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推進環衛治理工作措施

時間:2022-01-03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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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推進環衛治理工作措施

根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決定》川委發〔〕15號)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關于全面推進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川城鄉治〔〕1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雅委辦〔〕25號)精神,為全面推進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全面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為標準,以城鄉環境衛生和秩序為重點,全面提升城鄉環境基礎設施水平和城鄉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衛生文明素質和道德修養,提升發展環境質量,以著力打造川西樞紐和融入成渝經濟區(成都都市圈)為綱,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共享和諧。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為根本出發點,注重培養提高人民群眾文明、衛生意識,接受群眾檢驗,切實讓群眾滿意,確保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統籌安排,標本兼治。堅持城鄉一體,統一規劃,以抓好城鄉集貿市場、垃圾處置、公共秩序監管系統等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綜合治理城市、鄉村和災區人居環境的容貌秩序,把專項治理與長效管理、當前工作與長遠目標、改善環境與提升素質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走向規范法、制度化、常態化。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各縣(區)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實際出發,劃分不同區域,區別城市、鄉村、村莊等層面,確定不同標準,各具特色地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政府主導,群眾主體。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全民性任務,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積極性,讓廣大群眾真正成為我市城鄉環境治理和維護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

突出重點,先易后難。以中心城區(縣城)、國省干道沿線、旅游景區和城郊結合部為環境治理重點,先從環境衛生抓起,在首先實現城鄉環境清潔化的同時,逐步解決城鄉容貌和秩序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城鄉環境優美化和秩序化,并最終建立長效機制,實現城鄉環境管理制度化。

二、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

用三年的時間,通過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使城鄉環境面貌清潔、優美、整齊,城鄉環境質量和容貌秩序明顯改善,城鄉區域間的環境質量差距逐步縮小,個人思想道德素質和文明衛生素質以及城鄉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二)階段性目標。

1、年下半年的工作目標:

年底前中心城區(縣城)及其城郊結合部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徹底消除背街小巷、城中村、居民大院和城郊結合部的衛生死角,全面實現坐商歸店、行商歸段(路段、時間段)、人行歸道、車停歸位、喇叭禁鳴、樓院整潔、街燈明亮。撤除各類違章建筑,徹底清除各類“牛皮癬”小廣告,各類戶外廣告、店招基本規范;集鎮實現街道衛生整潔,垃圾清運及時,攤點設置合理,工地堆放有序,河堰通暢衛生;村莊道路平整,院落干凈整齊,圈舍清潔衛生,清理規范各類違章建筑,撤除嚴重違章建筑,新批建房及風貌符合省建設廳農村災后重建房屋建筑規范;國省道路路面整潔,路溝通暢,各類廣告規格、風格符合規范;全面實現道路兩側綠化,各類標識標線準確清晰;主要景區路面街面干凈整齊,基礎設施完備,服務周到熱情,管理井然有序。

2、年工作目標:

鞏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力爭在年9月底基本建成能夠承載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基礎設施,在年底前,常住人口在1萬以上的縣城,均應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集中開展城市環境改造、鄉鎮容貌整治和村莊庭院美化等專項治理工作,持續推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活動(以下簡稱“七進”活動),著力提高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城鄉保潔隊伍、管理執法隊伍、專業隊伍基本形成,中心城區和國省干道的沿線的建筑風貌整治基本完成,國省干道兩側全面綠化,努力營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協調、村容整潔、民風文明的氣象。

3、年工作目標:

結合治理工作實踐,重點抓好完善設施、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等工作。力爭在年底,所有縣級以上城市、80%的鄉鎮、60%的村莊達到“四化”標準,全市城市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縣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力爭達到省平均水平,全市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明顯改觀,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相應的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環境管理有序、城鎮品位提升、發展環境優化、居民素質提高,全面實現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目標。

三、工作要求

(一)城區環境整治。

1、環境衛生問題。

要建立較為完善的城鄉垃圾收運、集中處理體系,推進城鄉垃圾處理向資源化、無害化發展。建立和完善城鄉日常保潔系統,加強城鄉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提高日常保潔能力和管理水平。抓好建筑廢墟清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引入市場機制,促進垃圾處理向資源化、產業化方向發展。全面整治城區主次干道、支路、小巷、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和公路進出口地段的環境衛生,清理衛生死角。國省干道沿線、縣(區)建成區內的江河水面及沿岸衛生要納入當地城鄉環境衛生和城鄉容貌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綜合整治范圍,納入打造文化窗口、工業交通窗口、居民社區窗口、風景旅游窗口的重要工作內容,樹立良好的城鎮衛生形象。要加強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和改造城鎮生活垃圾中轉站,更新垃圾桶、垃圾清運車輛、灑水車輛,并添置道路保潔車輛。

2、城市秩序問題。

要通過綜合整治,徹底解決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亂擺攤設點和交通秩序混亂等城市秩序問題。要制定限制亂擺亂賣、占道經營、門檻經營的管理辦法,在市區一級道路取消出店經營,在市區二級以下道路和縣城的主干道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群眾實際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城市空地及道路的臨時利用方案,確定合理利用的地點、項目及規模,規范管理。經批準同意利用城市空地和道路經營的項目要做到配套設施完善,禁止灰渣、污水、油污污染路面。優化城市交通組織管理,規范和完善各種交通標識,及時更新刷洗交通標志和設施,完善交通技術設施建設,按車類劃定停車位置和停車標線。逐步減少或限制人力、機動三輪車交通營運,逐步擴大以公交車、出租車為主體的交通營運方式。同時,做好主次干道、商業區、住宅區、廣場夜市、集貿市場、車站碼頭的車輛分類停放管理工作,加大執法力度,整頓現有停車場,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現有停車場利用率;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制定停車場建設優惠政策,鼓勵社會投資停車場建設,形成地下、地面、立體等多層次、多方位的機動車停放格局。

3、噪聲問題。

要通過嚴格整治中心城區機動車違章鳴號等綜合治理,基本解決城市禁鳴區的汽車喇叭以及商家促銷音響、娛樂場所等噪聲擾民問題,加大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力度,為市民創造良好的生活、學習和休息環境。要加強施工環境整治,杜絕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擾民現象。

4、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問題。

要加快縣城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建設,有效整治沿江、沿河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的現象。要堅持“廠網并重,管網先行”原則,突出抓好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并建設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大力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尤其要加強在建項目的建設管理,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的投入力度,確保到年底,機械化清掃率較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力爭城市的生活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處理率分別較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和3個百分點,確保三年內每個縣均有污水處理廠,提高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切實加強流域環境污染整治,改善青衣江水環境質量,確保全市飲用水安全。

5、私搭亂建等市容市貌問題。

要通過大力整治,使設置不合理、不規范的廣告、店牌店招問題,小廣告“牛皮癬”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私搭亂建、違法違章建筑問題等得到徹底解決,使市容市貌得到明顯改善。各縣(區)要以“四注重、四提升”原則指導城市風貌塑造工作。要注重風貌塑造,提升城市整體形象;要注重個性特色,提升單體建筑設計水平;要注重色彩協調,提升建筑立面美感;要注重歷史傳承,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二)鄉鎮環境整治。

鄉鎮政府所在的場鎮要重點解決好垃圾清掃清運、污水隨地排放等場鎮環境衛生問題,以路為市、占道經營的秩序問題,市場分區缺少規劃以及場鎮建設規劃滯后,建筑風貌缺乏特色等問題。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把握好“村莊布局、村落規劃、民居設計”三個環節,切實抓好農村風貌塑造工作。要打破“夾皮溝”,提高村莊的布局水平;要打破“軍營式”,不斷提高村落的規劃水平;要融合各地域和民族文化、傳統民居特色,按“外部突出特色,內部優化功能”組織實施農村民居設計,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設計水平;要通過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逐步建立垃圾清掃清運機制和建設垃圾填埋場或焚燒爐,實現垃圾無害化處理;要因地制宜建設場鎮污水凈化處理設施,杜絕污水直排江河現象;要合理規劃市場和按功能分區布局,強化市場管理,杜絕“馬路市場”現象;要結合當地風土人文,加強規劃指導,建設特色場鎮。

(三)村莊環境整治。

畜禽養殖糞便污染是村莊環境整治的重點。各縣(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村莊糞便污染整治的引導,從宣傳教育和政策資金等方面引導村民樹立環境衛生意識,提高整治畜禽養殖糞便污染的積極性,改變傳統的糞便處理習慣,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建設化糞池、沼氣池,探索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的途徑,逐步消除農村畜禽養殖糞便污染問題。各地的農村風貌塑造工作,應結合地震災后農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彝族地區“三房”改造和農村新居建設有序推進。

四、推進措施

按照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原則,各部門依職共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審定治理活動宣傳方案,組織開展治理主題宣傳活動。負責以各種創建活動為載體,努力營造氛圍,提升城市形象。組織各級宣傳部門和市內媒體,廣泛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宣傳工作,挖掘、提煉各縣(區)和各部門好的做法和經驗,引導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對影響城鄉環境形象的典型事例進行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力量,督促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整改。

市文明辦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提高中華民族文明素質的重要內容,納入創建文明縣城、文明單位、文明行業、文明村鎮、文明社區等活動規劃。堅持開展“文明細胞”創建活動,并將活動深入到鄉鎮和各試點村莊。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充分履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責,堅決整治以街為市、以路為市等行為,加大對占道經營、坐商出店、出市場交易、沿街叫賣、隨地吐痰等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處罰力度。加大對違規小廣告、店招、“牛皮癬”查處力度,全面清理城區大型廣告,及時清除更換陳舊破爛廣告、已到期的廣告和維護不善的店招廣告。配合公安交警部門清理不規范、不合理占道臨時停車點,整治和打擊非法電動三輪車和人力三輪車非法上路行駛行為。加強對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管理。加大違法建筑整治力度,對城區違法建筑制定拆除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配合雨城區拆除城區周邊鄉鎮違法建筑。加大對綠化設施的管護力度。與市規劃和建設局共同牽頭開展好“園林綠化和風貌整治專項治理”活動。

市規劃和建設局牽頭組織開展“園林綠化和風貌整治專項治理”活動,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活動,采取限時施工、應用散裝水泥、運輸建設材料與建筑垃圾的車輛加蓋密閉等措施,認真治理施工現場噪音擾民和揚塵污染等“工地亂象”問題。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規劃的編制,以“四注重、四提升”原則指導城市風貌塑造工作,把城市風貌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突出城市的地域文化和自然風貌,建設宜居、生態、現代城市,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把握好“村莊布局、村落規劃、民居設計”三個環節,抓好農村風貌塑造工作。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大力改造背街小巷,加強對城區已有道路的維護維修力度,督促各縣(區)啟動建設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指導重要場鎮和新農村建設,爭取省上對村莊環境綜合整治試點項目的資金。同時,采取規劃建綠、見縫插綠、拆墻透綠、屋頂增綠等有效措施,提高城鎮建城區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綠化質量。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專項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健全城鄉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負責規范城區街道車輛停放,整治無序占道停車、阻礙交通問題,完善交通標識、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加快停車場的建設。加強巡邏監控及行車秩序管理,加大對機動車亂停亂放及違規行駛的處罰力度。加強對城區客貨三輪的管理和處罰力度,加強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行為的教育、糾正和處罰力度,禁止中心城區腰鼓隊上街宣傳促銷行為。對有禁鳴標志的地方要杜絕機動車違章鳴號。加強源頭監管力度,加強轄區客運單位、多車單位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其車輛、駕駛員的源頭管理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交通管理效果。同時,充分發揮公路巡警中隊職能,在日常勤務管理中要做好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先期處置,確保道路交通治安秩序良好。加強城區犬只管理,堅決整治公共場所遛狗行為。

市交通局牽頭組織開展“公路沿線環境治理”專項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健全城鄉公路沿線環境治理長效機制。負責對國道318線、國道108線和省道210線沿線公路兩側范圍內的秩序和環境進行集中整治,包括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占道、占用公路打谷曬糧等違規行為等。完善道路交通標識、標線。整頓城市客運交通秩序,加快城區客運車輛結構調整步伐,提高運輸效率,緩解城鄉交通壓力。整頓城區客運車輛車容車貌。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非法客運車輛的打擊力度。加強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出租車、公交車從業人員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對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超速行駛、態度惡劣、服務質量不合格等行為要加強訓勉勸誡,情節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禁止其從事城市交通客運。

市環保局負責工業企業和水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對工業廢水、醫療廢水的整治和監管力度,加大對工業噪聲的監管,加強對餐飲業油煙污染的治理,減輕噪聲污染,指導并加大優美鄉鎮、生態村等生態細胞工程的創建工作。

市民政局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社區”活動。負責清理非標準的街牌、巷牌、門牌,達到國家標準,完善現有城區街道的路牌,恢復因城市建設拆除的路牌,修復清洗破舊、損壞的路牌、巷牌、門牌等設施。加強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與城管、公安密切配合,加強對城市主要街道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清理,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及時救助,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勸其返鄉。加強社區綜合管理工作,通過示范街道、示范單位、示范小區的創建工作,促進城市環境改善。

市工商局牽頭組織開展“市場環境治理”專項行動,鞏固治理成果,建立市場環境治理長效機制。負責監管好城區農貿市場,并落實市場管理規范,明確市場業主和經營戶職責。做到市場內坐商歸店、攤點歸區、停車歸線、廣告歸欄。監管好城區商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健全所轄市場(包括超市)上市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四制兩查”,把好商品“三關”,及時受理并解決消費者投訴。規范城區、鄉鎮及重點旅游地的戶外廣告、霓虹燈、店牌店招,糾正店招、廣告上的錯字、別字,清理殘缺、過期廣告。指導和督促市場業主,完成市場基礎設施的升級改造,加大對無證無照經營的整治和打擊力度。

市文廣局負責對文化市場的監管,加大對音像制品、網吧、歌舞廳和出版物市場的管理,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經營賭博性游戲機的收繳力度,將文化執法深入到鄉鎮村莊。

市衛生局(愛衛辦)負責衛生監督,加大對餐飲業衛生的管理處罰力度,加大對餐飲業衛生管理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無證無照的餐飲攤點,加強鄉鎮村莊及移民、災民安置點的衛生指導并加強監管,做好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和控制工作。做好城鄉愛國衛生的相關協調和指導工作。

市水務局牽頭組織開展“水環境”治理專項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建立水環境治理長效機制。負責對城區青衣江、隴西河、周公河、濆江河水面及兩側河灘地的衛生整治和環境管理。加大對鄉鎮、村莊水利設施的投入,整治鄉村水利設施,積極爭取資金,對農村因災受損的灌溉、飲水及防洪設施及時予以修復。

市旅游局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景區”活動。負責制定旅游重點區域的環境管理措施,加大對旅游企業的管理和指導力度,切實提高旅游產品質量,保證各旅游景點、賓館飯店服務質量和正常環境秩序。

市農業局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負責試點推進村莊“兩建”(建庭院經濟、建沼氣池),“四改”(改水、改廁、改廚、改圈)工作,完善村莊基礎設施。引導廣大農民群眾提高環境衛生意識,愛護和科學利用公共設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習俗和文明的行為方式。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景區、鄉村農民非法占地和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依法查處,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規劃,加大城區土地儲備和鄉村拆遷工作力度,保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需要。

市房管局負責有序改造城區危房、舊房,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和城市面貌。對有物管的小區、居民院落加大對各物業企業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實小區環境整治措施,規范物業企業管理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對沒有物管的小區、居民院落,幫助和指導其成立業主委員會,推行物業管理。

市直機關工委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活動。負責對市直機關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開展檢查和考評。在市直機關單位中廣泛開展“我為創建整潔優美的工作環境作貢獻”主題活動,進一步組織機關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積極主動帶頭參與機關環境治理,改善機關面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內、外部形象。

市總工會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企業”活動。進一步組織動員職工主動參與企業節能減排,作好工業污水、有害氣體、粉塵廢渣等工業垃圾的整治工作,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勞動競賽活動。重點圍繞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大力實施技術革新、技術攻關和技術交流等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努力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應用,降低生產能源損耗。

市教育局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活動。督促學校認真開展校園及其周邊環境治理,創建整潔優美校園、節約環保校園、文明和諧校園。開展“小手拉大手”主題活動,通過教育學生,帶動家長及社會成員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引導、教育、鼓勵學生自覺養成文明衛生好習慣,自覺承擔勸導、督促家長和親友講衛生、講文明、愛環境的有益工作,努力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

市婦聯牽頭組織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家庭”活動。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組織婦女集中開展家庭環境衛生大掃除、大清理專項突擊行動,徹底打掃室內外環境衛生,清理垃圾雜物,清除衛生死角;徹底清理樓道、走廊、院落的垃圾糞便、邊溝污泥;積極開展“綠色家庭”創建活動,發動婦女在庭內院外、房前屋后種養花草樹木,在村莊周圍植樹造林,努力營造“房在樹中、人在綠中、村在林中”的田園風光城市;在農村,以新農村建設為載體,組織婦女學習新知識,提升綜合素質,培養衛生習慣,徹底改變陋習。結合當地較為突出的環境問題,創造性地開展貼近家庭、貼近婦女,有特色、見實效的整治活動;開展家庭觀摩、家庭比美活動;組織督導檢查,對照標準,開展家庭衛生評比,推動庭院凈化、村莊綠化、環境美化。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選樹活動典型,總結活動經驗。

五、組織機構

為全面深入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市上調整充實了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市委辦〔〕95號)。

組長:

成員:市交警支隊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譚向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是制定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和近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綜合協調各縣(區)整治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審定重大項目實施方案,分解下達整治目標,檢查督促整治進展和重大項目的實施進度。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對縣(區)和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既定的重要目標,是市委、市政府當前和今后三年內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分級負責制,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專人抓,層層落實責任,為全面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有效組織,全民參與。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政府是主導,群眾是主體。各縣(區)要采取各種有效的激勵措施,把環境治理的工作重心下移,充分調動社區、村(居)委會的力量和工作積極性,明確治理責任,發動廣大群眾成為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實施主體和維護管理主體。

(三)明確責任,嚴格考核。

市委、市政府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納入對縣(區)和各有關部門的全年工作目標考核。中心城區環境整治工作由雨城區政府和市級各部門以及駐雅各單位共同負責,中心城區之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具體負責。

1、市直機關工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按照《關于市直機關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活動考核辦法》,對市直機關辦公區域和“門前三包”責任區環境治理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結果與年終目標考核掛鉤。

2、社區組織力量,按照《市中心城區社區環境綜合治理考核考評辦法》,對市級各部門、駐雅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居民住戶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單位部門年終目標考核,個體工商戶、居民住戶納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評比。

3、市整治辦和雨城區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考核考評辦法,對社區進行綜合考核考評,并實行以獎代補。

4、市直機關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考核,由市整治辦匯總社區和市直機關工委考核分值綜合評定,并按照市委辦公室《關于下達年度市級部門保證目標的通知》(市委辦〔〕58號)和《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考評考核補充辦法(試行)》進行考核。

(四)加大投入,保證經費。

各縣(區)要根據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實際需要,落實資金,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行政、事業經費和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同時,調整支出結構,重點支持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切實改善城鄉群眾生產生活環境。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宣傳,大張旗鼓、大造聲勢,各級新聞媒體要同頻發聲,設專題、辟專欄,多版面、多時段、多頻道宣傳城鄉環境治理工作意義、目標和內容及先進典型事例,形成強大的輿論合力,廣泛發動群眾。利用宣傳標牌、版報櫥窗、手機短信以及車站、收費站、公交站亭、旅游景點、商場、廣場、公園、社區等公共場所的固定宣傳設施,開展對治理工作的社會宣傳。要把宣傳工作深入到社區、村組、家庭,通過組織討論會、宣講會、知識問答、文藝演出等形式,進行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激發全民支持參與城鄉環境治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廣大人民群眾成為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維護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

(六)加強監督,務求實效。

各縣(區)要把群眾監督、媒體監督與行政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立即著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動態督導機制,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并采取明查暗訪、定期檢查、突擊抽查相結合等方式查找問題,督促整改。設立“曝光臺”,鞭策后進;建立治理工作約談制和通報制,約談并督促治理工作存在突出問題的城鎮和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的城鎮和單位主要負責人。

對完成年度目標、治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要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要依據《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規定嚴格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