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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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措施

篇1

論文關鍵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群體性突發事件 表現形式 預防與對策

一、引言

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各類矛盾糾紛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近幾年來,發生在人民法院系統的一些突發事件是社會矛盾的一個重要體現,這些發生在案件審判處置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嚴重影響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機關的形象,甚至危害了人民法官、訴訟參與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人民法院的財產安全。這類群體性、突發性的事件性質惡劣且其發生呈逐年增多態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作為人民法院直接管轄的一支武裝力量,他們肩負著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執行傳喚、參與搜查、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職責,同時他們也擔負起處置法院系統內突然事件的重任。這些突發事件發生迅速并且無規律可循、不可預見,一旦不能立刻處置或者處置不當都會對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如果依法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人民法院審判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已經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得不面對和思考的重要問題,也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要著重解決的問題之一。文章結合突發事件的特征、類型,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進行分析。

二、突發事件的特征與類型

(一) 突發事件的特征

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突發事件界定如下: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而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為了滿足某種目的,多人參與,擴大事態、加劇沖突、使用暴力等手段擾亂、破環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普遍具有以下特征:

1.突然性。突發事件一般是由一定的契機誘發的,它什么時候發生,以什么形式出現,事件的規模和影響程度是人們無法事先預測和掌握的,它具有不可預見性。由于突發事件的突然發生,人們沒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社會資源也沒有做好充分的保障,往往會出現處置不當的結果,因此造成惡劣的影響。

2.破壞性。突發事件對于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包括對公共生命構成威脅、造成公共財產損失、擾亂和破環公共秩序以及造成公眾心理障礙等等。這些破環很多都是不可恢復的,一旦發生,就實實在在的存在,自始至終產生不良影響,有些破壞雖然可以逐漸消減,但是往往也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和代價。因此必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恰當的處置,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破環和不良后果。

3.緊迫性。由于突發事件具有很強的破壞性,且突發事件的發展規模和影響深度都難以估計和預測,因此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行動,依法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第一時間對突發性事件進行妥善處置,避免突發事件造成更加嚴重的和難以挽回的不良后果。

(二) 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特點

與其他類型的突然事件相比,群體性突發事件采取集結力量的方式,它對社會影響面大、沖擊力強,處置起來難度更大,也更容易產生遺留問題。群體性突發事件除了具有突發性事件的基本特征以外還具有以下特點。(1)規模不斷擴大。隨著我國社會市場經濟的轉型,社會利益格局調整,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不斷增多,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逐年增多,而且規模不斷的擴大,成為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問題.(2)涉及的行業人員眾多。我國的人口眾多,社會結構十分復雜,各行各業都存在這這樣那樣的矛盾,群體性突發事件不可避免的發生,參與人員身份復雜。(3)表現方式激烈。很多群體性事件的參與人員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但是他們往往采取過激的方式,有時甚至發展成為違法犯罪行為,如果處置不當,矛盾會不斷加劇,影響范圍也隨之擴大。

(三)人民法院系統內的突發性事件的主要表現形式

1.哄鬧、沖擊法庭。這類事件主要發生在刑事、行政、民事審判活動中,參與者主要利用旁聽、參加庭審活動等機會在法庭上進行哄鬧、辱罵或者圍攻法官、公訴人、證人、以及對方當事人等,擾亂、破壞了正常的法庭秩序,影響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有序進行。

2.暴力抗法。主要變現是判決的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人親屬為了逃避執行,在人民法院執行判決或裁定時,利用暴力手段,沖擊執行現場、毆打工作人員、損毀執行材料、破壞執行車輛和器材、搶奪警械用具或者自傷、自殘等一系列嚴重阻礙判決正常執行的違法行為。

3.劫奪人犯或暴力脫逃。是指在司法警察押解被告人或犯罪分子的過程中,不法分子為搶奪被告人或犯人,聚眾對押解車輛進行非法攔截,暴力傷害押解人員,或者被告人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脫逃的行為。

4.槍擊、爆炸類。主要是指參與者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等進入法院機關、庭審現場、辦公場所等進行槍擊或者引爆,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情況。

5.集體上訪類。主要表現為行為人對人民法院的裁判結果不滿,因此采取靜坐、喊口號、拉橫幅、堵大門等過激手段,達到獲得群眾圍觀、引起社會關注的目的,此類事件如果得不到妥善處置,很可能會進一步發展為更為激烈的擾亂法院工作的行為。

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處置突發事件的基本要求

堅定處置突發事件的信念。各級人民法院對于突發事件要有堅定的立場,要有處置暴力抗法者的決心,無論規模的大小和影響的好壞,都必須嚴格地堅持依法處置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嚴格按照各類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置,情節嚴重者,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基層法院要加強與司法警察和公安部門的溝通和交流,堅定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信心。

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處置突發事件對司法警察的政治立場、擒拿格斗技能、駕駛能力甚至射擊等專業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還要求司法警察要有堅實地警務基礎理論和相關法律知識,要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反復、多次的演習,不斷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人員的反應能力、布控能力以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能力。

改善司法警察所配置的裝備。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不僅需要計謀、手段和措施,還必須要有精良的裝備。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面對突發事件行為人的各種暴力攻擊時,司法警察需要有精良的抗暴警械。根據《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有資格配備和使用警械和武器,因此為了大力防范群體突發事件,司法警察必須配有網槍、防彈、防刺背心、手套,要有警棍、盾牌等警械裝備,只有這樣才可以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科技優勢。

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處置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如果應對措施得當、處置方式合理的話,可能會防止突發事件造成的嚴重后果和損壞的發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主體,本文認為司法警察常用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如下所述。

(一) 制定各類群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中國有句古話:“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各級司法警察管理部門要依據當地的具體執法環境,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來明確各類群體事件處置的目的要求、處置的原則和方法、處置的分工部署以及相關的聯動機制等內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模擬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進行處置演練。

(二)執行任務前必須進行充分的準備

為了預防突發性群體事件的發生,司法警察執行任務之前,需要科學系統的分析各種可能的群體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并根據預計突發事件的規模、影響等因素來合理的布置警力,明確各個司法警察的分工。

(三)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工作

依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的要求,執行任務的司法警察必須嚴格、細致和文明檢查進入審判區人員的人身和隨身物品,詳細記錄檢查結果。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檢測出的各類限制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危險物品進行處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檢查的方法有檢測設備檢查和人工檢查兩種檢查方式。

(四)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采取相應的措施

通過上文可知,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表現形式有六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處置這六種突發事件的具體措施應該有所差異。例如,對于哄鬧和沖擊法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值庭的司法警察可以警告并制止事件行為人,告知其行為將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若警告直至無效,可以按照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所制定的強制措施進行處置;對于暴力抗法事件,司法警察必須及時有效的控制和束縛抗法者,收繳相應的危險品,謹防抗法者做出過激行為;出現劫奪人犯或暴力脫逃等惡性群體事件時,司法警察必須立即制服被告人,嚴密監控其他被告,將所有涉案人員進行分開押解或看管;對于集體上訪事件,司法警察可以協同接訪工作人員對上訪人員進行法律宣傳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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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 危機預警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2)01-0250-01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高校面臨的外部環境也日益復雜,因其屬于政治性敏感的群體性系統,更是突發事件的高發區域。因此,建立和完善高校突發事件的危機預警機制,是我國高校面臨并急需解決的問題。作為一名高校輔導員,筆者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感觸頗深,對于突發事件的涵義、原則、處理方法、相關法律規定等有著一些獨到的體會,愿與廣大高校相關工作者分享經驗。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類型

根據高校突發事件的規模、根源和內容等標準可以劃分出以下幾種大學生危機事件的類型。

1.按突發事件產生的根源來分,可分為管理決策類突發事件、人際關系類突發事件、災變性突發事件、重大事件類突發事件、傳染性疾病類突發事件、人為因素類突發事件及環境壓力類突發事件。

2.按突發事件產生的危害結果來分,可分為學校財產損害類突發事件、學校管理秩序損害類突發事件、學校社會信譽損害類突發事件、健康安全與生命安全損害類突發事件、綜合損害類等突發事件。

3.按突發事件的性質來分,可分為政治類突發事件、治安安全類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二、高校突發事件的成因分析

想要更好地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首先必須清楚突發事件的成因。根據實際經驗可概分如下:

(一)高校一般性突發事件的成因

高校一般性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公共衛生類、治安安全類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1.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成因:因為信息不流暢、公開透明度不高以及對公共衛生事件缺乏正確的概念,是造成這類危害性突發事件或擴大危害的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

2.治安安全類突發事件的成因:首先,校方教育管理不力,學生違反校規校紀、個別不法分子侵害以及交通或其他意外事件等,是造成高校治安安全類突發事件的直接原因;其次,校方責任意識淡漠,相關管理人員不作為,工作失職,致使學生心理失衡等,是造成重大、惡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3.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成因:高校所處地域發生地震、洪水是引起此類事件的直接原因。對自然災害缺乏正確認識、預測和應對措施,是造成該類事件危害性擴大的重要原因。

(二)高校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成因

1.國內外敵對勢力對高校的滲透和破壞,是引起群體性突發事件增多的外在因素。

2.高校貧困生的日漸增多、社會環境復雜、畢業生就業壓力大,是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內在因素。

3.社會化步伐加快,導致學校長期利益和師生短期利益、個人利益和積極利益的矛盾加深,也是引起高校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原因。

4.管理混亂、信息不暢,易成為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導火線,學校配套的教學、后勤等服務設施沒能隨之及時跟進,致使高校的教室、宿舍、圖書館、食堂等硬件設施跟不上招生規模,極易引起學生的不良情緒。

三、高校突發事件危機預警機制的建設

危機預警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及時向大學生提供幫助,助其如何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正確對待各種心理危機,引導大學生健康成長、適時克服心理障礙,最終在危機中保護自我,度過危機。

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做法是:開展危機意識的教育和培訓;搭建完善的信息網絡平臺;抽調骨干人員,組織機動隊伍;建立學校與學生家庭信息合作系統;編制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增強法制觀念,加強法制教育。

總之,高校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置機制的深入探索,分析當代中國高校突發事件的主要特征、成因和類型,分析國家的政府應急管理模式和特點,系統研究我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程序、基本原則、法律體系、應急體制及應急處置機制,對建立健全高校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為提高學校和輔導員老師應對突發事件提供了很好地理論參考,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學習,不斷增強自身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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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于孟晨,鞏紅,盛攀峰.高校突發事件應急決策問題研究[J].西安郵電學院學報,2008(01).

篇3

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預警管理

高校的穩定與和諧發展對社會穩定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校各類突發性事件發生率呈現上升趨勢。此類事件來得突然,事出多因,往往令人措手不及,防不勝防,一旦發生便會直接影響到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甚至危及學生的生命。本文擬從輔導員的角度出發,以高校突發事件的定義及類型為基礎,著重探討高校突發事件的預警管理。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概念及類型

一般認為,“突發事件”的概念最先由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rich Becker)在其著作《風險社會》中提出的。此后,國內外的很多學者對“突發事件”的概念也給出了很多種定義,由于依據和研究的側重點不同而有所差異。綜合多種定義,筆者把突發事件的概念總結為:對社會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突然發生的、需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此類事件不易應對,且不能采取常規的處理方法;二是事件突發、緊急、擴散速度出乎意料。

在《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性質和機理,將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性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很顯然,高校突發事件也應該屬于這一范疇。高校突發事件又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高校突發事件是指事件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措施予以應對,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狹義的高校突發事件單指“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在校園內外的,由校內學生實施或以學生為侵害對象的,由于自然的、人為的或社會的原因突然引發的,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為轉移的,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學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公共財產受到損失以及學校名譽受到損害的事件。本文所指的是狹義的高校突發事件,即“學生突發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性質、誘發及事件本身的動態性和變化性的不同,高校突發事件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1.群體性突發事件

群體性突發事件指的是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事等事件。校園群體性突發事件主要可分為政治因素引發的事件和群體利益引發的事件兩類。前者是指帶有政治色彩的、大多是由國家和民族利益引起的具有社會共鳴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這類突發事件社會聯動能力強,影響面較大,與國際國內形勢關系密切,有一定的組織程序,而且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口號,政治目的明顯。后者是指因待遇、利益、管理等引發的具有群體利益目的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這類突發事件多因師生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或學校管理不善而誘發,行動目的明確,但社會聯動能力較弱,影響面有限,與政治敏感性問題無多大關聯。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兩類:一類是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是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腸道傳染病和呼吸道傳染病等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另一類是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2003年SARS的蔓延,使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3.突發安全事故

突發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交通事故、實驗室爆炸、建筑倒塌、擁擠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學校后勤供水、供電、供氣、供油等事故,學生打架斗毆致傷、致殘,盜竊、搶劫、故意或意外傷害、自殺、火災等治安類事件,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學校組織或師生自行組織的校外活動中造成師生人身損害的安全事故,學生聽信社會不法分子的謊言而上當、受騙等。

二、輔導員在高校突發事件預警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高校輔導員和學生的接觸最為直接,對學生的了解也最多,是開展學生工作的基層管理者。通過思想教育、品行引導、紀律約束、人格影響等手段方式,輔導員在大學生成長過程中負有特殊的責任。

《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對高校輔導員的進行了明確定位:輔導員是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教師和干部的雙重身份。輔導員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組織者、實施者和指導者。輔導員應當努力成為大學生的人生導師和健康成長的知心朋友。這種特殊的角色定位決定了輔導員在高校突發事件預警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基礎性、關鍵性。

三、輔導員視角下高校突發事件預警管理機制的建立

多數情況下,輔導員面對高校突發事件往往把工作重心放在事后的處理上,這其實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一般解決矛盾的關鍵是把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最高境界是預防問題的發生。對于學生事務的處理,特別是突發事件,這句話非常適用。

多數高校突發事件的發生都是有前兆的、有跡可循的、可防可控的。因此筆者認為,在高校突發事件管理中,預警是最關鍵的環節之一,預警工作的落實與否直接影響到整個突發事件管理的效果好壞。這要求輔導員必須成為預防高校突發事件的第一道防線,同時要從反射式的事后處理模式,轉變為以預防為主、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應對協調的預警系統模式。

第一,輔導員在工作中提高危機意識,樹立預防為主的理念,把工作做到細處、做在平時。貫徹落實好“六深入”:不定期深入學生宿舍、深入教室、深入食堂、深入學生活動場所、深入學生內心深處和深入網絡。在深入的過程中通過與學生的交流溝通能夠獲得關于學生的大量信息,同時網絡平臺如微博、QQ群、空間、論壇等也能反映出學生的近期動態,綜合現實生活和網絡所得學生信息就能基本掌握學生動態,然后有針對性地關注、引導和管理。

第二,建立完善的班級信息無障礙通道。通道包括兩條主線:一條是班委、宿舍長;另一條則是黨員。這兩個特殊的群體通過對班內同學的監督獲得大量的信息,輔導員指派相關班委對這些信息進行整理、分類,建立相應的信息檔案。這些信息檔案從學生入校開始,一直持續到畢業離校,涉及學生的方方面面。如剛入學時個人信息和家庭信息的統計、匯總,重點是家庭背景和家庭經濟條件,對單親家庭、家境貧困的學生進行重點關注;團支書等相關班委負責學生活動方面的信息,是否進入學生會、加入了什么樣的社團、是否外出兼職等;學習委員負責成績方面的信息檔案,每個學期考試的成績排名、獲得獎學金的情況、與學習成績緊密相連的評優評先等;副班長負責考勤方面的信息檔案,晨讀晨練、課堂出勤、外宿情況等;心理委員負責學生心理方面的信息檔案,班里每位同學的心理特點、心理健康測試情況、戀愛情況等做出詳細的跟蹤記錄。

第三,輔導員結合班委和黨員,在信息檔案的基礎上進行識別和診斷,篩選出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因素,并對這些因素進行評價,最終形成預警對策,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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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乃兵.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初探[J].行政與法,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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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貫徹學習,提高認識

為充分提高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損失,我辦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和業務學習時間,組織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學習和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全國、省、成都市和*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性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布置應急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廣泛宣傳,提高認識,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確保在突發事件面前能沉著應對。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我辦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市上有關文件精神,經辦黨組和主任辦公會研究,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處理移民突性領導小組,由辦黨組書記、主任蒲良全任組長,全面負責各項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副主任趙新天、宋海燕,調研員王其林、范開明、王志福任副組長,分別負責我市河東、河西片移民安置鄉鎮和移民搬遷鄉鎮的移民突發性的應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協調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對口聯系鄉鎮,配合鄉鎮移民辦搞好移民政策的落實和穩定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協同做好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科學編制預案,確保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為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保障我市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順利進行,充分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今年初,我辦制定了《處理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明確了各自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并根據可能會出現的移民突發性,制定了相應的處置應對措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認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為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處置程序,提高實戰能力,結合《應急預案》,上半年,我辦組織了×××次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演練。在演練過程中,領導小組沉著應戰、果斷指揮;各科室緊密配合,互相協調,組織干部職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關閉電源,搶救重要資料,然后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成功應對了突發事件。通過實戰演練,達到模擬運行應急機制、管理體制,調整、充實預案的內容,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解決在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與不足,進一步完善了應急救援機制。下半年,我辦還將組織×××次應對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演練活動。

今年5月12日下午兩點二十八分,當突如其來的特大地震來臨時,我辦立即組織干部職工疏散救生,并馬上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工作。由于平時認真演練,措施恰當,此次地震中我單位人員無一受傷,所有移民檔案資料均完好無損。

五、組織教育培訓,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為保證應急預案科學、規范、合理,使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辦聘請了市上有關部門有經驗的同志對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

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認真排查隱患,防止移民不穩定事件發生

由于移民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處理不當,就容易引發移民群體性上訪。針對此,我辦對容易引起移民突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和可能會進京上訪人員逐一進行清理,徹底清查危險源,并將危險源的事由、涉及人員、形成原因、可能會出現的后果及應對措施等相關資料建立數據庫,重點加以解決和應對。同時,組織包鄉干部對自己所負責的鄉鎮每月進行一次不穩定因素排查,排查結果由科匯總后上報市上有關部門和成都市移民辦,如遇重大問題立即上報,確保我市移民穩定。

七、加強應急值班,暢通信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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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體性;突發事件;表現;成因

注:本文為防災科技學院2012年學生工作研究專項課題《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應對研究》階段性成果,課題編號:XZ2012A07

一、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的內涵與特征

根據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由此可見,突發事件指的是突然發生,難以預料,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損失或影響,需要立即處理的事件,在廣義上也可被理解為突然發生的事情。

個體性突發事件是作為社會個體的人或少量人所遭遇的,不具有普遍社會意義,僅僅屬于個人或少數人遭遇的突發事件,其區別于群體性突發事件。個體性突發事件包括個體被傷害事件,如個體意外傷害或生病事件;個體犯罪事件,如出現個體殺人行為(傾向)的突發事件;個體失蹤事件等。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因學生個體行為所引起的或者因不可控制因素所引發的,在一定范圍內對高校校園秩序、社會生活、高校學生個體身心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影響的事件。它具有三個特征,一是個體性,即只涉及個體的學生或者少量學生,不具有社會普遍意義;二是突發性,即在很短的時間內發生的,具有突然性,出乎意料;三是危害性,即對學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學校秩序等產生危害。只有具備了個體性、突發性和危害性這三個特征,才可以構成完整的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

二、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的表現

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是作為高校個體的學生所遭遇的,不具有普遍社會意義,僅僅屬于大學生個人遭遇的偶然事件,雖然它不像群體性突發事件那樣會直接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但是它也不是小事,事關廣大師生切身利益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同樣不能忽視。尤其是當學校與學生之間信息不暢、預防措施缺乏、管理者處理不當,極易擴大個體性事件的事態,所造成的影響就會超過事件本身,甚至對社會帶來震撼效應,因此高校學生個體性事件也應該引起高校的高度重視。認識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就要從其表現開始。

(一)大學生被傷害事件

大學生被傷害事件指自然或人為原因所引起的、突然發生、在短期間內以個別或少數大學生對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傷亡的事件。由于大學生被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較難預見的,事件發生之后,高校應當及時沒有采取救險措施,避免造成大學生傷情加重,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常見的大學生被傷害事件主要有一下幾種:

1. 意外傷害事件

意外傷害事件指的是大學生意料之外的因素而造成的個體傷亡事件,如觸電身亡、突發疾病、遭遇車禍等。

2. 溺水身亡事件

溺水身亡事件指的是大學生在江、河、湖泊或游泳池中游泳、不慎落水或救人溺水等而引發的意外身亡事件。這類事件主要發生在夏天,天氣炎熱,大學生在外出游玩時容易發生溺水身亡事件。

3. 暴力事件

暴力犯罪事件是指大學生因遭遇毆打、、綁架或其他暴力行為而造成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事件。

4. 自然災害事件

自然災害事件指的是因自然力量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大學生個體傷亡事件,如地震、火災、洪災等發生后,大學生逃避不及而造成的傷亡。

(二)大學生行兇事件

大學生行兇事件指的是大學生因身心問題、精神錯亂或其他原因對傷害對象實施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傷亡的突發事件。大學生正值青春,年少氣盛,容易沖動,個別大學生遇到挫折不會自我調節,主觀意志薄弱易失去理智,這些都可能引起大學生行兇事件。由于大學生這個特殊的群體,一旦發生大學生行兇事件,常常會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造成惡劣影響,因此高校要對此類事件予以足夠的重視。

1. 殺人事件

大學生殺人事件指因心理失衡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故意造成對方傷亡的行為。如,2008年10月28日,中國政法大學學生付成勵因懷疑與女朋友分手是因為該校教授程春明,直接闖入教室把正在上課的程教授砍死。

2. 自殺事件

大學生自殺事件指的是大學生跳樓、上吊、服毒、臥軌、割脈等自殺行為。近年來大學生自殺事件在全國各個高校時有發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一個學生的自殺,不僅是國家的損失,而且會給周圍的人,如父母、老師、同學、舍友等,帶來巨大的影響,將會成為他們內心永遠的陰霆。因此高校必須做好預防工作,及時發現并化解。

3.其他行兇事件

這里我們將以大學生為主體,以除人之外的動物、植物等為傷害對象,而引發的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突發事件歸為其他行兇事件。如,2002年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硫酸傷熊事件。

(三)大學生失蹤事件

大學生失蹤事件是指大學生去向不明、找不到蹤跡達到一定的時間。這類事件主要發生在有厭學情緒、家庭關系冷漠或家庭關系破裂、情感受挫或有一定心理性疾病的大學生身上,也有部分大學生失蹤事件是由于大學生被騙、被害或掉入傳銷陷阱無法脫身等。

大學生失蹤事件的發生,對家庭是無疑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對高校來說也會引起不良的后果。因此高校一定要做好事前預防,時時掌握這些學生的動態,發現問題,及早解決,一旦發生大學生失蹤事件,要積極協助協助有關部門尋找失蹤學生。

三、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的成因

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的成因復雜,常常是許多因素交織在一起。只有正確認識、理性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我們才能有效地應對、控制和處理好此類突發事件。從近年來發生的高校學生個體性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來看,其成因往往都是復雜的、多遠的,社會、家庭、學校、大學生自身都是重要的因素。

(一)社會因素

當今國際社會并不和平,世界范圍內各種思潮交鋒、交流更加頻繁,國內外敵對勢力對我國大學生“和平演變”也從未停止,大學生接受新生事物的欲望強烈,但警惕性不高、分辨力不強,因此容易成為敵對勢力滲透和利用的對象。另一方面,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變革所帶來的社會矛盾突出,犯罪分子開始將目光開始轉移到大學生身上,偷竊、騙取財物,誘騙學生參加非法組織等,給大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帶來極其嚴重的影響。

在開放、多元、動態的社會環境中,社會治安問題校園化、校園治安問題社會化的趨勢日益明顯。經濟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商業化的高速發展,在給學生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增加了大學生和社會接觸的機會,加大了大學生與社會的矛盾風險,致使個別大學生或少部分學生突發事件常有發生。

(二)家庭因素

由于“應試教育”的大環境的影響,許多家長往往將孩子的培養目標定位在“考上大學”,從小學到中學,許多家長對孩子采取高壓氏管理。在孩子進入大學后,許多家長開始對孩子“撒手不管”,忽視了與高校的溝通,淡化了與孩子的繼續交流,家長往往首先關心的是孩子的學業,甚至只關心學業,至于孩子的精神、道德和心理方面卻很少關心。溝通渠道的局限性,使許多大學生看不到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現不理智行為,遇事不是依靠學校和法律去解決,而是以偏激行動來取而代之。有些大學生四年大學里,很少與父母家人通電話電話,也很少回家,缺少與家人的交流,得不到家庭的關愛,這無疑是許多大學生不健康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

(三)學校因素

自高校大規模擴招以來,各高校開始面臨學生人數大幅增加、生源質量大幅下降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許多高校的管理者不能及時跟上時代的發展,對新情況研究不足,沒有能夠切實從學生的切身利益出發制定出科學、合理、有效的管理規定。而且,隨著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入,諸如聯合辦學、專業設置調整、后勤服務社會化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陸續推出,原有的平衡格局被打破,各種利益相互沖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涌現,解決的方法、措施又相對滯后,這些都成為治安安全類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誘因。如果管理失誤,很有可能引發學生的不滿甚至上升為突發事件。

現今的大學生接受新生事物的途徑多,速度快,個性更加張揚,與社會接觸的機會也更加多元化,這些也給高校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高校管理者沒有危機意識,不能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制定相應的科學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也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學生自身因素

社會、家庭和學校因素都是外因,學生自身因素是內因,也是最需要去深入了解和探究的重要因素。多年的“應試教育”使得學校和家長在中小學階段忽略了學生全面發展素質和健康健全人格的培養,加之大學生活的轉變和就業、升學等壓力的影響,使許多大學生出現了各種心理問題,從而極易引發個體性突發事件的發生。不能適應大學生活學習環境、人際關系緊張、戀愛挫折、網絡誘惑、就業升學挫折等都可能導致個體性突發事件的出現。另外,雖然大學生文化層次高,對新事物接受能力強,但因社會經驗不足,生活閱歷淺,理性思考能力不強,遇事容易沖動,在看待復雜的社會問題時容易片面化、極端化,在社會交往中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針對學生的這些自身可能出現的問題,高校和家長都應該開展關愛工作,關心學生,正確引導,以最大限度地減輕學生壓力,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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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達勇(1973— )男,新疆人,防災科技學院地震科學系黨總支書記,主要研究方向為地球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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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突發事件預警機制的構建 新時期高校突發事件預警機制研究 淺析高校突發事件成因及危機預警機制建設 高職院突發事件預警機制的構建 我國高校治安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研究 關于構建高校突發事件預警機制的思考 高校突發事件處置中網絡輿情引導的預警機制 大學生群體突發事件預警機制的構建 高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淺析 構建云南高校學生管理的預警機制 試論高校學生突發事件管理中長效機制的構建 完善高校學生治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措施 淺談高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機制 淺談我國高校學生危機事件預警機制的建設 快速城鎮化下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機制構建 談突發事件中檔案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 高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研究 高校學生突發事件項目管理探析 高校學生突發事件信息傳播機制的缺陷及對策研究 論高校學生管理預警機制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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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密集場所 公共衛生 應急處置

近期,隨著我國部分地區H7N9禽流感疫情的出現,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再一次引起公眾、媒體的密切關注,特別是在人員密集場所,如何保證場所公共衛生安全,維護公眾群體的生命健康,防止疫情擴散、傳播等問題,更是值得研究和關注的問題,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提出的“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現實任務。

關于密集場所的理解和把握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三條第四款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從以上法律條文表述我們不難看出,密集場所就是人數較多且空間相對確定,單位時間內人口空間密度較大的場所,包含人員數量、空間兩個關鍵要素。如果我們再進一步劃分又基本可以確定兩個類別,一個是以人群為主體,可以劃分為群體相對穩定且流動性較差的場所(如學校、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和群體相對分散且流動性較強的場所(如醫院、公共展覽館、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一個是以空間為因素的劃分,可分為長期性場所(如公共圖書館、公共展覽館、博物館、車站、醫院等),和短期性(臨時性)場所(如旅游、集會、宗教活動場所等)。

2003年SARS疫情后,由于公眾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公眾自我衛生防范措施已有明顯改變。如今,在火車站、醫院、公交車等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場所,口罩已成為一種能夠為公眾所接受和認可的自我防范工具,加之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加大了此類公共場所的公共衛生防疫檢查力度,提高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水平。因此,從某種程度上看,其所可能潛在的傳播風險被降低,反而是與此類相反的密集場所,由于投入和引導的不足,潛在的傳播風險相對增加,特別是與中小學、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相比,人員流動性較大且具有一定開放性的高校、學生宿舍等等,所以,本文將重點圍繞此類場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展開討論。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和風險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376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從條例的文本理解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兩個顯著的特征,一是嚴重性,短時間內難以做出疫情或疾病的病因、病原篩查、檢測,從而提高防治防控的風險;二是快速傳播性,能夠在短時間內波及或影響到疫情或疾病所在場所的社會公眾,從而加大了防治防控的壓力。由于這兩個顯著特征的存在,導致產生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影響和風險:

第一,防控信息的收集必須要快。由于事件是以過程的形式演變,且由于疫情或疾病演變速度較快,因此,導致防控信息收集的前置時間較短,信息收集存在滯后性和延時性的風險;第二,防控處置的速度必須要快。一般而言,疫情或群體性疾病的發生從確定病原、病因到事件的定性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由時間導致的疾病排查對象無形中增大,必須有充裕的集中治療場所,目前所采取的定點接收醫院就是應對此問題的有效措施之一;第三,群體性心理治理或心理危機干預必須要做。一般而言,由于疫情或群體性疾病的出現,都會或多或少產生群體性情緒波動。消除心理因素的影響,消除不必要的恐慌,穩定群體情緒是在當前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必須采取的措施之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普遍原則

第一,堅持統一領導。堅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是做好突發應急事件的重要保證,2003年SARS疫情的成功防控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屬于國家統一防控處置的,各級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開展救助和防控,不能脫離國家省市防控部署另搞一套;對于僅限本單位發生的,必須堅持黨委的集中領導,沒有黨的基層組織建制企業部門,必須堅持企業董事會領導,堅持一個聲音部署防控救助工作,避免出現多部門無序指揮從而影響事件的處理。

第二,堅持預防為重。無論是突發疫情或是群體性疾病,其產生從來都不是一個單一性的原因,因此,堅持科學預防是有效降低密集場所突發衛生事件風險的首要任務。一是堅持擴大人員密集場所的公共衛生宣傳,要通過宣傳欄、廣播、電子屏、流動媒體等多種途徑,宣傳公共衛生常識,提高群體衛生防范意識;二是根據疫情或可能存在的群體性疾病發病周期,及時通過體溫日報告、零報告制度,通過臨時性體溫檢測的方式,做好患病或病毒攜帶者的前期篩查、上報;三是定期開展公共衛生消毒,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的公共食堂、浴室、廁所,箱式電梯、扶梯,垃圾箱、廢棄物處理區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衛生消毒工作,有效降低傳染風險;四是制定科學的應急響應預案,要針對本地區、本部門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預案,詳細預案等級及對策,明確人員、部門分工與職責,完善應急物資儲備。

第三,堅持科學救治。在預防基礎上,一旦發現疫情,必須采取科學有效的救治措施,才能最大可能的降低因疾病所帶來的風險,保障公眾群體生命健康安全。一是對發生病情的個體要采取及時妥善的救治,盡一切可能保障個體生命安全;二是對可能存在的感染人群、密切接觸者采取醫學隔離和醫學觀察,防止疫情擴大,排除潛在患病或傳播風險;三是密切具有相似病癥群體的流行病學觀察,及時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四是迅速啟動本單位、部門的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加強值班和信息通報制度;五是及時建立與醫療救治部門的聯防協作制度,加強群防群控,做好相關衛生檢疫或消毒。

第四,堅持穩定第一。任何密集場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都會造成一定的社會影響,并對組織內部、組織與組織之間帶來一定的負面的消極影響,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從而導致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因此,維護場所的基本生活學習工作秩序穩定,保持群體組織及個人情緒穩定,防止過激行為發生,對于整個社會秩序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五,堅持開展積極的善后處置,特別是加強心理救助。根據相關經驗,公眾群體對突發衛生事件一般具有恐懼、好奇、悲觀、偏執等多種心理特征,并且這種心理情緒會隨著事件的發展產生發酵,形成蝴蝶效應,及時有效地開展群體或個體的心理救助,加強心理疏導和心理咨詢,對于緩解群體心理壓力具有積極而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于病患個體的心理咨詢,能達到幫助個體樹立救治信念、克服心理恐懼,增強醫療救治的療效。

高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建議

高校是較為特殊的密集場所,同時,由于當前獨生子女比例較高,高校的穩定更受到學生家庭及社會的廣泛關注,因此,就這一特殊密集場所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應急處置建議。

第一,要更新觀念。當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是高校的四項基本職能,高校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養,這一點毋庸置疑。但由此也帶來高校對公共衛生防疫工作的觀念不強,甚至個別高校對此項工作沒有分管領導,也沒有形成相應的管理檢查機制,缺乏積極主動的早期防控意識,因此必須加強防疫防病的工作觀念,樹立大校園、小社會的突發事件處置意識,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加強師生教育和引導。高校師生較之社會其他群體,往往具有信息掌握量大、捕捉及時、消化吸收快等特點,因此,要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聘請醫療專業人士,以選修課、素質拓展課、學生科技文化活動等途徑加強師生的公共衛生防疫教育,要以科學的精神傳遞科學的知識,提高群體科學應對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加強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一直以來,高校十分注重防火、防盜、防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但由于缺乏相應的業務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一直處于盲點狀態,因此,高校必須借鑒國外公共衛生應急教育的先進經驗和成果,積極主動地增強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處置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師生生命健康,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結語

篇8

[關鍵詞]高校學生突發事件;種類;處理;預防

高校人口密集,大學生突發事件影響了學校的社會聲譽,給學校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同時也給學生家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大學生突發事件越來越引起學校、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概念

高校學生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人為等原因引發的,在高校內部突然發生的,以在校大學生為主體的,造成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的,對高校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威脅或者危害的,影響或危害高校形象、聲譽和政治穩定的事件。

二、高校突發事件的類型

高校突發事件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類自然災害對高校的破壞,包含地震、洪水等,如2008年四川大地震等;第二類在高校里發生的衛生性災害事件,包含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第三類高校里的人為災害事件,包含火災、漏電事故、校園交通事故等;第四類高校學生的群體性聚集事件,包含游行、非法集會、罷餐等;第五類校園傷害事件,包含學生自傷、校園暴力傷害事故、師生沖突互傷、恐嚇、劫持、群體斗毆事故,如云南大學的馬加爵事件等。

三、突發事件的處理

對于高校的學生突發事件,我們雖做好了預防工作,但有時還是會發生。在開展及時有效的處理時,有四個共通點是要堅持的:一是學生人身安全至上;二是第一時間與110、120以及學生家長聯系;三是第一時間啟動學生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向學校負責學生工作的相關領導報告,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到達事發現場;四是第一時間與各相關部門如保衛處、后勤處、校醫院等聯系,盡可能地將傷害減少到最小。除此之外,還將按五類學生突發事件分別提出處理辦法。

第一類,自然災害、人為災害對高校的破壞的處理。首先應急工作小組,按平時演練盡可能迅速地將學生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對來不及疏散的學生進行解救,同時通知相關醫療部門對受傷的學生進行救治,清點班級人數,對安全轉移的學生進行安撫及心理輔導。

第二類,高校發生的衛生性災害事件的處理。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將發病學生送往醫院治療,第一時間聯系學生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相關部門或醫療、防疫等機構做好現場消毒、取樣分析工作。協助安排疑似病例進行隔離;組織學生干部進入班級、宿舍,做核查、安撫、預防等工作。

第三類,高校學生的群體性聚集事件的處理。應急工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好全體學生干部,掌握確切情況后做學生的勸阻和說服教育工作。學生散開后,安排學生干部必須進入班級、宿舍,繼續做相關的教育安撫工作。

第四類,校園傷害事件的處理。應急工作小組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阻止,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或者立即通知110、120,應急工作小組立即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治療并留守醫院跟進情況,第一時間聯系學生家長,同時要求現場學生注意保護好現場,掌握確切情況后積極配合警察、學校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工作人員實行值班制度,在短期內陪伴鄰近學生,做好安撫穩定工作;同時進班級、宿舍,做好針對性的安撫穩定工作。請學校心理咨詢教師為學生做心理輔導。協同學校做好善后事宜。

四、高校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

(一)制定高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做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各部門人員的職責明確,一旦事件發生,各自按照職責進入工作狀態,做到“事事有人干,不會打亂戰”。

(二)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法制教育,開展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演練。針對學生的特點,開展專題演練與講座,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及對突發事件防范意識和處置能力。

(三)及時介入,妥善善后。通過學生干部第一時間了解學生思想動態,關注校園風氣和思潮,消除事件誘因,加大防范力度。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做到早介入、早決策、早疏導、早平息,減輕危害程度。做到依法治校、嚴肅管理,防止突發事件復發。

篇9

一、健全機構,明確責任

為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鎮黨委、鎮政府調整充實了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立應急辦公室。建立健全了鎮、村、部門、企業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構建了應急管理聯系網絡,制定了鎮村值班工作制度,編制了《鎮突發事故、事件總體應急處置預案》,分別編制了《鎮類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鎮突發性重大刑事案件應急處置預案》、《鎮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鎮年防汛預案》、《鎮抗旱預案》、《高層建筑應急處置預案》、《醫院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學校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增強意識

應急管理工作是事關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大事,是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居樂業的實事,為增強干部群眾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我們運用多種途徑進行了廣泛宣傳。

一是會議宣傳。鎮村及各單位、各部門把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列入常年工作內容,各級各部門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防范、維護穩定。

二是文字宣傳。鎮村兩級及部門和各企業共張貼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做好應急工作宣傳標語500多張,鎮政府懸掛橫幅2條,在政府機關和中學各設置了宣傳欄。

三是集市宣傳。以市月日“全國科普活動月”啟動儀式在為契機,將宣傳《應對突發事件法》列入科普宣傳內容,印發宣傳資料1000份,在科普集市發送村民,使參與科普集市的村民受到了一次樹立應急意識的教育。

四是組織考試。根據市人事局《關于認真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讀本)學習考試的通知》,我鎮擬定于本月25日組織鎮村干部、單位負責人統一在鎮政府二樓大會議室考試。

三、敏銳應對,處置及時

我鎮全年發生各類突發事件9起,處置9起,處置成功率達100%。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體現了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實行一票否決、末位警示和情況報告制度。凡因領導重視不夠,發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惡性安全生產事故、聚眾鬧事等事件,造成嚴重后果,危害社會穩定的,予以一票否決。出于強化效果考慮,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末位警示制度,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處于末位的單位和行政村,由鎮綜治辦和政府辦公室進行通報,予以警示,限期整改。有效地強化了大家的責任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是進一步健全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組織制度、政法聯絡員制度、排查調處和專項整治制度以及督辦檢查制度。鎮綜治辦每月召開一次政法工作會議,排查不安定因素,并及時分門別類,列出清單,形成書面材料。綜治辦成員聯系1個問題突出的村,督促檢查綜治目標的貫徹實施,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在基層的有效落實。

三是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和領導責任制原則。由各部門、各個村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結合包村干部下村工作,下到村組去,受理糾紛,防止把矛盾糾紛推向社會。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不夸大、不縮小,如實上報,及時調處化解,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糾紛事件擴大化。

例如:今年我鎮月日居委會居民因患病用藥后不見好轉,于月日凌晨2點左右醫治無效死亡,次日早晨雇車準備送往火葬場進行火化,此時個別人提出質疑,莫非是用藥方面出了問題,故此其家屬認為是抓了利民藥店的藥,于是苗頭直指利民藥店,說什么處方箋只開了8味藥,而藥店撿了9味,一口咬定撿錯藥是造成患者死亡原因,為此糾集多人到藥店索賠。派出所獲知后,即刻前往了解后認為,此事為民事,報告了鎮政府,鎮政府立即指派綜治辦、司法所、公安進行聯合調查。為了弄清確切情況,通知接診醫師、藥店老板等相關人員到司法所進行接受調查,在患方、藥品銷售方陳述情況,由接診醫師同志介紹接診情況完畢后,座在板凳上不到1分鐘就突然倒地,即刻撥打中心醫院急救電話搶救病人,不到5分鐘趕到施救。鑒于醫療設備、危重等原因,隨即送往市人民醫院救治無效身亡,實屬罕見,這真是牛事未清,馬事又來了,像這樣的事情幾十年難逢一回,事情變得十分復雜化。鎮黨委書記親自坐陣指揮,指示大家不要慌,沉著應對,馬上召集干部職工在鎮集合待命,作為應對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并兵分兩路,一路在鎮繼續做好李氏親屬穩定工作,另一路由陳鎮長帶隊趕赴處置劉的死亡問題,兩件事交織在一起,處理起來來不得半點馬虎。在市領導親臨現場指揮下,于月日對突病身亡處置完畢,但是病亡,其家屬沒有罷休,從月日至月日調處工作毫無進展,更為嚴重是月日盼來家族上100多號人,準備大鬧一場,在綜治、公安人員的干預下,才沒有發生群體鬧事事件。但親屬女性們闖到藥店大哭大鬧,以此耍賴逼其藥店賠償,我鎮工作人員不厭其煩,做耐心細致思想教育工作,明確告知他們,對于他們不理智的行為想達賠償之目的,是不可能的。在此情況下,其家屬才撤離現場。抵住了歪風,樹立了正氣,群眾反映說,政府對不合理的訴求,就是態度要強硬,否則就助長了歪風。全年調結醫患糾紛7起次,其中意欲群體性鬧事3起,確保醫院正常秩序。

篇10

【關鍵詞】 公共衛生管理;生活變動事件;流行病學研究;學生保健服務

【中圖分類號】 R 181.8+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8)10-0940-0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1]。學校由于人口密集, 學生密切接觸, 成為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高發場所, 學生的安全與健康成為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筆者通過對2004-2007年廣州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流行特征進行分析,旨在進一步了解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點,為防制策略的制定提供參考依據。

1 資料來源與方法

1.1 資料來源 資料來自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信息管理系統,即由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網絡直接報告的廣州市各地各類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2 判定標準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判定標準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2]。

1.3 統計分析 應用SPSS 11.5軟件進行描述性流行病學分析及相關分析。

2 結果

2.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情況 2004-2007年全市共報告學校突發事件146起,其中傳染病類130起(89.04%),食物中毒11起(7.53%),其他化學中毒2起(1.37%),胃腸炎2起(1.37%),接種反應1起(0.68%)。發病6 852例,波及199 035人,無死亡病例,平均罹患率為3.44%。

2.2 人群分布 各類學校均有報告,其中托幼機構8起,小學109起,中學12起,中專及技校8起,普通高校9起。

2.3 時間分布 全年都有發生, 其中3-6月累計報告85起, 占全年報告的58.22%;9月報告24起,占16.44%。見圖1。

2.4 地區分布 全市12個區縣都有報告,其中越秀區22起,番禺區20起,海珠區18起,花都區17起,黃埔區16起,天河區14起,從化市12起,南沙區10起,白云區7起,荔灣區4起,蘿崗區和增城市各3起。

2.5 事件類型分布 從發生頻率上看,廣州市近4 a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前3位的分別是水痘(45.21%)、流行性感冒(19.86%)和急性出血性結膜炎(13.70%)。見表1。

2.6 報告及時性與事件控制效果評價 對首例發病到信息報告時間與整個事件持續時間進行相關分析,得出Pearson相關系數為0.716(P=0.000)。見圖2。

3 討論

3.1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點

3.1.1 傳染病類占居首位 以水痘、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為主, 因此要注意加強學校呼吸道傳染病的監測工作,必要時開展疫情的主動搜索。

3.1.2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時間分布與學生的作息規律密切相關 學生放假后, 集體活動減少,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明顯減少, 3月開學后突發事件數開始增多, 至4-6月出現高峰, 8月開始下降, 學期結束備考期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又有所增多。 提示應在學期的不同階段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1.3 小學占據較大比重 發生在學校的146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有109起(74.65%)發生在小學,提示要把加強小學突發事件的監控作為今后學校防病工作的重點。

3.2 主要影響因素 (1)廣州市地處亞熱帶,年平均氣溫高,并且持續時間長,入秋后下降緩慢,客觀上有利于多種病原生長;學校人口密集、學生接觸密切、易感人群集中、寄宿的患病學生醫學隔離困難,易發生各類突發事件[3]。(2)預防接種工作影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很多傳染病是可以通過接種疫苗來保護易感者的。近年來,由于教育一費制和群體性接種事件等影響,學校等集體單位對于進行廣泛性疫苗接種落實難度較大,學生接種率低,無法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從而易引起疾病的爆發性流行。2006年廣州市大學城流感爆發疫情中調查的286名學生僅有29名(10.14%)有疫苗接種史[4];筆者對一起小學流感爆發疫情調查發現,63名患病學生均否認近1 a接種過流感疫苗[5]。(3)早發現、早報告和早處理對疫情的發生、發展乃至是否演變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首發病例出現后, 若不夠重視或未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最后演變成為一起突發事件,這種現象在學校較為突出。研究顯示,從首例發病到接到信息報告時間與整個事件持續時間呈現明顯相關(Pearson相關系數為0.632,P=0.000),即首發病例出現后報告時間越晚,整個事件持續時間越長,所以及早報告有利于突發事件及時控制。

3.3 應對策略

3.3.1 建立體系、完善機制 (1)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建立衛生應急機制和預案體系[6] , 健全衛生應急管理機構, 確保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及時、有效[7];(2)進一步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和速度, 特別是流感樣病例監測報告, 為早發現、早報告、及時預警、有效處置奠定基礎[8];(3)完善疾病監測體系,盡快建立監測預警和應急指揮決策系統;(4)加強宣傳與培訓, 廣泛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宣傳,強化應急隊伍培訓與演練。

3.3.2 加大學校衛生管理工作的監督力度 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和免疫接種工作,增強學生自我防病意識;加強校醫以及社區醫生傳染病報告意識,盡早發現,及時報告;認真落實晨檢制度和患病學生隔離制度,減少續發病例;另外,針對傳染病流行特點,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診療水平,減少漏診和誤診病例。

4 參考文獻

[1] 王隴德.現場流行病學理論與實踐.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 2004:19.

[2] 衛生部辦公廳.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北京:2005.

[3] 方利洪.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和應急體系建設.中國學校衛生,2004,25 (4):496.

[4] 李鐵鋼,劉,秦鵬哲,等.廣州大學城流感暴發疫情調查.中國公共衛生,2007,23 (增刊):11-12.

[5] 李鐵鋼,劉維斯,秦鵬哲,等.廣州市海珠區一起小學流感暴發的流行病學分析.熱帶醫學雜志,2007,7(4):366-367.

[6] 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北京:2005.

[7] 王隴德.衛生應急工作手冊. 北京: 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