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11-03 17:27:0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集貿市場 計量 監管
集貿市場計量工作主要是在城鄉的集貿市場經營活動中對計量器具、計量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活動。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督工作作為技術監督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長期以來都是一難點,它有著“進入難,不好管,管不住”的特點。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社會各界都比較重視企、事業單位的計量工作,并且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效。但是集貿市場有著流動性大、不好管理等特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督與管理的難度,但是計量器具作為公平、公正交易的基礎,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對其進行監管已經成為擺在計量監管部門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
一、集貿市場計量監管難度大原因分析
長期以來,如何做好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問題一直困擾著各地的監管部門,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歷史原因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內,集貿市場是由工商部門負責管理的。當工商部門改由省下垂管之后,集貿市場由地方負責管理,但是由于管理人員仍舊是工商部門體制改革分離出來的人員負責管理的,工商部門與集貿市場管理仍然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可以說工商部門對集貿市場的管理還有一定的壟斷性質,這一歷史原因就造成了計量監督部門難于對集貿市場進行管理。
(二)不好管
大多數的集貿市場存在著攤位不固定、流動性大等特點,這就帶來了監管困難,整治困難等一系列問題。我國近幾年推行了取消木制桿秤的制度,但制度推行進來受到了很多限制,筆者在工作實踐中發現,縣級以下的集貿市場有很多商戶仍舊使用木制桿秤,能夠使用國家規定的計量器具的商戶非常少。
(三)管不住
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商戶的經營意識淡薄,以及集貿市場的交易環境松散。一方面,在集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戶多數來自于農村、鄉鎮,他們所經銷的產品多是價值不高的蔬菜、蛋類、肉類的農副產品,并非長期經營,他們所使用的計量器具遵循著簡單、實行原則,并不追求計量器具的精準性;另一方面,消費者對于這些價格低廉的農副產品的計量問題也不過分追究。在這樣一種松散的經營環境下,對計量器具進行監督與管理就很難進行下去。
從上面筆者的論述就可以看出,造成集貿市場計量問題是多方面的,管理難度大,經營者意識淡薄,消費者自我權利保護意識淡化等等,但這絕對不意味著可以對計量問題可以放任不管,恰恰相反,上述這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將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弱化質量部門的監管職能,因此,加強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勢在必行。
二、加強集貿市場計量監管的方法
基于集貿市場流動性大的特點,建立集貿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應從宣傳出發,經過培訓、簽約、強檢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實施,到日常監督,才能收到持久的、事半功倍的監管效果。具體實施程序如下:
(一)宣傳應該是全方位的,要達到三個目的。一是重點向市場主辦者宣傳《計量法》和《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計量法律法規,使他們知道作為集貿市場的主辦者和管理者,計量法律法規賦予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他們應履行的職責。二是在各集貿市場廣泛張貼或散發《計量法》和《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計量法律法規的宣傳資料,使廣大集貿市場經營者知道應遵守的計量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他們的自律能力。三是要充分利用社會媒體資源,向社會廣泛宣傳計量法律法規,求得社會各界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培訓根據《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集貿市場主辦者為集貿市場配備的專職計量人員進行計量基礎知識的培訓。經培訓,通過考試的合格者由質監部門為其頒發證書,并配備砝碼,授予相應的權利。其職責是:負責所在集貿市場日常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并負責配合質監部門及其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工作。
(三)質監部門與集貿市場主辦者簽訂協議。依據《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協議的形式約定雙方在集貿市場計量監管方面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或以承諾書的形式作出承諾。一是集貿市場主辦者就計量監管(包括宣傳并遵守計量法規、加強計量監管、提高市場自律能力、設置公平秤、積極參與配合質監部門對市場的計量監督檢查和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等)向質監部門承諾。二是集貿市場主辦者就計量作為(包括使用合格的計量器具、商品量值準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等)向社會作出承諾。
(四)強檢計量器具的登記備案集貿市場主辦者應將本集貿市場內有門面和固定攤位的經營者所有的,或集貿市場主辦者統一配置提供給經營者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以及集貿市場主辦者設置的公平秤登記造冊,向質監部門備案,并由質監部門向集貿市場主辦者頒發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年審冊。
(五)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實施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根據集貿市場計量器具量大面廣、經營者相對集中、流動性較大的特點,確定其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至少為每年兩個檢定周期。每次周期檢定時,每個集貿市場至少巡回兩次,對集貿市場經營者使用的計量器具和集貿市場主辦者設置的公平秤實施強制檢定。為檢定合格的貼檢定合格證,并以不同顏色的合格證作為上、下半年的檢定標記。每次檢定完畢后,應在該集貿市場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年審冊上做好相關檢定信息的記錄。這些信息應包括:強制日期、經營戶數、計量器具臺(件)數、合格率以及相關情況說明等。
(六)擊式的市場監督檢查,改為不定期的、經常性的市場監管。質監部門對集貿市場計量監管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集貿市場進行計量監管。即對經營者的計量器具是否經過強制檢定或是否在檢定周期內、計量行為是否合法、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是否準確、是否使用了法定計量單位等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那些有意破壞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缺斤少兩或偽造數據克扣消費者或拒絕強制檢定的不法分子。對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應該分類進行,對于計量作弊方便、商品價值相對較高的區域,如蔬菜區,可只作巡回檢查,主要檢查計量器具是否經過強制檢定是否在檢定周期內。二是對集貿市場主辦者的監督檢查。主要通過每年年底集貿市場主辦者將強檢計量器具年審冊送到質監部門進行年審,以及質部門的執法人員不定期的到現場,對集貿市場主辦者落實計量管理協議(或承諾書)內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通過媒體或通報形式,對檢查結果進行披露,以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之功效。
總結:
綜上所述,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問題涉及到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如果放任不管,將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弱化質量部門的監管職能,因此,我們必須尋找切實可行的方法加強監管。我們可以從加強宣傳入手,采取培訓、簽約、強檢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等一系列措施。相信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必然會迎來一個嶄新的局面。
參考文獻:
[1]張靨靨.對法制計量工作的思考[J].中國質量技術監督.2010(03)
[2]王國榮.淺談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J].計量與測試技術.2010(06)
[3]王金財.縣級集貿市場計量器具的監管對策[J].中國質量技術監督.2010(09)
篇2
第一條為加強縣城鄉集貿市場監督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縣城鄉規劃區內規劃、建設、開辦集貿市場以及在集貿市場內從事管理、交易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集貿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是指有固定經營場地、設施和服務管理機構,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供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等商品集中、公開交易的場所,包括早夜市。
市場服務管理機構,是指市場開辦者在市場內設立,負責市場日常物業經營及管理、提供相關服務,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
第四條市場管理應堅持維護秩序、繁榮經濟、方便群眾和依法管理原則。從事商品交易活動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交易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市場實行登記注冊、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商務、公安、消防、稅務、發改、城管、衛生、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農牧、環保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市場規劃、建設應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及商業網點建設規劃,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多方興辦、方便生活的原則,與城鄉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第七條縣財政每年在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預算中安排200萬元資金用于集貿市場建設,完善市場基礎設施。同時,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資金興辦集貿市場。
第二章市場經營活動
第八條凡開辦市場、從事市場服務管理的,應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第九條市場經營管理機構是市場日常經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市場內經營、安全、消防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改造,保證相關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其中,給排水設施要完善、環衛設施要齊全,公廁、垃圾站建設要符合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置標準要求;燒臘、熟食制品銷售攤檔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蠅、防塵設施,鼓勵設立封閉式攤位;
(二)負責市場的日常管理、安全防范、衛生保潔等工作。按規定建立和落實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攤位秩序、計劃生育等制度,保證市場環境整潔、衛生、安全、有序;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經營者入場時,必須持相關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方可從事經營活動。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有關主管部門。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場開辦者及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四)在市場內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指導和督促場內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進銷貨臺帳、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督促食品銷售者召回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建立場內經營者檔案,記載經營者基本情況、信用狀況等。從事牲畜、禽類批發經營的市場,應當加強對牲畜、禽類的入市檢查,核對檢疫證明,防止不合格牲畜、禽類進入市場;
(六)嚴格按照市場布局,做到劃行歸市,劃線定位,擺放整齊,經營者必須保持攤位、經營設施整潔,不得隨意擺攤設點,確保市場擺賣秩序井然。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當地人民政府或當地政府授權的部門批準,不得在集貿市場外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從事經營活動;
(七)與入場經營者簽訂協議書,就擺賣規范、交易商品種類、計量器具使用及送檢、租賃費、水電使用、衛生、消防、服務承諾等方面作出約定。
(八)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止入場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九)協助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監、衛生、農牧、公安、消防等行政執法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得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檢查;
(十)遵守國家有關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全市市場秩序進行集中整治的通告》,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一)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宣傳教育,組織經營者開展守法經營、文明經商活動;
(十二)在市場內設立公平計量器具、宣傳欄、公告欄、監督投訴箱、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食品市場應當在場內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公示牌,重點對糧食、蔬菜、水果、肉、蛋等食品進行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確定專人負責計量器具管理及送檢工作、調解處理糾紛,為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良好服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凡在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為商品經營具體責任人。商品經營者應當按核定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亮照經營;所經營商品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的,應當同時懸掛相應的許可經營證明文件。沒有條件懸掛營業執照或相應文件的,應隨身攜帶備查或由市場統一張貼亮照。農民出售自產的農產品除外。
第十一條經營者應當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拒絕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十二條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市場內各項管理制度,按照政府指定的地點或者區域經營,活禽畜,生鮮豬、牛、羊、狗、魚肉,蔬菜、燒臘、熟食制品等應當進入市場交易,并遵守市場管理規定,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從事集市貿易活動和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在鄉鎮街道和公路用地范圍內亂設亂擺攤點、亂停亂放車輛、亂搭亂建貨棚和亂堆亂倒垃圾雜物。
第十三條食品銷售者發現或者獲知其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食品生產者、供貨商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同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食品生產者認為應當停止銷售、立即召回。未停止銷售或拒不召回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銷售或召回。
第十四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事項。食品進銷貨臺帳等檔案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十五條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有關商品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第十六條市場內禁止銷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偽劣商品;
(二)贓物、賑災物資和來歷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四)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五)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產品;
(七)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八)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產經營的商品,過期、失效商品;
(九)報廢和非法拼裝的機動車輛;
(十)、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品;
(十一)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物品。
第十七條市場交易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條件;
(二)壟斷貨源,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質量、性能、規格、技術標準上欺騙消費者;
(四)使用不規范、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銷售商品或者銷售商品數量不足;
(五)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明碼標價;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違法活動。
第三章市場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對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核準市場開辦經營者及市場內經營者的主體準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二)對市場經營行為、上市商品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食品市場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規定的“六查六看”內容開展巡查監管;
(三)對集貿市場實行信用分類監管。依據守法經營情況設A、B、C、D四類,對不同信用類別的市場,分別采取不同的檢查頻度和監管措施;
(四)受理并處理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
(五)按照相關信息公布制度規定及時公布監督管理信息;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縣級工商部門與基層工商所簽訂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公安部門負責市場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亂停亂放車輛、無序占道停車、阻礙交通影響安全等行為。消防機構對市場防火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驗收;
(二)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對市場經營主體實行明碼標價以及執行相關價格法律、法規、政策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市場計量工作進行監管,對“前店后廠”類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者實施監督管理;
(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市場內的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五)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六)農牧管理部門負責對市場初級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和農產品的檢測,對市場牲畜、禽類及其產品、水產品上市的檢驗檢疫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及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措施;
(七)商務部門負責集貿市場建設的指導協調和對生豬屠宰場的監督管理;
(八)城管部門負責對城區市場周圍流動攤檔的監督管理;
(九)環保部門依法對市場內各類生產經營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產生污染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十)環衛部門負責對市場環境衛生監督檢查;
(十一)稅務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經營者依法納稅情況;
(十二)市場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市場建設規劃,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規范市場秩序,監督市場經營者履行監管服務職責;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法律責任
篇3
關鍵詞:集貨交易;三合一;建筑審核
中圖分類號:TU998.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變化,集貨市場的發展已經成了必然趨勢,商品交易市場的數量近幾年來呈現上升趨勢,普通的市場劃分成若干攤位,各個攤位內存放貨物的數量不多。而集貨市場大部分是倉儲式集貿市場,即進門是店面,店面后是倉庫區,商家的貨物全部儲存在庫區內,儲存銷售一體,在日常工作中,該如何進行倉儲式集貨市場的消防管理呢?
我們先來分析集貨市場常存在的消防隱患問題。
一、建筑審核方面
1.建筑耐火等級低。有些集貨市場建在城鄉結合部,主要客戶在農村,大部分集貨市場采用租賃的方式,管理者定期收取商戶租金,產權所有者只注重收益,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有的借用舊式房屋,大部分是三級建筑,且年久失修。
2.生活區、辦公區與倉庫區三合一。有些商家直接將辦公區放在倉庫區內,同時在倉庫區內住宿生活,辦公倉儲混在一起沒有任何分隔,由于辦公區、生活區可以吸煙、使用電器設備,這就有可能給沒有防火分隔好的倉庫區帶來火苗,并且影響其中的人員疏散。
3.人流、物流流動性大,儲存物品品種多樣。長期以來,由于疏于監管,導致部分集貨交易市場成了銷贓黑市,家用電器、木材、小商品、小型鍋爐、甚至廢舊的油罐各種貨物都有,有的同時對貨物進行二次加工、翻新,火災荷載大。人員擁擠,發生火災后易造成群死群傷,經濟損失慘重。這就要求市場留有足夠的公共面積,同時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4.電氣線路設備敷設不規范。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未分開,倉庫區內電線路未穿非燃管保護,開關、插座設在倉內等等。
二、消防管理方面
1.市場內有生活居住現象。作為商家的辦公場所,商家每天有不少時間停留在市場內,很自然就要求在市場內有臨時休息地方甚至是固定居住,吸煙燒水做飯較隨意,使用空調、冰箱等電器。有些租戶還進行二次裝修,大量使用可燃材料,這些行為都有可能給市場造成隱患。
2.消防設施配置不足。市場內未設有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的配置維護也因責任主體不明容易出現不到位的情況。
3.倉庫區貨物堆碼不規范,商家力求多儲存貨物,對貨物分垛未留有消防通道,或堆放過高,距離燈具以及周邊墻柱的安全距離不足。有的商家在辦公區甚至公共區域都堆放貨物,甚至違規存放危險物品,是典型的只顧經濟效益不顧安全。
4.業主與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造成平時沒人管,出事后互相推委的情況,一些消防基礎工作不能落實到位。
以上問題有些可以依據相關規范予以解決,但有些問題適用的條款較模糊,管理過松易亂出事,這方面有過火的教訓;管理過嚴則市場不能正常開展經營,不利于經濟發展。如何把握好一個“度”,使得市場在滿足安全條件前提下,健康有序發展,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1.首先要提高集貨市場管理者的消防安全意識,使其在初建市場時自覺的遵循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市場如內裝修應報消防審批,避免給市場留下先天隱患,并在出租簽定合同時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責任制,該由業主負責的事務業主應制定制度主動完成,該由租戶承擔的責任業主也有必要予以督促,不能放任自流,大家聯防群治,共同保障市場的安全。
2.考慮到倉儲式集貿市場一般都是人流、物流集中的地方,因此集貨市場建筑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二級。
3.集貨交易市場要按商品的種類和火災危險性,劃分若干區域,區域之間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禁止對集貨進行二次加工,尤其是對可燃、易燃的物品進行翻新時很容易引起火災。
篇4
近年來,省局將民生計量作為全省計量工作的首要任務,在改革計量器具監管模式、創新計量工作機制、爭取計量工作經費、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安排。市局按照省局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突出安全、健康、節能減排三大主題,強化涉及公共安全計量器具監管,突出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計量熱點問題,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得到了上級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強化涉及公共安全計量器具監管上下功夫。確保公共安全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前提,為了充分發揮計量工作對確保公共安全的基礎保障作用,省局要求全省質監系統突出抓好食品檢測用計量器具、環境保護檢測類計量器具、醫用計量器具、道路交通執法類計量器具、鍋爐和壓力容器類計量器具、進口類計量器具等涉及公共安全計量器具的強檢管理。為此,我們一是明確目標。在食品檢測用計量器具檢定方面,確定對所有公共食品檢驗機構檢測用計量器具和所有已發證食品企業的出廠檢驗用計量器具100%實施檢定;在環保類計量器具檢定方面,確定對本轄區內的環境監測機構和安裝了水質監測儀器的排污單位進行摸底建檔,100%實現動態監管;在醫用計量器具的檢定方面,爭取省市縣三級醫院醫用計量器具檢定覆蓋率前達到100%;在交通執法類計量器具檢定方面,爭取實現強檢全覆蓋。二是加強協調。對外,通過與公安、環保、交通等公共安全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調,采取聯合召開會議、聯合發文、聯合檢查等有效形式,共同開展計量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對內,通過與特種設備檢查檢驗、生產許可證發放、名牌質量獎評審等工作有機結合,將計量器具強檢作為企業測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計量保證能力等認證、認可、確認的一項重要內容,在質監系統內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以管促檢。分別組織召開與民生計量密切相關的行業計量監管會議,通報監管情況,發放宣傳手冊,宣講法律法規,提高從業人員對計量工作的認識,提高民生計量器具使用單位自主報檢的積極性;對超期未檢的單位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改的由市局稽查支隊立案查處,確保檢定工作順利推進。今年,我們對5家醫院醫用計量器具未經檢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懲戒效果。
二、在實施民生計量器具監管新機制上下功夫。去年以來,省局針對加油機、醫用計量器具和集貿市場衡器等涉及民生的計量器具存在的突出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確立了新的監管模式。我們結合實際,著重在實施監管新機制上下功夫。一是大力實施加油機強檢管理新機制。在加油機投訴日漸增多的情況下,為確保油品計量準確,加強對加油站和檢定機構的監管,省局出臺了《關于加強全省加油機強制檢定管理的若干意見》,針對過去存在的“以檢代管”等現象,以解決責權不清、角色錯位為核心,對加油站油品計量管理參與者的責、權、利進行清楚界定,提出統一強檢過程管理、統一檢定鉛封管理、統一維修備案管理、統一檢定不合格后處理管理等“四統一”的監管要求,建立強制檢定、日常監督、執法檢查、維修維護各環節相對獨立、各負其責的“檢、管、查、修四分離”監管模式。我們按照省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了宣貫培訓,鉛封更換、督查檢查,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的發動、引導和誠信承諾公示牌懸掛等工作。從反饋情況來看,加油機檢定行為已初步規范,加油站計量監管初見成效,加油機計量投訴呈大幅下降趨勢,投訴量同比下降近70個百分點,社會各界反映良好。二是大力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計量器具免費檢定新機制。為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確保醫用計量器具準確可靠,著力解決“看病準”問題,省局經過數次摸底核查、反復請示匯報、多方溝通協調、重點宣傳造勢等扎實有效的工作,積極爭取政府財政對醫用計量器具檢定!經費的支持。去年以來,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補助經費1000萬元,用于對全省鄉鎮和
社區醫療衛生機構15種近5萬臺件醫用計量器具的免費檢定。省局核撥給我局的經費為144萬元,今年達到189萬元,解決了我市乃至全省醫用計量器具因收費而導致的受檢率低、監管難的老問題。今年,我局已組織完成對全市373家基層醫療機構5413臺(件)醫用計量器具的免費檢定,得到了基層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歡迎和贊譽。三是在實施集貿市場商貿衡器檢定新機制上先行先試。按照省局“先免費檢定、再爭取財政支持”的指導原則,在市政府財政補貼一時不能到位的情況下,我局自籌資金,成立專門檢定小組,配備專人、專車、專用設備,每年對全市城鄉近200家農貿市場的2萬余臺衡器實施免費檢定。目前,我們正積極爭取市政府財政支持,擬逐步建立并實施“統一購置、統一管理、統一檢定、統一輪換”的市場衡器監管模式。
三、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上下功夫。加快“四化兩型”建設,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我們在省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與省人民政府簽署的《關于推進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合作備忘錄》的要求,充分發揮計量在加快“四化兩型”建設、促進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一是積極參與《湖南省用能和排污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地方立法相關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我們深入用能和排污單位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就立法問題積極向省局建言獻策。該《辦法》已于今年10月經省政府10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辦法》的出臺,將為我省能源計量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積極配合省計量院抓好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建設。我們和省計量院的同志一起加強調查研究,學習兄弟省市的先進經驗,了解重點耗能企業需求,研究探索中心發展的方向和重點,著重為明年開始開展能源計量數據采集工作作準備。三是做好企業能源計量服務工作。先后對38家耗能企業進行現場指導服務,幫助企業建立完善計量檢測體系,免費開展計量器具在線檢測、鍋爐熱效率測試、水電汽能效平衡測試等活動,提高了企業能源計量水平。
四、在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上下功夫。按照總局和省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大力開展 “推進誠信計量,建設和諧城鄉”行動,營造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場氛圍,使計量工作真正惠及千家萬戶。一是推行誠信計量公開承諾。向全市商業、服務業發出誠信計量倡議,先后有63家集貿市場、265家加油站、49家醫療機構和42家超市、65家餐飲店主動簽署了誠信計量承諾書,并懸掛誠信計量承諾公示牌。我們選取其中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管理規范的單位,作為誠信計量示范單位,采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推廣。二是加強誠信計量宣傳。每年“計量日”、“質量月”期間,我局都組織大型系列宣傳活動,開展現場免費檢測、發放資料、有獎搶答等活動,同時在新聞媒體進行全方位的宣傳。近兩年來,共免費發放計量法規宣傳資料萬余份,給市民和集貿市場管理者免費發放省局統一制作的“公平交易保護器” 3萬枚。三是完善誠信計量社會監督機制。充分利用“12365”質監服務熱線,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通道,快速處理計量投訴,及時反饋處理結果;聘請28名市民擔任計量協管員、計量監督員,建立群眾計量監督隊伍,形成滲透到各個角落的計量監督網;對已公開承諾的經營者,建立定期公告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在創新工作機制上下功夫。為確保民生計量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我們按照省局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注重外部協調,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全社會對民生計量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是建立質監系統上下聯動機制。我局在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時,切實加強對縣級局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積極配合省局的統一部署,在宣傳、協調、執法、監管、服務等方面實現聯動。二是建立強檢結果報告和告知制度。為改變過去在計量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以檢代管、質監部門單打獨唱的現象,我們要求技術機構及時將重點管理的民生計量器具強檢結果報告計量行政管理部門,由計量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后處理;計量行政管理部門定期將強檢結果和后處理情況報當地政府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并告知相關企業和新聞媒體,借助政府和相關部門以及輿論監督的力量,對民生計量器具齊抓共管,大大提高了民生計量器具的受檢率和合格率。三是建立管理、執法、檢定“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我們始終堅持省局確定的“管理主導、執法開路、檢定支撐”的原則,加強計量管理部門、專職執法機構和檢定技術機構三者的協同配合,形成管理、執法、檢定 “三位一體”、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確保了民生計量工作的順利開展。
篇5
他感慨,從原來的舟山市市場管理服務局到改制為國有獨資的市場發展集團,惟一沒變的是工作還得圍繞“市場”轉。而且,身為舟山本地人,談到舟山水產品批發市場的發展,他百感交集:“舟山水產品批發市場由無到有,由小到大,由弱變強,已經經歷33年的風風雨雨。水產品批發市場的舟山記憶無疑已經烙下改革開放的時代烙印。”
民間魷魚加工業
催生舟山水產品專業市場
追溯舟山水產品專業市場建設,源頭當屬普陀區民間建立的展茅魷魚加工市場。那是1979年,國家允許未列入國家二類農副產品管理的海水產品自由購銷,并將部分列入二類農副產品的水產品改為三類農副產品;同時,對仍列入二類農副產品計劃管理的,實行派(征)購一部分,議價一部分,其余允許自由購銷。派購數以1979年前三年平均產量為基數,當年的派購量為產量(基數)的80%,次年70%,1981年60%,1982~1984年50%。特別是舟山農漁村實行了后,大量農貿水產品上市,使舟山農貿水產品市場得以迅速恢復和發展。
后來,政府成了水產品市場建設的主導者。1981年,普陀縣在沈家門興建了以水產品為主、占地8500平方米、固定攤位810個的東河大型農貿市場。1983年2月5日國務院《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強調了城鄉集市貿易,是我國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組成部分。它有促進農副業生產發展,活躍城鄉經濟,便利群眾生活,補充國營商業不足的積極作用。從那年起,舟山各縣人民政府采取財政撥款、單位和民間集資等辦法,發展城鄉集貿市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日用小商品市場。1983年,嵊泗縣菜園鎮興建占地863平方米的農貿市場,1994年擴建為3100平方米。到1987年底,定海縣新建和擴建菜場、水果批發市場、禽蛋市場、蔬菜批發市場及農村集貿市場21個,總建筑面積2.81萬平方米,年交易額5855萬元。
全國最大魷魚加工市場
形成來自市場給力
1985年3月以來,舟山水產品陸續由計劃與市場調節相結合,轉變為完全以市場調節,即取消派購和限量供應,價格放開,取消了經營的財政補貼,改為給職工以生活津貼,這是繼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漁業經濟生活中又一重大改革。
1989年1月,全市水產品價格放開,實行議價購銷,進一步放開搞活舟山海水產品市場,破除了國有水產公司獨家經營的狀況,水產品專業市場應運而生。國有公司、貿易貨棧、漁工商集體經濟、聯營企業、私營和個體商販及外地客商多渠道參與水產品的購銷、經營。部分生產漁船運魚貨至滬、杭、甬、江蘇等地自行銷售、或就地集市貿易上市銷售。但此時的專業市場,總體上規模小,輻射弱,專業化程度還不是很高。
20世紀90年代初,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加快市場建設,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全面啟動,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先易后難,放開搞活,公開競爭,綜合配套,服務第一” 的要求,實行誰主辦誰受益的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建各類商品交易市場。1992年,展茅鎮魷魚加工經營專業戶發展到230戶,年進鮮魷魚近萬噸,產干品2000噸,銷售收入1.2億元,創利1300萬元,成為聞名全國的魷魚市場。到1998年已經普及到全鎮12個村。1997年展茅鎮政府投資150萬元,將分戶加工場統一遷至展茅鹽場,開發利用廢鹽場建立魷魚市場。1999年由鎮政府牽頭成立普陀區展茅魷魚市場有限公司并向國家申請注冊豐島牌商標,注冊資金為1億人民幣。2000年魷魚市場年處理鮮魷魚12520噸,加工魷魚鲞3567噸,創產值1.28億元,其中規模最大加工戶年產值超過1000萬元,成為全國最大魷魚加工市場,產品主要銷往上海、杭州、長沙、溫州等大中城市,部分產品出口日本、韓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
1989年5月,市人民政府委托普陀區人民政府創辦國有獨資、占地750平方米的普陀區水產品批發交易市場。1991年,全市各地重視流通業發展,加強各類市場的建設管理。1992年,國家工商局出臺了《關于加快培育、發展農副業產品批發市場、工業品專業市場和生產資料市場的意見》,把市場貿易的工作重點逐步向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工業品專業市場和生產資料市場的培育和建設上轉移,提出建設一批遠輻射、多功能的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工業品專業市場,并初步形成各類生產資料市場網絡的目標,使舟山市批發交易市場的發展步伐明顯加快。1994年7月,定海區開辦全市第一家連鎖超市千島食品城(后改名為浙江天天惠超市有限公司),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經營品種2000余種,率先打破舟山傳統商業發展模式。連鎖超市作為一種新興商貿業態,開始在商品零售領域逐步發展起來。
1989-1994年,舟山市前期治理整頓流通領域經濟秩序,國有、集體商業發揮主渠道作用,組織充裕的商品貨源,增強促銷能力,使流通搞活,供求平衡。物資系統購銷兩旺,集市貿易持續興旺,年成交額成倍增長,整個城鄉市場日益繁榮。全市水產品6年收購總量達1830512噸,年平均305085噸。國內純購進水產品6年達628548噸、年平均104758噸。其中1994年社會水產品收購322000噸。
1995年4月,普陀區水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更名為舟山水產品中心批發市場。1996年12月,普陀區政府批準建立舟山水產品批發市場有限責任公司。1997年10月,建成活水產品交易區。1998年7月,建成干水產品交易區,搬遷到東河干水產品市場。1999年7月,舟山水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更名為中國舟山國際水產城。2000年底,建成新活品交易區一期工程。2000年實現交易水產品28萬噸和25億元,投售船只逾10萬艘次,市場輻射全國20多個省市,出口銷往日、韓等東南亞地區及歐美等10多個國家。
1995-2000年舟山全市初步構筑由國家農業部定點產區市場、省政府確定重點市場、區域性批發市場、產地專業市場和水產購銷大戶組成水產品市場流通體系。舟山國際水產城被農業部命名為產業化龍頭市場,嵊泗縣嵊山活蟹市場、普陀區展茅魷魚干品市場、朱家尖和平陽浦蝦米市場等專業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舟山全市有水產品市場50多個,2000年交易量28萬噸,總交易額25億元。是年,舟山全市出口水產品出口貿易額3.47億美元。
農業部助力舟山水產品
批發市場跨越式發展
2012年5月18日,農業部和浙江省政府在浙江舟山共同舉行國家級舟山水產批發市場建設啟動儀式。此舉旨在將舟山打造成為我國水產品的物流集散中心、價格形成中心、信息傳播中心、會展貿易中心和科技交流中心。
賀科兒介紹,舟山是國務院批準的群島新區和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是我國重要的海水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基地之一,承擔著沿海江、浙、滬、閩、魯等四省一市在東海區生產的水產品集散功能,特別是魷魚年產量約占全國的40%和全球的10%。舟山國際水產城交易水產品輻射全國20多個省份和日本、韓國等東南亞國家以及我國的港澳臺地區。依托舟山國際水產城建設國家級水產批發市場,有利于推動東海區水產產業帶率先實現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和集約化,引領全國水產業發展,提升我國水產業整體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國水產品更好地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農業部黨組成員張玉香強調,建設國家級農產品專業市場,是農業部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建設一批國家級重點大型批發市場”要求的重大舉措,是促進優勢產區農業持續發展、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客觀需要。基本思路是在舟山國際水產城現有基礎上,按照合理布局選址、高起點規劃設計、高標準建設運營要求,采取現代化物流、信息化技術、專業化管理、標準化控制和品牌化推廣,全面加強軟硬件設施建設,力爭通過3—5年的建設和培育,使舟山國際水產城達到設施完善、功能完備、管理科學、運營規范的要求,成為多功能、復合型的國家級水產批發市場。
篇6
第一條為確保“放心肉”工程實施,建立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證肉品質量,防止牲畜疫病傳播,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
第三條市經貿局主管全市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
第四條全市生豬實行收購、銷售放開,取消白肉批發行。生豬屠宰和肉品經營管理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辦法。
第五條按照我市農產品全面實行市場準入的要求,我市實施對生豬及其產品全程監控,建立生豬市場準入制度。我市對生豬實行活豬進市,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外地生豬原則上以活豬方式進入本市定點屠宰場銷售,并進行活體檢疫(必要時作“瘦肉精”等殘留物質尿樣的檢測),通過檢疫檢驗,方可屠宰上市。
第六條原則上不得從市外調運生豬產品(包括白條肉、紅條肉等)進市銷售,防止生豬產品“二次污染”。全市所有集貿市場、肉食品批發市場、門店、超市所銷售的鮮肉及其肉副產品、伙食團體(包括食堂、賓館、飯店等消費群體)在市場上采購的鮮肉及其肉副產品均需來源于各定點屠宰場,否則一律按有關規定查處。如有從市外調運生豬產品進市銷售的,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明,并使用封閉冷藏車運載,經過我市復檢,合格產品按我市稅收收繳標準繳足稅收后方可上市銷售,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上市交易。
第七條嚴格按照國務院“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的方針,禁止私屠濫宰和亂設屠宰點,城區暫只設一個點,即昆侖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場,鎮區按批準設立的點進行定點屠宰。
第八條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生豬產品經管者、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其遵守本管理辦法,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嚴格票證管理制度,凡上市的肉品,必須票、證、章齊全,每頭豬實行一票、一證、一章的要求,主動接受市場的查票驗證,凡物證不符的先查扣,再處理。
第二章定點屠宰場
第十條根據行政區域,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場。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設立,由市經貿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市政府批準,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由農林部門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經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同時,對生豬定點屠宰場實行年審制度,根據其生產管理、環境衛生狀況及履行職能情況確認或取消其《定點屠宰許可證》。
第十一條定點屠宰場的設立應符合下列條件:
㈠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
㈡周圍環境無有害污染源,遠離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學校、幼兒園、醫院;
㈢場區布局合理,屠宰工藝流程符合衛生要求,有健全的衛生消毒制度,并有必檢項目應當具備的檢驗儀器和設備;
㈣設有與屠宰量相適應的病豬隔離舍、急宰間;設有病死豬、肉類無害化處理設備及有效的污水、污物處理設施并達到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十二條定點屠宰場應在市經貿局的指導下,認真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做到守法經營。
㈠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企業內部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人畜共患傳染病報告制度,保證屠宰工藝流程布局合理、生產設備衛生、用水衛生和排污達標,確保廠、站內外環境和肉品加工無污染;
㈡不斷完善屠宰設施,改進生豬加工條件和技術,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廠,屠宰的肉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
㈢自覺接受經貿、工商、農林、衛生、環保等部門監督。
㈣在檢疫檢驗人員的監督下,按《動物防疫法》規定,對病豬、死豬和不合格的肉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并相應配備病豬隔離舍、急宰間和無害化處理等設施。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經貿部門應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切實做好生豬屠宰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定點屠宰場的有效監督管理,從嚴查處私屠濫宰。
第十四條農林部門負責生豬防疫和生產過程的飼料使用和經營管理,對規模飼養生豬的單位(個人)進行“瘦肉精”等殘留物質的監測工作。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全市生豬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工作,在各定點屠宰場(點)負責實施活體尿樣抽測,肉品監督檢驗,發現問題,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工商部門負責城鄉農貿市場生豬產品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欺行霸市、短斤少兩、強買強賣、出售未經檢疫的肉產品等違法違章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稅務部門負責對重點市場和地區進行稅務稽查,從嚴查處偷逃稅收行為。
第十七條公安、交通部門負責陸路、水路車船裝運生豬產品(紅、白條肉)檢查工作,凡發現從外地向我市調運上述產品的,如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一律暫扣,并通知有關部門處理。對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或對檢舉揭發者進行打擊報復,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衛生部門負責肉食品衛生監管,對進入各商場(門、店)、超市、餐飲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的生豬產品實施依法監管,并對檢查出有問題肉品的貨主及購貨單位,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環保部門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環境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各鎮生豬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協調好相關職能單位,全力管理好本區域的生豬市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㈠未到指定地點,擅自屠宰生豬的,由市經貿局予以取締,沒收非法屠宰的生豬產品、違法所得、屠宰工具,并處以違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
㈡屠宰銷售病豬、死豬及其產品出廠(場)的、銷售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廠(場)的、銷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產品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加工銷售注水、變質、摻雜使假肉品,損害人身健康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㈢違反衛生法規,由衛生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篇7
多年來,我們寧夏自治區積極走“政府引導、統一規劃、多方投資、加強監管”的市場建設路子,下大力氣抓市場的建設和培育,全區市場基本形成了以農副產品市場為龍頭、專業市場為主體、城鄉集貿市場相互配套的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商品市場流通網絡。
――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近年來。我區商品市場出現良好發展的勢頭,已形成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為主體的多層次、多門類的商品市場體系,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多種市場流通渠道、多種經營方式并存的商品市場格局和遍布城鄉的流通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專業化經營特點更加突出。
――市場結構更加完善。在人市商品上,完全突破了單一的農產品和小商品,品種眾多,貨源充足,商品市場的大流通、廣輻射功能,極大地豐富了市場供應:在市場結構上,各類生產資料和生產要素市場相繼興起,增強了市場發展的后勁:在市場檔次上,市場建設開始從低檔次向中、高檔次發展,建設了一批規模較大、檔次較高、輻射力較強的專業市場。目前銀川市商品交易市場已初步建成了一個農產品、工業品市場特色鮮明,綜合市場和專業市場互為依托,共同發展的市場體系。
――個體私營經濟蓬勃發展。到2006年底,全區共有個體工商戶11.6萬戶。從業人員22.5萬多人,資金數額23億元,戶數穩定增長,吸納就業的能力明顯增強,規模不斷擴大。
――社會效益明顯增強,一是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稅收成為地方財政收入不可或缺的重要來源之一,不少縣市財政收入中來源于市場的稅收一般占到26%以上,二是市場建設加快了城鎮建設和發展,提升了城市形象和社會影響力:三是市場作為產業鏈的重要一環,每一個新市場的開工建設,不僅安置和吸納了大批下崗職工再就業和解決了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在一定程度上為政府減輕了壓力,而且帶動了周邊餐飲、運輸、包裝等服務業的發展,其貢獻是顯而易見的。
二、目前我區商品交易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宏觀調控力度弱化。由于市場建設的宏觀調控弱化,缺乏對區域市場建設的整體規劃和布局,市場建設中的無序建設、重復建設、多頭建設現象嚴重,出現經營范圍交叉重疊,同類市場在同一區域重復建設,個別區縣市場建設總量和結構都超過了市場的需求,建成后的市場要么出租率低,營業面積大量閑置,要么爭奪客戶,嚴重內耗,采用不正當競爭方式,大大削弱了市場的競爭力和輻射力,同時也提高了交易成本和管理難度,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浪費,導致個別專業市場不專、個別老市場蕭條、個別新建市場不活甚至成為“空殼”的現象,市場攤位利用率下降。市場布局比較松散,結構不夠合理。目前我區主要的大型綜合市場、專業市場集中在銀川地區,銀川地區有各類商品交易市場122個,占全區市場總數的41.6%。而其年交易額達到196.4億元,占全區市場交易總額的87.3%,
二是市場運行方式相對落后,目前我區商品市場傳統的運行方式多,經營手段停留在原始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模式上,而現代化的連鎖、配送、經營方式相對較弱,受此局限,一時還難以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經營的現代化經營方式的區域商品集散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限制了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專業市場、自選商場等規模普遍較小,流通企業單體網點多,連鎖經營少,擴張速度慢,難以達到規模效益。在激烈市場競爭中,市場物業管理缺乏創新,仍采用過去老一套管理辦法和營銷方式,管理水平也大都停留在出售攤位、出租攤位和收攤位費的水平上。
三是市場規模檔次偏低,我區部分市場硬件檔次偏低。仍以中、低檔為主,大部分市場是柜臺式、大棚式,有的還是露天市場,市場的配套設施不夠健全。有的集貿市場已不適應部分具有較強實力的企業市場營銷的要求,市場硬件面臨著改善和升級的壓力。其次是部分市區馬路市場、早市、夜市設置隨意,無規劃。且設置部門多,管理不到位,進市商品質量令人擔憂。有的馬路市場、早市、夜市設置在較大農貿市場的附近,沒有起到設置市場的目的,反而給設施完善的固定市場的規范管理和經營帶來嚴重影響,同時也給食品安全、市容衛生、道路交通等方面帶來許多隱患。
四是市場規則有待完善。目前,我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商品交易市場的主要法律依據是1996年頒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品交易市場條例》。該《條例》是在市場管辦未脫鉤時“工商主辦市場”的背景下制訂的市場監管模式。《條例》未規定市場開辦者對進場經營者有何管理職責和義務,市場開辦者“第一責任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確。現實中不少的市場特別是縣、鄉市場承辦者只是以“房東”的角色向場內經營者收取攤位費、設施租賃費,不承擔任何管理職責。對市場開辦者在商品質量、經營行為、經營秩序、環境衛生、消費糾紛和維權理賠等方面法律規定還是空白,給監管和執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和盲區。
三、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的思路和管理對策
根據當前我區現有市場和經濟發展整體情況,今后一個時期,全區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的總體思路是:從注重量的擴張向注重質的提高轉變,從注重建設市場實體向注重健全市場機制轉變,從注重發展商品交易市場向注重培育要素市場轉變,著重發揮區域優勢。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拓展規模,形成特色,促進我區市場建設再上一個新臺階,推動全區經濟建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加強宏觀調控,規范發展市場。一是根據我區國民經濟總體發展戰略和市場的現狀,對發展和培育市場做有針對性的統一規劃與指導,制訂市場發展目標,進一步加大政策協調力度,防止執行政策步調不一的現象。應從“一盤棋”的角度出發,建立一個高效、權威的協調機構,不斷完善政策,促進政策的實施,形成步調一致的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市場建設發展環境,取信于民。二是要理順條塊關系,解決多頭管理的問題,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綜合效能,加快市場流通規范運作。三是逐步理順各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明確工商、城管、物價、衛生等部門各自的職責范圍,減少職能交叉,使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
(二)科學合理布局。優化資源配置,一是在空間布局上要突破行政區劃限制,按照經濟區劃進行設置,結合實際培育和發展市場,使之能夠代表市區形象,形成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利用率。增強輻射力,切忌一哄而上:二是對市場建設要實行總量控制。對已趨飽和的市區農貿市場要嚴格控制新增量,著力培育專業市場和特色商品街。對影響城市形象和功能的占道經營、馬路市場,要逐步退路“人室”。逐步提升傳統市場檔
次,改善經營條件,優化市場環境:相對僻遠的街巷,可因陋就簡,因地制宜,滿足不同消費層次的需求。三是進一步促進現有商貿業基礎設施建設。抓好商業區域規劃布局,調整業態結構,加強對商品市場發展數量、規模、結構和空間布局的宏觀調控,引導品種結構適度集中,劃行歸市,提高現有設施的檔次和水平,做大扶強一批,鞏固培育一批,規劃新建一批,有序推進專業市場建設。盡快形成大中小、高中低檔成配套,結構布局合理的商品流通網絡,從而促進我區大商貿大流通市場模式的形成。
(三)優化市場結構。完善市場體系。一是在市場結構上實行生活資料市場和生產資料市場并舉,統籌兼顧,協調發展,重點扶持一批上規模、上檔次,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專業批發市場:二是在區域布局上實行城鄉并舉,以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為供應基地,培育大型中心批發市場;以城區批零市場和集團供應點為輻射,進行區域性批零市場的改造:以鄉村市場和居民小區內市場為服務終端,抓好小型市場的規劃與建設,從而形成完整的商品流通體系:三是在經營環境上“軟件”與“硬件”并舉,通過對效益較差、設施簡陋、內容重復、空殼市場的關、停、并、轉和改擴建等措施,力爭在全區培育和發展有專業特色、有產業依托、能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有一定規模、市場占有率較高、輻射全區和區外周邊地區的區域性專業批發市場:四是在培育手段上實行鞏固發展老市場與建設新市場并舉,以鞏固發展老市場為主,新市場建設要冷熱適度。要以當地產業優勢為依托的地域產品市場為主:五是在鄉鎮要積極穩妥推進“農改超”,引導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農副產品生產加工主體(企業+農戶)直接向城鎮綜合超市、食品超市、社區蔬菜市場和便利店等零售終端配送。鼓勵綜合超市、食品超市和連鎖便利店企業直接從產地采購,以穩定零售終端的農產品貨源和質量,努力實現批發市場與產業基地的有機結合。走市場連基地、基地促市場的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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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產品調研報告怎么寫
1。標題。一般來說,市場調研報告的標題沒有嚴格的格式。它要求與文章的內容溶為一體.是文章內容的高度概括,用精練簡潔的文字去表現文章的中心思想。市場調研的標題有:在標題里直接寫明市場調研的地區、調研的項目和市場調研這一文種;在標題里直接提出某一種產品在市場上的問題,點明文章的中心,如《牌冰箱被冷落》;用主標題點明文章的中心,再用副標題說明市場調研的項目、地區和文種;用大標題點明市場調研的項目、范圍、內容和情況,用小標題說明全文的主要內容。
2。前言。前言部分用簡明扼要的文字寫出調研報告撰寫的依據,報告的研究目的或主旨,調研的范圍、時間、地點及所采用的調研方法、方式。
3。主體。市場調研報告主要包括概要部分、正文部分、結尾部分。這三點組成報告的主體。
4。結尾。這是全文的結束部分。一般有前言的市場調研報告,要有結尾,以與前言互相照應,綜述全文重申觀點或是加深認識。
1商品市場需求調研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產品銷售對象的數量與構成,消費者家庭收入水平,實際購買力,潛在需求量及其購買意向,如消費者收入增加額度、需求層次變化情況,消費者對商品需求程度的變化、消費心理等。
2商品市場供給調研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商品資源總量及構成,商品生產廠家有關情況,產品更新換代情況,不同商品市場生命周期的階段,商品供給前景等。
3商品銷售渠道調研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渠道種類與各渠道銷售商品的數量、潛力,商品流轉環節、路線、倉儲情況等。
4商品價格調研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商品成本、稅金、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消費者對價格變動情況的反映等。
5市場競爭情況調研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競爭對手情況,競爭手段,競爭產品質量、性能、價格等。
2016產品調研報告范文
常言道商場如戰場,在開展一個商業項目之前都應該做好調研報告,能夠讓自己避免工作中的失誤規避經濟損失,全文如下
產品交易市場作為產品流通的一種組織形式,發揮著集散產品、形成價格、傳遞消息、服務產銷、配置資源的重要作用。近年來,伴隨著宏觀經濟持續較快發展,湖南省產品交易市場逐步發展壯大,成為人民群眾日用消費品和生產、建設所需物資的重要集散地,在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及方便城鄉居民生活,擴大城鄉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產品交易市場基本情況
湖南省產品交易市場已形成了遍布城鄉的市場網絡,產品市場體系日趨完善。2012年,全省產品交易市場2597個,總攤位數55.48萬個,營業面積1834.20萬平方米,實現成交額3543.43億元。其中億元以上產品交易市場320個,總攤位數19.84萬個,營業面積1036.78萬平方米、成交額2969.65億元,分別占全部產品交易市場總數的12.32%、35.76%、56.52%、73.81%。
(一)大型市場規模擴展,發展迅速。據統計,我省成交額5億元以上的市場96家,占全部市場個數的3%,實現成交額2465.71億元,占全部市場總成交額的81.4%。其中,5-10億元產品交易市場有46家;10-100億元的產品交易市場有44家;100億元以上的產品交易市場有6家,分別是:長沙市紅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農副產品大市場、湖南鋼材大市場、湖南高橋大市場、湖南省三湘南湖大市場、中南汽車世界大中南汽車貿易公司、湖南九華鋼材物流園。全省產品成交額在10億元以上的產品交易市場實現成交額2130.15億元,增長25.6%。100億元以上產品交易市場實現成交額1219.59億元,增長25.9%。顯示出湖南大型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規模化發展的趨勢明顯。
(二)市場門類齊全,專業市場占優勢。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全省已建成一批涵蓋工業原材料、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和生產要素等專業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市場,形成了以專業市場為主,綜合市場和其他市場為輔,門類齊全、協調配套、各具特色的產品市場體系。全省2597個產品市場中,綜合市場有1586個,產品成交額為1359.18億元,占比38.36%。其中,農產品綜合市場712個,工業品綜合市場88個,其它綜合市場777個。專業市場1011個,產品成交額為2184.25億元,占比61.64%。全省320個億元市場中,綜合市場有121個,產品成交額為1011.11億元,占比37.8%。其中,農產品綜合市場42個,工業品綜合市場 26個。專業市場達199個,產品成交額為1958.54億元,占比62.2%;從出租攤位數、營業面積和成交額看,專業市場比重均較高,分別為56.5%、70.2%和66%。
(三)批零市場競相發展,批發市場為主流。經過近幾年的發展,產品交易市場已從單純的交易主體的聚集場所逐步轉向為大批發商、大商、大經銷商的培育基地,向集中化與規模化經營方式發展,提高了產品交易市場的整體素質和運行效率。由于內部資源的整合,批發經營比重提升。2012年,全省320個億元市場中,以批發為主的市場有172個,較2009年增加25個;以零售市場為主的市場有148個,較2009年增加32個;批發市場實現成交額2248.46億元,零售市場實現成交額721.20億元,分別占億元市場總成交額的75.7 %和24.3%,批發市場成交額占總成交額的比重較2009年提高7.7個百分點。
(四)長株潭地區主導地位進一步增強。從市場分布看,2012年,長株潭三市擁有億元以上產品交易市場129個,實現市場成交總額1968.34億元,分別占全省同期市場總數的40.3%和市場成交總額的66.3%,市場的集中度及輻射能力進一步顯現。處于西部地區的湘西、懷化、張家界、邵陽和永州等五個市州共有億元市場72個,占市場總數的22.5%;實現成交額451.88億元,僅占市場總成交額的15.2%。
二、我省產品市場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發展,城鄉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消費環境加速改善和現代物流快速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全省產品交易都呈現平穩上漲態勢。但是,存在的問題依然不容忽視,主要表現為:
(一)商業網點規劃滯后,且實施難度大。多年來,由于商業網點規劃缺乏上位法支持,且未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實施,導致規劃得不到落實。產品市場項目隨意上馬的現象比較突出,有些項目缺少科學論證,或者是不經過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就立項上馬。商業項目雷同,特色不突出,極大地浪費了社會資源,造成了市場的無序發展和惡性競爭。而在新開發區、城郊結合部,產品市場的規劃建設則不能很好的滿足老百姓的生產生活需要。專業批發市場有市無場與有場無市并存,一些批發市場在城區,造成交通擁堵、環境臟、亂、差等問題,難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而城郊近來興建的大型專業市場大多處于閑置狀態。
(二)市場整體輻射能力較弱,競爭壓力加大。全省產品市場發展結構不夠平衡,產品市場總體水平不高,各專業市場的擴張受到制約,產品輻射面不廣。同時,各市場之間的行業布局不盡合理,市場與市場之間經營的產品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和重疊,發展空間難以做大。2012年,從全省億元市場經營的產品分類看,以簡單、初級、低檔的日用消費品、紡織服裝鞋帽類和農副產品為主的億元市場達140家,缺乏高端及特色市場,產品交易市場同質化現象嚴重,難以帶動周邊小企業和手工作坊的發展,產業規模難以擴大。并且同一個市場內的產品相似性較大,產品結構單一,由于技術含量低,缺乏協調,因此同一市場內的商戶的競爭壓力較大。再者,基于當地產業發展起來的市場,還存在著與競爭范圍內其他市場的競爭,競爭壓力較大。沒有產業作依托,勢必增加銷售成本,減弱產品競爭力,從而進一步制約發展空間。
(三)產品交易市場的管理不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相對薄弱。目前產品交易市場規模大小參差不齊, 相當數量的中小型產品交易市場缺乏嚴格規范的管理, 個別市場處于放任自流的現象, 致使許多攤位擺設雜亂, 經營環境差, 違法違章行為比較普遍。特別是部分市場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 擾亂了市場秩序, 也嚴重危害和威脅消費者的身心健康。許多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隨意性很大, 許多違規經營的情況以罰代管。消費者利益得不到切實保障的情況時有發生, 嚴重危害到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以及消費者對產品交易市場的信心, 影響了產品交易市場的持續發展。
(四)產品市場基礎配套設施落后。我省產品市場大多建于80-90年代,基本屬于第一、二代產品市場,規劃起點低,基礎設施落后,有的甚至是利用街道或其它空地搭起簡易貨棚建起來的,水、電、通風及排水設施都難以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由于缺乏專業規劃,大部分產品市場沒有配套停車場,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嚴重,嚴重影響交通。大部分專業市場缺乏專業物流、倉儲、配送體系這個魂,有的雖在周邊自發形成了倉儲和物流區,但大多是極其低端的臨時建筑,缺乏規劃,管理粗放,安全隱患大,給市場監管帶來很大的難題。如長沙高橋大市場等產品市場的倉儲都集中在黎托和東山這兩個街道,因為兩個街道均為武廣開發片區,倉儲基本上都是臨時建筑,倉儲交通出入、貨物存儲安全、信息化管理、交易方式轉變等與市場需求不配套,滿足不了部分消費要求
(五)新型業態對產品市場沖擊大。近幾年來,電子商務、專業店、便民店、倉儲式商店及購物中心等新型流通業態蓬勃發展,它們運用配送、制等現代商業組織形式和規范化流通運作模式,在產品流通領域不斷擴大自己的份額,對傳統的產品交易市場的發展提出挑戰。在這種情況下,產品交易市場如果繼續沿用傳統經營方式和管理手段,將很難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
三、進一步促進產品交易市場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三個意識。一是強化大流通意識。流通活,百業興。產品交易市場是城鄉居民日常消費的重要場所,是廣大企業產品銷售與原材料采購的重要渠道,是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平臺,在引導群眾消費、促進產品生產、活躍商貿流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居民生活、擴大城鄉就業、推動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受素質性、結構性因素影響,我省產品交易市場面臨規劃引導不夠、創新能力不足、轉型提升緩慢等問題,又受到連鎖賣場、電子商務等現代商貿流通模式和省外部分新型交易市場的挑戰。因此,必須充分認識我省產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更好地發揮其在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強化規劃意識。規劃是發展藍圖。好的規劃能夠有效優化資源配置,具有前瞻性、科學性、統籌性、法定性、穩定性,使空間與產業得以有效拓展和發展。我省要改變產品市場散、小、品質不高的格局,必須要強化規劃意識。三是強化開拓意識。俗話說: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湖北、浙江等地產品市場建設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思想解解放,敢于打破條條框框的束縛,讓利、放權、給政策,既要大膽又要大度。
(二)突出三個抓手。一是抓規劃引導。要放眼長遠,著眼全省、全國,圍繞打造區域性商貿中心的總體目標,將商業網點建設納入城鎮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同時要依托現有主題市場、產業基礎和優勢資源,按照區域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總體要求,通過市場布局和調整帶動城市經濟產業布局的優化,充分考慮產品市場集群化,形成大市場、大商圈的格局。二是抓戰略項目。以項目促發展,以項目為突破口,突出產業帶動能力強的重點市場的建設培育,把重點市場建成上規模、高品位、配套全、設施優,集產品交易、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會展博覽、品牌建設于一體的現代化專業市場。三是抓提質改造。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扶持,支持現在有條件的產品市場進行提質改造,不斷提高完善市場配套設施,提升市場檔次;支持將現有分散的小規模同類市場進行資源整合,向市場集群化發展,增強規模效應和綜合競爭力。
(三)提高五種能力。
一是提高市場創新能力。引導重點市場創新交易手段和營銷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積極推進連鎖經營、倉儲式平價批發、、經銷、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建立信息咨詢、共同、展銷展示、配送服務等現代市場功能,把重點骨干市場培育成產品集散中心、產品展示中心、商務活動中心、技術交流中心、信息服務中心和產業引導中心。建立以產業為基礎,以市場為依托,集倉儲、物流配送、旅游購物、流行趨勢于一體的市場服務綜合體。強化市場助推產業發展功能,依托市場產品信息和采購需求高度集聚的優勢,探索市場與產業集群合作機制,提供市場實時動態信息,推動眾多服務市場的中小微企業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二是提高市場信息化能力。加強規劃和引導,推動營銷網、物流網、信息網有機融合。加快建設產品交易市場管理信息系統、信息查詢公告系統、聯網監測監管系統等。鼓勵發展適合產品交易市場自身特點的網上交易模式,加快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全球定位系統、移動通信、地理信息系統、電子標簽等技術的應用,完善交易支付安全認證、移動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撐體系,促進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融合發展。鼓勵主動對接網上市場,積極培育和引進網商,使產品交易市場成為網商采購平臺和實物體驗平臺。鼓勵加快建立支付、信用查詢、法律咨詢等公共服務平臺,提升市場軟實力。
三是提高市場監管能力。積極完善流通標準化體系,加大標準的制定、宣傳與實施力度。啟動集貿市場管理辦法修編程序,完善市場管理法規。建立適應市場產品特點的知識產權保護和打擊假冒偽劣的長效監管機制,實行對市場上市食品、農產品、重要產品的可追溯管理。建立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實行部門聯合執法,精簡執法檢查,著力解決職能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加快商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食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詢、披露等制度,推動行業管理部門、執法監管部門、行業組織和征信機構、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信息共享。制定不同類型市場的管理服務標準,鼓勵市場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離,建立有資質、有品牌的市場管理公司,打造專業的市場運營管理團隊,對市場實施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鼓勵專業的市場管理公司做大做強,通過輸出專業管理、專業培訓等方式,提升我省產品交易市場整體管理服務水平。
四是提高市場創品牌能力。鼓勵市場舉辦者加強市場品牌注冊、經營、管理與宣傳,導入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指導省內有一定知名度的市場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盡快注冊服務商標、防御商標等;鼓勵市場注冊集體商標等,并授權經營戶使用;積極支持市場爭創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省知名商號,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勵品牌企業在市場設立總經銷、總、特約經銷等,提高市場上市產品品牌率。
五是提高市場主體綜合能力。鼓勵市場舉辦者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市場舉辦者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途徑,增強資本實力,提高市場改造提升、對外拓展、兼并收購的能力;鼓勵現有品牌市場改變傳統的組織管理模式,通過兼并、整合現在各類市場資源,培養組建市場集團公司,采取連鎖化、超市化、專業化的經營方式,推進市場的規范化管理。
(四)強化三個保障。
一是組織保障。各級政府要成立由有關部門組織,定期的會商制度,統籌協調流通工作的全局性、戰略性以及體制、機制等方面的難點問題,按照分工明確、統一、協調、高效的要求,完善管理體制,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對重大項目,要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為項目量身定做服務措施、優惠政策、解決建設難題。
二是要素保障。建設大型市場集群,最大的要素瓶頸就是土地供應問題。要借鑒武漢漢口北商貿樞紐區的做法,以園區的方式、價格為大型產品市場集群項目供用地。此外,政府應積極搭建融資平臺、組織人才培訓等措施,為產品市場的發展提供全方位的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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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市民飲食衛生安全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采取“立足當前、重點突破”的策略,按照“綜合性、專業化、成體系”的監管要求,繼續通過“堵源頭、端窩點、嚴準入、強監管”的辦法,堅決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減輕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與風險,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監管重點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管理
在開展土壤環境動態監測和土壤環境科學普查的基礎上,對少量不符合食用農產品種植要求的農田實施逐步退出。今年內,基本完成普查點中環境質量不符合食用農產品種植要求的區域范圍界定,并實施退出。
加大禁用農藥的監管力度,探索以村為單位集中管理,對種植面積20畝以下的菜農建立農藥使用聯戶管理制度。加大蔬菜農藥殘留抽檢力度。田頭綠葉蔬菜上市前,全市平均每天抽檢樣品3000個以上,批發市場綠葉蔬菜抽樣檢測率平均每天在5%以上。使全年蔬菜有機磷農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按照《*市養殖管理辦法》的規定,今年在*市規模化養殖場推行生豬飼養ERP管理,杜絕對生豬喂飼“瘦肉精”,力爭郊區出欄生豬“瘦肉精”檢測陽性率為零。
(市農委負責)
(二)加強公路、鐵路等進入市境食品的安全檢查
要通過整合監管力量、延伸監管網絡、提升監管手段,切實加強對市境道口的分類管理。8個指定道口,實行24小時監管,監管內容從動物防疫擴大到食品安全監管;20個較大的非指定道口,由公安、交通部門協管,發現情況及時通知動物防疫部門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派人檢查;36個無人管理道口,由所轄的相關區縣政府落實動物防疫、食品安全監管及公共安全信息員,負責對裝運動物及其產品、大宗食品的車輛進行告知、勸阻和登記,并將有關信息通知相關部門;鐵路運輸的動物和食品,由鐵路部門指定運輸專線承運,動物防疫、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派專人負責監督檢查。
(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及有關區縣政府配合)
(三)加強進口食品監管
進一步加大對入境食品的抽檢力度。對嬰兒食品、乳及乳制品、酒類、水果、植物油、肉類等進口食品,開展農(獸)藥殘留、生物危害、檢疫對象監測和入境產品的監督,建立進口食品信息庫,加強對采購、儲運及現場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推進進出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建設,建立誠信檔案。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海關、市質量技監局配合)
(四)堵疏結合,取締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
鞏固階段性整治成效,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制,重心下沉,逐級負責。繼續以農村地區、城郊結合部和出租房屋為重點,開展聯合執法,及時查處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違法活動。探索食品安全監管與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的聯動機制,嚴防地下食品生產加工窩點取締后“回潮”。
(市工商局負責,市整規辦、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探索建立定標準、定品種、有規范、有監管的相對集中的鄉鎮食品加工點或加工園區,引導符合條件的無證照食品加工個體戶進入,變無證照為有證照,變地下為地上,實行“作坊式園區、合作性經營、階段性標準、集中性監管”,并選擇在部分區縣試點。
(市經委負責,市農委、市質量技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配合)
(五)加強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
加強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嚴格執行巡查、回訪等制度,推行食品安全監督分類分級管理,推動企業HACCP質量認證,督促企業生產合格食品。嚴格對出廠食品質量的抽檢,嚴厲查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和非法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QS)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類食品的質量安全市場準入,開展對制售無生產許可證食品違法行為的查處,今年內全面啟動對茶葉等13類食品的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市質量技監局負責)
(六)加強畜禽屠宰和流通安全監管
加大生豬屠宰場專項整治力度。經貿部門要加強對屠宰場的規劃、布點等行業監督管理,今年內要建成1家年屠宰活豬300萬頭的大型現代化肉類加工中心,并逐步關閉未達標的屠宰場,使全市生豬屠宰場總量在去年的基礎上減少50%,在過渡期原則上市郊各區縣暫時保留1個生豬屠宰場。農業獸藥飼料監督部門要加強對生豬“瘦肉精”等殘留宰前檢測的監督管理;質量技監部門要加強對屠宰場的日常食品衛生監管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超市、配送中心自行采購肉類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私屠亂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違法行為。
繼續加強對活雞交易市場的管理,規范活雞批發市場和零售點的交易行為。
(市經委負責,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七)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管理和標準化菜場建設
加強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肉類、蔬菜、豆制品、水發產品等重點食品的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進貨憑證、臺帳查驗、索證索單制度,使肉類“兩單一帳”(經營單位肉品備案單、肉類批發市場商品交易確認單和進出貨源臺帳)、豆制品“一證一照一單”(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豆制品送貨單)持有率達到100%。在監督企業自律的基礎上,加大抽檢力度,公示抽檢結果,發動社會監督。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經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配合)
按照準入規范、功能齊全和衛生達標的要求,今年內完成100家標準化菜市場建設。
(市經委負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配合)
(八)加強超市(大賣場)食品監管
規范超市(大賣場)食品經營行為,加強食品進貨索證索票、倉儲配送、產品標識的監管。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點落實熟食當日清場制度,嚴厲打擊銷售無證食品和隔夜熟食的違規行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檢索系統,提高超市(大賣場)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在大型超市(大賣場)食品購銷合同中,增加食品質量安全條款內容。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經委共同牽頭負責,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配合)
(九)加強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監管
進一步推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落實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中小學校和幼托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等級計分管理率達到100%。
加強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堂配備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專業指導和培訓,在春季、秋季開學前各組織一次培訓。
對民工子弟學校食堂實施許可制度,開展學校食堂衛生硬件設施達標檢查,明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加工菜肴,只能供應蒸飯和湯。
對工地食堂,按照《衛生部、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市的管理辦法,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和主辦者責任,將工地食堂管理納入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強化衛生許可申報制度。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教委、市建設交通委配合)
(十)加強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
加強對大中型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的規范化培訓,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今年內組織對大中型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使單位覆蓋率達到50%。
制定并實施《*市餐飲業基本衛生設施分類要求》和《*市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等級管理辦法》,結合換證工作,推進餐飲業分類分級管理。
加強證照管理,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餐飲單位必須依法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持證上崗。積極探索切實保證健康體檢全覆蓋、提高持證率的有效措施,并加大檢查力度,努力杜絕無證人員上崗。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經委配合)
(十一)加強集體供餐生產經營管理
加強集體供餐企業市場準入管理,將獲準生產經營集體供餐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指導社會選擇安全、放心的集體供餐單位。嚴格集體供餐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大對集體供餐企業巡回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集體供餐行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十二)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管理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保健食品廣告管理辦法(試行)》,搞好*市保健食品注冊情況調查、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管理,完成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管理規范(GMP)等工作,嚴厲打擊保健食品中成分含量不合格、擅自添加化學藥品和廣告夸大功效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工商局配合)
三、長效管理措施
(一)加強法制建設
針對食品安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訂一批地方法規草案、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法定程序報請市人大常委會修訂、制定《*市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加快制定《集體供餐管理辦法》、《乳制品管理辦法》、《地下食品加工窩點取締辦法》、《肉類及其制品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定一批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的規范性文件。頒布實施《*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動計劃(20*年-2007年)》。
(二)加強食品標準化工作
組織收集并研究建立有關食品方面的國際標準、主要發達國家標準以及我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市的地方標準等的數據庫,為政府和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標準技術支撐。組織開展對*市食品生產企業產品標準的全面清理,同時加強對食品企業標準的備案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標準,提高企業標準水平。組織研究制定一批*市急需的食品地方標準,并加快審批,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要求、統一檢測方法、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提供技術標準保障。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培訓并組織實施,健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三)建立*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制定*市應急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嚴格規定報告時限、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揮系統、應急處置系統和保障系統,形成公共衛生體系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有機銜接、協作聯動的工作機制。
(四)啟動建立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系統
以豬肉、牛奶這兩個品種為試點,探索建立食品鏈中產、供、銷及進出口的監管信息追溯和風險控制體系,實現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增強企業的誠信守法、技術保障和風險防范意識。
(五)推行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
推行各級政府舉報獎勵制度,公開群眾舉報電話,方便市民關心和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對舉報的違反市境道口管理、生豬屠宰檢疫、活雞交易規定以及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查處,并酌情獎勵舉報有功者。
(六)加強食品衛生抽檢,提高技術支撐水平
科學制定抽檢計劃,明確抽檢職能分工,加大市場抽檢力度。農業部門重點負責源頭檢測,質量技監部門主要負責生產領域食品衛生的抽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流通、消費領域食品衛生的抽檢,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重點抽檢進出口食品,經貿、工商等部門的食品抽檢任務,可歸口委托相應的部門承擔(但涉及國家工商總局在*監測的除外)。探索建立能夠統領各檢測機構的權威協調單位,統一檢測標準、方法。積極推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技術的研究和應用,豐富日常監管手段。
(七)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資源
抓緊建立全市統一、及時、權威的信息匯總和對外制度。一是在“*市企業基礎信息共享與應用系統”基礎上,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間的協同工作信息平臺,實現監管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存儲經歸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三是面向社會建立食品安全網,進行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的匯總、分析、評估、預警,綜合信息,提供查詢服務。
(八)建立食品安全評估預警體系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評估預警體系,今年內基本完成2-3個子系統建設任務。初步建立預防生物源性食物中毒評估預警系統和水產品安全評估預警系統。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各級政府管理責任
繼續落實“首責管理制、屬地管理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優勢。各級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區縣政府要加強對街道、鄉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業務管理和指導。
(二)強化監管部門協同作用
市、區縣食品安全聯席會議(委員會)作為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機構,要提高綜合、協調能力,組織開展聯合執法。進一步理清各監督部門的職責界限,制定政府規范性文件加以明確。各執法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有機銜接,做到有案先受理,相互不推諉,形成監管合力。
按照“政府搭臺、企業參與、市場運作、部門聯手”的原則,建立省(市)政府和食品安全有關監管部門協作管理制度,開展質量互認,加強對外省(市)供貨單位的食用農產品、畜禽及其產品安全監管。加強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條線層面與食用農產品供滬的省(市)之間交流與協作,探索建立省(市)際政府食品安全監管的協作機制。
(三)強化行業管理和企業自律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律行為,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行業管理要求,充分發揮各級各類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管理指導作用,提高全市食品行業生產經營水平。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增強企業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和食品安全認知能力。
(四)強化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要面向社區、居民,制定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經常化、制度化措施,廣泛開展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增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食品衛生法》宣傳周活動,錄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系列片、制作食品安全宣傳手冊,發放到社區和餐飲單位,把食品安全知識送到市民身邊。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作用,宣傳一批生產優質產品、開展優質服務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讓老百姓放心購買、放心消費;曝光一批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或違法生產經營的企業,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保障市民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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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來,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尤其在城區市政基礎設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識不強、樹城市形象與擴大就業保民生壓力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況下,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負重擔當,克難攻堅,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注重宣傳引導,公眾的文明意識逐漸提升。區政府堅持把宣傳教育引導作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流動宣傳車、辦櫥窗、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廣泛開展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近年來,共印發《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經營業主一封信》、《城管知識二十問》、《居民環境衛生公約》共計5萬余份。二是以開展”七進”(進機關、進校園、進家庭、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活動和”五、十、百、千”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為載體,不斷增強全民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自覺性。三是以城市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導文明次序,抵制和糾正陋習。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輿論氛圍逐步形成,公眾參與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識逐漸增強。近四年來,無一起因城管執法而引起的群訪事件發生,實現了城管執法零。
(二)注重部門配合,城市環境逐漸優化。在構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積極參與,城市經營秩序逐漸優化。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按照嚴管區、一般控制區、開放區三種管理模式,組織城管職能部門開展了集中整治,解決了市民反映較強烈的川劇團片區、街心花園四周的騎門攤,草壩街、通佛路、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經營等老大難問題。開展了城區農貿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對城區原防疫站門口、職業中學對面、印盒路等7個臨時自發形成的農貿市場進行了整體搬遷,在南壩水井灣、二環路等設置臨時菜市,對原肖家巷市場、北門市場重新進行劃線定點。為規范停車次序,解決車輛亂停亂放、行人亂穿馬路的現象,區政府成立了區車輛管理中隊,加大對各類車輛亂停亂放的管理力度,增設了人車隔離帶和交通標志,增設了摩托車、自行車停放點239處和3個貨運停車場,并在社區、居委會中聘請了60名交通勸導員專門治理行人亂穿亂行現象。開展聯合執法,加大了對違章違規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濱河路等處違章搭建遮陽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園依法拆除了違法建筑5.8萬平方米。二是推進城市風貌塑造。按照整體美觀、結構安全、畫面清晰、邊框精致的要求,重點從戶外廣告、門市店招改造入手,組織專業人員對老城區破損、陳舊的戶外廣告進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東城街及鐘鼓樓步行街的店招廣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風大道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的升級改造。三是完善經營功能分區。對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開放區域實行劃區、限時、分類管理,先后規劃設置了24處水果、花卉、小吃、百貨、夜市、鹵菜等臨時經營區,設置臨時經營攤位余個,解決了2500余名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
(三)注重建設投入,市政基礎設施逐漸改善。一是加強對草壩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鐘鼓樓街等江南片區69條75千米街道進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維護和新增鋪設雨污管網36千米。完成了江南濱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設,完成了濱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二是加強了公園綠地、河堤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風景林地等的建設和管護,城區綠化覆蓋面積達到340公頃,綠化覆蓋率達到了35.9%.。三是加強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設。在老城區建永久性路燈4822盞,簡易路燈385盞、建led數碼管3800米,led燈帶1600米,在江南濱河路、街心花園等處建立了光彩設施,光亮設施已覆蓋了江南城區主干道和濱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設了夜間照明路燈。
(四)注重發揮街道作用,社區自治管理逐漸加強。城區街道辦事處認真落實城市管理轄區負責制,動員和組織全體干部職工主動開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動,積極引導或發揮社區居民自治作用。一是積極探索社區管理城市方式。如西城街道辦事處建立了定地點、定人員、定守護的“三定”守護機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機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駐共建、居民監督機制、聯責聯效機制。東城街道辦事處建立了領導分社區掛包督導對隊伍、市政執法人員為主體的綜合執法隊伍、社區干部或市政協管員為主體的維護隊伍、以公益性崗位或部分志愿者組成的清掃保潔隊伍等四支隊伍。小區管理落實了業主負責人、樓院長責任。二是積極參與城市管理。西城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居民重點對小街小巷攤點隨街亂擺、亂停亂掛亂搭、小廣告、污水、噪音等影響居民生活環境的現象進行了有效地整治;東城街道辦事處先后對轄區內的四個農貿市場進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籌資10多萬元購置垃圾車、制作廣告欄、提供公益性崗位;回風街道辦事處堅持政府統一規劃、業主抽選攤位、嚴格功能分區的辦法,成功搬遷了3個農貿市場。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后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政府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后于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于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為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區采用了“8+1”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于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劇增,江南老城區的規劃由于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后,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難度。另外,我區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占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筑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回風片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后,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于歷史欠帳多,我區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著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區城管局盡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220人,但我區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巨。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區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特別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并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8+1”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性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托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性。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著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系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建議區人民政府盡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區城市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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