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4 14: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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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

公路隧道合同能源管理研究

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點

1.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簽訂合同進行節能服務的約定,以此來幫助用能單位進行節能改造。合同的制定基于用能診斷、工程設計、資金籌措、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員工培訓和維護保養等方面。節能服務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設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用能單位進行節能改造設計。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實施之前用合同的形式將目標和服務的內容進行約定,項目實施后用取得的節能效益回收投資,以取得合理的利潤。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通過非行政手段的方式來解決高能耗問題的機制。雖然政府確定了一些節能減排的項目,但是很難推動用能單位自主進行節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用能單位可以零投入進行節能改造,還可以減少投入的風險,在實現盈利的同時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同時節能服務公司也能夠通過對能源的有效節約而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種雙贏的機制。

1.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

(1)在進行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項目審計、方案設計、融資和設備采購、施工測量以及運營維護和認證等都由節能服務公司統一負責,用能單位只需參與配合。(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節能服務公司需對用能單位培訓,以確保在合同期結束后,公路隧道用能單位也能夠自己管理節能設備,確保節能效果。如果節能服務公司達不到合同中規定的要求,則在項目過程中造成的損失由節能公司承擔。節能服務公司在和用能單位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好節能改造效果,將節能改造前后對比,其所消耗的能源的總量有預期的下降。(3)用能單位不用提供節能改造資金,節能改造的前期資金投入由節能服務公司來負責,有效降低了節能改造投入及風險。資金的來源一般有以下三個方面:通過租賃節能改造過程中需投入的設備;節能服務公司對該項目進行融資;節能服務公司自己對該項目投入。

2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及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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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處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現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簽訂合同的方式確定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了實現這個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用能單位用節能所獲得的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和其要求的利潤的一種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用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承擔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允許客戶利用節能帶來的收益來升級工廠和設備,從而降低運行成本。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發展到2013年通過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這一發展目標。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呈現以下五種不同的類型:

1.節能效益分享型

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分享節能項目帶來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在這種類型中,節能項目所需的投入按照雙方的約定,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或者雙方共同來承擔。待節能項目完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由節能服務公司和用戶分享節能帶來的效益。當然,合同執行結束,設備無償轉讓給用戶,節能服務公司只負責分享以后的節能收益。在我國,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就是這種節能效益分享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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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機制思考

1歐盟層面的節能與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對歐盟的節能政策進行分析,可以發現,歐盟從四個方面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發揮作用。1.1設立獨立的節能管理機構和研究機構。首先,歐盟設立了獨立的節能管理機構,包括歐洲能源監管委員會(CEER)和能源交通總署(ETDG)對能源交易和市場進行監管。相應地,許多成員國也設立了獨立的節能管理機構,如英國的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負責制定相關節能政策和法規,其下設的碳基金(CarbonTrust)和節能基金(EnergySavingTrust),分別管理政府對工業和交通節能、建筑節能等投入的資金,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其次,歐盟設立了專門的研究機構如歐盟研究總署(ECRDG)和歐盟聯合研究中心(JRC)進行節能研究和節能項目開發。歐盟聯合研究中心(JRC)下設7個科學小組,由獨立的學科專家組成,不僅提供專門的節能技術支持,還通過對成員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進行獨立調查,提供政策建議。JRC先后對歐盟國家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的障礙因素進行兩次大規模調查。在2010~2013年的調查報告中,JRC提出了阻礙各成員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八個障礙因素,即信息與意識、立法、行為、市場與外部性、融資、技術與行政、計量與驗證、ESA2010的影響。在2014~2016年的調查報告中,JRC將這些障礙因素進一步歸結為六個方面,即信息與意識、立法與會計、行為、市場與外部性、融資、技術與行政。這些調查結果對于歐盟制定和調整相應法令和政策標準提供了經驗支撐[2][3]。1.2制定系列的節能指令和技術標準。歐盟以指令(directive)的形式了許多與節能相關的法律,還制定了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的能效標準。其中對于節能服務產業和合同能源管理(EPC)具有較大影響的相關指令和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項。1)《能源效率指令》(EnergyEfficiencyDirec-關于能源效率的較早指令是2006年的《終端用能和能效服務指令》(2006/32/EC)。2012年,《能源效率指令》(2012/27/EU,EED)取代了2006/32/EC,建立了一個在歐盟范圍內提高能源效率的共同框架,成為歐盟國家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法律。首先,該指令重新定義了兩個術語。第一個術語是“能源服務提供商”(EnergyServiceProvider,ESP)。2006/32/EC提出的“能源服務公司”(ESCOs)的概念,定義為“對用戶的設備或建筑物提供能源服務或其他能源效率改進措施并承擔相應財務風險的自然人或法人”。ESP則是一個比ESCOs更寬泛的概念,包括能源專家、審計師、咨詢、工程師、建筑商等相關方面。第二個術語是“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商”(EPCprovider),專指提供節能保證的能源服務公司。其次,EED明確要求成員國采取措施促進本國節能服務市場的發展,包括提供信息、EPC合同文本、公布能源服務提供商名單、宣傳最佳EPC實務等,還要求各國在立法、行政等方面移除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監管障礙和非監管障礙,尤其是公共部門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時可能遇到的公共采購、年度預算和會計核算方面的障礙。該指令還要求各成員國制定長期的、國家層面的建筑節能改造戰略,包括商用、住宅、公共和私人建筑,并提出中央政府擁有或管理的公共建筑節能率不低于3%的要求。這些規定為歐盟國家2013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2)《建筑能源績效指令》(TheEnergyPerfor-manceofBuildingsDirective,EPBD)歐盟關于建筑能源績效的相關指令主要有兩版,一個版是2002/91/EC和2010/31/EU。2002/91/EC構建了建筑物能效管理的基本框架,主要內容包括:提出了建筑物能耗的計量方法,確定了建筑物最低能效標準,對于新建建筑要求直接達到最低能耗標準,對于使用面積超過1000m2的既有建筑要求通過節能改造達到最低能耗標準;建立了建筑物能效標簽制度,對符合節能標準的建筑物頒發能耗性能證書,要求業主在出租、出售房屋時必需提供建筑能效等級證書,公共建筑物必須在顯著位置擺放能效等級證書[4];要求各成員國建立對鍋爐和空調系統的定期檢查制度;實行建筑節能監管制度,如獨立專家制度、審查制度以及建筑節能信息服務制度。2010年,歐盟新一版《建筑能源績效指令》(2010/31/EU,EPBD),進一步建立起建筑物及其內部設施綜合能源績效計算的通用框架,尤其強調成本最優化方法的使用。EPBD規定了新建建筑物和內部設施翻新的建筑物、建筑單元、建筑構件應實現的最低節能標準,取消了2002/91/EC關于建筑物最低能效標準的面積限制。EPBD提出了到2020年,所有新建建筑必須成為“近零能耗建筑”的目標。EPBD完善了在歐盟全境實施能源認證的計劃。截至目前,EPBD已成為歐盟各成員國降低建筑能耗的主要法律依據,其中要求建筑物必須具備能源績效合格證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公共建筑部門的節能改造和整個節能服務市場的發展。3)歐盟建筑節能標準在歐盟的總能耗中,建筑能耗占比達到40%,其中居住建筑能耗約占建筑總能耗的三分之二,公共建筑能耗占三分之一,而居住建筑能耗的70%和公共建筑能耗的50%又是用于供暖空調[5][6]。據統計,歐盟國家既有建筑中約64%是1975年以前建成的,且大部分處在溫帶氣候,總體節能潛力較大[1],75~90%的既有存量建筑將繼續使用至2050年。從2014年1月1日起,歐盟每年約有3%的公共建筑進行以節能為目的的改造。因此,歐盟對于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既是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又是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的重要應用領域,也是《能源效率指令》(EED)和《建筑能源績效指令》(EPBD)的適用重點。歐盟標準化委員會(CEN)對于建筑、工業、交通等能耗領域制定了全面的節能標準。例如,在建筑節能標準方面,CEN下設了建筑熱性能和建筑組件標準、建筑通風標準、日光燈和照明設備標準、建筑加熱系統標準、建筑自動控制和管理標準等五個技術委員會,分別制定相關的建筑節能標準,以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技術規范。相應地,多數歐洲國家也建立起本國的節能標準,一些節能減排較好的國家如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德國、奧地利、瑞士、英國等,甚至進一步建立起了“超低能耗建筑標準體系”。1.3開展廣泛的節能項目和研究課題。配合各種指令和政策,歐盟還通過開展各種節能項目和研究課題的形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實踐并提供各種政策建議。如著名的“智慧能源歐洲計劃”,資助了大量公共部門的EPC項目。EESI2020規劃項目,提出了以EPC方式將能耗降低20%的目標,并在歐洲九個大都市地區投資2600萬歐元,推行了27個合同能源管理試點項目,同時開發了包含50多個最佳實踐案例的數據庫、一份詳細的項目服務商指南和培訓單元。始于2016年的GuarantEE項目,則致力于消除合同能源管理實施中遇到的障礙,并試圖建立一套體系促使這一商業模式更具彈性。最近開展的H2020項目(2016~2019年),則主要是研究如何增加合同能源管理的靈活性,以使其更好地運用于私有部門。此外,有些國家也資助了相關研究課題,如德國氣候與能源委員會與克羅地亞等9個國家發起的EnPC-INTRANS項目,研究了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中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認為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推行中遇到的障礙主要來自于政治和法律、行政、經濟、融資、技術等多個方面。最值得一提的是歐盟2013~2015年的Trans-parense課題。該課題的研究目的是致力于增進整個歐洲地區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的透明度和誠信度,促使各成員國建立本國節能服務行業的協會組織。該項目的最大成果是在2014年了“歐盟合同能源管理行為守則”(TheEuropeanEPCCodeofConduct),在“守則”中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商(EPCprovider)應該遵循的三大價值觀和九條原則。三大價值觀包括效率(efficiency)、專業化(professionalism)、透明(transparency)。九條原則分別要求EPC服務商做到提供經濟有效的能源節約、承擔項目風險、提供節能保證、對項目運行管理提供長期支持、與客戶之間保持長期和公允與透明的合作關系、守法和誠實、對客戶的項目融資提供支持、確保項目實施人員的資質、項目全過程中保持高質量和高度的職業關注。“EPC行為守則”并不是強制性規定,但得到了歐洲節能服務公司協會(ESCO)和歐洲智慧能源效率服務聯盟(EFIEES)的公開支持,其傳遞的價值觀和原則增加了市場對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行為的信任,在歐盟各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實踐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目前,是否遵循“EPC行為守則”已成為客戶選擇和評價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商的服務能力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績效的一項重要標準。1.4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歐盟還通過多種渠道向成員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其中的一條重要渠道是通過歐洲能源效率基金(EEEF)提供貸款。EEEF于2011年由歐洲委員會和歐洲投資銀行共同建立,其主要宗旨即是向成員國的市政、地方和地區的公用設施部門、公共交通部門、社會住房協會、能源服務公司等提供進行節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的項目資金。該基金曾經向猶太博物館柏林基金會和慕尼黑應用科學大學的節能改造項目各提供了110萬歐元的10年期貸款。2019年6月和12月,EEEF還分兩次為烏克蘭能效基金提供了5000萬和5400萬歐元的節能改造貸款。此外,歐盟還通過歐洲投資銀行、歐洲重建與發展銀行等發行綠色債券的方式,將籌集的資金投向節能改造項目。

2歐盟成員國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分級和政策特征

在成員國層面上,根據JRC的統計,截止2016年底,有20個歐盟成員國建立了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法律框架,但只有9個國家設計了為EPC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工具,15個國家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中采用了與EED基本相同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定歐盟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機制義,17個國家根據歐盟指令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及其標準合同文本。Transparense項目對20個歐盟成員國進行了問卷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將這些國家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大致分成了三級:初級市場(beginnermarket),包括斯洛伐克、保加利亞、比利時、荷蘭、波蘭、拉脫維亞、立陶宛、希臘和匈牙利;中級市場(intermediatemarket),包括西班牙、葡萄牙、丹麥、挪威、意大利和斯洛文尼亞;高級市場(advancedmarket),包括德國、英國、捷克、瑞典、奧地利。不同階段市場的國家政策、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融資機制不盡相同1[7][8],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的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具有不同的需求、期望及特征,既有共性,又有個性。2.1初級市場國家的政策特征。初級市場階段的國家,節能服務產業處于起步階段,缺乏政策激勵和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沒有得到市場的廣泛認可,普遍存在項目融資困難的問題。從政府政策看,有些國家沒有出臺與合同能源管理直接相關的激勵和監管政策,沒有提供財政補貼或優惠貸款,甚至沒有任何法律對合同能源管理進行清晰的定義,或者尚未將歐盟的相關指令納入立法體系或國家發展戰略,或者國內不同地區在對歐盟指令的運用和財政補貼政策上各自為政。此外,有些歐洲國家由于政局動蕩而導致金融體系長期處于不穩定狀態,市場主體難以預測未來的政府政策,因而在投資于EPC這一類的長期合同項目時非常謹慎。目前,有些國家已經意識到節能服務產業的重要性,開始明確態度并制定相應政策。以拉脫維亞為例,最初該國的公共預算并不鼓勵為節約能源而另行發生支出,政府采購也將節能服務公司拒之門外,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的最主要障礙。近幾年,該國的住房與能源保護局逐漸以各種研討會的形式,邀請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維修公司、歐洲復興開發銀行、非營利組織、以及公寓業主等參加討論,并與經濟部等部門合作,共同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在本國的發展。2.2中級市場國家的政策特征。處于中級市場階段的國家,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較為活躍,通常成立了行業協會組織,有各種資金來源渠道支持EPC項目的投資,但國家政策的完善程度存在明顯差別。中級市場國家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可分為四種情況。①缺乏政府支持但成立了能源服務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協會在提供關于政策和監管信息、聯合能源服務公司參與EPC項目、評價和組織能源服務公司進行EPC競標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如西班牙。②缺少政府政策支持,但現有的法律體系和監管機制中規定了能源服務公司運營、檢查和認證的最低標準和要求。以葡萄牙為例,該國實行了一項生態行動計劃(ECO-APProgramme),利用能源服務公司認證系統對其進行過濾與篩選,以確保只有財務狀況良好的能源服務公司有資格申請該計劃內項目的公開招標。這項基于公共部門的計劃也大大促進了私營部門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發展。③缺少立法但得到政府的支持。以丹麥為例,政府沒有制定針對節能服務的法律,但遵循了歐盟的相關指令如EPBD,并認可節能改造是一種節能減排的重要方式,同時通過培訓會議、指南和最佳實踐等形式傳播節能與合同能源管理的理念,用能機構、利益相關方及地方政府也都積極推進EPC項目的實施。④缺少法律規范,政府采購法案和公私合營項目對EPC設置了較高的門檻,但具有提高能源效率的內在需求。如斯洛文尼亞在2012~2013年制定了能源效率計劃,為能源供應商提供了開拓EPC市場的商機。從長期看,隨著EPC項目的效益回饋和聲譽確立,這些國家的合同能源管理產業將逐漸走向成熟。2.3高級市場國家的政策特征。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處于高級階段的國家,一般都設立了能源服務行業組織,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有效的節能機制得到了廣泛認可,市場發育比較成熟,政府監管和支持政策相對比較完善,融資渠道呈現多樣化。相比而言,高級市場階段的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多數都制定了明確的節能減排目標,政府以積極的姿態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府采購、技術標準、融資擔保等多種機制并舉的方式直接或間接促進EPC的發展。但每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各具特色,例如在合同能源管理較為發達的德國,政府制定了完善的合同能源管理質量標準以及手冊和指南。而在捷克共和國,一直以來,政府對于節能服務行業的支持非常少,行政管理與立法設置的壁壘則非常高,在2011年之前,政府的能源戰略與立法文件中基本沒有涉及節能服務行業,甚至在國家的能源政策和能效行動規劃中都忽略了整個能源服務行業,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主要依靠市場自發力量。直到2011年,政府起草了一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和一份公共建筑改造方案,同時成立了能源服務提供商協會(APSE),該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才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隨后,該國頒布了幾份針對EPC項目的標準性文件,包括能源管理合同文本、對于EPC項目實施的詳細描述、以及符合國家《公共采購法》的采購程序,從而大大促進了EPC商業模式的推廣,EPC服務商的數量從2010年的5家很快發展至2016年的近10家和有近60個EPC項目的規模。又如奧地利,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就對居住公寓樓通過EPC方式進行節能改造,屬于合同能源管理發端比較早的國家,但該國法律禁止房屋業主把節能改造的成本轉移給租戶,所以節能改造雖然降低了租戶的生活成本,但對房屋業主沒有激勵作用。2001年,奧地利能源部啟動了一項對300幢聯邦政府建筑物運用EPC方式進行節能改造的“聯邦承包運動”,公開宣示了政府對EPC商業模式的認可和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才開始步入快速發展軌道。

3結語

政府的政策激勵和支持是各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力量。對歐盟的節能與合同能源管理政策進行分析發現,由于各個國家的經濟狀況、法律制度、金融環境存在一定的差異,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中遇到的問題也不完全相同。而作為一個區域統一體,歐盟在制定統一指令和政策方面的積極姿態,不僅推動了本區域的節能減排,對我國及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具有示范和借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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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節能的運用

摘要:介紹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和特點,分析了在建筑工程項目中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從EPC模式、宣傳推廣、節能及工藝的創新三方面闡述了合同能源管理落實的優化策略,有利于在實際建筑市場中推廣應用。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節能,建筑工程項目

1合同能源管理介紹分析

1.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介紹。合同能源管理在實際應用中同樣也成為能源合同管理,是當前多個國家能源管理普遍創新使用的一種模式。該種模式最先是在1970年的美國開始興起使用,我國是在本世紀初開始使用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應用具有非常突出的能源管理價值。隨著合同能源管理應用的不斷擴展,我國在2011年針對合同能源管理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即為,以節能環保為發展目標的企業、單位通過合同契約的方式共同商討期望達到的節能目標。同時,節能環保服務公司需要向能源使用單位提供相應的服務,建筑施工單位通過資金回報的方式獲得,這樣在一種良性的互動基礎上,不但能夠實現能源資源節約,而且有助于能源經濟價值最大化發揮出來。針對這一方面而言,合同能源管理則是注重服務提供對象和服務對象互動中所節省的費用承擔節能活動的開展運行,是一種全新的能源資本投資模式。此種模式在實際應用中,能夠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單位對于能源資源使用所投入的成本,在施工用能設施有效改造基礎上,實現投入產出效應的最大化。建筑施工單位與節能服務提供單位在公平、公正基礎上簽訂能源節約使用合同,后期實際工作開展中,以合同為依據,實現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務,通過直接投入和間接投入提升能源管理水平,降低建筑工程項目能源消耗。此外,隨著現今合同能源管理在實際應用的創新,節能服務提供公司和單位積極創新使用節能技術,控制能源消耗量,嚴格遵照合同約定實現操作,雙方互相溝通,實現雙方效益的最大化。整體上而言,在現今我國建筑市場實現創新發展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為被實踐證明的具有突出效果的管理方式,在實際建筑市場推廣使用中具有非常突出的應用價值。1.2合同能源管理特點分析。首先,能源使用單位風險降低、成本投資得到有效控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實際應用中突出特點則體現在建筑施工單位效益獲得層面上。建筑施工單位能夠根據節能服務公司所提供的用能改善方案,在節能科學化設計基礎上,合理采購節能設備,在一系列測算和驗證基礎上形成最佳的投資規劃。建筑施工單位關于能源使用活動的前期、中期以及后期都與節能服務公司實現了有效合作,這一過程中風險得到了有效控制,而建筑施工單位可以直接享受節能方案實施帶來的經濟效益。而在節能規劃和改造過程中,資金的投入主要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市場融資的方式實現,建筑施工單位只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實現分階段的支付便可以完成。這就意味著,按照合同實現管理,一旦節能服務公司未能按時提供節能服務,那么損失則由節能公司承擔,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損失是非常少的。整體上而言,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據合同實現管理,將風險過渡給節能服務公司,對于促使建筑施工單位效益最大化獲得發揮了重要作用。其次,促使節能服務專業化實現,提升了節能目標的可操作性。就建筑施工單位來講,對能源的使用量較大,且能源使用類型較復雜,而建筑施工單位本身并不熟悉在本企業項目開展運行中如何實現科學化控制使用。以此,如果未能形成專業的節能規劃,不但造成了工程項目未能實現順利建設,反而造成能源消耗增大。基于以上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的一方對象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這部分企業專注于節能服務的專業化,對于如何實現節能有著豐富的經驗和專業化的理論、技術。建筑施工單位就能源使用而言,節能服務公司在前期與建筑施工單位實現有效溝通交流基礎上,獲得關于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目標,推定最佳的能源使用量。如,就工程項目而言,建筑施工單位向節能服務公司咨詢,節能服務公司就工程項目形成了具體的節能方案,并提交給建筑施工單位。而建筑施工單位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論證,在結合自身關于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和目標需求上,通過借助BIM等技術實現改進,保證節能方案形成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目標。那么,為了有效達到以上工作目標,則需要節能服務公司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基礎上,實現節能服務專業化是基于專業化的能源管理隊伍,在高級技術人員輔助下,為建筑施工單位提供高水平的節能服務。此外,節能服務公司在與建筑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便注重能源最大化節約使用為目標,這樣才能夠維護節能公司利益,這一方面對于節能公司來講,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市場上獲取良好的聲望,也會全方面的達到合同約定目標。如,每一個節能服務公司會積極引進使用最新的節能技術和工藝,力圖改進節能管理,將目標最優化實現。

2建筑工程項目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建筑企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能源消耗較大的部分。隨著現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積極貫徹節能環保理念的當下,建筑企業作為能源消耗較大的部分,理應成為節能貫徹落實的“先鋒企業”。而基于這一方面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是被實踐證明了的具有突出應用效果的管理模式。那么,將合同能源管理應用于建筑工程項目中則具有突出的實踐意義。建筑工程項目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夠在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下提供節能方案。同時就已經形成的節能方案與建筑企業溝通交流,在節能理念有效貫徹基礎上,滿足工程建設質量。對于現代化建筑施工企業來講,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實現質量和能源消耗的有效平衡是發展目標之一,基于上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則具有突出應用價值,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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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空調節能改造與合同能源管理

1概述

近年來,我國鐵路不斷加大節能技術改造投資力度,加快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從鐵路節能特點和實際需要出發,按照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加快推進節能機制轉變,在相關領域就如何推行和深化合同能源管理進行了大量的探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1-3]。“十二五”期間,我國鐵路節能改造投資項目主要包括太陽能、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客站中央空調、空壓機變頻節電改造、地源熱泵空調系統、供暖系統節能改造、節水改造及其他節能改造等,推進了我國鐵路節能工作的開展,產生了較好的節能效益[4]。《中國鐵路總公司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發展規劃(2018—2020年)》[5]中明確提出了“積極推進客車變頻空調應用,提高客車空調能效水平,降低空調發電車油耗和列車自用電量”的要求,普速客車空調實施節能改造已是大勢所趨。目前鐵路客車采用定速空調機組,存在能耗高、維護成本較高、對電網沖擊大、客車內溫度變化大等問題。以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為例,2017年該鐵路局配屬客車1596輛,運行列車73組,全部為定速空調列車,除檢修、備用車輛外,DC600V供電列車46組、815輛,由于車型不同、配置空調類型不同,根據不同車型、編組、列車運行交路、使用空調時間等綜合測算,空調能耗占客車能耗比例較高。如何結合節能變速空調改造項目的特點,用能單位、管理部門、技術部門合理分工合作,推進客車空調節能改造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是需要研究的課題。1.1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型節能機制,將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節能項目的市場融資及能源使用的專業化管理有機結合,既是推動技術節能的重要手段,更是實現管理節能的有效途徑。在鐵路系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夠促進節能工作開展,解決節能改造的資金、技術和服務等銜接問題,提供包括能源審計,節能改造方案設計,能源管理合同的談判與簽署,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運行、保養和維護及節能效益保證等。1.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6]、《中國鐵路總公司節約能源管理辦法》[7]、《中國鐵路總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暫行辦法》(鐵總發改[2017]271號)[8]等政策文件的,鼓勵各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節能技術改造,為鐵路系統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2鐵路客車空調節能改造實施方案

2.1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主體。客車車輛段是鐵路普速客車的管理單位,也是用能單位,因而客車車輛段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體。2.2合同能源管理的技術標準。中國鐵路總公司頒布的《鐵路節能變速空調技術條件》是實施節能變速空調改造的技術標準,是確保節能變速空調技術、質量、安全、效益的根本,必須嚴格執行。2.3合同能源管理的主管部門。鐵路系統實行節能與合同能源管理,需要明確各職能部門責任分工。按現行鐵路系統分工,實行中國鐵路總公司、各鐵路局集團公司、基層站段3級節能管理體系。中國鐵路總公司發展和改革部設節能環保處,負責全路節能管理;各鐵路局集團公司計劃統計處設節能環保辦(科),負責本集團公司的節能管理工作;基層站段是用能單位,貫徹國家節能方針、落實鐵路行業節能管理并設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節能管理工作;技術分管歸屬集團公司車輛處,成本管理歸屬集團公司財務處,節能計量歸屬集團公司總工室(計量所)。2.4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方式。從普速客車檢修管理來看,目前我國鐵路普速客車檢修采用定期檢修,普速客車廠修的同時更新空調機組。因此,在客車廠修的同時進行節能變速空調改造最為方便,客車空調廠修的費用單獨計算,以此作為節能變速空調改造項目財務核算依據,為變速空調改造項目實行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條件。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在合肥車輛段進行普速客車廠修作業已實施多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是較為成熟的操作方式,變速空調改造項目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借鑒這一經驗。具體操作方式為: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節能變速空調改造實施方案》,由客車工廠在車輛段專項實施變速客車空調技術改造,空調廠修的費用專款專用。客車空調廠修費用是實施普速客車空調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的設備基礎費用(包括在廠或在段拆卸舊空調機組、安裝調試節能變速空調機組直至合格交驗)。實施節能變速空調改造所增加的費用(節能變速部分的設備費用及相關電器控制柜的改造費用),由提供節能變速空調的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在以后的客車運行過程中通過此項改造所節省的能源費用按合同比例分成回收。2.5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合同內容。為了使技術更好地服務于鐵路行業,使合同能源管理給鐵路企業創造更大的環境、技術、經濟效益,結合濟南局集團公司在節能變速空調科研方面積累的技術優勢,計劃統計處制定了《普速客車變速空調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細則》,指導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節能變速空調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協議書》,確定各方的責權利,推進項目實施落地。根據相關細則和協議,實施節能變速空調改造時,拆卸的舊空調機組歸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按照變速空調技術方案對原定速空調進行改造。車輛E5廠修收入由鐵路總公司(或鐵路局集團公司)與節能服務公司按比例分成。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效益分享型,規定分享期限,分享期結束后,鐵路總公司(或鐵路局集團公司)享受全部節能收益。

3客車空調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

3.1項目職責分工。車輛段負責空調機組日常維護、段修、廠修等維護檢修工作,按照鐵路總公司原定速空調的規定執行。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包括空調設備的改造、安裝、技術服務等各項內容。車輛段按照原定速空調廠修維護費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不增加投資費用。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改造節能變速空調費用并分享節能收益的分配。(1)責任分工。車輛段負責場地提供,包括改造場地和物料存放場地;按計劃組織換裝空調車輛的調車作業;空調機組換裝完畢及恢復狀態后的完工質量檢查;空調吊裝時天車操作配合。改造工廠負責改造物料準備、改造施工組織、改造車輛試驗。(2)改造內容。將定速空調更換為變速空調;控制柜拆除不用部件,安裝變速空調控制器等新增部件,重新布線;進行運行試驗。3.2項目節能量測算。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關鍵是對節能量的測算,采取單車對比節電計量是較為方便、準確、易實現的一種方法。選取1輛裝備40kW變速空調客車與1輛相同型號的定速空調客車連掛,分別加裝電表進行節能計算,作為標準計量單位;其他車輛的空調機組按照功率折算為標準計量單位空調客車。例如,硬座客車空調為58kW,折算標準空調客車計量單位為58/40=1.45;軟臥、餐車客車空調為35kW,折算標準空調客車計量單位35/40=0.875。根據《直流變速空調在普速客車上的應用》[9]科研項目試驗數據,對比定速空調客車與變速空調客車,1輛車空調年耗能分別為34243.3kW•h和23884.9kW•h,采用變速空調年可節約能耗10358.4kW•h,節能30.25%。目前,濟南局集團公司普速客車有機車供電DC600V空調客車和發電車供電的AC380V空調客車2種。2種空調客車消耗的能源分別是接觸網電能和發電車柴油,根據科研項目[9],以某兩地間為例進行測算。該運行區段采用DC600V機車直供電、編組17輛(6輛硬座、9輛硬臥、1輛軟臥和1輛餐車),共有空調機組23臺,分別為12臺29kW、9臺40kW、2臺35kW,折算成試驗車40kW機組計算用電和節電量。DC600V變速空調機組客車總節能量計算公式為Wd=(a+1.45×b+0.875×c)W式中:Wd為DC600V變速空調機組客車總的節能量,kW•h;a為40kW上線運行車輛的總數,輛(a=9);b為58kW上線運行車輛總數,輛(b=6);c為35kW上線運行車輛總數,輛(c=2);W為40kW對比車輛的節電總量,kW•h。根據公式,可得Wd=(9+1.45×6+0.875×2)W=19.45W。根據文獻9,科研項目運用試驗實測的節電數據,年節電約20萬kW•h。其他上線運行的節能變速空調的節能量,可以按日、月、季、年進行節電計算,需要在2節客車車輛上安裝電度表,以準確計算出總的節電量。3.3項目實施后的效果分析。變速空調改造節能包括變頻節能和減重節能兩部分。減重節能是通過對車輛整體優化設計,取消逆變電源和客車內電加熱器,適當減小客車控制柜,每輛車約減重1t,則節約牽引用能。通過運行試驗,初步驗證并確認空調性能滿足鐵路客車車輛的相關要求,節電效果明顯。DC600V供電列車未單獨計量和計費,雖AC380V供電空調發電車的柴油消耗能夠準確計量,但列車運行交路、列車編組和南北方環境溫度不同,每一編組客車空調變速改造節能量都需要相同型號的定速空調客車和變速空調客車連掛、通過加裝電表進行節能計算,計算工作量大、周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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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熱管節能改造研究

摘要:隨著信息網絡的普及,信息機房內有局域網核心交換機、應用服務器、通信傳輸網等設備,服務器工作過程中發熱量較大,為保障機房內的設備穩定可靠運行,須采用外部系統進行降溫以保證其正常運行。如采用傳統精密空調,存在機房內機柜冷熱不均、裝機率受限等問題。針對機房內機柜冷熱不均、裝機率受限等問題,介紹了分布式熱管技術,提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對某地機房進行節能改造的方案。通過數據證明方案可行,投資風險小,節能效果及收益可觀。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熱管;節能

1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節能項目減少能源費用支付項目成本的一種市場化運作節能機制和商業運作模式。主要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量保證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融資租賃型合同能源管理等類型[1]。合同能源管理實施流程主要包含項目節能診斷、節能改造方案設計、合同談判與簽署、項目投資、節能項目建設(包含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項目驗收、節能效益產生及監測、節能效益分享等8個環節。實施流程如圖1所示。

2分布式熱管背板冷卻系統原理

熱管背板冷卻系統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室內熱管排熱機柜,熱管內部制冷劑由液態吸收服務器的熱量后蒸發變為氣態,從熱管背板頂部流出通過冷媒管道進入冷媒中間換熱單元;二是冷媒中間換熱單元,由制冷劑與冷卻水完成換熱,從熱管背板流入的氣態制冷劑在冷媒分配單元中被冷卻水冷卻成液態制冷劑,液態制冷劑流入熱管背板中,完成制冷劑的循環;三是室外冷源部分,為冷媒中間換熱單元提供穩定的冷卻水,冷卻水由高溫冷水機組和自然冷源模塊部分提供。分布式熱管排熱機柜運行流程如下:(1)機柜內IT設備風機和熱管背板末端風機產生吸引力,機房內循環空氣(冷空氣)通過機柜開孔前門進入機柜。(2)循環空氣(冷空氣)被運行IT設備加熱后溫度升高成為熱空氣后,排出IT設備。(3)熱空氣排出后,被吸入熱管背板末端,熱量被熱管背板末端中的液態制冷劑吸收,成為冷空氣后,被排出分布式熱管排熱機柜,進入機房環境中。(4)熱管背板末端中液態制冷劑吸收熱空氣熱量后氣化,在自身壓差作用下,被輸送至熱管冷凝器中間換熱單元,重新被冷卻成液態制冷劑,回流至熱管背板末端中。(5)排出分布式熱管排熱機柜冷空氣,在IT負載風機及背板風機的作用下,從前門機柜被吸入IT設備,完成空氣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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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大型客站合同能源管理思考

我國高速鐵路的飛速發展,大型客運車站數量快速增加,大型客站能源消耗也在大幅增長,大型客站能源消耗在鐵路企業生產生活能源消耗總量的占比逐年提高[1]。2018年,上海局集團公司34座大型客站能耗總量為63777t標準煤,相當于消耗5.2億kWh的電量,占集團公司生產生活能耗(不含牽引能耗)總量的24.0%,能源費用支出32877.5萬元。大型客站能耗總量高,高能耗設備較多,節能改造投資需求大[2],能源管理節點多,節能潛力大。因此,推行大型客站合同能源管理,降低大型客站能源成本,對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落實國鐵集團深化“強基達標,提質增效”工作主題,以及加快鐵路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降低運營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鐵路綠色、可持續發展目標都具有重要意義。以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為例,介紹鐵路大型客站合同能源管理實施情況,分析實施過程的難點及實施過程中應予以重視的幾個方面,并提出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建議。

1南京南站及主要耗能設備基本情況

1.1南京南站基本情況。南京南站是一個特大型客運車站,產權屬京滬高鐵公司,由上海局集團公司受托管理使用,南京站負責運營管理。2011年6月投入運營,站房總建筑面積為28.1萬m2,候車室使用面積為5.8萬m2,高大空間面積為9.8萬m2,車站主要耗電設備總功率為10215kW。2018年,旅客流量為9005.4萬人,旅客發送量為4486.4萬人,主要能源是電力和外購熱力,綜合能耗11331.6t標煤,其中,用電量為2444萬kWh,外購熱力244207百萬kJ,能源費用支出4366萬元。1.2主要用能設備情況。南京南站主要用能設備包括中央空調系統、照明設備、電梯設備、分體空調以及引導顯示系統、給排水、閘機、安檢儀、電茶爐、廣播系統等客運設施設備等[3]。南京南站中央空調系統分為東西兩個動力中心,兩個動力中心各有2臺離心冷水機組,2臺溴化鋰機組,1臺地源熱泵機組和6臺熱交換蒸汽機組,夏季采用電力驅動機組制冷,冬季采用外購熱力通過熱交換供熱。根據近五年統計數據分析,中央空調系統能耗約占總能耗的70%,電梯能耗約占10%,照明系統能耗約占12%,其他設備能耗量約占8%。1.3南京南站用能存在的主要問題。1南京南站開通時間較早,在設計時未充分考慮各系統的集成與協同,與大多數客運車站相似,各種耗能設備相對獨立,未進行有效整合,缺少對綜合應用、監視、控制和管理平臺進行全覆蓋動態監控,不能及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態和潛在問題。2能耗計量器具配備不足,不能滿足劃小核算單元需求,各用能部位、重點用能場所、重點耗能設備無法計量能源的實際消耗量,且配備的計量器具計量分區不合理,無法分清站區內各駐站單位的用電量,不利于轉供用能的管理和回收。3大量機電設備老舊,技術狀態不良。4貴賓廳4臺空調同開同關,設備不能經濟合理運行。5中央空調系統缺少智能控制節能設備。

2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實施過程及成效

針對南京南站能耗高、能源費用支出大以及用能設備管理及使用現狀,經與京滬高鐵公司相關部門協商,確定按照國鐵集團和上海局集團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有關規定[4,5],對南京南站能耗設備節能改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項目投資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節能效益由京滬高鐵公司、上海局集團公司、節能服務公司共享,分享比例為10%:10%:80%。合同期限為5年,以2017年車站實際能源消耗量為能耗基準數據,節能量按照《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GB/T28750-2012)、《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GB/T13234-2009)等有關測量方法進行核定。項目由南京站具體負責組織實施。2.1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選擇。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6]。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有: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南京南站采用了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該模式項目的資金投入全部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用能單位不需要投入改造資金,無投資改造失敗風險,在合同期限內,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比例共同分享節能效益,合同期滿后,節能設施設備全部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收益主要來自節能效益,節能量越大,其收益越多。該模式具有節能改造更專業、節能技術更先進,用能單位風險低等特點。2.2實施程序。該項目由南京站作為用能單位組織實施,報批及實施程序按上海局集團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細則執行。合同能源管理報批及實施程序見圖1。2.3節能改造內容。節能改造具體為以下幾方面:建設車站暖通和照明設備節能智能管控系統,全站能耗設備配電裝置安裝智能電表和傳輸設備,進行冷卻水管網系統融合貫通改造,貴賓室空調分項控制改造,空調箱、送排風系統、給排水系統的精確控制改造,安裝各類自動采集、調節控制裝置、照度、溫濕度傳感器以及其他能耗設備的系統集成等。主要設備有:服務器10套、網絡控制設備256臺、現場采集裝置195套、能耗計量裝置1086臺、現場數據DDC控制箱64臺、子系統授權對接30套、配電、暖通、照明配套設備685臺等。節能改造投資額經審核核定為950萬元。2.4實施進度及節能效果。該項目節能改造于2018年6月開始,全部工程于2018年年底竣工。2018年已取得部分節能收益。2018年車站綜合能耗較2017年減少267.9t標煤,下降2.3%,其中耗電量減少25.75萬kWh,減少外購蒸汽量6927.65百萬kJ,能源費用支出減少88.5萬元。據測算,2019年可節約用電158萬kWh,節約用汽30464百萬千焦,年節能收益約430萬元,可減少能源消耗總量1233t標煤,較2018年下降10.9%。

3大型客站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難點與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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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計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研究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的節能機制,可改善資源及經濟的結構,對我國可持續發展有促進作用。電力設計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可從源頭上落實電力行業的節能減排政策。電力設計企業可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結合行業特點和相關政策,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為客戶提供深入、專業的節能服務,從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電力設計;節能;減排

1前言

合同能源管理的英文縮寫為EMC,是一種新的節能商業運作模式。專業的節能公司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用能單位以實際的節能效益,向節能公司支付相關的服務費用。該模式最大的特點是用能單位無需先行支付服務費用,而是先享受節能公司提供的服務,利用實際的節能效益來支付服務費用,同時實現節能減排,降低了運行成本。上世紀90年代,我國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成立了3家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1]。3家公司運行后,每年節能量(標煤)1.51×1010t,CO2減排量1.45×106t,節能減排效果顯著[2]。于是,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共同建立了中國節能協會,負責指導和協調國內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以及節能投資管理方面的工作。至2017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增長至6126家[3],業務范圍也從能源板塊擴展至工業、交通、公共建筑等多個領域,節能服務市場的潛力巨大。

2電力設計企業開展EMC的可行性

2.1規模及行業優勢。2018年2月,中國電力規劃設計協會了2017年度統計分析報告,電力設計企業持續發展,總資產、合同額、營收和利潤率等方面均處于行業的領先水平。電力設計企業在發展傳統設計業務的同時,利用自身的技術和資本優勢,在合同能源管理領域可以掌握較大的業務選擇空間。電力行業屬于高耗能行業,也是國家落實節能減排政策的重點行業之一。電力設計企業主要從事國內外的電廠及電網規劃設計業務,在電力行業的內具有較大的影響力,且了解業主的實際情況和節能需求。2.2技術優勢。電力設計企業屬于技術密集型企業,員工基本均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部分員工更是擁有國家注冊工程師的證書。不論是從人員素質、年齡分布還是職稱水平,均處于行業內的領先水平。新工藝、新設備或技術創新想在電力行業普及,需要經過設計企業的大力推廣。電力設計企業注重科技創新及研發,擁有諸多專利技術,并可將其轉化為經濟效益。可以說,電力設計企業是行業技術發展的領跑者。在長期的工程實踐中,電力設計企業積累了工程經驗,同時制定了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完善的管理體系是保證工程項目質量和工期的基礎。正是由于擁有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以及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電力設計企業才能適應能源行業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完全有能力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產業健康穩定地發展。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需要具備國家節能服務公司備案資質,通過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核,方能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業務。電力設計企業擁有專業技術人員和相應資質,且可以將節能技術應用于常規項目中,有一定的能源管理技術水平和業務量。通過企業技術優勢,積極進行節能服務資質的備案,具備提供節能服務的資格,不存在資質和技術障礙。2.3市場優勢。隨著我國環保要求和國民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能源政策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國策,推動了電力體制的改革。設計企業的自身定位隨著市場變革不斷發生著變化,但始終保持與地方政府、電力生產企業以及設備制造企業的良好合作關系。憑借行業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譽,使電力設計企業在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時,具有一定的品牌優勢。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市場化機制,必須取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電力設計企業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系頻繁,具備政府資源整合能力,解決了政策障礙。在政府督促企業節能減排的大背景下,節能公司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使其享受財政補貼及稅費優惠政策,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電力設計企業作為能源行業技術應用的領跑者,在長期的能源項目設計和實施管理中,己經有大量的、保持良好的關系的能源客戶,能夠直接面對節能客戶群體,具有先天優勢。2.4工程經驗優勢。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是目前國家大力推廣的建設項目實施方式,可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建設質量的同時,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電力設計企業很早就開始參與工程總承包項目,有較豐富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管理經驗,能夠發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各方優勢,調整企業經營結構,提高企業競爭力。電力設計企業采用以設計為基礎的總承包模式,將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和建設施工緊密結合起來,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根本原則下,實現工程造價和建設周期的優化。綜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項目管理,需要有力的技術支撐;電力設計企業的管理和技術優勢明顯,具備深入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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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論文

一、會計處理的幾種主要觀點

(一)參照BOT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該觀點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首先是進行建造活動,然后在合同期內提供運行維護服務,最后是將項目資產無償移交于客戶,“建設——經營——移交”這一模式類似于BOT業務,與《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及《國際財務報表準則解釋公告第12號——服務特許權協議》(IFRIC12)規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應參照BOT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具體處理方法為:分別確認建造業務收入及運營管理服務收入。由于節能總收入不能可靠地預計,因此在預計成本可彌補的前提下,按節能項目實際發生的建造成本金額(節能資產金額)確認建造業務收入。按用能單位合同期內累計支付的不受節能效益額影響的固定金額部分(如有),按照現值確認為長期應收款,建造服務收入額扣除長期應收款的差額確認為無形資產,如果沒有固定金額部分,則將建造服務收入額全部確認為無形資產。節能效益額影響的變動金額于實際收到時確認為運行管理服務收入,并相應結轉各期運行維護費用及無形資產的攤銷成本。筆者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參照BOT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存在形式上與實質上差異。在形式上,首先,合同的當事方不同。BOT合同的當事方包括政府和投資方,而合同能源管理的當事方通常為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企業。其次,收入來源方不同。BOT合同中的投資方收入主要來源于工程運營期間的收費收入,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來源方主要是用能企業。在實質上,首先,用能單位無法確認該項資產。如果節能服務公司確認一項無形資產,那么意味著用能單位相應要將節能資產確認為一項固定資產,但由于在合同期內主要是節能服務公司享有節能資產帶來的相關收益,并承擔相關的風險,節能資產風險與報酬在合同期內并未從節能服務公司轉移至用能單位,故用能單位無法確認該項資產。其次,業務收入與成本不匹配。節能服務公司確認的無形資產在合同期內各期攤銷金額是固定的,而其運行管理服務收入即節能效益的分成收入因各期分享比例以及分享基數不同,導致收入與成本的嚴重不匹配。一般情況下,節能效益前期分享比例高,如此會造成整個合同期營業收入的前高后低,致使各期經營成果不真實。

(二)按照融資租賃業務進行處理

該觀點認為節能服務公司雖然在合同期內對節能資產擁有所有權,但合同期滿后該資產所有權將轉由用能單位所有,且節能資產是專為用能單位設計和建造,具有專用屬性,這說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具有融資租賃業務的特點,因此在條件具備情況下應對其按照融資租賃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具體處理方法為:如果每年得到節能收益是固定金額的(實際案例不多見),或者節能分成收益能夠可靠估計,則可以按照“融資租賃出租人會計處理”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按預計的全部節能收益作為最低租賃收款額確認應收融資租賃款,按節能項目實際建造成本結轉融資租賃資產,將兩者之差(即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其現值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筆者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融資租賃會計進行賬務處理存在如下局限性:第一,節能設備在合同期內資產所有權仍歸屬于節能服務公司,沒有實質轉移給用能單位,合同期內節能資產維修、運行等費用均由節能公司承擔,即租賃期發生的日常維護費用由出租方而不是承租方承擔,這與融資租賃“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規定不一致。用能單位合同期內并不承擔與節能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無法視同自有固定資產入賬。這與融資租賃業務是有本質差別的。第二,基于能源管理合同的規定,雙方約定的能源節約收益分成,因每期節能收益基數以及分成比例的變化,對節能服務公司來講是未來不固定的服務收入,這與融資租賃各期確定的租賃收入金額是不一致的,節能服務公司很難按照融資租賃的核算要求合理計算最低收款額。第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需要經銀監會或商務部等監管部門批準,節能服務公司從事融資租賃應屬于超越經營范圍。

(三)按照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進行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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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合同能源管理實施意見

各(市、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全市節能降耗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號文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政策扶持和引導,大力組織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工程,加快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降耗,實現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12年,組織實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壯大一批綜合性節能服務機構,發展一批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服務公司,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中介機構,初步建立市場化的節能服務體系。到2015年,節能服務隊伍進一步壯大,核心競爭力和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節能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全市節能新技術、新能源及節能環保產業得到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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