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層走訪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5 08: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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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基層走訪工作方案

為落實市委主要領導深入基層調研走訪指示精神,推動全市教育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市委辦《關于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基層走訪調研指示精神的集中督察活動方案》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督察內容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園環境建設。特別是譙城區古城鎮油河中學,渦陽縣楚店第二小學、新興鎮大李中學。

二、督查時間安排

2012年5月11日至8月1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11日至18日)

制定督查方案,進行組織學習、宣傳發動,抽調督察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第二階段:督查整改階段(5月19日至8月5日)

市、縣區教育局要分別組織人員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園環境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不斷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區教育局要認真組織整改。督查期間,市委督查室將對督查情況進行暗訪復核。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8月6日至8月10日)

建立健全“市縣聯動,條塊結合”的推動落實市委主要領導走訪調研工作的長效機制,對集中督查活動進行總結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用互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互查為主,名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的方法,用模擬仿真及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互查以縣區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兩周輪換一次,市教育局將及時開展隨機抽查。

四、組織領導

(一)領導組織

集中督查工作在市委集中督察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同時成立市教育系統集中督察活動領導小組。

(二)督察組人員組成

集中督查活動由市教育局統籌協調,以縣區為主體具體實施,各縣區教育局要落實一名負責同志和兩名工作人員,并落實工作車輛和經費。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基層走訪調研指示精神的集中督察活動工作,要召開專題會議布置落實,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要每兩周上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

(二)各縣區督查組要認真負責,真督實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以批評教育為主,關鍵是要落實整改,對問題嚴重整改不力的,要按照市委要求,嚴格追究業務主管部門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各縣區教育局督導組人員名單要于5月18日前報市教育督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