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變遷不確定性與確定性透析
時間:2022-05-10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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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從馬克思主義的生產力發展需要理論,揭示制度變遷的起源及其動力,導出制度變遷方向的確定性,以期為我國現有制度改革的發展方向提供借鑒。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是不確定的,而在長期是確定的、難以逆轉的。
關于制度變遷路徑的論述,新制度經濟學代表諾斯(1990)認為,“制度矩陣(InstitutionalMatrix)的報酬遞增特征以及參與者的輔助性主觀模型提示我們,雖然特定的短期路徑是不可預測的,但長期的、總的方向則不僅是可預見的,還是難以逆轉的”。“但行為人的觀念在制度中所發揮的作用,要比其在技術變遷中所發揮的作用更為重要,因為意識形態信念影響著決定選擇的主觀構念模型。”而現有制度安排的意識形態怎樣影響行為人的主觀構念模型,關鍵在于行為人掌握默會知識(tacitknowledge)的存量。由于行為人掌握默會知識往往是隨機的、不可預測的,因而行為人的主觀構念模型是不可確定的,導致制度變遷的路徑在短期內是不可預測、不可確定的。諾斯在此表達了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是不可確定的同時,闡述了制度變遷路徑在長期是可確定的、難以逆轉的,但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的不確定性怎樣過渡到長期的確定性,他卻沒有正面回答。
另外,如果根據質量互變運動規律來理解諾斯所說的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的不確定性轉變為長期的確定性,的確讓人費解或面臨困惑。關于人類個體行為、集體行為與歷史發展趨勢的辯證關系的論述,恩格斯明確指出:“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而其中每一個意志,又是由于許多特殊的生活條件,才成為它所成的那樣。這樣就有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而由此就產生出一個總的結果,……融合為一個總的平均數,一個總的合力”。總的合力的方向是社會歷史發展的方向,決定著社會歷史變遷路徑以及制度變遷路徑。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生產力發展與需要的理論考察制度變遷路徑的確定性,具有理論與現實意義。
制度的起源
關于制度起源,馬克思主義“則從生產這一人類最基本的實踐活動出發,將一定制度的形成,歸結為一定生產關系,以及與這種生產關系相適應,并維護這種生產關系的社會機構和規則確立的過程,認為制度的本質就是在社會分工協作體系中不同集團、階層和階級之間的利益關系”。馬克思主義認為制度起源于生產力的發展需要,而制度的形成最初源于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的必然結果,在這第一層次的制度的基礎上導出第二層次以后的制度的產生。所以現實中的制度、規則都是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的生產關系的根本制度的衍生物。
馬克思主義從生產力的發展需要揭示制度的起源,認為所有制度、規則的起源最終源于建立滿足生產力發展需要的生產關系的產物。當然,制度、規則形成的目的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如果制度、規則的形成偏離這一主旋律,制度、規則就變得無效率,或者不可能發生。由此,制度、規則在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中得到不斷的創新和更替,則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新制度經濟學范疇里,諾斯(1990)認為,“制度是一個社會的博弈規則,或者更規范的說,它們是一些人為設計的、型塑人們互動關系的約束。”所以制度、規則是經濟行為人追求潛在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也是人為設計的結果,其特征和功能是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經濟行為人的交易成本,提高社會經濟績效。由此可見,在制度起源的分析上,馬克思主義與新制度經濟學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前者認為制度的形成起源于生產力的發展需要,后者認為制度的形成起源于個體對潛在利益的追求。
制度變遷的含義及其動力
對制度變遷的分析,馬克思主義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來論述。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必然要求建立新的生產關系與之相適應,從而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否則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同時,在生產關系基本性質不變的前提下,生產力的發展也必然要求變革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生產關系中的某個環節,進一步推動生產力的發展。由此,舊的生產關系被新的生產關系所替代的制度變遷,屬于社會革命性質的制度變遷,而變革生產關系中的某個環節所引致的制度變遷,屬于社會改革性質的制度變遷。馬克思主義所理解的制度變遷,包含社會革命和社會變革的意義。然而,新制度經濟學則把制度變遷的意義等同于制度創新或制度發展的理解。V.W.拉坦(1978)認為,制度創新或制度發展是“一種特定組織的行為的變化;這一組織與其環境之間是相互關系的變化;在一種組織的環境中支配行為與相互關系的規則的變化”。但這一系列變化須以成本—收益的法則加以權衡而決定其發生的可能,當這些變化所帶來的收益小于其成本,這些變化就會被終止。諾斯在詮釋制度變遷的主要方式時更加表達這一含義,認為制度變遷是一個制度不均衡時追求潛在獲利機會的自發交替行為,這一獲利行為可以通過政府引入法律、政策和命令的強制性方式進行,也可以由個人或團體為追求獲利機會自發性或自愿合作方式倡導和組織。一言以蔽之,制度變遷的動力來自于行為人的預期凈收益超過預期成本的追求。由此可見,馬克思主義從生產力的發展需要尋找制度變遷的動力,而諾斯從個體追求潛在利益尋找制度變遷的動力。
制度變遷路徑的不確定性
諾斯論述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是不可預測的邏輯為:現有制度的意識形態對行為人的影響→決定行為人主觀構念的模型→行為人發現潛在獲利機會的存在→驅使行為人追求潛在利益的現實→行為人通過成本小于收益原則的權衡之后→引致制度變遷。在這一邏輯過程中,如果現有制度的意識形態對行為人獲取默會知識是不確定性的,因而導致其后一系列過程的不確定性,由此引致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是不可預測的結論。從歷史的長河中看,制度變遷總是按著一定的軌跡在前行。歷史規律的客觀存在,使得諾斯解釋制度變遷路徑的不確定性缺乏有力的佐證,由此他便借助技術變遷的概念輔助他的制度變遷理論,終究得出制度變遷路徑在長期總的方向是可確定的、難以逆轉的。然而,在他的理論中技術變遷是從屬于制度變遷,歸根結底從屬于行為人的主觀構念模型。這就使得諾斯論述制度變遷路徑的不確定性與確定性陷入兩難境地。其實,只要稍微引入生產力的發展需要的內涵,諾斯的制度變遷理論就會擺脫困境,并且得以科學的系統的詮釋。
制度變遷路徑的確定性與差異性
現實中行為人獲取的信息和知識,一方面確實來自于現有制度環境的影響,另一方面來自于歷史傳承科學知識的影響,并且后者對行為人的影響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當行為人站在前人的生產能力的基礎之上,并受到現有制度因素的影響,驅使他改變現有生產方式滿足其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使得他發現這一改變能夠創造獲利的機會,進而通過其成本小于收益的度量之后引致制度變遷,推動行為人的生產能力的發展。行為人誘于生產力的發展需要引致制度的變遷,而制度的變遷又實現了行為人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目的。因此,行為人以生產力發展需要為引致制度變遷的起點,又以生產力得到解放和發展作為引致制度變遷的終點。這樣,行為人的生產力的需要和發展貫穿整個歷史過程中某一個環節的始終,使得制度變遷路徑在短期內是確定的,在長期也是確定的。
誠然,生產力的發展與需要決定著制度變遷路徑的確定性,同樣決定著制度變遷路徑的差異性,其表現為:
首先,各地區或國家的生產力發展程度不同,決定它們引致制度變遷的速率不盡相同,因而各國家或地區現有制度安排的路徑在呈現中就有所不同。生產力的不斷發展,迫使各國家與地區為了滿足這一需要紛紛打破現有生產方式的束縛,進而有強烈的制度需求,但各國家與地區的生產力發展程度存在著差異,因而給它們制度供給的量也帶來差異。有些國家或地區能夠承擔制度供給的成本,滿足了制度需求的需要而引致制度變遷的現實;有些國家或地區的制度需求的成本遠遠超于制度供給所承受的成本,制度變遷的行進與速度就會受到阻礙。所以,生產力的發展程度對制度變遷的速率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由此各個國家或地區的現有制度安排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多樣化。
其次,一個國家或地區中的各階級之間力量的對比或強弱,對制度變遷路徑有著重要的影響。一個國家或地區中各階級,由于各自的經濟與政治發展不平衡,決定它們的綜合力量存在著差異,進而決定它們的制度需求—為了使自己更加發展,也存在一定的區別。這樣,在該國家或地區的利益既定的條件下,各個階級之間憑借自己的綜合力量,企圖通過談判、契約甚至戰爭的形式滿足各自的制度需求,實現自己的預期的潛在利益,引致該國家或地區的制度變遷,進而左右制度變遷的方向。所以具有優勢力量以及支配地位的階級,依據強大的談判力量或戰爭實力,主導著制度變遷的主要方向,使得他們的潛在收益在制度變遷之后大體上甚至全部實現。與此同時,具有弱勢力量的階級由于缺少談判力量或戰爭實力,代表著制度變遷的次要方向,并從屬于制度變遷的主要方向,他們的潛在利益在制度變遷之后或多或少的或者根本沒有實現。因此,一個國家或地區各階級之間的綜合力量的強弱,一方面決定著自己潛在利益的實現程度,另一方面決定制度變遷的主要方向和次要方向。這就更好的說明了一個制度安排的國家或地區出現兩黨輪流執政或多黨輪流執政的客觀事實。
再次,一個階級中的各個階層之間的發展不協調,對制度變遷路徑的影響有著重要的作用。在一個階級的社會里,各個階層的利益本質上是一致的,因而它們往往通過相互依賴、相互協調實現他們的根本利益。但各個階層由于所處的地理位置、資源儲存以及開化程度的差異,使得他們訴求潛在收益的方向不盡相同,導致他們需求制度改革的方向也不盡相同。在這樣的背景下,這個階級政府只有從實際出發,統籌各階層的需要與訴求,兼顧各階層的根本利益,協調各階層的生產發展,最終以一股合力的形態決定著制度改革的發展方向,從而實現各階層的共同利益,達到共同富裕的和諧社會。由此,一個階級中各階層的協調發展,對制度變遷的發展方向有著重要的影響。
制度變遷方向終究以生產力需要和發展的客觀規律的必然趨勢確定,并且以各國家或地區諸多要素的需要、意志與力量的相互交錯、相互制約,而融合為一個總的合力的形態存在。當各國家或地區之間、該國家或地區各階級之間以及該階級的各階層之間的生產力發展程度呈現不平衡,如果它們共同作用于制度變遷的發展方向,使得制度變遷的路徑變得錯綜復雜,難以辨別。但制度變遷路徑的確定性和差異性,由生產力發展程度的差異性所決定,而并非由行為人的默會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主觀構念模型所決定。當然,行為人的默會知識以及主觀構念模型對制度變遷方向有著一定的影響,但其偶然性因素不能改變生產力需要和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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