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評選表揚先進教職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3 1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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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區委區政府積極落實《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我區廣大教職工認真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教育方針,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個人。為進一步弘揚優秀教職工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進一步激勵全區廣大教師獻身教育事業,爭做“四有”好教師,區教育局決定在第36個教師節評選表揚一批先進教職工,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表揚時間
2020年教師節前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評選范圍
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機構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表揚名額
表揚慰問先進教職工共60名。其中區優秀教師40名,區優秀教育工作者10名,區師德標兵10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工作年限:從事教育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目前仍然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的教職工。
2、工作表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無私奉獻,師德高尚,能夠充分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輝形象。
3、年度考核:從教30年以內的教職工近五年內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為“優秀”等次。從教滿30年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師德表現:近五年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推薦工作中“一票否決”。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通報批評的;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
(3)違反學校管理制度,情節較嚴重的;
(4)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
5、近三年已被評為同類同級及以上榮譽的,原則上不再參選。本年度同一位教師只能申報評選一項獎項。
(二)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項優秀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區優秀教師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近五年來承擔區教研室組織的片區、區縣級及以上級別的示范課、公開課、研究課或者教學技能大賽、專題講座等,并獲得相應的證書。
(4)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1篇(部)及以上;或者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學文章獲得區縣級及以上教育局、教科院(所)、教研室、政府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評比等級獎。
2、區優秀教育工作者
(1)長期從事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能力強,團隊合作精神好,顧全大局,協作互助,所負責工作在業內評估中成績優良。
(2)努力加強學習,刻苦專研業務,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愛崗敬業,求真務實,勇挑重擔,盡職盡責,能開拓創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務方面成績顯著。
3、區師德標兵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甘于奉獻。擁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抵制腐朽文化。
(2)關心愛護學生,關注學生發展,注重教書育人;關愛貧困生,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嚴格要求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勤奮學習,積極投身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業務好,學校領導、教職工及學生對其評價較高。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具有不斷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和業務能力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善于學習,事跡感人,具有較高聲譽和影響力,是廣大教師學習的楷模。
(4)近三年師德考核均為優秀等次。
評選程序
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各學校推薦人選必須堅持公開、公正、民主、擇優的原則。充分依靠廣大教職工,對照推薦評選條件,按照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公示上報的方式進行。
擬推薦的表揚對象,要在本單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基本信息、簡要先進事跡、評選榮譽名稱和評選條件等。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區教育局審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推薦評選工作,成立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積極宣傳,堅持公開、公正、民主、擇優推薦。做到評選活動人人知曉,人人參與,確保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堅持評選條件。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要實事求是,注重典型性和代表性。學校各類推薦人選要面向教學第一線,兼顧到各學段、各學科教師。要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真正把業績突出、事跡典型、社會認可的優秀人選推薦上來。
(三)堅持師德一票否決制度。凡工作不認真、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有損教師形象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作為評選推薦對象。
(四)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各學校負責人為評選工作第一責任人。在推薦候選對象時,要特別強調師德表現和在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方面的實際貢獻。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推薦資格。對在推薦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者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報料報送
(一)材料要求:評選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涉及到年齡、學歷、聘期、任職期限、、獲獎等時間節點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前。
(二)上報材料:
1.推薦評選工作報告紙質(內容包括評選工作程序、評選推薦結果、公示情況等)1份;
2.公示(蓋單位公章)及公示照片(學校紀檢委員簽名并加蓋學校黨支部公章)各1份;
3.推薦申報表紙質雙面打印1份(附件2);
4.學校推薦匯總表紙質1份(附件3)。
5.示范課、公開課、研究課或者教學技能大賽、專題講座等任意一項材料的復印件1份;
6.公開發表或獲得等級獎的教育教學論文復印件1份;
7.第5項、第6項材料均由學校審核人簽字,學校蓋章后連同其它評優材料一起上報教育局審核。
上述材料1-4項電子文檔打包署上單位名稱后發送到教育局人事監察股QQ郵箱。
(三)報送時間:各單位所有推薦材料務必在2020年7月20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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