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研究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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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摘要]隨著世界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和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服務貿易己成為當今國際貿易發展最為迅速的領域。中國服務貿易發展仍處于較低水平,整體竟爭力低下。本文就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趨勢對我國服務貿易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國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對策。首先,論文闡明了國際服務貿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點,然后,通過對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現狀和競爭力進行分析,總結出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制約因素,進而提出相關建議。
一、國際服務貿易方式特點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一國服務提供者向另一國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并獲得外匯收入的交易過程。服務貿易作為貨物貿易的輔助項目是二戰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科學技術的發展日益嶄露頭角,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隨著服務貿易的迅猛發展,多邊貿易的談判重點也正從貨物貿易轉向服務貿易?!盀趵缁睾稀闭勁羞_成了《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簡稱GATS),服務貿易被正式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的管轄范圍,對各國服務貿易,以及第三產業的發展都產生著重大影響。
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國際服務貿易通過四種提供方式被定義:過境服務(CrossBorderSupply),即從一成員方境內向另一成員方境內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境外消費(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員方的服務消費者在另一成員方境內接受服務;商業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到另一成員方境內建立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自然人流動(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個人到另一成員方境內提供服務。
國際服務貿易作為一種新興的貿易形式,其特點鮮明:第一,服務貿易是一種無形貿易,具有不可觸摸性、不可儲存性和不易運輸性,因而導致服務出口方式多樣化;第二,服務貿易的生產與消費往往同時發生,所以服務的生產和出口過程在一定程度上講也就是服務的進口和消費過程;第三,服務貿易的對象主要是智力,如專利、版權、法律和會計等,且貿易過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務所有權的轉讓,僅與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有關;第四,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于生產要素的國際移動和服務機構的跨國設置,都與資本、勞動力和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密切相關;第五,服務貿易的統計數據一般只在各國的國際收支表中顯示,而在各國海關進出口統計沒有顯示;第六;對服務貿易的監控不能通過海關監督和征收海關關稅的方式進行,而只能通過國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規來達到目的。
二、我國服務貿易現狀分析
入世以來我國進一步加強了對國際服務貿易的重視程度在履行我國對WTO有關金融、通訊、旅游、教育和咨詢等方面的各項承諾的過程中,我國服務貿易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受各種制約因素的限制,整體競爭力較弱。
1.發展速度快,但整體水平低下
中國產業結構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發生了標志性的變化,服務業比重于1985年開始超過農業,國民經濟總量增長從主要由農業、工業帶動轉為主要由工業、服務業帶動。按可比價計算,在1990年~2004年GDP增長的9.3%中,5.8個百分點來自工業的貢獻,2.5個百分點來自服務業,1.0個百分點來自農業。與此同時,中國的服務貿易取得快速發展,2003年進口總額為465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1%出口總額373億美元,增長20%2005年上半年,我國服務貿易規模達到730億美元,同比增長24.5%。顯示出服務貿易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我國服務貿易的整體水平仍然較低,在世界服務貿易中的比率僅占1%左右,這與我國的人口、總體經濟實力和對外貿易的發展水平是極不相稱的。并且我國服務貿易對貨物貿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國服務貿易占整個對外貿易(貨物和服務貿易)的比重為10.2%,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遠低于貨物貿易所占比重,說明中國服務貿易對貨物貿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發展結構不合理
改革開放后的20多年,我國服務貿易體系基本形成,從服務貿易進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業、零售商業、旅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房地產業、租賃業等為主的服務行業;從服務貿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國際旅游業、國際金融業與保險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國際運輸業為主的行業。但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結構很不合理,我國目前僅能提供40多種服務,其中大部分是傳統的消費,如旅游業、商業、餐飲業等,生產很不發達,許多種類的服務尚難以提供,特別是一些資金、技術和知識密集型的服務產業,有的剛剛起步,有的尚屬空白。我國服務貿易收支中規模最大的三個項目仍然是運輸、旅游和其他商業服務。從總體上看,我國服務業的基本特征是:勞動密集型服務業企業居主導地位,技術和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企業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們習慣于把服務業就業視作解決企業富余人員的渠道,其實這是我國服務業行業水平低給人們造成的誤解。
3.服務貿易逆差不斷擴大
我國服務貿易近幾年國際收支逆差變動較大,并且逆差有不斷加大的趨勢。這說明我國服務業的整體競爭力在國際上處于比較劣勢。(1)國際運輸支出增長迅速。(2)保險收支差額進一步擴大。(3)其他商業服務順差有所回落。(4)專有權利和特許支出明顯上升。
4.市場開放程度不斷提高
入世后,中國服務市場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都將不斷提高。過去禁止外商進入的領域,現在逐步開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貿易開放格局。根據實際情況,我國已先后在零售商業、金融保險、旅游和一些專業服務領域開放了國內市場。國外服務業的進入與競爭,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帶頭作用,他們帶來了先進技術、規范化的企業制度和管理經驗,帶來了國際通行做法與觀念,為我國服務企業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客觀上促進了我國服務貿易的發展。
三、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建議
通過對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現狀和趨勢的分析,結合我國服務貿易實際情況及發展制約因素,我國需要從產業結構優化、發揮政府職能,以及其他方面選擇符合國情的發展策略,以應對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趨勢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1.優化產業結構
(1)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我國服務業的總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務貿易的擴大,尤其是服務出口的擴大,基礎在于本國服務業的發展。只有不斷發揮服務業的比較優勢并積極培育競爭優勢,服務出口才有可能進一步擴大。我國服務業的落后嚴重制約了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的發展,要改變這一狀況,必須大力發展國內服務業,增強我國服務業的整體實力,全面提高我國服務業的競爭能力,為擴大服務貿易出口創造有利條件。按照《關于十一五規劃的建議》要求,大力發展服務貿易,不斷提高層次和水平。首先,國家要繼續制定和完善產業政策,使產業政策適度向第三產業傾斜,并明確第三產業發展的重點。其次,要注意發揮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在發展服務業中的作用。發展服務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服務業門類多,層次高低懸殊,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由國家、集體、個體私營和外資企業一起上。(2)調整服務業結構,增強競爭優勢
從國內產業發展的基礎看,我國具備了在“十一五”期間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的基本條件。一是國內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和競爭力在較快提升,包括汽車及零部件、數控機床、電站設備在內的一批技術含量較高、附加值較高的產品,出口有望出現突破性的決速增長。二是傳統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繼續提升,即使是勞動密集型產品,也可以從出口中獲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資企業繼續提升產業層次和加工深度,加強研發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國內增值率。我國發展國際服務貿易的優勢資源是勞動力資源、文化資源和自然資源。因此可根據服務產業部門在經營規模、市場份額、增長速度和比較優勢等方面的排序,確定發展服務貿易的戰略重點,優先發展旅游服務、工程承包、勞務輸出等具有傳統競爭優勢的服務行業,提高這些行業的知識含量和技術含量,增加貿易的附加值,并不斷挖掘其發展潛力。大力發展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服務。我們還應注意培養新興服務業的競爭優勢,發展諸如咨詢、金融、技術專利和通訊等高層次服務行業。加快建立服務貿易高等要素生成機制,努力提高服務貿易高等要素的市場供給能力。國際服務貿易的競爭應該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機制上,最終落實于人力資本要素上的競爭。我們在制定服務貿易發展戰略時,要注意加大對教育、科研和開發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務貿易高等要素生成機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給能力,這對于促進中國國際服務貿易持續、健康發展,提高中國服務產品的科技含量是至關重要的。
2.調整政府職能
(1)靈活運用保護政策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是一步開放服務業的,也沒有一個國是毫無保留地開放所有服務部門的。因此,面對國際高水平服務業的沖擊,中國必須制定適度的服務貿易保護政策《服務貿易總協定》給予發展中國家若干特殊的優惠待遇、寬限期,以及保護措施,中國應充分加以利用。保護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類:第一,有選擇地、適度地開放國內服務市場。這樣對未開放的國內服務市場客觀上形成了保護。第二,在對外開放的服務市場領域,實行一定的進入限制,如對服務提供者的數量限制、資格限制等。第三,對外國服務提供者在國內服務市場的競爭行業進行管理,如價格管理、壟斷競爭行業管理等。第四,對國內部分服務行業和領域制定產業傾斜政策,在稅收、財政、信貸、人員培訓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優惠條件。
(2)加強制度建設,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國已有限制地開放了部分服務市場,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規,使市場競爭中出現不應有的混亂場面。所以,為了促進服務貿易沿著正常、健康的軌道發展,應盡快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把對服務貿易的投資、稅收及優惠條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國服務貿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務部門
的立法進度,建立系統的服務貿易法律體系。另一方面,在《服務貿易總協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準備,也是我們爭取主動的一項措施。此外,在不影響國家安全和機密的前提下,我們應進一步增加我國服務貿易的透明度,對有關各項服務的政策及有關規定予以公開,以便外國服務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國服務市場,尋求合作機會,同時也防止了有些國家以此為借口采取相應的報復措施。
(3)完善服務貿易體制
我國正處于轉軌時期,對于服務業,一方面存在管制過多、過嚴的現象,另一方面,也存在著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問題。對我國國際服務貿易實施有效的宏觀管理,關鍵是要迅速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首先,要明確國際服務貿易的管理范疇。其次,建立國際服務貿易管理的組織機構和協調機制。服務貿易涉及諸多部門,有必要成立全國性的服務貿易管理組織。
另外如加快專業人才培養,有選擇的實施服務業對外開放等都是目前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從長遠來說,提高我國服務業競爭力、改善我國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狀況的根本舉措是加大對人力資本投資的力度,深入開發人力資源。從本質上說,現代服務貿易是以人力資本密集型服務為制高點的貿易,在迅速發展的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更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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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國際標準合同示范合同發展中國家意思自治
一、國際標準合同的產生的基礎
19世紀初,保險業和鐵路運輸業等公用事業開始發展,對于這些公用性組織而言,由于相對人的不特定多數性及交易的重復性,為了交易的便捷便開始制定能重復使用的合同約款,標準合同遂開始出現。所以,標準合同是應現代商事交易由雙向轉向多向、從一次易向連續易的變化而產生。但是談到合同人們自然會聯想到契約自由和杜摩蘭(1500—1566)的意思自治說。如果我們把雙方當事人的協商一致認為是賦予契約以生命,并將平等、自由與公平等不言而喻的民法原則當成是契約的健康標準的話,那標準合同的出現似乎是扮演了一個“契約殺手”的角色。①但是同時標準合同天生是與傳統合同自由、平等的背離,這種背離并不是人為主觀所造成的,而是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現狀造成的,是客觀的,而且這種背離是對形式上的合同自由的修正與發展,它為我們開始通向實質上的合同的自由、正義開啟了一扇大門。所以標準合同的出現并非是將全部抹殺現實契約原有的本質,而只是把人們從理想中帶回現實中來;相反其還大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就如英國的迪普洛面勛爵所指的:“這些合同中的定式條款都是經過了多年的實踐后而固定下來,它們由那些能夠代表某一行業的經常從事此類交易的人制作,經驗證明,它們能夠促進貿易的發展?!?/p>
縱觀標準合同的歷史,就可以清楚地認識到這點。標準合同正是在合同自由原則得到極大發展的同時開始出現的。對于那些一方當事人固定,另一方為不特定多數人雙方而言,為避免交易的麻煩,制定內容確定化的文本以便可以重復多次使用,這無疑是最簡便的方法。同時標準合同并不是天生就存在的,其僅僅是近代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產物。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商業交易日益繁盛,特別是公用事業的大量出現,如保險、鐵路運輸等,使得標準合同得以興起并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在目前普通人訂立的合同總數中,標準合同的數量大約占95%以上。一位西方學者甚至認為標準合同占現代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數量的99%,稱“我們生活在標準合同的世界里”。所以標準合同已經在公用事業中立穩了腳跟,得到廣泛的運用。傳統的契約理論漸漸不能適應環境的變化,同時人們的思維模式也發生了變化。正如有學者認為“⋯⋯在近代民法中,民法遵循的是形而上學的思維模式,把一切人都抽象地當作契約主體,不考慮主體間現實經濟能力與締約能力的差別,追求的只是形而上學的平等,至于具體的當事人在現實中處于何種經濟環境、相互實力有何懸殊,則非所問⋯⋯”。②對合同自由的追求喚起了人們標準對合同的重新認識,開始了對合同的實質性的自由的深思。
二、國際標準合同的概念及范圍
對于標準合同的概念和范圍,各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對其理解各不相同。但歸納起來不難發現標準合同具有這樣的顯著特征:即標準合同總是采用書面的形式,其條款總是事先準備好的,該合同的格式由締約方的當事人交給另一方的當事人。但是除上述的情況外人們不能提出一個一般的定義因為在商業實踐中“標準合同”這個術語在使用上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即示范合同格式和定型化合同。正如國際貿易法的泰斗施米托夫(Schmitthoff)所強調的這兩種合同的含義決不是等同的。
示范合同格式是可供律師和商人起草合同時參考,并可對它進行修改和使之符合實際需要的合同格式,其就好比一塊可供雕琢的木頭,在遵循其固有特性基礎上可以精雕細琢;而定型化合同是締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的具有確定內容的合同格式,除無關緊要的具體細節外,一般不得加以改變。有的稱其為“訂不訂由你”;在英國又被稱為格式合同,如同品牌店的待售成品玉佩。而且在考察國際貿易關系中對標準合同中的弱方當事人予以保護的問題時,對這兩種標準合同之間的區別就尤為重要。有關比較如下:
1.示范合同格式是可以修改,可供商人和律師起草合同時參考,并可對他們運用可使之符合實際需要的合同格式。而定型化合同是締約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的具有確定內容的合同格式,除無關緊要的細節外,一般不得加以修改。
2.示范合同格式是可以而且是應該的,加入或完成補充條款或附件,否則合同也沒有意義。而定型化合同原則上不可以,其是一方當事人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的合同。
3.示范合同格式不具有強制性,而定型化合同具有強制性。所以由單獨的企業或企業集團制定的定型化合同對于剝削弱方當事人的危險性顯然比采用示范合同格式要更大些。不過,國際貿易中使用這些定型化合同的場合要少于國內貿易,因為這種合同以壟斷或支配性的經濟地位作為先決條件,而在對外貿易的國際競爭環境中,這樣的條件并不存在。③這樣的條件僅在個別行業的貿易中存在,如石油輸出國組織處于壟斷地位,從而把價格強加給各石油加工與批發公司。所以,筆者認為標準合同并不等同于國際標準合同。國際標準合同將更多地傾向于示范合同格式。而在國際貿易中,定型化合同的概念包括兩種完全不同的合同,其具有不同的經濟結果。其中一種在經濟上是無害的,例如,在國內法上已實施的國際公約,公約中的規定免責條款不得依當事人之間的協議而取消。如,《海牙公約》、《華沙國際航空運輸公約》等。這些公約設法在利益相關的當事人之間建立一種公平的平衡關系。另一種則必須予以慎重的考慮。例如,多國公司訂立的強加給合同的另一方的合同。如,OPEC。
而在國際貿易中,示范合同文本主要是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國際組織的可以反復使用、不具有國家強制執行力的合同文本。如我們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經常遇見和使用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建設部的《工程建設合同示范文本》、國際咨詢工程師協會制訂的FIDIC合同條款。在此特別是行業協會擬定并推行的國際標準合同,與由個別企業擬定并推行的國際標準合同一樣,也是一種示范性合同。但是我們必須意識到從嚴格法律意義上講,行業協會并不具有國際法上的地位,不是國際法意義上的國際組織。正如梁西教授認為:嚴格法律意義上的國際組織應是“若干國家為特定目的以條約建立的一種常設機構?!雹芸梢?,這里的國際組織指的是政府間的國際組織。那前面提到的一些行業協會組織,也只能是一般意義上的國際組織,而且只是一個民間組織或民間機構。
三、國際標準合同的優勢
國際示范合同可供律師和商人起草合同時參考并可修改以使之符合實際需要。筆者認為首先必須明確的是國際標準合同的制定推行者并非全是貿易雙方當事人,所以并不能代替貿易當事人。否則就有悖于“契約自由”的原則;其次在實踐中也往往無可能實現,每個交易都是統一的標的,統一的價格。因此,筆者認為必須強調的一點是推行國際標準合同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取代各種具體的貿易合同,而是為了幫助完善和規范各種具體的貿易合同,即為交易當事人訂立具體交易合同提供一個范本,而具體的內容和交易條件的變動是由貿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的,這樣才符合實際需要。同時筆者認為不需將國際標準合同的效力過度的神話,而非要強求國際組織制定并推行的國際標準合同具有國際條約的效力。對現有的國際慣例和有關國際條約中的某些條款,筆者認為其實也是由某些示范合同或標準合同的條件演變發展而來的。
對于國際標準合同文本,不論是學術理論、社會輿論,還是交易的當事人,貶多褒少,大家主要是從國內的格式合同的角度來看,認為標準合同的提供者違背了契約自由的原則,使得合同對方當事人的意思難以真實表達和實行,侵害了合同雙方的利益。而筆者認為,市場競爭類似博弈過程。正如亞當.斯密所認為的,博弈是市場參與者從各自的動機出發相互作用的一種狀態。所以法學研究者、企業、消費者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得出對國際標準合同文本不同的評價也是正?,F象,而且合同文本本身就是對經濟行為的法律化描述。但筆者始終堅持國際標準合同是對合同自由的一種追求。但是有的學者卻持相反的意見:標準合同文本一般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事先制定好的文本,對方當事人要么接受,要么拒絕,沒有談判、修改的余地。有學者說國際標準合同的興起與盛行,無疑是對意思自治原則的一個挑戰,美國學者格蘭特·吉爾莫甚至認為格式合同是導致契約自由死亡的原因之一。⑤而筆者引用史際春先生的一句話:我們認為,惟有更多地從積極一面看問題,把因為社會和經濟的社會化而給契約自由帶來的限制,以及合同內容更直接體現社會意志,視為社會經濟發展之必然,是一種進步,方能在科學的基礎上構造契約自由和不自由的辯證法。因此筆者認為,國際標準合同的出現并不是對合同平等與自由的背離,而是一種修正,是民法從抽象概括和假設的分析法向以客觀的經濟現實為基礎的分析法的過渡,是合同自由形式化的剝離以及向開始關注和追求實質合同自由的轉折。
但是,客觀地講,合同本身是中性的,而且國際標準合同的優點也說明標準合同提高了效率,從某種程度上維護了契約正義。相反在交易中居于強勢地位的一方,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對合同上的義務負擔和風險作不合理分配,致使利益的天平嚴重失衡。
四、重視保護弱勢的發展中國家
筆者認為國際標準合同天生是陽光的,盡管由于制定者的趨利避害性和經營的壟斷性,使得它的出現也就不可避免地伴隨著利益的傾倒性,但它通過公開大膽地承載著社會對其的評價和監督,刺激著合同制定者向合同另一方利益的重視和條款的改善,“采用仔細而專門擬訂的國際標準合同或一般條款,在締約時明確規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還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爭訟”⑥。
在國際貿易中,我們要保護的弱方當事人與國內市場有很大的區別。在國際貿易中,弱方當事人是發展中國家當地的地方企業。所以保護國際貿易中弱方當事人的需要是結束對他們的物質資源的剝削的必然結果,這也是工業高度發達國家的義務。目前,筆者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法來保護國際貿易中的弱方當事人。
第一,弱方當事人的代表自始就參與合同的起草,并在起草的過程中能夠發表他們的觀點。例如,中國國家委員會中國際商業慣例委員會的代表參加了國際商會慣例委員會的歷次會議,并參與了該“示范合同”制定工作的全過程。我國選派的專家在廣泛聽取國內機構和業內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分別于1995年1月和1997年1月兩次遞交書面報告,就“示范合同”草案提出評論和修改意見,國際商會認真研究了中國代表的兩份報告,并在最終形成的《國際銷售示范合同》中采納了我國代表的大部分意見,從而為我國及廣大發展中國家贏得了利益,且在國際社會贏得了聲譽⑦。
第二,國際標準合同與合同條款的未來發展的首要目標,是制訂統一法和統一規則,而不是制訂傳統意義上的公約。統一的規則比嚴格的公約更加靈活、適用。如果其對于每一位當事人都是公平合理的,那它們將會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的適用。第三,要保持警惕,以防單個企業使用的定型化合同超越了法律允許的范圍。
總之,對國際標準合同的控制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問題,必須把涉及到的每一個角落都考慮周全,才能使國際標準合同這種既特殊又普遍的合同形式其利得以發揮,其弊得以控制。
注釋:
①陳很麗.從標準合同看國際銷售示范合同之定性.北方經貿.2005(9).
②尹繼良.標準合同與合同效率、自由、公平.律師世界.2002(4).
③[英]施米托夫.國際貿易法文選.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
④梁西.國際組織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
⑤柳甄.格式合同的理論及其適用.北方工業大學學報.2000(6).
⑥史際春,鄧峰.合同的異化與異化的合同.法學研究.1997(3).
篇3
關鍵詞:貿易報復;301條款;貿易壁壘調查
貿易報復是指兩國之間發生貿易爭端時,一國為迫使另一國改變其對外貿易政策,而采取的一種報復性的經濟手段。貿易報復實質上是一種貿易制裁手段,它主要是出于經濟上的目的,以進口抵制的方式迫使被報復國取消貿易保護,打開國內市場。國際間的貿易報復主要是通過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進行的,如征收關稅、進口配額、許可證制等等。其中加征高額關稅是最主要和最直接的一種方式。下文將首先對貿易報復做出一般性的闡釋,然后對中美歐三國的貿易報復制度進行比較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國貿易報復制度的立法建議。
一、貿易報復的合法性問題
國際社會對貿易報復是否具有合法性,存在很大的爭議。有的學者認為貿易報復迫使他國讓渡了部分經濟,是一種不合法的經濟行為,但是我們確實可以從法律體系中找到貿易報復的合法性依據。貿易報復在某些國家的外貿法律制度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如美國貿易法中著名的301條款,該條款就授予了美國總統有對影響美國商業的一切不合理、不正當的進口限制進行報復的權力。在國際法制層面,WTO有著“經濟聯合國”的稱謂,它規范著世界貨物貿易總額的90%以上的貨物貿易活動以及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根據WTO《關于爭端解決的規則與程序的諒解》(以下簡稱《諒解》)的規定,貿易報復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就具有了合法性。
WTO體制下的貿易報復應遵循以下先決條件:(1)違法成員的有關行為仍出于非法狀態。即專家組或上訴機構裁定有關成員方未遵守對其適用的協議,因而產生了對另一成員利益的喪失或減損,而違法成員在一定的“合理時間”(reasonableperiodoftime)內并未履行DSB的建議或裁決。(2)爭端當事方未在“合理時間”到期后的20天內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補償協議。(3)請求報復成員(申訴方)獲得DSU的授權,而報復的方式也要視報復的作用和效果而定,報復的程度也應當等于其利益喪失或減損的程度。另外,貿易報復只是一種臨時措施,在違法措施已被撤銷、被訴方對申訴方所受的利益損害提供了解決方法、爭端當事方達成了相互滿意的解決方法的情況下,報復措施應當被終止。可見,當WTO的成員間發生爭端時,當事方應按照《諒解》的規定尋求爭端的妥善解決,任何單邊的、未經授權的報復性措施是WTO體制所禁止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諒解》并沒有直接使用“報復”一詞,而是使用這一術語——“中止對有關成員實施適用協定項下的減讓或其他義務”。
盡管WTO為解決成員之間的貿易爭端,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爭端解決機制,并以貿易報復手段作為最后的保障。但是WTO爭端解決機制程序旨在解決成員之間的爭端,要賦予本國私人請求本國政府對另一國家進行貿易報復的權利,仍然需要國內立法。因此,美、歐等國,相繼在國內法中設計了貿易報復制度,以尋求通過國內救濟方式,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并將國內的貿易報復制度和WTO的爭端解決程序較好的銜接起來,建立起符合WTO規則的貿易報復制度。
二、中美歐三國貿易報復制度概述
(一)美國貿易法301條款美國貿易法301條款,是美國貿易與法律實踐中使用報復手段的典型代表。最初,301條款主要作為實施關貿總協定的權利的手段,但后來《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增加了特別301條款和超級301條款,301條款實質上演變為對貿易報復的授權與實施的法律規定。根據一般301條款的規定,美國主要對以下做法采取報復措施:(1)外國的做法違反國際協定,或否定了美國依據國際協定所享有的權利;(2)外國不公正的做法(unjustifiablepractices),造成美國商業的限制。所謂不公正的做法是指外國的立法、政策或做法侵犯了美國的國際法律權利或與其不一致,例如外國有違反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以及保護知識產權的立法、政策或作法;(3)外國的不合理的做法(unreasonablepractices),造成美國商業的限制。據美國法,如果外國某一特定立法、政策和做法沒有侵犯美國的國際法權利或與其不一致,但確屬對美國私人不公平或不公正(unfairorunquotable),即是不合理的。(4)外國歧視性做法(Discriminatorypractice),包括外國的立法、政策和做法在適當時拒絕給予美國產品、服務或投資國民待遇或最惠國待遇。
根據301條款,美國貿易代表可以采取法律明確授權的措施進行報復,除了法律明確授權的制裁措施之外,貿易代表還可以行使總統在其權限范圍內指示采取的其他措施。針對不合法或不公正的外國行為,貿易代表應當采取報復措施,又稱為“強制性報復”(mandatoryaction)。外國的不合理做法或者是歧視性做法,貿易代表則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進行報復。具體的報復措施包括實施數量限制,中止關稅減讓,取消優惠待遇,與外國簽訂協定以取消立法、政策和做法或對美國提供補償等等。
(二)歐盟的《貿易壁壘條例》(TradeBarriersRegulation,以下簡稱TBR)至于美國在其貿易法中引入了301條款,歐盟也成了美國利用301條款打擊的主要對象。歐盟雖對此頗有抱怨,但同時也感受到了301條款的威力和作用。1983年,歐委會向理事會提交了關于《新貿易政策工具》(NewCommercialPolicyInstrument,以下簡稱“NCPI”)的建議,以保護在第三國市場上遭遇貿易壁壘的歐盟出口產品。但在采納歐委會建議的同時,理事會努力使NCPI與美國的301條款保持距離,要求歐盟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需與其國際義務保持一致,避免體現過強的單邊性和攻擊性。NCPI最終于1984年9月17日正式頒布,其目標是在遵守國際義務和程序的前提下,回應第三國的不正當貿易做法,并消除該做法對歐盟利益帶來的損害;同時,確保歐盟依據多邊規則對第三國的貿易做法充分行使相應的權利。但NCPI的實施并未根本遏制第三國實施或維持的貿易障礙,其規定的行動步驟在實踐中也被證明并不完全有效。1984~1989年間,NCPI程序僅被啟動3次,而同期美國提起的301條款調查案超過70起。
1994年10月,歐委會欲使NCPI在調查和消除國外貿易壁壘方面發揮更強有力的作用,向歐盟部長理事會提交了NCPI的最終修改建議,并欲將其作為歐盟一攬子執行烏拉圭回合協議框架的一部分。同年12月22日頒布了《貿易壁壘規則》(TradeBarriersRegulation,以下簡稱“TBR”),取代了NCPI。根據TBR,歐盟企業、產業以及成員在外國遭遇貿易壁壘,影響其進入第三國市場或歐盟統一大市場時,可以要求歐委會對有關不公平貿易措施開展調查,決定是否存在貿易壁壘。若存在貿易壁壘,則可以采取以下救濟方式:(1)啟動國際磋商或爭端解決程序;(2)接受第三國單邊措施;(3)按《歐共體條約》第113條與第三國談判;(4)采取報復性的商業政策,包括暫停或撤銷商業政策談判達成的減讓;提高現行的關稅或征收其他新的進口費用等;作為一種新的貿易政策工具,TBR實為歐盟保護其產業在進入他國市場時不遭受阻礙,而提供的一種進攻型的法律機制,該機制也確保歐盟充分享有其在國際貿易規則框架中的權利,尤其是WTO協定賦予它的權利。
(三)我國的《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我國《對外貿易法》第47條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經濟貿易條約、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違反條約、協定的規定,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該條約、協定享有的利益喪失或者受損,或者阻礙條約、協定目標實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要求有關國家或者地區政府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可以根據有關條約、協定中止或者終止履行相關義務”。這可謂是中國的301條款,它是符合WTO《爭端解決諒解》要求的貿易報復條款。另外,我國還進一步制定了《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依據《規則》,申請人可向商務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申請貿易壁壘調查;被指控的措施被認定為構成貿易壁壘,商務部應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1)進行雙邊磋商;(2)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3)采取其他適當的措施。申請人須是與被訴貿易壁壘涉及的產品生產或服務供應有直接關系的產業或企業。《規則》對申請書的內容要求比較寬松,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的規定也具有一定彈性。可見,該立法在調查申請方面的指導思想即降低申請要求,方便申請的提出。另外,如果商務部認為確有必要,也可自行立案,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三、中美歐貿易報復制度之比較
綜觀三國國內法,貿易報復措施均有著一整套完整的規則和程序,具體內容包括對申請人、受理機關的規定、調查的程序性要求和最后的救濟手段等等。一國最終決定是否要采取貿易報復措施,勢必要根據本國的法律規定,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做出決定。但中美歐的貿易報復制度不論是若干實體問題還是調查程序上均存在著一定的差異,相比之下,我國確實需要取彼之所長,補己之所短。
(一)貿易報復制度前期調查中實體問題的比較分析
1.適用范圍。中美歐的貿易報復措施都適用于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以及投資等領域,也都適用于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這兩種貿易形式。下面主要討論進口貿易的問題??疾烀罋W的實踐,進口救濟主要集中在兩方面,其一是打擊外國政府的出口限制做法。如外國(地區)政府實施某些措施,限制特定產品(如原材料)向本國的出口,進而影響了本國相關產業的利益,即發起調查,如阿根廷進出口限制案就是這方面的成功案例。另外就是用于打擊外國政府對出口本國產品進行補貼的做法。旦三國對進口貿易的規定也有著不同之處。TBR適用于進口救濟時,申請人只能以產業的名義而不能以企業的名義向執委會提起申請,這就相對減少了申請人的數量;而301條款和我國的《規則》對進口貿易時對申請人資格的要求與適用于出口貿易時對申請人資格的要求相比較,并不存在特別的限制與不同。也就是說TBR用于進口救濟方面只起補充作用,歐共體其他貿易救濟工具則起主要作用,而我國和美國的做法則是把救濟工具的選擇權賦予了申請人。
2.法律依據。在貿易報復制度中,有關機關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對外國(地區)的某一做法進行判斷,判斷其是否構成貿易壁壘,并最終決定是否需要采取貿易報復措施。而如何進行判斷,也就是我們在這里討論的對貿易壁壘認定的法律依據問題。
美國的301條款對貿易代表采取強制行動的條件及其例外,以及采取任意行動的條件均做出了規定。從“不公平貿易做法”的構成認定的角度考察,美國貿易代表采取行動的要件也就是貿易代表據以認定外國政府的法律,政策或做法的法律依據。如前所述,“不公平貿易”做法可進行如下劃分:(1)外國的做法違反國際協定,或否定了美國依據國際協定所享有的權利;(2)外國不公正的做法,造成美國商業的限制;(3)外國的不合理的做法,造成美國商業的限制;(4)外國的歧視性做法。
根據TBR第2條第1款規定,“貿易壁壘”必須是國際貿易規則賦予了受影響的成員對其采取行動的權利的做法,而這種行動的權利要么存在于國際貿易規則明確禁止該做法,要么是指上述國際貿易規則賦予受影響的成員尋求消除該做法的權利??梢?,依TBR認定某一外國(地區)作法構成貿易壁壘,其法律依據是“國際貿易規則”(internationaltraderule)。根據TBR第2條第2款第2句的規定,國際貿易規則既可以被規定在調整歐共體與第三國間貿易關系的任何貿易規定中,也可以被規定在以歐共體為一方的調整歐共體與第三國間的任何非貿易規定中。但是,無論如何,歐共體與第三國之間都存在明確的國際法義務。從美國和歐盟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其都將WTO的各項協議作為認定貿易壁壘的法律依據,為爭端解決的國內程序和國際程序的銜接提供了基礎,有利于本國國民通過國內程序啟動國際爭端解決程序。而我國認定貿易壁壘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的第3條,與美歐相比較,我國規定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從貿易壁壘認定依據的角度考察,我國認定貿易壁壘的法律依據既可以是國際法上的依據,即外國(地區)政府與我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我國簽訂的雙邊貿易協定;也可以是我國國內法,即《規則》第3條第2款所作的規定,即使外國(地區)政府與我國之間不存在上述多邊貿易條約或雙邊貿易協定,只要其做法滿足此規定,也視為貿易壁壘。這種立法與301條款相同而異于TBR。第二,將貿易條約或貿易協定而非以貿易規則作為壁壘認定依據,這點類似于301條款而不同于TBR。
本文認為,歐盟采取貿易規則,而非貿易條約或貿易協定的做法,有其優越性。因為某些被外國(地區)所違背的國際貿易規則完全有可能被規定在一些非貿易條約或者協定之中。根據我國現行立法,外國(地區)作法雖然違背了對其有約束力的國際貿易規則,只要這些規則不是與我國締結的經濟貿易條約或協定,則不能該規則作為認定貿易壁壘的依據,這顯然不利于貿易報復制度充分發揮其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美國雖然以規則體系作為不公平貿易做法的認定依據,但是有關“不合理”的做法的認定依據的范圍是相當寬泛甚至是存在爭議的,我國若借鑒歐盟的做法可能更為妥當。
3.損害的認定標準。損害主要是指貿易壁壘對調查國經濟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者是傷害,損害認定標準的科學性、明確性以及與WTO既有損害標準的一致和相悖,都直接影響著整個調查制度的運轉,進而影響到最終是否需要采取救濟措施,包括貿易報復措施。
美國301條款規定,外國法律政策或做法滿足“不公正”、“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標準時,還必須同時考慮是否對美國商業造成了限制,若不滿足后者,便不構成不公平貿易做法。根據“限制”標準,申訴人應當證明對美國進口的增加,或者其在外國失去了市場機會。但是301條款最初的設計就是為了便于美國的私人進入國際爭端解決程序,如WTO爭端解決程序而設計的國內程序。所以,當外國政府法律、政策和做法致使美國依WTO各項協議的享有的權利或利益遭到否定時,301條款并不要求申請人證明外國做法給美國商業造成了限制,此時只需證明外國政府的做法違反了WTO協議,或者美國依協議享有的利益遭到否定即可。
歐盟的TBR依據不同的申請程序分別采用了兩個概念來表述第三國的貿易壁壘對歐盟產業所造成的損害。在以歐盟產業名義提起申請的程序中采用的是“損害”(injury)這一概念,在以歐盟企業名義提起的申請程序中采用的則是“不利貿易影響”(adversetradeeffect)。根據TBR的規定,“損害”是指貿易壁壘在歐盟市場上在貨物或者服務方面對歐盟產業造成或者威脅造成的任何“重大損害”(materialinjury)?!安焕Q易影響”是指,貿易壁壘在任何第三國市場上再貨物或者服務領域給歐盟企業造成的不利貿易或者有造成不利影響的威脅,并且對歐盟經濟或者歐盟境內區域性經濟或者經濟活動造成“實質性影響”(materialimpact)。而且。TBR對如何確定“損害”和“不利貿易影響”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以便申請人掌握和執委會操作。具體表現為TBR的第2條第3款、第10條第1-3款(關于“損害”的規定),和第2條第4款、第10條第4款和第5款(關于“不利貿易影響”的規定)。
我國的《規則》涉及損害標準的條款主要有第3條以及第7條,在不涉及貿易條約或貿易協議時的對損害的界定用語為“造成阻礙或限制”和“負面貿易影響”,但并無細化的規定,我國應當借鑒美歐立法對損害的標準予以細化,并盡量給出定義,使《規則》的可操作性得到加強。
4.國家或地區利益。根據美國的301條款,整個貿易報復制度的運作都必須嚴格服從美國的國家利益,而并不應當以特定當事人的利益作為判斷標準。貿易代表決定是否報復和如何報復時,必須衡量是否適當(appropriate),如果外國已經采取令人滿意的措施或者已經采取行動補償美國;以及采取301條款的報復措施對美國經濟產生的不利影響將大于報復措施所得的利益時;又或者是采取貿易報復措施將損害美國的國家安全時,均不應進行貿易報復。當然在要求行為國提供補償時,301條款也會兼顧到相關企業和消費者等的利益。TBR第12條第1款則規定如果采取行動不符合歐共體利益,執委會不得采取行動;執委會必須將采取行動可能帶來的后果與它對歐共體更加廣泛的經濟利益和商業利益的影響進行權衡掂量??梢姡瑲W共體利益在調查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我國的“規則”并沒有直接提及“國家利益”這一概念,只是在終止調查程序時規定到,若終止調查程序不符合“公共利益”,則不能終止調查程序。但公共利益并不等于國家利益,我國應借鑒美歐做法,在立法中明確提出“國家利益”的概念,以凸顯其重要性。
(二)貿易報復制度前期調查中程序問題的比較分析
1.申請者的范圍。我國的《規則》第5條規定:“國內企業、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企業、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依照本規則的規定向商務部提出貿易壁壘調查的申請?!鼻翱钏Q的“國內企業、國內產業”,是指在被訴貿易壁壘涉及的產品生產或服務供應有直接關系的企業或產業。與此相對應的,美國301條款允許任何利害關系方提起申請;而TBR第2條第5款則將“共同體產業”定義為所有共同體生產者與供應者,包括:生產或供應與被訴貿易壁壘設計的產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的生產商或服務供應商;生產或供應與前述商品或服務相競爭(competingdirectlywiththatproductorservice)的生產商或服務供應商;消費、加工被訴貿易壁壘涉及產品或消費、使用被訴貿易壁壘涉及的服務的生產商、服務供應商;合作生產的生產商、服務供應商,如果其合作生產量已經在該產業的生產總量中占了較大比例。顯然歐盟、美國對于提起申請者的定義范圍,遠遠寬于我國規定的“有直接關系者”。為了便于使有關方得到及時、公正的救濟,本文認為應在未來的立法中,放寬可提起申請者的范圍。
2.有關證據的規定。TBR第3條第2款、第4條和第2款和第6條第2款都要求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交充分的證據(sufficientevidence),包括貿易壁壘的存在及其對歐盟產業或企業產生“損害”或“不利貿易影響”的解釋性清單(illustrativelist)。如果申請人未能提供充分證據,執委會則不予立案。301條款對申請人提交證據的要求則相對較低,只要求滿足對請求的支持即可。而我國的《規則》第8條對證據的提交予以了規定,“申請書應當盡可能附具下列證據材料并說明其來源:(一)證明被申請調查的措施或者做法存在的證據材料;(二)證明被申請調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的負面貿易影響的證據材料?!钡覈]有在法律中對“負面貿易影響”予以具體說明,這在某種程度上加大了當事人舉證的難度,我國應借鑒歐盟立法對其進行細化規定。
3.申請的撤回。TBR第5條第2款規定,申請人可以撤回申請,執委會可以據此終止程序,但終止程序不符合共同體利益的除外。我國的《規則》第9條規定“申請人可以在商務部做出立案決定之前撤回申請”,但是,此時當事人撤回申請可能有違我國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我國應當增加相應的規定。
4.調查中的專家咨詢程序。依301條款的規定,在調查過程中貿易代表向相關的委員會(如貿易政策與談判咨詢委員會、國際貿易委員會等)尋求信息和征求意見是一個必經程序。TBR第7條專門規定了咨詢程序(consultationprocedure),要求設立以執委會代表為主席的,由各歐共體成員國代表所組成的咨詢委員會(AdvisoryCommittee),并就執委會的行動以及該行動對歐共體共同商業政策的影響發表意見,這也是強制性的規定。但我國《規則》第20條對成立專家咨詢組的規定是任意性的,咨詢內容的范圍也僅限于調查中涉及的技術性和法律性問題。但貿易報復等救濟措施的采取影響到我國與涉案國家之間的關系,也影響到我國的國際聲譽,事關重大,將必要時的咨詢程序規定為強制性的必經程序似乎更為慎重。
5.調查程序中的司法審查制度。在TBR實踐中,由于“共同體利益”的靈活性,歐盟委員會等機構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難免帶有政治色彩(特別是在發動調查后采取救濟措施時),因此,歐盟法院司法審查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權力被濫用的可能。我國商務部對貿易壁壘進行調查的行為,其本質上是一種行政行為,根據WTO的要求以及我國加人WTO議定書的承諾,應允許對其進行司法審查,進而提供相應的救濟。因此,本文認為我國也應當考慮建立調查過程中的司法審查機制。
(三)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和貿易報復措施最終作出的不同規定中美歐均在法律中規定,在調查階段結束后,若涉及雙邊或多邊爭端解決程序(如WTO爭端解決程序),應當依據調查的結果決定是否啟動爭端解決機制。不同的是,TBR規定調查結束后由執委會與成員進行磋商決定是否啟動爭端解決機制,但并沒有規定磋商的期限性質,這無疑造成了效率低下的后果。而美國的301條款則規定如果調查涉及貿易協定,并且在該貿易協定所規定的磋商期結束或者磋商開始后150日之前沒有達成雙方接受的解決方案,貿易代表應當依貿易協定規定的正式爭端解決程序,要求立即開始該程序。@但我國的規則第29條將雙邊磋商與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并列作為救濟措施,并無先后之分,對于磋商和爭端解決機制的協調,我國應當進一步予以明確。
對于涉及WTO協議的申請案件,若要對存在貿易壁壘或者實施不公平貿易做法的其他WTO成員方采取報復措施,中美歐都須獲得DSB的授權并接受嚴格監督。從貿易報復的內容來看,中美歐所采取的報復措施都基本相同,包括中止或撤回根據貿易協定所做的貿易減讓、對外國的貨物或服務施加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等等。但我國《對外貿易法》第37條僅就被報復國是與我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經濟貿易條約、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情況予以規定,這無疑是不全面的,也是應當完善的。
篇4
一
國際貿易純理論所要回答的基本問題有三個方面,即,國際貿易的原因,國際貿易的結構和國際貿易的結果。國際貿易的原因要說明,一國為什麼要參與國際貿易,它的動力是什麼?國際貿易的結構所要回答的是,國際貿易的生產結構或分工結構是什麼?從而要回答一國在國際貿易中所出口或進口的商品結構是什麼。國際貿易的結果所要回答問題的是,國際貿易能否給參加國帶來經濟利益。要回答這三個基本問題還有待于國際貿易理論前提的確立。一定的經濟學理論前提所得出國際貿易理論是不同的。
我們認為國際貿易理論經歷了三個基本的發展階段。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一個階段是古典貿易理論。這一理論的基本前提是:企業是完全競爭的企業;在當生產要素從一個部門轉向另一個部門,或其它部門是,增加某種商品生產的機會成本不變;一國的生產資料在本國范圍內得到充分利用;生產要素在各國之間不流動。各國對商品貿易不加干預。古典貿易理論的核心內容是比較利益理論。這一理論從不同的方面出發,有兩種表述。一是技術差異論。技術差異論認為,各國之間開展貿易的基礎在于,它們生產同一產品或同質商品的價格差;這種價格差的基本原因是各國生產該商品時勞動生產率的差別;在生產中只投入一種生產要素—勞動力—的假定條件下,這種勞動生產率的差別表現為各國勞動力熟練程度上的差別,從而是單位產品的成本差別。在這里比較利益實質上是比較各國在生產同一產品時勞動生產率,從而是勞動力熟練程度在各國的差異。在生產兩種產品的條件下。各國在同一商品生產上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又進一步表現為,各國在生產同一產品是相對勞動生產率,即表現為生產某種產品的機會成本的差別。在假定世界上只有兩個國家的情況下,當一國在兩種產品生產上的勞動生產率都高于另一國家時,從相對意義看,該國專門生產其中一種勞動生產率較高的商品時,可以發揮本國勞動力的比較優勢,即將本國的生產要素都投入到生產其機會成本比較低的商品。進而通過貿易交換到本國放棄生產的那種產品。相應地,盡管另外一國生產兩種產品的勞動生產率都低于另一國,但是它仍然可以專門生產自己(相對于外國)機會成本較低的產品。進而通過交換,獲得本國放棄生產的商品。在這里技術差異—勞動生產率的差異成為各國進行國際貿易和分工的原因和決定各國專門生產某種商品結構的基礎。這種貿易和分工使參加國際貿易的雙方都都獲得了利益。因此在這一理論的提出者—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等看來,勞動生產率的差別或技術差別是各國生產同一產品時存在價格差別的基本原因,這種價格差及其生產者對較高價格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的原因或動力;每個國家專門生產自己有優勢的產品并根據自己對產品的需要進行交換是國際分工的結構;各國經過國際貿易都能夠獲得實際收入水平的提高則是國際貿易的結果?;讷@得和維持這一結果的因素,國際貿易得以維持和發展。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另一種觀點是生產要素稟賦論。在其提出者赫克歇爾和伯蒂爾•奧林看來,現實生產中投入的生產要素不只是一種—勞動力,而是多種,而投入兩種生產要素則是生產過程中的基本條件。根據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在各國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水平相同的情況下,兩國生產同一產品的價格差來自于產品的成本差別,這種成本差別來自于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這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則決定于該國各種生產要素的相對豐裕程度。由于各種產品生產所要求的兩種生產要素的比例不同,一國在生產密集使用本國比較豐裕的生產要素的產品時,成本就較低,而生產密集使用別國比較豐裕的生產要素的產品時,成本就比較高,從而形成各國生產和交換產品的價格優勢。進而形成國際貿易和國際分工。此時本國專門生產自己有成本優勢的產品,而換得外國有成本優勢的產品。在國際貿易理論中,這種理論觀點也被稱為狹義的生產要素稟賦論。廣義的生產要素稟賦論指出,當國際貿易使參加貿易的國家在商品的市場價格、生產商品的生產要素的價格相等的情況下,以及在生產要素價格均等的前提下,兩國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水平相等(或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密集度相同)的情況下,國際貿易決定于各國生產要素的稟賦,各國的生產結構表現為,每個國家專門生產密集使用本國比較豐裕生產要素的商品。生產要素稟賦論假定,生產要素在各部門轉移時,增加生產的某種產品的機會成本保持不變。生產要素稟賦論是瑞典的兩位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伯蒂爾•奧林提出的,奧林在他的老師赫克歇爾提出觀點的基礎上,系統地論述了生產要素稟賦理論。這一理論突破了單純從技術差異的角度解釋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的局限,而是從比較接近現實的要素稟賦來說明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1技術差異論和生產要素稟賦論的共同點在于,它們都是以各國生產同一產品的價格或成本差別作為國際貿易的原因和動力的。因此盡管兩種理論在產生的時間上相距約150年的時間,但是其理論淵源沒有根本性的變化。我們衡量這種變化的基本尺度是:它們借以立論的經濟學基礎是否有根本性的變化;它們的理論本身是否建立在不同的動力機制上,即是否改變了價格差作為貿易原因或動力的基本觀點。在我們看來這兩個方面都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2因此我們將技術差異論和生產要素稟賦論統稱為比較利益理論,從而構成古典貿易理論的內容。
我們知道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假定:只有兩個國家;生產中使用的生產要素是一種,或兩種;兩國都能生產兩種商品;在各國范圍內,生產要素在部門間轉移時,增加生產某種產品生產的機會成本不變;生產要素在本國的各部門間自由流動,而在各國之間不能自由流動。這些假定條件在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但距離解釋現實還有一定的距離。
二
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二個階段是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是放松了古典貿易理論各個次要假定前提后所形成的國際貿易理論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對這些假定都作了放松,從而得出了某種新的觀點。首先,古典貿易理論提出者,兩個國家、生產兩種產品。現實中的國際貿易不只是生產兩種產品。這些學者將兩個國家與生產多種產品生產聯系起來,提出,在多種產品生產的條件下,每個國家總是可以出口其中一部分自己有比較成本優勢的商品,而進口另外一部分本國有比較劣勢的產品。這一分析沒有改變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原理,但是卻推進了古典貿易理論的使用范圍,即無論是兩種產品還是多種產品,國際貿易都能夠用比較利益理論加以解釋。其次,古典貿易理論假定,各國只使用一種或兩種生產要素生產產品,現實生產中,人們使用的生產要素不只兩種。亞羅斯拉夫•萬尼克在其著名的論文《要素稟賦論—多種要素的情況》中指出,在多種生產要素下,同樣可以依據兩種生產要素的分析方法將多種要素下生產的多種產品按照產品的相對價格比進行排列,得出要素稟賦在產品價格上比較優勢的系列,仍然可以得出赫克歇爾和奧林的基本結論。第三,古典貿易理論假定,當各國為了實現專業化分工,生產要素從一個部門轉向另一個部門時,其機會成本不會發生變化。正是基于這一假定,各國的貿易結構表現為完全專業化的國際分工。因為在本國有優勢產品國際比價高于封閉下的國內比價的情況下,該國廠商將增加其產品的生產量。當機會成本或邊際成本保持不變時,該國的資源將逐步集中到自己有優勢的部門。由于該國生產者無論怎樣增加其產量,邊際成本仍保持不變,結果是該國的全部資源或生產要素就集中到專門生產自己有優勢的產品生產上,形成各國完全專業化的國際分工。但是在現實中,當生產要素從一種產品的生產向另外一種產品的生產轉移時,由于資源的稀缺性,其機會成本會發生變化。這種變化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機會成本遞增。機會成本遞增意味著,當本國有比較優勢的商品產量增加時,本國總會在該優勢行業尚未實現完全專業化生產水平以前邊際成本就上升到等于邊際收益的水平,從而本國的生產不能達到完全專業化。由此可以看出,當放松了機會成本不變的假定條件時,古典貿易理論關于完全專業化生產和貿易的假定,或貿易結構會有某種程度的調整。因而其結論更接近于解釋國際貿易結構的某種現實情況。即在現實的貿易中很少存在一國專門一種產品的情形。第四,古典貿易的分析是建立在靜態分析分析的基礎上的,實際上無論在生產要素的總量上,還是技術水平上,一國的技術優勢或要素優勢將發生變化。從動態的角度看,一國各種生產要素總量會發生變化。從勞動力的總量看由于經濟發展各階段勞動力的自然增長呈現出“∩”型,即隨著一國經濟的發展,其勞動力表現出開始增長較曼,然后增長加快,到經濟發達階段勞動力增長速度重新放慢的特征。另一方面,隨著一國經濟的發展,其居民收入中用于消費的比例將減少,而用于儲蓄的比例在增加,因此,一國的資本存量將隨著該國經濟的發展而直線增加。資本的直線增長與勞動力的“∩”型增長相結合,使該國的要素豐裕度發生變化,從而按照赫克歇爾—奧林模型的結論,該國的貿易結構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都會發生變化。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主張的比較優勢理論中,各國技術的差異是國際貿易產生的重要基礎,它是以要素技術建立在各國之間不存在技術傳播為前提的。然而在現實中,各國間存在著技術的相互傳播,這種傳播有利于企業獲得更多的利潤。弗農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不僅指出了跨國公司對外投資的動力,跨國公司對外投資客觀上帶來了技術的擴散,從而是技術發明國喪失了在某種產品生產上擁有的技術優勢,并將這種優勢轉向其它國家。某種產品技術優勢的轉移帶來了貿易結構的變化,即從該產品的出口國變成進口國,而某些過去的進口國,由于技術的引進變成了出口國。從國家的角度看,這種技術轉移帶來了技術進口國收入水平的提高,但是跨國公司的理論告訴我們,這里存在跨國公司與東道國某種利益集團的利益分享。技術擴散和技術轉移理論對古典貿易理論產生了新的影響。即建立在各國技術差異基礎上的國際貿易優勢不是一個長期不變的量,相反從動態的角度看,建立在技術差異基礎上的國際貿易優勢是一個不斷傳播的過程。而技術的擴散則表明,如果技術發明國不能不斷發明新的技術,它的技術優勢,從而是貿易優勢將會消失,更深層的意義是,技術擴散將使建立在技術差異基礎上的貿易逐步減少,進而出現各國對對外貿易的依賴“遞減”。古典貿易理論還假定,生產要素在各國之間是不流動的。然而在現實中,如果生產要素的流動能夠給有關企業帶來較多的收益,資本的流動是可能發生的。1957年羅伯特•蒙德爾發表了具有重要意義的論文《商品流動與資本流動的關系》。在論文中,蒙德爾從要素價格均等化的角度說明了,商品流動與資本流動對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的相互替代作用。這意味著,當商品的自由流動遇到障礙時,資本流動將代替商品流動實現各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化。從另一個角度,美國經濟學家王凱峪(1963年)提出了商品流動與生產要素流動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補充關系,即在考慮生產要素可以在各國間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國際貿易可能只是部分地起到促進要素價格均等化的作用。因此在放松了生產要素不能在各國之間自由流動的假定之后,廣義上的要素價格均等化需要做一定的補充,即生產要素的價格均等化不僅可以通過自由貿易加以實現,也可以通過生產要素的跨國界流動實現,或者商品流動和生產要素的流動可以同時起作用,實現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化。然而無論這種假定條件的放松對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作了那些重要的修正,都不能改變古典貿易理論的兩個基本方面。一是,國際貿易的基本原因是建立在比較成本差別基礎上的商品價格差異;二是,國際貿易的分析是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之下的。因此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是自由競爭市場結構下的理論。三
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三個階段是新貿易理論發展的階段。前面我們已經注意到,生產某種產品時的機會成本不是不變,而是變化的。這種變化的第一種形式是機會成本遞增。而另一種形式是機會成本遞減。實際上,機會成本遞減的另一面就是由規模經濟所引致的報酬遞增。所謂規模經濟是指,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其單位產品的平均成本逐步下降的效果。它可以表示為TC/Q=FC/Q+VC/Q。式中,Q表示該商品的生產量,TC表示Q量商品的生產總成本,FC表示生產商品的固定成本,該成本將隨著其產量的增加平均到每個單位產品上的固定成本會下降。VC表示生產該商品的可變成本,該成本不會隨著產品產量的增加而下降,而是保持不變。規模經濟效果意味著,企業可以通過擴大其生產規模、降低商品的單位成本占居競爭的優勢地位。同時企業對規模經濟效果的追求,將帶來產品一個行業或產業內排他性的增強,先進入的企業可以通過逐步擴大自己的生產規模形成單位產品的成本優勢,從而是價格優勢。這是一種憑借規模經濟效果所取得的市場勢力或市場控制能力。另一方面,瓊•羅賓遜認為,盡管理論上我們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但在現實中,大多數的市場是不完全競爭的。其原因是,任何企業都希望通過某種優勢,獲得對市場價格的操縱權,或控制權。獲得壟斷或控制權的便利途徑是生產差異產品。從消費者的角度看,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費者不僅要追求某種消費品消費數量的增加,以提高自身消費的福利水平,還可以通過在多種同類產品的供應中,選擇最適合本人愿意消費的產品提高自己的福利水平。因此從一國封閉經濟的條件下,市場從兩個方面表現出不完全競爭的特點,一是規模經濟排除了企業自由進入某些部門的可能性,二是差異產品意味著企業追求控制產品價格的可能性。這兩個方面都打破了原有的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然而在一國市場范圍內,追求規模經濟效果和追求差異產品是矛盾的。因為規模經濟效果要求生產大批量、同質產品,從而帶來市場價格的下降。但是對差異產品的追求要求生產小批量、異質產品。要解決這一矛盾的最佳途徑是開展國際貿易。因為國際貿易可以使批量生產的產品分布在不同國家的市場上,從而在每個國家都成為小批量產品,且成為差異產品。這一基本觀點由保羅•克魯格曼在其國際貿易新理論的經典性論文《報酬遞增、差異產品和國際貿易》作出了完整準確的論述。在那里,保羅•克魯格曼非常系統地闡述上述觀點。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貿易理論強調,在規模經濟發生作用的條件下,生產者和消費者對差異產品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對規模經濟效果的追求,從而是對獲得超額利潤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動力。這一理論觀點還意味著,國際貿易的結構是不確定的,因為建立在規模經濟效果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暗含著這樣兩個重要的假定條件,一是各國之間不存在技術水平的差異;二是各國生產要素稟賦不一定是有差異的,甚至可以說,在參加貿易國家的生產要素稟賦相同的條件下,國際貿易仍然可以存在。此時的貿易結構與以往國際貿易結構的根本差異在于,古典貿易理論所揭示的國際貿易是產業間或部門間的貿易,而建立在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是產業內貿易。產業內貿易中,出口方的利益就是不完全競爭廠商獲得的市場勢力與規模經濟利益的總和。進口方利益則是從消費差異產品中獲得消費上的滿足,進而是福利水平的提高。由此按照保羅•克魯格曼的觀點,既然要素稟賦相同的國家可以通過開展產業內貿易獲得經濟利益,那麼各國之間建立在要素稟賦相近或相同基礎上的貿易沖突將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各國企業在產業內生產和出口差異產品。新貿易理論的第二個重要的理論是相互傾銷理論。詹母斯•布蘭德和保羅•克魯格曼在其著名的論文《國際貿易的相互傾銷模型》(1983年)中指出,寡頭壟斷廠商為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將增加的產品產量以低于本國市場價格的價格銷往國外市場。盡管從表面上看,在國外市場上產品的銷售價格降低了,但是從銷售全部產品所獲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如果這種銷售不影響在本國銷售的其它產品的價格,那麼廠商所獲得的總利潤水平提高了。同樣道理,其他國家的廠商也會采取同樣的戰略將增加的產品銷售量銷往對方國家市場,這種相互傾銷行為所形成的貿易不是由于兩家分屬不同國家的廠商生產了差異產品,而是因為各自對自己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由此可以看出,在相互傾銷貿易理論這里,各國開展對外貿易的原因只在于壟斷或寡頭壟斷企業的市場銷售戰略。進而國際貿易的結構既不受產品成本差別,進而是要素稟賦差別的限制,也不受生產者和消費者對差異產品追求的限制。同時,相互傾銷基礎上國際貿易的利益來自于各國企業通過“傾銷”所獲得的壟斷利潤和在本國市場上銷售價格保持不變情況下所獲得的壟斷利潤總和。為說明這一點,我們假定,A國的壟斷廠商甲生產和銷售汽車100萬量,單價為20,000萬美元,如果其增加了生產量1000量,并在國內市場銷售,則為使市場吸納增加的供應量,企業必須將產品的市場價格降低。(因為寡頭壟斷企業面臨的是一條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例如降價200美元。即每量車售價19800美元。在此情況下,該企業因增加生產和銷售1000量汽車額外獲得1980萬美元。但是,當企業降低其商品售價時,不僅要降低新增產品的價格還要將原有的100萬量汽車的價格降低到與新增產品價格相同的水平,即從2萬美元降至19800美元,100萬輛汽車因降價減少收入2000萬。結果是企業增加生產后,其總收入還減少了20萬美元。顯然是有背企業增加生產和銷售的初衷的。對此,企業的決策是將產品以低于本國市場價格的價格“傾銷”到國外。此時即使該汽車在國外市場上的賣價相對較低,也不致引起企業整體銷售收入和利潤的大幅度下降。如果說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貿易理論開創了新貿易理論的新階段,那麼相互傾銷貿易理論將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基礎上的國際貿易理論推向了更高的層次:即使各國生產的商品之間不存在任何差異,壟斷或寡頭壟斷企業仍然可以出于對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開展各國之間的貿易。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使國際貿易的結構更加不確定。在那里,既然國際貿易產生于企業為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而確定的市場戰略,貿易的結構只服從于壟斷企業的市場戰略或獲取最大限度利潤的標準。所以,相互傾銷貿易理論指出了,現代國際貿易的原因之一是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這種市場戰略下,貿易的結構僅僅是由于各國企業對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新貿易理論的第三個重要方面是外部規模經濟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所謂外部規模經濟是指由于企業外部經營規模的優勢給企業帶來的額外報酬或外在優勢。根據外部規模經濟貿易理論,企業有貿易優勢或沒有貿易優勢的一個原因不在于各國之間絕對的要素優勢的差異,而在于有關部門在某個時點上的發展規模。一般而言,如果一國在某個行業上發展的規模較大,相應地會形成一個行業的規模優勢。這種優勢表現為,該行業有一個可供共同使用的勞動力隊伍,它可以調劑各企業間的余缺;同時行業規模較大,有助于技術的進步和技術成果的迅速普及或采用。總之一定的行業規模有利于資源或生產要素的共享,從而能夠在自身企業規模不變條件下的經濟利益。相反如果在一國范圍內,行業的規模較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要求一家企業必須“小而全”,否則難以維持正常的生產,在生產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小而全”將導致產品單位成本較高,從而是該行業在國際市場上不具備競爭能力。在以往的貿易理論中,我們所謂一國在某種產品的生產上有優勢,是將企業優勢與行業優勢等同起來。在新貿易理論中,企業的優勢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企業的內部規模經濟,二是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企業的內部規模經濟可以使企業自身產生競爭優勢,而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是借助行業優勢產生的企業優勢。這兩種優勢都會導致國際貿易的產生。在外部規模經濟貿易論那里,某些具有要素優勢的國家所以不能在某個行業處于劣勢地位,可能產生于該國的這個行業還沒有發展起來,因而行業規模有限,難有外部規模經濟的優勢,“干中學”是該國發展此行業的途徑。由此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需要在政府的干預下,獲得某種規模經濟優勢或行業規模優勢。上述三個方面所闡述的新貿易理論是從生產的角度分析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在這些理論中,國際貿易的基本前提已經發生變化。由于現代企業追求對市場的操縱,并且從操縱市場中獲得額外利潤,因此這種市場結構已經不同于典型的完全自由競爭,代替它的是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這里的關鍵在于,現代經濟學,從而是國際貿易理論已經承認了這樣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的事實,并將這一事實納入國際貿易理論的思考之中。這種貿易理論基本前提的變化,標志著國際貿易理論的新發展,即使國際貿易理論進入了新貿易理論發展階段。在此基礎上,國際貿易理論才有了建立在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基礎上的國際貿易論,才有了相互傾銷貿易理論以及外部規模經濟貿易理論。這些理論的核心是,具有某種不完全競爭優勢的企業或行業憑借自身的優勢獲得國際貿易中競爭優勢,它們擴展了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的理論觀點。使現代貿易中的許多新現象得到了更切合實際的解釋。
新貿易理論不僅從供給的角度解釋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還從需求的角度對現代國際貿易加以解釋。林德認為,每個國家都存在一個代表性的需求水平。代表性需求水平表明一國平均的收入水平或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這種收入水平的代表性消費品是各國消費品產業發展的主導。因為企業生產的產品只有符合大多數消費者的需要,其生產才容易達到規模經濟,從而有助于企業獲得較高的利潤率。另一方面任何一個國家,由于收入水平的差異,其需求水平也必然有差異。因此一國專門生產某一個代表性需求層次上的商品,就意味著它不能滿足其它收入水平消費者對同類產品的消費。國際貿易可以解決各國生產者在某個層次產品的生產上達到規模經濟和滿足不同收入消費者消費需要的矛盾。即各國可以專門生產本國代表性需求產品,并出口這種產品,同時分別從不同的國家進口其他國家生產的這些國家代表性需求的產品,滿足本國其他收入層次消費者的需要。代表性需求貿易理論表明,在消費品的生產上,規模經濟容易在各國代表性需求的產品生產上形成;收入水平比較接近的國家,它們的貿易較多,因為它們代表性需求的接近,為相互之間滿足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的需要創造了條件;由此可以推論,兩國間收入水平的差距越大,它們相互貿易的可能性越小;建立在代表性需求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是同一產品內部不同檔次產品的貿易。這是產業內貿易的一種表現形式。
新貿易理論的中心問題是解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出現的產業內貿易。根據這一理論,產業內貿易是第二產業內部各種制成品之間的貿易。這種貿易是建立在不完全競爭或機器大生產的基礎上的。因此它趨向于排除競爭,形成大規模企業控制某個行業產品生產和市場的程度;這種生產上的規模經濟在國際貿易上產生三個方面的結論。一是由于企業追求差異產品形成的不完全競爭導致的國際貿易;二是由于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所導致的相互傾銷(貿易);三是由外部經濟效果所產生的行業優勢,從而是不完全競爭企業所進行的貿易(出口),以及由此引申的后發展的國家為獲得某種行業,從而是企業優勢所需要的“干中學”。另一方面,由需求引起的產業內貿易則是由于代表性需求與需求的多層次性給各國企業向大規?;l展創造了條件。從而產生了建立在差異需求條件下的國際貿易。此外新貿易理論也試圖解釋跨國公司與國際貿易的關系,在那里,赫爾普曼不是從對外直接投資引起貿易,而是真正從企業選擇的角度推論出國際貿易的產生和結構。然而依筆者看來,到目前為止,新的貿易理論主要是上述四個方面的內容。
由上述的基本分析可以看出,國際貿易理論從基本前提劃分,可以分成古典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從貿易理論漸進的發展看,國際貿易理論分成古典貿易理論、新古典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三個發展階段此后,保羅.薩謬爾森、愛德華特.利馬都進一步論述了要素價格均等化的理論。在薩謬爾森那里概括出了“斯拖爾帕.薩謬爾森定理。即對任何本國密集使用稀缺生產要素產品的關稅保護都有助于稀缺生產要素收入水平的提高。這是生產要素稟賦論的一個逆定理。
一些學者認為,將新貿易理論出現以前的所有貿易理論通稱為傳統貿易理論似乎更符合人們的一般看法,但是科學的任務之一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其發展過程細分成不同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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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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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特征。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形成不僅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也有其深厚的現實基礎。全面地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和條件,有利于把握當代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同時也有利于對中國外經貿發展的更進一步思考。
一、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概述
創新是當代國際貿易發展的最顯著的特征。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就是對9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各個領域、各個方面的全面的立體式的創新現象的集中概括。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標明國際貿易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代。如果把當代國際貿易創新作一簡單的概括,我們就會發現,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包含了國際貿易發展的各個方面。
(一)觀念創新它具體包括:(1)把貿易開放看成是對外開放的起點和基本方面;(2)客觀地估價對外貿易在一國經濟發展中的實際作用,把經濟發展與貿易發展的平衡、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的協調看成是發展對外貿易的基本原則;(3)把對外貿易看成是處理國家關系的越來越重要的外交手段。
(二)格局創新它具體包括:(1)以地緣經濟為特征的貿易集團取代了以政治聯盟為基礎的貿易聯盟,貿易集團化格局基本確立;(2)區域貿易集團具有強烈的對外擴展趨勢,全球一體化步伐正在加快;(3)國際貿易重心已從單一的歐洲重心過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狀態,并正在形成以亞太為重心的新單一重心的格局。
(三)制度創新它具體包括:(1)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擁有更強約束性和更高運轉效能的世界貿易組織逐步取代關貿總協定;(2)區域性協調機制的迅速建立和不斷加強;(3)國別的“管理貿易”制度的推廣和普遍化。
(四)政策創新它具體包括:(1)有限制的可調節的自由貿易政策逐步抬頭,保護主義開始相對地退入低潮;(2)直接的貿易限制措施逐漸被間接的貿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靈活和更隱蔽的貿易限制措施正在不斷地被創造出來;(3)貿易政策趨向于和其它經濟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溶合;(4)區域內“共同貿易政策”開始形成。
(五)構成創新它具體包括:(1)國際貿易的內容在比例結構上出現重大調整;服務貿易的比重相對于貨物貿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術產品特別是高新尖技術產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產品中具有特別意義的資源產品的貿易量增長迅速;(2)多邊貿易的內容和范圍大大擴展:烏拉圭回合協議把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和投資措施以及長期游離于關貿總協定體制以外的農產品和紡織品納入到多邊體制的管轄范圍。
(六)工具創新它具體包括:(1)投資和知識產權成為推動國際貿易的越來越重要的手段;(2)現代通訊技術為國際貿易提供了新的信息工具;(3)國際貿易慣例、規則的革新更科學地規范了國際貿易的全過程;(4)運輸方式的革命使國際貿易如虎添翼;(5)各國在促進和便利貿易發展方面的一系列新的政策舉措。事實上,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實際內容還遠不止上述這些方面。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已經深入到當代國際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并通過和當代國際金融創新、國際投資創新的日益溶合,產生新的更廣泛的創新,從而推動整個國際經濟的全面創新。
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是近現代國際貿易發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當代國際經濟發展中的突出現象。它呈現出下列一些鮮明的特征:
首先,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是全面性的和立體性的創新。這個全面的立體式的國際貿易創新局面可以概括為以觀念創新為基礎、以格局創新為突破、以制度創新為實質,通過政策創新、構成創新和工具創新具體體現的包含國際貿易各個方面、貫穿國際貿易全過程的創新。
其次,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具有比較明顯的時間分水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由于它的全面性和立體性,在時間上便呈現出明顯的同步性,并構成了比較明確的劃分國際貿易不同發展階段的時間分水嶺。這個時間分水嶺大致是1990——1995年。盡管國際貿易創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顯地早于這一時期,而且,當代國際貿易創新過程尚未結束,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主要過程、方面和內容基本上都發生在當代國際政治格局大轉換后的5年左右的時期內。這一時期同時也是世界經濟、國際關系大調整的時期。當代國際貿易創新預示著國際經濟貿易大發展的時代的來臨。
再次,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突出了開放與自由的主題。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一個鮮明的特點是崇尚開放與自由,努力掙脫70年代中期開始形成的愈演愈烈的全球性的貿易保護主義浪潮對國際貿易自由化發展近20年的禁錮,鮮明地高舉起了開放和自由的旗幟,推動了國際貿易的自由化進程。從觀念創新到制度創新,從格局創新到政策創新,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體現了開放與自由的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說,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是開放的創新、自由的創新,是對長期猖獗的貿易保護主義的強有力的反擊。它迎來了國際貿易逐步自由化發展的新時代。但是,我們又不能不注意到,這一成就的取得實際上是自由主義對保護主義長期抗爭的結果,而且也是自由主義一定程度上的妥協和退讓的結果。這突出地表現在國際貿易格局創新方面。貿易集團內部的自由化可以被看成是自由主義的勝利,但是,承諾貿易集團成員共同一致的對外保護的合法性本身又標明了這種自由化的淺薄。因此,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決不意味著貿易自由主義的根本性勝利和貿易保護主義的壽終正寢。事實上,當代國際貿易創新不過是相對提高了貿易的自由化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勢頭。
最后,發達國家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發動者、主導者和主要參加者。這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又一重要特點。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掀起首先是基于西方發達國家的推動。在國際政治發生根本性變遷后,與此關系最為緊密的西方發達國家既出于爭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又出于維護共同的國際利益才推動了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掀起和深入發展,并直接成為各個創新領域和方面的主要參加者。與此同時,西方發達國家還一直操縱著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全過程,把握著創新的發展方向。這些都保障了發達國家最終成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最大受者。
二、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原因剖析
當代國際貿易創新作為90年代這一特定時代的產物,有其形成的深刻的歷史背景和濃厚的現實基礎。全面地深入地剖析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形成的原因和條件,有利于把握當代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原因可以從下面幾方面加以剖析。
(一)當代國際政治格局的急劇轉換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極為寬松的國際政治環境國際貿易發展史清楚地表明,國際貿易的發展和國際政治環境之間存在著緊密的相關關系。國際政治環境健康穩定的時期往往就是國際貿易蓬勃發展的時期;國際政治環境動蕩不定特別是在大規模的戰爭時期,國際貿易就會停滯甚至萎縮。因此,寬松的國際政治環境是國際貿易發展和創新的前提條件。
二戰后逐漸形成的美蘇對抗的“冷戰”的國際政治格局把整個世界長期籠罩在政治和軍事對抗的威脅之中,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無疑受到了各方面的直接和間接的影響和制約。隨著蘇聯的突然解體和東歐國家的劇變,“冷戰”的政治格局終于被打破。但是,由于舊的國際政治格局的打破具有“突發性”,新的國際政治格局無法形成,因此,國際政治格局出現了一個新格局的醞釀和形成的“無格局”的時期。在這個時期,國際政治環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寬松狀態。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由于突然沒有了政治對手而表現出了政治神經從未有過的松馳,國際政治矛盾與對抗被暫時擱置下來,和平與發展的時代主題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為明確。在這個“無格局”時期,各國為了迅速壯大自己的經濟實力,以便在未來的新的國際政治格局中處于相對有利的地位,紛紛把注意力轉向經濟貿易的發展方面。在國際間的雙邊和多邊關系上,經濟貿易關系逐漸上升到首要的位置。為了推動本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同時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取對外貿易的利益,各國紛紛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維護國際貿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國際合作和努力。所有這些方面都推動和促進了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形成和發展。
(二)當代國際經濟相互依賴關系的日益增強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廣寬的國際經濟舞臺和創新壓力當代世界生產力的發展推動了全球經濟的社會化、國際化進程,社會分工、國際分工日益朝著更廣泛、更深刻的方向發展,整個國際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發展體系。這是當代國際經濟發展中的最顯著的特點。
在相互依賴的國際經濟環境中,國際貿易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首先,國際貿易具有聯結作用。國際經濟從一開始就是通過貿易紐帶聯結的。正是由于國際貿易這一特殊的橋梁作用的存在和發揮,整個國際經濟才被凝合為一個整體。其次,國際貿易具有滲透作用。它通過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其它國際經濟活動對國際經濟的
全面的滲透,進一步地把整個國際經濟各個組成部分和領域溶合為一個有機的發展體系。再次,國際貿易還具有導向作用。貿易往往是雙邊或多邊經濟關系發展的先遣,貿易關系的健康發展總是能夠推動雙邊或多邊的經濟關系包括其它政治、文化等關系的全面發展。這使得相互依賴的國際經濟建立在更深厚的社會基礎上。最后,國際貿易還起著助動作用。對外貿易對一國國內經濟發展的助動作用實際上還表現為對外貿易對一國更大規模和更大程度上溶入國際經濟體系的助動。這種雙重助動作用是國際經濟相互依賴體系的重要動力來源。但是,隨著國際政治經濟環境的大規模變遷,當代國際經濟的相互依賴關系無論在其基礎還是在其表現形式上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基礎看,單一政治聯盟基礎正在向以地緣經濟聯盟為主的多基礎過渡。從表現形式看,相互依賴關系逐漸表現為包括不同發展水平、不同社會制度的各國之間的相互依存,同時還不斷產生著迫切要求在更廣泛的基礎上協調各國政策與利益的強烈愿望。為了適應上述變化,以便能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續發揮聯結、滲透、導向和助動作用,國際貿易必須創新。這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當代科技革命的迅猛發展和國際生產力的飛速增長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基礎和雄厚的物質基礎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等為特征的當代科技革命在過去的10年里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它不僅表現為新技術日新月異的發明,而且更突出地表現在新技術的應用上的突飛猛進。這不僅給國際貿易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勃勃生機,而且還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基礎。事實上,電子數據交換的日益廣泛的運用和全球范圍“信息高速公路”計劃的推出,以現代技術服務和信息傳輸為內容的國際服務產品的形成和發展,以高新尖技術產品為交易對象的現代技術貿易的日益壯大,既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基礎,它們本身又構成了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組成部分。
二戰后半個世紀的相對和平的國際環境帶來了國際生產力的飛速增長。這不僅表現在西方發達國家普遍的經濟衰退程度的下降和期限的縮短上,更表現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民族經濟的振興和繁榮。國際生產力的發展直接帶動了當代國際貿易構成的創新,還推動了當代國際貿易其它領域和方面的創新。為了適應和容納當代國際生產力的日益膨脹的需要,同時又能反過來進一步推動當代國際生產力的更快地增長,當代國際貿易必須在觀念、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實現全面的創新。
(四)當代各國經濟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的解決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外在強制當各國開始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經濟發展方面以后,那些一直被“冷戰”狀態所掩蓋或淡化的經濟發展問題開始越來越清楚地暴露出來。盡管不同的國家都存在著各自不同的問題,但是它們大都共同面臨著下列問題:其一,如何更有效地實現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的溶合?如何發揮對外貿易對國內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作用?其二,如何保持國際支的基本平衡?如何消除貿易收支的逆差?其三,如何實行各國經濟貿易政策的國際間協調?如何合理地分割國際貿易利益?
上述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各國迫切希望對“冷戰”后的國際貿易發展的各個方面作出新的安排。這在客觀上對當代國際貿易創新起著外在強制的作用。作為這一強制作用的結果,各國開始了貿易觀念的反思和創新,并就國際貿易制度、格局和政策的國際宏觀安排和微觀實施進行著少有的真誠的國際合作。國際貿易的全面創新得到了各國普遍的強有力的扶持和推動。
(五)當代國際貿易發展自身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的解決為當代國際貿易創新提供了內在動力當代國際貿易發展受到了來自兩個方面的阻撓。第一個方面是國際貿易長期以來一直面臨的而又無法消除的障礙。這些障礙中最突出的有兩個:一是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的兩難選擇。各國對外貿易政策和制度的搖擺不定人為造成了國際貿易發展的無序性和非周期性動蕩。二是多邊貿易體制的功能殘缺與低效能。關貿總協定無法管轄所有的貿易行為,而且僅有的管轄能力還表現為“軟約束”。這更加劇了國際貿易發展的無序性和非周期性動蕩。第二個方面是國際貿易同時又面臨著新的國際環境的挑戰。具體體現在:一是如何適時地變更有關國際貿易的一系列的思想和觀念;二是如何調整“冷戰”后的國際貿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現有的基礎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國際貿易制度;四是怎樣在國際貿易的構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體現當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現代經濟貿易理論的最新發展。
當代國際貿易發展自身所面臨的上述兩個方面的問題和困難嚴重地阻礙著國際貿易的健康發展和其對國際經濟的推動作用的正常發揮。它們從國際貿易的內在的最深層次上驅動著國際貿易自身的全面創新。這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內在動力之所在。正是由于這一內在動力的驅動,當代國際貿易才發生了從觀念到格局、制度、政策、構成和工具的全面的深刻的創新。
三、幾點啟示
從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原因的初步剖析,可以得出下列啟示性的結論,它們能夠引發人們對中國外經貿發展的更進一步的思考。
第一,寬松的政治環境不僅有利于經濟貿易的發展,還可能成為經濟貿易振興與騰飛的前提條件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得益于國際政治格局的實質性轉換,得益于和平與發展時代的真正到來。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的大發展同樣離不開中國政治環境的穩定。這是保證中國改革開放最終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
第二,只有堅決地把中國經濟更大程度地溶入國際經濟的發展體系,中國經濟貿易才會有真正起飛的明天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建立在當代國際經濟相互依賴關系日益加強的基礎之上。沒有這種依賴關系,國際貿易創新就難以形成。事實上,如果一國經濟脫離這種相互依賴的國際經濟關系,那么它也就不可能從這種相互依賴中獲得利益。盡管溶入相互依賴關系體系需要付出代價和作出犧牲,但對于長期實行封閉經濟的中國來說更應如此。從長遠利益看,這乃是一個民族立于世界強國之林的基本出路。
第三,科技發展是經濟貿易發展的基本生長點科技進步和廣泛應用是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重要基礎,它直接影響和制約著當代國際貿易創新中的構成創新和工具創新,并通過各種途徑對整個國際貿易產生作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同樣離不開科技基礎。因此,不僅要在觀念上,更應該在實踐中,真正地把科技看成是經濟貿易發展的強支撐,甚至是根本支撐。
篇6
【論文摘要】:本文第一部分著重介紹了我國及國際醫療器械行業現狀,通過計算競爭優勢指數,得出我國醫療器械行業總體在國際競爭中不占優勢,特別是高端產品占明顯劣勢。第二部分針對醫療器械行業現狀及問題,提出了五大發展對策。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醫療服務的要求也提高,醫療器械產業越來越受世人關注。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醫療器械行業已初具規模。我國作為醫療器械產業的新興市場,潛力大,發展快,吸引著全球醫療器械行業眼球,爭先進軍中國市場。同時,本土企業規模小、技術弱,缺少發展后勁,存在國內市場占有額低、國際競爭力弱等問題。中國醫療器械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時,應樹立民族品牌、構建核心競爭力、加強自主研發能力、改善產品結構等,才能在競爭中掌握主動權,可持續發展。
一、我國及國際醫療器械行業現狀
近幾年的醫療器械進口總額和出口總額都保持持續增長的態勢,但是總體都呈現較大的逆差,且貿易逆差呈波浪形的增長趨勢。
就醫療器械行業貿易方式來看,進口以一般貿易方式為主,出口則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為主導,輸出的是簡單加工產品,缺少附加值高的高端產品。所以目前我國醫療器械出口產品總體來說屬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小的現狀。
我們從競爭優勢指數來分析一下醫療器械的行業現狀。競爭優勢指數是凈出口與外貿總額的比值,能夠反映相對于世界市場上由其他國家供應的一種產品而言,本國生產的同種產品是處于效率的競爭優勢還是劣勢以及劣勢程度。其計算公式為RNXij=(Xij-Mij)/(Xij+Mij)(式中,RNXij——競爭優勢指數;Xij——i國j商品的出口額;Mij——i國j商品的進口額)。
我國醫療器械貿易競爭優勢指數從2001年至2005年均為負值,處于(-1,0)之間,說明我國醫療器械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弱,在國際市場競爭力平均水平以下,醫療器械進口產品市場占有率較大。但2005年貿易競爭指數上升為-0.117,接近于0。
再看另外一個指標——國際市場占有率(MS)。該指標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出口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有的份額或程度。一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大小,最終將表現在該產業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其計算公式為MSij=Xij/Xwj(式中,MSij表示i國j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Xij表示i國j產品的出口總額,Xwj表示世界j產品的出口總額)。
MSij值越高,該產品所處產業國際競爭力就越強;反之則弱。我國醫療器械產品目前在國際市場占有率很低,不超過5%,從而表明我國醫療器械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很弱。而從國際上來看,全球高端醫療器械市場基本由美國、德國公司的產品占據著統治地位,其次是日本,其他歐洲國家只是在一些專業項目上有一定優勢。在全球醫療器械市場銷售額中,美國占到40%多,歐洲占30%左右,日本占15%——18%,而中國僅占2%。國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競爭能力始終令人擔憂。
國內醫療器械企業競爭力偏弱,主要歸結為“六大問題”:一是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嚴重;二是產業結構與產品品種結構不合理;三是中國醫療器械市場本土企業占的份額低;四是進出口不平衡,世界市場份額??;五是有自主品牌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不多,品牌知名度不高,無形資產創造的企業競爭能力薄弱。六,是技術水平不高,產品質量不高,工藝水平落后。
二、我國國際醫療器械行業的發展對策
第一,站穩腳跟——明確企業核心競爭力。中國醫療器械企業若想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首先要處在充分調動和運用各種資源的前提下,進而培養和強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只有這樣才能獲得長期穩定的競爭優勢,既可以通過自我發展構建企業核心競爭力又可以通過企業間并購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
第二,拳頭產品——強化企業研發能力。首先要解決資金瓶頸,加大研發資金投入??萍际堑谝簧a力,技術是企業的生命線。著名的跨國公司都有自己實力很強的研究開發機構。國內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只有解決資金問題,才能放手搞科研。其次是要實現自主創新模仿創新相結合。對于目前我國的醫療器械企業,先是要以模仿創新為主,進行技術積累、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增強自己的研究開發實力。
第三,建立品牌——提高企業營銷水平。目前我國醫療器械行業還沒有一個在享譽國際的品牌。因此中國醫療器械企業必須提高對品牌戰略的重視,樹立起品牌意識,將產品技術、產品質量等內在指標作為堅實的基礎和后盾,并積極發揮廣告與市場營銷、品牌設計與策劃的作用,打造中國百年品牌,靠核心競爭塑造知名品牌,靠知名品牌提升自己的競爭優勢和無形資產。創新營銷渠道,建立強大的銷售隊伍和廣泛的銷售網絡。具體措施可以包括:
(1)提高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加強售后服務工作,增強用戶的滿意度;
(2)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創名牌企業、名牌產品;
(3)完善醫療器械評估與檢測中介組織機構;
(4)加強醫療器械技術監督工作。
第四,優化結構——提升企業出口效益。在開拓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時,要隨時保持對市場需求進行分析和預測,生產適銷對路產品,保障醫療衛生需要,以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繼續開展傳統手術器械、衛生材料、小型設備出口的同時,要加大設備類產品出口,增加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增加出口效益,并使我國的醫療器械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定份額。
【參考文獻】:
[1]蒙志瑩、蔡天智.我國醫療器械行業現狀與國際化.中國醫療器械信息,2007年04期
篇7
一
國際貿易純理論所要回答的基本問題有三個方面,即,國際貿易的原因,國際貿易的結構和國際貿易的結果。國際貿易的原因要說明,一國為什麼要參與國際貿易,它的動力是什麼?國際貿易的結構所要回答的是,國際貿易的生產結構或分工結構是什麼?從而要回答一國在國際貿易中所出口或進口的商品結構是什麼。國際貿易的結果所要回答問題的是,國際貿易能否給參加國帶來經濟利益。要回答這三個基本問題還有待于國際貿易理論前提的確立。一定的經濟學理論前提所得出國際貿易理論是不同的。
我們認為國際貿易理論經歷了三個基本的發展階段。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一個階段是古典貿易理論。這一理論的基本前提是:企業是完全競爭的企業;在當生產要素從一個部門轉向另一個部門,或其它部門是,增加某種商品生產的機會成本不變;一國的生產資料在本國范圍內得到充分利用;生產要素在各國之間不流動。各國對商品貿易不加干預。古典貿易理論的核心內容是比較利益理論。這一理論從不同的方面出發,有兩種表述。一是技術差異論。技術差異論認為,各國之間開展貿易的基礎在于,它們生產同一產品或同質商品的價格差;這種價格差的基本原因是各國生產該商品時勞動生產率的差別;在生產中只投入一種生產要素—勞動力—的假定條件下,這種勞動生產率的差別表現為各國勞動力熟練程度上的差別,從而是單位產品的成本差別。在這里比較利益實質上是比較各國在生產同一產品時勞動生產率,從而是勞動力熟練程度在各國的差異。在生產兩種產品的條件下。各國在同一商品生產上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又進一步表現為,各國在生產同一產品是相對勞動生產率,即表現為生產某種產品的機會成本的差別。在假定世界上只有兩個國家的情況下,當一國在兩種產品生產上的勞動生產率都高于另一國家時,從相對意義看,該國專門生產其中一種勞動生產率較高的商品時,可以發揮本國勞動力的比較優勢,即將本國的生產要素都投入到生產其機會成本比較低的商品。進而通過貿易交換到本國放棄生產的那種產品。相應地,盡管另外一國生產兩種產品的勞動生產率都低于另一國,但是它仍然可以專門生產自己(相對于外國)機會成本較低的產品。進而通過交換,獲得本國放棄生產的商品。在這里技術差異—勞動生產率的差異成為各國進行國際貿易和分工的原因和決定各國專門生產某種商品結構的基礎。這種貿易和分工使參加國際貿易的雙方都都獲得了利益。因此在這一理論的提出者—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等看來,勞動生產率的差別或技術差別是各國生產同一產品時存在價格差別的基本原因,這種價格差及其生產者對較高價格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的原因或動力;每個國家專門生產自己有優勢的產品并根據自己對產品的需要進行交換是國際分工的結構;各國經過國際貿易都能夠獲得實際收入水平的提高則是國際貿易的結果。基于獲得和維持這一結果的因素,國際貿易得以維持和發展。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另一種觀點是生產要素稟賦論。在其提出者赫克歇爾和伯蒂爾•奧林看來,現實生產中投入的生產要素不只是一種—勞動力,而是多種,而投入兩種生產要素則是生產過程中的基本條件。根據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在各國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水平相同的情況下,兩國生產同一產品的價格差來自于產品的成本差別,這種成本差別來自于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這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差別則決定于該國各種生產要素的相對豐裕程度。由于各種產品生產所要求的兩種生產要素的比例不同,一國在生產密集使用本國比較豐裕的生產要素的產品時,成本就較低,而生產密集使用別國比較豐裕的生產要素的產品時,成本就比較高,從而形成各國生產和交換產品的價格優勢。進而形成國際貿易和國際分工。此時本國專門生產自己有成本優勢的產品,而換得外國有成本優勢的產品。在國際貿易理論中,這種理論觀點也被稱為狹義的生產要素稟賦論。廣義的生產要素稟賦論指出,當國際貿易使參加貿易的國家在商品的市場價格、生產商品的生產要素的價格相等的情況下,以及在生產要素價格均等的前提下,兩國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水平相等(或生產同一產品的技術密集度相同)的情況下,國際貿易決定于各國生產要素的稟賦,各國的生產結構表現為,每個國家專門生產密集使用本國比較豐裕生產要素的商品。生產要素稟賦論假定,生產要素在各部門轉移時,增加生產的某種產品的機會成本保持不變。生產要素稟賦論是瑞典的兩位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伯蒂爾•奧林提出的,奧林在他的老師赫克歇爾提出觀點的基礎上,系統地論述了生產要素稟賦理論。這一理論突破了單純從技術差異的角度解釋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的局限,而是從比較接近現實的要素稟賦來說明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1技術差異論和生產要素稟賦論的共同點在于,它們都是以各國生產同一產品的價格或成本差別作為國際貿易的原因和動力的。因此盡管兩種理論在產生的時間上相距約150年的時間,但是其理論淵源沒有根本性的變化。我們衡量這種變化的基本尺度是:它們借以立論的經濟學基礎是否有根本性的變化;它們的理論本身是否建立在不同的動力機制上,即是否改變了價格差作為貿易原因或動力的基本觀點。在我們看來這兩個方面都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2因此我們將技術差異論和生產要素稟賦論統稱為比較利益理論,從而構成古典貿易理論的內容。
我們知道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假定:只有兩個國家;生產中使用的生產要素是一種,或兩種;兩國都能生產兩種商品;在各國范圍內,生產要素在部門間轉移時,增加生產某種產品生產的機會成本不變;生產要素在本國的各部門間自由流動,而在各國之間不能自由流動。這些假定條件在理論上是可以接受的,但距離解釋現實還有一定的距離。
二
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二個階段是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是放松了古典貿易理論各個次要假定前提后所形成的國際貿易理論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對這些假定都作了放松,從而得出了某種新的觀點。首先,古典貿易理論提出者,兩個國家、生產兩種產品。現實中的國際貿易不只是生產兩種產品。這些學者將兩個國家與生產多種產品生產聯系起來,提出,在多種產品生產的條件下,每個國家總是可以出口其中一部分自己有比較成本優勢的商品,而進口另外一部分本國有比較劣勢的產品。這一分析沒有改變古典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原理,但是卻推進了古典貿易理論的使用范圍,即無論是兩種產品還是多種產品,國際貿易都能夠用比較利益理論加以解釋。其次,古典貿易理論假定,各國只使用一種或兩種生產要素生產產品,現實生產中,人們使用的生產要素不只兩種。亞羅斯拉夫•萬尼克在其著名的論文《要素稟賦論—多種要素的情況》中指出,在多種生產要素下,同樣可以依據兩種生產要素的分析方法將多種要素下生產的多種產品按照產品的相對價格比進行排列,得出要素稟賦在產品價格上比較優勢的系列,仍然可以得出赫克歇爾和奧林的基本結論。第三,古典貿易理論假定,當各國為了實現專業化分工,生產要素從一個部門轉向另一個部門時,其機會成本不會發生變化。正是基于這一假定,各國的貿易結構表現為完全專業化的國際分工。因為在本國有優勢產品國際比價高于封閉下的國內比價的情況下,該國廠商將增加其產品的生產量。當機會成本或邊際成本保持不變時,該國的資源將逐步集中到自己有優勢的部門。由于該國生產者無論怎樣增加其產量,邊際成本仍保持不變,結果是該國的全部資源或生產要素就集中到專門生產自己有優勢的產品生產上,形成各國完全專業化的國際分工。但是在現實中,當生產要素從一種產品的生產向另外一種產品的生產轉移時,由于資源的稀缺性,其機會成本會發生變化。這種變化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機會成本遞增。機會成本遞增意味著,當本國有比較優勢的商品產量增加時,本國總會在該優勢行業尚未實現完全專業化生產水平以前邊際成本就上升到等于邊際收益的水平,從而本國的生產不能達到完全專業化。由此可以看出,當放松了機會成本不變的假定條件時,古典貿易理論關于完全專業化生產和貿易的假定,或貿易結構會有某種程度的調整。因而其結論更接近于解釋國際貿易結構的某種現實情況。即在現實的貿易中很少存在一國專門一種產品的情形。第四,古典貿易的分析是建立在靜態分析分析的基礎上的,實際上無論在生產要素的總量上,還是技術水平上,一國的技術優勢或要素優勢將發生變化。從動態的角度看,一國各種生產要素總量會發生變化。從勞動力的總量看由于經濟發展各階段勞動力的自然增長呈現出“∩”型,即隨著一國經濟的發展,其勞動力表現出開始增長較曼,然后增長加快,到經濟發達階段勞動力增長速度重新放慢的特征。另一方面,隨著一國經濟的發展,其居民收入中用于消費的比例將減少,而用于儲蓄的比例在增加,因此,一國的資本存量將隨著該國經濟的發展而直線增加。資本的直線增長與勞動力的“∩”型增長相結合,使該國的要素豐裕度發生變化,從而按照赫克歇爾—奧林模型的結論,該國的貿易結構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都會發生變化。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主張的比較優勢理論中,各國技術的差異是國際貿易產生的重要基礎,它是以要素技術建立在各國之間不存在技術傳播為前提的。然而在現實中,各國間存在著技術的相互傳播,這種傳播有利于企業獲得更多的利潤。弗農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不僅指出了跨國公司對外投資的動力,跨國公司對外投資客觀上帶來了技術的擴散,從而是技術發明國喪失了在某種產品生產上擁有的技術優勢,并將這種優勢轉向其它國家。某種產品技術優勢的轉移帶來了貿易結構的變化,即從該產品的出口國變成進口國,而某些過去的進口國,由于技術的引進變成了出口國。從國家的角度看,這種技術轉移帶來了技術進口國收入水平的提高,但是跨國公司的理論告訴我們,這里存在跨國公司與東道國某種利益集團的利益分享。技術擴散和技術轉移理論對古典貿易理論產生了新的影響。即建立在各國技術差異基礎上的國際貿易優勢不是一個長期不變的量,相反從動態的角度看,建立在技術差異基礎上的國際貿易優勢是一個不斷傳播的過程。而技術的擴散則表明,如果技術發明國不能不斷發明新的技術,它的技術優勢,從而是貿易優勢將會消失,更深層的意義是,技術擴散將使建立在技術差異基礎上的貿易逐步減少,進而出現各國對對外貿易的依賴“遞減”。古典貿易理論還假定,生產要素在各國之間是不流動的。然而在現實中,如果生產要素的流動能夠給有關企業帶來較多的收益,資本的流動是可能發生的。1957年羅伯特•蒙德爾發表了具有重要意義的論文《商品流動與資本流動的關系》。在論文中,蒙德爾從要素價格均等化的角度說明了,商品流動與資本流動對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的相互替代作用。這意味著,當商品的自由流動遇到障礙時,資本流動將代替商品流動實現各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化。從另一個角度,美國經濟學家王凱峪(1963年)提出了商品流動與生產要素流動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補充關系,即在考慮生產要素可以在各國間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國際貿易可能只是部分地起到促進要素價格均等化的作用。因此在放松了生產要素不能在各國之間自由流動的假定之后,廣義上的要素價格均等化需要做一定的補充,即生產要素的價格均等化不僅可以通過自由貿易加以實現,也可以通過生產要素的跨國界流動實現,或者商品流動和生產要素的流動可以同時起作用,實現生產要素價格的均等化。然而無論這種假定條件的放松對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作了那些重要的修正,都不能改變古典貿易理論的兩個基本方面。一是,國際貿易的基本原因是建立在比較成本差別基礎上的商品價格差異;二是,國際貿易的分析是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之下的。因此古典國際貿易理論是自由競爭市場結構下的理論。三
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第三個階段是新貿易理論發展的階段。前面我們已經注意到,生產某種產品時的機會成本不是不變,而是變化的。這種變化的第一種形式是機會成本遞增。而另一種形式是機會成本遞減。實際上,機會成本遞減的另一面就是由規模經濟所引致的報酬遞增。所謂規模經濟是指,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其單位產品的平均成本逐步下降的效果。它可以表示為TC/Q=FC/Q+VC/Q。式中,Q表示該商品的生產量,TC表示Q量商品的生產總成本,FC表示生產商品的固定成本,該成本將隨著其產量的增加平均到每個單位產品上的固定成本會下降。VC表示生產該商品的可變成本,該成本不會隨著產品產量的增加而下降,而是保持不變。規模經濟效果意味著,企業可以通過擴大其生產規模、降低商品的單位成本占居競爭的優勢地位。同時企業對規模經濟效果的追求,將帶來產品一個行業或產業內排他性的增強,先進入的企業可以通過逐步擴大自己的生產規模形成單位產品的成本優勢,從而是價格優勢。這是一種憑借規模經濟效果所取得的市場勢力或市場控制能力。另一方面,瓊•羅賓遜認為,盡管理論上我們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但在現實中,大多數的市場是不完全競爭的。其原因是,任何企業都希望通過某種優勢,獲得對市場價格的操縱權,或控制權。獲得壟斷或控制權的便利途徑是生產差異產品。從消費者的角度看,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費者不僅要追求某種消費品消費數量的增加,以提高自身消費的福利水平,還可以通過在多種同類產品的供應中,選擇最適合本人愿意消費的產品提高自己的福利水平。因此從一國封閉經濟的條件下,市場從兩個方面表現出不完全競爭的特點,一是規模經濟排除了企業自由進入某些部門的可能性,二是差異產品意味著企業追求控制產品價格的可能性。這兩個方面都打破了原有的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然而在一國市場范圍內,追求規模經濟效果和追求差異產品是矛盾的。因為規模經濟效果要求生產大批量、同質產品,從而帶來市場價格的下降。但是對差異產品的追求要求生產小批量、異質產品。要解決這一矛盾的最佳途徑是開展國際貿易。因為國際貿易可以使批量生產的產品分布在不同國家的市場上,從而在每個國家都成為小批量產品,且成為差異產品。這一基本觀點由保羅•克魯格曼在其國際貿易新理論的經典性論文《報酬遞增、差異產品和國際貿易》作出了完整準確的論述。在那里,保羅•克魯格曼非常系統地闡述上述觀點。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貿易理論強調,在規模經濟發生作用的條件下,生產者和消費者對差異產品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對規模經濟效果的追求,從而是對獲得超額利潤的追求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動力。這一理論觀點還意味著,國際貿易的結構是不確定的,因為建立在規模經濟效果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暗含著這樣兩個重要的假定條件,一是各國之間不存在技術水平的差異;二是各國生產要素稟賦不一定是有差異的,甚至可以說,在參加貿易國家的生產要素稟賦相同的條件下,國際貿易仍然可以存在。此時的貿易結構與以往國際貿易結構的根本差異在于,古典貿易理論所揭示的國際貿易是產業間或部門間的貿易,而建立在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是產業內貿易。產業內貿易中,出口方的利益就是不完全競爭廠商獲得的市場勢力與規模經濟利益的總和。進口方利益則是從消費差異產品中獲得消費上的滿足,進而是福利水平的提高。由此按照保羅•克魯格曼的觀點,既然要素稟賦相同的國家可以通過開展產業內貿易獲得經濟利益,那麼各國之間建立在要素稟賦相近或相同基礎上的貿易沖突將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各國企業在產業內生產和出口差異產品。新貿易理論的第二個重要的理論是相互傾銷理論。詹母斯•布蘭德和保羅•克魯格曼在其著名的論文《國際貿易的相互傾銷模型》(1983年)中指出,寡頭壟斷廠商為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將增加的產品產量以低于本國市場價格的價格銷往國外市場。盡管從表面上看,在國外市場上產品的銷售價格降低了,但是從銷售全部產品所獲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如果這種銷售不影響在本國銷售的其它產品的價格,那麼廠商所獲得的總利潤水平提高了。同樣道理,其他國家的廠商也會采取同樣的戰略將增加的產品銷售量銷往對方國家市場,這種相互傾銷行為所形成的貿易不是由于兩家分屬不同國家的廠商生產了差異產品,而是因為各自對自己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由此可以看出,在相互傾銷貿易理論這里,各國開展對外貿易的原因只在于壟斷或寡頭壟斷企業的市場銷售戰略。進而國際貿易的結構既不受產品成本差別,進而是要素稟賦差別的限制,也不受生產者和消費者對差異產品追求的限制。同時,相互傾銷基礎上國際貿易的利益來自于各國企業通過“傾銷”所獲得的壟斷利潤和在本國市場上銷售價格保持不變情況下所獲得的壟斷利潤總和。為說明這一點,我們假定,A國的壟斷廠商甲生產和銷售汽車100萬量,單價為20,000萬美元,如果其增加了生產量1000量,并在國內市場銷售,則為使市場吸納增加的供應量,企業必須將產品的市場價格降低。(因為寡頭壟斷企業面臨的是一條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例如降價200美元。即每量車售價19800美元。在此情況下,該企業因增加生產和銷售1000量汽車額外獲得1980萬美元。但是,當企業降低其商品售價時,不僅要降低新增產品的價格還要將原有的100萬量汽車的價格降低到與新增產品價格相同的水平,即從2萬美元降至19800美元,100萬輛汽車因降價減少收入2000萬。結果是企業增加生產后,其總收入還減少了20萬美元。顯然是有背企業增加生產和銷售的初衷的。對此,企業的決策是將產品以低于本國市場價格的價格“傾銷”到國外。此時即使該汽車在國外市場上的賣價相對較低,也不致引起企業整體銷售收入和利潤的大幅度下降。如果說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貿易理論開創了新貿易理論的新階段,那麼相互傾銷貿易理論將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基礎上的國際貿易理論推向了更高的層次:即使各國生產的商品之間不存在任何差異,壟斷或寡頭壟斷企業仍然可以出于對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開展各國之間的貿易。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使國際貿易的結構更加不確定。在那里,既然國際貿易產生于企業為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而確定的市場戰略,貿易的結構只服從于壟斷企業的市場戰略或獲取最大限度利潤的標準。所以,相互傾銷貿易理論指出了,現代國際貿易的原因之一是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這種市場戰略下,貿易的結構僅僅是由于各國企業對最大限度利潤的追求。新貿易理論的第三個重要方面是外部規模經濟基礎上的國際貿易。所謂外部規模經濟是指由于企業外部經營規模的優勢給企業帶來的額外報酬或外在優勢。根據外部規模經濟貿易理論,企業有貿易優勢或沒有貿易優勢的一個原因不在于各國之間絕對的要素優勢的差異,而在于有關部門在某個時點上的發展規模。一般而言,如果一國在某個行業上發展的規模較大,相應地會形成一個行業的規模優勢。這種優勢表現為,該行業有一個可供共同使用的勞動力隊伍,它可以調劑各企業間的余缺;同時行業規模較大,有助于技術的進步和技術成果的迅速普及或采用??傊欢ǖ男袠I規模有利于資源或生產要素的共享,從而能夠在自身企業規模不變條件下的經濟利益。相反如果在一國范圍內,行業的規模較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要求一家企業必須“小而全”,否則難以維持正常的生產,在生產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小而全”將導致產品單位成本較高,從而是該行業在國際市場上不具備競爭能力。在以往的貿易理論中,我們所謂一國在某種產品的生產上有優勢,是將企業優勢與行業優勢等同起來。在新貿易理論中,企業的優勢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企業的內部規模經濟,二是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企業的內部規模經濟可以使企業自身產生競爭優勢,而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是借助行業優勢產生的企業優勢。這兩種優勢都會導致國際貿易的產生。在外部規模經濟貿易論那里,某些具有要素優勢的國家所以不能在某個行業處于劣勢地位,可能產生于該國的這個行業還沒有發展起來,因而行業規模有限,難有外部規模經濟的優勢,“干中學”是該國發展此行業的途徑。由此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需要在政府的干預下,獲得某種規模經濟優勢或行業規模優勢。上述三個方面所闡述的新貿易理論是從生產的角度分析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在這些理論中,國際貿易的基本前提已經發生變化。由于現代企業追求對市場的操縱,并且從操縱市場中獲得額外利潤,因此這種市場結構已經不同于典型的完全自由競爭,代替它的是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這里的關鍵在于,現代經濟學,從而是國際貿易理論已經承認了這樣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的事實,并將這一事實納入國際貿易理論的思考之中。這種貿易理論基本前提的變化,標志著國際貿易理論的新發展,即使國際貿易理論進入了新貿易理論發展階段。在此基礎上,國際貿易理論才有了建立在規模經濟和差異產品基礎上的國際貿易論,才有了相互傾銷貿易理論以及外部規模經濟貿易理論。這些理論的核心是,具有某種不完全競爭優勢的企業或行業憑借自身的優勢獲得國際貿易中競爭優勢,它們擴展了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的理論觀點。使現代貿易中的許多新現象得到了更切合實際的解釋。
新貿易理論不僅從供給的角度解釋國際貿易的原因、結構和結果,還從需求的角度對現代國際貿易加以解釋。林德認為,每個國家都存在一個代表性的需求水平。代表性需求水平表明一國平均的收入水平或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這種收入水平的代表性消費品是各國消費品產業發展的主導。因為企業生產的產品只有符合大多數消費者的需要,其生產才容易達到規模經濟,從而有助于企業獲得較高的利潤率。另一方面任何一個國家,由于收入水平的差異,其需求水平也必然有差異。因此一國專門生產某一個代表性需求層次上的商品,就意味著它不能滿足其它收入水平消費者對同類產品的消費。國際貿易可以解決各國生產者在某個層次產品的生產上達到規模經濟和滿足不同收入消費者消費需要的矛盾。即各國可以專門生產本國代表性需求產品,并出口這種產品,同時分別從不同的國家進口其他國家生產的這些國家代表性需求的產品,滿足本國其他收入層次消費者的需要。代表性需求貿易理論表明,在消費品的生產上,規模經濟容易在各國代表性需求的產品生產上形成;收入水平比較接近的國家,它們的貿易較多,因為它們代表性需求的接近,為相互之間滿足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的需要創造了條件;由此可以推論,兩國間收入水平的差距越大,它們相互貿易的可能性越?。唤⒃诖硇孕枨蠡A上的國際貿易是同一產品內部不同檔次產品的貿易。這是產業內貿易的一種表現形式。
新貿易理論的中心問題是解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出現的產業內貿易。根據這一理論,產業內貿易是第二產業內部各種制成品之間的貿易。這種貿易是建立在不完全競爭或機器大生產的基礎上的。因此它趨向于排除競爭,形成大規模企業控制某個行業產品生產和市場的程度;這種生產上的規模經濟在國際貿易上產生三個方面的結論。一是由于企業追求差異產品形成的不完全競爭導致的國際貿易;二是由于不完全競爭企業的市場戰略所導致的相互傾銷(貿易);三是由外部經濟效果所產生的行業優勢,從而是不完全競爭企業所進行的貿易(出口),以及由此引申的后發展的國家為獲得某種行業,從而是企業優勢所需要的“干中學”。另一方面,由需求引起的產業內貿易則是由于代表性需求與需求的多層次性給各國企業向大規模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從而產生了建立在差異需求條件下的國際貿易。此外新貿易理論也試圖解釋跨國公司與國際貿易的關系,在那里,赫爾普曼不是從對外直接投資引起貿易,而是真正從企業選擇的角度推論出國際貿易的產生和結構。然而依筆者看來,到目前為止,新的貿易理論主要是上述四個方面的內容。
由上述的基本分析可以看出,國際貿易理論從基本前提劃分,可以分成古典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從貿易理論漸進的發展看,國際貿易理論分成古典貿易理論、新古典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三個發展階段。此后,保羅.薩謬爾森、愛德華特.利馬都進一步論述了要素價格均等化的理論。在薩謬爾森那里概括出了“斯拖爾帕.薩謬爾森定理。即對任何本國密集使用稀缺生產要素產品的關稅保護都有助于稀缺生產要素收入水平的提高。這是生產要素稟賦論的一個逆定理。
一些學者認為,將新貿易理論出現以前的所有貿易理論通稱為傳統貿易理論似乎更符合人們的一般看法,但是科學的任務之一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其發展過程細分成不同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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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中國高等服務要素稟賦狀況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02年11月12日的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中國2002-2003年的微觀經濟競爭力在80個國家中排名為38,比2001年上升了5位。據專家分析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制度環境有所改善。然而影響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子指標國家技術水平的排名,中國從第53位下降到第63位,主要因為中國在人均專利數量、人均的信息技術投資、公司購買技術專利等方面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并落后于發展中的印度和巴西。這是一個不好的信號。從發展前景看,一國服務貿易能否構建國家競爭優勢,關鍵取決于它是否擁有充裕的高等要素及其優越的要素生成機制。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電訊網絡、高科技人才、高校研究機構和領先學科等高等要素的供給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競爭力還較弱,如1998年中國每千人擁有電話主線70條(注:世界銀行.2000年世界發展數據手冊[I].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66.),僅相當于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567條)的12%,全世界平均水平(146條)的48%;另外中國每百萬人從事研究與開發的科學家與工程師只有高收入國家的14%,發表于科技刊物的論文只有全世界的1.4%,高技術出口只有全世界的2.8%(詳見表1)。
表1中國部分高等要素供給狀況的國際比較
附圖
資料來源:根據《2000年世界發展指標》(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為世界銀行出版)數據整理。
另外,從表2可見,中國教育投入及接受教育機會的狀況雖改革開放后有很大進步,但與高收入國家以及世界平均水平都相差很遠。1997年用于教育的公共支出占GNP的百分比比高收入國家、世界平均水平分別低3.1、2.5個百分點;高等教育占相應年齡組的百分比比高收入國家、世界平均水平分別低53、13個百分點;用于每個大學生的支出占人均GNP的比重比高收入國家高出28.7個百分點,但由于中國人均GNP較低,所以其實際支出水平也是不高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僅占GNP的0.66%,更是低得驚人??梢?,中國是一個高等要素比較貧乏的國家。
表2中國教育水平的國際比較
附圖
資源來源:同表1。
二、中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結構與競爭力實證性國際比較分析
2000年中國在全球服務貿易中的排名由20世紀90年代初的20多名上升到第14名(世界銀行,2001),取得了很大進步。盡管如此,中國國際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仍然很弱,國家競爭優勢不強。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進出口結構尚待優化與升級
國際服務貿易中形成的出口結構是國際競爭力的直接表現。世界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是服務出口的主要國家,他們都在致力于改善國際服務貿易結構,主要表現為提高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的比重。根據表3計算:1998年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國家的商業出口占全世界商業出口的平均比重分別為4%、16%、80%,可見,高收入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幾乎一統天下。1998年中國商業出口占全世界商業出口的比重僅為1.8%,甚至低于1980年低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另外,從表中還可看到,收入不同的國家整體呈現出運輸百分比不斷下降,旅游特別是其他類百分比迅速增長的結構調整趨勢。而在這一整體趨勢下,收入不同國家的出口結構又是大相徑庭的,低、中收入國家其他類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的比重偏低,而高收入國家的這一比重較高。中國作為低收入國家,國際服務貿易出口中旅游超過了一半的比重,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的比重偏低,這種過分依賴自然稟賦的出口結構是相當脆弱和低級的,必須努力進行優化、升級,不斷提高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的比重。
表3中國國際服務貿易出口結構的國際比較
附圖
資源來源:同表1。
以上分析的是出口結構,下面我們再考察進口結構。根據表4計算:1998年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國家的商業進口占全世界商業進口的平均比重分別為6.6%、22.8%、70.6%,1998年這一指標分別為6.4%、16.8%、76.8%。結合表3數據,說明低、中收入國家的服務貿易總體處于逆差地位,而高收入國家的服務貿易長期處于順差地位。1998年中國商業進口占全世界商業進口的比重為2.2%,比出口高出0.4個百分點。從表中還可看出,低、中收入國家的運輸進口百分比遠遠超過高收入國家,而旅游與其他類服務進口百分比相對較低。中國服務貿易進口結構從目前看還比較均衡,但隨著中國加入WTO,服務貿易將逐步自由化,國際物流、金融、保險、計算機等服務的進口將大規模增加,原有結構將被打破,如不及時予以調整,整個服務貿易國際收支將會失衡。
表4中國國際服務貿易進口結構的國際比較
附圖
資源來源:同表1。
2.國際市場占有率有待提高
國際市場占有率是衡量國家競爭優勢的重要指標,它等于一國一種產品或服務的出口額與該產品或服務世界出口總額之比。根據世界銀行及《中國統計年鑒》的相關數據計算,1990年中國服務貿易國際市場占有率約為0.73%,1998年上升到1.8%,這樣的國際市場占有率是與中國整體的貿易地位不相稱的。即使我們自以為不錯的國際旅游業國際市場占有率也并不高,盡管自1980年以來該產業發展十分迅速,國際旅游收入由1980年的617百萬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12,602百萬美元,增加了19倍多;國際旅游收入占整個外貿出口的百分比也提高了2.5個百分點。然而直到1998年中國國際旅游業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也才2.8%,而其他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的國際份額更是微乎其微。
三、優化中國國際服務貿易結構、提高國際競爭力的思路與建議
1.加速健全高等要素的生成機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供給能力
我們應把競爭策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優勢上,從而為中國國際服務貿易構建國家競爭優勢打下基礎。中國目前缺乏一種科學、合理的高等要素的生成機制,高科技人才、高校研究機構和領先學科等要素的培育與發展,存在盲目擴張、急于求成的誤區,對高等要素質量的檢測與監督機制也不健全。作為一種全球趨勢,國際服務貿易對擴大社會就業、增加收入成效顯著。從短期來看,加入WTO與國內社會經濟利益存在一些沖突,譬如社會就業問題。因此,加速健全高等要素的生成機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供給能力,促進國際服務貿易的長足進展,對于中國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至關重要。中國經濟規模和綜合國力日益提高,政府完全有能力也必須全力以赴地增加教育、科研投入,尤其是對高新技術項目的投入。同時還應建立和完善相互配套的科研評估與檢測機制,提高開發、研究質量,保證優秀成果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2.充分發揮政府的孵化、激勵作用,審慎建立國際服務貿易產業救濟和保護機制
政府對構建國家競爭優勢的作用除了體現在對科技進步的孵化上,還體現在對企業創造力的激勵上。國際服務貿易最發達的美國,其政府為了鼓勵服務出口,長期以來給予服務企業很多優惠,同時非常重視技術研究、開發與教育。服務貿易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中國政府要加大對國際服務貿易企業尤其是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企業的政策傾斜與扶持力度,完善財政、信貸等優惠措施,輔之以積極的產業政策,努力提高中國國際服務貿易的整體國際競爭力。
另外,中國作為WTO成員已經承諾盡快實現相關服務貿易自由化,但目前中國在現代物流、金融、保險、計算機數據服務等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貿易方面勢單力薄,很難與外商抗衡,這對國內相關服務企業將造成直接沖擊。這種沖擊到底有多大,目前是較難預測的,不過,我們應該盡量多考慮困難,加快建立起國際服務貿易產業救濟和保護機制,做到有備無患。當務之急,中國政府要加快制定相關法律,同時要深入研究并合理運用WTO的“保障措施協議”以及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條款,多方尋求法律、法規的支持,有理、有利、有節地保護中國弱勢服務行業。
3.穩步進行消費需求結構升級,提高服務消費比重
在信息社會,消費需求的導向效應更加強烈。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居民對一般商品消費的比重往往較低,而對高檔商品及商業服務的消費比重較高。隨著人均國民收入的大幅提高,盡管中國居民消費的恩格爾系數已降至50%以下,但中國居民對商業服務的消費需求還不是十分強勁,服務消費的比重偏低。任何國家產業競爭優勢的構建往往都以合理、高級的國內社會消費需求結構為基礎,如果一個國家的居民消費是以商品消費為主,服務消費比重過低,或服務消費的層次過低,那么該國的服務貿易根本就不可能形成國家競爭優勢。當今世界服務貿易強國的服務產業一般是首先在其國內形成競爭優勢,然后才逐步走向世界的。因此,入世后中國企業和政府應依托巨大的市場需求,努力引導居民優化消費需求結構,提高服務消費的比重,為中國服務貿易國家競爭優勢的構建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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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online數據庫和《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對中國1980年至2006年的價格貿易條件和收入貿易條件進行評價。中國的進出口價格指數形成了比較明顯的對比,出口價格指數在大幅度波動中降低,而進口價格指數則是在小幅度波動中提高,并且進口價格指數提高的程度大于出口指數降低的程度。正是在中國出口商品價格指數的大幅度波動下降、進口商品價格指數的小幅度波動提高和進口價格指數提高的程度大于出口指數下降的程度的共同作用下,1980年至2006年這27年問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指數總體趨勢是有較大波動的下降,與1980年相比,中國貿易條件除1981年都處于惡化之中。這說明中國出口單位價值商品所能獲得的單位進口商品是減少了,中國在國際貿易利益的公平分配中處于不利地位。但從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波動的幅度看,這種波動具有一定的收斂性,用每5年的價格貿易條件指數做一次移動標準差分析,所得到的標準差變動也呈現出比較明顯的下降趨勢,說明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程度是在減輕的。
中國出口增長指數快速持續提高,由1980年的100,提高到了2006年的4430.14,也就是說2006年中國出口商品數量是1980年的44倍之多,年平均提高指數達到了115.70。雖然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指數在1980年至2006年間有所下降,但幅度僅為17.57%,遠不足以能抵消出口數量的迅速增長幅度。因此,在出口商品數量增長的強大推動下,中國收入貿易條件指數變化是持續上升的,即中國的收入貿易條件持續改善。這說明中國出口商品的總體進口能力在不斷提高,中國通過國際貿易獲得了更高的效率。由于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程度在減輕,特別進入21世紀之后惡化程度明顯下降,使得中國收入貿易條件近幾年的改善幅度相當大。
二、中國貿易條件變化的原因分析
根據貿易條件的計算公式,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的直接原因是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下降和進口價格指數上升,收入貿易條件改善的全部依賴于出口的增長。從中國出口和進口價格指數可看出中國進口價格指數的上升對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的影響程度大于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下降的影響,并且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下降對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的影響程度有下降的趨勢,相反,中國進口價格指數下降對中國價格貿易條件惡化的影響程度有上升的趨勢。影響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下降和進口價格指數上升的因素有很多,比較突出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工貿易增長迅速
中國以加工貿易方式的出口由1981年的13.31億美元增長到了2006年的5,103.55億美元,占總出口的比重由5.14%提高到了52.67%;以加工貿易方式的進口由15.04億美元增長到了3,214.72億美元,占總進口的比重6.83%提高到了40.62%。加工貿易最主要的特點就是兩頭在外,原料和中間投入品主要靠進口,而資本、技術密集型的中間產品,其價格往往缺乏彈性,且易受出口國壟斷,會使中國進口產品價格居高不下。同時加工貿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對中國出口產品的價格存在制約,首先,迅速增加了中國制成品的出口量,造成出口商之間惡性競爭,使出口價格上漲受到抑制;其次,在目前這種一體化的國際生產體系中,由于中國處于生產的下游或終端,多為簡單的加工和組裝發展階段,在某種程度上中國只是跨國公司的“裝配車間”。增值率不高導致出口價格難以上漲。相反,隨著加工貿易進口需求絕對值迅速增加,導致國內加工企業對國際燃料、原材料等初級產品和成套設備的需求大幅度上升,鑒于國際初級產品市場價格在最近20年中基本上處于上升趨勢,進而使進口初級產品的價格指數趨于上揚。
(二)國際市場比較集中
中國的進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或地區發達程度基本上都高于中國。2006年出口最多的前10國家或地區的出口總額占中國總出口的68.73%,前3個國家或地區占46.48%,僅向美國和日本的出口就超過了全部出口的三分之一。2006年進口最多的前10國家或地區的進口總額占中國總進口的63.60%,前5個國家或地區就占將近一半,達到49.22%。中國的出口市場過于集中,以至于在主要經濟體經濟發展低迷的情況下中國出口產品價格受到較大的影響。如美國經濟時好時壞,日本經濟則長期表現不佳,美國和日本都是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其經濟的發展狀況對中國出口影響很大。一方面,美國和日本經濟不景氣引起的需求下降,將直接影響中國的出口;另一方面,出口市場的經濟低迷容易引發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導致貿易摩擦,使中國出口受阻。
(三)FDI大量流入
中國FDI吸收量由1984年的26.51億美元增長到了2,001.74億美元。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吸引FDI最多的發展中國家。FDI企業進出口比重由原來比較低的水平提高到了2006年的58.87%。根據國際收入轉移的貿易條件效應一般原理,收入轉出國的貿易條件將趨于惡化,收入轉入國的貿易條件將趨于改善,可以得出這樣的推論:中國的價格貿易條件應該趨于改善。但FDI的凈流入并沒有帶來中國貿易條件的改善,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國吸收FDI主要流入勞動密集型行業,易造成出口企業的惡性價格競爭。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要出口產品的貿易結構在國際貿易中始終處于不利地位:不利于產業結構的升級,以低素質勞動力為基礎的產業發展導向不能維持國際競爭優勢,從而陷入“比較利益陷阱”,并造成了中國對經濟發達國家的依賴。二是FDI形成的跨國公司內部貿易執行“轉移價格”,影響了中國進出口價格。目前在中國投資的外國企業,為了達到減輕所得稅負、轉移資金和利潤、逃避管制等目的,往往采取高價進口中間產品、原材料、機器設備,而低價出口制成品的經營策略。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中國進口產品的高價位;同時,即使不考慮國家出口退稅等支持措施,而把勞動生產率差異、技術水平差距等因素考慮在內,外企的出口價格水平也明顯偏低??鐕镜倪@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國的進口價格卻降低了出口價格,在FDI企業進出口比重接近60%的情況下,直接導致了中國價格貿易條件的惡化。
(四)關稅下降使進口需求擴大
加入WTO后,由于關稅大幅度下降,進口商品的價格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但由于進口需求強勁,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實際進口商品的價格沒有明顯下降,這一點通過計算進口價格指數能得到很好的驗證。一個貿易大國征收關稅,能使出口品的相對價格降低,生產者就會生產更多的進口品,而消費者會消費更多的出口品,這樣,出口品的相對供給減少,相對需求增加,從而出口品的世界相對價格會上升,貿易條件得以改善。而在關稅下降時這一情況正好相反。中國加入WTO后,關稅一直下降,而中國又是一個貿易大國,因此,貿易條件的惡化與此有一定的關系。
三、改善中國價格貿易條件的對策
從中國價格貿易條件和收入貿易條件的變化看,中國近30年參與國際貿易重要特點之一就是損失一定的公平獲得了更高的效率。這樣的結果就是中國雖然發展成為了貿易大國但并沒有成為貿易強國。中國參與國際貿易能否即提高公平程度又能獲得效率呢?針對上述原因,通過以下的努力可有效防止中國價格貿易條件的惡化,降低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公平損失程度,保持收入貿易條件的持續改善,進一步提高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效率獲得水平。
(一)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產品差異化程度
中國出口產品絕大部分是制成品。通過提高制造業的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制造業產品的附加值,大力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提高出口產品的質量水平和差異化程度。加大對高新技術研發的資金投入,建立一批具有現代化水平的孵化器,加快知識向高新技術的轉化,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創新體系,對企業的研究開發給予財稅支持、資助和信息服務,提高研究高新技術方向的市場性;加強企業與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使高等院校的高新技術成果能較快投入到產業中去,拉近技術主體與市場主體的距離。
(二)鼓勵加工貿易向縱深拓展
鼓勵加工貿易向上游產業延伸。通過加工貿易的貿易政策、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和稅收政策結合起來,消除加工貿易向上游產業延伸的體制約束和政策障礙,引導加工貿易向關聯度大的產業和經濟的縱深環節拓展。發揮內資企業現有的生產基礎和技術基礎,積極促進內資企業發展加工貿易,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調整加工貿易稅收政策,鼓勵加工貿易企業更多地使用國產原材料和零部件,促使加工貿易通過貿易和投資行為從下游裝配業到中間產品需求再向上游原材料工業的逐步延伸,提高原材料工業水平,延長國內產業鏈,推動中國上游產業和基礎工業的發展,促使加工貿易向縱深拓展。促進加工貿易向技術密集型生產環節和價值鏈高端延伸。通過產業政策的調整和各種財政金融措施,將加工貿易的發展納入國家產業政策范疇,實行加工貿易的產業評估制度,提高技術含量和加工深度,鼓勵加工貿易向技術密集型生產環節和價值鏈高端延伸。
(三)實現出口市場多元化
積極擴大海外市場,避免出口市場的過度集中。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如東歐、南美洲、非洲、中亞等)及周邊國家(如俄羅斯、韓國、東盟、南亞國家等)的貿易往來,使中國的出口市場多元化,從而減緩主要貿易伙伴國經濟狀況及政策變化帶來的沖擊。發展中國家的需求偏好與中國有很多相似之處,根據需求相似說,發展與他們的貿易關系,不僅出口商品價格不容易下降,還有利于擴大中國商品的出口。根據引力模型,周邊國家具有地緣優勢,雙邊貿易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且中國相對而具有較高的發展程度,價格貿易條件改善比較容易。
(四)有選擇地繼續鼓勵引進FDI
大跨國公司和效率尋求型的FDI能帶來的溢出效應更顯著,能迅速擴大中間貿易品的出口,使中國比較容易地更深入地融入到世界經濟生產體系之中,使中國的貿易政策傾向更穩定。建立包括FDI來源、目的和溢出效果等內容的FDI引進項目評估體系。通過對FDI投資主體的整體評估,說明FDI投資主體是否具有全球性的生產和銷售體系;通過對FDI引進項目性質的評估,說明FDI投資主體來華投資是為了巨大的市場還是為比較低的生產要素成本;通過項目預期結果的評估,說明FDI對出口貿易、技術、管理和勞動力等溢出效果如何。制定專門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通過與目錄相適應的進出口政策和生產稅收政策,引導FDI投向中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生產要素部門,投向國際化生產鏈條中附加值大、科技含量高的產業或加工工序環節,提升加工貿易產業發展的層次。
(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借鑒浙江一些行業協會在協調同類商品出口方面的經驗,在國家層面建立相應的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做好出口產品規劃,防止國內出口廠商的惡性競爭。由于國內廠商問的惡性競爭,附加值原本就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價格被壓得極低,由此帶來了資源的過度消耗和國內福利水平的降低,并加劇了貿易摩擦。國內廠商的單打獨斗不但表現在產品的出口上,也表現在對原料的進口上。在國際原料價格大幅提高、際能源爭奪日趨激烈的今天,國內廠商應該聯合起來面對國際原料供應商,增加自身的談判砝碼。
(六)明確關稅政策的目標
在加WTO之后,關稅水平調整的余地不大,但可進行關稅結構的調整。結合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WTO要求的關稅水平,可以考慮采取以下措施:處理好進口關稅梯度結構和降低關稅總水平之間的關系,適當縮小關稅的有效保護率與名義關稅率之間的差距,盡量減少關稅所造成的扭曲效應。對進口需求彈性較高的產品征收相對較低的稅率,而對進口需求彈性較低的產品則征收相對較高的稅率。弱化關稅在增加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作用,適當考慮關稅保護就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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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貿易理論技術制度WTO后發優勢
1新貿易理論對技術的探討
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基本上都屬于靜態分析,即假定一國的要素稟賦、技術水平與消費偏好等變量固定不變。20世紀70年代后期,隨著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和結構變化,經濟學家開始用新的方法分析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貿易結構,形成了新貿易理論。
新貿易理論代表者之一克魯格曼,首先脫離李嘉圖、赫克歇爾、俄林模型,用高度抽象但近似弗龍和赫崎的模型,假定只有勞動和資本兩種要素,生產新產品的國家獲得福利,利潤率提高,資本向獲利高的地方(發達國家)流動。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差距加大。一旦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一部分得到技術的國家用低成本勞動創造較高的收益,資本因此開始向發展中國家流動,改善了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縮小了差距。但是,模型所說的資本向創新技術國家還是向轉移技術國家流動是不確定的。這個模型只能說明技術創新可能給雙方都帶來收益,但如何確定趨勢,沒有進一步研究或說明,不足以說明后發展國家一定能夠或在什么約束下能夠受益或趕上產品創新的國家。其次,克魯格曼從李嘉圖模型開始,假定每個國家之間的要素不同———技術含量不同,各自在市場中有自己的地位。技術領先國家開放貿易,后發展國家“趕超”上來,消除了“技術優先”者保持其技術領先的程度。新貿易理論中的動態比較優勢理論,雖然給發展中國家的后來居上提供了一些理論依據,但是,除了少數新興工業化國家外,許多國家在技術、教育、管理方面進行了大規模投資(如印度),卻沒有對改變產品和產業結構產生明顯影響。
那么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際的技術進行學習和消化以求形成自己的比較優勢的過程中出現了什么問題?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發展中國家在當今世界經濟日趨一體化的過程中享受到技術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呢?
也許產品周期貿易理論能給我們做出一定的解釋。這種理論指出,發達國家開發創新產品首先出口到發展中國家,后者在進口這些產品并逐漸占有這些產品的生產,而發達國家繼續開發并生產更新的產品,周而復始。在這個過程中,盡管發展中國家技術的模仿對自身比較優勢的形成和產業結構的提升上的作用是明顯的,但是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更容易注意到技術過時的速度較快,從而減少對學習活動的投資。技術模仿在短期內的經濟增長反而會強化技術模仿的惰性。更進一步,發達國家促進創新的政策反過來將阻礙發展中國家的趕超過程。
此時,制度作為一個國家經濟增長和比較優勢形成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2制度因素的重要性
2.1發展中國家的制度特征
雖然影響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的因素有許多,如各種生產要素的稟賦和積累,但歷史經驗表明,沒有一種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有再多的生產要素及其積累的國家都有可能是低產出與低經濟福利的國家,從而使其在國際貿易往來中始終處于被動的局面。
G·阿爾蒙特、P·鮑爾在研究20世紀的政治制度發展中發現社會經濟的發展與政治力量的強弱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即:社會經濟越是發達的國家,政治力量的作用越是弱?。欢鐣洕讲话l達的國家,其政治力量的作用越是強大。因此,發展中國家想要發展經濟,在國際貿易中提升自己的比較優勢,必須進行制度上的改革,以避免制度性的貧困。
2.2技術與制度之爭
關于技術和制度哪一個因素能更好的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和貿易獲益,經濟學界歷來有爭論。在中國,楊小凱、林毅夫關于技術模仿與制度模仿的爭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實質上,他們雙方觀點的交鋒點是發展中國家要取得貿易上的比較優勢,應該走技術模仿道路還是制度模仿道路。
楊小凱制度模仿論的主要觀點是,以技術模仿代替制度模仿是發展中國家的“后發劣勢”,且認為在進行較為容易的技術模仿之前,要先完成較難的制度模仿。林毅夫技術模仿論的主要觀點是,作為后發優勢的主要內容和形式的技術模仿,是后發國后來居上的主要依據,后發國通過技術模仿,促進生產要素的積累(特別是資本積累)和產業結構的升級,最終達成經濟發展,上層建筑必然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動而發展。
我們認識到,所有的觀點都直接或者是間接的指出了制度在經濟增長和國際貿易發展中的重要地位。這里我們并不關注技術還是制度誰更重要,我們需要討論的是制度在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發展國際貿易中地位如何,即制度到底怎樣影響著技術的形成,又如何促成后發優勢及比較優勢的生成。
2.3制度外生及其優勢
現代化研究的理論表明,就整體而言,先發國家由于沒有先例和經驗可循,其制度變遷方式以制度創新為主,多為內生的,而對于后發國家來說,大可以結合切身實際情況,大量借鑒先發國在制度變遷中的經驗教訓,其制度的生成多為外生的。但是這種制度生成方式并不是全盤的復制先發國的制度,也不排斥必要的制度創新。
我們將發展中國家,即后發國在制度上模仿發達國家的這種行為可以看作是一種合法的“搭便車”現象。這種制度上的搭便車由于制度本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而存在著巨大的有益的能動作用,體現在這種制度模仿不僅能成為發展中國家制度變遷的巨大推動力量,同時又不會阻礙發達國家的制度創新。不同于技術模仿的是,發達國家往往愿意幫助和鼓勵這種制度模仿的生成,以形成制度上的規模效應,從而有效的減少不同制度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摩擦,從而減少交易的成本,提高貿易利潤。
2.4發展中國家的制度模仿
加入WTO正是中國對WTO規則制度的模仿過程。WTO首先屬于一種多變貿易體制。而所謂貿易體制,就是國與國之間彼此發展經貿聯系的某種制度性安排。而WTO這個貿易體制完全是由各成員之間達成的一系列多變協議,既賦予各成員參與全球貿易及貿易規則制訂的權利,又賦予各成員國政府相應的義務。中國加入WTO,就是要履行其成員國義務,爭取其成員國權利,前提就是承認并接受它的制度安排,在統一的制度框架內與其他國家發生貿易往來。這么做無疑是有好處的。
3制度模仿的方式問題
無疑,發展中國家要發展經濟、推進國際貿易,必然要對制度進行改革。因為是后發國,因而可以借鑒制度的規模效應考慮制度改革的方向。事實上,這種制度上的改革更多的是一種制度上的模仿。而我們需要探討的是,這樣的模仿究竟是以何種方式進行呢?其進行的方式對一國的貿易水平和經濟增長的影響又是如何呢?
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它的變遷是受眾多因素共同影響和制約的過程。因而成功的制度變遷往往是漸進的、摸索的,那種激進的、認為制度可以決定一切而盲目的陷入主觀主義和制度決定論的觀點往往最終被事實證明是錯誤的,“休克療法”在俄羅斯的失敗正是很好的例證。
發展中國家的政府為了實現對于發達國家的趕超,人為地扶持眾多違背本國比較優勢的產業。而為了支撐這些不具備自身能力的產業,政府就必須制訂各種管制措施對經濟體系進行強有力地干預:政府對管制措施的設計服從于一定的發展戰略目標。可以想象,這種制度上的不合理安排只會繼續在長期內導致資源的不合理配置,產業結構不易優化,縮小經濟發展的空間,惡化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
中國漸進式的制度改革初期,只知道以往計劃經濟的道路不能再走了,但仍然不知道改革究竟往何處去,走的是與先發國相似的制度創新的路子,改革的代價是巨大的。如今,在全球化的開放條件下,制度的變遷不再是一個緩慢的、自發演進的過程,中國加入WTO等強制性的制度模仿過程正好說明制度模仿也可以是漸進和激進交織的過程。甚至還有學者提出,入世意味著中國漸進式改革的終結。
應該說,不論是激進式的制度模仿還是漸進式的制度模仿,終究還是一種方式,并不是目的。采取什么樣的方式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旦條件成熟,采取快速的制度模仿也是可能的。正如中國的改革開放的道路,不僅僅有技術后發優勢的發揮,也包括制度后發優勢的發揮,當然還包括資本、勞動、經濟結構等多方面的后發優勢的積累和發展。但在這個過程中,制度模仿發揮了基礎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體現在貿易上,不僅僅形成了市場交易規則和市場價格機制,對外貿易戰略也從極端的內向型經濟逐漸發展成為開放的貿易自由化戰略;不僅僅在企業內部逐漸形成了現代企業制度,人們的效率意識、競爭意識、公平意識及民主和法治意識都有了長足的進步,這些都為改革開放、貿易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只有制度上的不斷完善,才能促使對外貿易的氛圍不斷完善,我國的產業結構的升級才能有強有力的保障。
4綜述
總之,我們認為,由于后發優勢的存在,發展中國家必須充分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不僅僅在技術上不斷地學習創新,更要在制度的借鑒改革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上取長補短,這樣的“追趕”才能后來居上。但我們必須注意到這和全盤的西化是決然不同的。
入世使我國的經濟與世界經濟緊密結合,受國際通行慣例的制約更加明顯,這既是我國技術學習、制度改革的壓力,也是動力。在開放的經濟條件下,技術和制度的學習和借鑒是全方位的、大規模的,但是它們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只是手段和過程。
技術和制度的學習模仿并不排斥創新,它們的發展有利于貿易的進步,反之,貿易的發展促進技術的交流和制度的完善。這就要求發展中國家在整體的宏觀上做出有利于技術和制度從模仿到創新的戰略安排。例如完善促進知識積累與技術進步的制度基礎,構建不同層面的促進知識積累、技術進步與創新的運行機制。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將私人成本、社會成本和私人利益、社會利益相一致,最大化社會的共同利益,進而使創新活動成為內在的持續的過程。
參考文獻
1趙偉.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現實問題〔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