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發展論文
時間:2022-08-07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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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業邊界是現代企業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這個理論難題一直困擾著經濟學家們,在探索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經典的理論流派。鑒于涉及企業邊界的現實經濟問題是復雜而動態的,關于企業邊界的理論有待進一步研究深化。而從契約的角度梳理關于企業邊界決定的理論學說,并對他們的觀點進行歸納和分析,或許可以使我們對企業邊界的模糊化和動態化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關鍵詞:企業邊界;企業理論;契約
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經濟學大師亞當·斯密。經過新古典經濟學的演繹以及科斯開拓性的研究之后,關于企業的邊界與規模問題主要沿著兩條路徑發展:一條是以威廉姆森為代表的交易成本與產權理論,其中最著名的是資產的專用性質確定了企業規模的假說;另一條是以阿爾欽與德姆塞茨為代表的理論,其中最著名的是“團隊生產”的度量困難和高成本導致企業規模確定的假說。在經濟學家們艱苦卓越的探索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經典的企業理論,取得了斐然的成績。本文旨在對近期企業邊界與規模的主要理論作一簡單梳理和評論。
一、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的發展脈絡
(一)技術決定論
1.分工與專業化理論。技術決定企業邊界的觀點最初體現在斯密的市場限制勞動分工假說(即“斯密定理”)。斯密(Smith,1776)在其巨著《國富論》中分析專業化和分工所帶來的報酬遞增現象時指出:“勞動生產力上的最大增進,以及運用勞動時所表現出的更大的熟練技巧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分工導致企業的出現和擴張,同時分工所形成的各種工序、工種之間需要協調。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內部就可能采用更加不可分的技術,而這種技術使勞動分工進一步深化,引起規模報酬遞增,從而導致企業規模的更進一步擴大。斯密通過“制針”的故事來說明分工協作和在此基礎上“合作剩余”的產生及其效應。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應被定義為要素所有者為取得“協作力”、分享“合作剩余”而形成的一種契約關系。那么,這種企業規模的擴張是不是無限的呢?顯然不是,斯密還有一個著名的論斷:勞動分工受市場規模限制。“正是交換的力量為勞動分工提供了可能。因此,勞動分工始終受這一力量的限制;或者換句話說受市場規模限制。當市場很小時,沒有人有動機全身心投入到一個職業中去,因為他無法用自己所擁有的剩余——自己的勞動產出中超出自己消費的部分一在他需要時,交換其他人勞動產出剩余部分。”船當市場規模已定時,分工中的企業協作的規模和邊界實際上大致確定下來,而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企業在延伸了的分工鏈條中可以擴展其邊界和規模。
2.資源配置理論。新古典企業理論把企業看作是一個投入產出的“黑匣子”,將企業構造成技術上的生產函數。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下追求成本最小化,采用均衡分析和邊際分析方法,按照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的原則決定產量。如果不考慮為尋求壟斷勢力而擴大規模的因素,則企業的最佳規模在平均成本的最低處實現。而一個企業的平均成本會隨規模的變化而變化,一般說,總會出現幾個前后相繼的階段,即規模收益遞增或平均成本遞減、規模收益不變或平均成本不變、規模收益遞減或平均成本遞增。換言之,一個企業的效率或平均成本是隨規模而變化的,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總會存在一個能夠使企業的效率最高或平均成本最低的規模,也即所謂經濟規模或最佳規模。這個時期盛行的觀點是,選擇企業還是選擇市場,要根據其技術特性而定。企業的特點就在于它只是一個技術上的選擇,市場只負責提供信號。企業內部的結構、組織秩序及其治理不予考慮,出現問題全部由法院解決,并相信法院是萬能的。
(二)交易成本決定論
交易成本的思想雖然可以追溯到大衛·休謨,但直到1937年科斯發表《企業的性質》一文后,才得到開拓性的分析。科斯用交易成本解釋企業的概念雖然是偉大的創舉,但在以后的大約30年的時間里沒有任何進展。直到1960年,科斯的另一篇論文《社會成本問題》發表后,沉寂了近30年的交易成本的重要思想才引起經濟學家的注意,遂成為許多經濟學家討論的熱點。后繼者們沿著產權和交易成本兩個方向對企業的邊界或規模進行了有益而艱苦的探索,且取得了斐然的成績。科斯采用標準的新古典分析方法,對新古典企業理論提出了質疑,他認為價格機制不是唯一的,企業也是協調資源配置的手段,而企業的顯著特征就是作為價格機制的替代物。他發現之所以兩種協調機制可以共存,是因為新古典理論所假設的前提條件與事實不符。他指出,新古典理論認為市場交易是無成本的,而事實是,建立企業有利可圖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價格機制是有成本的。科斯從理論邏輯上證明了市場交易費用的存在,認為市場與企業是資源配置的兩種可互相替代的手段。在市場上,資源的配置由非人格化的價格來調節,是由一系列短期契約來完成。而在企業內部,相同的經濟活動可以通過建立較少的長期權威關系契約來完成。市場與企業之間發生替代是由于完成同樣資源配置活動所需的交易費用不同。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利用交易成本理論創造性地解釋了企業的性質和邊界問題。他論述道:“當追加的交易(它可以是通過價格機制協調的交易)由企業家來組織時,企業就變大,當企業家放棄對這些交易的組織時,企業就變小。”。因此,企業規模被界定在這樣一個定點:“企業將傾向于擴展直到在企業內部組織一筆交易的成本等于通過在公開市場上完成同一筆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個企業組織同樣交易的成本為止。”
(三)產權決定論(縱向一體化理論)
繼科斯之后,以威廉姆森為代表的經濟學家用產權解釋企業的性質及其邊界,創立了資產專用性(縱向一體化)理論。該理論是由威廉姆森(1975,1979,1980)和克萊因(1978)等作了開拓性研究,又在泰若勒(1986)、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哈特和莫爾(1990)等人那里取得了進一步發展,其中最著名的是資產的專用性質確定企業規模的假說。由于他們強調按照契約建立起來的組織中權利的重要性,這一理論便以“產權”的名義出現。
威廉姆森用專用性資產來解釋企業的邊界或規模。他認為,當投入的資產具有專用性時,為了節約交易成本,應該選擇企業這種組織形式或企業間實行縱向一體化,如果不存在資產的專用性,通過市場合約來聯結生產的各個連續階段,是可以大大節約交易成本的。威廉姆森把交易作為最基本的分析單位,認為交易本身是異質的和多樣性的,各種交易的特征及其成本差異決定了交易組織形式的選擇。他認為,決定交易異質性的維度是交易的次數、不確定性和資產專用性,其中后兩者對解釋企業這種組織的效率邊界具有重要意義。威廉姆森的資產專用性指專用場地、專用實物資產、專用人力資產和特定用途資產,這些不同的專用性資產由于其物理屬性不同、投入的程度不同和專用性的程度不同,導致企業的規模就各不相同。
克萊因、克勞福德、阿爾欽持與威廉姆森相同的觀點,他們在《縱向一體化、可占用性租金與競爭性締約過程》一文中指出:“在一系列連續交易或合約鏈條中產生毀約危險的特殊情形是可占用的專用性準租。在一項專用性投資之后,這種準租就產生了,機會主義行為的可能性也變成了現實。”沿著科斯的分析框架,這一問題可有兩種解決方案:縱向一體化和長期合約締結。他們的結論是,當資產的專用性產生越多的可占用性準租時,締約成本的增加將超過縱向一體化的成本(治理內部科層組織的成本),那么,縱向一體化就發生了。在克萊因等人的研究中,并不是專用性投資必須采用企業的形式,但是專用性投資的程度越高,采用企業的形式所費交易成本會越低。
在威廉姆森和克萊因等之后,格羅斯曼和哈特(1986)、哈特和莫爾(1990)以及哈特(1995)以不完全契約為背景發展了一個所有權結構的模型,即著名的格羅斯曼一哈特一莫爾(GHM)模型。該模型指出,企業是由它所擁有或控制的資產構成的。不完全契約的存在,使一部分資產的權利在合約中不能明確界定或界定成本相當高,形成所謂的剩余控制權(residualrightsofcontrol),這種權利成為所有權的核心內容。具體而言,剩余控制權是關于企業非人力資產在初始合同未規定的所有情況下如何被使用的那種排他性決定權,這種權力天然地歸非人力資產所有者所有。不同的剩余控制權安排會影響資產所有者各方的投資決策,而且達成契約后也會對各方產生不同的激勵,從而影響效率。因此,該模型將注意力集中在分析比較各種所有權(剩余控制權)安排的效率差別上,并從這個角度分析企業邊界的決定。
(四)監督成本決定論(橫向一體化理論)
以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為先導的團隊生產(橫向一體化)理論將研究重點從使用市場的交易費用轉移到解釋企業內部結構的激勵問題(監督成本)上。他們認為,對經濟組織來說,重要的是解釋什么條件決定了專業化和合作生產的好處,這種好處是通過市場還是通過企業來達到的。他們批評道:常見到以權力為特征的企業通過命令、權威或紀律處分解決問題,比那種常規市場上通行的東西更有優勢,這是錯覺。在他們看來,企業實質上是一種“團隊生產”方式。如果生產是由團隊進行的,并且團隊生產的總產出大于團隊成員的分別產出之和,增加的部分足以彌補組織和管理團隊成員的成本,團隊生產就會被采取,于是企業就產生了,企業的規模就被界定在團隊總產出大于團隊成員分別產出之和與組織、管理團隊的成本支付上。如果以團隊生產的方式能使生產力有凈增長,扣除維持團隊紀律的有關的考核成本后仍有凈利,那么就應該依靠團隊生產,而不依靠許多分離的個體產出的雙邊貿易。可見,這就是市場和企業替換的界限。他們認為,團隊生產首先產生的一項交易成本是度量費用,因為團隊生產的不可分割性,使得團隊成員的勞動投人非常難以度量或度量成本很高,這樣,團隊成員就會有偷懶的機會主義行為,為了杜絕這種行為,就要對成員進行監督,因此而產生監督費用。實際上,團隊生產理論認為,對簽約后的機會主義行為的監督成本是企業規模限定的界限。
(五)激勵成本決定論
Holmstrom和Milgrom(1991)多任務模型認為,企業可以使用多種激勵工具,包括獎金、工作設計、工作規則、任務分配、授權、控制信息、公司文化等,而資產所有權只是其中一種激勵工具。在這一解釋中,企業和市場具有同一組激勵契約的選擇集合,但是企業選擇低能激勵,因為人作為雇員在給定的契約下的行為響應不同于作為獨立簽約人的行為。構建問題有效的方法不僅要使激勵契約最優化,而且要實現資產所有權最優化。對于某些參數,雇員是最優的;對于另一些參數,獨立簽約人是最優的。具體而言,由于資產價值是不可簽約的,讓人擁有資產可以提供契約無法替代的激勵效果。同時,提供人增加資產價值的激勵,不一定有助于委托人的激勵。如果來自資產所有權的激勵嚴重損害了委托人通過契約獲得激勵的努力程度,那么委托人應該擁有資產(即一體化是有效率的)。這個邏輯為企業低能激勵提供了另一種解釋,只有當市場上交易產生誤導性激勵時,雙方將選擇企業內交易。Holmstrom和Mil.grom(1994)、Holmstrom、Roberts(1998)和Holmstrom(1999)分析了包括產權在內的多種激勵手段所產生的激勵成本。他們認為:一項任務是采取內部雇傭還是外部購買,取決于不同的任務對不同約束的人所需要的績效度量成本、監督成本和激勵效果。企業可以采取三種基本的激勵方式——給予產權、授權和嚴格工作安排,而最佳的企業規模體現了不同激勵手段之間的合意權衡。因此,企業有些活動是自己制造,有些活動則是外包。如果績效度量成本較低,那么它偏向于采取市場契約的方式,比如制、特許經營等。(六)“進人權”決定論
Rajan和Zingales(2000)、Zingales(1997)認為,格羅斯曼—哈特—莫爾模型中用所有權即所謂剩余控制權來解釋企業邊界和企業中“權力結構”的理論,隨著企業性質的變遷,其局限性已越來越凸現出來。因為現代企業中物質資產所有權已不是企業唯一的權力來源,人力資本所有權的重要性在日益顯現。同時,在促進企業的專用性資產尤其是人力資本投資方面,“股東至上主義”并非最有效。企業是物質資產和人力資產包括技術、專利、品牌、創意等復雜集合體。針對此,Rajan和Zingales(1998)指出,對任何關鍵性資源的控制權都是權力的一個來源,而其中的“關鍵資源”可以是非人力資本,也可以是人力資本,比如天才、創意等。Rajan和Zingales認為“進人權”是使用或處理企業關鍵資源的能力。如果關鍵資源是一臺機器,則是操作機器的能力;如果關鍵資源是一個想法,“進人權”就是了解這個想法細節的權限;如果關鍵資源是一個人,那么“進人權”就是與之密切相連的權力和能力,即“進入權”是獲得和合理分配權力的一種機制,通過權力的適當配置,將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達到促進投資、提供更強的激勵、最大化創造組織租金的目的。因此,“進入權”理論將企業邊界定義為創造企業價值(最大化盈余)的關鍵資源的集合。
二、企業邊界決定理論的比較與評述
斯密的古典分工理論把分工和企業的界線聯系起來,認為企業的邊界由分工的程度及相應的市場規模和容量決定,這一思想具有原創性。但需要指出的是,分工并不必然導致企業的出現,分工的各環節亦可以通過市場組織起來。企業邊界由分工程度決定的思想實際上沒有具體區分企業內分工和社會分工,因而最終很難準確界定企業邊界究竟在哪里。
新古典企業理論雖然以利潤最大化原則來分析企業的邊界,符合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人”的基本假設,但其理論只是從生產成本單方面來分析企業的規模,把企業看作是一個投入產出的“黑匣子”。同時,該理論建立在不現實的假設基礎上,其完全理性、完備信息的假設,實質也就是暗含生產是在一個完全無“摩擦”的世界運行。而在現實的經濟中,經濟主體只能是有限理性的,市場交易和企業內部的組織生產活動本身存在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備且在主體之間分布是不對稱的,這就會產生許多交易中的機會主義行為,甚至使交易根本不能進行,因而不可能達到生產和交易的帕累托最優。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古典生產函數理論對企業邊界決定和企業存在的分析是不完全的、片面的。
在科斯為代表的交易成本決定論中,盡管交易成本分析工具令人耳目一新,但到目前為止尚沒有完善的、可操作的、建構性的交易成本概念。其分析方法(新古典的)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他們盡管改變了新古典經濟學忽視交易成本的做法,但片面強調交易成本的節約,其革命意義卻是十分有限的。該理論采取比較靜態的短期均衡分析(市場交易成本與企業內各種成本之間的比較),忽略了經濟組織中的任何其他收益,或者含蓄假定不變的企業效益而忽視市場環境動態變化而產生的錯綜復雜的問題。建立于獨特組織優勢基礎之上的企業效益是一動態因素,然而交易成本卻是一項建立于給定組織特征基礎之上的靜態效應,只有當組織特征和技術特征不受傳統變化支配時,科斯的交易成本及其節約行為在某一給定的技術范圍內才是恰當的,由此決定了該理論對于處于復雜環境下企業動態行為變化造成的企業邊界與規模問題缺乏解釋力。
威廉姆森在企業邊界的分析中,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的前提假設,他從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不確定性和不完全契約出發,綜合考慮不同規制結構的生產費用和交易費用,以總成本達到最小為原則來選擇規制結構,與科斯的交易成本最小原則相比較,這種考慮要全面得多;威廉姆森借助于交易維度理論解釋了科斯理論不能說明的很多問題,特別是在專用性投資所引起的“要挾”這樣的事后機會主義行為的解釋中,資產專用性理論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雖然威廉姆森的企業邊界理論基本上形成了一個體系,但在解釋現實中某些企業間的行為面前卻顯得無能為力。例如有些企業的資產專用性很強,但交易雙方并沒有實行縱向一體化,而是以戰略聯盟等中間組織形式進行交易,這從威廉姆森的企業邊界理論中是無法找到合理解釋的。
克萊因的不完全契約理論有著深厚的自由主義根源,帶有很強的自由主義傾向。在克萊因看來,因受到不確定性、考核困難和交易成本的影響,契約的制定、遵守和執行都是基于節約原則,事后的機會主義行為如“要挾”的威脅是否產生,對準租的爭奪達到何種程度,也是從個人利益出發的,最終都是受交易者自我利益的引導。克萊因認為,第三方亦即法律和法院的作用并不是最重要的,它們只是契約簽訂和執行中的一種作用有限的形式,并不總是最后的確保契約績效的手段。因此,他提出了不完全契約的自我履行機制,并用他自己的專用的可占用性準租討論了契約的自我履行范圍,在克萊因那里,自由主義原則得到了徹底的貫徹。克萊因的不完全契約的自我履約機制確實能解釋經濟交易中的許多現象,能讓我們看到動態最優和長期交易關系是如何發生作用的,能夠看到單一的、短期的契約關系的種種局限性。但是,由于契約關系是個人自利的體現,自我履行契約會導致紛爭,引起租值的耗散,即契約的自我履行將使契約關系局部地返回到“霍布森叢林”。因此,從根本意義上,沒有法律的威懾和基于普遍一致的互惠關系和道德基礎的理念發生作用,契約的自我履行是否能做到長期穩定將是難以確定的。
格羅斯曼—哈特—莫爾(GHM)模型用資產所有權最優配置來解釋企業的邊界。該模型的重要貢獻在于綜合考慮了一體化的成本和收益,成功地解決了“誰一體化誰”的問題。按照GHM理論,資產所有權決定剩余權,在資產可分離的前提下,擁有更多的資產保證了擁有更多的剩余權。當剩余權被一方購買,實際上構成了第二方的損失,所以一體化雖然能改變機會主義者的動機和扭曲的行為,但它并不能消除這些激勵問題。因此,最優的一體化應該是將控制權讓渡給這樣的主體:他們的投資決策相對于其他方更為重要。如果雙方的投資決策同樣重要,則非一體化也許更為有效。該理論深遠的洞悉到,所有權終止了一個“套牢”問題,但同時產生了另一個反向“套牢”問題,從而回答了一體化減少的趨勢是由于其同時降低了被兼并方的激勵。盡管GHM的分析框架是強有力的,但它無法回避的一個缺陷在于組織結構、科層或授權等組織特征在模型中完全被抽象掉,片面強調企業問所有權配置的意義;另外,GHM理論只能解釋為什么個人擁有資產,但不能解釋為什么企業擁有資產,尤其是按照GHM理論的邏輯,大公司的所有權應該是分散的,以利于個人的投資激勵。然而,事實正與此相反,現代大公司幾乎擁有所有生產性資產,員工很少擁有資產,他們只是貢獻人力資本。
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的團隊生產理論將企業看作生產要素間的一組合約,這是一個十分有益的觀點。團隊生產意味著從產出角度區分個人貢獻與其他人的貢獻是比較困難的,結果導致了“搭便車”問題和低水平績效。阿爾欽和德姆塞茨認為,所有者和工人之間的任何契約在市場中或企業中是無差異的,所有權僅僅是賦予了所有者執行完全契約的一種監督權力,忽略了所有權配置在不完全契約下的重要意義。團隊理論承認理性是有限的,但認為人的偏好與委托人是一致的,換言之,人追求私利的程度比較弱或并不強烈。團隊理論一方面認為團隊成員具有后機會主義行為,另一方面又否認了監督團隊成員的監督者及人不具有機會主義行為,這樣就忽視了委托關系的復雜性,大大地簡化了企業內部結構,從而沒能解決“誰來監督監督者”的問題。
在激勵成本決定論中,Holmstrom和Milgrom的多任務委托一模型不僅解決了企業邊界問題,還揭示了所有權的意義和產權理論中員工普遍偷懶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激勵系統理論。該理論認為,物質資本的控制賦予了資產使用簽約權的控制權,資產所有者將制訂游戲規則的權力授權給了管理者,使那些接受各種激勵工具的人在企業內或與企業進行各種交易。如果不協調好這些激勵工具,將導致很大的簽約外部性,企業之所以擁有資產是因為企業可以擁有更多的激勵工具,可以建立起更協調的激勵系統。而企業之所以不能無限擴大是由于度量成本和濫用權力的結果,而市場可以解決這些問題。該理論的分析視角帶給我們有益的借鑒是:產權、權力等因素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是決定企業邊界的最重要變量,特別是在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及資本市場高度發達的情況下,企業戰略、金融工具、管制法律也都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變量。這似乎表明,在解釋企業最佳規模時,單純的經濟學視角可能顯得有些狹隘了,從管理學或者組織理論的角度來探討企業的最佳規模問題可能給我們帶來另外的啟發。
“進入權”理論認為,所有權甚至剩余控制權并不能真正界定企業的邊界,只有“進人權”才可以。因為所有權是通過法律等從外部強制分配權力的,一旦遭遇法律沒有很好界定產權的或不能被法律強制的或其產出不依賴關鍵物質資源的經濟組織,則所有權不能界定其邊界。而“進人權”用包括人力資本在內的關鍵資源來界定企業,也可以用獲得“進人權”而使用這些資產的人(事實上的關鍵資源控制者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所有者)來界定。同時,“進入權”理論認為,所有權和控制權是可以分離的,通過賦予或限制人進入某一特殊領域進行專用投資而使之獲得一定的控制權。因此,“進入權”理論提供了企業組織邊界的經濟定義。“進人權”理論強調了事實上(而不是法律上)的關鍵資源的所有者在界定企業邊界上的重要性,這使之更符合現代企業發展的實際。“進入權”理論作為現代主流企業理論的發展,本身已融入到主流企業理論之中,但這并不否認產權和契約理論,而只是為了克服它的局限性所做的補充和發展。
三、理論問題的延伸:企業邊界的模糊性與動態性
通過前面對企業邊界理論的簡單回顧,我們發現這些理論關注的是企業的各種規制,強調的是企業內部交易相對于企業外部行為活動的重要意義,忽視了對企業生產領域的分析,由此認為企業和市場之間的界限是清晰可分的。這種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導致其理論很難解釋當前企業界發生的一系列現象。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企業的邊界和規模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企業對原有的組織和結構進行了重建,企業從大規模生產型組織轉變為靈活性與適應性強的組織形式。與此同時,企業開始重新審視規模與邊界問題,紛紛采取并購、資產剝離、戰略聯盟(包括合資企業)、合作、外購、業務交換等形式對規模與邊界進行重新調整,促使企業邊界逐漸呈現模糊性和動態性的特征。
關于這一點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察:首先,科學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使市場對遠距離生產活動的協調成為可能,以前只有通過企業內部管理組織才會產生效益的經營活動,現在通過市場的調節很容易組織,企業在“生產或采購”的決策中傾向于選擇采購。縱向規模上的優勢已不是當前企業所刻意追求的目標,反應迅速以及經營靈活化成為當前企業經營的主題,企業對縱向結合的需求在下降,企業縱向邊界趨于縮減。其次,經營環境的變化促使企業的邊界變得愈來愈有彈性,企業逐漸放棄縱向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同時,許多業務活動正從企業內部協調轉由與企業有長期、固定關系的外部企業經營,或者通過建立虛擬組織與戰略聯盟形式和其它企業共同開發生產,這些企業之間的結合形式既不同于具有緊密聯結特征的企業組織結構,也不同于純粹的市場交易協調機制,是企業協調與市場協調的一種中間形式。由此可見,未來企業的邊界將更加模糊化和動態化。
鑒于涉及企業邊界的現實經濟問題是復雜而動態的,關于企業邊界的理論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深化。企業邊界理論對這種現實現象解釋的困難要求我們必須轉換角度,從新的視角來認識、理解企業的邊界與規模,企業績效評價的標準不應僅僅是企業邊界和規模的大小,而應從企業的組織管理、核心能力、知識的積累、利用和延伸角度來衡量。這種理論上的基本認識的轉變,或許可以使我們對企業邊界的模糊性和動態性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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