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論文
時間:2022-07-19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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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的國有企業的形成和發展有著自己的特色,經歷了從“國家工廠”到“租賃工廠”,然后再到“海綿工廠”的變化發展過程。而“保持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是我國的國有資產管理一直不變的原則。這種定位有著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和合理性。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進行,這種合理性正在逐步喪失。因此,按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需要對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指經營性國有資產,下同)進行重新定位,就成為新形勢下發展國家財政的必然選擇。本文擬在分析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形成和發展歷史的基礎上,探討國有企業的重新定位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思路。
〖關鍵詞〗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重新認識
截止到2001年底,我國擁有國有企業173504家(其中大型國有企業9453家)、經營性國有資產73149.3億元。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系也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而在建立和完善我國公共財政體系的過程中,對這些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正確定位和安排成為一個不容忽視和擱置的重要環節。在一定意義上,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改革是決定著我國公共財政體系能否成功建立和發展的關鍵。本文擬在分析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形成和發展歷史的基礎上,探討國有企業的重新定位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思路。
一、國有企業定位
我國的國有企業主體最初是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歸全民所有”建立起來的,并且在接下來的三十年時間里,它成為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來源和主要支出渠道。在強有力的中央集權計劃式管理之下,它基本上沒有自己的利潤追求,成為事實上的“國家工廠”或者說是“生產車間”。1980年以后,隨著“包”字(承包制,作者注)進城,國有企業有相當一部分實行了承包、承租經營模式,國有企業成為承包者和承租者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工具(國家放權讓利的改革又強化了國有企業的這一功能),同時,國家財政來源于國有企業的收入比重下降,國家財政投向于國有企業的支出也有所放緩,國有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租賃工廠”。隨著1994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正式實施,市場化浪潮對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形成強烈的沖擊,也對國有企業的定位提出新的要求。應對市場化競爭的需要,我國政府對國有企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主要的是“下崗分流,減員增效”、“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國有企業重組與上市三個方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主要是解決國有企業冗員過多、效率低下的問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將國有企業從不合理的社會負擔中解放出來,兼解決企業急需的各種勞動力流動問題;國有企業上市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上市,主要是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資金短缺問題。客觀地講,以上幾個方面的改革都已經初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并沒有根本性轉變,國有企業困難沒有根本改觀,國有企業投資仍然是財政支出的“黑洞”,是財政赤字的主要制造者。另外,國有企業融資發展成為證券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國有企業大量上市融資,所融資金有相當一部分或為母公司占用,或沉淀在企業的銀行賬戶中,真正被企業用來進行生產經營的資金所形成的投資回報率也是相當低下的。統計顯示,(2003年第三季度季報)滬市771家上市公司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0.159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6.18%;深市507家上市公司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0.152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5.85%;以2003年10月28日收市時1254只A股加權平均股價為6.98元計算,投資者的毛收益率小于2.25%,即使全部拿來派現,其收益率也只與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相當。但這并不能對國有企業進一步在證券市場融資形成任何的妨礙,最近發行的長江電力融資規模甚至超過了100億元。國有企業就象一塊巨大的海綿,不斷地吞噬國家財政資金,不斷地從證券市場吸取資金而幾乎不給予任何的回報,所以可以稱之為“海綿工廠”。
作為“國家工廠”,它是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一種特定歷史時期的國有企業定位;作為“租賃工廠”,它是與從集中走向相對分散的經濟體制轉型相適應的一種國有企業定位;這兩種定位都符合當時歷史條件的需要,因而對當時的財政、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相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言,“海綿工廠”顯然是不合時宜的――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投資領域必須重新界定。在一般性競爭經濟領域,政府投資應該逐步退出,國有企業規模要不斷減小,至少是不應該再追加投資(不管這些資金是來源于財政投資還是證券融資);在基礎性經濟領域和外溢性經濟領域,政府應該加強投資,擴大國有企業的規模;另一方面,證券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是個市場化程度非常高的、市場效率非常好的自由市場,“用手投票”機制使得投資者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與經營管理,從而推動企業提高經營效率,“用腳投票”機制使得經營不力的企業及其經營者難逃被市場淘汰的命運,因而其內在的優勝劣汰機制可以使資源配置的效率達到最大值。作為市場管理者同時也是國有企業所有者的政府對市場的行政干預,往往會降低市場自身的效率發揮,甚至引至市場崩潰。中國的B股市場實際上已經宣告徹底喪失資源配置功能(至少目前是),而A股市場的資源配置和融資功能也正在逐步喪失。所以,就目前而言,一是要解決國有企業的進與退問題,二是要還證券市場一個清白的問題。
在國有企業進退問題上,“進”是重點,“退”是難點。對于新增國有企業投資,不僅要把握投資方向,更要注重企業經營機制的再造,從而建立起具有有效產權約束和經營激勵、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投資機制和經營機制。具體來說,在投資方向上,政府應該繼續加大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環境保護等領域投資的力度,改變目前我國在這些領域存在的嚴重的投資不足的問題。
首先是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領域。雖然近幾年來隨著積極財政政策的大力實施,這方面的投資有長足的增長。但可以看出,政府在這類項目投資的過程中,過于強調其政治要求和利潤要求,而較少真正從財政角度考慮。以江西南昌為例,政府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方面的投資主要集中在所謂的“亮化工程”――注重城市的外包裝如墻面裝飾、路燈、綠化林等,城市的實質功能并無多大改進。另外,在修路架橋的過程中,過份依賴社會資金的投入,導致路橋收費的居高不下,無形之中增加了區域社會和經濟運行的成本,加重了城市居民的負擔。因此,政府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領域,一方面要運用“成本效益分析法”、預先優選出投資項目和方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大財政投資的力度,減少對民間投資的依賴性,從而淡化項目經營的利潤追求,切實增進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居民的福利。
其次,在環境保護等領域,雖然政府對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視程度日漸提高,但由于對環境保護問題的緊迫性認識不足,財政方面的投入則遠遠跟不上社會經濟發展的步伐,出現環境保護事業明顯落后于經濟發展并直接妨礙了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因此,政府可以在逐步完善環境保護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在吸引民間資本追加投資的同時,加強政府對環保企業的直接投入。
對于需要退出的國有企業,需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符合《破產法》要求的國有企業,應該堅決予以破產;對于經營不善,但虧損不嚴重的企業,可以先進行重組,同時鼓勵、吸引民間資本或國外資本進行兼并、收購;對于經營效益較好或經過重組后扭虧為盈的國有企業,可以借鑒MBO等模式進行市場化改造,實現“國退民進”。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公共財政體制建立和發展的要求,國有企業應該定位在:作為政府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工具,以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主要目標,在公共產品提供等領域發揮宏觀調控作用。
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新思路
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實質上是國有企業問題的具體化,是國有企業問題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具體化。我國的國有資產管理方針,經歷了從“國家統一管理”到“國家統一所有、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再到十六大提出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級所有”三個階段變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越來越完善,管理手段越來越科學。但總的來說,改革的效果并不明顯。這主要是因為國有資產管理有幾個關鍵性的問題或者說是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前提條件沒有解決造成的。這幾個方面的前提條件是:
(一)對“公有制為主體”的正確認識。“公有制為主體”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根本所在,是絕不允許挑戰的。十六大重申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發展原則。但是對于“公有制為主體”的理解,則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一直以來,我國的理論界和實踐界都將“公有制為主體”理解為公有制經濟成分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必須占有絕對的優勢,而且將這種優勢具體化為企業規模、雇員人數、產值、稅收上繳額等經濟指標的占比,因此才會有所謂的“抓大放小”政策的提出,才會有將公有制重新解釋為“包括全民所有、國家控股、國家控制大頭”或類似的解釋的政府首腦行為。這種理解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是正確的,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理解就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要求相矛盾:市場經濟有所為,有所不為;政府也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這一點,公共財政理論給出了詳細的說明:市場失效理論認為,以市場機制為調控手段的市場經濟本身存在一系列的缺陷,比如公共產品的提供、外部效應的存在、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失業、物價波動等,需要政府加以彌補;同時,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政府存在信息不對稱、官僚主義等方面的缺陷,需要引進市場手段加以克服。因此,在電力、自來水、石油、天然氣、航天之類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經濟領域,政府必須牢牢控制和掌握;在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國防之類公共產品領域,政府必須按照社會的真實需要量進行投資;而在機械生產、食品加工、服裝制造之類的一般性競爭領域,政府無需插手。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有制為主體”就應該重新解釋為:在需要政府投資的領域,政府投資應該成為主要的(無論是質的方面還是量的方面),甚至在某些領域應該成為唯一的投資主體。而在不需要政府投資的領域或僅需要政府少量投資的領域,政府應該主動退出,讓位于民。至于從經濟總量上看政府投資是否占據大頭,則不是我們應該用“公有制為主體”標準進行衡量的問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從市場經濟需要這個角度出發,正確看待國有資產在各個領域的重新配置問題。
(二)對國有資產管理終極目標的正確定位。一直以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的終極目標是定位在“保持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上。如果從防止國有資產人為流失的角度來看,這種提法尚不足為患,但如果從國有資產形成和發展的本源來講,這種提法就非常值得商榷了:國有資產是出于政府管理社會事務和穩定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通過財政投資形成的,它的終極目標應該服務于政府財政的目標。一般而言,財政的目標定位在宏觀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上,因而它的主要目標在于宏觀的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對于微觀層面的經濟效益往往不是它所要追求,甚至相反地,根據公共產品理論,政府的投資即國有資產投資在微觀層面上的經濟效益往往還應該是微利甚至是虧損的。另外,政府身兼社會管理者與經濟管理者雙重身份,如果政府的投資是以微觀的價值增值為目標,則如何才能保障一視同仁的社會制度的供給?!因此,筆者認為,國有資產管理的終極目標應該是社會效益和政治效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其衡量標準是整體經濟發展的改進量。當然,這并不表明國有資產運營過程中不允許盈利,但至少盈利的目標應該放在次要地位。
(三)對國有資產名義價值與實際價值的正確認識。理論界和實踐界普遍將國有資產的名義價值或者賬面價值作為衡量國有資產價值的依據甚至將國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等同于國有資產的實際價值。筆者認為這有失公允。一方面,國有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一個會計指標具有三個明顯的缺陷:一是賬面價值只反映了資產的歷史狀況,不能反映其即時狀況。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個連續不斷的過程,影響賬面價值的活動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當會計報告出臺時,賬面價值早已物是人非;二是賬面價值不一定與其經濟價值相符;凈資產值是資產原值進行一系列規定減除后的余額,與資產的實際經濟價值關系不密切。一臺凈資產值接近零的資產可能仍有巨大的生產能力,與此同時,一臺凈資產值驚人的資產可能已慘遭新產品、新技術的淘汰;三是賬面價值與會計制度、會計方法相關,不同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方法會導致同一資產有不同的凈值。關于待攤費用、遞延資產、折舊、稅收等事項的不同會計處理都會直接影響凈資產值的計量。另一方面,賬面價值是一個平均值,它抹殺了不同時期、不同股東對凈資產的不同貢獻率。以湖南華菱管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菱管線)為例,其在1999年發起設立時,發起人華菱集團將截止1997年10月31日經評估確認后的部分生產經營性資產凈值160,232.30萬元,按65.53%的折股比例折為105,000萬股國有法人股,其他發起人股東以現金按65.53%的折股比例認股230萬股,發起人股東的每股實際投入為1.53元,而社會公眾股東認購價即新股發行價為5.30元(2億股);2002年3月增發時社會公眾股東認購價為5.58元/股(也是2億股)(2001年底每股凈資產值為2.27元/股,2002年中報每股凈資產值為2.77元/股)。很顯然,在華菱管線2003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每股凈資產2.92元中,發起人股東、初募社會公眾股東和增發社會公眾股東對每股凈資產值的貢獻率是有較大差異的。國有股每股凈資產值要遠遠低于社會公眾股每股凈資產值。同時,國有股的投入往往不是真金白銀,大部分是以生產經營性資產按評估后的凈值折股,甚至以商譽等無形資產折股。在評估基本被官方把持的過去和今天,這種評估價值很難科學、公允,往往根據需要進行估價,帶有很大的隨意性。一般情況下,評估價值往往高出實際價值。因此以國有資產的實際價值來衡量國有資產價值所形成的國有資產實際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并不是代表國有資產縮水或者國有資產流失,而是國有資產價值的回歸。
在理清了以上三個方面有關國有資產的認識后,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就變得相對簡單:一是在國有資產存量管理方面,按照其所在的領域不同進行調整。在“國退民進”領域,政府按照國有資產的實際價值進行資產轉讓或出售(包括在證券市場上的國有股流通和轉讓),收回國有投資;在其他國有經濟必須存續的領域,政府繼續以貨幣形態或實物形態的資產進行經營運作。二是在國有資產增量管理方面,嚴格按照國有資產(本)財政的要求進行投資和管理。在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產權范圍以后,通過制度改進,解決國有資產運營過程中的失效和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最終實現國有資產的終極職能。
三、幾個相關的問題
在筆者提出以上思路后,讀者可能馬上就要提出幾個相關問題:需不需要建立單獨的國有資產財政?國資委何去何從?如何在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上述改革中防范國有資產的流失?等等。筆者認為,鑒于我國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現狀,短期內仍需建立過渡型的國有資產財政,并需國資委在過渡期內發揮管理作用。長期來看,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都服從于政府的公共管理需要,納入公共財政范圍之內,沒有必要另外建立一個單獨的國有資產財政,國資委也只能是作用財政部門的從屬機關保留下來。至于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理論上講,國有資產流失問題與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改革沒有必然聯系;實踐上講,國有資產流失往往是改革以外的人為因素帶來的。因此,筆者認為這只是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改革過程中的具體操作技術(制度設計與制度執行)方面需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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