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改制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2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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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國有資產改制調研報告

一、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的表現形式:

(一)少列債權。一是有的企業不按合同規定及權責發生制原則將應收的收入記入改制基準日前的債權資產,而是等改制后再催收或轉賬歸私人企業所有,如審計調查發現一些改制企業截止改制基準日損益不實,企業已實現的銷售收入因款項未收而不及時結轉,少反映已實現的企業凈利潤,少記債權。二是發現一些企業改制基準日前應收的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費、變賣舊船只和舊設備等,不按會計制度規定記入改制基準日前的債權資產,而在實際收到款項時記入改制后企業的資產。三是個別企業與債務人私下達成協議,有意將還債期限放在改制之后,造成一些國有企業債權流失。

(二)虛列債務。一是一些企業計提的“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掛賬數額較大,這些應在勞動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的基礎上掛賬確實應支付的拖欠職工費用,而將改制后企業沒有能力也不會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費用掛賬數核銷。改制企業卻將其全部作為債務掛在賬上,造成多列債務。二是企業無需支付或無法支付的一些債務仍掛在賬上,甚至有的企業會利用改制之機,串通銷貨業務單位,制造虛假購貨合同,虛列債務。如某企業把本來是以前年度形成的收入掛到“基他應付款”上、將已經用企業資產抵債的債務不及時沖賬,仍掛在應付款賬戶;甚至一些國有債權單位在以前改制時已核銷了這部分國有債權,現已經成為非國有企業,或者有的債權單位已破產清算,現改制企業已無需支付這些債務,而改制企業未調減這部分負債,減少了企業凈資產。

(三)虛開票據報銷或預付各項費用。許多企業改制都是管理層收購或協議轉讓給單位領導和內部職工,他們當然希望盡可能少列資產或低價評估資產,因此會采取多種手段減少資產的價值,往往臨近改制,虛開的各種票據來報銷,突擊消費,造成企業大量資金的流失。為了盡可能減少出售的凈資產數額,改制企業往往將尚未發生的費用提前計入原單位成本,如多計提利息費用、稅金、多結轉未工程成本以及預付的各項費用直接計入基準日以前成本。

(四)中介機構把關不嚴。一些中介機構因工作不細或利益驅動故意提供虛假報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如一些改制企業在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時,土地、房屋、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不進入評估資產,造成國有資產被無償使用或流失。有的中介機構因存貨項目遠在外地或在其他國家使用無法現場盤點原因,按賬面價值或低于賬面價值進行評估,甚至在清點時故意漏掉部分存貨,造成存貨盤虧的假象,存貨低估。如某企業機器設備的評估值短時間內減值80%,房屋建筑物評估值明顯與市場價不符等問題。

(五)轉移國有資產。一些單位為了減輕改制后的企業負擔在改制時盡量多核銷一些不良資產,甚至將良好資產做成不良資產,一些有可能收回的債權也不再去催收,統統作為呆壞帳申請核銷。二是有的通過成立個人公司,把大量國有資產幾經轉手就化為己有。如某縣審計局在對改制的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專項審計時查出原公司法人代表成立民營企業,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將國有資產轉入民營企業,資產流失和減值金額達1600萬元,最終國有企業資不抵債,走向破產。

二、加強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雖然國有企業改制未必造成國資流失,但是在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規范的情況下,這種風險是很大的。因此,在國企改制中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是當前面臨的緊迫任務。要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必須找準癥結,對癥下藥。

首先,要做好改制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國有資產的賬面價值縮水已成為一些人侵吞國有資產的理由,因此,必須對企業各類資產、負債進行全面認真的審查,做到賬、卡、物、現金等齊全、準確、一致,全面掌握國有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要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核實和界定國有資本金及其權益,特別是國有企業借貸資金形成的凈資產必須界定為國有產權。清產核資工作應由國資監管機構組織并委托中介機構具體實施。在工作中既要防止企業隱瞞不報、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轉移國有資產的行為,更要防止中介機構喪失客觀公正的原則,站到改制企業的利益上出具虛假的鑒證審計報告。

第二、要強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審核、查處機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更好地把握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切實用好管資產、管人和管事的權力,要規范資產評估程序和制度,加強對資產評估的監管,必要時對中介機構的選聘實行招投標制度,核查評估結果,保證評估質量。對改制企業中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案件,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堅決杜絕企業改制中人為因素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要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交易性流失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個重要渠道,因此把好交易關是遏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措施。要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公開信息,競價轉讓,在國有資產交易中實現充分的透明,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企業改制過程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關鍵在于建立一整套國有資產公開拍賣的制度,實行公開競價交易。評估是一項具有很強主觀性的行為,即使評估有一定失誤,也會在公開的競價交易中實現國有資產價值的回歸,會減少乃至消除國有資產低于正常價格出售和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的現象。近期,媒體頻頻曝光企業改制過程中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原因之一就是未能依法公開轉讓,因此依據現有規定進行“陽光交易”是避免企業及責任人政策風險,保證改制成功的唯一選擇。

第四,企業改制操作過程要公開透明。從內部監督來看,要推行民主化的國企管理制度,疏通國企內部職工的監督渠道,讓職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職工的監督作用。企業改制方案應當充分聽取職代會和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將企業改制工作置于群眾的參與監督之下,避免企業主管部門與原企業經營者或個別人的暗箱操作;企業資產清理、資產評估,以及重要改制方案的實施等情況,要及時地反饋給全體職工群眾,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加強審計監督。作為國有資金守護神的國家審計機關,對改制企業國有資產的評估和產權轉讓實行再監督很有必要。要在以下幾方面予以關注:一要審查企業改制方案是否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二要審查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工作。審計人員要以改制基準日為切入點,核實企業資產的完整性、負債的真實性、凈資產的準確性。審查有無低估或少計資產價值,甚至變相轉移國有收益或國有資產行為;審查有無不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或故意壓低資產評估價值;監督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歸屬是否正確;核銷不良資產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審查企業有無以低價或無償的形式設置“內部職工股”;在紅利分配時,國家股和職工股是否同股不同利,造成國家股比例下降。三要審查企業在國有資產產權變動時,是否公開競價交易,有無違反規定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或無償讓渡給非國有企業或個人等問題。嚴肅查處改制過程中程序不規范,資產處置不完善,監管措施不到位等交易中暗箱操作等資產流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