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強中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20 0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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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強中考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中考(即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嚴格考風考紀,規范招生秩序,確保全市中考安全、平穩、有序進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學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中考關系廣大考生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范管理,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及時解決中考組織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加強分工協作,明確工作責任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考相關規定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細化工作環節,規范操作程序,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中考安全、保密和環境整治工作,快速有效地處理中考期間的突發事件,確保中考順利進行。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中考的組織管理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中考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制定嚴密的中考實施方案,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保證中考工作順利進行。公安部門要加強考試期間考點的治安管理,維護好考點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特別要注意發現和查驗考場周邊帶有無線發射、接收裝置的車輛和人員,嚴厲打擊利用手機、無線耳機等高科技作弊和兜售考試作弊工具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考點及考生集中住宿、餐飲等公共場所消防設施的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通信和無線電管理部門要在考試期間出動無線信號監測巡邏車,加強對利用網絡、手機短信、無線發射裝置發射中考信息的監控和干擾,封堵、追查不良中考信息。保密部門要監督指導試卷(含答卷)運送、保管、使用等過程的安全保密工作。建設和環保部門在中考期間要堅決制止考點周圍的高噪音等環境污染,為考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文化部門要加強巡查,確保考試期間考點附近及考生住宿地附近不受歌舞廳、電子游戲室、網吧等娛樂場所噪音干擾。交通部門要做好各項交通保障工作,保證運力充足,嚴防各種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住宿地、考點的醫療衛生服務工作,重點檢查住宿地、考點及周邊的飲食安全與衛生,嚴防重大疫情、群體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發生。供電部門要在考前對各考點、試卷保密室及考試機構的供電線路及供電設施進行檢修和維護,制定相應的供電應急預案,確保考試期間的電力供應。氣象部門要做好中考期間的氣象預報,為各考點和考生做好應對氣候變化準備提供有效依據。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客觀、準確、及時地報道中考新聞,加強正面引導,努力為中考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監察部門要對整個考務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對違反中考和招生錄取紀律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

三、增強安全意識,確保考試安全

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安全措施,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做好考試安全工作。一是要切實加強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教育部門要把中考試卷安全保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公安、保密、教育部門要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對考試全過程的監控和管理,特別要強化對試卷(含答卷)運送、保管等重要環節的監管,杜絕任何失泄密事件的發生。要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試卷交接手續,嚴格值班制度,認真做好試卷存放保密室的值班守護工作,切實做到人不離卷,卷不離人。保密部門要加強對中考保密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中考前,要組織相關部門對試卷保密室進行達標檢查,未達標或存在安全隱患的保密室,不能存放試卷。二是要確保師生安全。要切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制定考試期間應對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把中考安全工作做實做細,確保中考期間的師生安全,杜絕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類惡性事件發生。要建立并落實有效的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遇到突發事件必須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

四、強化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本縣區中考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肅考紀考風,確保中考風清氣正。教育部門要加強對中考全過程的組織管理,落實中考工作責任,對中考工作負總責。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各考點設置安全規范、機構健全、規章完善、措施到位、管理有力。要認真挑選公正、廉潔、認真負責、堅持原則的人員參加考務工作,強化考前上崗培訓和工作紀律教育,未經培訓不得上崗。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和遵紀守法的教育,教育考生不要心存僥幸,不要輕信網絡上的虛假宣傳和有害信息,公安部門、信息管理部門要聯手加強監控,及時刪除有害信息,凈化環境。要堅持閱卷工作責任制,周密安排閱卷工作,嚴密閱卷工作程序,嚴格閱卷評分標準,強化登分監督管理,確保閱卷登分零差錯。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違法及考試作弊行為的懲處力度。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并在考前向社會公布。認真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對群眾舉報的案件要及時查處,秉公處理。教育、公安、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對考試中發現的各種違規舞弊行為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辦法》要求,倒查責任,嚴肅處理;對參與、組織、縱容考生在考試環節作弊的教育系統工作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對因考試工作人員失職或考點領導失察造成大面積舞弊等事故,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嚴明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超過規定班額編班。規范志愿填報工作,不得強迫學生填報或不填報某個志愿。嚴肅招生紀律,嚴禁亂許諾亂拉生源,嚴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和方法錄取的學生。嚴格執行有關收費標準,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嚴禁超標準收費和提前收費,嚴禁隨意降低收費標準或減免收費。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確保高中招生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招生政策的宣傳,主動與新聞媒體密切配合、及時溝通、正面引導,更好地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強誠信考試的宣傳,多為考生提供服務性信息。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專欄、網絡等各種途徑公布中考方案,宣傳中考政策,增強中考工作的透明度。各初中學校要通過家長會、班會等形式加強對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政策的宣傳,指導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選報適合的志愿。各高中招生學校要加大特長生、擇校生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實行“陽光招生”,規范操作,嚴禁擅自印發招生簡章和舉行招生咨詢會,嚴禁擅自進入初中學校進行宣傳,嚴禁擅自在報紙、電視等媒體刊登、播放招生廣告。