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統計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6 15: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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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

完善貿易統計制度

一、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統計指標體系是開展統計工作的“龍頭”。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問題,3年前有過一場討論,國家統計局也召開過專題研討會,形成的共識為:貿易統計既要反映全社會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場運行全貌,又要反映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行業的發展變化狀況。一方面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要保留,因為它是反映全社會商品市場運行的唯一指標,許多地區還將其納入政府工作的計劃考核指標,盡管這一指標具有計劃經濟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另一方面,為滿足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與國際接軌,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起來,這方面的工作隨著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產業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工作量和難度都將大大增加,貿易統計工作重心必然要轉向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

近年來,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圍繞上述兩條主線,進行了不斷充實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經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對當前經濟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反應不靈敏。例如,對政府關心的商品市場總量平衡狀況、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糧食、棉花、石油、鋼材等)供求信息反應得不夠;同時反映流通產業現代化進程的指標和分組過于簡單,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業連鎖經營和現代商業業態狀況的統計制度。2、貿易統計指標體系不完善.目前貿易企業生產資料銷售量僅占社會銷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產資料市場全貌;同時價格信息是商品市場最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價格統計與流轉統計為“兩張皮”,按不同的統計方法從兩個渠道自下而上地統計,難于科學、全面和及時的分析商品市場全貌。3、現行的貿易餐飲企業的統計限額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實用性.目前貿易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過高,能夠達到限額標準而進行全數調查的企業數量太少,從而形成了與其他專業統計“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結果,貿易統計必須“抓小放大”,因為按現行限額標準,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的商品流轉量所占比重很大,影響市場趨勢。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響,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又難于抓住和抓好。這是目前貿易統計數據質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貿易統計非調查(或派生)指標很少,從而直接影響和制約了貿易統計資料的深度開發。加之現行統計資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導致貿易統計資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

(一)貿易統計指標的設計應以滿足用戶需求為目的,采取務實和相對靈活的原則。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應隨著經濟和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而相應調整,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復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核算制度。因為在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流通領域,絕大部分商品處于買方市場,市場環境相對寬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轉向如何啟動內需以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如何確保商品總量平衡以防止市場波動、如何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國家安全等。在從事這方面的分析研究時,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資料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對國內市場起著預警的功能。可考慮僅要求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局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編算,并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盡快制定科學合理和實用的貿易餐飲企業統計劃型標準。貿易餐飲業企業劃型尚無國家標準,但統計上有一個限額標準,目前這一標準作為貿易統計開展目錄抽樣的依據,即對限額以上企業實施全數調查,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實施抽樣調查。筆者認為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企業限額標準對貿易統計工作尤為重要,它直接影響著貿易統計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發展方向。根據目前的限額標準(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企業500萬元及以上、餐飲企業200萬元及以上,年末從業人員分別為20人、60人和40人),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的銷售額占全部批發零售貿易業的47%,其中零售企業僅占26%;企業單位不足3萬家。建議將目前的限額標準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額以上企業的比重,其銷售額應該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額比重應提高到60%以上。屆時限額以上企業約達到7萬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場的總規模和發展變化趨勢。今后貿易統計只要緊緊抓住這7萬家限額以上企業,工作就會變得較為主動,數據質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減輕限額以下貿易業抽樣調查工作的壓力。同時現行的許多貿易統計信息(如限額以上企業財務統計指標)也會“身價倍增”,變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計劃期內取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從而完成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的過渡,并完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我國即將加入WTO,貿易統計必須象其他專業統計一樣,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現行的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由于其自身存在許多弊端和目前資料采集方面的制約,數據質量不斷下降,已經難以為繼;從現在開始,必須統一認識,逐步弱化這一指標,相應突出和加強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可能的話應含服務業)的商品零售額統計,因為它涵蓋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額,目前可考慮同時公布以上兩個指標,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現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同時完整的商品市場是由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兩大市場組成,生產資料流通總規模的發展變化,反映社會再生產的規模和水平。要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部門,主要依據工業統計報表和貿易統計報表有關指標,按季度測算社會中間產品銷售總額(或稱社會生產資料銷售總額)。從宏觀上反映生產資料市場的發展變化,這項工作對于貿易統計來說也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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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服務貿易統計論文

一、正確認識國際貿易統計的重要性

國際貿易隨著全球經濟變化、發展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整體增長緩慢,尤其以貨物貿易為主。但是國際服務貿易卻一枝獨秀,成為國際貿易增長中的唯一亮點。在各國的貿易總額中,服務貿易的比重也越來越大,經濟的發展趨向于無形化,相應地作為無形經濟一部分的服務貿易的統計,也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例如:美國的國際貿易年年逆差。按照國際貿易理論,長期的順差和長期的逆差對本國的經濟發展都極為不利。但是美國的經濟發展卻一直較穩定,其中與服務貿易大大彌補了貨物貿易的長期逆差有一定的關系。也就是無形貿易的發展,特別是服務貿易的發展,在無形中淡化了貨物貿易的重要性。據統計,美國自1976年以來,國際服務貿易年年順差。1986年,服務貿易順差達到了100億美元;到1996年更是增加到了780億美元,在其國內!服務業占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從1993年就達到了60%以上。還有英國,其有形貿易也是年年逆差。可是自1947年以來,通過跨國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海運、民航、旅游業等以服務貿易為主的無形貿易一直保持順差,這對彌補有形貿易的長期逆差起到了關鍵作用。所以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相應的服務貿易統計也越來越重要。

二、分析國際貿易統計的規則

目前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關于服務貿易統計的規定:一種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國際收支統計(BOP)。另一種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1.IMF的國際收支統計。BOP統計的原則,主要是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服務貿易。簡言之,就是跨境貿易。這里所說的居民和我們的國民經濟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該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自然人和設有營業場所并提供貨物或者服務的實體。在這個意義上,服務貿易統計就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經常項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服務交易,即跨境的服務流動統計。例如:中國的某企業接受外國海運公司的運輸服務,對中國而言就是服務的進口。又如,外國旅游者在中國的旅游消費支出,對中國而言就是服務的出口。顯然,包括在國際收支統計中的跨境服務貿易統計,具有服務跨境消費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統計已經為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經認識到了服務貿易在國際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統計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國際收支統計方法手冊第五版BMP5中,已經將服務貿易項目由手冊第四版的五項細化為十一項,并逐步說明指標涵蓋的范圍和編纂方法。為了統計的準確性,該組織統計局已經在1999年出版的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全面介紹IMF和WTO關于服務貿易統計的原則、分類和內容。但是IMF堅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統計原則,不統計境內外資企業對境內的服務貿易,認為這部分交易的統計不屬于BOP范圍,而屬于國民核算統計。

2.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是迄今為止的第一套關于國際服務貿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變規則,其將國際服務貿易分為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分銷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醫療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娛樂文化及體育服務、運輸服務和其它等12個部門類別,每個部門又細分為若干個分部門,共155個分部門。GATS要求統計的服務貿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過境交易、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又有境內貿易,包括商業存在,即境內的外資企業對境內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務交易,但是這種方法的統計資料很少,在國際服務貿易統計中,采用此法的國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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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改革措施

自1994年國家統計局提出把批發零售貿易業統計方法制度改革作為國家整個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以來,我國的貿易統計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現實情況的復雜性和多變性,貿易統計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弊端,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創新。

一、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

我們認為,統計方法制度的改革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以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框架,大刀闊斧地改革國家貿易統計報表制度,制定出能夠反映全社會商品流通的規模、結構、效益、速度的宏觀統計指標體系適應社會主義大市場、大流通的需要。

(l)大力精簡定期報表指標體系。統計制度改革要堅持年報資料宜全面詳盡,定期報表盡可能簡化的原則。建議目前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業商品銷售總類值表的分類予以合并簡化,商品表的商品目錄只需設置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即可。

(2)鑒于目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難以統準統全的事實,將該表予以取消,把全部貿易企業分為批發企業、零售企業兩大塊,分別統計其流轉額和流轉量,用全社會零售企業流轉額代替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只要掌握其發展趨勢就可以了。

(3)在改革國家貿易統計報表制度的前提下,規范和配套改革部門統計報表制度,以充分發揮部門統計的職能作用和積極性。并從科學、簡煉、明確、適用出發,考慮貿易企業的實際情況,重新構造既能滿足宏觀管理需要,更能滿足企業經營管理需要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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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服務貿易統計制度

摘要:對于國際貿易而言,其所含增值稅的中性屬性主要是依據“消費地原則”得以體現的。在貨物貿易過程中,原則上應是消費地原則與出口退稅以及進口征稅相關政策之間相對應,可是因為一些服務貿易消費的所屬地較難確定,使得對增值稅的重復征收以及相關征稅問題尤為明顯。本文將以服務貿易為基本點,對其統計制度的跨境服務增值稅政策進行簡要分析。

關鍵詞:服務貿易統計制度;跨境服務;增值稅政策

1引言

對于現階段增值稅理論及其實踐而言,其主要將視線聚焦在服務“消費地”的有效識別機制建設上,在很大程度上將跨境服務以及“服務進出口”的有關概念及其范圍進行模糊化。單方面提出“服務出口零稅率”這一內容化,這也恰恰違反了關于增值稅的消費地準則。積極汲取國際貿易相關統計制度的重要研究成果,能夠為我國服務貿易領域中的增值稅政策方面研究開辟全新的道路,也能為服務貿易增值稅政策的協調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2簡述我國服務貿易統計制度

在兩千零六年,服務貿易統計這一概念而言在我國產生,依據三年前進行修訂的有關國際服務貿易中統計監測制度的相關規定,這一制度把我國服務貿易統計輸出范圍進行了如下劃分:(1)將自然人移動劃分為統計領域。這一統計主要是針對我國境內居民借助自然人移動模式在境外對其提供相應服務,或是非居民自然人在我國境內通過自然人移動模式對其提供相應的服務。經我國商務部門統計而有關數據顯示,這些數據絕大多數體現在對服務進出口方面,主要涵蓋了海陸運輸服務、旅游服務等相關服務;(2)對國際附屬機構提供的服務貿易進行統計。其主要包含非居民以直接投資這一方法對我國境內企業在國內進行的服務銷售進行控制;或是我國境內居民借助直接投資這一方法,控制跨國企業而在所處國以及相關地區的境內開展的服務銷售活動;(3)對于服務進出口進行統計。這一點主要涉及的是,我國居民對境內與境外非居民所提供的相關服務,也就是所謂的服務出口;而所謂的進口服務則是指,非居民境外以及境內的我國居民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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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制度完善論文

一、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統計指標體系是開展統計工作的“龍頭”。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問題,3年前有過一場討論,國家統計局也召開過專題研討會,形成的共識為:貿易統計既要反映全社會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場運行全貌,又要反映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行業的發展變化狀況。一方面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要保留,因為它是反映全社會商品市場運行的唯一指標,許多地區還將其納入政府工作的計劃考核指標,盡管這一指標具有計劃經濟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另一方面,為滿足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與國際接軌,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起來,這方面的工作隨著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產業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工作量和難度都將大大增加,貿易統計工作重心必然要轉向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

近年來,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圍繞上述兩條主線,進行了不斷充實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經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對當前經濟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反應不靈敏。例如,對政府關心的商品市場總量平衡狀況、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糧食、棉花、石油、鋼材等)供求信息反應得不夠;同時反映流通產業現代化進程的指標和分組過于簡單,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業連鎖經營和現代商業業態狀況的統計制度。2、貿易統計指標體系不完善.目前貿易企業生產資料銷售量僅占社會銷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產資料市場全貌;同時價格信息是商品市場最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價格統計與流轉統計為“兩張皮”,按不同的統計方法從兩個渠道自下而上地統計,難于科學、全面和及時的分析商品市場全貌。3、現行的貿易餐飲企業的統計限額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實用性.目前貿易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過高,能夠達到限額標準而進行全數調查的企業數量太少,從而形成了與其他專業統計“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結果,貿易統計必須“抓小放大”,因為按現行限額標準,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的商品流轉量所占比重很大,影響市場趨勢。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響,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又難于抓住和抓好。這是目前貿易統計數據質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貿易統計非調查(或派生)指標很少,從而直接影響和制約了貿易統計資料的深度開發。加之現行統計資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導致貿易統計資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

(一)貿易統計指標的設計應以滿足用戶需求為目的,采取務實和相對靈活的原則。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應隨著經濟和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而相應調整,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復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核算制度。因為在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流通領域,絕大部分商品處于買方市場,市場環境相對寬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轉向如何啟動內需以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如何確保商品總量平衡以防止市場波動、如何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國家安全等。在從事這方面的分析研究時,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資料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對國內市場起著預警的功能。可考慮僅要求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局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編算,并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盡快制定科學合理和實用的貿易餐飲企業統計劃型標準。貿易餐飲業企業劃型尚無國家標準,但統計上有一個限額標準,目前這一標準作為貿易統計開展目錄抽樣的依據,即對限額以上企業實施全數調查,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實施抽樣調查。筆者認為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企業限額標準對貿易統計工作尤為重要,它直接影響著貿易統計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發展方向。根據目前的限額標準(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企業500萬元及以上、餐飲企業200萬元及以上,年末從業人員分別為20人、60人和40人),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的銷售額占全部批發零售貿易業的47%,其中零售企業僅占26%;企業單位不足3萬家。建議將目前的限額標準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額以上企業的比重,其銷售額應該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額比重應提高到60%以上。屆時限額以上企業約達到7萬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場的總規模和發展變化趨勢。今后貿易統計只要緊緊抓住這7萬家限額以上企業,工作就會變得較為主動,數據質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減輕限額以下貿易業抽樣調查工作的壓力。同時現行的許多貿易統計信息(如限額以上企業財務統計指標)也會“身價倍增”,變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計劃期內取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從而完成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的過渡,并完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我國即將加入WTO,貿易統計必須象其他專業統計一樣,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現行的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由于其自身存在許多弊端和目前資料采集方面的制約,數據質量不斷下降,已經難以為繼;從現在開始,必須統一認識,逐步弱化這一指標,相應突出和加強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可能的話應含服務業)的商品零售額統計,因為它涵蓋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額,目前可考慮同時公布以上兩個指標,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現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同時完整的商品市場是由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兩大市場組成,生產資料流通總規模的發展變化,反映社會再生產的規模和水平。要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部門,主要依據工業統計報表和貿易統計報表有關指標,按季度測算社會中間產品銷售總額(或稱社會生產資料銷售總額)。從宏觀上反映生產資料市場的發展變化,這項工作對于貿易統計來說也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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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制度完善分析論文

一、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統計指標體系是開展統計工作的“龍頭”。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問題,3年前有過一場討論,國家統計局也召開過專題研討會,形成的共識為:貿易統計既要反映全社會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場運行全貌,又要反映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行業的發展變化狀況。一方面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要保留,因為它是反映全社會商品市場運行的唯一指標,許多地區還將其納入政府工作的計劃考核指標,盡管這一指標具有計劃經濟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另一方面,為滿足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與國際接軌,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起來,這方面的工作隨著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產業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工作量和難度都將大大增加,貿易統計工作重心必然要轉向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

近年來,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圍繞上述兩條主線,進行了不斷充實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經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對當前經濟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反應不靈敏。例如,對政府關心的商品市場總量平衡狀況、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糧食、棉花、石油、鋼材等)供求信息反應得不夠;同時反映流通產業現代化進程的指標和分組過于簡單,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業連鎖經營和現代商業業態狀況的統計制度。2、貿易統計指標體系不完善.目前貿易企業生產資料銷售量僅占社會銷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產資料市場全貌;同時價格信息是商品市場最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價格統計與流轉統計為“兩張皮”,按不同的統計方法從兩個渠道自下而上地統計,難于科學、全面和及時的分析商品市場全貌。3、現行的貿易餐飲企業的統計限額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實用性.目前貿易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過高,能夠達到限額標準而進行全數調查的企業數量太少,從而形成了與其他專業統計“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結果,貿易統計必須“抓小放大”,因為按現行限額標準,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的商品流轉量所占比重很大,影響市場趨勢。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響,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又難于抓住和抓好。?饈悄殼懊騁淄臣剖葜柿肯陸檔鬧匾蛩亍?、目前貿易統計非調查(或派生)指標很少,從而直接影響和制約了貿易統計資料的深度開發。加之現行統計資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導致貿易統計資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

(一)貿易統計指標的設計應以滿足用戶需求為目的,采取務實和相對靈活的原則。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應隨著經濟和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而相應調整,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復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核算制度。因為在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流通領域,絕大部分商品處于買方市場,市場環境相對寬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轉向如何啟動內需以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如何確保商品總量平衡以防止市場波動、如何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國家安全等。在從事這方面的分析研究時,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資料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對國內市場起著預警的功能。可考慮僅要求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局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編算,并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盡快制定科學合理和實用的貿易餐飲企業統計劃型標準。貿易餐飲業企業劃型尚無國家標準,但統計上有一個限額標準,目前這一標準作為貿易統計開展目錄抽樣的依據,即對限額以上企業實施全數調查,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實施抽樣調查。筆者認為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企業限額標準對貿易統計工作尤為重要,它直接影響著貿易統計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發展方向。根據目前的限額標準(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企業500萬元及以上、餐飲企業200萬元及以上,年末從業人員分別為20人、60人和40人),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的銷售額占全部批發零售貿易業的47%,其中零售企業僅占26%;企業單位不足3萬家。建議將目前的限額標準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額以上企業的比重,其銷售額應該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額比重應提高到60%以上。屆時限額以上企業約達到7萬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場的總規模和發展變化趨勢。今后貿易統計只要緊緊抓住這7萬家限額以上企業,工作就會變得較為主動,數據質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減輕限額以下貿易業抽樣調查工作的壓力。同時現行的許多貿易統計信息(如限額以上企業財務統計指標)也會“身價倍增”,變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計劃期內取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從而完成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的過渡,并完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我國即將加入WTO,貿易統計必須象其他專業統計一樣,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現行的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由于其自身存在許多弊端和目前資料采集方面的制約,數據質量不斷下降,已經難以為繼;從現在開始,必須統一認識,逐步弱化這一指標,相應突出和加強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可能的話應含服務業)的商品零售額統計,因為它涵蓋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額,目前可考慮同時公布以上兩個指標,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現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同時完整的商品市場是由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兩大市場組成,生產資料流通總規模的發展變化,反映社會再生產的規模和水平。要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部門,主要依據工業統計報表和貿易統計報表有關指標,按季度測算社會中間產品銷售總額(或稱社會生產資料銷售總額)。從宏觀上反映生產資料市場的發展變化,這項工作對于貿易統計來說也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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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探究論文

一、正確認識國際貿易統計的重要性

國際貿易隨著全球經濟變化、發展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整體增長緩慢,尤其以貨物貿易為主。但是國際服務貿易卻一枝獨秀,成為國際貿易增長中的唯一亮點。在各國的貿易總額中,服務貿易的比重也越來越大,經濟的發展趨向于無形化,相應地作為無形經濟一部分的服務貿易的統計,也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例如:美國的國際貿易年年逆差。按照國際貿易理論,長期的順差和長期的逆差對本國的經濟發展都極為不利。但是美國的經濟發展卻一直較穩定,其中與服務貿易大大彌補了貨物貿易的長期逆差有一定的關系。也就是無形貿易的發展,特別是服務貿易的發展,在無形中淡化了貨物貿易的重要性。據統計,美國自1976年以來,國際服務貿易年年順差。1986年,服務貿易順差達到了100億美元;到1996年更是增加到了780億美元,在其國內!服務業占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從1993年就達到了60%以上。還有英國,其有形貿易也是年年逆差。可是自1947年以來,通過跨國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海運、民航、旅游業等以服務貿易為主的無形貿易一直保持順差,這對彌補有形貿易的長期逆差起到了關鍵作用。所以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相應的服務貿易統計也越來越重要。

二、分析國際貿易統計的規則

目前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關于服務貿易統計的規定:一種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國際收支統計(BOP)。另一種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1.IMF的國際收支統計。BOP統計的原則,主要是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服務貿易。簡言之,就是跨境貿易。這里所說的居民和我們的國民經濟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該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自然人和設有營業場所并提供貨物或者服務的實體。在這個意義上,服務貿易統計就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經常項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服務交易,即跨境的服務流動統計。例如:中國的某企業接受外國海運公司的運輸服務,對中國而言就是服務的進口。又如,外國旅游者在中國的旅游消費支出,對中國而言就是服務的出口。顯然,包括在國際收支統計中的跨境服務貿易統計,具有服務跨境消費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統計已經為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經認識到了服務貿易在國際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統計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國際收支統計方法手冊第五版BMP5中,已經將服務貿易項目由手冊第四版的五項細化為十一項,并逐步說明指標涵蓋的范圍和編纂方法。為了統計的準確性,該組織統計局已經在1999年出版的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全面介紹IMF和WTO關于服務貿易統計的原則、分類和內容。但是IMF堅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統計原則,不統計境內外資企業對境內的服務貿易,認為這部分交易的統計不屬于BOP范圍,而屬于國民核算統計。

2.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是迄今為止的第一套關于國際服務貿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變規則,其將國際服務貿易分為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分銷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醫療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娛樂文化及體育服務、運輸服務和其它等12個部門類別,每個部門又細分為若干個分部門,共155個分部門。GATS要求統計的服務貿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過境交易、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又有境內貿易,包括商業存在,即境內的外資企業對境內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務交易,但是這種方法的統計資料很少,在國際服務貿易統計中,采用此法的國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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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貿易順差統計區別原因

自1980年始,中美關于貿易順差的統計就開始存在差異,但由于當時中美兩國間貿易量較小,這種差異不明顯。自1995年始,中美貿易量擴大,與之對應兩國關于貿易順差的統計差異日見擴大,筆者試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貿易順差統計差異形成的原因。

一、中美雙方在統計計價方法上的差異

中美貿易順差規模統計差異存在的原因之一是中美關于貿易額的統計方法差異。雙邊貿易統計方法差異的主要表現是中美兩國之間進出口計價方式不同。中國的出口數據是按照大多數國家的慣例依據離岸價格,也就是通常所說的FOB價(freeonboard,簡稱FOB,包括本國生產成本、貨物運輸保險和在本國裝載上船成本)統計的。與大多數國家出口計價不同,美國出口數據是按照船邊交貨價,也就是FAS價(freealongsideship,簡稱FAS,不包括本國生產成本、貨物運輸保險和在本國裝載上船成本)統計的,這與國際慣例有別。由于未包含商品裝上船的成本,故FAS價的數值小于FOB價。并且中、美兩國都是依據到岸價格,也就是CIF價(包括貨價成本、在途包裝費、保險費和運輸費)統計進口。這樣,由于中美進出口計價基礎不同,自然而然會造成雙方貿易統計差異。因而就需要把雙方的進出口數據轉換成統一的離岸價(FOB價)計算,這樣才能比較中美雙邊貿易順差規模的統計差異情況,進而推算出中美貿易順差規模計算上的失衡程度。為此,按照國際通行的轉換方法,以FOB價為基礎,把美國的以FAS計價的出口值加上1%的成本轉換成FOB值。并且,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轉換做法,把中美兩國的以CIF價計算的進口值扣除10%來得到FOB值。為什么要用同一種方法計算進出口數據呢?原因是當貿易數值龐大時,FOB價與CIF價的差異會造成顯著的由計價方式不同帶來的差異。比如,如果以FOB價計算,中國、美國每一年對另一方的商品出口為500億美元,雙邊貿易本應剛好平衡。但現在美國會認為,本國對中國出口是500億美元,但從中國進口是550億美元,原因就是后者以CIF價格計算。這使得美國以為自己有50億美元的逆差。反過來,中國對美國出口以FOB價計算是500億美元,但進口以CIF價計算是550億美元,以至中國也認為自己有50億美元的逆差。一項本來平衡的貿易,現在變得雙方都認為自己有了“逆差”。因此,用不同的基準價格計算進出口會造成一定數額的誤差。當我們按照國際通行的轉換方法,以FOB價為基礎,把美國的以FAS計價的出口值加上1%的成本轉換成FOB值,并且,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轉換做法,把美中兩國的以CIF價計算的進口值扣除10%來得到FOB值,雙方在統計計價方法完全一致情況下計算出的經過修訂的美國對中國的出口額數值增加了,美國對中國的進口額數值減少了,同樣中國對美國商品的進口額也減少了。這樣,經修訂后,雙邊貿易順差規模的差異有了一定量的減小。而且從計價方法上明顯看出,美方的統計數據高估了從中國的進口。

二、經由香港轉口貿易的影響

所謂轉口(reexport)亦即香港買家依法取得某批進口商品的所有權后隨即售出,運送給第三國家或地區的另一個買家。香港買家將進口商品再出口前,或會略微加工,但不影響商品性質,故不會把香港變成原產地。這種轉口使中美雙邊的貿易統計數據出現差異。美國方面在計算進口時,由于美國海關追查所有進口商品,包括轉口商品的產地來源,美國的進口數據應該已經包括了直接進口和間接進口,無需另加轉口。現實中,中國使用的是目的地原則,往往不統計部分經由香港對美國轉口商品,如果這部分轉口在中美貿易中微不足道,或可忽略,但現實中剛好相反。香港經濟研究中心學者FungandLau(<中美雙邊貿易差額1990-2000>2001)根據香港貿發局提供的數據研究后發現,以2000年為例,美國有61億美元的制成品經由香港轉口到中國內地,占美國對中國出口官方數據的37%。同期中國內地有365億美元的制成品經由香港轉口到美國,占中國對美國出口官方數字的70%。如此高的比例,原因在于中國以目的地為原則的統計方法沒有統計經港轉口商品的數額。美方資料顯示,中國的貨物只有20%直接運往美國,其余80%是通過第三方轉口到美國的,中方對轉口貿易不計入貿易額的統計方法,導致中國統計的對美出口普遍低估,而美國由于在進口貿易中統計轉口部分,使得美方統計的自華進口普遍高估,這導致中美貿易順差規模統計數據存在較大差異。根據FungandLau的研究,中國在加上對轉口的統計后,中美雙邊關于貿易順差規模的統計差異會大大減小。

三、轉口加成利潤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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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制度完善分析論文

一、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的改革與完善

統計指標體系是開展統計工作的“龍頭”。關于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問題,3年前有過一場討論,國家統計局也召開過專題研討會,形成的共識為:貿易統計既要反映全社會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場運行全貌,又要反映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行業的發展變化狀況。一方面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要保留,因為它是反映全社會商品市場運行的唯一指標,許多地區還將其納入政府工作的計劃考核指標,盡管這一指標具有計劃經濟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另一方面,為滿足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與國際接軌,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起來,這方面的工作隨著流通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產業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工作量和難度都將大大增加,貿易統計工作重心必然要轉向貿易餐飲業行業統計。

近年來,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圍繞上述兩條主線,進行了不斷充實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經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對當前經濟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反應不靈敏。例如,對政府關心的商品市場總量平衡狀況、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糧食、棉花、石油、鋼材等)供求信息反應得不夠;同時反映流通產業現代化進程的指標和分組過于簡單,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業連鎖經營和現代商業業態狀況的統計制度。2、貿易統計指標體系不完善.目前貿易企業生產資料銷售量僅占社會銷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產資料市場全貌;同時價格信息是商品市場最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價格統計與流轉統計為“兩張皮”,按不同的統計方法從兩個渠道自下而上地統計,難于科學、全面和及時的分析商品市場全貌。3、現行的貿易餐飲企業的統計限額標準缺乏科學性和實用性.目前貿易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過高,能夠達到限額標準而進行全數調查的企業數量太少,從而形成了與其他專業統計“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結果,貿易統計必須“抓小放大”,因為按現行限額標準,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的商品流轉量所占比重很大,影響市場趨勢。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響,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又難于抓住和抓好。?饈悄殼懊騁淄臣剖葜柿肯陸檔鬧匾蛩亍?、目前貿易統計非調查(或派生)指標很少,從而直接影響和制約了貿易統計資料的深度開發。加之現行統計資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導致貿易統計資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

(一)貿易統計指標的設計應以滿足用戶需求為目的,采取務實和相對靈活的原則。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應隨著經濟和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而相應調整,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復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核算制度。因為在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流通領域,絕大部分商品處于買方市場,市場環境相對寬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轉向如何啟動內需以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如何確保商品總量平衡以防止市場波動、如何保護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國家安全等。在從事這方面的分析研究時,居民購買力平衡統計和主要商品產銷平衡統計資料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對國內市場起著預警的功能。可考慮僅要求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局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編算,并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盡快制定科學合理和實用的貿易餐飲企業統計劃型標準。貿易餐飲業企業劃型尚無國家標準,但統計上有一個限額標準,目前這一標準作為貿易統計開展目錄抽樣的依據,即對限額以上企業實施全數調查,限額以下企業和個體戶實施抽樣調查。筆者認為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企業限額標準對貿易統計工作尤為重要,它直接影響著貿易統計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發展方向。根據目前的限額標準(批發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企業500萬元及以上、餐飲企業200萬元及以上,年末從業人員分別為20人、60人和40人),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的銷售額占全部批發零售貿易業的47%,其中零售企業僅占26%;企業單位不足3萬家。建議將目前的限額標準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額以上企業的比重,其銷售額應該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額比重應提高到60%以上。屆時限額以上企業約達到7萬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場的總規模和發展變化趨勢。今后貿易統計只要緊緊抓住這7萬家限額以上企業,工作就會變得較為主動,數據質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減輕限額以下貿易業抽樣調查工作的壓力。同時現行的許多貿易統計信息(如限額以上企業財務統計指標)也會“身價倍增”,變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計劃期內取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從而完成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的過渡,并完善貿易統計指標體系。我國即將加入WTO,貿易統計必須象其他專業統計一樣,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現行的貿易統計核心指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由于其自身存在許多弊端和目前資料采集方面的制約,數據質量不斷下降,已經難以為繼;從現在開始,必須統一認識,逐步弱化這一指標,相應突出和加強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可能的話應含服務業)的商品零售額統計,因為它涵蓋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額,目前可考慮同時公布以上兩個指標,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現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同時完整的商品市場是由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兩大市場組成,生產資料流通總規模的發展變化,反映社會再生產的規模和水平。要在國家和省兩級統計部門,主要依據工業統計報表和貿易統計報表有關指標,按季度測算社會中間產品銷售總額(或稱社會生產資料銷售總額)。從宏觀上反映生產資料市場的發展變化,這項工作對于貿易統計來說也是責無旁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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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統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貿易統計工作中存在的難點

(一)難統計

統計工作的困難主要是由于被統計對象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多樣性以及部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略低所導致的。首先,被統計對象具有一定的復雜性。貿易統計的目標多為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的企業或個人,統計范圍廣、內容多,使得貿易統計的工作較難進行。其次,部分工作人員的個人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部分企業的統計員工中有一少部分是兼職人員,其對統計工作的不熟悉以及其自身工作性質的不穩定性直接影響著統計工作的進行。從另一方面來看,新入職的員工因為缺少職業培訓導致其對工作流程不夠熟悉,也會對統計工作產生影響。除此之外,還有部分員工自我要求不嚴格,責任心不強,在統計過程中出現前后數據不一致、計算錯誤等現象。

(二)難搜集

對于限額以下的企業和個人所采用的統計方法是抽樣調查法,但是由于部分企業和個體戶對調查統計工作的配合度較低,故在貿易統計的搜集階段也容易出現問題。部分企業在被調查過程中并沒有正確認識到統計工作的重要性,而是通過謊報數據、不提供完整銷售記錄等行為糊弄了事,該現象的出現導致貿易統計工作的準確性呈直線下降。

(三)調查方式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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