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消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2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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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旅游消費情況調研
江西省贛州市轄1區2市15縣,總人口889萬人(其中農村人口近600萬),國土面積、人口分別占全省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是我國東南部最大設區市.2008年,該市提出了“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拉開贛州特大城市框架,用20年左右的時間把贛州建設成為特大城市”的奮斗目標,全面啟動新一輪城市建設.2008年贛州市城市化率為35%,2011年則達到了44%,城市人口持續增長.本文選擇江西省贛州市中心城區的章貢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0年城市化率高于贛州市平均水平的寧都縣、大余縣、龍南縣、會昌、信豐縣、于都縣,以及城市化率低于贛州市平均水平的贛縣、瑞金市等10縣、市、區市民化農民集中居住的小區抽取樣本,運用市場調查的方法,實證研究“在我國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借助于工業化與城市化的推動,在戶籍等方面獲得市民身份的傳統農民”,即“市民化農民”旅游消費者行為特征.發放問卷300份,回收273份,其中有效問卷為254份.問卷發放方式為多人多點同一時期進行的方式.問卷內容主要包括市民化農民群體在旅游消費情況、旅游消費決策中所涉及的經濟因素、憂慮因素、旅游目的地喜好等相關問題表現出的主要特征,對各種旅游影響因素的敏感性差異,以及在旅游資訊傳輸方式的選擇偏好,為企業拓展市場提供實證數據支持和決策參考.從市場學和消費的角度,16—65歲的市民化農民從消費能力以及對整體市場的影響力都具有決定意義,其市場消費力較大,故將調查對象界定于16—65歲之間的市民化農民.在受訪的254名市民化農民中,男性137人,占54%;女性117人,占46%.
1市民化農民旅游消費的條件已然成熟
1.1市民化農民文化素質較高將受教育程度分為5個層次.受訪人群中,受教育程度達大專及以上的占14.2%;受教育程度達高中或中專的占24.4%;受教育程度達初中的占39.3%;受教育程度達小學的占18.9%;未受過學校教育的占3.2%.大學、中專、高中程度的人數達到38.6%.文化程度較高者容易轉變消費觀念,接受新的消費方式,樂于通過旅游增長見識、放松身心,較容易使旅游成行.
1.2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受訪者中,主要有經商、打工、房屋出租、社會救助和其它等五種類型的“家庭經濟收入主要來源”.調查結果顯示,“家庭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以“經商”和“打工”為主,分別為占33.1%和41.7%.以“房屋出租”為“家庭經濟收入主要來源”的占17.7%“.政府救助”的占1.6%,“其它”(如受子女贍養、家庭婦女等)的占5.9%.說明受訪者居住區域就業率較高,就業環境較好,因而有著較為穩定的經濟來源.官方數據表明,2011年贛州市城鎮就業率達到96.8%.同時,受訪者認為“家庭人均收入”“增加了”的占75.2%;認為“基本持平”的占20.5%;認為“減少了”的占4.3%.說明從農民身份轉變為城市居民后,家庭人均收入普遍有了增加,經濟條件得到比較明顯改善.
1.3市民化農民與城市融合度好調查結果顯示,對于“作為城市居民,跟以前比,心理感受”的回答,表示“更自豪”的占44.9%;表示“更受歧視”的占25.2%;表示“變化不太明顯”的占29.9%.少部分人成為市民后有較強的“城市弱勢群體”心理.總體上,市民化農民與城市的融合度尚可.
2市民化農民旅游消費行為分析
農民消費論文:小議城市化下農民消費的改革
本文作者:謝麗君工作單位:寧波市鄞州區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服務站
廟堰村農民消費方式存在的問題
第一,家務勞動的社會化程度相對低下。目前廟堰農戶商品性的消費已占據絕對優勢,自給自足基本絕跡。絕大多數農戶的各種消費品都是通過市場交換來獲得的,農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但由于受傳統的消費觀念的影響,普通農戶對家務勞動的社會化接受程度較低,在城市家庭已較為普及的鐘點工服務很少在農村家庭出現。養育幼兒、照顧老年病人等重活、累活也一般按農村傳統習慣由(外)祖父母輩照看或子女輪流照顧,很少有家庭會外請專職保姆,甚至也有年齡相對較輕的(外)祖母為照看第三代而放棄自己的工作。第二,消費支付工具相對落后。大多數農戶對現代消費支付工具還認識不夠,現金仍是農民的主要消費支付工具,個人支票幾乎不存在,信用卡普及率也較低。除了小部分年青人和富裕階層在部分場合有持卡消費的習慣,大多數即使擁有信用卡的農戶,一般也是單位統一辦理的工資卡,其主要用途就是取工資用。特別是一些中老年人只要工資或養老金一打入卡便馬上將其取出或轉存為定期存單。所以在每個月發工資的前后幾日里,鐘公廟街道各銀行營業網點人滿為患,到處可見排隊存取錢的長蛇隊伍。許多農民對信用卡還存在一種不信任的態度,認為不安全,覺得“放在卡上,看不見,摸不著,心里不踏實”。而對于網上購物系統,大多數人可能只是聽說而已。第三,習慣于先儲蓄再消費。據保守調查,1984年戶均銀行存款余額為352元,1990年為戶均1390元,2000年為戶均26835元,至2008年已達到戶均99412元,農民對銀行儲蓄的安全、方便情有獨鐘,把積蓄放貸給個體私營企業或用于炒股、買基金的農戶只占很少部分。多農戶認為“無債一身輕”,“寅吃卯糧或借錢消費心里不踏實”,部分農戶在操辦重大事情時錢不夠的話,也習慣于向親朋好友暫時借用,很少有人會向信用社(銀行)借貸。按揭買房這種在城市中早已普及的消費行為在廟堰村僅在少部分收入較高又穩定的農戶家庭存在。據統計,2008年50戶被調查農戶戶均負債僅7300元,并且以民間借貸為主。第四,婚、喪、嫁、娶等大宗消費上攀比心理嚴重。不論家庭條件好壞,一般農戶在日常消費中都是精打細算,盡量節省。但在過年過節或操辦重大事情時,往往是大鋪大擺,大吃大喝,縱情消費,有互相攀比的心理和行為,節儉的思想蕩然無存。許多農戶一輩子節衣縮食,一生中的消費主要用在建房、婚喪嫁娶、子女上學等少數幾件大事上,多數農戶在這些方面的巨額支出是以犧牲衣、食、用的改善為代價的。在喪事的操辦上也是如此,子女為了向外人表示所謂的“孝心”,父母過世后大操大辦現象普遍存在。這種互相攀比的心理和行為,一方面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另一方面,也使一些低收入的農戶不堪重負,陷入困境。第五,人情消費居高不下。人情往來是以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為中心的,人情消費主要指農戶之間用于人情往來的禮儀性消費。近年來,廟堰村農戶人情消費的名目、種類越來越多,價碼也有越來越高之趨勢,從小孩出生、滿月、上學……一直送到結婚,平日里人們生病住院,搬遷新居更是少不了禮尚往來。一般性的人情價碼都在200元以上,遇上結婚等重大事情送2000—3000元的也很正常。2008年,廟堰村50戶被調查農戶戶均人情消費支出為2314元,2005年為戶均1350元,兩年時間增加了近1倍。這種人情消費頻率越來越高,價碼不斷攀升的趨勢使人情過分強調禮節,注重形式,雖然表面上看似禮尚往來,卻在這一過程中大吃大喝,造成浪費,而且也給部分農戶帶來了很大的經濟壓力。第六,迷信消費比例呈上升趨勢。封建迷信思想在農村依然存在,迷信消費在部分農戶消費支出中始終占有一定比例,近幾年來甚至有抬頭現象。部分中老年人一年四季馬不停蹄,外出求神拜佛,在家吃齋念佛,自己節衣縮食,卻把大把的錢化在“敬神”上。絕大多數農戶在清明、七月十五等重大祭日都要搞一個較隆重的儀式來祭奠已逝的親人,除夕臨近時的送灶神、請菩薩儀式更是必不可少。
優化農民消費方式的對策建議
第一,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收入是消費的前提和基礎,囊中羞澀就無力消費。農民在有限的收入下,只好謹慎安排消費,不能節省的支出才消費。所以只有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消費能力,才能促進農村消費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第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由于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還是“二元體系”,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仍落后于城市。廟堰村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范圍。農民的養老、醫療、子女入學等問題都還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為了使農民能從收入雖然增長,但還要增加儲蓄,限制即期消費的困惑中解脫出來,就必定要加強他們的社會保障力度,減少農民的后顧之憂,進一步增加消費信心。第三,培育健康的消費理念。在市場環境上,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市場結構,理順流通環節,加強對通訊設施、水電設施和商業網點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消費條件,切實消除農村居民“有錢不能花”的尷尬。同時,要采取各種措施努力提高農民的自身綜合素質,加強理財觀念,讓農民逐步從“戀舊、保守、跟風、攀比”的消費情結走出來,逐步建立起講科學、講文明、講健康、講效益的消費文明新風尚。第四,豐富農民文化休閑生活。1987年廟堰村被調查農戶文化服務支出占生活消費總支出比例是1.3%,1997年上升到3.7%,十年期間增加了2.4個百分點,至2008年該比例已達到10%,又增加了6.3個百分點。但農民的文化服務支出主要是子女教育投資支出。許多農民不惜代價地想通過教育投資來提高子女未來的社會地位和收入而忽略了自身文化素養的提高。可以通過組織參加各種文化活動,練健身操,跳廣場舞、外出旅游、上老年大學。使農民的文化休閑生活由單一化向多樣化發展。
現代農民消費水平考察報告
在這個暑假中,本人通過對我縣經濟發展網上資料的查閱和調查問卷的形式總結了十六以來我縣農村居民消費的基本情況及變化趨勢,并由此提出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制約因素,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進一步推動農村居民消費的措施和建議,據此做出報告。
一、農村居民消費的基本情況和變化趨勢
(一)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演變。我縣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演變大體分為兩個階段,一是2003—2005年為消費水平緩慢增長階段。由于這一時期前兩年,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產品價格低,農民負擔高。因此,進入新世紀的前三年,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總體呈現穩步增長的態勢。二是2006年為消費水平快速增長階段。我市在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標準化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發展,使我市的農業經濟迅速增長,農民人均純收入大幅增長。
(二)消費結構的演變。調查顯示,受收入水平和收入預期低、支出預期高的制約,農村居民消費還是以一般性消費為主,衣食、居住消費等占的比重較大。隨著收入的大幅增長,消費支出也大幅增加,消費結構也有了明顯的改變。一是伴隨著連續幾年婚嫁高峰的過去,農村舊房改造已基本結束,建房熱已開始降溫,在消費支出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居住消費卻大幅度減少。二是食品和衣著消費的比例有了突發性增長。由2005年的人均700元上升到1038元,增幅達48%,比重由37.2%上升到43.6%。三是交通通訊支出平穩增長。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交通和通訊工具不斷進入尋常百姓家,農民外出頻繁,對外交往不斷擴大,使得農民的交通通訊支出在2003年就大幅增長。
(三)消費方式的演變。從某種意義上說,收入水平決定消費水平,而消費結構的變化是消費方式轉變的結果,消費方式的轉變反過來又促進消費結構的變化,并轉化為拉動消費市場的動力。近年來農民消費方式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由滿足生活需要向追求生活質量提高轉變。在食品結構上,主食消費比重下降,各種副食消費不斷增加,膳食結構向營養、科學型發展。在衣著消費上,農民穿衣在成衣化的基礎上,更注重時尚化。2004年人均衣著支出140.1元,同比增長35%。二是由重食物消費向物質和服務消費并重轉變。食物消費更多表現為生存型消費,而服務型消費更多表現為提高型和享受型消費。服務消費比重逐年上升,反映出農民消費觀念的積極轉變,也反映出農民消費方式的多元化。三是由自主性與市場化結合消費向更高的市場化消費轉變。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消費的市場化進程明顯加快,現金消費支出的比重不斷上升。
二、擴大農民消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制約因素
住房消費論文:農民工住房消費的影響透析
本文作者:董昕張翼工作單位:江南大學江蘇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
文獻回顧
農民工是戶籍在農村,而完全或主要從事非農業生產活動的勞動者①。由于農民工的概念是建立在中國特殊的戶籍制度之上的,農民工也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名詞。在國外研究中沒有與農民工完全相同的概念,只有與農民工相近的概念,例如鄉城移民(rural-to-urbanmigrants)、移民工人(migrantworkers)等。可以說,農民工是一種不徹底的鄉城移民。因此,研究農民工問題,可以根據中國農民工的特殊情況借鑒國外的相關研究成果。鄉城移民住房消費的影響因素,是國內外學者研究的重點之一,制度因素、市場因素、心理因素、個人特征等均被納入學者的考量范疇之內。在中國,對于移民②來說,戶籍等制度因素比市場因素對其住房的影響更強(Wu,2004)。中國的農村移民③在城市居住,受到來自個人、社會、經濟地位以及制度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和約束,其中,城市對農村移民歧視性的制度環境是最主要的因素;以制度約束為主、多種因素的綜合,造成農村移民在城市居住條件較差,居住空間擁擠,并產生某種程度的聚居現象(劉玉亭、何深靜,2008)。由于農民工置身于城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以保險等正規形式存在的風險分散機制對農民工所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他們往往具有較低的當期消費傾向、較高的儲蓄傾向,這樣的消費特征使得農民工的住房邊際消費傾向較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更低(周滔、呂萍,2011)。住房價格和收入水平是影響農民工住房消費的重要經濟因素。作為一種用工單位向雇員提供的福利(Wu,2004),單位提供住宿場所與否成為農民工是否在市場上選擇住房的前提條件。相對于自行租房,雇主提供的廉價或免費的宿舍或工棚,對農民工來講是一種更加經濟而便利的居住方式(農民工城市貧困項目課題組,2008)。除了單位提供住宿場所的農民工外,相當一部分農民工需要在住房市場上解決住房需求。因為戶口限制,移民不可能獲得城市公房和單位住房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僅有的對移民開放的商品住房,其價格又超出了絕大多數移民的購買能力,租房居住則成為移民最好的選擇。收入水平對移民的住房消費有重要的影響(Wu,2004)。由于自身經濟能力有限,絕大多數農民工通常只能租住城鄉結合部的農民私房或市中心價格相對低廉但條件較差的房屋(《我國農民工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研究》課題組,2010)。即便如此,農民工還是希望能夠進一步降低住房支出,尤其是在住房租金上漲的情況下。而合租是農民工節約開支以用于其他目的的主要而有效的策略(Wang,2003)。如果農民工選擇居住在商品房中,由于租金較高,他們可能會與更多的人合租(張智,2010b)。收入的不確定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工的住房消費,農民工收入增加對住房消費增長的刺激作用遠小于對其他消費增長的刺激作用,隨著收入增加,農民工更傾向于將所增加的收入儲蓄起來或投入子女教育等其他消費項目中去(周滔、呂萍,2011)。農民工住房消費還受到其是否在城市定居的預期、價值判斷標準等心理因素的影響。對預期僅在城市做短期停留的農民工來說,他們認為,自己只是工作城市的臨時成員,因而只愿意用很少的收入來改善住房條件,對住房設施和服務的要求很低;只有打算在工作城市長期居留的農民工,才愿意在更好的住房上投入(Wu,2002;2004)。偏好農村社會生活的鄉城移民,傾向于選擇棚戶區等非正式住房構成的移民聚居區;而偏好城市生活的鄉城移民,傾向于選擇服務和基礎設施較好的公寓(Erman,1997)。一部分中國農民工愿意花大價錢在農村老家建新房卻將其閑置,而不愿意在工作城市多花錢住得好些,這也是受到價值判斷標準等心理因素的影響。農民工的消費行為受到生活標準與地位評價標準的制約。在農村,房子不僅是地位的象征,而且是農民的“生活標準”;盡管農民工從農村來到城市,但是,他們消費的主要參照群體在家鄉,地理雖遠但心理近,城里人的消費偏好對他們來說顯得太奢侈,地理雖近但心理遠(馮桂林、李淋,1997)。農民工的年齡、務工年限、性別、受教育程度等個人特征也影響其住房消費。有的學者認為,年齡和務工年限都對農民工的住房選擇有重要影響(黃卓寧,2007;張智,2010a);也有學者認為,農民工總的務工年限對其租房選擇來說并不重要,但是,在目前所在城市的工作年數對其租房行為有重要影響(農民工城市貧困項目課題組,2008)。在性別方面,農民工城市貧困項目課題組(2008)的調查分析發現,農民工性別對其住房選擇影響不顯著;張智(2010a)則認為,農民工的住房選擇存在一定的性別差異,男性比女性更愿意住集體宿舍。在受教育程度方面,Wu(2004)認為,移民的受教育程度對其住房條件有重要影響。由上可見,國內外學者對于鄉城移民(包括農民工)住房消費影響因素的研究并不少。但是,已有研究成果仍然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例如,研究層面多局限于個別地區,對中國農民工住房問題的研究尚缺乏全國宏觀層面的整體判斷;研究視角基本局限于城市,缺乏從統籌城鄉的視角對農民工住房問題的探討;在對農民工住房消費影響因素的分析中,對地域因素的分析明顯不足,等等。本文研究將嘗試彌補上述不足,利用全國106個城市的大規模調查數據,對中國農民工住房消費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
農民工住房消費影響因素的作用機理分析
影響農民工住房消費的因素相互交叉、難以截然劃分,大致來看,可以分為制度因素、經濟因素、地域因素以及家庭和個人特征幾大方面。(一)制度因素農民工群體是在中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基礎上產生并存在的,因而戶籍制度及其相關制度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農民工的住房消費。其中,對農民工住房消費影響較大的是土地與住房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中國現行的土地與住房制度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城鄉二元制度。城鄉二元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住房制度改革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涉及城鎮居民,而農村居民并沒有被納入改革的范疇,農民工也被排除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外。雖然農民工在老家的土地和住房還不能通過市場變為現實收入,但是,絕大多數農民工都不愿意放棄土地而轉為非農業戶籍。這與歷史積淀的土地情結、土地的基礎保障作用密切相關;而且農民工在老家的土地和住房還是一種潛在的資產,遇到征地或拆遷時,農民工家庭可能獲得的補償甚至會超過其土地和住房應有的市場價值。這些都使得農民工的人在城市,根卻在農村。由此形成了農民工的工作城市住房與老家住房的強烈反差:日常居住的住房狹小而簡陋,老家的住房寬敞卻利用率很低,這種矛盾與浪費根植于城鄉二元的土地和住房制度。農民工住房消費還受到社會保障制度的影響。社會保障制度既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也包括義務教育等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與否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預防性儲蓄水平。Leland(1968)將預防性儲蓄定義為“為了防范未來收入的不確定性沖擊而引起的額外儲蓄”。BrowningandLusardi(1996)提出,足夠的資產或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減弱預防性儲蓄動機。雖然近年來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農民工在城鎮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障,但是,農民工社會保障水平較低等問題依然存在。加之農民工的流動性強,相當一部分農民工經常在不同的城市間流動,而社會保險的異地轉移接續困難,導致有些地區在農民工過年返鄉前甚至出現了“退保潮”。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仍處于初步解決階段,“上學難”、“上學貴”的現象仍大量存在。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導致農民工的預防性儲蓄動機強,在收入水平既定的情況下,農民工的住房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也就降低了。(二)經濟因素包括收入、住房租售價格等在內的經濟因素決定了農民工的住房消費支付能力,也影響到農民工的住房消費支付意愿,從而對農民工的住房消費產生著重要影響。在不考慮投資的情況下,一個家庭的收入等于消費與儲蓄之和,消費可以分為住房消費和非住房消費。非住房消費支出主要包括食品支出、教育醫療支出、交通通訊支出等。對于農民工家庭來說,住房消費又可以分為在流入地城市的住房消費和在老家農村的住房消費,相應地,非住房消費、儲蓄也可以做城鄉之分。由于住房消費又等于住房價格乘以住房消費量(即住房消費面積),因此,影響農民工家庭在流入地住房消費的經濟因素有:家庭收入,包括在流入地的收入和在老家農村的收入;家庭在流入地的非住房消費支出和儲蓄;家庭在老家農村的住房消費、非住房消費支出和儲蓄;流入地的住房價格,主要是租房價格;在流入地的住房消費量,主要是租房面積。此外,農民工的工作單位提供住宿也可以視為非貨幣收入,納入影響農民工住房消費的經濟因素之中。根據Friedman(1957)提出來的“永久收入假說”(permanentincomehypothesis,又譯為“持久收入假說”),決定居民消費支出的主要因素是居民的持久收入,而不是現期收入;持久收入是消費者收入中比較穩定的、持續性的收入,是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可以得到的收入,是一種長期平均的預期收入。其后的預防性儲蓄理論(precautionarysavingtheory),在吸收理性預期思想的基礎上,將不確定性、消費者跨時選擇引入消費行為分析,認為消費者儲蓄不僅僅是為了將收入均等分配于整個生命周期,還在于為了防范不確定事件的發生,例如收入的不確定性。Zeldes(1989)探討了確定的當前財產與不確定的未來收入對消費的影響,認為當前財產包括剛得到的收入和確定的未來收益,它們在影響當前消費決策方面比未來的隨機勞動收入有更大的權重。基于上述理論,對中國農民工住房消費的分析,一方面應考慮農民工現期收入水平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應考慮農民工預期收入水平的影響。對于未來收入的預期,離不開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是以往收入的情況,一方面是未來收入的穩定性。影響農民工未來收入穩定性的因素包括: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所在行業、企業的情況等。(三)地域因素這里的地域因素是指農民工由于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不同而產生的影響其住房消費的地域差異。流入地的不同意味著農民工家庭面臨的城鎮住房消費市場的不同。大城市、特大城市往往人口密度較高,住房緊張,住房的銷售和租賃價格也較高,農民工的住房問題也更為嚴峻;而中小城市和城鎮人口密度一般較低,住房供求無無較好,住房的銷售和租賃價格也較低,農民工的住房問題相當來說不那么突出。流出地的不同意味著農民工家庭已有資產和在農村收入情況的不同,甚至是返鄉意愿的差異。來自發達地區富裕鄉村的農民工,由于老家經濟狀況較好,原有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較高,到城市后其住房消費水平也相對較高;在城市工作生活不如意或老家有更好就業機會的情況下,其返鄉意愿可能更為強烈。而來自邊遠地區的農民工,由于老家生活條件較差,家庭負擔較重,到城市后其住房消費水平也相對較低;城鄉間工作生活條件差異較大,使其返鄉意愿更低,而留城意向更為堅定。(四)家庭及個人特征農民工住房消費還受到其家庭和個人特征的影響。個人特征主要包括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來城務工時間長短、技術職稱等;家庭特征主要包括家庭結構、家庭同住人數等。其中,有些因素是密切相連的,例如,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結構等之間,受教育程度與技術職稱之間,都存在著相應的無無。未到適婚年齡的農民工往往選擇住在單位提供的宿舍里,或者與親友同住在出租房內;已經結婚的農民工更傾向于選擇與配偶、子女共同居住,單位宿舍一般不能滿足這種居住需求,他們多采用租賃單元房的方式解決住房需求。受教育程度較高、務工時間較長的農民工,往往可以獲得較高的技術職稱,收入水平也較高,工作更為穩定,因而具備較強的住房消費支付能力。如果家庭中有學齡子女,那么,農民工家庭在住房消費時則要考慮子女教育支出及其預期對住房消費的影響。家庭同住人數直接決定了居住所需的最小面積,從而影響到住房消費量。在收入水平既定的情況下,如果家庭同住人數多、居住所需面積大,則農民工家庭將傾向于選擇位置或條件較差而租金水平較低的住房。
數據來源、模型構建與變量選擇
農民消費結構問題
我國農村居民消費現狀分析
農民的消費支出構成是衡量農民消費結構的重要指標。在通常情況下,研究農民的各項生活消費占總消費支出的比重,重點包括食物消費支出、交通通訊支出、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和醫療保健支出,有助于衡量農民生活現代化的水平。
改革開放初期,農村居民家庭消費水平偏低,這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活動人口生產和經營的積極性。1978—2000年,我國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有下降趨勢,從1978年的67.7%降到49.1%。但與城市相比較,仍然較高,相應地比城市高出10.2和9.7個百分點。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民低層次的食物、衣著消費支出在逐漸下降,由1980年到2000年下降了12.64、6.61個百分點,較高層次消費支出在逐年增長,如醫療保健、交通通訊、文教娛樂分別增長了3.13、5.52、6.09個百分點。2001年以來,在農村居民生活消費支出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下降,而文教娛樂、交通通訊和醫療保健的支出有增加的態勢,其中正向變動比例最大的是交通及通訊消費所占比重。目前,食品、衣著、居住、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文教娛樂、交通及通訊、醫療保健所占比重分別為45.5%、5.8%、14.5%、4.4%、11.6%、9.6%、6.6%、2.1%。這說明我國農村居民的消費結構在逐漸優化,生活質量也繼續改善,已開始向追求生活便利、提高質量、注重健康等方向發展。
可見,農民消費結構在逐漸升級,向合理化的趨勢發展。合理的農民消費結構應當是同該地區物質生產發展水平,同消費品和服務的供給結構,以及同農民自然需求結構相適應的消費結構。
我國農村居民消費結構現存問題及其成因
(一)我國農民消費結構存在的問題
消費研究論文:甘肅農民消費理念探索
本文作者:王茹工作單位:蘭州職業技術學院
影響甘肅農村居民消費結構的主要因素
收入水平收入水平是影響消費需求最重要的因素。從十多年間甘肅農村居民的消費結構可以看出,居民消費主要集中在食品和居住領域,吃、住依然是甘肅農村居民消費的一個主要內容。即使收入有所增加,其需求的變動對收入的反應仍然遲緩,即需求缺乏彈性;相反,家庭設備、文教娛樂和醫療保健對收入反應卻很快,需求富有彈性。其中前者屬于生存型消費,層次較低,后者屬于發展、享受型消費,層次較高。一旦購買力提高,消費需求層次就會由低層次向高層次躍進,消費結構也會向較高層次躍遷。因此,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是擴大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購買力、促進消費結構合理化的基礎與關鍵。產業結構2010年甘肅省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核算中的比例為14.54∶48.17∶37.29,第三產業總體增長較快,但是甘肅農村第三產業發展仍然不足,其主要原因是消費者對第三產業有效需求不足。國際上,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日本、聯邦德國、法國居民家庭服務性消費支出在消費結構中所占比重分別為40%、36.2%、30.6%、30.6%,發展中國家居民家庭服務性消費支出大多在20%左右,而甘肅省農村居民2010年家庭服務性消費支出才達到23.73%。農村居民家庭服務性消費支出過低嚴重影響了甘肅省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農村居民消費質量的提高。因此,目前我們在注重產業結構對消費結構影響的同時,更要注重強調消費結構對產業結構的反作用,使生產結構適應消費結構。不確定性近年來,農民面臨的不確定性日漸增強,主要表現為:(1)農村居民對未來生活的不確定性,農村居民往往傾向于通過減少當前消費支出、增加儲蓄來應對未來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問題,這說明甘肅省對農村社會保障的投入不足,農村醫療、教育、養老等制度仍不完善、不健全,嚴重影響了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2)生產環境的不確定性,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甘肅省農業生產在抵御自然災害方面,能力弱,損失率高,農業生產收入受到很大的影響;(3)農產品市場信息的不確定性,甘肅省農業生產與市場經營戶信息缺乏溝通,最新市場信息下鄉入戶難,農產品賣難等問題較為突出,致使農產品的生產和供給調整難度大,農產品價格波動大,對收入的影響很大。
促進消費結構合理化的對策和建議
通過上述分析,甘肅省農村居民吃、住等基本生活資料的需求仍然是消費支出的大項,農村居民的總體消費水平不高,需要加以合理引導。增加農民收入1.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根據甘肅自然條件狀況,對馬鈴薯、蘋果、洋蔥等特色農產品的種植要重視;對黨參、當歸、甘草、大黃等中藥材種植規模要進一步擴大;對畜牧業發展應該采取規模化養殖;對于大部分農產品經營者來說,必須想方設法在品質上做到與眾不同、出類拔萃,同時在內外包裝上也要有所創新,比如在包裝上要特別注明選購的理由和獨特的賣點等,以此來提高農產品的競爭力,提高農產品價值,增加農民收入。2.要規范農產品市場,建設農產品信息平臺,使農民可以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農業生產為此,我們急需建立功能齊全、覆蓋面廣的市場信息網絡。通過對市場信息的準確把握,農民才能合理地調整生產,從而增加收入。3.加強農村清潔能源工程建設利用沼氣、沼渣、沼液,提供農民生活用能,發展庭園經濟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利于幫助農民節省燃料和用電,減少生活支出;有利于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調整產業結構,促進消費結構升級。今后,需加強對產業結構升級帶動性強的若干主導產業的投資力度,如綠色能源產業和農村循環經濟產業,只有這樣,增加其研發投資,使產業結構、企業科技競爭力與時俱進,才能適應消費結構的不斷升級變化。比如,在水資源豐富的縣實施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工程,將豐富的農村水能資源轉化為經濟和社會效益。再以農村循環經濟產業為例,稻花香集團提出以農產品加工業為龍頭,向飲料產業延伸,向飼料產業拓展,向養殖和有機肥料產業擴張,向生物化工產業推進,構建了“五級循環”產業鏈,打造農業產業化循環經濟,助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并付諸實施。隨著這一戰略的全面推進,稻花香已建立起以三峽壩(庫)區農村為基地、以周邊縣市及其他地區為帶動和輻射區域的湖北省最大的農業產業化循環經濟園,直接和間接就業的農民已達到20萬人。以上經驗也值得甘肅省借鑒。增加有效供給,引導合理消費消費結構合理化的基本保證是有效的供給,它也是優化供給結構,滿足農村居民消費結構優化和升級的需要。因此,供給領域應重視市場細分,進行消費品市場的合理定位,滿足農村居民多層次需求;提高適合農村居民消費的商品的比例,增加供給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此外,還要積極調整消費政策,鼓勵發展新的消費熱點和消費方式,提高農村消費者的素質,倡導科學、合理、文明的消費觀;重點針對文化、娛樂、衛生保健、旅游、通訊等產業,不斷完善消費品供給結構,滿足農村居民的消費需求。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標準要能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二是要完善財政政策,將財政支出和轉移支付更多地用于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完善社會保障和支持農業發展等方面;三是逐步建立農村社會福利制度,解決孤寡、殘疾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對其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四是要建立適合甘肅農民的養老保險機制,調動農民參與社會保險的積極性,解決農民的養老之憂。通過以上措施可以解除農村居民后顧之憂,改善農村居民的消費預期,提高消費欲望,增加即期消費,從而促進其消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結構的改善。
農民消費結構調研報告
20*年,我區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穩定的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落實各項利民富民政策,使農村經濟保持健康穩定的發展勢頭,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消費層次不斷提高,整體生活向小康邁進。全區農村經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一、農民人均純收入快速增長
據我區桃花鎮農村社會經濟抽樣調查資料顯示,20*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6720.42元,位居全省第一,比上年實際增加872.93元,增長14.93%。從農民收入結構看,農民工資性收入人均2427.92元,比上年增加21.85元,增長0.91%;家庭經營純收入人均1589.19元,比上年減少113.72元,降低6.68%;財產性純收入人均3336.89元,比上年增加864.32元,增長34.96%;本年農民無轉移性純收入。
1、家庭經營收入略有下降。
家庭經營性收入作為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20*年略有下降。20*年我區農民家庭經營純收入人均為1589.19元,比上年實際下降113.72元,降幅為6.68%。占全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1.61%,其中第一產業純收入降幅較大,由去年人均的162.78元下降到今年的人均133.63元,人均下降29.16元,下降17.91%;非農產業相比略有回升,由去年的人均8*.*元增加到今年的人均821.98元,人均增加15.92元,增幅為1.98%。家庭經營收入的變化顯示我區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經營模式逐步由傳統的農業及手工業向非農業擴散。但應看到,家庭經營性收入的下降也顯示出我區農村居民自主謀業的能力有待提高。
2、工資性收入穩中有升。
農民汽車消費信貸問題研究
摘要: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汽車消費逐漸走入農村家庭,農民家用汽車的消費增速很快。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如何促進我國農村汽車消費信貸發展,成為拓展農村汽車消費市場的關鍵。該文以山東省汽車消費信貸的現狀與問題為研究對象,通過實地調研與問卷調研,分析指出了汽車消費信貸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并通過實例進行論證,以期為山東農村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村居民;汽車消費信貸
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來,山東省農村地區經濟快速發展,汽車是作為具有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兩重性的特殊商品,在農村生產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近年來,農村居民出行日益頻繁,貨物流通量逐步增大,農民對于汽車的需求正逐年上升。根據山東省統計數據可知,截至2017年,僅有32.4%的農村家庭擁有汽車,汽車消費信貸在山東農村地區有著巨大市場,探討農村汽車消費信貸的現有模式及存在的問題,對促進農村汽車信貸市場的發展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本次調查以山東省各地市的農民為對象,為了能夠客觀、準確地反映山東省農民汽車消費信貸現狀,借助網絡和實地調研方式對農民進行調查,調研期間,共發放問卷230份,回收215份問卷,有效問卷212份,最終對所有確認并有效的樣本進行了隨機抽查,確認樣本可信。
1山東省農村汽車消費信貸樣本描述性統計分析
1.1調查對象年齡分析。在所調查的人群當中,年齡在18~25歲的人數有10人占4.7%,26~35歲的人數是有27人占12.7%,年齡在36~49歲的人數最多有89人,占42%,年齡在50~59歲的人數有62人,占29.2%,60歲以上的人有24位,占11.3%。調查對象主要是中壯年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消費能力,有實現購買汽車愿望的能力,具體如表1所示。1.2調查對象學歷分析。通過調查數據分析發現,大專或本科學歷的人數最多占到41.0%,其次是初中及以下學歷的人數占到30.7%,高中或中專學歷的人數占28.30%。由此可以看出,高學歷水平的農民占比較小,在利率計算方面可能存在知識盲區,出于謹慎性,其對于消費貸款的接受度較低。如表2所示。1.3調查對象收入分析。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后,有59.6%的農民表示收入有所增加,但是平均月收入仍處于較低水平,和城鎮居民的收入有一定差距。調查對象平均月收入在3000~6000元的人數最多有88人,占41.5%,平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有83人,占39.2%,平均月收入在6000~10000元的人數有40人,占18.9%,收入在10000~15000元以上的只有1人,占0.5%。調研結果基本符合山東省統計局年鑒數據,具備科學性,具體如表3所示。
2山東省農村汽車消費信貸的現狀分析
經濟消費論文:當前農民消費的戰略解析
本文作者:張文明工作單位:焦作大學
轉變政府職能
地方政府要根據農村市場經濟的要求,切實轉變自身職能,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遵循為農服務的原則,履行好作為國家宏觀政策調控者的職責,實行人性化管理,處理好黨群、干群等各方面關系,為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而盡心盡責。因此,只有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才能進一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使得財政支出真正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等;同時,黨中央、國務院等國家高層決策機構,要狠下決心,加大改革力度,把縣、鄉(鎮)兩級政府及其下屬單位富余人員盡快撤改掉,或把一些人口小鄉(鎮)該合并的合并。只有這樣,農民負擔才能夠減下來,從而有利于居民收入的增加,以此來帶動消費。另外,現行的“市管縣”體制已不適合市場經濟特別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擴權強縣”、“省管縣”應當是發展的趨勢。因此,應借鑒浙江等地經驗,逐步推行省管縣改革。這有利于減少管理層次、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緩解縣級財政困難。
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基本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一制定城鄉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辦法。保障農民的養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區之間進行有效流轉,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間進行有效接轉,且能隨著時間的推移實現資源的保值增值。二是公共財政要全過程支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降低農民參保門檻,提高保障水平。在面向農民的籌資上,要降低門檻,堅持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以政府投資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三是堅持政府統一管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農村養老保險籌資模式。建立動態繳費增長機制,繳費標準隨著預期領取的養老金標準的變化而調整,參保人員預期領取的最低養老金水平可與農村低保水平銜接。
提高農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我國當前農民消費行為研究論文
關鍵詞:農民消費行為農村消費市場
論文摘要: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市場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本文在分析了農民消費行為的特點,及其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就如何打開農村消費市場,為政府和企業提出了一些建議措施。
眾所周知,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至今仍有9億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的70%,農民是我國最大的消費群體,農村消費能力的提升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全局。農村這一龐大的消費市場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應對農村消費市場給予充分的關注,而對農民消費行為的研究恰恰是打開農村消費市場的切入點。
一、農村消費市場的基本現狀
農村消費市場穩步發展,但整體消費水平較低,不同地區的消費水平差別較大。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農村消費品零售額占全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比重只有30%左右。同時農民消費水平還具有很強的區域性,消費水平基本上是從東部至西部逐步降低的,并且相差水平較大。
農村消費市場貨源充裕,買方市場基本形成,但有些商品不適應農村市場的需要。伴隨著一些商品在城市市場的飽和,農村市場成了這些商品的傾銷地,但是這些商品卻并不符合農戶的需要。許多廠家、商家不注重研究農村市場的特點,市場上缺少適合農民消費水平、適合農村消費環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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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農民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