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突發事件法范文
時間:2023-10-30 1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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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突發事件管理制度;法律不足;危機意識
中圖分類號: X507
1 《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立法特色
該法的特色主要在于:重在預防、關口前移;既授予政府充分的應急權力,又對其權力行使進行規范;對公民權利的限制和保護相統一;認識到問責制度對提高處置突發事件效率的意義;突發事件應對制度的相關觀念及概念的變化,體現了立法機關以及政府相關部門觀念的逐漸轉變。
2 《突發事件應對法》在實踐中的不成熟
(1)領導機制不具體。
我們調研發現,南京市很早以來就成立了掃雪防凍指揮部,負責每年入冬以來的掃雪防凍任務,并且形成了慣例,在處理此類氣象突發事件時相對熟悉。設立突發事件指揮部不是《突發事件應對法》頒布以來才有的事情,而是各地方在常年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所形成的。所以《突發事件應對法》應當著眼規定的領導機制是將領導機制細化,將權力、權利、義務等以制度化的形式確立下來。而該法僅僅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通過與南京市掃雪防凍指揮部李宜武副指揮長的交談,我們發現南京市每年的掃雪防凍預案盡管常改常新,但是并沒有將各組成部分的職能規定細致,尤其是沒有將指揮部成員的權力、責任固定下來。只是在每年召開的掃雪防凍協調會上由指揮長(副市長級)、副指揮長(市容局副局級)進行分配,更多強調的是由指揮部分配任務,而非各自履行法律規定的自身職權。權能不清可能會造成工作人員不明了份內職責,導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缺少自救意識和自救方法,造成損失。同時可能會造成官員的濫用權力,也不利于民眾利益的保護。
由于中國傳統以來都有過分重視行政的習慣,形成了出現事件首先大家開會討論一下,然后采取對策應對。這種方式往往會錯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最佳時期,例如震后72小時“黃金時間”。拿今年大雪災為例,一臺大型掃雪設備在經過層層協調之后才加入南京長江大橋的除雪任務中。這延緩了南京城內外交通進出恢復便利。
從另外一方面來看,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經驗積累以及前人總結。突發事件的不確定因素太多,因此領導機制不細化反給予了決策者靈活決策的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
這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制度的未細化,卻在實踐中可能帶來危害。因為決策者們的每一項關于突發事件處置的決策關系到的都是群體的利益,最終落腳點是社會公共利益。如果沒有賦予決策者自由裁量權,瞬息萬變的災害將侵吞社會的財富;如果不對決策者進行限制、過于自由也不利于保護群體利益。《突發事件應對法》只是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其辦事機構及具體職責由國務院規定。”根據該條,國務院應該制定相關的行政法規,進行確權。
(2)協調機制不清晰。
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在突發事件應對時的協調往往會出現問題。現代的政府部門之間工作內容具有相對獨立性,突發事件的產生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這就必然需要政府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在平時,只要處理自己的問題而不用顧及其他;在進行合作時,如何協調卻成為了一大問題。在今年年初的大雪災中,南京市的各個部門雖然在掃雪防凍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之下,分工進行工作,但協作不暢導致一些環節出現問題:比如說調運掃雪裝備的車輛往往不能第一時間趕赴除雪現場。究其原因,在于缺乏制度層面上較為詳盡的規定,缺乏各地相應制定的詳細的應急預案,缺乏實踐中熟練的配合演練。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其他單位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實踐中,各地政府應該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更加具體的地方性法規,各相關部門也應當根據國家設定的應急預案樣本制定相關詳盡的預案以供參考。
(3)技術支持、物資儲備不到位。
應急技術支持對于不論是自然災害還是突發事故都必不可少。由于現代社會公共危機的復雜性和危害性進一步加大,先進的技術手段成為了必須。我們在進行調研的時候發現,在對長江大橋進行的除雪過程中,雖然擁有進口高級掃雪車卻沒有能夠發揮其作用,最后撤離了大橋。這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延誤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另一方面,技術的支持是應對突發事件是高效率的基礎,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另一方面,關于技術方面的投入不當,反而會使政府難以運用各種先進技術進行高效率的突發事件快速處理。問題就在于怎樣使得必要的技術支持能夠時刻保持狀態。而不致今年南京在處理大雪災的時候出現掃雪裝備年久失修的現象。
經過我們的調研發現,南京市受雪災影響最大的就是道路交通情況。在南京大雪的第一天,全南京用于掃除道路積雪的工業用鹽告罄(只是撒在橋梁、隧道、陡坡等地段),后來緊急從安徽等地調運才保障了南京掃雪的順利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應急物資儲備不足的問題。在大雪災這種跨省市、影響地域極廣的突發事件面前,從外部調運的這種補救措施顯然不是最佳的方法。當然,物資的儲備與保管在平時也是一個問題。一方面,儲備不足、保管不當會造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一方面,囤積過多的應急物資其保管又會花費不菲。
不論是統一指揮的領導機制還是復合型公共危機管理的協調機制,都應該將其變成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制度中制度化的東西。制度化的優點就在于用文字的形式固定權力、權利、義務,使得行政機關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只有在法律的規范下政府下才能正確有效地進行危機管理。《突發事件應對法》為地方政府進行公共危機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撐。同時這類具有指導意義的東西不能沒有具體的規定,否則會造成實踐運用中的脫節。我們認為,將突發事件的一些重要的原則進行制度的細化、進行“度”的把握、進行法條層面的確認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它幫助我們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能夠更加的有效率;并且使得官員不能恣意妄為,保障了民眾的集體利益;不論是從法律制定的角度還是從適用法律的角度都能夠體現立法的宗旨。
3 應對對策的建議
(1)制定行政法規,界定官員權能,明確協調機制。
沒有將其職能通過法律的形式固定到法律中去,與該法宣示的確權、限權的原則與立法特點互相矛盾,這可能會為官員提供機會,將會不利于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利益。即使沒有實行危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其自身的錯誤行為(比如一些錯誤的決策)也可能會被其解釋為合理行為而逃避責任。同時,明確職責,在事件發生時就可以視其是否是作為,這也成為了依問責機制進行問責的根據。
在依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精神制定地方各部門的具體規章時,也應當將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劃分清晰。可以由省市一級制定專門的協調機制指導意見,也可以將協調機制的設立放在各部門的預案中,以便發生情況后立時適用。在規定中,必須要強調日常的協調演練,并且以事后問責的形式(若在事件發生后出現問題,追求平時沒有認真貫徹規定的官員的責任)強調日常的重要性。
(2)將“重視技術”從觀念轉變成行動;將“物資儲備”從松懈轉變成常規。
各地政府都普遍意識到技術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的重要性,可鮮有做到位的。究其原因是不作為:疏于對于關鍵裝備、高技術裝備的平時養護,裝備無法保持在應有的工作狀態。拿南京而言,即使是百年一遇的大雪,掃雪車買回來就是要用的,應當在每年的固定時間里調試、適用,保障其效能。
同樣的問題出現在物質儲備中。一方面應該根據南京地區歷史上的降雪量結合城區特點,稍微多一些的儲備用業用鹽,以保障在使用時沒有障礙,不會短缺。在保管時,也應該有專門機關、專人保管。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常規,常備不懈。
(3)增強危機意識,提高防災救災水平。
基層各部門往往主動自救的意識不夠強,并且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相關內容知之甚少。基層的行政機關沒有主動進行防災救災的意識。由于自上而下的防災意識薄弱以及處置措施的滯后性導致了首次突發事件的嚴重損失。成本意識不強烈,在平時預防以及事后處理時往往不考慮成本因素,總會造成資源的浪費,導致防災成本大幅上升,使得資金日趨緊張。同時,相關部門也沒有成立相應的成本核算組織進行預防、處理的成本核算,算出最低的成本,從而有助于整個社會的突發事件處理。
參考文獻
[1] 薛瀾,張強,鐘開斌.危機管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
[2]應松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4.
[3]劉長敏.危機應對的全球視角――各國危機應對機制與實踐的比較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4]韓大元,莫于川.應急法制論: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的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5]苗興壯.突發事件應急靜態系統建構[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6]汪永清.《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幾個問題[J].中國行政管理,2007,(12).
[7]戚建剛.《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我國行政應急管理體制之創新[J].中國行政管理,2007,(12).
篇2
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認真貫徹“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急災民所急,幫災民所需,解災民所難,及時對災區困難群眾給予救助,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確保災區群眾人心穩定、社會穩定。
二、自然災害類別
自然災害具體分類為:主要包括干旱、洪澇、暴雨、暴雪、高溫、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突發災害。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視為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群眾給予重大自然災害臨時生活救助。
(一)發生水旱災害,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造成全市或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死亡5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倒塌房屋2千間以上。
(二)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全市或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千間以上。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無房可住、無生產資料和無生活收入來源的“三無”困難群眾;因災致貧和因災致病的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對象具體界定如下:
1、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房屋受損嚴重的農村困難群眾;
2、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產資料受到破壞,無法正常生產,無收入來源的農村困難群眾;
3、因災致貧或者因災致病的城鄉困難群眾;
4、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房屋受損嚴重且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城鎮困難群眾;
四、救助金額
根據救助對象生活困難原因、種類及實際困難程度等因素,進行分類施救,采取不同標準施行救助。救助對象的救助金額原則上確定為:
1、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人員死亡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2、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重大傷病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3、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或嚴重受損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4、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生產資料受到破壞,無法正常生產,且又無經濟來源的困難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5、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中因患重大疾病,經城鄉合作醫療組織報銷,民政醫療救助后,還存在大額自付醫療費用(一般在5萬元以上),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一個家庭原則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臨時生活救助。無論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群眾,還是因災因病致貧的困難群眾,一年內先后出現符合救助條件情形并申請不同類別救助的,全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
五、救助資金籌措與管理
市級設立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臨時生活救助專項資金,在市民政局機關帳戶中設立臨時救助專戶。今年在救助專戶中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50萬元,市級財政籌集50萬元,作為臨時生活救助的啟動資金。從明年開始全面開展各項救助工作,救助專項資金主要來源:
1、每年由市本級財政安排100萬元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2、每年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10%的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3、每年將一部分社會捐助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4、積極向省上爭取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臨時生活救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格執行專款專戶、封閉運行的方式,不得轉移、挪用、擠占臨時生活救助資金。
六、救助資金的發放
重大自然災害及公共突發事件臨時生活救助實行屬地原則,動態救助的辦法。救助資金發放原則為:
(一)在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因遭受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災區生活困難的群眾,按照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公示、鄉鎮審核、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由縣級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在縣(區)級專項資金中發放臨時救助生活補助資金。
篇3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通知》(〔〕62號)轉發給你們,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重要性
突發事件應對法是對應急管理工作實踐的總結和升華,揭示了應急管理工作的內在規律,規范了應急處置的流程,是應急管理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認真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加強應急管理,依法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集中力量,全神貫注,切實把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作為當前政府工作的一項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科學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進一步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強培訓宣傳,營造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62號文要求,認真組織學習活動,確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深刻領會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精神實質,深入了解、熟練掌握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各項規定。省、市行政學院舉辦的有關領導干部專題培訓班,要將突發事件應對法納入學習研討內容。各級行政機關組織的公務員培訓,要增加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內容。各地要對城鄉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同志和從事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加大突發事件應對法學習和培訓,推動相關規定和要求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圍繞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和貫徹實施情況,結合各地、各有關單位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新舉措、新成效、新經驗進行宣傳,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正面引導。各級普法主管部門要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使廣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全面了解這部法律,積極配合、大力支持政府開展的應對突發事件各項工作。
三、加強制度建設,確保突發事件應對法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突發事件應對法確立了一系列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要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使各項規定落到實處,需要制訂大量配套制度和措施。省法制辦要會同省政府應急辦等有關單位,結合我省應急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抓緊起草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爭取在年上半年出臺。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精神,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篇4
【關鍵詞】突發事件 大學生 心理反應 調查 對策
近年接連幾起震驚全國的高校突發事件給高校管理者敲響了警鐘,這不但使陷入突發事件漩渦的高校人財物受到損害,引發形象受損、聲譽下降等后果,還嚴重威脅著大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也給大學生的心理埋了下長期無法祛除的陰影。
為了解突發事件對大學生心理層面造成的影響,促使高校突發事件防范及處理機制的建立,筆者對遼寧省部分高校大學生進行了抽樣調查并做出分析,藉此展開研究。旨在為構建高校突發事件的防范及處理機制、健全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供參考。
對象和方法
調查對象。對遼寧省26所高校在校學生進行抽樣調查。學生涉及本、碩各年級;學校類型涉及重點院校和一般院校,綜合性高校和地方院校;專業學科涉及理學、工學、農學、林學、醫學、文學、法學、哲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生身份有普通學生、班干部、院級干部和校級干部。
調查內容和方法。采用自編的《大學生對大學校園突發事件心理反應調查問卷》作為調查工具,利用電子和紙質問卷的形式開展調查。問卷分為大學生個人信息、大學校園突發事件情況調查、大學生安全意識評價、校園安保安全狀況、大學生安全教育情況等5部分,共30題。
分析方法。所有問卷進行整理、統一編號,用Excel2007工具錄入數據建立數據庫,數據結果采用國際通用的SPSS15.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調查結果及分析
調查問卷個人基本信息。本次調查有效問卷共2075份,其中男學生有1083人,女學生992人。其中理科學生307人,工科學生828人,農林醫科學生142人,文法哲學生274人,教育經管學生524人。
校園突發事件情況調查。在所在學校遇到過或聽說過哪些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中,“宿舍被盜”、“遭遇扒手”、“自殺”這三項占據選項的前三名。不同性別、不同身份的學生對這三項答案的選擇數據上沒有差異,只有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答案差異顯著(p0.05)。在校園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認定中,58.6%的大學生認為自殺、殺人或被殺影響最為嚴重,反映了當代大學生對生命的重視,也折射出此類突發事件對大學生心理的巨大沖擊。
35%的大學生認為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給自己帶來的最大影響是心理陰影和情緒波動。在發生突發事件后,校方是否對周圍的學生及相關人員做心理危機干預,是否及時進行教育或消除心理陰影的回答中,55%的大學生表示不清楚,只有29%的學生的答案是肯定的。在導致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的調查中,學校防范措施差、學校管理有漏洞、大學生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差、學校安全教育滯后等分別占據了主要原因,而選擇“大學生心理素質差”的學生比例高達33%,說明當今大學生心理層面的呵護急需加強。
安全意識評價調查。關于大學生個體安全意識的調查統計表明,74%以上的被調查的大學生認為校園安全的重要性不亞于學生成才,只有不足7%的學生認為校園安全不是很重要。71%以上的學生遇到校園安全事件時,會選擇撥打110或向附近公安機關和保衛部門求助,而9%的學生面對突發事件時可能會“不知所措”;50%以上的學生獲得校園突發事件的消息來源途徑主要是通過同學交流或者網絡媒體,而通過學校和家庭教育途徑的卻不足11%;54%的學生關注國內外校園突發事件的程度是一般,31%以上的學生表示關注的程度較大或很大,而15%左右的學生表示平時關注突發事件的程度很小。
總體來看,大部分學生安全意識較強,但是直接信息來源較少。少部分同學對突發事件沒有清醒認識,甚至缺乏危機意識。大學生整體對校園安全相關信息的認知度還不高,應對危機的認知程度差異較大,在學生身份、年級、專業、地域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理工類、文史類學生的安全意識普遍低于醫學類和管理類學生。
校園安保安全狀況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7%的大學生對學校有關校園安全措施管理制度以及保安管理制度完全不了解,60%的大學生有點印象。40%的學生認為大學校園總體治安狀況比較好或者一般,有10%左右的學生認為不太安全或者非常不安全。55%的同學表示不會使用學校的緊急求助設施,只有12%的學生認為學校介紹過使用。平時能看見學校安保人員巡邏校園的學生比例約有75%,而表示“能經常看見,很負責任”的數據比例不足10%。
安全教育情況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影響校園安全最重要的因素是個人認知、學校教育、社會環境、家庭影響四個主要因素。67.5%的學生認為學校應該為校園突發事件負主要責任,表明學生對學校抱有重要期望;51%的學生表示學校組織過系統的安全教育,但流于形式,只有13%的學生認可自己學校組織的不錯,這些數據暴露了學校在大學生安全教育上存在的缺陷。超過70%的學生認為有必要開設大學生生命安全(行為)教育的課程,認為不必要的學生比例不足5%。從學校角度看,65%的學生認可最有效的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的途徑是安全類課程,其次是健全制度、影視圖片宣傳、案例或研討會等途徑;從家庭角度看,75%的學生認為父母教導能夠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認可親屬言行也能影響到效果的學生比例只有39%;從社會角度看,51.8%的學生認為制度法規是預防校園突發事件最有效的途徑,其次是社區宣傳、影視傳媒及他人影響。
調查結果的思考
調查中所見問題。通過調查研究,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學生對突發事件的認識是正確的,面對突發事件都能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尤其是研究生和大三、大四的學生一般已經適應了學校的生活,其心理相對較穩定。特別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積極調整心態面對問題。但也存在以下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一是目前高校中缺乏科學的、健全的制度防范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即常態下防范突發事件的機制及應急處理體系還不完善,機構組織松散,人力、物力投入不夠,責任分工不清晰,使突發事件一出現常常導致被動應付、危機公關的局面。
二是學校的安全教育以及應對突發事件方面的教育才剛剛起步,學校安全教育的內容和體系還沒有建立健全,調查顯示,有些學校并沒有將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納入大學生教育內容,更是缺乏防范危機事件的演練。
三是大學生在應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教育基本知識方面還存在比較明顯的欠缺。大學生應對突發危機事件的思想和心理還不成熟,有相當多大學生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經驗,情緒不夠穩定,不具有應對突發公共危機事件的危機意識,不能夠用辯證的思維來分析和對待危機,缺乏分析和決策能力,需要以后重點關注和加強教育。調查反映出大學生對加強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呼聲較高。
對策與建議。從我們的調查來看,在大學生中開展應對突發危機事件的調研和進行突發事件安全知識的教育及培訓,既是大學生發自心靈深處的真切呼喚,也是促進其健康成才的發展需求。怎樣在大學生中開展應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教育及培訓,是一項需要深人調查和思考的遠大工程。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化、法制化的高校公共安全機制,包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突發事件前、中、后的大學生心理干預機制。基于此項調查,為有效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合理處置高校突發事件,同時減輕類似事件發生對大學生造成的心理應激,降低對社會和高校帶來的危害和損失,實施高校突發事件的防范機制建設已勢在必行。
要完善高校安全教育體系,開展全面、完整的安全教育。強化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尤其對大學新生要進行系統地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危機認知度,對突發事件做好心理準備,提高學生應對危機的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
篇5
關鍵詞:突發事件;公民知情權;保障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3-0258-01
1 對突發事件與知情權的解讀
1.1 關于突發事件的涵義與特征
對于突發事件,在國際上與其相近似的概念是“Public Emergency”,歐洲人權法院將其解釋為“一種特別的、迫在眉睫的危機或危機局勢,影響全體公民,并對整個社會的正常生活構成威脅”,歐洲人權委員會認為它必須是現實和迫在眉睫的。影響波及整個國家、全社會生活繼續受到威脅、危機或危險必須是異常的,已至于采取正常措施或限制辦法已明顯不足以控制局勢。 在我國,非典疫情沒有爆發之前,我國法律體系并沒有對“突發事件”作出明確的界定,公民也沒有對突發事件給予高度的重視。而在最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指出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這可以說是立法上對突發事件做了明確的界定。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出突發事件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突發性:突發性可以說是突發事件最顯而易見的特征,突發事件的發生讓人猝不及防,沒有任何思想準備,其爆發的時間、地點、方式、種類以及影響人們的生活程度遠遠超乎人們想象。例如,我國的“非典”疫情,美國的“9?11”事件。它們的發生讓人沒有絲毫的思想準備,具有突然性以及極大的不可預測性。對于事件的爆發,要求人們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的反應,作出最有效的應對。
(2)緊迫性:在突發事件爆發之時,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突發事件在時間上的緊迫性特點,由于它的爆發給人們帶來巨大的震撼,是人們所不能想象的,要求人們必須對突發事件作出最快的反應,否則,它帶來的后果就不堪想象,將會給國家、社會以及個人帶來巨大災難。
(3)廣泛性:這意味著突發事件在爆發的范圍上具有廣泛性。由于突發事件的爆發難以預測,爆發時又具有緊迫性,致使在很短的時間內很難控制局面,導致突發事件的發生覆蓋性較強,影響范圍廣泛。
1.2 知情權的涵義
知情權一詞源于英文“the right to know”,由于翻譯的不同,有的稱為“了解權或知悉權”。作為一項法律上的基本權利,學者們普遍認為知情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有學者指出“廣義的知情權,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依法所享有的對于國家機關、公共機構或者其他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要求公開信息的權利,以及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圍內不受妨害地獲得各類信息的自由。” 我們從這個廣義的定義可以看出,廣義的知情權不僅包括不平等主體之間的知情權,即公法上的知情權,還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知情權,即私法上的知情權。而對于狹義的定義,“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依法對國家機關要求公開某些信息的權利,和不受妨害地獲得國家機關公開的信息的自由”。 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出狹義的知情權就是所謂的公法上的知情權。本文所采用的也正是狹義上的知情權。
2 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對公民知情權保障的價值分析
公民知情權在信息時代的今天格外的耀眼,在信息時代,人們要是失去了信息,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眼睛。尤其是在國家、社會、公民面對突發事件時又是那么的重要。在這危機關頭我們來談知情權就更容易理解其深刻的涵義,也更容易把握對知情權保障的價值。
首先,從公民自身權益角度來看,在突發事件中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同時就是在保障公民自身的合法權益。有位學者說過“責備人民在權利上睡著,應先讓人民知其有權利;責備人民違反義務,應先讓其知義務所在。” 知情權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的實現結果在于獲得某些信息,可以說知情權的實現是其他權益保障的前提,也正是這些信息對于公民其他權益的保障起了基礎性作用。這種基礎性的作用在國家發生突發事件時猶為重要。我們知道,突發事件來臨之快,范圍之廣以及結果之嚴重,往往使人們陷入恐慌,在慌亂之中不但難以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且極容易因聽信謠言而失去保護自己權益的最佳時機。政府通過可靠、準確的信息來滿足公民對突發事件的認識,滿足公民“知”的權利,這樣,公民可以在信息真實、信息對等的條件下保障自己的權益。
3 我國突發事件應對中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構想
知情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已成為當今國家的基本理念。保障公民知情權是國家建設中的應有之義。公民知情權在國家發生突發事件時的重要性也凸顯知情權的重要法律地位。那么,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如何保障公民知情權就顯得尤其必要。筆者主要從以下幾點來考慮:
政府與公民之外的選擇――新聞媒體的介入。在現實生活中,正是由于新聞媒體具有傳遞信息的使命,同時它的及時性、公開性以及高效性,使得新聞媒體一方面作為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手段,另一方面使得新聞媒體承擔了輿論導向作用。
對于政府而言,新聞媒體一方面是在作為政府權力的監督角色,而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利用新聞媒體來協調與公民之間的關系。政府應當給予新聞媒體更大的報道新聞自由的權利,因為新聞媒體的自由度越大,獲得的信息就越多,傳遞給公民的信息也就越多,公民了解突發事件的信息越多,越支持政府的行為,最后就越容易解決突發事件。
當然,政府對于新聞媒體的報道還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政府要明確新聞媒體報道信息的范圍,規定新聞媒體報道信息的程序,堅決杜絕新聞媒體在報道突發事件時夸大信息或者傳遞不真實信息,誤導公民。新聞媒體應當獨立的承擔自己的角色,既不能受公民小道消息的影響,也不能僅僅成為政府的工具,要在政府與公民之間尋找到適當的位置,為突發事件的解決起到應有的作用。
4 結語
突發事件一詞現在已經不為人們所陌生,正是由于其發生的突然、范圍的廣泛,后果的嚴重,在它發生的過程當中,人們更加呼吁要保障自己的知情權。這一特殊時期的知情權一方面保障了公民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對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們仍堅信隨著我國民主與法治的不斷發展,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逐漸成熟,以及公民自身法律意識的提高,對待今后的突發事件,我們公民的知情權會得到切實的保障。
參考文獻
[1]韓大元,莫于川.應急法制論――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的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37.
篇6
O雯( 1983―) ,女,助教,河南新鄉人,本科,研究方向:德育教育。
摘要: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發展,民辦高校的規模不斷擴大。由于民辦高校辦學時間不長,辦學經驗不足、管理模式不完善,加上政治經濟因素等方面的原因,民辦高校突發事件頻發,不但嚴重影響民辦高校的發展和社會穩定,而且影響黨和國家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因此,研究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的基本特點及成因,探索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的有效對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突發事件;民辦高校;應對機制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各項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與發展問題相伴,經濟與社會矛盾交織,各種利益訴求不盡相同,潛在社會矛盾日益增加,各類突發事件不斷出現,被譽為“象牙塔”的大學校園也深受影響,高校突發事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伴隨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民辦高校的數量、規模和質量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提高國民素質教育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有效地緩解了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在民辦高校快速發展的同時,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頻率不斷攀升,民辦高校發展受到嚴重威脅,有的民辦高校甚至受到“毀滅性打擊”。因此,民辦高校必須正確認識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性,把應對突發事件提升到一個全新的高度來加以重視。
一、高校突發事件概述
(一)突發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于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對突發事件的定義進行了全面描述:“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1]。同時,按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等四個等級。
(二)民辦高校突發事件。高校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由自然、人為、社會政治等原因引發的,突發在高校校園內或者是涉及主體為高校師生的在校外突發的事件,并影響、沖擊或者危害高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學習秩序造的事件。所謂民辦高校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在或涉及主體為民辦高校師生的事件。
二、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突發事件的異同
(一)共同點。無論是民辦高校還是公辦高校,均為國家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均為國民教育發揮重要的教育引導作用。在起因上,均以涉及學校為主體的突發事件,都符合突發事件的定義,受害群體都為學校的教師和學生。在結果上,都對學校產生很大影響,危機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影響教育教學效果,影響社會穩定。
(二)不同點。民辦高校突發事件與公辦高校突發事件相比,因辦學主體、辦學模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具有其獨特的個性。主要表現在:
1.危機學校生存。民辦高校的突發事件往往影響到民辦學校的發展,甚至導致學校遭受“滅頂之災”。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發生后,除了受到國家政府部門的整治,還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同時,民辦高校突發事件是由投資方埋單,一旦突發事件,會直接影響學校財務收支,從而影響學校發展。
2.危機學校招生。民辦高校的招生,都是學校考多年積累的名譽招來的,一個學生的情況如何,直接影響整個地區的招生工作,容易引起連鎖反應。招生受到影響,學校不能發展,逐步失去競爭力而無力存活。
當然,民辦高校在師資力量、學生素質、政府重視程度、影響力等方面,都和公辦院校有著較大的差距。因此,民辦高校突發事件在成因、表現形式和應急管理上都有其自身的獨特性。
三、民辦高校突發事件概述
(一)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的突出特點
1.源頭多。突發事件一般是由細微的事件引起而發生的,對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方、方式、規模、影響程度都是無法預測、始料未及的。當前,我國民辦高校隨著教育改革的進程,正處在一個特殊的發展時期,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呈現多元化趨勢,如師德、學風、招生、就業、后勤、人事管理、學生管理等均本受關注,一旦出現問題,極易引發不穩定事件。
2.影響廣。一方面,當前大學生主要以95后為主,強調自我的個性張揚,尤其是民辦高校的學生,家庭條件相對較好,更加追求自我意識的表達,引發的各種矛盾較多。另一方面,人們對于民辦高校的信任度還相對不足,民辦高校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或者不得當,在新媒體時代,一點細微的民辦學校事件,經過媒體的快速傳播,就會引起家長、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產生持久性的負面影響,從而容易引起民辦高校辦學的惡性循環。
(二)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的有關成因
1.宏觀因素。高校一直都是這些西方敵對勢力滲透的重要場所,他們通過各種手段當代大學生進行滲透和腐蝕,比如網絡、講座、論壇、宣傳頁等。特別是利用國內外發生的熱點事件、重大事件,或者特殊敏感時期,制造不穩定因素,引發高校突發事件。加之社會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高校,大學生的世界觀和價值標準受到較大沖擊,特別是近幾年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大學生在享受獲取信息快捷便利的同時,也更容易的受到負面信息的影響。這些都給高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巨大隱患,也成為突發事件的導火索。
2.自身因素。一是經費投入不足,政府支持力度很小,融資渠道不暢通,導致民辦高校自身發展遇到瓶頸。二是民辦高校管理層不穩定,教職工流動性大,教師認同感不強等多方面綜合原因,導致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三是民辦高校歷史沉淀不夠,文化底蘊不深,校園文化卻缺失,進一步家具民辦高校不穩定因素的形成。
3.學生因素。民辦高校學生常給人以素質偏低,目標不明確,缺乏學習的動力、缺乏生活常識和法制觀念等印象。長期學習生活上的不良習慣,形成自我約束能力不強、價值觀不正確,性格偏激張揚等特性,導致多發。但其實民辦高校大學生身上往往具備了我們很少關注到的優良特點,如果不正確看待,因材引導,由自身問題引發的校園突發事件會越演越烈。
(三)民辦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存在的問題
1.領導不重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事關學校發展大計,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門監督不夠,民辦學校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導致民辦高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欠缺。一方面是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發了很多,沒有追蹤落實,使得民辦高校的齊抓共管聯動機制不能夠發揮領導作用。另一方面,民辦高校投資方出于節約成本的考慮,機構人員設置配備不到位,不能有效發揮監督保證作用。同時重視程度不夠,對上級部署落實不到位,直接影響安全穩定工作的落實。
2.制度不健全。有些民辦高校,不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安全治安制度不完善,師生訴求渠道不通暢,檢查督導不到位,加劇突發事件發生幾率。有的民辦學校各項措施制定的很多,督導落實的很少,成了一紙空文掛在墻上。同時,很多民辦高校沒有嚴格落實在責任制和責任追求至,安全穩定工作職責只存在于口頭上。
3.保障不到位。民辦高校出于辦學經費原因,低配保衛機構,人員精簡,辦公場所不單獨設置或不設,而且沒有安全穩定專項工作經費,使得安全穩定工作不能有序開展。同時,校園安防器材配備不到位、校園交通規劃不合理,安全警示標示不科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部完備,信息安全監管技術不成熟等,使得突發事件發生后不能的到及時處置。
4.教育不規范
一是安全教育不豐富。學校不能把學生日常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落實到位,壓縮學生在校時間,只顧文化課教學,導致師生教育不到位。二是崗位培訓不到位。民辦高校領導層不能夠重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重要性,不安排相關崗位人員參加各類應急管理培訓,人員素質達不到崗位需求,嚴重影響突發事件爆發后的應急處置。四、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
(一)預防機制
1.預防機制的重要性
突發事件的發生具有突發性,無論是自然因素還是認為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無一例外都是有小矛盾的不斷積累沉淀,由小到大,由質變到量變的過程。因此,可以看出突發事件還具有可預防性,只要及時發現潛在的矛盾和隱患,建立完善的突發事件預防機制,有利于從根源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不穩定因素,切實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
2.排查化解機制
建立健全矛盾的排查化解機制有助于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做到早化解、早處理。排查機制可事先對一些可能存在的隱患做到全方位的了解,可以建立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抓提排查和公事性排查等,并根據排查結果制定詳細的化解措施,把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3.應急預案機制
應急預案在突發事件爆發后,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古人云:凡事預則立。在民辦高校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中,建立事前預案,實施分類分級別反應,完善應急保障機制,健全危機全程監控體系,做到四階段應急管理模式,充分發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合理。同時,做出應急預案后,要進行全方位評估和應急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并進行預案的修訂和補充,切實發揮預案的應急聯動指揮作用。
4.應急保障機制
民辦高校在構建全過程、全系統、全方位的應急管理體系的前提下,做到事前預防為主,事中快速反應,事后全力恢復的工作模式。這就需要民辦高校要站在學校的發展大局,把突發事件應對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貫穿于學校建設發展各項工作的始終,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不斷加強后勤保障,構筑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切實保障應急管理體系順暢運營。
(二)應對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領導機制的建設和應急機構的建設十分重要,認真執行一崗雙責,強化應急指揮部門建設,夯實職能部門基礎,不斷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創新工作斯洛,拓寬工作渠道,積極探索有助于保證民辦高校校園安全穩定的有效途徑,逐步形成有組織領導、有分工合作、有協調聯動的突發事件領導管理體系,切實維護民辦高校和諧穩定的發展局面。
2.加強教育管理
通過分析突發事件的成因,我們可以明確得知,加強大學生教育的重要性和突出作用。民辦高校學生的整體素質相對偏低,這也就要求民辦高校教育者必須面對這一實際情況,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教育方法。一方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充分發揮思政課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形成適合民辦高校學生的思政課體系。另一方面,營造和諧的校園文化氛圍,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提高到戰略高度,凝練具有民辦高校特色的校園文化,切實發揮校園文化在應對突發事件中不可替代的文化育人作用。
3.加強隊伍建設
針對目前民辦高校的及實際情況,一方面可以通過提升教職工的福利待遇,完善晉升發展渠道來增強教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增強教職工的集體榮譽感,從而吸引人才,形成人才集聚效應,實現學校與教職工的雙贏。另一方面加強應急管理隊伍的培訓,選拔相關人員參加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積累應急管理經驗。(作者單位: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
基金項目:2014年度河南省民辦教育協會課題《民辦高校發事件的應對機制研究》(HMX20140304)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新華社,2007年8月30日
[2]李余華,李黎青,丁貴陽.高校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處置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7
[3]張棟偉.對高校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的思考與探索[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11(4).
篇7
[關鍵詞]高校;事件;思想政治;教育;溝通
伴隨著各大高校的擴招,每年進入高校的人數也不斷的增多,高校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隨著社會的多元化,人們的思想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無論是社會環境還是學校環境都變得越來越復雜,高校突發事件頻頻發生。然而,現今社會和高校應對突發事件辦法很少,應對的機制也不健全。在此背景下,亟需一種好的方法和一種健全的機制來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思想溝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法,將其引入到高校應對突發事件中,幫助老師學生找到合適的途徑進行思想溝通,將幫助高校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
一、思想溝通介入突發事件的必要性
思想溝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法,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進行信息傳遞的有效途徑。發揮思想溝通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對于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幫助高校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有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對思想溝通介入突發事件的必要性研究,可以進一步明確思想溝通在應對突發事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高校環境的復雜性
高校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很多,個人因素、學校因素、社會因素都可能引發一些突發事件。由于高校人口密集、環境復雜,人與人之間的摩擦不斷、不良信息的進入等等都導致了大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受到影響。加之學校周圍的閑雜人員較多極易引發尋釁滋事等其他突發事件。同時信息化對學生的思想,價值觀等方面有著重要的影響,是學生思想復雜的原因之一。綜合以上種種因素,高校環境的復雜性使突發事件發生的概率增加,使得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須高度重視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發生。
(二)突發事件對學生產生的危害
突發事件對大學生的危害小到影響其正常的學生和生活秩序,大到危害其生命財產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大學生的思想行為、道德觀念和意識形態等各方面都會產生影響和沖擊,造成大學生情感和行為的不穩定性。在此情形下,對大學生進行及時的思想政治引導是必不可少的。
(三)突發事件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契機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切工作的火車頭、牽引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對維持高校安全穩定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突發事件尤其是重大的突發事件對學生的意識形態、身心健康和對學校的正常管理秩序都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并且會對大學生的思想、行為以及心理方面都會產生一些負面的影響,一旦處置的不合理輕則對高校的秩序產生隱患,重則可能引發更為嚴重的。此時受教育者最容易領會思想政治教育者傳遞的有效信息,可以產生心理的共鳴。如果教育者可以和受教育者進行有效的思想溝通,那將大大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四)思想溝通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思想溝通是人與人之間思想交換的必要途徑,在應對突發事件中起著無法替代的作用。在高校中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離不開思想溝通。溝通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流、協調人際關系的主要途徑,同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各大高校中得以有效實施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通過思想溝通而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長效機制。也可以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通過有效的思想溝通將危害降到最低。
二、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溝通途徑及方法
(一)建立和健全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長效機制
1、加強大學生危機意識教育
目前各大高校對學生危機意識教育是很少的。如今我國各高校規模均處于擴大時期,高校大學生的人數快速增長,學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員與教師的比重雖然也在不斷的擴大,但是由于高校對學生安全教育缺乏重視,對學生的安全防范以及危機意識缺乏思想引導,從而使學生在面臨突發事件時不知所措為改變這種被動的現狀各個高校應該開展一些專業的安全教育和一些特色的安全課程,加強學生的生命觀教育以及危機意識,從而減少危機事件對學校和大學生的危害。
2、開展大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引導
心理教育是利用心理科學的方法,教育者通過與對教育對象進行心靈的溝通,打開被教育者的心扉,對其進行合適的引導,將積極的、正確的心理和方法傳授給被教育者,可以促使其心理健康。目前在各大高校雖然都設有心理咨詢服務通道,并且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宣傳不到位,以及學校和師生不重視,因此效果并不是很顯著。為此學校可建立一些專門的機構,豐富思想引導的方式。
3、充分發揮學校各種媒介的作用
學校應該發揮高校存在的如社團,板報,校報,廣播,校園網等媒介作用,對突發事件的應對策略進行廣泛宣傳,使學生耳濡目染,發揮其隱性教育的作用。
4、學校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演習
突發事件最突出的特點就是突發性,由于人們對其難以預測,往往使人難以預防。所以高校除了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地進行宣傳外,還應及時的對突發事件進行有針對性的演習,這些宣傳和演習不能只流于形式,而應該切實滲透到學生的日常安全教育當中。學校應該切實的設置和模擬一些突發事件的場景,使學生真實的體會到突發事件的氛圍,在實踐中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例如防震演習,防火演習。
5、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與學生之間的有效溝通
應對突發事件長效機制的建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個人的事,它有賴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與學生之間的有效思想溝通,只有盡可能消除他們之間的溝通障礙,使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的思想溝通暢通無阻,才可能使安全教育工作有效的進行。在溝通過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應該關心學生的需要,尋求雙方在思想溝通上的共鳴,從而平等的與學生進行思想溝通。而且教育工作者應該多多收集相關資料,積極尋求思想溝通的新途徑并掌握一些溝通的技巧,對學生因材施教,更加有效的進行思想溝通。
6、加大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的建設
加強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隊伍的建設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前提。而這并不僅僅是思想教育團隊人數的建設,更重要的是對思想教育工作者水平和素質的建設。目前,各大高校雖然都有較為龐大的思想教育團隊,但是團隊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甚至有些并不合格,絕大多數高校對思想教育團隊沒有長效有用的管理、培訓和考核機制。思想工作者水平較低,對學生的了解不夠,不能與學生進行有效合理的思想溝通教育。因此高校管理者應該著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素質教育,建立和健全培訓和考核機制,培養一支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
(二)注重加強突發事件后的思想溝通
1、及時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
突發事件發生之后,不要刻意的對學生進行隱瞞,要及時地將事件的真實情況及對該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告訴學生,并在對輿情進行辨別的基礎上指出流言蜚語的錯誤和來源,使事態向有利于事件解決的方向發展。同時可以利用多種校內媒體靈活機動地發表自主言論,通過一系列的學校媒體引領正確的輿論趨向。學校的領導也可以通過開會和慰問的方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正確的思想引導。
2、學校各部門之間加強溝通
各部門之間應該職責明確并且彼此之間應該加強溝通。學校安全教育工作不應該僅僅是保衛部門的工作,與學生的溝通也不應該僅僅是鋪導員的工作。要保證長效機制的有效性就必須依靠各個部門之間的相互合作,相互依靠,而不是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的相互推卸責任。只有將學校各個部門團結在一起才能夠有效降低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危害。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學校應與家長密切配合,幫助學生走出心理陰影,將突發事件所引發的危害降到最低。
3、發揮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突發事件后的作用
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思想政治工作者應該堅守該崗位,迅速做出反應,及時的了解情況,深入學生內部給學生正確的有關突發事件的消息,對學生進行有效的心理引導,并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避免危機事件對學生的二次傷害。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思想政治工作者應該第一時間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穩定學生的情緒。認真做好學生的心理工作,使學生迅速恢復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
4、總結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經驗教訓
突發事件發生后,不僅僅要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也要做好突發事件后的總結工作,對事件的隱患、成因、處理結果以及應對突發事件中暴露出來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最大限度減少問題發生時造成的危害。
高校是大學生聚集學習和生活的地方,人口密集,人員眾多,高校一旦發生應急突發事件,對學校和學生的生活將帶來巨大影響。因此無論是高校的管理者、老師還是學生,為了自身的安全和學校的正常秩序,都應該積極主動地構建起有效暢通的溝通途徑,認真踐行相應的應急預案,沉著、冷靜、有序的預防和應對高校突發事件。充分發揮思想溝通在高校應對突發事件中所起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小奎.論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政治教育策略[J].教育與職業,2014(14).
[2]王鴻,杜旭宇,周立軍,榮燕,劉漢利.談高校突發事件應對中的思想政治教育[J].教育探索,2011(05).
[3]崔小璐,陳小瓊.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有效性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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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概念與分類
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影響甚至破壞教學、科研及各項管理工作,擾亂高校安全穩定的局面,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處置的危險、緊急事件。
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六類:
一是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如“非典”、食物中毒事件等。
二是政治類突發事件,如學生為表達良好的政治愿望和愛國熱情, 但卻沒能采取正確的表達方式而參與非法集會、游行活動等, 有的還張貼不利于學校、社會、國家穩定的大小字報、標語以及游行、罷課、絕食、聚眾沖擊學校機關及政府機關等。
三是治安安全類突發事件,如學生宿舍被盜、學生被搶劫、傷害、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四是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師生人身傷害、停課等突發事件。
五是學校管理類突發事件,包括由學校內部管理存在的各方面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地解決而引發的突發事件, 如罷餐、罷課、宿舍鬧事、破壞公物、惡意匿名信和網絡帖子等。
六是事故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等。
二、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產生的原因
1.受我國已進入突發事件高危期的影響
我國目前處在突發事件的高發時期。而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都將面臨突發事件所帶來的嚴峻挑戰。
從自然的角度分析,中國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災害發生頻度高、災害損失嚴重。由于受災害影響的人口大體在2億左右,占全國人口的1/7以上,自然災害在中國有著較強的社會性。自然環境的惡化,都會相對降低人們的生產、生活的質量,造成生存困難,誘發群體性突發事件。
從社會的角度分析,我國目前正進入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階段,既是關鍵發展期,同時又是矛盾凸顯期。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一些值得重視的新問題,如果處置失當,有可能會出現社會危機。從1999年起我國高等學校開始大規模擴招,造成相對緊缺的教育資源和日益增多的學生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已變成一個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此外,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的最新變化也使得國際間的沖突和危機出現新的特點。
2.0缺少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基本法律
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一系列與處理突發事件有關的法律、法規,例如應對騷亂的《法》,應對自然災害的《防震減災法》《防洪法》,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安全生產法》、應對公共衛生的《傳染病防治法》、應付學生安全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各地方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又頒布了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地方立法。但是僅僅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分別立法,相對分散、不夠統一,難免出現法律規范之間的沖突。而且各部門都針對自己所負責的事項立法,“各掃門前雪”,缺乏溝通和協作。同時,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一些地方立法“以鄰為壑”,大大削弱了處理突發事件的協作與合力。
3.信息管理系統落后
信息管理系統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則為決策者提供及時和準確的信息;二則為民眾傳遞適當的信息,避免民眾情緒失控,促進民眾溝通。目前,我國發生災害及各類突發事件時,都是以部門為單位逐級匯報,缺乏快捷、有效的溝通渠道。信息量并不是不夠大,也不一定不及時,最大的問題在于信息分散和部門壟斷,無法在危難時刻統一調集,迅速匯總。
4.公共服務體系薄弱,很難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沖擊
其一,對社會變動和市場經濟波動起抗衡和緩沖作用的綜合社會保障體系在我國還沒有建立,社會保障覆蓋面較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為16342萬人,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為10584萬人,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為12386萬人,而我國就業人員總數高達7億多人。其二,我國公共衛生服務的覆蓋面還很低。據2003年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44.8%的城鎮人口和79.1%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基本上靠自費看病。
此外,我國對公眾的危機教育不足,防災應急教育還沒有納入教學體系中。社會的警覺性較差,市民缺乏自救、救護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在這一方面,也是應對高校突發公共事件不力的原因之一。
三、制定高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
制定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必須規劃得周密細致,不能以簡單的條條框框為主,要易于實際操作。另外,應急預案應該能夠全面覆蓋整個高校,各單位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狠抓落實,從而形成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
1.應急預案應該包括一整套工作運行機制
應急預案一般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四類。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Ⅰ)、重大(Ⅱ)、較大(Ⅲ)和一般(Ⅳ)四級。應急預案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都要作明確規定,形成包含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等各環節的一整套工作運行機制。
2.應急預案要強調預防為主
一般的預案主要是規定應急處置的流程、程序、原則。鑒于高等學校行政機構級別多、學生多、校園面積大等原因,必須要強調以預防為主和先期應急處置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門和各學院盡力預防突發公共事件和盡可能不要把一般事件擴大為嚴重的、特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3.應急預案應把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等作為理念和原則放入預案中間
按照以人為本、保護師生、預防為主、教育在先、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積極預防和處理各類突發性事件。
4.應急預案應具有超前性
高等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規章制度還不健全,應急預案要能夠彌補這些規章制度的不足之處,同時也為今后各種規章制度的完善提供基礎。
四、科學啟動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程序
1.信息監測與報告
高等學校應該成立專門的值班室,開通統一報警電話,24小時接收事件信息報告。各院各部門應注意收集本單位范圍內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其他領域可能對本范圍造成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保證信息暢通,及時報告。
2.預警級別及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警等級分為四級。即:一般級(Ⅳ),較重級(Ⅲ),嚴重級(Ⅱ),特別嚴重級(Ⅰ),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經校有關部門審定后統一。
3.應急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由校相關部門統一啟動,根據預警級別,應急響應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一般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對人身安全、社會財富及社會秩序影響較小的突發事件;較重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對人身安全、社會財富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損害的突發事件;嚴重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影響全校穩定和師生正常生活、生產秩序,對社會財富及人身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突發事件;特別嚴重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遭受破壞性地震等特大自然災害或暴發疫情,事涉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的突發事件。應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難以控制災害事故時應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部門請求增援或支援。
五、科學處理高等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步驟
1.指揮與協調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現場均應開設現場指揮部,先期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負責現場指揮;多災種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參加救援時,由主要災種指揮員負責現場指揮;各種資源由其統一調配指揮。
現場指揮部的組成:高等學校主要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專家;救援組負責人;后勤保障組負責人;安全保衛負責人。
應急預案啟動后,應迅速查明災害事故狀況,依據救援預案和災情,快速形成救援方案;對災害事故源進行緊急處理;組織人力搶救和護送危難人員;根據專家的建議,采取科學施救措施,消除災害事故危害;搶救重要物資和機密文件;預測災害事故發展趨勢,果斷決策、指揮人員撤離和轉移物資;對災害事故鄰近危險源進行緊急處理,防止災情蔓延;根據救災需要,緊急調動增援力量;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保障;組織實施現場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救援現場秩序;視情況開設現場急救所,對危重遇難人員進行緊急處置;果斷指揮救援力量處置意外情況;當災害事故危害完全解除、人員解救結束時,下達結束應急救援命令;善后處置工作移至相應的管理部門。
2.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根據有關協調管理機構的報告和建議批準解除應急狀態,由相關部門宣布轉入正常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機構負責組織事件調查。對嚴重級以上突發公共事件作出應急處置情況報告,上報上級指揮部門。
3.善后處置
一是突發公共事件和災害發生后,各部門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二是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對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范圍和程度、損失額度和后果進行全面評估,經核實審查無誤后報上級部門,經上級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三是相關部門要做好事后安撫工作,緊急發放各種應急用品。
四是事發高等學校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損失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認真制定重建和恢復教學、生活的計劃,迅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進行恢復、重建。
五是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勞務人員應給予一定標準的經濟報酬,對于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而傷、亡的人員,要給予相應的褒獎和撫恤。
六是調查和總結。事發高等學校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要深刻認識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危害性,吸取教訓,認真總結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的得與失,為切實提高高等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基礎。
六、提高高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的措施
1.加強培訓,努力提高高校教職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素質
無論哪種行業,素質都是至關重要的。只有素質過硬,才能精干高效。員工如果沒有人性化的服務意識、優質的服務水平、精湛過硬的服務技術、正確安全的防護措施,擔當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就根本無從談起。因此,在平時的工作中,我們要注重采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學習觀摩等多種形式,從服務意識、服務水平、服務技術等方面加強對教職工的培訓,不惜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教職工尤其是新教職工的業務素質,努力使他們成為獨當一面的“行家里手”,真正擔當起崗位賦予的職責,掌握應對危急時刻特別是大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所需要的技能技術。同時,還要注重充分發揮老同志的作用,采取一幫一、一幫二、以老帶新、新老結合等方法,在平時的工作實踐中提高新教職工的實際動手操作能力;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辦法,切實提高教職工的業務技能。譬如,分批組織教職工到全國各大高等院校學習參觀,不斷豐富和拓展教職工的視野,這些措施對提高他們的素質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聯合攻關,集中解決高校突發公共事件難點問題
在下大力做好平時培訓工作的基礎上,我們還注重搞好重點培訓,集中攻關。從教職工中抽調部分服務意識強、文化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專業技術精的骨干組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分隊,集中力量解決難點問題,集中精力攻克業務難關。對校領導如何正常有序地安排整個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如何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領導;如何制訂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預案,組建應急機制;如何及時有效地應對情況急、任務重、要求高的突發公共事件都做了比較深入的研究。
3.注重積累,不斷豐富實踐經驗
“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河;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很多東西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經驗是反復實踐的總結和結晶。只有注重積累,注重總結,才能出真知,出經驗。在平時的實際工作中,要注重對歷次突發公共事件處理資料的原始積累,從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從而不斷豐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實踐經驗。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要求各部門收集處理突發事件中最原始的資料,總結本次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譬如,就近幾年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形成了重要的文字資料和圖片資料,并準備整理匯編形成寶貴的資料保存下來,為以后應對類似的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借鑒和參考。同時,要注重收集國家、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作為指導我們工作的依據。
4.擴大交流,構建高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網絡
加強交流交往是促進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當今世界的一個主題。相互交流能使我們互通有無,可以讓我們開闊視野、豐富知識、增長才干。高校不僅要加強相互之間的交往交流、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彌補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時,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鄰近地區的高等學校應該從理論上、技術上、人力資源上、物質資源上給予援助,協助事故地高等院校及時撲滅事故和成功進行自救,從而體現高校間精誠團結的合作精神,構造高等學校間的跨區域服務網絡。
5.加強建設,完善高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設施設備
良好的設施設備是我們從容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沒有優良過硬的設施設備,從容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便無從談起。高校平時應該加強硬件設施設備的建設,充分運用現代的科學技術為我們所用,體現高校的現代化、人性化的服務。同時,要做好必要的物品儲備工作,使我們在事故發生后,可以有充足的物質用品投入到服務中去,從而確保我們的服務快捷、方便、有序。
參考文獻:
[1]李元芳.高校學生傷害事故類的型及處理原則與預防對策[J].高教論壇,2004,(4):151-153.
[2]牟柏林.論高校治安管理中的道德教育[J].保衛學研究,1998,(1):14-17.
[3]韓連生.高校保衛工作與教育[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
篇9
【關鍵詞】課堂教學 突發事件 轉化應對
課堂突發事件的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怎樣把突發事件及時納入教學并轉化成教學中的寶貴資源呢?
一、把握好課堂突發事件的類型
(1)學生行為失當。指學生有意無意地干擾教學秩序,違反課堂紀律的行為表現。如學生間發生爭執或是有學生搞“惡作劇”,這些現象往往把教師精心準備的一堂課攪亂。
(2)教學環境失常。指課堂教學中,教學環境突然發生變化。教學環境失常又可分為教學內部環境失常和教學外部環境失常。如正在使用的多媒體突然發生故障,天氣驟然變化……這些情況的發生,都分散或轉移了學生的注意力,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3)學生回答意外,指在課堂教學中學生沒有按照教師設計的思路回答提問,或是學生插嘴,或是向教師提出一些意料不及的問題,從而出現教師難以應對的局面。
(4)教師言行失誤。指課堂教學中教師教學語言或其他的操作失誤。主要有板書失誤、語言失誤,實驗演示和教具使用失誤等。
二、明確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目的
教師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應以排解和利導為目的。排解是指對一般課堂“突發事件”采取視而不見,姑且把它放置一邊,暫不在課堂上做及時處理;利導是指教師巧妙地借助當時的情景,將“突發事件”向有利于教學的方向引導,將不利因素化為有利因素。
三、機智應對課堂“突發事件”的方法
(1)巧妙地利用突發的教育資源,延續“當下生活”。真正完整的教育應包括外在客觀知識的傳授以及內在生命成長的引導兩方面。因為教師所面對的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學習,而應進入學生的生命領域,進入學生的精神世界,讓學生的身心作為生命體參與其中,讓課堂充滿人文關懷,成為人性養育的殿堂,并由此而煥發生命活力。
(2)藝術地轉化,變“干擾”為“資源”。“干擾”可以成為教學過程優化的誘因,有些課堂突發事件利用得好,可以轉化成課堂教學中的資源。有些隱性資源并非教師可以預料的,但卻是學生的興趣所在。在教學過程中有這樣一件事:“誰在搗亂?把光照到我眼里?讓我看不見了!”一個學生大叫一聲,把同學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教師的課被打斷了。老師掃視一下全班,微笑著說:“我們班今后可能會產生一個發明家,因為他現在對光線的反射感興趣了。你們愿意聽一個有關光的故事嗎?”“要!”同學的注意力又被吸引了過來。“有一天,愛迪生的媽媽患了重病,需要動手術,可是光線不夠,愛迪生借來了鏡子……”老師一邊講述故事,一邊觀察著所有學生,發現一學生聽得特別認真。憑直覺,這件事多半是他干的。“老師很高興,我班也有一個懂得利用太陽光的人,或許經過努力,他將來也會成為一個科學家。”老師看著那學生贊許地說,他頓時有些興奮起來。“不過,這方面的研究還應該注意場合,下課后,我們一起探討利用陽光的方法,一起做實驗,好嗎?”看著他躍躍欲試又帶著羞愧的臉,老師知道他已經認識到了錯誤,也激起了興趣,于是,剛才被打斷的課得以繼續。
(3)任務喚醒,激發心理動機。有些課堂突發事件的發生,可以歸咎于學生的紀律觀念或自控能力不強。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學生對教學的“游離”和“對抗”,可能正是教師“任務喚醒不足”所產生的。如一個學生總喜歡故意做出一些怪異舉動來吸引同學。一次,老師讓他回答問題,他站起來后,一連串“驚天動地”的舉動隨之而來―――先是凳子咣當倒地,后又是桌上的書嘩啦掉地,這一切方過,他的肢體語言又接踵而來―――抓耳、撓腮、聳肩、抖腳,總之,身上的每一個“零部件”都在動,引得全班同學笑不可抑。老師鄭重地制止了大家的笑,然后平和地示意他回答。他答了,口中仿佛含了一個橄欖,說話含混不清,又引起一陣竊笑。但老師卻鼓勵說:“很高興,你能回答老師的問題,但能不能說得更清楚一點?”他的神情變得莊重起來,努力地又說了一遍,盡管未有多大起色,但老師還是把表揚送給了他:“很好,比剛才好多了,說明你完全可以做得更好,你說是嗎?”這時他的臉上充滿了感激與振奮。之后的每一堂課,老師發現他都在努力地聽講。
這個發出“驚天動地”響聲的學生,就是因為教師的長期忽視使他遠離“教學任務”,從而產生“對抗”心理。教師沒有把他的問題行為視為消極的干擾因素,依仗權威的力量進行紀律約束,而是淡化問題行為,通過“任務喚醒”使學生感受到尊重與關懷,自然地消除“游離”狀態,投入到學習過程中。
(4)精心預設,減少被動。教學內容的安排要適量。太多時,教師不易講解透徹,會出現為完成任務顯得手忙腳亂,學生為完成所學內容,被動接受,學得不深不透,一知半解。太少時,則顯得課堂內容不豐富,學生收獲不大,浪費時間,效率不高。所以教師應在熟悉教材和學生的前提下,認真備好課,確定一堂課的先后順序,重難點怎樣突出。只有做好了準備,才能確保課堂教學有條不紊。
篇10
迅速?及時
――迎戰大冰雪直播報道
2010年4月12日夜至13日,黑龍江省大部分地區普遍降雪,哈爾濱市遭遇60年不遇的暴雪的襲擊,市區降雪量平均達到40多毫米,日降雪量是1961年以來最大值。特大暴雪突如其來,整個城市陷入了緊急狀態,在暴雪突襲的當天下午一點十五分,都市頻道《新聞夜航》節目就推出了應對大風雪的現場直播《迎戰大風雪》。將暴雪對城市的影響以及各部門迎戰暴風雪的舉措,通過直播節目第一時間報道出去,對于穩定群眾情緒、疏導城市交通、協同各職能部門迎戰暴風雪起到了關鍵作用。
現場直播中,共派出二十多路記者分赴暴雪前線,其中四路單邊衛星車記者分別駐守在哈爾濱市城管監控指揮中心、哈爾濱市最大交通流量的交通崗、哈雙高速公路入口和市區主要干道上,隨時直播突況、及時報道全市路況,降雪、清雪狀況,還有多路記者深入各行業,采集他們應對暴雪采取的臨時措施,隨時進行3G、電話連線,并邀請氣象專家、交通部門領導、農業專家等各行業嘉賓做客直播間,對觀眾最關心的暴雪何時能停、交通如何疏解以及暴雪對農業的影響等問題進行解答和指導。
整場直播反應非常迅速,在暴風雪還在肆虐的同時,直播已經開始,記者沖入風雪中,發回的是最新、最及時、最準確的報道。跟蹤清雪工人一整夜,全程報道工人連夜清雪的辛苦,并且通過嘉賓訪談和采訪,對于暴風雪成因、發展以及預測,都做出了深入報道,另外,整場直播中,一直以政府在自然災害面前,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為主題,多方展現各部門迎戰大風雪的堅決態度和得力舉措。
迂回?堅持
――伊春空難直播報道
2010年8月24號晚上十點多,黑龍江省伊春市發生空難,死亡四十二人。已經準備睡覺的記者迅速反應,第一時間趕到單位聯合技術部門,帶著直播車連夜奔往事故現場。到達現場,事故的第一現場也就是飛機墜落的地方已經封閉,由于事情涉及問題嚴重,多方溝通并沒有太好的結果,這時大多數媒體的記者選擇了轉戰醫院或繼續蹲守。而我們則立即將了解到的情況組織語言,以機場為背景進行出鏡,給采訪留好備份和底牌,也就是繼續爭取進入現場,不過,一旦依然無法進入,節目也會有播出的基本材料和素材。無論什么時候,都要留有足夠的底牌,這也是重大突發事件采訪的一個很重要的采訪經驗。出于傷員安全的考慮,當地醫院到處都是警察看守,禁止所有的記者進入采訪。這種情況讓大部分媒體的記者都只能選擇退出或等待,而我們經過商量后,決定能了解多少就了解多少,無論什么形式,只要了解到的都是新聞。于是兩位記者放下話筒和攝像機,空手進入醫院,試圖以談話或旁聽的形式盡量多的了解信息。就這樣,發現了一個遇難者的家屬,了解到了事故背后的感人故事。這次非常規的采訪告訴我們,采訪不一定非得扛著攝像機,舉著話筒,擺著架子采訪,有時候,也可以談話,也可以聽說,這種靈活變化的采訪有時候可能更適用于突發事件的采訪。半夜11點得到消息,凌晨1點出發;連續36個小時沒有合眼,凌晨兩點起來采訪;沒有一次按時吃過飯,沒有一晚安穩睡過覺。這就是記者,這就是重大突發事件中記者最應該做的事情。
引導?服務
――全國搶鹽事件報道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9.0級地震,隨后導致日本福島核電站泄漏。“核輻射”一詞迅速在人群中傳播,同時一個讓人恐慌的現象出現了,所有超市的碘鹽全部被搶光,商場門口被人們擠破,碘鹽的價格也因此瘋漲十幾倍,一時間人們無所適從。《新聞夜航》晚上及時開通直播,派出多路記者,拍攝搶鹽的瘋狂現場、到碘鹽制作廠了解碘鹽的生產能力、采訪專家駁斥碘鹽防輻射的傳言,第一時間緩解了人們心里的困惑,平息了人們心里的恐慌。第二天,碘鹽搶購現象消失,市場開始恢復正常。這一重大突發事件,告訴我們媒體應該負有社會責任感,有義務用自己的鏡頭和聲音引導社會輿論,服務百姓生活,樹立主流媒體的權威性和可信賴感。
思想上,無論何時何地,時刻做好準備,記者一定要有這份責任感,有突發事件,每個記者都要第一時間,親自趕到現場,要有一種熱情、一種沖動,同時要有一份冷靜。無論如何,一定要在當天節目中播發。
采訪上,提前做好準備,提前聯系攝像、司機、聯系好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查詢相關背景資料。準備好帶子、電池、話筒、錢、手機充電。路上一邊打聽最新消息(網絡、廣播),一邊構思采訪框架,或穩定情緒。
到現場,攝像拍攝畫面,記者聯系當事人、目擊者或處理者。多家媒體采訪,不爭搶,從另外角度入手,以自我為節奏,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不要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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