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不利于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產品供給的穩定增長,也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

(二)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原因

1.中國長期實行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農村居民收入低固然有農業生產率低下、農村勞動力資源素質不高的原因,但歸根結底是長期以來“效率優先”制度安排的產物。由于制度安排沒有根本轉變,在處理農業和工業、農村與城市關系的問題上,仍然存在“重工輕農、重城輕鄉”的觀念,農村在資源配置上處于不利地位,未能從根本上扭轉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狀況。

2.中國現階段實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由于農村居民占有的生產要素在數量和質量上處于劣勢,現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3.市場體制不完善和監管不力。由于體制不完善和法制不健全,一部分人不是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致富,而是通過各種非法途徑和不正當手段攫取社會財富,比如一些企業和個人通過走私販私,制假造假等違法經營行為,牟取巨額利潤。這些非法收入既擾亂了市場秩序,也進一步擴大了原有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4.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社會保障的不完善造成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中國目前的社會保障主要集中在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等幾個方面,旨在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到由于中國社會保障覆蓋面狹窄,只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能夠享受,而私有企業,鄉鎮企業的員工卻很少享受。這不利于縮小現存的居民收入差距,反而拉大了收入差距。三、改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對策

1.發展經濟、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是理順收入分配關系,縮小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讓更多的人參與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特別是發展勞動密集型的中小型企業,緩解勞動力供給和需求矛盾,為農村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多發展機會,進一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2.加快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民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加社會保障支出。(1)擴大城鄉社會保障覆蓋面;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保障;(2)廣開社會保障費用渠道;(3)改革社會保障管理方式;(4)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使之法制化。完善和強化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保障低收入階層的基本生活需要,應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和資金來源,在目前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應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以穩定資金來源。使失業者、退休者、殘疾者和低收入者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保持社會、經濟、生活的穩定。

3.加快給農民“減負”與“剪縛”(取消其制度束縛),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中國農民收入分配低下的直接原因在“重負”,根本原因在“重縛”(多種不公平制度政策束縛)。必須盡快大刀闊斧地精減鄉村機構,大大減少農民供養的人員。幫助農民成立各種群眾組織以適應市場和維權。加快取消束縛農民多年的戶籍、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等不公平制度和剪刀差政策等,實行平等的統一的城鄉制度和政策。從國家全局出發,從各個地區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發展各自的優勢農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3]。

4.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力要素合理流動;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實行城鄉同步發展戰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4]。

5.加快稅法建設,優化稅制結構,加大調節高收入力度。在建立健全個人收入透明的核算體系(設立個人收入賬戶、實行儲蓄實名制、個人信用實碼制和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等)基礎上,借鑒西方,建立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輔之以遺產稅等覆蓋個人收入全過程的稅式調節體系;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實現環節的所得稅和社會保障稅;個人收入使用環節的特別消費稅;個人收入積聚環節的財產稅和不動產稅;個人收入轉讓環節的遺產稅和贈與稅等。提高起征點,實行累進稅率,加強稅收征管。

6.加快法律制度建設,加大取締、杜絕非法收入力度。非法收入對基尼系數貢獻率在0.07~0.1之間,是社會最不滿意的丑惡現象之一。務必盡快頒布嚴法予以嚴懲,建立新制予以根治。根據中國歷史和國外經驗,某種犯罪長期蔓延須出臺嚴法予以嚴懲的做法,頒布嚴厲的反腐敗法,嚴懲非法收入不受時間空間限制法、舉報非法收入重獎法,審理非法收入案黨政機關不得干預法等法律體系。加快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引入競爭機制,轉變政府職能,杜絕以黨代政,以黨代法,加強行政監督,堵塞權錢交易渠道。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08[K].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8.

[2]王云珠.擴大居民消費需求、保持經濟穩定增長[J].晉陽學刊,2004,(2).

[3]李振國.政府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對策探討[J].經濟學家,2005,(3).

[4]白暴力.讓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為什么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