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批意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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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宋某,女,47歲。2011年3月27日初診。3年前因腰痛病等,查處蛋白尿(+++),并經腎穿后診為腎病綜合征。經用激素等治療后病情反復難愈。
初診:反復腰酸軟疼痛,小便無明顯異常感,但尿液中泡沫多,不腫,余無不適。察其面白形瘦,精神略有不振。查尿常規:尿蛋白定性(++),尿隱血(+)。測血壓120/75mmHg。脈沉較弱,舌質正常,苔薄潤。辯為腰痛,證屬脾腎兩虛、氣虛血瘀。為脾虛不能固攝,腎虛不能正常氣化,久而氣虛絡阻,故蛋白尿較為突出;尿中隱血較明顯又為陰虛熱擾所致,尿中泡沫甚多屬狹風而病的特點。故當以益氣健脾,溫腎固精,活血通絡之法。自擬處方:黃芪50g,水蛭6g,金櫻子30g,女貞子15g,旱蓮草20g,防風20g,蟬蛻20g,僵蠶15g,白術15g,芡實15g,羊藿20g,山藥20g,仙鶴草30g。7劑,水煎服。囑配合服用金水寶,停用其他西藥,注意休息,避免外感。
二診(2011年5月13日):服上方后,患者感到療效非常好,腰痛已不明顯。于6月5日查腎功基本正常。又堅持上方1劑/d,約20劑后來診。查小便:蛋白定性微量,隱血呈陰性。尿中泡沫減少。其余神色形態同前,舌正常胎薄,脈沉略弱。近日又略有感冒,咽部不適。腎脾虛損、氣虛血瘀等本虛標實病機下,易于感受外邪。當先以銀翹散加減疏散風熱后,再治本病。治本病仍需益氣健脾、溫腎固精、活血通絡,以前方加味。處方:黃芪50g,金櫻子30g,女貞子15g,旱蓮草20g,防風20g,蟬蛻20g,僵蠶15g,白術15g,芡實15g,羊藿20g,山藥20g,仙鶴草30g,益母草20g,龍骨20g,牡蠣20g,石韋20g。7劑,服法同前。
三診(2011年9月30日):上診服藥后,隨外感消除而蛋白尿、尿血等又復歸正常,6個月來多次檢查均為陰性。近2d前,天氣變化,不慎感冒。發熱微惡寒,咽喉疼痛略紅,頭昏痛,并有明顯困倦感。測體溫為37.3℃,小便蛋白(+)。舌質淡紅苔薄干,脈細略弱。此因外感而使蛋白尿反復,當先治外感,用處方一,小柴胡湯合銀翹散加減兩解太少同病;再治以益氣健脾、溫腎固精、活血通絡之法,見處方二。
處方一:柴胡15g,防風15g,羌活15g,金銀花20g,連翹20g,蟬脫20g,僵蠶20g,薄荷15g,白花蛇舌草30g,玄叁15g,桔梗15g,甘草6g。3劑,水煎服,中病即止。
處方二:黃芪60g,白術20g,防風20g,蟬脫20g,僵蠶20g,生地15g,石韋20g,水蛭6g,仙鶴草30g,益母草20g,白花蛇舌草30g。7劑。
四診(2012年2月9日):上方服藥后2w,外感消除而尿蛋白亦轉陰,小便中查見隱血(+)。乃下焦濕熱未盡而陰傷之表現,故在前方治本過程中,加入知伯地黃丸調理后,逐漸小便檢查又復歸于正常。病情又穩定了8個月之久,期間仍以前面益氣健脾,溫腎固精,活血通絡處方加減調理,其中水蛭間斷使用。
篇2
一、借款人變更
指在貸款期間內,因借款人死亡、離婚等法定原因造成貸款所購住房的產權人發生變更的,或非法定原因造成產權人增加、減少的,可申請辦理變更借款人的業務。
(一)申請條件
1.提權人變更的合法證明(如離婚協議、遺產公證書等);
2.申請人同意先提前一次性還清原貸款剩余本息,變更產權人后重新申請貸款;
3.變更后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原貸款剩余本金,且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
4.單筆貸款原則上只能辦理一次借款人變更業務,并需經原借款合同各方書面同意。
(二)辦理程序
1.借款人申請
變更后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產權人變更的合法證明,到原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人申請,填寫《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說明申請變更借款人事由。
2.擔保審核
申請人帶所有申請資料及《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到擔保公司辦理變更借款人業務擔保審核手續。擔保公司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上出具審核意見。
3.中心審批
中心受理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借款人變更條件和原貸款剩余本金情況,并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填寫經辦人意見,報受理部門負責人審批。
4.變更產權
經中心受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申請人提前一次性還清原貸款剩余本息,再變更貸款所購房屋的產權人。
5.重辦貸款
變更后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存卡、經中心審批的《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產權人變更合法證明的復印件、變更后的房屋產權證、婚姻關系證明、銀行還貸帳戶到原貸款受理部門重新申請貸款,新貸款視同原貸款的變更,貸款資金可劃付給借款人帳戶。
因借款人死亡、離婚等法定原因造成貸款所購住房的產權人發生變更的,對新貸款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不作要求,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貸款剩余本金;非法定原因造成產權人增加、減少,新貸款借款人僅一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最高24萬元且不得超過原貸款剩余本金,有二人均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貸款剩余本金。
6.材料歸檔
擔保公司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產權人變更的合法證明復印件、借款合同和原貸款申請檔案歸并為新貸款材料交中心檔案室。
二、貸款房源變更
指已經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在所購原住房未辦妥產權登記之前,因房屋質量問題等非借款人主觀因素而調換貸款所購住房的,需辦理變更貸款房源的業務。
(一)申請條件
1.借款人還貸正常;
2.借款人所購原住房未辦妥產權登記。
3.調換后的住房與原住房屬于同一開發公司開發的同一樓盤;
4.變更后貸款余額與房價的比例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
5.單筆貸款原則上只能辦理一次房源變更業務,并須經原借款合同各方書面同意。
(二)辦理程序
1.借款人申請
主借款人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調換后的商品房買賣備案合同、開發公司的換房證明材料到原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變更貸款抵押物申請,填寫《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說明申請變更貸款房源事由。
2.擔保審核
主借款人帶所有申請資料及《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到擔保公司辦理變更貸款抵押物業務擔保審核手續。擔保公司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上出具審核意見。
3.中心審批
中心受理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審核借款人是否符合抵押物變更條件和原貸款剩余本金情況,并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上填寫經辦人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4.簽訂協議
中心受理部門業務經辦人員根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意見,在操作系統中進行變更貸款抵押物業務處理。打印《借款合同變更協議》(一式四份,見附件2)。
主借款人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到擔保公司、貸款受托銀行進行新舊購房合同的置換,并簽訂《借款合同變更協議》。
5.材料歸檔
擔保公司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變更協議》、開發公司的換房證明材料歸入原貸款申請檔案交中心檔案室歸檔。
三、貸款期限延期
指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遇失業、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情況造成還貸能力明顯下降的,需申請辦理貸款期限延期的業務。
(一)申請條件
1.能提供借款人還貸能力明顯下降的合法證明(如借款人失業、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的情況證明、借款人工作單位及居住地社區的核實材料等);
2.借款人無嚴重違約情況,如果貸款逾期的,應先還清逾期貸款本息,后辦理貸款延期業務;
3.貸款所購住房已辦妥抵押登記;
4.貸款延期期限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規定的該貸款品種最長貸款期限。貸款延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延期之日,按實際利率期限檔次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最新利率規定;
5.單筆貸款原則上只能辦理一次貸款期限延期業務,并須經原借款合同各方書面同意。
(二)辦理程序
1.借款人申請
主借款人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相關證明材料到原貸款受理部門提出貸款延期申請,填寫《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說明申請貸款延期事由。
2.擔保審核
借款人帶所有申請資料及《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到擔保公司辦理貸款延期業務擔保審核手續。擔保公司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上出具審核意見。
3.中心審批
中心受理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審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延期條件和原貸款剩余本金情況,并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上填寫經辦人意見,報部門負責人、貸款管理處審批。
4.簽訂協議
中心受理部門業務經辦人員根據審批意見,在操作系統中進行貸款延期業務處理,打印《借款合同變更協議》(一式四份)。
5.抵押變更
主借款人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帶身份證、《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和《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到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抵押變更手續,并簽訂《借款合同變更協議》。
6.材料歸檔
擔保公司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借款人還貸能力明顯下降的合法證明交中心檔案室并入原貸款申請檔案。
四、組合貸款與公轉商補息貸款的變更
借款人辦理組合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后,需變更借款人、變更貸款房源或延長貸款期限的,由于涉及各商業銀行貸款具體管理規定,在征得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后,可參照上述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變更的規定辦理。
五、本規定自之日起執行。
附件:1.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
2.借款合同變更協議
2016年X月X日
附件1: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后業務申請審批表
QR-C-032
申請人
? 身份證號碼
? 個人帳號
? 聯系電話
? 申
請
事
由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擔保
公司
意見
經辦人: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受理部門
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貸款管理處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附件2:
借款合同變更協議
QRC-033
甲方(委托貸款機構):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乙方(委托貸款銀行):
丙方(借款人):
丁方(保證人):常州房屋擔保置換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保證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
現丙方申請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經甲、乙、丙、丁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一、 變更后的借款合同內容
丙方借款用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座落于: 。
丙方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月利率為 ,貸款月還款額 元。
二、丙方同意承擔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擔保借款合同變更手續的相關費用,并承擔變更造成的甲方、丁方的全部實際損失
三、丙方同意并承諾,繼續履行原合同編號 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還款義務。
丁方同意并承諾,繼續就丁方按原合同編號 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各方同意,原借款合同未作變更的部分在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仍然有效。
對于變更借款期限的,丁方對原貸款演唱的期限部分不再補收擔保費用,對變更期限后提前還清全部貸款的不再退還剩余擔保費用。
五、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本協議未生效之前,仍按原借款合同執行。
六、本協議作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保證借款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和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人) (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配偶(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或授權人)
篇3
為了提高區屬物業租賃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鞏固和拓展財政非稅收入,現就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聯席會議定期審批制度
建立由紀檢、財政、審計、經貿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物業租賃管理工作領導組,并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審批物業租賃。區黨工委副書記趙**任組長,區黨工委組織委員林**和區辦事處副主任林**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由全體領導組成員參與的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集中研究審批物業租賃項目。個別時間性比較強的小項目(不足3000平方米),由區資產管理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擬定意見,并報領導組成員傳閱后,由領導組組長審批。個別時間性比較強的大項目(3000平方米以上),提交全體領導組成員召開臨時聯席會議審批。
二、按照區域劃分整合物業資產、制訂租賃標準
我區辦事處(含各公司、單位)名下的所有物業經過20**年的初步整合,已經全部納入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管理范圍,但由于物業過于分散,需要按照區域分布重新整合。具體劃分為**區片、**片、**片、**片、**片及其它片。各片按照經營性質分為商業類、工業類、住宅類。各類又按照物業的建筑特點分為水泥結構和星鐵棚兩個小類。各區片和不同類別的物業租賃價格則根據不同時期由領導組按照市場規律,通過聯席會議統一確定。新晨
三、統一物業租賃的計算時間
為了便于聯席會議定期審批制度的操作,需要逐步統一物業租賃的時間,年限一般規定為2年,月份分為4個時段,具體為:1月至3月期間要求租賃,或到期需要重新租賃的,合同的起始時間統一為該年的2月15日;4月至6月期間要求租賃,或到期需要重新租賃的,合同的起始時間統一為該年的5月15日;7月至9月期間要求租賃,或到期需要重新租賃的,合同的起始時間統一為該年的8月15日;10月至12月期間要求租賃,或到期需要重新租賃的,合同的起始時間統一為11月15日。對于租賃年限不足2年的散客戶,由區資產管理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擬定意見,并報領導組成員傳閱后,由領導組組長審批。對于個別租賃時間要超過2年的特殊項目,提交全體領導組成員召開臨時聯席會議審批。
篇4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和組織實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資的質量和效益,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項目審批程序
(一)政府投資項目的界定。本意見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使用下列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包括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專項資金;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及其經營權所得的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政府性融資、利用國債資金、上級撥款和補助資金;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
(二)立項審批。項目單位應首先向縣政府申請,待縣政府批復后,再向縣發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分別向縣住建、國土、環保、海漁、財政、科技等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資金審查意見、地震安全性評價或地震設防審核意見。
(三)可研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按照項目投資額大小實行分類管理,統一由縣發改部門負責審批。總投資200萬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200萬元以下、建設內容相對簡單,資金來源基本落實的政府投資項目,只審批項目簡介。項目單位依據項目論證情況向發改等項目審批部門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簡介時,需附縣政府批復文件、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評審批、資金審查、節能審查、招標方案、地震安全性評價或地震設防審核意見等相關文件。發改部門負責組織論證(重大項目需邀請中介機構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后提出意見報縣政府,經縣政府審定同意后由發改部門按相關程序批復。審批權限屬上級機關的,由發改部門負責向上級機關上報。
(四)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審批。經縣發改部門批復可研的政府投資項目,由項目業主或主管部門通過設計方案招標方式確定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投資、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編制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初步設計審查由縣住建部門牽頭,發改、財政等部門參加;概算由縣財政部門牽頭,會同建設、審計等部門聯合組織審查后批準。概算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投資10%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重新報請原審批機關批準。
(五)下達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后,項目單位向縣發改部門申請下達年度投資計劃。依據年度投資計劃分別向縣住建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向住建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六)縣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海漁等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規定,加強銜接與配合,確保各個工作環節按規定程序進行。對未取得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的項目,發改部門不得予以審批。對于未取得審批手續的項目,住建、國土、環保、海漁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環境影響等方面發生重大變更的,項目單位應到原批復機關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需上報國家、省、市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辦理。
二、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
(七)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等應依法實行公開招投標。項目業主單位在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并編制項目招標方案,報縣發改部門核準。凡未經發改部門核準招投標方式、范圍及組織形式的項目,不得開展招投標活動,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不得組織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施工許可。
(八)項目公開招標由項目業主單位或主管部門選擇招標機構組織實施,招投標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工程招標必須由縣財政部門委托中介機構做出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招標文件及招標合同必須由縣監察、財政等部門審核把關。縣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招投標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九)對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上述標的額以下的項目,由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在縣監察、財政、發改、審計、建設等部門參與監督下,按照《省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采購,特殊情況經縣政府同意沒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進行的零星施工項目,結算造價原則要按定額造價降5%的系數。
三、完善項目預決算和資金管理
(十)加強項目預算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預算審批制度。項目預算應包括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費用,財政部門依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和經審查批準的工程概、預算下達支出預算。項目預算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由項目業主單位上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報送縣財政局審核備案。
(十一)加強項目決算管理。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提供建設項目決算書,將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決算資料送交縣財政部門進行造價評審。項目實施的隱蔽工程必須由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人員簽字確認。工程變更必須經項目建設批準部門、設計部門和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確認后方可施工。對未按規定辦理財務決算編制、審批手續和未通過竣工驗收的,財政部門不得撥付預留的余額資金,不能辦理竣工項目新增資產移交手續。
(十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凡屬政府投資的所有項目資金,包括本級預算安排的資金、融資資金、部門及單位配套資金,全部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縣財政部門應建立相應的財務審核制度,對項目資金進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督管理。
(十三)嚴格項目資金的支付程序。項目建設資金付款時,項目業主單位需向縣政府提報撥款申請,縣政府批復后,縣財政部門按照工程進度及施工合同付款。原則上土建工程首付款按工程預算的30%撥付,工程完工審結后付至工程審定造價的60%,剩余工程款分兩年付清。若采用其他付款方式的,項目業主單位須提報縣政府批準同意。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重點項目資金支付程序付款,未履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的項目不予撥付資金。
(十四)嚴格執行審計制度。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實施全過程審計,包括項目跟蹤審計、預算或概算執行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做出的審計決定,應作為建設項目竣工后財務決算的依據。
四、強化項目建設管理
(十五)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依法組建項目法人。對不具備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條件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由縣政府指定項目主管部門作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項目前期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并承擔項目法人職責。
(十六)完善項目合同管理制。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設備供應都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簽訂前,負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的單位,應當依照招標文件規定向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提供履約保證金,或由銀行出具一定金額的履約擔保函。合同必須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由項目業主單位法人代表簽字確認。合同標的不得超過確定的預算基數。
(十七)完善項目監理制。政府投資項目按規定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后,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應當通過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單位應當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十八)依法依規進行驗收。政府投資項目涉及消防、人防、防雷、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專項驗收的,應由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驗收。各專項驗收應盡量聯合辦理。驗收完畢后,按有關規定建檔歸檔。未依法組織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五、健全項目監管機制
(十九)建立政府投資項目聯席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縣監察、發改、財政、建設、國土、環保、海漁、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究項目規劃、審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對策建議,協調部署政府投資項目的聯合執法檢查等工作。
(二十)強化項目稽查制度。縣監察、發改、審計、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能,采用抽查、重點稽查、行業稽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稽查。其內容包括:審批程序稽查、項目法人稽查、勘測設計稽查、招投標稽查、開工條件稽查、施工和工程進度稽查、資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查、投資稽查、竣工驗收稽查等。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二十一)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大中型政府投資項目交付試用期滿后,縣發改部門應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有選擇地進行項目后評價,全面評價項目實施后綜合經濟和社會效益、建設投資項目的資金績效、經驗與教訓等,提出對已實施項目和在建項目進行完善、對投資決策和管理進行改進的對策措施。
六、附則
篇5
第二百零五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百零六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百零七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節經濟合同的簽訂
第二百零八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二百零九條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權限和非法委托人均無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收的例外。
第二百一十條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百一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二百一十二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二百一十三條經濟合同除即時清潔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第二百一十四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饈、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條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一十六條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并堅持經銷定進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條規定辦理。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款為主,不準賒銷;確需賒銷或代銷的,賒銷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萬元至50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二百一十七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三節經濟合同的審查批準
第二百一十八條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二百一十九條經濟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2.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4.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5.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第二百二十條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百二十一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二百二十二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2.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節經濟合同的履行
第二百二十三條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二百二十五條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節經濟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百二十六條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企業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二百二十七條對主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第二百二十八條變列、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百二十九條變理、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及第二百二十條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經上報主管機關批準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前,應報原機關批準。
經上級主管機在見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應報原機關備案。
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作廢。
第二百三十一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百三十二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第六節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二百三十四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二百三十五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二百三十六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二百三十七條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二百三十八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1.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2.經各企業處理解決不了的;
3.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二百三十九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1.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報批。
2.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3.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二百四十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記拆的足夠時間。
第二百四十一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2.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二百四十二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百四十三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二百四十四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二百四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七節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二百四十七條本公司對經濟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
第二百四十八條本公司經濟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凡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歸口管理管理部門為法律顧問室。
下屬公司一級由經理、副總理負責,歸口管理人為辦公室主任或秘書;各法人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第二百四十九條公司主管內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內貿合同。
公司主管外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外貿合同。
公司主管工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工業方面的引進、合資、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產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房地產、建設合同。
第二百五十條法律顧問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2.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實行法律監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把關,對下屬企業審批的合同負責抽查,提供法律幫助;
3.負責對法人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質;
4.負責考評各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業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各企業處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一條下屬公司、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本企業簽訂的合同;
2.負責審查本企業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3.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終審查的初審;
4.根據法律及本《制度》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負責修理本企業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單位經濟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條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二百五十三條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發給法人委托證書:
1.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帛;能拒腐蝕,不貪污賄,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2.業務工作好。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簽約,嚴格履約,節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3.法律意識強。對《經濟合同法》等經濟法規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
第二百五十四條公司根據各部門和下屬公司、企業的實際情況,決定法人委托人的設置及數額,具體人選由各單位確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法人委托書。
第二百五十五條法人委托書慶于每年終重新審核一次。審核的主要內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學習及思想情況,取得什么成績,發生什么問題,有無違紀行為等。審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情況分別作出:維持授權范圍、變更授權范圍、撤銷授權及吊銷法人委托書等決定。
第二百五十六條法人委托證書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不準將法人委托證書轉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證明,否則,除吊銷其法人委托證書外,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二百五十七條法人委托人工作調動時,應向所在企業交銷其法人委托證書。
第二百五十八條簽訂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保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企業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術拒絕辦理結算手續,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第二百五十九條合同專用章由各單位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嚴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二百六十條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二百六十一條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第二百六十二條公司各企業都必須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管理和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篇6
一、并聯審批范圍
市級審批權限內的工商企業注冊登記、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列入并聯審批范圍。需由3個或3個以上主管部門行政審批和市級審批權限以上有關階段的行政審批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并聯審批責任部門
并聯審批的最終審批單位為并聯審批的牽頭部門,其中市工商局是內資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的牽頭部門;市商務局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的牽頭部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建委是市工程建設項目各階段并聯審批的牽頭部門,其他并聯審批事項由首問窗口單位或由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指定單位為牽頭部門。與并聯審批項目有關的審核審批單位為前置或后置審批部門。
牽頭部門負責并聯審批項目的受理、咨詢、轉告、催辦、協調、匯總、報告和組織相關聯合踏勘、聯席會議等工作。
并聯審批的前置或后置部門負責配合牽頭部門完成并聯審批項目的咨詢、辦理、回復、反饋和參加聯合踏勘、聯席會議等工作。
中心負責并聯審批工作的督辦、協調和管理。對全市經濟和社會影響較大,涉及審批階段和部門較多的并聯審批事項,牽頭部門難以協調的提交中心協調;中心難以協調的,提請市政府協調、決定。
市監察局負責并聯審批情況的監督,及時處理行政審批過程中的不正之風或違背承諾等問題。
三、并聯審批原則
并聯審批工作按照“一門受理、轉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的原則進行。
(一)一門受理。牽頭部門在中心設立的窗口,負責統一受理項目業主申請,告知其項目并聯審批須知,承擔轉告、催辦、協調、匯總、報告義務,提供服務和指導。
(二)轉告相關。牽頭部門窗口收到項目業主申請后,當天向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開具《××項目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并將通知書連同項目業主的有關材料及時轉遞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
(三)同步審批。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收到《××項目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主動聯系申請人,指導填報表格材料,在承諾時限內提出審批意見。
對確需中心組織實地聯合踏勘和聯合審批的重大審批事項,牽頭部門及時向中心提出,各相關部門參加。聯合踏勘和聯合審批的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
(四)限時辦結。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收到《××項目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書面告知申請人辦結時限,在承諾時限內完成審批和報批工作。
工商企業注冊登記審批限時為8個工作日,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審批限時為10個工作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限時為50個工作日,需實地聯合踏勘和聯合審批的事項,可延長5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仍需延長時限的,須說明原因,抄送牽頭部門、申請人和中心。審批時限不含項目上報省、市政府和重大項目選址研究、規劃評審、規劃公示、環評報告公示、土地征用收儲、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工程招投標時間。具體時限由審批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
超過時限未及時答復的,一律視為默認,事后由相關審批部門補辦手續,承擔責任。
對審批項目符合條件的,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將“同意”意見和《××項目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及時送申請人及牽頭部門中心窗口。牽頭部門中心窗口收到《××項目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及申請人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報件后,在限時內完成項目審批。
對審批項目不具備條件或需要調整的,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將“不同意”意見、理由、建議和《××項目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及時送申請人及牽頭部門中心窗口。牽頭部門中心窗口按退回件處理并附書面說明。如項目業主按照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作出整改后,可進入二次申請程序。
對審批項目需報省及省以上部門審批的,有關職能部門應積極做好上報和催辦工作,并將報批情況和報批所需時間分別抄告牽頭部門中心窗口、中心和申請人。
對審批項目因企業情況變化,需調整原申請審批項目內容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對審批項目遇有重大或特殊情況,牽頭部門和中心應將項目列入行政審批服務“快車道”,確立專人負責,協助全程辦理,有關職能部門須特事特辦,積極配合。
所有《××項目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和《××項目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需同時抄送中心督查科。
四、并聯審批操作程序
(一)工商企業注冊登記
1.市工商局中心窗口(以下簡稱工商窗口)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向申請人發放《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和有關表格,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告知申請人到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咨詢相關事宜;當天向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開具《企業登記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接到《企業登記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主動聯系申請人,指導填報表格材料,及時進行審核,5個工作日內簽署《企業登記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回復申請人及工商窗口。
3.工商窗口收到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企業登記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對表示“同意”的,在申請人報件齊全、有效的前提下,3個工作日內頒發營業執照。
對表示“原則同意,但要求申報企業在開業前達到相關法定條件、標準,并在規定時間進行復審”的或“同意上報待批”的,以及“超時默認”的,一律實行“告知承諾制”,即在申請人書面承諾限期(半年)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的,3個工作日內發放半年期籌建營業執照。前置審批部門須在6個月內對籌建企業進行復審。復審符合條件、標準或經上級批準的,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及時書面告知籌建企業、工商窗口。工商窗口3個工作日內換發正式營業執照;復審不符合條件、標準和未獲得上級批準的,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及時書面告知籌建企業、工商窗口,工商部門收回籌建營業執照。
對表示“不同意”的,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書面告知申報企業、工商窗口,并列明理由。如企業按前置審批部門要求進行整改重新申請的,工商窗口再次啟動并聯審批程序。
4.屬于省或省以上審批的并聯審批項目,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及時出具初審意見,抄告工商部門。同意上報的項目,應積極爭取上級審批機關盡早審批。當許可證或批準文件下發后,前置審批中心窗口(部門)應于當日發給申請人,抄告工商窗口(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5.工商企業注冊登記后,企業代碼賦碼通知書、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手續一律按即辦件辦理。
企業的工程建設項目,按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程序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
1.市商務局中心窗口(以下簡稱商務窗口)受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報件后,當天向前置審批單位中心窗口(部門)開具《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連同有關申報材料一并轉遞。
市商務局收到市發改委項目核準(備案)、工商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和其他前置審批部門核準意見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合同、章程批復;收到市質監局企業代碼賦碼通知書后,當日頒發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批準證書。
2.市發改委接到市商務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及項目申報材料,3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審查,簽署《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回復商務窗口和申請人。對核準(備案)的項目向申請人出具核準(備案)文件,抄告市商務局、工商局;對不予核準(備案)的項目,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列明理由。
3.工商窗口接到市商務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和市發改委項目核準(備案)文件,當日辦妥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簽署《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回復商務窗口和申請人。
4.市質監局中心窗口接到市商務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和市商務局出具的合同、章程批復,1個工作日內辦結企業代碼賦碼通知書,簽署《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回復商務窗口。
5.其它前置審批部門按上述相關步驟進行。
6.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批準后,企業注冊登記由工商窗口根據申請人申請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個工作日內頒發營業執照。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后,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管理登記、稅務登記、海關備案、財政登記等相關手續一律按即辦件辦理。
外商投資企業的工程建設項目,按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程序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三)工程建設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分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建設用地許可、建設規劃許可、建設施工許可四個階段進行。各階段的牽頭工作分別由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建委負責,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項目業主依法向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和市建委先后提出工程建設項目申請。
1.項目選址立項許可階段。該階段辦理限時為14個工作日。
(1)市規劃局中心窗口(以下簡稱規劃窗口)受理項目業主項目選址立項申請后,當日向市國土局、市環保局中心窗口和相關審核部門發放《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轉交有關材料。
經營性土地項目選址立項不進入此階段。
(2)市國土局、市環保局中心窗口收到《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環保預審,預審結果書面送達項目業主,《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和預審結果書面反饋規劃窗口。
相關審核部門的預審工作按照上述步驟進行。
(3)規劃窗口收到并聯審核部門意見書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選址初審,向市發改委中心窗口發放《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通知書》并轉交有關材料,向國土局中心窗口出具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函。
(4)市發改委中心窗口收到《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審核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立項核準(備案),核準(備案)批文送達項目業主,《項目選址立項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規劃窗口,抄送市國土局、環保局。
(5)規劃窗口收到市國土局和市環保局等并聯審核意見后,11個工作日內完成《選址意見書》和《規劃設計條件》的制作核發工作。
2.建設用地許可階段。該階段辦理時限為14個工作日。
(1)市國土局中心窗口根據市發改委項目立項審核意見、市規劃局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函和項目業主申報材料,當日簽署《建設用地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送市規劃局、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供地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后供地,10個工作日內向項目業主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2)市環保局中心窗口憑市國土局《建設用地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5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查批復,1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書)審查批復,情況特殊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審查批復可延長7天。審查批復后當天簽署《工程建設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抄送市規劃局、市國土局。
(3)規劃窗口憑市國土局《建設用地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織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技術審查,并根據需要當日向相關并聯審批部門發放《規劃設計方案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4)各并聯審批部門收到《規劃設計方案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規劃設計方案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5)規劃窗口收到各并聯審批部門《規劃設計方案并聯審批意見書》后,11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項目業主修改后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準,辦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規劃許可階段。該階段辦理時限為14個工作日。
(1)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的申請,組織建筑設計方案技術審查,當日向并聯審批部門發放《建筑設計方案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各并聯審批部門收到《建筑設計方案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建筑設計方案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3)規劃窗口收到并聯審批部門《建設規劃建筑設計方案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和施工圖紙審核。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項目申請人修改后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準,項目業主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4)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申請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新建民用建筑項目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審查”、“氣象防雷設計審核”、“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審批”、“白蟻防治手續”等并聯審批事項的申報條件,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告知項目業主一次性填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當天向消防、人防、氣象、市容、房管等并聯審批部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并轉交有關申報材料。
(5)各并聯審批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簽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抄告項目業主。
(6)規劃窗口根據并聯審批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階段。該階段辦理時限為8個工作日。
(1)市建委中心窗口受理項目業主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一次性告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八項前置條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開具《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連同涉及審批前置條件的材料分送建委系統有關科室和二級機構。
(2)建委有關科室和二級機構接到《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后,按以下時限完成審核審查備案工作,簽署《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回復市建委中心窗口。
施工圖審查備案辦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在圖紙審查機構審查合格書送達后);
工程招投標審查備案的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在招標、投標、評標、定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送達后);
工程質量監督、建材專項管理、工程類別確認、建筑安全監督、工程檔案管理的辦理時限均為1個工作日。
(3)市建委中心窗口根據有關科室和二級機構《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意見書》,5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對不予核準的,列明理由,書面通知項目業主。項目辦理結果于次日抄告中心督查科。
(4)項目竣工后,依法組織專項驗收,項目業主持驗收合格資料報市建委備案。房地產開發項目,憑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到房管局中心窗口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
五、并聯審批要求
(一)落實分工負責制。并聯審批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內部高效運轉的辦件制度和有效的工作監督機制,明確分管領導、中心窗口、職能科室和經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并聯審批部門之間要加強工作銜接,密切配合,確保并聯審批高效、規范運轉。
(二)實行政務公開制。并聯審批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將項目審批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編制《服務告知單》和示范文本在中心窗口陳列,在中心和本單位網站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并聯審批聯席會議按照“聯合辦公,充分討論,民主集中,會議決策”原則處理審批事項。會議由牽頭部門或中心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并聯審批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邀請項目業主列席會議。重大項目由市政府負責人主持。參加會議人員應按時出席聯席會議,有特殊情況可充分授權、全權委托他人出席。若不能按時參加或在會議上不發表意見的,則視作同意。聯席會議上無法形成決定的事項,由中心提出意見,上報市政府決定。
篇7
關鍵詞: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成本控制
1 項目招投標管理的適用范圍
項目招投標管理,適用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建筑企業所有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各專業分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招標采購,商業代建項目的工程招標活動可參照。
2 成本部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1 公司成本部是工程招標采購的管理機構,也是核心機構
對各項目的工程招標和采購工作進行管理,以服務、支持和重點環節的監控為主,并按規定權限參與招投標過程。如果委托招標咨詢公司,公司成本部要核對咨詢公司對招投標工作跟進,避免不合理或明顯低于成本價的標書中標。
2.2 成本部具體工作包括
制定招標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規范,編制招標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對項目招標工作的整體策劃進行監督和管理;對招標過程的重點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庫,逐步與承包人建立戰略合作伙伴管理;逐步發展戰略采購,建立公司戰略招標采購流程;對公司規定權限內招標項目的合格供方、招標文件、決標報告進行審核;參與規定權限內招標項目的招標、評標及決標工作。
3 成本部下一級執行機構工作職責
3.1 各成本部
有上一級單位把控招投標,下一級項目公司是工程招標采購的執行機構,全面負責項目的招標采購工作。
3.2 下一級執行機構的具體工作包括
項目公司招投標領導小組負責招標階段的領導工作,由項目公司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工作包括:審批公司年度招標計劃;負責項目招標文件、招朔槳岡諳钅抗司內部的評審;負責技術標和商務標的評審;擬定中標單位;審核工程施工合同。
項目公司招標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招標階段的實施工作,由公司工程、成本、材料設備、財務、景觀、精裝修管理部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主要工作包括:編制年度招標計劃及月度招標計劃;組織投標單位考察,發起會簽,并落實會簽意見;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發起會簽,并落實會簽意見;擬定入圍單位名單,編制招標方案,發起會簽,并落實會簽意見;負責編制招標統一口徑或提供工程量清單;負責組織工程發標、開標、評標、定標等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招標答疑等工作;負責評審技術標,并提出評審意見;負責評審商務標,并提出評審意見;負責詢標和商務標洽商等工作;編寫決標報告,同時上報項目經理背景調查,發起會簽;跟蹤評標資料的審批情況,下發中標通知書;編制合同文本(依據合同范本),并負責組織簽署和報批合同文本,落實審核/審批意見,根據審核/審批意見修訂合同文本;負責招標工作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工程部。
4 控制要點及標準
4.1 工程招標階段項目公司應重點控制好以下工作控制要點
招標小組的成立:招標工作小組應在招標工作開始前成立。投標單位的考察及篩選:投標單位考察的深度直接影響到中標單位的質量,各投標單位之間的競爭性直接影響到招標結果,因此項目公司應充分重視,至少應選一家無本項目施工經歷的投標單位。隊伍的篩選應通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當參與投標的單位不超過5家時原則上應等考察完成后進行;每標段投標單位須3家以上;入選的投標單位之間應有一定的競爭性且均符合要求、具備完成發包內容的實力,避免陪標、串標、圍標等現象出現。招標文件的編制、審批及發放:招標文件必須充分結合項目的實際,包括工程重點難點、質量驗收標準、文明施工要求,項目銷售、樣板房和樣板區的要求等,招標文件必須經過審批后才能發放。投標單位在領取招標文件前須已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了投標保證金。綠化工程招標須保證施工圖的深度和質量滿足招標和施工要求,可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精裝修、門窗、幕墻工程最好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
4.2 開標及評審
開標和評審應始終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技術和商務報價進行綜合分析比較,并考慮到項目的特點以及可能遭遇的風險分析;按規定應取消詢標資格的不準參加詢標和后續工作。確定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合同簽訂須及時,杜絕先進場施工后簽訂合同;督促中標單位按合同規定及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對提出額外附加條件等不配合簽訂合同的,須果斷采取措施或協商或取消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等。
5 按照標準實施
按照國家、地方規范的工藝工法、節點做法和質量標準進行制定,能體現項目的特點和亮點,能控制項目的目標成本,同時招標工作須符合公司現行《工程招標管理工作規程》有關要求。要用到的表格有:《項目投標單位考察報告》、《項目招標方案》、《項目開標記錄》、《項目詢標紀要》、《項目投標中標單位請示報告》、《項目中標通知書》、《項目施工合同》。
6 結語
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按照規定進行能夠保證工程的質量,對企業自身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由于招投標過程中,部分人不能夠按照規定辦事,,擾亂社會公平市場,對企業對招標工作是不負責任的。而且,關于招投標的監督體系不夠完善,導致招投標管理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我們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各種規定及監督系統,讓招投標體系越來越完善,朝著一個健康積極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 謝宏華.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分析[J].房地產市場信息,2014(11).
篇8
關鍵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評審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973(2016)11-0018-02
隨著國家基本建設的項目管理的要求,建設項目全過程的跟蹤評審這種模式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化的管理要求,如何全過程跟蹤評審從根本上發揮作用,提高經濟效益,首先要抓住這鐘管理模式的重難點問題,再找到相應的解決方案。
1 全過程跟蹤評審的重難點問題
(1)招投標期間的重難點問題:①設計圖是否完善問題;②針對工程特點,招標文件需明確或關注的重點問題;③招標控制價的合理性及準確性的問題。
(2)合同洽商談判期間的重難點問題:①合同專用結算條款的設置和約定問題;②規范合同管理及備案問題。
(3)項目實施期間的重難點問題:①如何控制合理設計變更問題;②隱蔽工程的監控和計量問題;③暫定價項目如何合理、規范的定價問題;④進度款項的審批和支付問題;⑤索賠項目的處理問題。
(4)竣工結算期間的重難點問題:①竣工結算申報的必要條件及要求;②嚴格執行合同專用條款,正確確定結算原則的問題;③遇到分歧,如何妥善協商解決的問題
2 重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
2.1 招投標期間的重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
2.1.1 設計圖是否完善的解決方案
解決設計圖紙是否完善,要敦促和配合建設單位做如下的工作:①落實建設項目是否按建設審批程序,進行了地質勘測,是否對勘測報告進行了審查;②落實設計圖是否進行了圖紙審查,是否有完整的圖紙審查合格書、審查意見書及設計院對審查意見的回復(此三項為設計圖的補充文件);③落實消防是否進行了安全審查,有經過審查的安全審查意見書;④落實設計圖是否進行了人防審查,有人防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書。
2.1.2 針對工程特點,招標文件需明確或關注的重點解決方案
為確保招標和后期項目的順利實施,需重點落實一下工作,作為招標階段主要問題的關鍵解決方案:
(1)落實施工現場條件是否滿足工程開工條件;
(2)文件需明確合理的施工工期,特別是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措施項目,要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要求;
(3)招標文件中要全面的告知潛在的中標人必須承擔的各種風險
(4)招標文件合同格式條款中的專用條款中明確進度款的支付時間節點,便于投標人進行成本核算及投標決策。
(5)重點關注不均衡報價報價,控制投標報價低進高出
2.1.3 招標控制價的合理性及準確性的解決方案
對招標控制價委托第三方審核。為提升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質量,要依靠造價咨詢職能,委托跟蹤審計單位,提前介入,對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控制價進行審核,確保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完整及準確、規范定額的套用、材料價格的取定合理、計取費率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對于新工藝、新材料,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市場調查,合理確定各個子項的材料價格或綜合單價。
對滿足使用功能但又有多種材料可選的情況下,建議招標人在招標清單中予以明確相關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
2.2 合同洽商談判期間的重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
2.2.1 合同專用結算條款的設置和約定作為控制要點和解決方案
(1)細化招標文件中有關合同內及變更項目的結算條款、風險的承擔、進度款支付時間節點約定,申報條件及審批流程等各項條款;
(2)變更簽證項目的申報時效性、審批原則及會簽要求要在專業條款中予以明確;
(3)可能會引起索賠的項目,要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責任劃分、索賠計價原則和方法、時效等 ;
(4)切實做到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等,有效的體現合同的公平、公正性
2.2.2 規范合同管理及備案
依據現行相關建筑法規,合同需嚴格合同審查標準,重點審查違法合同條款,完善爭議調解機制,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實行雙合同制,要求廉政合同與施工合同同步備案,有效保證合同的規范性、公平性、合理性。
2.3 項目實施期間的重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
2.3.1 如何控制合理設計變更的解決方案
在建設工程的建設期,設計變更是不可避免的, 在實際工作中,應嚴格審批設計變更關,項目變更要有充分的理由,對僅為調整不平衡報價的清單而不能改變其使用功能、減少能源消耗,增強美觀等設計變更要嚴格禁止,業主要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對工程變更實行考核機制,由造價咨詢人對擬提出的設計變更項目產生的價值進行合理分析、審核、備案,對價值不大的變更嚴格禁止。
總的控制措施和原則,是全過程跟蹤審計要做到核查設計變更的提出、審查、確認等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變更的依據是否充分,有關手續是否完整;重大設計變更是否履行了報批程序;設計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套用的定額、采用的費率水平是否與合同一致,是否經過嚴格審查;變更內容是否突破了原設計規模,是否存在以設計變更名義變相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造成損失浪費或轉移資金等。
2.3.2 隱蔽工程的監控和計量的問題解決方案
由于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周期長,涉及到地下、地上作業隱蔽工程較多,而這些隱蔽工程的造價占了建設成本的較大比例,因此,隱蔽工程的監控和計量是要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熟悉工程概況,做到隱蔽項目關鍵點胸有成竹。對隱蔽工程做好復核工作,完成情況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符合要求的單項工程可作為將來竣工結算的依據,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分項或單項工程,做好影像記錄,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做出整改意見,確保滿足設計要求后才能予以計量。
2.3.3 暫定價項目如何合理、規范的定價的解決方案
在合同內約定的暫定價項目、暫定價材料,作為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問題,在項目實施階段,應嚴格予以控制,做好解決問題的方案。
是對大宗材料和設備一律進行招投標。
對工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及品牌材料采取以業主單位和跟蹤審計單位造價人員為主導的詢價方式,來提升政府投資項目經濟效益。
暫列金項目要嚴格審核該項目名下發生的各類費用,督促業主和承包單位不能挪為他用。
2.3.4 進度款項的審批和支付的重點問題解決方案
工程進度款是承包單位項目生產進度的基本保證,處理不當,會直接影響項目不能順利交付使用,嚴重的會影響建設項目的總體投資效益,因此,嚴格執行施工合同約定的有關進度款支付條款就極為重要。進度款項首先要做到進度完成情況與計量的范圍相一致,而且計量項目是合格產品,計量結果準確,取定綜合單價無誤,完成進度產值符和現場形象進度。進度款的支付比例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扣減開工前的預付款項。進度款審批及會簽程序滿足合同約定的要求,手續齊備。
2.3.5 索賠項目的處理合理處置解決方案
首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盡可能的避免索賠事項的發生。發生索賠事項后,及時做好記錄,分析造成索賠的原因,分擔的責任主體,客觀索賠事項是否成立。如索賠事項成立,在進行有效的計量,剝離不合理的索賠分項工程量和費用。嚴格依據招標投標文件及地方相關定額標準、法規,對索賠項目合理組價,對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提出的不合理索賠費用予以剝離,保證咨詢意見的獨立性。如有實在不能區分或界定的索賠費用,由參建單位共同協商后統一處理意見。
2.4 竣工結算期間的重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
2.4.1 竣工結算申報的必要條件及要求
首先,竣工結算申報的前提是項目工程必須經過驗收,且是合格產品,否則不具備結算條件,跟蹤審計單位可建議項目業主及建設單位履行必須的竣工驗收手續。
具備結算條件后,由承包單位提交據竣工結算書及結算資料,資料齊全后方可進入下步工作。開展結算審計前,要制定審核方案,全面踏勘、測量現場,對可能出現完成項目與實際不符、結構、建筑造型復雜不好計量的分項工程,切實做好實測記錄工作,確保進入結算范圍內的項目全面,沒有虛報、虛列項目,工程量計算準確,不出誤差或減少誤差。
2.4.2 嚴格執行合同專用條款,正確確定結算原則
結算報審、審核的原則是全面滿足合同約定的相關結算條款。在合同內工程量計價上,嚴格執行投標文件相關單價,對調整單價的項目,核查調整理由是否充分,對不符合調整單價的項目一律予以認可,執行投標單價。
變更項目單價審核,是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調整方式。材料價格調整,調整的范圍是符合合同約定的范圍。對招標暫定價材料或項目,要做到審查簽證材料價格是否會簽審批手續齊全,核查跟蹤過程原始記錄資料,有無偏差。
篇9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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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性別│
│年齡│
│ 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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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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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工作證號碼│
│家庭電話│
─────┼────────┼──────┼────┼────┼────
現家庭住址│
│現有住房面積│ M2 │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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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售房或批準建房單位│
擬購建住 │
│
│
名稱
│
房情況 ├─────┼─────────┼─────────┼────
│建筑面積│
│ 合同或協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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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總金額│
│ 房屋結構形式 │樓房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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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情況│存款金額│
│存款期限│
│公積金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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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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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申請貸款期限│
年
貸款期限 ├────────┼──────┼───────┼──────
及金額 │貸款占房價款比例│
%│首付款占房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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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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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額│
還款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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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經濟收入│
及還款計劃│家庭月平均經濟收入│每月可歸還借款│ 比例 │每月還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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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元│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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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價值│ 元│有無估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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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險 │保險物名稱│
│投保金額│ 元│保險受益人│ │保單號│
─────┴┬────┴──┴────┴──┼─────┴─┴───┴─
│貸款申請人:
│貸款保證人(職工所在單位):
貸款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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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保證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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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簽名(章)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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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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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意見:
│經辦部門意見: │房地產信貸部審批意見:
貸款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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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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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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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
【關鍵詞】工程變更;合同外工程;工程量;計量支付
工程變更也就是合同變更,是指對合同中的工作內容作出修改,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項工作。 土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工程變更是合同變更的表現形式。
由于土木工程地質水文條件的復雜性,發生合同變更是較常見的,幾乎每一個土木工程項目都會發生工程變更。 土木工程合同文件中技術規范或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法等發生改變,總是發生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有時是事先不可預見,無法事先約定,需要監理工程師依據工程現場情況而決定,若處理不當,即使是正常的工程變更也會影響工程進展,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1. 工程變更的分類
1.1 按提出工程變更的各方當事人來分類: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變更。
承包方簽于現場情況的變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設備限制,遇到不能預見的地質條件或地下障礙,或為了節約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進度等原因,可以要求變更設計。
(2)業主方提出變更。
業主方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提出的變更。
(3)監理工程師提出工程變更。
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現場的地形、地質、水文、材料、運距、施工條件、施工難易程度及臨時發生的各種問題各方面的原因,綜合考慮認為需要的變更。
(4)工程相鄰地段的第三方提出變更。
例如當地政府和群眾提出的變更設計。
(5)設計方提出變更。
設計單位對原設計有新的考慮或為進一步完善設計等提出變更設計。
1.2 按工程變更的性質和費用影響來分類:
一般可分為三類:
(1)第一類變更(重大變更) 。
包括改變技術標準和設計方案的變動:如結構型式的變更、遂道位置的變更、重大防護設施及其它特殊設計的變更。
(2)第二類變更(重要變更)。
包括不屬于第一類范圍的較大變更:如標高、位置和尺寸變動;變動工程性質、質量和類型等。
(3)第三類變更(一般變更) 。
變更原設計圖紙中明顯的差錯、碰、漏;不降低原設計標準下的構件材料代換和現場必須立即決定的局部修改等。
2. 工程變更的審批原則
(1)變更設計必須遵守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審批的原則,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設計規范,符合節約能源、少占耕地、提高工程質量、方便施工、利于營業、節約工程投資、加快工程進度的原則。
(2)變更設計必須在合同條款的約束下進行,任何變更不能使合同失效。變更后的單價仍執行合同中已有的單價,如合同中無此單價或因變更帶來的影響和變化,應按合同條款進行估價。經承包商提出單價分析數據,監理工程師審定,業主認可后,按認可的單價執行。
(3)無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簽發的設計變更令,承包商不得做任何工程設計和變更,否則駐地監理工程師可不予計量和支付。
3. 申報審批程序
3.1 業主指令的變更:業主指令的變更,由總監理工程師直接下達變更令,交由駐地監理監督執行。并將變更資料交工程師、合同部存檔。如涉及設計變更要由設計代表作變更設計圖紙。
3.2 監理工程師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的變更:
監理工程師決定根據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變更時,向承包人發出意向通知書,
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的工程項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內容;變更的原因、依據及有關的文件、圖紙、資料;要求承包人據此安排變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訂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此項變更給其費用帶來影響的估價報告。
3.3 承包商提出的變更:
承包商應按程序提出變更申請,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具體的申報審批程序如下:
(1)承包商申請。
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請及內容報告,包括變更的理由、變更的方案和數量、以及單價和費用、報駐地辦審批。
(2)駐地監理審核。
駐地監理接到承包商變更申請后及時進行調查、分析,收集相關資料,審核其變更內容、技術方案及變更的工程數量、簽批意見后上報監理代表處工程部。
(3)工程部的審查和核實。
工程部接到駐地監理簽批的工程變更申報資料后,應認真按圖紙、規范等審查其提出的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是否合理,并組織有關人員復核變更的工程量。對于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的審查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工程變更的技術方案一定要合理,變更的工程內容才能成立。所以,技術方案一定要盡可能地提出兩種以上,以便進行對比,要結合經濟技術分析選擇最優的方案作為最終的工程變更方案執行。
對于變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變更數量的計算資料,包括圖紙及計算公式。駐地監理對承包商提供的變更工程數量先進行核實簽認,工程部再對工程變更數量進行核實簽認后轉合同部核定單價和費用。
(4)合同部審核。
價和費用。
合同部根據駐地監理和工程部的審核意見,對承包商提出的申報單價進行審核,通過單價分析確定建議的單價和費用。簽批意見后上報總監理工程師。
(5)總監理審核。
總監理審核后,報業主審批。
(6)業主的審批。
業主審批,然后下發工程變更批文,包括對工程數量的確認和對工程單價的審批。
(7)簽發“工程變更令”。
在變更資料齊全,變更費用確定之后,征得業主審批同意,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簽發“工程變更令”,然后監督執行。
4. 變更單價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