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性質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29 11:12:00
導語:企業的性質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1937年,科斯發表了《企業的性質》(Thenatureofthefirm)一文。科斯提出市場和企業是兩種可以相互替代的配置資源的手段,“企業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對價格機制的替代”,兩者的區別在于:在市場上,資源配置由價格機制自動調節;在企業里,資源配置由權威的組織來完成。但無論用市場機制還是企業組織來協調生產,都是有成本的。進一步科斯指出“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最明顯的成本,是去發現相關價格是什么”,至此,事實上科斯己經向我們回答了企業出現的邏輯起點,以及企業與市場的界限問題。企業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有些交易在企業內部進行比通過市場進行所花費的成本要低。但是企業的組織成本與企業是形影不離的,它伴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而擴張,當在企業內組織交易的成本擴大到等于市場組織交易的成本時,企業與市場的界線也就劃定了。
張五常在其1983年的論文“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中指出,企業并非為取代“市場”設立,而僅僅是用要素市場取代產品市場。這被張維迎理解為“關子企業性質的更透徹的解釋”。事實上,科斯早就指出,企業用“權威”在組織生產,無非是“一系列契約被一個契約替代”的結果。“通過契約,生產要素為獲得一定的報酬同意在一定的限度內服從企業家的指揮。契約的本質在于它限定了企業家的權利范圍”。從這里可以看出,科斯并不是簡單地認為企業是對市場的替代,而是一個企業契約對一系列市場契約的替代。企業節省交易費用的奧秘就在于此。“張五常真正不同于科斯的地方,是他認為要素市場上的合約,即企業合約,與產品市場上的合約,并沒有什么特別的不同。”張五常曾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如果你不會因為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襪子,就被看成與這家公司同屬一個企業,那么為什么你聘用了一個工人,你就與這個工人被看成同屬一個企業了呢?在張五常那里,買襪子的合約與雇用工人的合約都是市場合約,沒有本質區別。也正由于此,張五常“不知企業為何物”。
除了張五常,威廉姆森(1975年)和克萊茵(1978年)也繼承了科斯的觀點,認為企業是節約交易費用的一種交易模式,一項交易要選擇交易成本最小的“治理結構”來完成(威廉姆森,1985年)。隨后,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年)以及哈特和莫爾(1990年)建立了一個所有權結構的模型。他們認為,當確定所有特殊權力的成本過高而使合約不能完全時,所有權具有重要意義。科斯(1937年)經由阿爾欽和德姆塞茨(1972年)、威廉姆森(1975年,1980年)、克萊茵(1978年)、詹森和麥克林(1976年,1979年)、張五常(1983年)、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年)以及哈特和莫爾(1990年)等人的發展,形成了新制度學派的企業理論——企業的契約理論。
2創造市場的企業
關于創造市場的企業這一概念,在科斯的論文之中的闡釋堪稱經典,其經典性不僅在于其論文獨到的原創性,更在于其后來引出的一系列經典論文。威廉姆森將科斯的交易費用思想發揚光大,創立了交易費用經濟學,企業的契約理論也成為了最具影響力的現代企業理論。
我們把科斯的思想提煉一下,其核心觀點就是:企業是用一個市場契約替代一系列市場契約(周其仁,1996年);企業由于能夠節約交易費用而出現;當企業內的交易費用擴大到等于市場的交易費用時,企業達到其最大邊界。對于科斯以及新制度學派所闡述的企業的契約性質和邊界問題,本文不作斷然否定。需要提出問題的是,科斯簡單地認為交易費用是決定企業邊界的唯一因素,這顯然是有問題的。
科斯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執行相同職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的兩種機制,企業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對價格機制(市場)的替代,企業的出現是因為用企業組織交易的費用低市場組織交易的費用。既然科斯討論的是企業出現的問題,我們就必須把科斯意義上的“市場”理解為不存在企業的市場。按照古典的看法,市場是交換產品的地方(我們不考慮現代意義上的虛擬市場)。在私有產權得到法律有效保護的前提下,要素(包括人力資本)所有者可以自由選擇資源配置的方式一一將要素轉讓給者,自己按合約獲取收入;或者自己組織生產。顯然,按照科斯的理解,如果一個人購買了其他人對之擁有產權的生產要素——無論是人力資本還是非人力資本,用這些要素組織生產,并將產品用于市場交換,科斯意義上的企業就出現了。馬克思可能不會完全同意這一看法。在《資本論》第一卷中,馬克思提到:同一資本雇傭較多的工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為生產同種商品服從企業家統一安排時,這在歷史與邏輯上都是資本主義生產的起點,馬克思所理解的企業至少包括雇傭工人。如果個人通過組織自己己有的(不是購買來的)生產要素進行生產,即使他將產品用于交換。我也不能稱之為企業。由此看來科斯意義上的“市場”專指產品市場,不可能包括要素市場。
現在,我們已經理解了科斯所說的“企業”與“市場”是一個什么樣的概念了。進一步分析,我們發現,企業與要素市場有著天然的密不可分的關系:企業創造了對要素的需求從而創造了要素市場。從一個不存在要素市場的市場中突然冒出一個要素市場,這真是“驚險的一跳”。表面看來,當要素所有者將要素轉讓給者支配時,他自己就失去了親自組織生產的機會,也就失去了跟別人交換產品的機會,這不就是科斯所闡述的張五常所理解的用要素市場代替了產品市場嗎?從企業本質的角度來講,無論是科斯所說的企業是對市場的替代,還是張五常所理解的企業是用要素市場去替代產品市場,都是站不住腳的。企業的出現不僅沒有替代(產品)市場,反而創造出了新的(要素)市場,這一解釋與日益繁榮的市場經濟是相符的。只有兩個企業縱向一體化時,才可以說是用企業替代了市場,或者說是用要素市場替代了產品市場,但那己經是企業出現以后的事了。
3企業出現的解釋——對科斯的質疑
科斯從交易費用的角度解釋了企業的起源問題,認為當用企業組織交易的費用小于用市場組織交易的費用時,企業就出現了。斯密強調分工的好處,用市場協調分工會遇到困難,企業的出現就是用來協調分工的。科斯(1937年)明確否定了這一觀點:市場本身就是用來協調分工的,根本無需企業多此一舉。馬克思認為:企業的出現是與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聯系在一起的,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可以擴大自己的規模。
我們假定三個人達成一個契約:甲成為科斯式的“權威”,乙和丙將自己的勞動力轉讓給甲,在甲的指揮下進行生產。生產完成后,三種產品在甲、乙、丙三人之間進行交易(或分配)。這樣一個“企業”確實大大節省了交易費用,但同時這又向我們提出了一個更加深刻的問題:這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嗎?初看起來,乙和丙將主產要素轉讓給甲,由甲指揮生產,這似乎己經符合了企業“雇傭勞動”的定義。但稍加思索不難發現,這樣一個所謂的“企業”只不過是一個封閉的組織——與外界沒有能量交換,生產只是為了“企業”內部員工的消費。我們當然可以認為這個企業會把多余的產品拿出去跟別人交換,但這種偶然的交換——就像個人或家庭之間的偶然交換一樣,絕不可能便之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企業。或者,這個“企業”除了自己消費之外,也專門從事與別人交換的業務。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種交換純粹是為了生理或生活上的需要而不是贏利的需要。因為在這種初級社會中,儲存過多的產品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只會導致腐爛。我們姑且遵從這一假定,即這個“企業”也專門從事與別人交換的業務,當它發現有些交易需求又不能夠互補時——交易費用過高,按照科斯的想法,它又會去擴大“企業”規模,把交易費用過高的市場交易內部化,如此下去,這個“企業”的規模會不斷擴張,直到所有的交易都可以輕而易舉地在“企業”內部完成為止。看來在這里,科斯的“交易費用”對“企業”規模的解釋是相當有力的。可是這是一個真正的企業嗎?與其說是一個企業,還不如說它是一個社會,或者說它是一個全能的“人”,這個“人”能夠根據自己的需求合理安排生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基本上不需要與外部發生聯系。
貨幣與信用的出現是企業大規模產生的先決條件。經濟社會由自給自足發展到以家庭為經營單位的分工貿易,人們在分工與貿易中發現了獲利的機會。但是離開了貨幣,這種獲利的機會是無法被人們抓住的。正如亞當·斯密(1776年)所說,只有金銀才是財富積累的惟一手段。貨幣的產生使得企業家能夠將市場中的價差轉化為貨幣形式的利潤,使財富的積累成為可能。因此,結論是:企業的產生與貨幣有著天然的密不可分的關系,貨幣的產生催化了企業的產生。驅逐利潤的本質而不是節約交易費用使企業從市場中孕育而生,科斯的觀點是一種本末倒置的看法。科斯的“交易費用”與其說是用來解釋企業產生的不如說是用來解釋企業之所以合并的。
4結語
企業的出現不是替代了(產品)市場,而是創造了一個新的(要素)市場,企業絕不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才出現的(雖然節省交易費用可以增加一些利潤),對利潤無止境的驅逐才是企業的本質。信用貨幣是積累財富的唯一手段,是企業產生的先決條件。離開了代表財富的貨幣,是無法理解企業的起源的。科斯的企業理論使企業一下子跳出了新古典的神秘“黑匣子”,但神秘的色彩依然揮之不去。當我們摘下有色眼鏡而用一種審視的目光去面對他的時候才發現,使“天使”神秘的不是“天使”神秘的光環,而是我們的無知。
摘要現代企業理論起源于科斯,科斯在其1937年的那篇經典性論文中,從交易費用的角度探討了企業的起源與邊界問題,開創了企業的契約理論的先河。科斯認為,企業和市場是相互替代的,當企業能夠比市場節約交易費用時,企業就出現了。而筆者認為,企業的出現不是替代了(產品)市場,而是創造了新的(要素)市場。貨幣是積累財富的唯一手段,離開了貨幣,是無法理解企業的出現的。
關鍵詞企業理論交易費用企業的起源
參考文獻
1錢穎一.現代經濟學與中國經濟改革[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2張維迎.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3張五常.我所知道的高斯,憑欄集[M].香港:壹出版有限公司,1991
4周其仁.產權與制度變遷[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 上一篇:國土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 下一篇:國土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