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固定資產如何融資范文

時間:2024-03-05 17:50:0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企業固定資產如何融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企業固定資產如何融資

篇1

筆者就上述準則和《指南》中的規定,認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準則中“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對于“正常信用條件”下的付款期限準則及《指南》中均未作具體的規定,這將導致財務人員在界定所購入的同定資產是否是屬于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上產生差異。企業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也可以利用這一點,使延期付款購買的同定資產在固定產和其他資產之間進行人為的選擇。

(2)準則中“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現值的計算必然涉及到折現率的選擇,而準則和指南中也沒有明確規定如何確定折現率,這將導致不同企業或不同會計人員在對同樣價款取得固定資產確定的現值不同,從而影響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的計量,也會影響各期成本和損益的確定,為企業調節各期利潤埋下了隱患。

(3)準則中“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指南》中規定:對于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差額應計入未確認融資費用,并攤銷計入各期損益,但準則和指南都未明確未確認融資費用如何攤銷。也沒有規定具體的攤銷方法。

對于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對于“正常信用條件”下的付款期限,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可補充規定,如固定資產等其他非流動資產交易付款的正常信用期限為六個月或一年。這樣將有助于財務人員在確定固定資產入賬成本的時候是否要以現值為基礎確定。

(2)折現率的選擇筆者認為可參照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現率中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這樣可以避免折現率的不同選擇所帶來的成本和損益的差異。

[例]2009年1月1日,天天公司與A公司簽訂一項購貨合同,從A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價稅合計1000萬元,合同約定,款項分三次支付,2009年12月31日支付400萬元,2010年12月31日支付300萬元,2011年12月31日支付300萬元,假定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10%作為折現率。

購入時:

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1000萬元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400(P/F,10%,1)+300(P/F,10%,2)+300(P/F,10%,3)

=400×0.909+300×0.826+300×0.751

=363.6+247.8+225.3

=836.5(萬元)

未確認融資費用=1000-836.5=163.50(萬元)

會計分錄為:(單位:萬元)

借:同定資產 836.5

未確認融資費用 163.5

貨:長期應付款 1000

(3)《指南》中應明確規定“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各期攤銷金額的計算方法,如可明確規定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現接上例說明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各期攤銷額。

每年年末應確認的融資費用攤銷額:(長期應付款年初余額一未確認融資費用年初余額)×折現率

表中“應付本金余額”實際上是為購入該同定資產的實際融資額,故計算各期應確認的融資費用時應以應付本金余額(即融資額)乘以折現率,而各期分期付款額中不僅包括歸還的部分本金還包括由該期承擔的融資費用,故各期實際歸還的本金應是各期付款額扣除融資費用部分。

2009年12月31日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 83.65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83.65

2009年12月31日支付款項時:

借:長期應付款 400

貸:銀行存款 400

其他年度會計分錄從略。

篇2

關鍵詞:固定資產 計量 折舊 管理

固定資產是每個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必不可少的基本因素,也是單位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如何加強單位固定資產的計量、折舊以及它的管理,確保其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其效能,對提高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單位的競爭力,無疑是十分重要的。

固定資產的定義是指同時滿足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確認條件是指: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有可能流入企業。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固定資產初始成本的確定,固定資產的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生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固定資產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購買、自行建造、融資租入等,取行的方式不同,初始計量方法也不相同。

1.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等。有時,企業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有可能會延期支付,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信用期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攤銷金額除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外,均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項物資,應按實際支出的購買價款、增值稅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并按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應當按照“借款費用”的有關規定處理。3,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企業采用融資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雖然在法律形式上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仍然屬于出租人,但由于資產的租賃期基本上包括了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租賃資產所能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并采用與自有應折舊政策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地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一),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因素,1.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2.預計有形損耗或無形損耗;3.法律或者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二),固定資產折舊范圍,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各年數總和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計提的折舊,應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當期損益,管理部門計提的折舊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計提的折舊計入銷售費用,未使用固定資產,其計提折舊應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不同的折舊政策直接影響產品和勞務成本中的折舊成本的多少。即使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 折舊政策的改變都會使企業在同一期間的可分配利潤金額有所差別,從而影響企業分配。為了更好的調節企業中各方的利益,我們必須采用合理的辦法,來對企業進行合理分配。

做好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是重要中最重要性的,固定資產的管理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提高企業領導的固定資產管理意識。《會計法》規定:“負責人對本企業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因此,單位領導必須認真執行好《會計法》,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起到帶頭作用,這是解決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薄弱的關鍵所在。

2.明確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由于職責不明,有些企業沒有明確的手續,致使固定資產流失;早該報廢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做報廢手續,賬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業財務內控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力,不能定期清查、盤點,造成固定資產賬與實物不符的情況。

3. 增強企業人員的責任心。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主要取決于設備的自身質量及運行過程中的使用、保養和正常維護情況。要注重日常使用和維護,延長其使用年限。

篇3

[關鍵詞]石化企業 供應鏈融資

供應鏈融資能有效規避投融資雙方因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高融資風險,以較低的融資成本加強資金約束企業的現金流,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績效水平。石化行業作為資本密集型的國民經濟基礎行業,資金約束是制約其經營發展和戰略升級的主要因素之一。如何結合石化企業特點,有效運用供應鏈融資解決其資金瓶頸,無疑對石化企業的二次騰飛有重要意義。

一、供應鏈融資的內涵

當前,國內外專門研究供應鏈融資的文獻不多,并不存在供應鏈融資的通行定義。國外學術界一般是把供應鏈融資作為供應鏈財務管理的一部分來研究,主要涉及供應鏈的資金籌措和統籌安排;國內在這一領域的研究,則有供應鏈金融、物流金融等多個相似概念。這里所指的供應鏈融資涵蓋所有裨益于供應鏈良性運轉而采取的融資方式,包括了供應鏈金融和物流金融中的有關融資理論。從供應鏈管理的角度看,供應鏈融資是指供應鏈上的核心企業和上下游配套企業基于供應鏈的關系結構及企業自身特點,依托供應鏈上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有效聯結或關聯方的責任捆綁,從其交易伙伴或供應鏈外部金融機構處獲得金融支持(包括資金和信用增級)的活動及其方式。

二、石化企業及其供應鏈的特點

1.供應鏈結構復雜,管理水平不高。石化企業是石油及其化工企業的簡稱,主要包括專用勘探設備制造企業,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采企業,以原油和天然氣為原料生產石化產品的企業,以石化產品及其附屬產品為基礎進行深加工的企業。石化企業數量眾多,規模不一,產品品類龐雜,供應鏈結構很復雜。而且由于產品品質的同質化,貿易對象的隨機性很強,供應鏈企業之間關系不夠緊密,供應鏈管理水平不高。

2.固定資產價值高,資金流約束較大。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石化企業有數量眾多、價值昂貴的廠房、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量大、資金周轉較慢,且大多數石化企業的固定資產周轉率偏低,企業資金流經常處于緊張狀態。石化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和擴建時資金缺口更大,單純依靠傳統融資方式往往不能很好解決問題,嚴重影響著石化企業乃至整個供應鏈的發展水平。

3.石化裝備業存貨資產數量大,流通變現能力強。存貨是指企業采購的原材料、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半產品、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石化企業有數量龐大的存貨資產,并且存貨周轉率普遍不高,占用了相當數量的流動資金,深刻影響著企業的績效水平。同時,石化裝備存貨性能穩定、不易變質損毀,易于計量、倉儲、保管,價值貶損的風險和物流成本較小;其中很多屬于基礎工業材料,通用性強,價格相對穩定,流通變現能力較強。

三、石化企業供應鏈融資模式分析

石化企業供應鏈管理水平低的特性,給有效應用供應鏈融資帶來了很大挑戰,但是,以下幾種融資模式的風險責任主體主要基于企業自身資產,不需要供應鏈企業之間緊密的責任關系;同時,固定資產和存貨資產可觀等特性也使一些供應鏈融資模式應用于石化企業有著天然的優勢。

1.廠商租賃融資模式分析。廠商租賃是指由機械設備的制造商或經銷商推薦或選定其設備用戶,租賃公司根據融資合作協議為其用戶提供金融租賃服務,使得設備用戶只需在租期內支付約定的租金,即可獲得設備使用權的融資模式。這種融資方式將融資和融物相結合,融資的需求者同時作為設備的需求者,有效增強了資金投向的確定性,既降低了資金提供方的融資風險,又使資金融通接受方獲得了融資和采購過程合二為一的便捷性,使其具有很強的適用性。石化企業生產設備價值很高,采用廠商租賃模式采購生產設備,實際上就盤活了這種固定資產,加大了現金流動,還能以每期支付的租金沖減企業所得稅從而產生抵稅效應,改善財務報表,是石化企業進行價值較大的設備采購時首選的融資方式。

2.售后回租融資模式分析。售后回租是指企業先把擁有所有權的固定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然后作為承租企業將所出售的固定資產向租賃公司回租使用,并按期支付給租賃公司租金的融資模式。售后回租融資是將固定資產向流動資產轉換的過程,增強了長期資產價值的流動性,提高了回租資產所占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利用現有資產加速資金再循環,產生資本擴張效應。石化企業的固定資產占比很高,適合采用這種融資模式緩解流動資金困難,盤活固定資產。特別是石化企業技術升級改造和擴建時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籌集資金,再以現款購買急需的新設備,實際上就兼顧了長期投資的需求,是石化企業戰略升級時良好的融資方式。

3.存貨倉單質押融資模式分析。存貨倉單質押融資是企業把存貨作為倉單質押給銀行,銀行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監管倉單并根據一定質押率向借款企業發放短期流動資金的融資模式。這種融資模式應用于石化企業能充分利用其存貨資產數量和價值可觀的優勢,加速企業現金流動,增加投資回報。采用該融資模式的存貨資產要有良好的流通變現性,質量穩定不易變質,易于計量、倉儲、保管,否則質押物價值貶損的風險或物流成本高等因素將導致總體融資成本過高而降低應用效果。結合石化企業的特點,其存貨大多適合作為質押倉單的商品。一般而言,存貨倉單質押融資模式涉及第三方物流企業,融資成本較高,是石化企業進行供應鏈融資的次優選擇。

參考文獻:

[1]“供應鏈金融”課題組. 供應鏈金融[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9

篇4

關鍵詞: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 財務管理

引言

近十年來,我國高速公路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截至2011年末,全國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已達8.35萬公里,總資產已超兆(億億)元,其中固定資產占80%以上。高速公路資產作為一種準公共物品,如何有效地按照市場經濟機制去運作和管理其龐大的固定資產,確保高速公路資產的保值增值,已經成為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一個急待解決的課題,本文主要探討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

一、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內容

(一)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定義

財政部、交通部1997年頒布的《高速公路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中規定,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而財政部2006年制定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則對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沒有作出明確界定。

(二)高速公路固定資產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 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數據傳輸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控制中心設備等。

5、收費設施:包括中心設備、收費站設備、車道設備等。

6、機械設備: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其他: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二、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是指固定資產的購建、核算、保管、使用、調撥、租賃、出售、毀損、報廢、封存、啟用等業務的財務管理及實物管理。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固定資產應該由財務部門、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共同管理,管用結合,責權結合;定崗定人管理,責任到崗,責任到人,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

(一)財務部門基本職責

組織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與分析工作;設置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崗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登記簿、臺帳、明細帳、總帳;全面反映固定資產增加、轉移等的動態變化,準確進行價值核算。

(二)管理部門基本職責

按資產類別和職能范圍,實行部門歸口的科學、有效管理,肩負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和技術數據的追蹤、反饋,協同財務部門、使用部門監督、檢查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

(三)使用部門基本職責

保管、使用各類固定資產實物,配合財務部門、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工作,準確提供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和分布情況,保證固定資產完好、無損。

三、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

由于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接觸到的只是某一類或某幾類固定資產,而財務部門接觸所有類別固定資產,所以財務部門應在固定資產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本文認為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固定資產財務管理主要涵蓋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加強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夯實資產管理基礎工作,協調資產相關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辦理資產管理的具體業務等日常性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資產管理工作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公司資產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按照公司對資產管理的要求和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結合公司現狀和管理需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司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細則;

2、根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組織或協助辦理資產管理的具體業務。負責協調使用部門與財務部門、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業務銜接。組織統購公司計劃內資產的競價采購手續,協助辦理公司資產的報廢、出售、調撥等處置手續,協助辦理建設資產的竣工移交手續,協助辦理其他涉及資產交易和處置事項等;

3、夯實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及時準確計算各類資產價值,編制各類資產統計報表。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資產管理崗位,配合其他部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臺帳,準確計提資產折舊,逐步完善資產管理的原始和基礎資料,定期編報各類資產統計報表,以便及時、準確地掌握公司固定資產實際情況;

(二)強化資產預算管理、推進資產項目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分析等階段性工作

1、強化公司年度資產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審核公司固定資產年度預算的編制工作,加強對計劃外資產的審批控制,監測公司年度資產預算的執行進度,協調資產預算的期中調整, 考核資產預算的年終完成情況。對年度資產預算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2、推進資產項目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專項資產的評估,參與公司資產項目的收購以及重大資產處置工作,并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組織做好資產減值測試工作;

3、加強資產管理的分析工作。編制各類對內對外資產分析報表,針對資產管理活動中產生的問題和異常情況,及時反饋給公司經營層,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合理配置固定資產,努力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組織公司年度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和專項檢查工作

1、根據資產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在年度財務決算前組織協調公司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協調成立資產清查盤點小組,督促清查盤點進度,報送報送清查報告及處理建議。

2、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并結合清查盤點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資產的專項檢查工作。

(四)完成資產檔案管理等其他資產管理工作

1、加強資產檔案的管理工作。及時整理并移交各類資產管理檔案,包括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各類統計分析報表以及資產項目的評估報告等;

2、組織對各級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和人員的業務指導和日常考核;

3、完成其他資產管理工作。

四、高速公路固定資產財務管理的提升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已經形成了數量龐大的固定資產,而高速公路具有投資周期長、資金積聚程度高等特征,鑒于當前國際國內宏觀經濟環境和傳統融資方式的局限性,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迫切需要把自己所掌握的龐大公路資產變現, 讓固定資產流動起來,獲取資產現金流。這是固定資產財務管理的升華。

本文推薦用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吸引外資和民間資本不失為獲取高速公路資產現金流的一種切實可行的途徑,因為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礎是具有可預測的穩定現金流入的資產,這對流動性較差但現金流穩定的高速公路資產是一種較好的存量變現方式。

(一)資產證券化的含義及條件

1、資產證券化是以項目所屬的全部或部分資產為基礎,以該項目資產所能帶來的穩定的預期收益為保證,經過信用評級和增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將流動性差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凈流量的資產,通過一定法律和融資結構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和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將其轉變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的證券據以融通資金的過程。這種融資方式是由原始權益人將其特定資產產生的、未來一定時期內穩定的可預期收入轉讓給特殊目的機構(SPV),由SPV將這部分可預期的收入證券化后,在國際或國內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由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隔斷了項目原始權益人自身的風險和項目資產未來現金收入的風險,使其清償債券本息的資金僅與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入有關,加之由證券市場發行的債券由眾多的投資者購買,從而分散了投資風險。

2、資產證券化應具備資產、制度和市場三方面基本條件。資產條件包括基礎資產必須能夠產生穩定可測的現金流,具有低違約率、低損失率的歷史紀錄,本息的償還能夠合理分攤在一定的時間區間,具有一定同質性和分散性,具有廣泛的地區分布等。制度條件主要是指資產證券化的過程是通過一系列交易過程實現的,交易過程是在現行的法律和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的。市場條件主要是指現階段的市場必須具備能夠履行職能的相關主體,如投資者、信用增級機構、評級機構、資產證券化產品有可以發行和交易的市場等。資產證券化實質是對證券化資產的風險與收益要素在發起人、發行人、信用擔保機構、投資者等主體之間進行分離與重組,保證證券化資產能產生預期穩定的現金流,并按時支付給投資者。資產證券化這種融資方式對高速公路項目來說具有許多超越傳統融資方式的優越性。

(二)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流程

1、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首要任務是根據資產重組原理構建資產池。原始權益人(發起人)根據自身融資需求和現有金融資產情況,選擇在未來可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具有一定的同質性的資產作為基礎資產,匯集組成資產池。

2、根據項目融資的需要設立 SPV。原始權益人把基礎資產真實出售給 SPV,資產從資產負債表“資產”欄目中剝離,從而實現受托資產與發起機構破產風險的隔離,這是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核心所在。原始權益人與新成立的 SPV簽訂銷售合同或協議,將資產池中的部分資產出售給 SPV。根據合同或協議的規定,如果原始權益人發生破產清算,被證券化的資產將不作為清算對象,從而用破產隔離的辦法實現證券化資產的“真實出售”。

3、為增加基礎資產的信用度,SPV 必須對整個資產證券化交易進行信用增級,以提高所發行證券的信用級別。

4、完成上述步驟后,特別目的機構聘請信用評級機構對將要發行的證券進行正式的發行評級,然后由證券承銷商負責向機構投資者發行證券,并將募集的資金用于項目建設或購買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

(三)資產證券化的優勢及意義

1、對于高速公路的建設來說,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對其建設資金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第一可有效的改善財務結構,提高資金利用率。第二可以獲得較高的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第三可以實現真實出售,進行破產隔離,規避融資中所存在的風險。第四對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的高速公路項目都適用,不會受到局限。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的原始權益人可以通過證券化獲得所需資金,而那些希望獲得長期穩定收益的投資機構或個人購買了資產支持證券,各得其所。

2、簡言之,借助資本市場的平臺,資產證券化為原始權益人創造了流動性,為投資人提供了投資機會,高速公路資產盤活了,同時新建公路項目也獲得了資金。這樣,可以進一步促進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最終促進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因此,在拓寬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融資渠道勢在必行的情況下,將資產證券化這一通過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方式引入到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融資中,無論是從盤活巨額的存量資產角度,還是從資產證券化在高速公路建設融資的實踐發展角度看,高速公路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都是一件十分重要且有意義的事情。

總之,在我國當前階段,高速公路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毋庸置疑,日益龐大的固定資產如何管理必將引起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高度關注。希望財務部門站在整個公司的層面,和資產管理、使用部門一起對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盤活資產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財務管理辦法[R](1997)財工字第59號

篇5

關鍵詞: 用益物權; 公路收費權; bot業務

一、引言

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用益物權人以對他人所有的物直接支配為前提獲得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我國《物權法》具體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四種用益物權,但是用益物權的范圍是比較廣泛的,需要特別法進行規范,比如《公路法》中的公路收費權。用益物權人具有使用物的無形的權利,但是這種權利又必須以實物為依托,然而實物又不為該權利人所有。因此,用益物權具有“有形資產無形化、無形資產有形化”的特點。

對于用益物權會計處理問題,國內學者曾經做過許多有益的探析,如劉文成(2003)、馬賢明和鄭朝輝(2004)、張維賓(2004)等,但是這些學者都只是根據當時我國會計實務中對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提出理論上分析并提出建議。2006年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隨著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問題日益凸顯,2008年8月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財會[2008]11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2號》),該解釋的第五項首次提出了對“企業采用建設經營移交方式(bot)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的會計處理,其中涉及公路收費權的會計處理問題,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處。

本文將以公路收費權這種用益物權為例,淺析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原則和其中涉及的問題。

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公路收費權的會計處理

為了應對世界經濟危機,國家不斷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其中bot方式是一種重要的方式。bot是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設-營運-轉讓)的英文縮寫。bot方式主要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資本加入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投融資方式。這種方式的運行特征是:政府與非官方資本簽訂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將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投產一定時期的經營權交給非官方資本組建的投資機構,由該投資機構自行籌集資金進行項目建設和經營,在特許經營期內收回投資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潤,經營期滿后將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bot方式早在20世紀80年代進入中國,利用bot方式吸引外資的首例是深圳沙角b電廠。我國各級政府對bot方式非常重視,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建成了很多bot項目,首例規范化bot公路項目是于1995年竣工通車的京通高速公路,此外廣深高速公路等bot試點工程也取得了預期效果。

對于企業的bot業務如何恰當地反映資產、收入和成本等的會計核算問題一直沒有統一的規范。這不利于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評價、投資建設企業的發展以及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準則解釋第2號》的對企業bot業務的會計處理指出了依據,也為企業公路收費權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調整和規范。

企業bot業務的會計處理問題主要涉及通過bot業務建成的項目的資產的確認和計量、項目建成營運后的收入和成本的計量。以公路投資建設企業為例,實際上就是公路收費權的確認和初始計量以及公路收費權的后續計量問題。

《公路法》第59條規定國內外經濟組織可因依法投資建成公路和受讓方式取得收費公路的公路收費權。以前我國會計實務中對于通過投資建成取得的公路收費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而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費權則作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核算。然而實際上在此之前深滬兩地上市的路橋類上市公司基本上將路橋收費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bot業務應當同時滿足三個條件,這三個條件就是圍繞“特許經營權合同”進行的,對合同授予方和合同投資方以及特許經營權合同的約定提出的要求。其中,對企業bot業務描述為:“合同投資方按照規定設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建設和運營。項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關基礎設施的權利以外,在基礎設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間內負責提供后續經營服務。在合同期滿,合同投資方負有將有關基礎設施移交給合同授予方的義務。”因此,可以認為該項解釋規定是針對上述“項目公司”對建設項目的資產入賬、項目營運收入和成本確定的會計問題的規定。

《準則解釋第2號》解釋中規定“bot 業務所建造基礎設施不應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既然基礎設施是由項目公司進行投入建設的,為何不能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根本原因在于項目公司不擁有該基礎設施

的所有權,而只是通過bot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權。這類似于具有融資性質的租賃,如果將其確認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不協調。

項目公司建設取得的該項資產不能作為固定資產,只能作為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將該項資產確認為金融資產的條件是“合同規定基礎設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間內,項目公司可以無條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或在項目公司提供經營服務的收費低于某一限定金額的情況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規定負責將有關差價補償給項目公司的,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金融資產,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實際上是將資產確認為一種“應收款項”;而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條件是“合同規定項目公司在有關基礎設施建成后,從事經營的一定期間內有權利向獲取服務的對象收取費用,但收費金額不確定的,該權利不構成一項無條件收取現金的權利,項目公司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無形資產。”比如對于公路經營企業來講,這項無形資產就是其獲得的公路收費權。

按照《準則解釋第2號》的規定,公路經營企業通過投資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費權,只能確認為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不能作為項目公司的固定資產,這就從制度規范上否定了此前我國公路經營企業將投資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費權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會計實務操作,也是對《公路經營企業會計制度》(財會字[1998]19號)中相關規范的重要調整。

那么,項目公司確定的該項金融資產或是無形資產應該如何計量呢?若項目公司提供實際建造服務,在建造期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確認相關的收入和費用,若項目公司未提供實際建造服務,將基礎設施建造發包給其他方的,不應確認建造服務收入。另外,建造過程如發生借款利息,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項目建造完成后將資本化金額全部轉入“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

對于確認資產的后續計量,《準則解釋第2號》提出了三條相關的規定:第一,基礎設施建成后,項目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確認與后續經營服務相關的收入;第二,按照合同規定,企業為使有關基礎設施保持一定的服務能力或在移交給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狀態,預計將發生的支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處理;第三,按照特許經營權合同規定,項目公司應提供不止一項服務(如既提供基礎設施建造服務又提供建成后經營服務)的,各項服務能夠單獨區分時,其收取或應收的對價應當按照各項服務的相對公允價值比例分配給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綜上所述,對于公路收費權這種用益物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將其確認為金融資產或者無形資產,其中涉及建造和借款費用的,按照相關準則處理,后續計量則同時涉及收入準則和或有事項準則。因此,對于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散見于各項具體準則,而沒有獨立的具體會計準則進行規范。

本文將分析這些會計處理涉及的問題及企業會計準則對用益物權相關處理的合理性。

三、相關問題的分析

公路收費權具有初始投入大和后續支出大的特點,因此,本文將從公路收費權的初始確認和計量以及后續計量兩個角度來分析相關問題。

(一)公路收費權初始確認和計量套用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準則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會計實務中曾經將公路收費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但是畢竟公路實物資產并不屬于企業擁有,因此,如同土地使用權和融資租賃資產一樣,不能作為企業自身的固定資產核算。

但是公路收費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也存在一些問題。正如周國光(2009)認為將公路收費權確認為無形資產還需解決一些問題,比如,在現實中大多數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公路經營企業由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或交通部門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這些企業一般不需要參與競標,建設的經營性公路一般也沒有明確的經營年限,所以不應該把這類公路建設視為bot業務;再如,《準則解釋第2號》中沒有明確哪些屬于公路收費權所依托的實物資產,即收費期限屆滿后應該移交給合同授予方的實物資產,這部分應該確認為無形資產,而其他相關實物資產如收費設施應該確認為固定資產。因此企業在資產初始確認中應該很好地區別兩者。與以往的無形資產準則相比,新的無形資產準則有了很大改進,特別是在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方面,并且允許運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使得新的無形資產準則比以往的無形資產準則更適合于公路收費權的會計處理。但是畢竟公路收費權是特殊的無形資產,因此在初始計量時應該區分哪些屬于費用化部分,哪些屬于資產化部分。

(二)公路收費權后續計量問題

公路收費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可操作性的一個重要體現是在后續計量中,固定資產準則對于后續計量提出了詳細的規范,特別是對于其支出的資本化和費用化作了規定;而公路收費權確認為無形資產后所發生的收費公路養護支出以及經常性支出等的會計處理不論從《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還是從其應用指南來看,都沒有明確。因此,實務中采用固定資產核算反而更具有操作性,這就是很多企業把公路收費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原因之一。

對于公路收費權的經營成本計量,如果將公路收費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應該考慮其攤銷方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17條規定: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這樣,在企業無形資產的攤銷方面給予企業較大的盈余管理空間。

四、結語

我國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體制,決定了很多自然資源和關鍵性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但是這些資源往往直接由某些經濟組織使用和收益,因此我國存在大量的用益物權,如土地使用權、公路收費權、采礦權和捕撈權等。同時,用益物權具有特殊的性質,有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雙重性質,而且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準則各具特色,在各方面的規定詳略有別,無論是使用固定資產準則還是無形資產準則都有缺陷。因此,本文認為最好能夠出臺相對獨立的會計準則或是準則解釋,對我國用益物權的會計處理進行更加系統、合理的規范。

【參考文獻】

[1] 馬賢明,鄭朝輝.用益物權會計初探:以路橋收費權為例[j].會計研究,2004(7):35-38.

[2] 辛煥平,和丕禪.關于我國開展bot方式的現狀及思考[j].商業研究,2003(10):124-126.

[3] 張維賓.bot方式建設項目運營后的會計問題探討[j].會計研究,2004(10):37-40.

篇6

一、增值稅轉型提供更穩健的資本結構

生產型增值稅轉變為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消除我國轉型前重復征稅因素,降低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有利于鼓勵設備投資和擴大需求,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提升產品品質、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同時轉型后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因不再包含購置時的進項稅額而相對降低,從而致使企業在有效使用年限內相應折舊額減少,推動企業盈利水平提升,進項稅額抵扣當期銷項稅額,使企業應交稅費減少,減少貨幣資金的占用,從而提高企業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提供更穩健的資本結構。

二、 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財務的影響

(一)對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影響

消費型增值稅稅制下,可以抵扣購進設備所含的增值稅,計入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減少,同時企業的應交稅費也相應減少,固定資產與流動負債同時等額減少,企業的凈資產相應增加因進項稅額抵扣,少計入資產價值部分對當期折舊減少而增加的凈利潤,因抵扣的進項>當期折舊,所以企業購置當期的資產總額減少。

(二)對企業各財務指標的影響

在資源即定的情況下,增值稅轉型后較增值稅轉型前,同一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短期償債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均較增值稅轉型前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好轉。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等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向企業發放貸款和確定利率的重要指標。一般來說,一家企業的利息保障倍數越高,其償債壓力就越小,企業財務風險越低,銀行的貸款就越有保障。

(三)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增值稅轉型減少企業的增值稅支出和以應交增值稅為稅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的支出;同時,由于增值稅轉型從而降低新增固定資產每期提取的折舊額,從而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或管理費用,不考慮企業因增加固定設備而提高的生產力,提升產品產銷量,在企業銷售不變的情況下,銷售成本,管理費用,主營稅金及附加的減少,必將等額增加企業利潤總額,凈利潤的增加額為利潤總額×(1-所得稅稅率)。

(四)對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

當年投資固定資產對于現金支出的影響一般高于新增固定資產使凈經營現金流量有所增加的影響,籌資活動現金流量中的利息支出也會有所上升,以后各年的現金流量變化,取決于新增固定資產對經營現金流量的增加額與利息支付及債務償還所流出的融資現金流量之差。

(五)對企業固定資產項目更新改造的促進作用

增值稅實行消費型稅制,可以抵扣購進設備所含的增值稅,節約了企業貨幣資金,可以調動企業增加機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也有利于企業進一步擴大再生產。

三、 轉型后實施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一)在固定資產采購中如何充分利用好政策優式

1、適時的選擇采購時機

增值稅轉型后,企業必須對固定資產投資作出財務預算,結合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合理規劃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期分批進行固定資產更新,以實現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與企業財稅目標的相互配合。

2、選擇有條件的供應商

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設備投資有促進作用,企業存在擴大設備投資的政策激勵,從而對企業收益產生影響。企業在購置固定資產時除條例規定不得抵扣外,必順選擇能提供增值稅轉用發票的供應商,固定資產在購置時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固定資產運輸也需取得相應的可用于抵扣的運輸發票。且同等條件下,選擇購置不需自己安裝的固定資產,充分利用固定資產投資的增值收益;如設備購買后需要自己安裝,安裝過程中耗費的材料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發票尚可以抵扣,而安裝過程中耗費人工費及無法取得增票的支出無法實現抵扣,不能將增值稅轉型的投資正效應充分為企業所用。

(二)企業購入并抵扣的固定資產的管理

1、確保所采購的固定資產均為企業所需

消費型增值稅較生產型增值稅有節約當期稅收支出,提高企業的資金利用率,提升企業的盈利水平。企業采購固定資產時應充分合理、用活、用足這一政策為企業的利潤最大化服務。忌諱盲目擴大節稅,創利等正面效應,在購置新設備時選擇少支付稅費多方案,不考慮或少考慮,設備日常運行成本、維修保養成本、使用效率、安全系數、對促進企業技術革新的推動作用。因此企業采購新固定資產時充分考慮經濟環境、企業的財務狀況、新設備的運行成本、使用效率等綜合因素進行分析、決策。

篇7

[關鍵詞]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1. 019

[中圖分類號] f2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4)11- 0030- 01

1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相關問題

1.1 固定資產范圍的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三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可見,前者界定的固定資產范圍比后者的小,是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的。

1.2 不得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處理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等。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專門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等,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固定資產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不屬于非正常損失,不需作進項稅額轉出。

(3)納稅人自用消費品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對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購后銷售的,屬于普通貨物,仍可抵扣進項稅額。

(4)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管是否與生產經營有關,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1.3 出售固定資產的處理

目前,出售固定資產要征收增值稅,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2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管理中的難點問題

2.1 “與生產經營有關”難以判斷

稅法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但在實務中,如何判斷是否“有關”一直存在較大爭議。比如是“直接有關”還是“間接有關”;管理行為是否“與生產經營有關”。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建議對于“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固定資產,只要不在反列舉之列,都可以進行抵扣。

2.2 “實際發生”時間很難確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首先,稅務機關和企業對“實際發生”時間的理解不同,企業認為應按固定資產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或工程決算完畢交接使用時間來確認,稅務機關認為應按銷貨方銷售該固定資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來確認。其次,企業以各種理由不提供固定資產的實際購貨時間資料,特別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設備品種多或銷貨方在外地,難以核實確認固定資產購進時間。再次,付款方式、設備驗收方式等的多樣性也給“實際發生”時間的確認增加了難度。因而建議采用貨物交付與付款雙重標準來判斷“實際發生”與否。

2.3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大額進項稅抵扣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8號的實質:生產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采購,增值稅視同一般的自我采購處理,其進項稅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而無須轉出,且允許

追溯調整。那么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口的設備,比如租賃租金上億元,在10年內分20期支付,在進口該設備時需要按融資租賃設備的租金總額一次性在海關交納增值稅,能否在取得海關完稅憑證的當期,將該進口發票的增值稅一次性抵扣呢?目前沒有明確規定,筆者理解為可以一次性抵扣。

2.4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轉出難以操作

篇8

[關鍵詞] 企業會計準則問題思考

一、 企業籌集資金的有關處理

新準則中,企業籌集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債權人的資金投入和所有者的資金投入。對于所有者的投入資金按其所占企業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超過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企業應當以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這種處理方法與新的《公司法》中的有關規定有一些矛盾。新的《公司法》出臺以前,《會計法規》和《公司法》中所規定的企業所有者的出資額相一致,企業在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的注冊資本和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金是相同的。而2006年新出臺的《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第八十一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因此,從以上規定中可以看出,新《公司法》允許企業在成立時,所有者可以分期繳付注冊資本。這樣,就與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金有差異。現行會計準則要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未收到的部分不在賬面上加以反映。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式不妥當,沒有完整的反映企業的債權。因為在新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條中規定:“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所有者對公司實際上已經形成了法定的出資義務,因此已認繳還未繳付的部分實質上已經形成了企業對所有者的一種債權,并且金額是確定的。因此 ,根據資產的確認條件,應將其作為公司的一種應收而未收的債權,單獨設置會計科目“應收出資款”進行核算。并且為了體現資金的時間價值,對于“應收出資款”按一定的折現率后的“現值”進行核算,差異部分記入“未確認融資費用”,在規定的期間進行攤銷時沖減“資本公積”。

二、固定資產的有關處理

1.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章確認中,固定資產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同時還規定了固定資產還必須同時滿足下列的確認條件,才能予以確認:(1)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同時符合上述要求的資產才能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筆者認為這個判斷標準太過粗化,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差。筆者認為可以借鑒《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有關內容再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列出每種具體的判斷標準。

2.關于固定資產初始計量的有關問題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三章中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成本進行初始計量。”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其成本的構成不同。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該規定沒有考慮存商業折、現金折扣的問題。而現實交易中大量存在這樣的問題。在IAS16規定:具備確認條件的不動產、廠房和設備項目,應按其出版計量。其中成本中的購買價格是扣除商業折扣和回扣的、包括進行關稅和不能返還的購貨稅款在內的購買價格。因此,在IAS16中就這些問題考慮了。筆者認為,對于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應區分情況加以規定:(1)存在商業折扣的情況下,應扣除商業折扣;(2)存在現金折扣的情況下,固定資產的成本按扣除現金折扣后的凈額計價,現金折扣的金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實際發生現金折扣時,確認為“財務費用”。

3.關于固定資產后續計量的有關問題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章中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筆者認為該規定太過籠統,存在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有這幾個方面:(1)經營在這個規定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固定資產,而沒有包括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因此,關于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在本準則中沒有規定。(2)后續支出的入賬金額金額如何確定。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對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應作為資本化支出,單獨設置“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科目進行核算,在改良后剩余的租賃期內按其受益的對象進行攤銷。對于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入賬金額應該以后續支出后的固定資產所能帶來的預期經濟利益的流入的現值為限額。當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實際成本大于后續支出后的固定資產所能帶來的預期經濟利益的流入的現值時,其差額作為當期損益,計入“營業外支出”。 當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實際成本小于后續支出后的固定資產所能帶來的預期經濟利益的流入的現值時,按實際支出的成本金額入賬。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建筑企業;財務會計;增值稅改革

我國現行的稅制制度是增值稅營業稅并行,兩稅并行存在著稅負不均衡的現象。營業稅改增值稅后首先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稅負,消除重復征稅的弊端,減輕企業的負擔;其次,營業稅改增值稅后,無論是在購買鋼材、水泥、施工機械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實現進項稅的抵扣,促使增值稅形成一條完整的價值鏈;再次,營業稅改增值稅后可以促進施工企業擴大運營規模。稅收政策的變化必將對建筑企業的財務會計等產生多方面的影響。

一、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一)營業稅改增值稅對賬務處理的影響

根據稅額與價格的關系,稅可以分為價內稅和價外稅。而增值稅是價外稅。從銷貨方或者勞務的提供方來看,營業稅被取代前后,其主營業務收入由不含營業稅在內的營業收入變為剔除了增值稅稅款后的營業收入,入賬金額變小。從購貨方和勞務接受方來看,因增值稅的可抵扣性,營業稅被取代前后,固定資產中的不動產與無形資產,他們的入賬金額也不一樣。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1、對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影響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資產, 其價值變動對企業總資產的內部結構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并引起資產負債表內如固定資產原值、應交稅費和累計折舊 等相關項目的變動。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后,固定資產原值的入賬金額會減少,累計折舊會減少,應交稅費中,應交營業稅將不再有,其期末余額也將減少。短期來看,資產、負債都會降低,但是提高了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從較長角度看,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后,隨著利潤的增加,資產規模的擴大,無論是企業資產總額還是負債總額,都會不同程度的增加。

2、對企業利潤表的影響

從短期來看, 營改增后原來列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的營業稅將不再在此科目核算,減少了相關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額,相關的成本費用會減少,利潤就會增加。從長遠來看,企業稅負減輕,成本費用降低,利潤增加,會刺激企業擴大投資促使企業不斷發展。

3、對企業現金流量表的影響

現金流量包括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等三類實際上,增值稅代營業稅后,有很多因素在影響著企業的現金流量。

對投資活動的影響:建筑施工企業尤其是大型施工企業會新購進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以滿足生產需要,由于增值稅的可抵扣性,在現金流量表上顯示為公司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但相比營業稅,現金流出較少。

對經營活動的影響:營改增后,企業的成本費用降低,增值稅額減少,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也由于增值稅額減少而有所上升。

對籌資活動的影響:建筑行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必然會擴大投資,加大融資力度。從短期看,由于借入本金和募集到的股權影響,融資產生的現金流入將增大;從長期看,融資的階段性以及融資產生利息壓力將使籌資活動帶來的現金流量下降,也增加了企業的還債壓力。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政策對建筑企業財務會計的對策建議

(一)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模式

目前,很多建筑企業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在市場進行著激烈競爭。但,我們知道,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老齡化不斷加快,從而導致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因此企業面對的工資與成本不斷增加的壓力,利潤空間越來越小。所以建筑企業應大力鼓勵技術革新,提升水平,實現產業轉型,結構不斷優化。

(二)優化內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

在建筑企業中,增值稅很容易被忽略,因為日常接觸很少,而且通過科目或者財務報表的方式直接表現出來還是比較不常見。為了更好的適應營業稅改增值稅,建筑企業及期財務會計人員應注意一下方面:

首先,應加大財務人員培訓學習力度,加強對增值稅稅法、建造合同等專業知識的培訓,在健全完備的會計核算制度下,財務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先進的會計核算能力與技巧,能夠精準地核算銷項、進項等稅額,并配備有效的發票體系。

其次,由于征管部門對企業的納稅控制管理要求很高,增值稅采取的是憑借專用發票實現稅款的抵扣,企業應促進建筑施工現場的信息化建設,努力克服因項目地域分散而帶來的交通、通訊不便利等一系列困難,著力增強會計核算的效益與水平,積極建立與健全賬務資料的處理系統,加強相關業務人員的培訓,尤其是在增值稅其相關專用發票開具認證、取得、抵扣等一系列環節的配備及其防偽功能的稅務控制系統廣泛應用等。防止增值稅的扣稅憑證的取得不完整的情況發生。

(三)加強納稅籌劃,減輕企業稅負

營業稅改增值稅,稅收政策的變化無疑給企業稅收籌劃以新的空間。建筑企業應在獲取真實、可靠、完整的籌劃材料的基礎上,選準籌劃切入點,制定正確的籌劃步驟,才能做出最符合企業要求的有效的籌劃方案。如對納稅人身份的籌劃,施工材料采購的籌劃,固定資產購進的籌劃等,如何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從而達到合理減輕企業稅負的目的,是需要每個財務會計人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斷探索的。

三、結束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將進一步獲得巨大空間,也將進一步地完善與發展,必將推動建筑企業在科學合理的財務會計制度與體系中不斷進步。

參考文獻:

[1]胡玉蘭.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對企業財務影響淺析[J].企業家天地:中旬刊,2011.

篇10

關鍵詞:企業核算 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 折舊方法

在改革開放浪潮的推動下,我國的經濟市場中迅速涌現了大批的企業,極大的促進了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同時也刺激了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與發展。而在這些企業的發展中,有些企業抓住機遇而迅速壯大,成為當前頗具規模的大型企業,而有些企業則因管理不善、資金短缺等原因而慢慢衰落,甚至倒閉。這些倒閉的企業或工廠最終的出路大多是被大型企業吸收合并。而在企業吸收合并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計算,以核算企業的實際資產和價值。另外,在企業日常的運行中,也常常會需要用到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方法來確定企業的總資產,為經營者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同時也有利于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開展,為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制定提供有力保障。因此,明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折舊的含義

企業的固定資產可以為企業提供長期的服務,具有為企業帶來長期經濟效益或服務潛能的能力。然而,與土地不同的是,建筑物、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服務能力是有限的。隨著資產的使用,這種未來經濟效益或服務潛能會逐漸減弱以致衰竭。為了遵循配比要求,既然企業的固定資產能為企業帶來長期的收入,那么為取得這些長期收入而投資與固定資產的成本也需要在這一長期內與這些收入匹配,這就要求將固定資產的總成本在能帶來經濟效益的期間內分攤為費用,以達到收入和費用的正確配比,這一分攤固定資產總成本的過程就稱為折舊。

折舊是一種成本分攤過程,并不是資產評價的程序,它既不代表固定資產市價的變動,也不代表固定資產價值的減少。同時,折舊的目的是為了將已耗用的固定資產成本轉為費用,也并不是為了資產重置,更無法產生重置資金。

二、計提折舊的范圍

我國最新固定資產準則認為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這里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在用的房屋和建筑物、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以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等,也包括企業未使用、不需用的以上固定資產。

與以往的企業會計制度相比,新會計準則將企業計提折舊的范圍擴大到了所有固定資產,包括了會計制度所規定不需要計提折舊的未使用、那個的不定資產。顯然,新會計準則充分考慮到了知識經濟背景下的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固定資產即使不處于使用狀態但是技術進步帶來的無形損耗同樣存在。

在考察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范圍是,要注意的是企業以經營性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前提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及按規定單獨入賬的土地等不需要計提折舊。

在我國的會計實務中,會計人員習慣于對當月新增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第二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對于企業的運行管理與發展起著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計算呢?在進行折舊時,如何合理的將企業固定資產的投入資金分攤到資產使用年限內的企業資產開支中去呢?一般來講,固定資產折舊可以通過勻速折舊、加速折舊和慢速折舊這三種方法來實現。筆者結合自身多年的會計工作經驗,在對新會計準則中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相關規定進行深入研究后,認為采用勻速折舊和加速折舊的方法來進行固定資產折舊更符合現代市場對企業財務管理的需求。

1、勻速折舊法。

勻速折舊法假定固定資產對每個服務單位的效用是相同而定,因而可以按一定的標準平均分攤固定資產的成本,每個服務單位分攤的成本額都一樣,單位折舊額相同。根據服務單位的不同,常用的菌素折舊法主要有直線法和工作量法。

(1)直線法。

直線法又稱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總額平均地分攤到估計是用年限內的方法。它假定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是隨著時間的消逝而減退的,與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程度沒有關系。按照這種方法計算出來的每期折舊額都是相等的,在平面直角坐標系上表現為一條直線,直線法的稱呼也由此而來。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稱作業量法,是指按固定資產所完成的工作量來計算折舊額的方法。這種折舊方法是以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并將這個比率稱之為折舊率,以后每期的折舊額就直接根據固定資產原值乘以這個“折舊率”即可。

在實際工作中,工作量有不同的量度,如機器的工作時間或生產數量、卡車的行駛里程、飛機的飛行時數等。工作量法實際上是直線法的一種變形,它考慮到了固定資產對公司收益的實際貢獻,比較適用于運輸汽車和大型精密機床等價值較高、損耗取決于使用程度,并且使用情況在各期有大幅度變動的固定資產。

2、加速折舊法。

所謂加速折舊法就是指在對企業進行固定資產的折舊時,將固定資產的預期使用年限劃分為不同的階段,在開始使用的初期階段對固定資產進行較多的計提折舊,而在后期則相應的減少計提折舊,進而加快固定資產的折舊速度。

企業之所以會廣泛采用加速折舊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主要是考慮到固定資產在最初使用時性能較為優良,工作效率也更高,為企業帶來的收入也相對較大。而在后期的使用中,固定資產會產生一定的損耗,會降低其工作效率以及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因此在折舊中采用加速折舊法可以很好的適應企業經濟收入的變化,使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不會產生較大誤差和波動。通常在采用加速折舊法進行折舊時會以年度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方法進行。

(1)年度總和法。

年度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折舊率來計算每年的折舊額。年度總和法是一種變率加速折舊法,固定資產原值減去殘值后的凈額即應計折舊總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主要是靠折舊率的變動來達到逐漸減少折舊費的目的。

(2)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一種定率加速折舊法,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來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